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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严肃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希望大家喜欢!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5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

严禁跑官要官、

严禁违规用人、

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

在严禁拉票贿选方面,要做到“3个不准”:

第一,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

第二,不准贿赂代表。

第三,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在严禁买官卖官方面,要做到“2个不准”:

第一,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第二,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在严禁跑官要官方面,要做到“2个不准”:

第一,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第二,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在严禁违规用人方面,要做到“6个不准”:

第一,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第二,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第三,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第四,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第五,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六,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在严禁干扰换届方面,要做到“4个不准”:

第一,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第三,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第四,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第一,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第三,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第四,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

基层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程序规定,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建立工作预案,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做好调查摸底,随时掌握选举动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防止各类影响换届选举情况的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肃组织纪律

换届期间,严禁拉票贿选。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宴请、安排消费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在选举过程中搞拉票等非正常组织活动;严禁请客送礼、私自向党员或群众代表赠送钱物,空头许愿等贿选活动;严禁借换届之机,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或做出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严禁指使配偶、其他直系亲属和朋友等干扰选举人意愿的行为;严禁参与或指使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的行为;严禁编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选举,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严禁在选举现场进行宣传、拉票或其他可能影响选举人意愿的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工作纪律

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大力宣传“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换届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具体指导,防止并及时制止非正常组织活动或违规操作现象,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防止选举失控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喜欢! 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一)、基层党组织选举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按期改选的原则、二是民主推选候选人的原则、三是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四是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 (二)、基层党组织的任期 1、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提前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第一,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发生缺额较多,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第二,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拒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第三,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4、暂缓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第一,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第二,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第三,组织不纯、派性严重,或领导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需首先进行整顿,待具备了民主选举条件后再进行选举的;第四,新建立的单位,实行民主选举的条件不成熟的;第五,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 (三)、选举前的准备 5、党组织换届选举,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下一届委员会组成人选(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并经本单位党组同意后确定)和选举准备情况(选举方法、方式、时间),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进行。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严肃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希望大家喜欢!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5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 严禁跑官要官、 严禁违规用人、 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 在严禁拉票贿选方面,要做到“3个不准”: 第一,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 第二,不准贿赂代表。 第三,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在严禁买官卖官方面,要做到“2个不准”: 第一,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第二,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在严禁跑官要官方面,要做到“2个不准”: 第一,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第二,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在严禁违规用人方面,要做到“6个不准”: 第一,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第二,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第三,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第四,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第五,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六,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在严禁干扰换届方面,要做到“4个不准”: 第一,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第三,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第四,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第一,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第三,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第四,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明

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明,导向鲜明,风清气正,圆满成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推选工作顺利完成,3 名同志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12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长”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市委提名的264人全部当选,为我市换届历史上取得的最好成绩,实现了没有一名候选人落选,没有一名干部因换届受处分,没有一起因换届引发的上访,真正做到了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干部满意。全市184个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全市529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全部实现了“零差错、零上访、零违规、零处分”的目标。 干部人事:有力、有序、有为 干部调整配备导向好、程序严,一批素质高、能力强、口碑好的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管理体制得到理顺,规范化水平更加公认,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反响良好,青干工作、援疆工作等受到各界肯定。干部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工作经验被省委推介,县(市)区长耕地保护责任审计、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全国、全省先河,经验被《中国青年报》报道。干部教育扎实推进,自主学习和全程项目式教学备受欢迎、反响良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重大人才政策顺利落地,1000万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成功设立,人才沙龙经验被中央主流媒体推介,科技特派员工作受到企业和基层好评。老干部工作稳步推进,老干局被评为全省老干工作红旗单位。 基层党建: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综合考评第一名 基层党建扎实深入,创先争优活动圆满完成,在2012年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综合考评中,我市综合得分位居全省第一。村级组织“五联共建”模式经验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和《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刊发,省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党建责任制系列文件,并被省委基层办文件转发。非公党组织组建获全省集中大组建特等奖,2012年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133个。“三有两评”工作法入编中组部《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案例》,并和我市基层党支部“一会四评”模式共同确定为全省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党代表联络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全市建立党代表工作站244个,驻站代表达24352人。党员教育与时俱进、大胆创新,衡阳党建手机报成功开通运行,党员教育云经验被中组部推介,并在全国党员教育工作研讨会上介绍经验。 部门自身: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 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组工理念不断深化,规范化水平、参谋辅政能力持续提高,信息调研更加及时高效,重点课题研究获全省一等奖。组织部门内在活力更强、外在形象更好。在落实艰难繁重的工作任务中,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广大组工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突破,表现出了优良的能力作风和精神面貌。实践证明,衡阳的组工干部过得硬、信得过、干得好。 队伍建设:全面焕发干部人才活力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委会讨论决定重要干部票决制,探索重要干部全委会推荐提名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地区、部门、学校、企业分类考核办法,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规范竞争性选拔工作,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探索改进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环节,切实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突出抓好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推动干部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抓好新进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跟踪培养。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后备干部队伍调整充实、县处级正职后备干部和80后县处级后备干部挂职结束后的跟踪培养。做好公开选拔的80后正科实职女干部和80后正科实职党外干部跟踪培养、管理工作。加大年轻干部上派、下派、外派挂职锻炼和集中培训力度。按照结构要求,加强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配备,部分单位、部分职位可以通过公选的方式完成。充分发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暂行)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进行选举,应报教委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的意志。 第二章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应在换届选举两个月前向教委党委呈报换届选举报告。将换届理由、选举方法、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名额及候选人名单等,报教委党委审批。 条五条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人组成同,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人组成。 换届选举应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委员候选人应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党内意见的基础上,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

第七条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有效。 第八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九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向选举人进行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十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一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二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加以核对,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的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结果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 第十三条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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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省、市、区委有关基层领导班子配备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合力为重点,充分发扬民主,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党员选拔进镇党委领导班子。通过换届,努力把我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为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加快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国共产党镇第三次代表大会将于年3月上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职数配备及报名条件 职数配备:根据区委安排要求,我镇新一届党委委员职数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含镇长1人)、其他委员6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数为5人,书记1人。 报名条件:报除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2.一般为符合要求的现任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管镇长助理和在本级职位 第 2 页共 9 页

任满三年的优秀的镇党委下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级机关、镇区中层正职干部,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3.现任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应当在50岁以下(196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同志应根据有利于在本镇领导班子形成老中青合理梯次配备的需要,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5岁;现任区管镇长助理,如年龄较大,但因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确需推荐的,年龄应不超过48岁(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4.特别优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省选调生、到村工作两年以上且现任村党组织副书记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也可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5.一般为大专以上学历。6.镇党委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当为现任副科职以上干部和特别优秀的副科级干部。 7.镇党委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当为现任副科职以上干部,现任副科职干部的,须任满两年。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换届准备。 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四项工作: 1、建立机构。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办公室。选派党委换届工作指导员,指导各支部搞好党代表选举工作。 2、制定实施意见、发布公告。镇召开党委会,学习区委组织部印制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实施意见;讨论换届方案及决定召开党员代表 第 3 页共 9 页

换届选举中的纪律规范

换届选举中的纪律规范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换届选举工作条例全文

换届选举工作条例全文 选举是由统治者候选人来选择统治者。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换届选举工作条例全文,希望大家喜欢! 换届选举工作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 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三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依据中织部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整理) 1、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P150 .110、111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组部在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召开党员大会的高校党委要认真统计应到会党员人数,具体分析实际情况,确保会议有效。实际工作中可依此报告:现有党员×名,应到会正式党员×名,实到会正式党员×名(达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P151 .113 根据《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制作选票时,候选人姓名的排列原则P169 .120 “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4、当选人名单的排列原则P175 .134 “当选的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委员会和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其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其名单

换届选举工作措施

换届选举工作措施 为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需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换届选举工作措施,希望大家喜欢! 换届选举工作措施(一) 落实工作责任,全程督促指导,加强人员储备,注重舆论引导,严肃换届纪律,严格责任追究,扎实抓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县乡两级均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分析研判,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换届选举工作。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履行好具体责任人职责,加强换届政策、业务学习,全程跟踪、指导、服务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组织、政法、共青团、妇联、财政、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抓细抓实乡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 全程督促指导。成立5个巡回指导组负责巡回指导15乡镇换届工作,县乡两级紧紧围绕乡村两级换届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印发换届选举工作手册260本,让每名县级责任领导、乡村干部和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对换届政策法规、规范规程、操作流程、重点、难点、热点等熟记于心,内化于行,成为换届工作行家里手,推动全县乡村换届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人员储备。永善县试行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模式,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村级干部队伍,着力解除村级换届人选不足难题,为村级换届储备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热爱农村工作的新鲜血液。截至目前,在职村干部以外人员登记报名达157人,在报考人员中,学历基本为高中(中专)以上,其中,有本科生9名,占总数的5.6%,大专以下148人,占94.4%;中共党员16人,占总数10%,年龄25岁至35岁占68%;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达到80%以上,部分报名人员还有法学、工程学、医学、农业学等方面的工作(学习)经历。 注重舆论引导。县换届办通过永善党建网、QQ、永善党建微信平

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党委换届是指本届党委任期已经届满,依法选举新一届党委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XXX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中共XXX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党委委员)7名,选举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委员)5名。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委会根据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提出,报区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委委员候选人9名,应选7名,差额2名;纪委会委员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选票分别印制,同时投票、分别计票。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受留党察看的党员除外)。正式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0”,不同意或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什么也不画。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0”,如只写姓名,不画“0”的不计得票。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

换届纪律

纪律是保证换届风正的最重要屏障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加强换届教育,匡正思想认识。选人才、用干部、配班子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制定的党委换届工作政策,教育干部在选人用人上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换届监督,匡正违纪倾向。要把严格监督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民主推荐时,要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考察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进行认真了解考察。换届选举时,要认真组织好对换届风气情况的民主测评。要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规定。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应加强督导,畅通举报、来信来访渠道,认真查证群众举报的问题,对敢于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应从快从严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护短。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是要求报告的事项,该对上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该对下把关的必须严格把关;要认真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部门还要认真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努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加强违纪查处,匡正换届环境。中组部部长李源朝同志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上要求:“风微要知著”、“治乱要用重典”。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的武器。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经查确属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要从快、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换届是各级党组织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党章等领导机构的过程,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机部分,也是巩固和加强党的建设 的重要环节。保证党的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真实性,关系 到党内事务的正常处理和党的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因此,换届纪律 的保证是整个换届工作的关键和基础。 二、纪律要求 1. 选举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应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反规定,不得用武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选举。 2. 选举公开透明。选举应当公开透明,确保选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候选人公开报名,选举委员会公开宣布候选 人名单、选举程序等,选票公开计算、检查和公布,选举结果公开 宣布。 3. 候选人的布拉格宣言和民主意识。候选人上任前,应特别关 注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水平,确保候选人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持正确的党的政治方向,保证出现的问题合乎原则、可操作。 4. 新一届领导班子小样化。换届后,新一届领导班子应该树立 科学发展的思想,遵守党的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以小样化为主题,努力发挥各自的优点和特点,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合理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创造性, 确保党组织的一切工作按照党的方针和各项规定有序开展。

三、实施方案 1. 强化党内纪律宣传教育。针对换届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精心制定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落实纪律要求,增强党内纪律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增强维护换届工作的党内纪律意识。 2. 严格组织管理。充分发挥选举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三重一大”制度,实现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平,确定选举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保证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确保选举工作的成功实施,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管理、纪律监察和处罚,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 3. 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党内媒体和新闻媒体,宣传落实党的纪律方针,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同时,利用领导班子中的“主心骨”,对待纪律问题,不待特殊情况下落实公正公平的原则,树立起严肃纪律的工作形象。 4. 加强协调合作。在换届工作中,各方面应该协调合作,建立并拓展同其他机构的联系关系,创造良好的选举氛围,共同推进选举工作。“人人自卫自卫,共杀自己”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对犯罪行为的高度发现和警惕,发挥互动协力的作用。同时,加强领导班子的培训,培养领导班子成员的创新精神和法律素养,提升领导班子综合素质。 四、落实效果 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党内换届纪律保证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按程序进行,选举公开、透明。候选人的政

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组织工作,由长葫局第七届党委负责。二、中共四川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均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参加大会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选举才能有效。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到会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经全局党员提名,上一届党委、纪委酝酿讨论,报厅直机关党委审定,新一届党委由5人组成、纪委由5人组成。 四、中共四川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应选人数的20%。即党委委员候选人6名,实选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实选5名。 五、第八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提交本次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六、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投票同时进行。即:同时发给每个到会党员《中共四川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委员会选票》和《中共四川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票》各一张,按要求填写后投进票箱。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会场设党委、纪委投票箱各一个,投票从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台成员和各位党员的顺序依次进行。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八、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唱票人2人,计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计票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

换届纪律实施方案换届纪律实施方案

换届纪律实施方案换届纪律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严明换届纪律的要求和市纪委、市委 组织部文件精神。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 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各支部书记作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 起直接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 平稳进行。 2、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对换届中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严肃执纪、严 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换届期间,一旦出现严重违反换届 纪律问题的,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镇换届领导组报告。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集中学习。镇党委在换届前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认真学习换 届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九严禁”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开展谈心活动(:换届纪律实施方案换届纪律实施方案)。换届前, 镇党委要和各支部负责人进一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将有关换届风气工作 要求作为重要内容,提高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3、开展承诺活动。结合换届纪律学习教育,根据参与换届工作各类 主体的特点,全面开展承诺活动。考察对象和提名人选要围绕严守换届纪 律作出承诺,“两代表一委员”要围绕自觉抵制违反换届纪律作出承诺。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县委作出承诺。通过层层开展承诺,切实增强广大党 员干部的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5、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观看中组部拍 摄的《镜鉴——________、________拉票“两案”警示录》教育片,汲取 深刻教训,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真正把“教育 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检查,全程督导落实 2.加强现场督导。镇本级换届大会选举期间,邀请县委督导组列席会 议和有关活动,对换届选举风气和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3.全程纪实监督。镇党委将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 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让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确保换 届纪律贯穿始终。 四、成立相关组织,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1、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组。镇党委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 导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任副 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成员的领导组,主要负责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核 工作。领导组成员将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镇党委成立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由镇纪委牵头,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部门组建的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工作,对反映问 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举报,迅速查核。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 高压态势。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省、市、博望新区统一部署,从2022年3月开始,我镇进行党委换届,镇人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的实施方 案 为了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我们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教育、警示、预防为先,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主要措施: 一、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1.组织一次集中研究: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典型示 范引导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研究等形式,深入研究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开展专题研究,明确重要意义和各自应恪守的工作职责,确保“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入脑入心。

2.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观看___拍摄的《镜鉴——湖南衡阳、___“两案”警示录》教育片,重温中央关于“两案”通报的 各项要求。大会选举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引以为戒。 3.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县委书记分别与本级四大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开展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与重点岗位和有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乡镇党委书记也要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普遍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提醒、告诫、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达到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也将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围绕换届进行调研,强调政策,加强沟通,了解情况。 4.进行一次承诺宣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副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人签订一份《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一次集体宣誓,以诺促学,以诺自律,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承诺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15日前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要定期研究分析换届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及时掌 握本单位换届风气和监督工作情况,并通报有关情况。县委每

乡镇党委换届方案

乡镇党委换届方案 乡镇党委换届方案范文一 乡镇党委换届政治性强、政策性强,为了使所有参加换届的工作人员熟悉换届政策,掌握换届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确保乡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根据《乡乡党委换届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章》为准则,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对党委换届目的、意义的认识,严肃换届纪律,遵循换届程序,扩大党内民主,努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通过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认识水平,增强换届工作的执行能力,为乡党委换届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委换届培训工作在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李永德同志负责,党委换届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从XXXX年6月16日开始,至6月30日基本结束; 培训对象:包括乡机关全体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各村委会主任、各党小组组长。 四、培训方式、内容及目标 党委换届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门培训相结合、会议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培训

1、培训对象:乡机关全体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各村委会主任、各党小组组长。 2、培训内容:学习换届相关文件精神、换届纪律等;乡党委换届实施细则。 3、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对换届的政策、换届纪律等深入了解。 (二)专门培训 1、培训对象: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有关人员 2、培训内容:主要培训换届的程序、步骤和具体要求,具体包括“组织找党员”工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等各项工作方案。 3、培训目标:通过专门培训,使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换届的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 (三)现场具体指导。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就换届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 附:乡乡党委换届培训安排 乡镇党委换届方案范文二 我县乡镇党委自XXXX年换届以来,已历时五年,任期届满。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自下而上、适当集中安排的通知》(湘委20XX43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湘组20XX50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衡委XXXX1号)文件规定,今年一季度要进行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省市委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组织工作,由长葫局第七届党委负责。 二、中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均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参加大会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选举才能有效。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到会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经全局党员提名,上一届党委、纪委酝酿讨论,报厅直机关党委审定,新一届党委由5人组成、纪委由5人组成。 四、中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应选人数的20%。即党委委员候选人6名,实选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实选5名。 五、第八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提交本次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六、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投票同时进行。即:同时发给每个到会党员《中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委员会选

票》和《中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票》各一张,按要求填写后投进票箱。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会场设党委、纪委投票箱各一个,投票从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台成员和各位党员的顺序依次进行。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八、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唱票人2人,计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计票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两委”候选人的到会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九、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无效票。 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其余候选人进一步酝酿后,进行第二次选举,补选所缺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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