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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控制

论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控制
论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控制

论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控制【摘要】本文通过对职务犯罪的界定,找出了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成因的特点,提出了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预防控制的三种对策,进而提出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关键词】职务犯罪;成因;对策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经济体制结构的深入调整和发展,腐败的魔影也在不断的扩展,特别是职务犯罪的泛滥和蔓延已引起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预防职务犯罪和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在此,我就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与预防控制这个课题作一尝试性的论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界定

科学地界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研究职务犯罪与预防的前提和基础。对此,诸多领域的学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作出了阐释。个人以为,职务犯罪首当其冲的是“职务”一词,《现代汉语词典》中,“职务”一词常被解释为“工作中规定担任的事情”,而犯罪是指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将犯罪表述为是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刑法上讲“职务犯罪”一词中所指的“职务”,理解为公职即公共职务更为妥当。所谓公职,是指行为人依法或受委托代表国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资格和权限。刑法意义上的职务犯罪,实际上称为“公务犯罪”更为严谨,“公务犯罪”也就是基于公共职务而实施的犯罪。

财务犯罪心得体会

财务犯罪心得体会 【篇一: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敬廉崇洁志存高远 ——观看预防职务犯罪有感 市场经济浪潮风起涌,各种利益和诱惑不断交织,人们的思想意识 更趋多元化,来自各种渠道的挑战和考验让人目不暇接,这在一定 程度上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环境。而金融行业作 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 要的作用;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的金融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 中更是处于核心地位。金融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 康发展。由于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其内部人员 利用职位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呈现出逐年增多趋势,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究其原因,造成银行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观上,法制观念淡薄,价值观念扭曲、拜金主义、极端享乐主义 滋生蔓延所造成的,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等。从客观方面来讲,用人单位用人不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 无序,银行系统在体制、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和漏洞,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通过学习,我对预防职业犯罪 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 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 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 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 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 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 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 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 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 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 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试题

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B)。 A 公安机关 B 检察机关 C 人民法院 2、预防职务犯罪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A) 。 A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B 打防并举,重在打击 C 打防并举,重在预防 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主要是(B) 。 A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 国家工作人员 C 一般人员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的主体是 (A)。 A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 国家工作人员 C 一般人员 5、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最大优势(A) 。 A 查办案件的职能优势 B 思想道德教育优势 C 机构设臵优势 6、非由于举报人主观故意而造成的举报失实,对于举报人(B)。 A应追究法律责任 B不追究法律责任C 给予行政处分 7、监察、审计、质监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 (A) 。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公安机关 8、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在(A)以上的,应当立案。 A 1万元 B 3千元 C 5千元 9、 (A) 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形式。 A 职务犯罪 B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C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 (B) 。

A 滥用职权罪 B 玩忽职守罪 C 徇私舞弊罪 11、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A) 。 A 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B 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C 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1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 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c)追究刑事责任。 A 侵占罪 B 受贿罪 C 贪污罪 13、2005年1月,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A) 。 A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B、依法治国,注重预防 C、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D、一靠教育,二靠法制 14、2005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 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A)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A、权力运行 B、法律和制度 C、行政监察 D、严厉惩治腐败 1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 占有公共财物的,是 (B) 罪。 A、挪用公款 B、贪污 C、职务侵占 D、私分国有资产 16、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 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B) 论处。 A、贪污 B、受贿 C、私分国有资产 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 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 (C) 论处。 A、介绍贿赂 B、行贿 C、受贿 D、贪污 18、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介绍贿赂罪。其中,对涉

廉洁自律工作总结范文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廉洁自律工作总结范文 A summary of the work of honesty and self discipline

廉洁自律工作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根据区纪委、驻市规划委纪检组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委西城分局党组对XX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并成立了以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分局各有关领导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认真真地抓好抓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并按照上级纪检机关转发的《XX年北京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分局各部门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 二、落实《建立惩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各项廉政建设任务

一、提高各级领导认识切实加强政治学习加大宣教力度 局党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在工作方法上,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抓落实,副局长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各科室领导负责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在组织上、思想上都得到了有效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注重率先垂范,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和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按市规划委的统一要求,积极落实“阳光规划”,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 上半年,以贯彻落实xx大报告、一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规划管理的实际,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等xx大精神贯穿于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规划监督等各个规划管理环节中。继续采取讲党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方法,将xx大精神溶入到教育活动中。使全体人员积极探索强国富民的管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答案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错) 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对) 3、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对) 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错) 5、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得人员和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错)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对) 7、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错) 8、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9、提出检察建议只要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不必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错) 10、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对) 1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错) 12、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对) 13、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职责(错) 1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系统预防(错) 15、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对) 16、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对) 17、《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错) 1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级别管辖为主,属地管辖为辅。(错) 19、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收群众评议。(对) 20、《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在江苏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错)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第一篇: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文章标题: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 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根据2014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

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二、导致国企犯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1、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职务犯罪的内因。纵观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究其主观原因,大都是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同时,失衡心态得以滋长,思想上的免疫功能哀退所致,绝大多数涉案人员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放松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甚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思工作,不干工作,

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

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 职务犯罪是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这是一篇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一) 职务犯罪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通过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我认为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从内因上着手,作为每一个人来说都有其自私的本性,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克制的就是自私自利,推进集体群体意识,这是在发展中不断摸索前行的规律。坚持和延续优良的传统,本身就是一种固有的概念,这个概念一旦被忽视,人类社会发展当中的集体群体意识就会丧失,进而使私欲膨胀,最终回到弱肉强食的发源起点,因此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非常必要的。少一些私欲,多一些责任,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

重,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做到知法守法,抵制各种外界的诱惑。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大事小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要想办成都得送礼,要充分认识到这就是权钱交易,职务犯罪。 我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面制定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遵守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百害无一利的,要警钟长鸣,不想、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同时既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提高防腐防变的能力,防微杜渐。其实,幸福和快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很简单:不是因为得到的多,而是你要求的少,要求的少点,凡事别太斤斤计较,懂得小小的满足也是幸福,懂得感恩,学会感受平凡的快乐和幸福,你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拥有这么多的幸福和快乐,做人就该豁达一点,乐观一点。很多时候,我们更要学会放弃,人生是艰难的航行,绝不会一帆风顺,当必须放弃时,就果断地放弃吧,放得下才能走得远,有所放弃,才能有所追求,什么也不愿放弃的人,反而会失去最

浅谈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浅谈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所实施的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是经济领域腐败现象的最集中、最典型的反映和极端表现。预防职务犯罪是在职务犯罪发生之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因素和条件,以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社会预防活动。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遏制。但由于我们国家在机制、体制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不健全等原因,当前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研究和掌握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形成、原因及预防,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中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国有企业管理的角度,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初浅的探讨。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形成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经过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1、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案件。贿赂是受贿者和行贿者之间的权钱交易,其主要特征是掌握权力的一方(受贿者)通过直接或间接操纵另一方(行贿者)谋取利益,而获得对方的金钱或物质利益。这种畸形的交易关系是通过权钱交换,以牺牲国家或集体利益为代价,来满足个人的贪欲。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是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 2、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公款案件。贪污、挪用公款是职务犯罪中又一种更加广泛的形式,其主体不仅包括具有一定权力的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还包括直接从事管理公共财物岗位的人员,其主要特征是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利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动。犯罪的主要共同特点都是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主管、经手的公共财物采取侵吞、盗窃、骗取或挪用等非法手段占为己有。 3、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渎职犯罪案件。渎职是职务犯罪中的另一种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在担任职务期间,在工作中因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职务,有的是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例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对外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有企业利益遭到重大损失,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经济合同失职罪。更有甚者,有的企业领导人员为达到非法敛财之目的,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串通外商不法分子进行非法交易,致使国有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产生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又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原因,现归纳以下四种原因: 1、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当前,我们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折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成因分析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问题,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打消国企改革积极性,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因此,作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深入解剖国有企业滋生职务犯罪的源头性问题,对症下药,才能取得实效。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 (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失去制约。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也曾指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权力大致可以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两种。其中所有权是由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掌握,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而经营权则由国有企业享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大多是由政府委派,其权力是建立在政治权力至上并以经济权力表现出来的一种权力。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其最终所有者是人民,而人民不能亲自去行使监督权,只能是委托国家,国家在委托给政府和相关部门。而这些政府和部门并非真正的所有者,因此,其工作人员极易有以权谋私的行为。因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义务失衡

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理论上我国《公司法》在权力制约上存在很大缺陷,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行使决策权,加剧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失去制约现象的存在。实践中,股东大会和董、监事会的职权不能有效地得到落实。使得公司各机关之间,各部门之间缺乏权力制横,只是存在整个公司上下级之间的指挥与服从关系,而没有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与制约。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不大。首先在立法方面,立法视野过窄,法制不健全。立法滞后和法律制度不健全是职务犯罪滋生重要的因素。在建国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法律理论研究滞后,立法技术不高。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表现为不足和不协调。特别是一些法律法规,于刚刚起步,许多条文直接搬用了国外的立法,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行政法制建设不足,导致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规范与程序制约而滥用权力。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提供了可乘之机。有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尚未出台,对企业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缺乏一个可行性的操作规定。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虽对国有资产流失罪有规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已明显不适应形势。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难以运用。还有民主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使民主监督无法落实。惩处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制定视野过窄,远不能够适应打击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简报

防范廉洁风险预防职务犯罪 ——我院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7月13日下午,我院特邀市检察院专家在三楼会议室作了《牢记宗旨,珍爱岗位》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黄峪生院长主持,全体中层干部到场聆听了讲座。 首先,市检察院米新玉处长以“宗旨和职务犯罪的关系”为题,针对当前社会反腐败形势,结合一个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对职务犯罪的概念、基本特征、表现形势、产生原因、危害性后果及如何预防进行了充分阐述,为广大干部职工敲响警钟的同时,也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米处长在讲座中指出,职务犯罪的产生主要原因是:淡忘宗旨;迷恋名誉,淡漠法律;领导干部用人不讲究德才兼备;个人不良嗜好等。它危害巨大,会导致党群、干群关系尖锐,离心离德,众叛亲离;父辈蒙羞,孩子遭歧视,家庭支离破碎等。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淡泊名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敬畏法律,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要率先垂范,筑牢反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远离职务犯罪。最后,米处长提出警言与大家共勉:牢记宗旨不贪利,珍爱人生守家园。 接着,市检察院库方东处长又从查办和预防的角度,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实际,从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主要环节以及造

成的原因,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如何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等进行了认真解析,并对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三个建议:树立法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树立自律观念。 讲座结束后,黄峪生院长作了总结讲话,号召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反思,书写心得体会,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这次专题讲座理论联系实际、事例生动,让大家受到了一次触及心灵的法制教育,对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很强的促进、指导作用,也使所有参会人员受益匪浅,举办此次讲座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此次讲座,希望全体医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用理智驾驭情感,用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做到珍惜工作,学法、懂法、守法,认清潜在的职务犯罪危险,防微杜渐。 通过此次讲座,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廉洁、诚信贯穿于医院全程管理和医疗服务中,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医德,严于律己,坚决抵制“吃回扣”、“收红包”、“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我院“用心服务、服务到位”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而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社会满意度,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浅谈如何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2

浅谈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且涉案金额明显增多,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损失,有的甚至直接导致了国有公司的破产和倒闭、员工下岗,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遏制。但由于我们国家在机制、体制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不健全等原因,当前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研究和掌握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形成、原因及预防,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中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国有企业管理的角度,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初浅的探讨。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 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一)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案件。贿赂是受贿者和行贿者之间的权钱交易,其主要特征是掌握权力的一方(受贿者)通过直接或间接操纵另一方(行贿者)谋取利益,而获得对方的金钱或物质利益。这种畸形的交易关系是通过权钱交换,以牺牲国家或集体利益为代价,来满足个人的贪欲。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是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 (二)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公款案件。贪污、挪用公款是职务犯罪中又一种更加广泛的形式,其主体不仅包括具有一定权力的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还包括直接从事管理公共财物岗位的人员,其主要特征是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利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动。犯罪的主要共同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主持词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主持词 由XX的XX为大家整理。现代社会的诱惑太多,同志们的心一开始可能是坚定的,但生活中的意外加上心智不够坚定,认识不够深刻,有可能会一步走错,为了减少犯罪,最好的方法并不是严惩,而是预防,只有预防,才能更好的防止犯罪。所以单位可能要经常举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那么,在讲座中,作为主持人我们应该如何主持这次讲座呢 一、开场白 刚才,石检察长以丰富的阅历,大量的案例,深动的语言,给我们作了一堂精彩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相信大家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请大家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以史为镜以铭其身,以人为镜以正其身,以事为镜以警其身。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同志,手中都或多或少有一些权力,可以说是时刻处在治贿反腐的风口浪尖上,因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我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以石检察长刚才的教导时刻警示自己:一要慎独,牢记“伸手必被捉”。一个干部,如果时刻处于严格的组织管理中和群众监督下,容易遵纪守法,不做坏事或者不敢做坏事。但是在缺少外力约束的情况下,靠自己管好自己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同志要能“慎独”,就是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够洁身自爱。现在一些搞权

钱交易的人,为了逃避监督,往往采取单独的、秘密的活动方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露形迹,不留把柄,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成交。陈毅同志说过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日前,建委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一一查处,充分说明任何腐败分子,不管他职位有多高,隐藏有多深,两面派手法有多高明,只要敢伸手,就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大量事实证明,不管多么狡猾的腐败分子只能隐藏于一时,而不可能隐藏一世,那些心存侥幸而做了坏事的人,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纪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话在现实生活中正是屡屡被应验。“慎独”,要有很强的自制力,而自制力又于自重、自省的境界,于自警、自励的觉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干部,就要崇尚理想,力戒贪欲,淡泊名利,脱离低级趣味。在物质引诱面前,切莫伸手,不要存在半点侥幸心理。 二要防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洁自律要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人违法犯罪,都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泥坑不能自拔。这样的事例在我们建委系统不胜枚举。近两年来一些钱权交易、商业贿赂案件陆续被发现查处。这些案件是令我们既痛心又尴尬,不但影响了建委形象,而且又毁了个人的大好前程,给家庭造成了不

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主持词

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 主持词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主要是依照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安排,组织一次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廉政教育讲座,以推动全局整改提高阶段的整改落实力度。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的#处长来为我们做专题讲座,#处长是我们#区的老领导,有着丰富的预防工作经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处长的到来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讲座的有: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建管处、城管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园林处、环卫处中层以上干部。下面,让我们鼓掌欢迎#处长为我们做辅导。 ※※※※※※※※※※※※※ #处长的讲座辅导,事例典型,分析细致,政策性强,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作好预防工作的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今天讲座辅导的学习贯彻,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侵

害的职务犯罪,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着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员“八带头、八严禁”规定,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提高反腐防变能力。把解决存在问题、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管理,健全完善预防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预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重大事项公示、行风评议等措施,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弘扬“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氛围,结合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群众利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动项目公开、投资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资产运作透明为核心的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从而增强预防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确保整改提高阶段工作质量,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整改提高阶段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程序,找准、解决好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好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整改方案,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开展好“办实事、见实效、让群众得实惠”的主题活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1) 一、职务犯罪内涵与外延 (2) 二、身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2) (一) 国家工作人员 (2) (二) 非国家工作人员 (3) (三) 国有企业 (3) (四)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在量刑上的区别 (4)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罪名概述 (5) (一) 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 (5) (二) 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8) (三)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实施的犯罪 (8) 四、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8) (一) 总体案发率高,年均案件数量较为平稳 (8) (二) 贪污贿赂犯罪高发,中央企业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市属国企挪用公款 犯罪突出 (9) (三) 犯罪主体以中年男性为主,职级学历较高 (9) (四) 共同犯罪引发的窝串案现象突出 (10) (五) 发案环节分散,重点问题突出 (10) 五、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案环节及表现 (11) (一) 财务管理 (11) (二) 物资采购与保管 (19) (三) 工程建设 (23) (四) 经营销售 (27) (五) 人事与薪酬管理 (29) (六) 技术与服务 (30) (七) 投资与融资 (31) (八) 企业改制 (32) 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发原因分析 (34) (一) 部分国企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成为引发职务犯罪的根本诱因 (34) (二) 内控管理制度缺位及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成为诱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的重要原因 (34) (三) 内外监督失力,成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 (35) (四) 国有企业的行业特质,成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高发的客观原因 (36) 七、防范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36) (一)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企管理层次和水平 (36) (二) 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37) (三)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37) (四) 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8)

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

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16-09-02T17:01:36.9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7期作者:魏丽虹[导读] 摘要: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摘要: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剖析产生原因,实施有力举措,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强制性和执行力,提升预防腐败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和成效。 关键词:预防职务犯罪;产生原因;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句话为完善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目前,惩治腐败犯罪方面的法律规定较为完善、系统,相对来说,有关预防腐败犯罪的专门立法还较缺乏、 薄弱。为落实《决定》要求,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阶段亟须制定完善有关预防腐败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法律化,即对单位、企业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义务,存在严重失责失职,致使单位内部人员发生职务犯罪的,追究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强制性和执行力,提升预防腐败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和成效。首先我们了解下职务犯罪的含义。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企业领导人在其位不谋其政,而是利用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贪污腐败,不顾党纪政纪损害了国家、企业和人民的利益,和我们提倡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作风背道而驰。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滥用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并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既有社会大环境影响的原因,也有教育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周密的原因。我认为,诱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机制方面虽然干部监督机制已初具规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即存在临时应急的多,完善配套的少;治标的多,治本的少;一般硬性规定的多,具体可操作的少;正面规定的多,逆性规定的少等问题。如廉洁自律登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只要求填报,是否属实却无监督检查措施。再者在干部的管理、选拔、任用上缺乏有效的连续性,导致对重点人、热点岗位把握不准,监管力度不够,致使一些有违法违纪苗头的人员长期占据在热点岗位上。另外,预防工作仍然是零打零敲,不呈系统性和机制性,或者说仅仅是蜻蜓点水式,大都是在做表面应付工作,炮制一些所谓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却很少去深入开展一些有益的建设性工作。 第二、心理方面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的行为是受人的心理支配的,行为只是人的心理的外在表现而已。国有企业要求涉及人、财、物重要岗位的上岗人员必须具有健康的心理,必须具备抵御外界不良诱因刺激的能力,但部分人员由于侥幸、攀比、不满足等错误心理作祟,在膨胀的私欲驱使下,走上了自毁前程的犯罪道路。 第三.社会方面国有企业与社会有着广泛的接触,它是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其职务犯罪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社交不谨慎,失去了应有的警惕性,对于不法分子的攻势乱了阵脚,贪图享乐,在金钱和物质的引诱下,很可能走上歧途。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大部分职务犯罪一般都表现出内外勾结的特点。 当然,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决不仅限于以上几种,而且这些因素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所以职务犯罪的预防亦需要相应的过程,同职务犯罪的斗争必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作为国有企业来讲,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是艰巨而又长期的。针对这种现状,我们就应该按照本企业建设“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文化”为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转变观念,拓宽领域,创新方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丰富廉政建设载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夯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团结合作、政治清明、幸福安定”的浓厚氛围。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举措。 第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提高源头防腐水平。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管理,是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我们常说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行业规章制度,也包括企业内部在国家法律行规范围内制定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也包括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作为肩负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者来讲,应该:一是强化制度的建设,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公司党政的各项工作有效融合,制定完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分工》等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当好廉洁从业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凡是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项,坚决制止。建立健全《公司全面经营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在管理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有序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涉及的各个管理部门和重要岗位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种工作程序;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改进薪酬收入分配机制,认真制定公司工资收入管理办法,配套出台相关细则,切实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行为。二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有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力不强,各项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所以在日常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要发挥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加大对干部执行各项制度的监督和考核。

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主持词

时间:5月14日上午9:00 地点: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主持词 郑长进 同志们: 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意识。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反贪局刘贵局长为我们做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知识专题讲座。刘检察长长期从事检察工作,业务精通,法律知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是我市预防职务犯罪的专家,成功地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今天,刘检察长在百忙之中挤时间来给我们讲课,机会难得,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笔记。参加今天讲座的有局全体负责人,机关、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刘检察长给我们讲课。 …… 刚才,刘检察长用大量的案例、实例和深遂的分析、研究,给我们作了一场精彩的讲座,相信大家一定会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 以史为镜以铭其身,以人为镜以正其身,以事为镜以警其身。我们在座的每个同志,手中都或多或少有一些权力,

可以说是时刻处在治贿反腐的风口浪尖上,因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我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慎独,牢记“伸手必被捉”。一名党员、一个干部,如果时刻处于严格的社会管理和群众监督下,就会遵纪守法,不做坏事或者不敢做坏事。但是在缺乏外力约束的情况下,靠本身管好本身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同志都能“慎独”,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做到洁身自爱。陈毅同志说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们身边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被一一查处,充分说明任何腐败份子,不管他职位有多高,隐藏有多深,手法有多狡猾,只要敢伸手,就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话在实际生活中也是屡屡被验证。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机关干部,要有崇尚的理想,力戒贪欲,淡泊名利,脱离低级趣味,在物质诱导面前切莫伸手,不要存半点侥幸心理。 二要慎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洁自律要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人违法犯罪,都经历了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开始对于一些小事不注重,逐渐顺坡滑下去,最终陷入泥谭不能自拔。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令我们既痛心又难堪,不但影响了单位形象,而且毁坏了个人前程,给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我们要深刻吸取这些教训,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腐蚀。为民应无私,当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2011年05月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文/林志恺 摘 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中掌握着大权,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走向犯罪的深渊。为使预防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取得成效,主要从教育、制约、监督、惩处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5-0036-01 经管空间 致力于预防犯罪研究的律师王荣利推出了《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在已确定犯罪罪名的34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他们的涉案金额令人触目惊心:基本查明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由此可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为使预防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取得成效,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一是教育;二是制约;三是监督;四是惩处。 一、正本清源靠教育 人的行为是靠思想支配的,一些领导干部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思想变质、心理失衡开始的。美国俄亥俄大学的学者们宣布了一项研究成果: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由15种基本的欲望和价值观所控制的。是什么控制人的这些欲望呢?专家学者研究后发现:一是信仰(道德),占80%;二是制度(法律),占20%。因此,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首先是信仰、道德教育,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其次,要重视制度、法律教育,包括党纪政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等。 二、制约权力靠制度 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进行必要的制约,是预防职务犯罪一条根本性措施。制约权力主要靠制度。要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科学合理的配置和制约,减少和消除产生职务犯罪的条件,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第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以股东大会、董事会为主体的决策层,以监事会为主体的监督层,以经理(厂长)为首的经营执行层形成相对独立、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权力机构。第二,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有企业应该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这是以集体权力对单个权力进行制约的有效制度。有的企业领导人员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搞一言堂,独断专行。实践证明,这样的人更容易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比较多。第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内部监控力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第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制约权力。权力与责任是对立统一的,企业领导人员在运用权力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权力运作失误的追究上,不仅要追究行使该项权力当事人的责任,也应追究其领导者的责任,这是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的一个重要措施。 三、控制权力靠监督 职务犯罪是腐败的极端而又严重的表现形式,是权力滥用和异化的产物。监督是一种普遍而重要的权力控制方式,它不仅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而且是控制权力有效运行的关键。强化监督首先要增强领导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使之认识到监督是对领导人员最好的爱护,从而自觉地、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一是要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应尽快出台《国有企业监察工作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察条例》,明确把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纳入监察工作的业务范围,对企业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责、权限以及与监事会的关系要有明确规定。特别是要保证企业的监察组织有相对独立的监督权力。二是加强民主监督。要深化厂务公开制度,扩大职工对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和与职工利益有关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职工对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廉洁从业规定的监督权。三是要加大党内监督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尤其是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重点监督好“一把手”。“一把手”犯罪在职务犯罪中占的比重相当大,中煤集团大屯公司近几年发生的案件,主要涉案人员也多为“一把手”。四是实行“大监督”格局。把党纪监督同企业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自我监督机制;要协调好法律监督与党政监督的关系,使法纪、党纪和政纪三位一体,各司其职,依法衔接,形成监督合力。五是要使财务监督真正到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监督制度,实行并完善会计委派制,积极推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机制。六是落实巡视制度。由国资委或其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巡视员,重点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监督。七是理顺监督体制,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四、以儆效尤靠惩处 目前,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关键的因素就是被查处的概率太小,而且在处理上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轻,从而使职务犯罪成为“高收益低风险”行为。为此,首先要提高查处职务犯罪的概率。要长期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尤其是专门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重拳出击,震慑犯罪分子。其次,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犯罪分子,罚当其罪,防止重罪轻判。第三,要加大追缴赃款和经济处罚力度。决不能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对其非法攫取的钱、财、物,要全部让其“吐”出来,并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防止因追缴赃款不力出现“一人坐牢,全家受惠”的现象。第四,要使职务犯罪分子身败名裂。对职务犯罪分子的罪行予以公开,对一些大案要案公开审判、公开披露和公开报道,从而对犯罪分子及其家庭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他们为职务犯罪付出沉重的精神代价。第五,要严格执行职位禁入制度。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这一规定的切实落实要靠有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通过职位禁入制度,把“蛀虫”关在门外。 教育、制约、监督、惩处四项措施是相辅相成的。教育主要解决使企业领导人员“不想犯罪”的问题,制度制约主要解决使其“不能犯罪”的问题,监督主要解决使其“不便犯罪”的问题,惩处主要解决使其“不敢犯罪”的问题,各有侧重,目标一致。“四管齐下”,加大力度,预防职务犯罪必将取得更大成效。 作者单位:中煤集团大屯公司物资贸易部 36 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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