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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有序的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

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

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

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

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期间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作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

第二,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

第三,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

第四,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

第五,提出的惩罚较温和,更为直接地针对所犯的错误,带有补偿性,而且把错误看作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

达到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儿童,在游戏时不再受年长者的约束,能与同年龄儿童平等地参加游戏,彼此明白自己的立场与对方的立场,共同制定规则,遵守规则,独立举行游戏比赛。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

柯尔柏格与皮亚杰道德发展观 柯尔柏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前习俗(0-9),习俗(9-15),后习俗(15岁以后)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三、两者的区别与联系二者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皮亚杰研的究重点在道德思维形成过程本身,进而提出了“图式”等概念;而科尔伯格研究的重点在对道德思维发展不同发展阶段特征的描述上,进而提出了

三水平六阶段。 第二、关于影响道德发展的社会认知因素,如关于角色扮演机会等,皮亚杰只注意到了同伴群体的作用,而科尔伯格给予了高度重视。 第三、皮亚杰的研究是一种纯理论推演,比如他将道德品质的发展仅仅归于道德判断这一个方面;而科尔伯格重视理论探求,更强调应用研究,因此科尔伯格在学说的构建上更为完善。 第四、两者的研究方法不一致。皮亚杰是双偶故事法,柯尔伯格是两难故事法。 二者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联系(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 通过比较后发现,皮亚杰与科尔伯格理论均是从认知领域来研究人类道德的发展,都采取心理发展的观点来解释人类道德的形成,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具体表现在: 二者的道德发展观均是一维纵向的,他们认为,道德认知结构的不断组织和转换形成了道德的发展。 “个体的道德认知发展正是图式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经同化、顺应的建构过程。从同化一顺应一同化,个体的道德认知发生冲突,由平衡一不平衡一平衡,个体的道德结构也不断得到扩充和重建。 在这种动态发展过程中,个体不断调整与环境的关系,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

作出符合人类普遍价值原则的道德判断,从而个体的道德逐渐由道德他律转向道德自律。” 由此可以看到,从自律到他律的转变,是其理论构建的主线。 皮亚杰与科尔伯格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是整个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在本质上,与认知概念一样,是按同样的方式发展的。道德也是通过主体与道德环境的积极交互作用,借助于平衡化建构起来的。一般说来,当智力发展到较高层次时,其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也达到较高层次,道德也就相应发展到较高阶段。但这并不是说高智力水平就能保证个体有较高水平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因为智力仅是道德发展的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 皮亚杰的道德阶段论研究到道德规则相对变化这一深度。而科尔伯格以人的道德判断力为着服点,进行大量的实验分析,提出了超过皮亚杰原有公式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因此,我们说科尔伯格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学说。 道德发展的共性: 1.每个人的道德发展都要经历这几个阶段,但发展速度有快有慢。 2.各发展阶段具有质的差异和不变的顺序,不能跨越任何一个发展阶段。 3.道德发展与逻辑思维发展有关:即道德推理发展阶段不能超越逻辑思维发展阶段。 4.道德发展与不同社会环境的刺激及儿童与社会环境的交往有关。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与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一、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皮亚杰在研究儿童道德发展的课题中采用了独创的临床研究法(谈话法)。在观察和实验过程中向儿童提出一些事先设计好的问题,然后分析儿童所作的回答,尤其是错误的回答,从中长出规律性的东西。 皮亚杰认为,道德是由种种规则体系构成的,道德的实质或者说成熟的道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儿童对人类关系中平等、互惠的关心,这是公道的基础。他认为,儿童认知发展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儿童的道德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因此,皮亚杰着重从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研究儿童道德的开始和发展规律。 关于儿童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判断的发展。皮亚杰认为要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的性质,采用直接的提问法是不可靠的,把儿童放在实验室里剖析,更是不可能。只有从儿童对特定的行为的证明价中才能分析他们的道德认识。因此,皮亚杰与他的合作者采用了间接故事法。他们设计了许多包含着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讲给儿童听,然后请他们对故事中主人公的特定行为进行评价,并说出评价的理由。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 柯尔伯格的理论认为道德判断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可以区分出6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对伦理困境的回应更为适当。[3]柯尔伯格的研究表明,道德判断发展的年龄指标远远超出早些时候皮亚杰的研究结果[4]也宣称逻辑与道德发展贯穿各建构的阶段。[3]柯尔伯格在此基础上大为扩展,确定道德发展的过程主要是对正义的看法,并且这一发展将持续终生,[2]赋予了这一研究的哲学含意。[5][6] 柯尔伯格在研究中使用伦理困境的故事,关注人们在面临类似的伦理困境时,如何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当的。然后他将反应进行分类,总结出6个不同的阶段。这6个阶段属于3种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7][8][9] 柯尔伯格的6个阶段归属3种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7][8][9]与皮亚杰建构主义的认知发展理论阶段模型类似,柯尔伯格认为阶段的倒退 - 丧失高级阶段的能力是极为罕见的。[10][11]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一直能够处于最高阶段。不可能“跳跃”中间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的观点更加全面、更加综合、也更清晰。[10][11] 理论假定(哲学) 柯尔伯格的理论不是中立的价值观。它植根于元伦理学的某种看法.包括人性的观点,和对道德推理的形式与内容的某种理解。强调正义的概念,以及道德推理的范围应达到全社会。此外还强调道德与世界的关系,道德与逻辑表达的关系,以及道德推理的角色。最后,柯尔伯格理论还采取了道德推理包括了社会和心理过程的观点。 柯尔伯格对人性的基本观点是人的天性愿意交流,有推理的能力,以及期望去理解周围人。柯尔伯格阶段模型属于定性的道德推理,因此不能直接翻译成赞扬或责备人的行为或特质。柯尔伯格为了要证明他的理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继皮亚杰之后对儿童品德发展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研究,提出了系统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对皮亚杰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改进,应用道德两难论的方法研究道德的发展问题。这种方法也称两难故事法。故事包含一个在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情境,让被试听完故事后对故事中的人物行为进行评论,从而了解被试进行道德判断所依据的原则及其道德发展水平。代表性的道德两难故事是“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欧洲有一位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危在旦夕。医生告诉她的丈夫海因茨,只有本城一个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该药价钱十分昂贵,要卖到成本价的十倍。海因茨四处求人,尽全力也只借到了购药所需钱数的一半。万般无奈之下,海因茨只得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允许他赊账。但药剂师坚决不答应他的请求,并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店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海因茨因此被警察抓了起来。 科尔伯格围绕这个故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被试参加讨论,如:海因茨该不该偷药为什么该为什么不该海因茨犯了法,从道义上看,这种行为好不好为什么通过大量的研究,科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三水平是指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六阶段是指每个水平中又可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是态度与品德的形成中较为重要的知识点,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是一个高频考点,一般来说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主要考查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在本文中,将结合常见的考题,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解题的小技巧。 一、理论内容 皮亚杰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过程。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儿童思维正在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为主,但仍不具备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8~11、12岁):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已达到具有可逆性的具体运算,其道德判断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从”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观念”为主要特征。关于惩罚,儿童不再像前一阶段那样驯服地接受抵罪的惩罚,而认为只有回报的惩罚才是合理的。 第四阶段,公正道德阶段(11、12岁以后):这一阶段儿童开始出现利他主义。倾向于主持公道、平等,体验到公正、平等应该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 二、考查重点 (一)知识区分 在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中,考查频率最高的两个阶段是他律道德阶段和自律道德阶段。我们考生在区分这两个阶段的时候可以联系皮亚杰关于学生认知发展的阶段理论来进行理解。主要从以下两点来区分: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2016安徽宿州教师考编公告|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 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接受外界的准则,但不顾准则的规定,按照自己的想象在执行规则,他们还不能把自己和他人外界的环境区别开来,常把成人说的混同于自己想的,把外界环境看成是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们来说,还不具有约束力。他们的游戏活动只是个人独立活动的任意行为,与成人、同伴之间还没有形成合作关系。 2.权威阶段(5~8岁) 又称他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对外在权威表现出绝对尊敬和顺从的愿望。他们认为服从、听话就是好孩子,否则就是错的,是坏孩子。另一个表现则是对规则本身的尊敬和顺从,即把成人规定的准则,看成是固定不变的。这个阶段的儿童对行为的判断是根据客观的效果,而不是考虑主观动机。 比如,听父母或大人的话就是好孩子。儿童会对无意中打碎15个杯子的人比无意中打碎1个杯子的人进行更严厉的批判。 3.可逆性阶段(8~10岁) 又称自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做是同伴间的共同约定,是可以改变的。他们已经认识到同伴间的社会关系,认识到应尊重共同约定的规则。对他们来说,此时这种共同约定的规则具有相互取舍的可逆特征。同伴间可逆关系的出现表明儿童的思维已从自我中心解脱出来,认识到规则只是维护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倾向于自觉地遵守,因而导致一定程度的自律。这标志着儿童道德认识开始形成。(2016安徽宿州教师考编公告|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4.公正阶段(10~12岁) 儿童的公正观念或正义感是在可逆的道德观念上发展起来的。10岁以后,儿童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从权威性过渡到平等性。在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在皮亚杰看来:从可逆性关系转变到公正关系的主要是利他主义因素增长的结果。只有当儿童的道德判断达到了自律水平时,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道德。 皮亚杰认为,儿童品德发展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这些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一个连续发展的统一体。在以他律到自律发展的过程中,个体的认知能力和社会关系是两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皮亚杰的看法,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使儿童达到自律道德,使他们认识到道德规范是在相互尊重和合作的基础上制定的,而要达到这一教育目标就必须注意培养同伴之间的合作,注意成人与儿童的关系不应是权威和服从的关系;在儿童犯错误时,要使他了解为什么这样做不好,以发展儿童的道德认识。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有序的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 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 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 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

皮亚杰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 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 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 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

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 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2017教师资格考试:道德发展理论

2017教师资格考试:道德发展理论 来源:智阅网 道德发展理论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知识与能力的重要考点,下面我们来详细的学习一下具体内容,熟练记忆,认真学习。 一、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 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有序的阶段。 (一)前道德阶段(出生一3岁) 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看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

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二)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 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1)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2)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做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2.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3.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 4.赞成严厉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做是改变儿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

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期间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作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第二,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第三,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第四,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第五,提出的惩罚较温和,更为直接地针对所犯的错误,带有补偿性,而且把错误看作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达到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儿童,在游戏时不再受年长者的约束,能与同年龄儿童平等地参加游戏,彼此明白自己的立场与对方的立场,共同制定规则,遵守规则,独立举行游戏比赛。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继皮亚杰之后对儿童品德发展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研究,提出了系统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对皮亚杰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改进,运用道德两难论的方法研究道德的发展问题。这种方法也称两难故事法。故事包含一个在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情境,让被试听完故事后对故事中的人物行为进行评论,从而了解被试进行道德判断所依据的原则及其道德发展水平。代表性的道德两难故事是“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欧洲有一位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危在旦夕。医生告诉

她的丈夫海因茨,只有本城一个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该药价钱十分昂贵,要卖到成本价的十倍。海因茨四处求人,尽全力也只借到了购药所需钱数的一半。万般无奈之下,海因茨只得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允许他赊账。但药剂师坚决不答应他的请求,并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店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海因茨因此被警察抓了起来。 科尔伯格围绕这个故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被试参加讨论,如:海因茨该不该偷药为什么该为什么不该海因茨犯了法,从道义上

看,这种行为好不好为什么通过大量的研究,科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三水平是指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六阶段是指每个水平中又可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被警察抓起来,受到惩罚。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

皮亚杰道德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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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10岁是一个分水岭,10岁前儿童对道德的思维判断主要根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 10岁后儿童对此判断多依据自己内心标准,即自律道德。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 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者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的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办法。 2、权威阶段(6-8岁) 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3、可逆阶段(8-10岁) 这个阶段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互相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和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 4、公正阶段(11-12岁)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但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班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的角度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教育心理学备考知识点: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教育心理学备考知识点:柯尔伯格的道 德发展阶段理论 (二).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美国发展心理学家柯尔伯格,依据不同年龄儿童进行道德判断的思维结构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儿童道德认识发展的阶段模式。柯尔伯格运用“道德两难”故事法来推断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他所设计的故事中包含着一个在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故事,让被试听完故事后对故事中人物的行为进行评价,他还设计了相当完备的评价标准体系,以此来测评被试道德发展的水平。其中,典型的故事是“海因兹偷药”的故事。 这样的道德两难问题,具有不同道德水平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并提出不同的判断理由。根据被试的回答,柯尔伯格把道德判断分为三个水平,每个水平又各包括两个阶段。 1.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 它包括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 前习俗水平:即根据行为的具体结果及其与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认为道德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人或准则,而是取决于外在的要求。 它包括两个阶段:惩罚服从取向阶段和相对功利取向阶段;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第一,惩罚服从取向阶段:这阶段的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处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没有真正的准则概念。属于这一阶段的儿童认为海因兹偷药是坏的,因为“偷药会坐牢”。 第二,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阶段的儿童为了获得奖赏或满足个人需要而遵从准则,偶尔也包括满足他人需要的行动,他们认为如果行为者最终得益,那么为别人效劳就是对的。人际关系被看作是交易场中的低级相互对等的关系。儿童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东西。他们能部分地根据行为者的意向来判断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 习俗水平: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从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和认识社会,并遵守和执行社会的规范。 它包括两个阶段:寻求认可取向阶段和遵守法规取向阶段; 第一,寻求认可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惯常的角色行为,避免非议以赢得赞赏,重视顺从和做好孩子。儿童心目中的道德行为就是取决于人的,有助于人的或为别人所赞赏的行为。他们希望保持人与人之间良好的、和谐的关系,希望被人看作是好人,要求自己不辜负父母、教师、朋友的期望,保持相互尊重、信任。这时儿童已能根据行为的动机和感情来评价行为。

皮亚杰和科尔伯格道德发展发展阶段理论之比较

皮亚杰和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之比较皮亚杰被誉为心理学史上弗洛伊德以外的又一位“巨人”,他首创了儿童的认知发展研究。而科尔伯格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学说,具体表现在他提出了一个更详细、系统的道德发展理论。 一、皮亚杰的学说 首先,皮亚杰提出个体在接受外界刺激时的反应关系式:“S一(AT)一R,S 代表刺激,“R”代表反应,T代表认知结构(或称认知图式),A代表同化,AT代表刺激被认知图式所同化。”【1】①图式:人们为了应付某一特定情境而产生的认知结构。皮亚杰认为主体具有的第一个图式应是遗传获得的图式,之后随着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深化,后天图式逐渐从低向高发展。②“刺激输入的过滤改变叫做同化;内部图式的改变以适应现实叫顺应。”【2】他把“同化与顺应之间的平衡”称作“适应”,认为这就是认识活动的本质。【3】其次,他提出,儿童的道德发展就像智力发展一样是在儿童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下不断结构化的过程,也是儿童把自身的道德经验不断地再建构的过程。因此,儿童的道德发展总是以其已经具有的或是正在形成着的道德思维结构为转移的。 再次,皮亚杰提出促进道德发展的因素是社会交往。儿童在社会情境中相互行动,就需要一种能理解别人的行动动机的能力,即角色采择。这种角色采择的机会就是决定儿童道德发展的社会环境因素。儿童在社会情境中所表现的角色采择方式是不断发展的,这就构成了儿童道德的发展阶段。 最后,他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形式运算阶段(11—l5岁)。其中贯穿着自律向他律的转变。“他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自律”则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己主观的价值标准所支配。 二、科尔伯格的学说 科尔伯格把研究集中在道德判断上,他认为“相对于其他道德因素(情感、意志),道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 Kohlberg's stage theory of moral development 科尔伯格用例子来解释这个理论:代表性的道德两难故事是“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欧洲有一位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危在旦夕。医生告诉她的丈夫海因茨,只有本城一个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该药价钱十分昂贵,要卖到成本价的十倍。海因茨四处求人,尽全力也只借到了购药所需钱数的一半。万般无奈之下,海因茨只得请求药剂师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允许他赊账。但药剂师坚决不答应他的请求,并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店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海因茨因此被警察抓了起来。 科尔伯格围绕这个故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被试参加讨论,如:海因茨该不该偷药?为什么该?为什么不该?海因茨犯了法,从道义上看,这种行为好不好?为什么? 科尔伯格对儿童的道德判断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追踪研究(每隔三年重复一次,追踪到22、23岁)和跨文化研究,扩展了皮亚杰的理论,对儿童道德判断的研究更加具体、精细和系统。科尔伯格于五十年代末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论”。更确切的说,是道德判断的发展理论。 发现道德判断的发展分为三个水平,每一个水平内包含两个阶段,六个阶段依照由低到高的层次发展,其层次不能紊乱或倒置。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Kohlbe rg’s stage th eory of moral development) 美国著名认知派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所提出的关于儿童道德判断发展阶段的理论。科尔伯格认为,品德的发展依赖于认知能力的发展、道德判断的成熟,道德教育的任务就在于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的水平。他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对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进行了探究和分析,提出了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的发展模式。每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l)前习俗水平。出生至9 岁。道德价值来自权威要求或自身利害。第一阶段为惩罚与服从的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儿童怕受惩罚,为了不受惩罚,会屈从权威或准则的要求。因此,他们都是把是否受到惩罚或服从权力作为道德判断的根据。第二阶段为功利与相对的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儿童评价行为的是非,首先看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偶尔也考虑到是否满足他人的需要。他们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根据来判断好与坏,带有功利性,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朴素的利己主义的定向阶段。他们在人际关系上讲求相对的相互满足。(2)习俗水平。9一15岁。道德价值来自传统上为多数人或社会舆论认可的是非标准。第三阶段为人际协调的定向阶段。在处于这一阶段的儿童看来,只有做好事而且使他人满意,才是合乎道德的,才会成为好孩子。第四阶段为尊重权威一与维护社会秩序的定向阶段。处一于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社会秩序依赖于个人履行应尽的义务和尊重已建立的权威。他们以是否维护社会秩序、是否尊重权威、是否遵守不变的规则,作为道德判断的依据。(3)后习俗水平。16岁以上。道德价值来自普遍的原则与个人内在的良知,主要特点是履行自己选择的道德标准。第五阶段为社会契约的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人们,认识到法律或习俗的道德准则是一种由大家商定的、可以改变的社会契约。他们一般不违反多数人的意愿和幸福,

皮亚杰关于儿童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什么

皮亚杰关于儿童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什么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 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 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 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 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试论述皮亚杰的儿童发展阶段理论,如何评价这一理论? 试论述皮亚杰的儿童发展阶段理论,如何评价这一理论? 皮亚杰将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大的年龄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是:一、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左右)。这一阶段是思维的萌芽期,是以后发展的基础。皮亚杰认为这一阶段的心理发展决定着未来心理演进的整个过程。 二、前运演阶段(两岁左右到六七岁左右)。这一阶段又称前逻辑阶段,这时儿童开始以符号作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表现在儿童的延缓模仿、想象或游戏之中。 三、具体运演阶段(从六七岁左右到十一二岁左右)。在这个阶段,儿童已有了一般的逻辑结构。 四、形式运演阶段(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此时儿童的智慧发展趋于成熟,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思维具有更大灵活性。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表征系统发展的最好表现是什么 延迟模仿的能力啊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中认为儿童的知识结构是由哪三方面经验构成的? 皮亚杰提出的关于认识论的理论。它试图以认识的历史、社会根源以及认识所依据的概念和“运算”的心理起源为根据来解释认识,特别是解释科学认识。因此它具有两个基本特点:①用发生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人类的认识,强调认识的个体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及其现实意义 院系:教育学院 专业:民族教育 班级:教12研民族教育 学号: 112210111 作者:殷文婷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及其现实意义 摘要科尔伯格认为人的道德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儿童、青少年道德认知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每个水平包含两个阶段,因此他的道德发展理论又可以称为“三水平六阶段论”,并提出两种道德教育方法,即道德两难故事法和公正团体法。本文通过阐述道德发展阶段论的具体内容,并对其进行评价,这不仅有宝贵的理论意义,对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广大教育者有效地实施道德教育也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现实意义 劳伦斯·科尔伯格是美国儿童发展心理学家,被誉为“现代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之父”。他通过对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修正和完善,改进了皮亚杰的理论和方法,经过多年着重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国际心理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了解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重视德育教育,对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发展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一、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的内涵 科尔伯格是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考察儿童和青少年对一系列结构化的道德情景中的事实进行判断和推理的情况。道德两难故事是指道德价值上具有矛盾冲突的故事,要求调查对象依据故事中的情节,在遵守规则、法律和尊重权威人物和为了满足人的需要,采取某些与这些规则和命令相冲突的行动[1],这种暗含的道德规范往往叫人难以抉择。科尔伯格的道德两难故事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进行了测试,最终将儿童、青少年的道德认知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个水平是前习俗水平(4~10岁),它是通过行为的具体后果和自身利害关系来判断是非,此时儿童无内在的道德标准,他们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主要是看能否使自己免于受惩罚或者是不是让自己感到满意,是儿童处在控制的时期。在这个水平中包含着惩罚和服从取向阶段和相对功利取向阶段。在前一个阶段中以免去体罚和服从权力为道德判断的依据,他们认为凡是造成较大损害、受到较严厉惩罚的行为都是坏的行为,如果某种不好的行为由于没有受到惩罚也会被认为那不是错误的。因此,这个阶段的儿童缺乏真正判断是非的能力,他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正确与否的观念,此时的儿童只专注于行为的结果。在后一阶段,以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和偶尔考虑到互利作为道德判断的依据,总是希望得到的比付出的多,这个阶段的孩子大多都以自我为中心。 水平二是习俗水平(10~13岁),表现是能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 2017年安徽教师招聘证笔试公告由中公安徽教师招考网为您提供 参照《2016年安徽教师招聘笔试公告》中详细描述了2016年安徽教师招聘证报考条件、流程、笔试内容等(如下)—— 通过最新安徽教师招聘考试资讯可以了解,《2016年安徽教师招聘笔试公告》,2016年安徽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30日8:00至6月3日18:00,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安徽中公教师考试整理了安徽教师招聘|资格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为安徽统一试卷,面试时间内容由各个县区负责组织面试。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文字,更多中公课程详情,可以点击2017年安徽教师招聘笔试课程查询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是一个由他律逐步向自律、由客观责任感逐步向主观责任感的转化过程。根据公正观念的发展水平,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儿童主要表现为以服从成人为主要特征的他律道德,故又称为服从的阶段。 又可分两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儿童处于前运算思维阶段。其特点是单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义,片面强调个人存在及个人的意见和要求。 (2)权威阶段(5-8岁)思维正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为主,但仍不具备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他们了解规则对行为的作用,但不了解其意义。他们常以表面的、实际的结果来判断行为的好坏。认为服从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观念,服从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如果违背成人的法则,不管动机如何都应该受抵罪的惩罚,而且惩罚越厉害越公平。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8-11、12岁):儿童思维已达到具有可逆性的具体运算,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从”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观念为主要特征,逐渐代替了前一阶段服从成人权威的支配地位。意识到准则是一种保证共同利益、契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和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考试还是在教师招聘考试中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鉴于有些学员在学习时缺乏对于知识的归纳和总结,本文将将皮亚杰的两个阶段理论进行归纳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成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感知运算阶段(感觉-动作期,0-2岁):这个阶段的儿童的主要认知结构是感知运动图式,儿童借助这种图式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通过这一阶段,儿童从一个仅仅具有反射行为的个体逐渐发展成为对其日常生活环境有初步了解的问题解决者。这一阶段儿童还获得了客体永恒性(9-12个月),客体永恒性是指儿童理解了物体是作为独立实体而存在的。 第二阶段:前运算阶段(前运算思维期,2-7岁):儿童将感知动作内化为表象,建立了符号功能,可凭借心理符号(主要是表象)进行思维,从而使思维有了质的飞跃。这一阶段儿童认知发展的主要特征表现为:①出现了语词或其他符号,开始出现表象和形象图式; ②儿童的概念是具体的、动作的,而非抽象的,思维具有不可逆性;③认为外界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泛灵论;④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指不能从对方的观点考虑问题,以为每个人看到世界正如他自己所看到的一样 第三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具体运算思维期,7-11岁):在本阶段内,儿童的认知结构由前运算阶段的表象图式演化为运算图式。具体运算思维的特点:具有守恒性、去自我中心性和可逆性。皮亚杰认为,该时期的心理操作着眼于抽象概念,属于运算性(逻辑性)的,但思维活动需要具体内容的支持。 第四阶段:形式运算阶段(形式运算思维期,从11岁开始一直发展):这个时期,儿童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推理水平。其思维形式摆脱思维内容,形式运算阶段的儿童能够摆脱现实的影响,关注假设的命题,可以对假言命题作出逻辑的和富有创造性的反映。同时儿童可以进行假设一演绎推理。 皮亚杰把儿童的道德发展分成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儿童主要表现为以服从成人为主要特征的他律道德,故又称为服从的阶段。又可分两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儿童处于前运算思维阶段。其特点是单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义,片面强调个人存在及个人的意见和要求。(2)权威阶段(5-8岁)思维正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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