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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1. 总则

为保证为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经营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和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2. 聘任权限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由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分别组织实施。

3. 聘任范围

凡在公司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济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

4. 聘任原则

4.1公司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简化的原则,突出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4.2 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于没有相应的社会职称人员可以参加集团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于已具备社会职称的人员,高职可以低聘,低职也可以高聘。

4.3 竞聘人员应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质,忠诚于力诺事业,尽职尽责,富有奉献精神。

4.4 竞聘人员须在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或业务工作。

4.5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序列。技术职务级别或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和调整者,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或工资序列。

4.6 有经营管理职务者可受聘高于其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

4.7 聘期为一年,到期不聘者,其职务自然免除。

4.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为工程技术、经济等系列。

5.1 对于技术管理、技术研发岗位设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资深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主任级):资深高级工程师、资深高级经济师等;

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副主任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

资深XX师(薪酬相当于部级):资深工程师、资深经济师等;

XX师(薪酬相当于副部级):工程师、经济师等;

助理XX师(薪酬相当于主管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等。

(对于其他技术岗位可参照以上系列进行。)

5.2对于一线生产技术岗位,设资深高级技师(薪酬相当于部级)、高级技师(薪酬相当于副部级)、技师(薪酬相当于主管级)三级。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见附表。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7.1 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量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和专业知识需求层次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必须细化到具体部门,明确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评审。

7.2 公司初、中、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职数原则上按照上年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人员状况以及发展需要来确定,具体聘任职数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执行。

7.聘任办法及程序

8.1 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由各组织单位负责人、竞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8.2 公司公布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资格、聘任职数等。

8.3 申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8.4 公司组织专业理论、实际技能操作或其他方式进行测评。

8.5 由各单位组织专业答辩、民意测验。

8.6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答辩成绩、民意测验结果、申聘人过去的工作成绩等因素对申聘人员进行考察评议。

8.7 经综合评议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核准后,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8.8公示后无重大异议者,由公司进行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集团聘任),颁发聘书(聘书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供)。

8.9 聘任流程:

9.专业技术职务薪酬标准:参照工资序列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序列。

10. 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9.1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为一年。

10.2受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底进行述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次年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的重要依据。

1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附:《集团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

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仅作参考)

一、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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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社会高级会计师职称。

注:审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注:营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 (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 (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在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以及双方在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岗位职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及其按本办法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上岗应贯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六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 理相结合的管理,即各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内,按照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设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其高、中、初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除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外,还应针对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包括各个专业技术岗位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等内容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八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主要面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选聘。有的岗位若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聘任前须完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坚持聘用岗位、条件公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选,并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该岗位专业、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基本条件或专业技术水平的确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岗位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即将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一般1-3年,可在聘期内设置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单位在具体设置岗位聘期时可与单位用工聘用期限一致,或短

最新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方案

黑池镇中学 教师职称晋级评定标准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加强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注重教育教学效益和质量的方向,高质量地完成教师职务评聘的推荐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二、参评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三、评审程序 1 、成立当年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监察小组; 2 、个人申报,并递交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 3 、申报教师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 4 、个人送交有关证明、材料备查评分; 5、学校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按评分标准考核评分; 6 、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申报对象得分情况; 7 、领导小组统计申报对象定量考评总分,并列出定量得分情况表 (按高分到低分排列 ); 8 、按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推荐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 9、被推荐对象领表、填表、整理材料; 10 、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再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四、评审办法 我校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评选实行“评委打分加业绩打分”相结合的办法,按得分高低和分配的指标,依次确定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总得分相同时,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成员优先考虑任职年限、工作量等因素投票决定。打分细则如下: 1 、学历分(最高1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记 15分,专科文凭记 13分,中师学历记10分,不累加,记最高得分。 2 、工龄分(最高15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教龄满25年以上,记15分,教龄满20--24年,记13分,教龄满15--19年,记11分,教龄满10-14年,记9分,教龄10年以下,记7分.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本校实际,按相关程序认真制定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校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 中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4)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2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等方面取得进步。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优秀,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3)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本学科教师课1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5)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1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6)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中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第一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离。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有专业技术资格而未聘到相应技术专业岗位的人员,可以使用该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但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确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级卫技人员由院评聘审核小组根据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整 体结构比例,贯彻双向选择、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原则予以聘任。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聘任包括同级聘任、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1、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相一致。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

务;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主要指中级高聘为高级)。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必备条件: (1)德才表现突出,确属出类拔萃,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业绩和水平能力明显优于或高于具有同级聘任资格的应聘人员。 (3)任本职务满四年及以上; (4)学历在本科及以上。 备选条件: (1)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及以上为“优秀”的; (2)获市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3)获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4)个人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5)论文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凡具备以上的必备条件,同时满足备选条件中3项者,由评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半数及以上通过者,可聘副高或正高级,享受相应的所有待遇,并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试行) 根据国家和地方人社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党组研究通过,拟定了学校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试行。 一、正高职三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较高学术成果,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至少获市、厅级表彰一次。 3、在引进、示范和推广高新技术成果或教学科研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一次、或获市、厅级社科类成果一等奖前3名一次。 4、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8分以上。 二、正高职四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较高学术成果,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在引进、示范和推广高新技术成果或教学科研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一次、或获市厅级社科类成果一等奖前3名一次。 4、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7分以上。 5、未达到第3项条件的,但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可破格

聘用。 三、副高职五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并获市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三等奖前3名一次、或受市厅级表彰一次、或被评为省厅级教学能手一次、或获市政府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或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引资百万元或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的纯利润)。 3、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6分以上。 四、副高职六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中取得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并获市厅级奖励一次或三等功一次以上、或嘉奖三次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5分以上。 五、副高职七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工作业绩考核成绩较为突出,并获省校以上表彰两次以上、或被学校确定为学科带头人。 3、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4分以上。 六、中职八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八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并获省校以上表彰三次。 3、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无重大责任事故者优先聘用。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臵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 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社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实施公司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升员工的科研、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标志性、高水平科研、管理成果的产出能力,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条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四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分离制度。员工自行取得由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任命。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并颁发证书。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岗位、职系不同,自主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组织。

(二)负责制定或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两大类:工程技术类和管理类,其中管理类分为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系列和统计师序列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分类具体见下表: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必须同时符合必备条件和任选两项的附加条件才能申请聘任相应等级技术职务。工程技术类及管理类具体聘任条件如下表:

说明:1.认定期刊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海外正式期刊及被SCI或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2.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不包括仅有录用证明的情况。 第十条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并在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任职的员工,均可提出申请,填写《***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表一),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一、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三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5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2、本科毕业学历且有学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以上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无学士学位者,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推迟3年,或以破格条件推迟2年晋升。 3、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二、年度考核要求 评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内年度考核成绩必须在称职以上;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须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以上。 七、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本人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其他人员晋升职务的论文要求和刊物级别的认定。 九、破格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限制破格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最新中小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方案

最新中小学校 教师职称晋级评定标准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加强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注重教育教学效益和质量的方向,高质量地完成教师职务评聘的推荐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二、参评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三、评审程序 1 、成立当年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监察小组; 2 、个人申报,并递交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 3 、申报教师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 4 、个人送交有关证明、材料备查评分; 5、学校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按评分标准考核评分; 6 、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申报对象得分情况; 7 、领导小组统计申报对象定量考评总分,并列出定量得分情况表 (按高分到低分排列 ); 8 、按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推荐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 9、被推荐对象领表、填表、整理材料; 10 、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再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四、评审办法 我校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评选实行“评委打分加业绩打分”相结合的办法,按得分高低和分配的指标,依次确定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总得分相同时,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成员优先考虑任职年限、工作量等因素投票决定。打分细则如下: 1 、学历分(最高1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记 15分,专科文凭记 13分,中师学历记10分,不累加,记最高得分。 2 、工龄分(最高15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教龄满25年以上,记15分,教龄满20--24年,记13分,教龄满15--19年,记11分,教龄满10-14年,记9分,教龄10年以下,记7分.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1. 总则 为保证为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经营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和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2. 聘任权限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由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分别组织实施。 3. 聘任范围 凡在公司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济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 4. 聘任原则 4.1公司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简化的原则,突出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4.2 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于没有相应的社会职称人员可以参加集团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于已具备社会职称的人员,高职可以低聘,低职也可以高聘。 4.3 竞聘人员应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质,忠诚于力诺事业,尽职尽责,富有奉献精神。 4.4 竞聘人员须在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或业务工作。 4.5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序列。技术职务级别或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和调整者,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或工资序列。 4.6 有经营管理职务者可受聘高于其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 4.7 聘期为一年,到期不聘者,其职务自然免除。 4.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为工程技术、经济等系列。 5.1 对于技术管理、技术研发岗位设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资深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主任级):资深高级工程师、资深高级经济师等; 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副主任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 资深XX师(薪酬相当于部级):资深工程师、资深经济师等; XX师(薪酬相当于副部级):工程师、经济师等; 助理XX师(薪酬相当于主管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等。 (对于其他技术岗位可参照以上系列进行。)

中建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公司)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 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系统内各单位。 1.3管理体制 公司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管理 体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经过授权的评 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或经过考试取得的资格,用人单位 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资格进行岗位任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从 取得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和级别 公司可开展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有工程、经济、会计、 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系列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 级别。初级分为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工程系列 在国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基础上设置正高级,名称为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 1.5评审权限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 计师、高级政工师以及总部和部分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的中高级工程师、 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有条件的二级单位,经总公 司评估授权可对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自评结果报总公司人力 资源部复核;经济及会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全部实行社会化考试。 1.6人员范围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系统内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达到离 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职责分工 2.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统一协调管理中建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包括: 2.1.1依据管理权限,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2.1.2组建总公司评审各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 2.1.3组织实施总部及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相关专业的评审工作; 2.1.4审批自行评审单位评审权限和评委会; 2.1.5复核自行评审单位评审结果。 2.2授权评审单位 2.2.1根据总部评审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内部相关规定和办法; 2.2.2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 2.2.3证书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3管理学院 2.3.1负责总公司评审各专业的资料收集、整理和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2.3.2负责证书制作; 2.3.3申报表归档; 2.3.4补办证书和各类评审资料。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严格坚持 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所规定的 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基本任职条件。 3.1学历、年限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

教师职务评聘制度

文昌中心初中教师职务评聘制度为了扎实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聘任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人[2010]55号)和人社部门核准的《文昌中心初中岗位设置方案》、《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宣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宣城市人社局核准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的规定及要求,文昌中心初中岗位总数为4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46个。其中: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6档1个,7档2个); 2、中级岗位18个(8档5个,9档 7 个,10档 6个) 3、初级岗位25个(,11档12个,12档13个) 二、教师职务申报资格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申报高一级职务的要求:申报人数不得突破宣城市人社局核准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岗位职数,如出现岗位空缺,则采取竞争申报。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教师评审高一级职务的基本条件。 2、任职期内各年度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3、任职期内无旷课、旷工现象。 4、任职期内,每学期的备课、作业、听课等常规教学工作达到《文昌中心初中教师常规教学基本要求》之规定。 5、任职期内,能认真完成每学期的校本培训核心指标任务,校内评定达合格等次。 6、任职期内无在编不在岗现象。

7、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等同,学校按申报人所提供材料进行评分,以分数排序,择优推荐上报参评。按下例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1、大专学历计0.3分,本科学历计0.5分,双专科按本科计分。(以职务评审的有效毕业证书为据) 2、中二或中一站岗年限(以聘书为准):每站岗一年,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3、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任职年限:每任职一年计1分(兼任多个职务,按最长年限的任职计分,不重复计分),计满10分为止,中层干部比照执行。 4、任职期内的教育教学成绩: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者分别按《宣城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宣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中关于教育教学成绩之规定计分,计分上不封顶。 5、任职期内的教研、科研成绩: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者分别按《宣城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宣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中关于教研、科研成绩之规定计分,计满16分为止。 当年申报者在上级职称评审中未通过者,次年须暂停二年申报。 三、教师职务聘任: 根据《宣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宣城市人社局核准的我校各岗位职数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竞聘高一级教师资格(如,初级竞聘中级)或竞聘同一职务的高一级岗位(如,中级九级竞聘中级八级)时,聘任依据依次是:(1)首聘时间,即现任职务的最早聘任时间(以聘书为准)。(2)现任职务的评审时间。(3)竞聘者实际工作年限。(4)任职或任级期内的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绩,成绩认定方法,按按宣城市教师资格考评细则执行(相应资格)。(5)任职任职或任级期内工作量(班主任工作折算为标准课时8个课时)

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各市(州、地)人事局(处)、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来我省在职称评聘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经研究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 3、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 4、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考试)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评聘职称时可按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对待。 6、非本专业学历(相近专业学历除外)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本人专业工作成绩突出,可破格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7、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其上学前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一致的,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但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转正定职确定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计算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 8、国家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最低学历为本科毕业的中专教师及最低学历为大专毕业的高中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执行我省学历放宽条件。甘职改办[2000]13号文件第一条“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评聘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不包括中专教师和高中教师。 二、关于外语 在县属(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晋升中级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申报材料要求及所在单位审核注意事项 一、预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 6月26日前,申报人员向学科所在学院(部)提交预申报材料,不允许个人直接将材料提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和要求均可以到人事处网站下载,请注意使用最新版的表格。所有纸质材料须按要求准备份数,并分类按序装订。 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汇总,并按教师姓名分别打包,于6月28日下班前统一交人事处,电子材料发至职称邮箱(zhich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16919712.html,)(下同)。所在单位在提交材料前,须按照审核要求仔细核对申报者的材料。学院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表格填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1)《评聘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 (2)申请人须在表内相应位置粘贴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小结的“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3)评聘表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4)除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等系列,其他系列的推荐表采用本表,评聘表等相关表格的填写及材料的准备,按照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 (1)《对照表》一式一份,A4打印 (2)申请人须在表格上对照条件打钩,原则上全部符

合才能申报; (3)特殊人员(转聘、破格、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条件请在备注栏处注明。 (4)《对照表》须提交学科所在学院,请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 (1)《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内含3张表格,分别是:《预申报名册》《科研汇总表》《教研汇总表》。2018年度所有申报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各系列评审、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等人员)均须填写。部分表格将在学科组会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作为专家评审材料,请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2)除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等系列外,其他系列须在预申报名册的“备注”栏注明报名及考试(或评审)时间。 (三)佐证材料要求 1.论文、论著须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相关检索收录证明。预申报暂时不能提供原件的论文,可提供杂志收录原件,但在正式申报时须补齐原件,资格审核按正式出版日期为准。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业绩填报。 2.论文被相关索引收录,须由具备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检索收录证明;被学术刊物转载(如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须提供转载刊物原件。 3.所有课题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合同书)、结题证明(证书)、参与证明(非项目主持人)。其中,立项文件中必须标明项目来源、立项时间、项目经费、主持人姓名等关键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xx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适用范围1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方式2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4第一节评审组织管理4第二节评审条件4第三节内部评审程序8第五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10第六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13第七章附则1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总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xx年版)》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xx年版)》(邮银发〔xx〕252号),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遵循“评聘分开.谁用谁聘”原则。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聘任职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各级机构在岗合同制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适用范围

第四条我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下述专业技术系列中开展:经济.工程.会计.统计.审计.新闻.翻译.档案.律师等系列。其 中,以经济.工程.会计为主系列。 第五条经济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经济员(初级).助理经济师(初级).经济师(中级).高级经济师(副高).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经营管理.业务产品开发管理.市场分析研究.营销方案策划.风险管理.授信管理.法律合规.资产保全.审计稽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党群纪检.安全保卫.工会以 及从事行政综合管理等人员。 第六条工程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技术员(初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科技与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等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与工程相关人员。 第七条会计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计员(初级).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高级会计师(副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核算.出纳.预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税务筹划.审计稽查与统计工作等人员。

公司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中国铁通河北分公司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在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公正评价、合理聘任、能上能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我见,结合省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通河北分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市分公司、铁道通信中心、工程分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聘任工作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 聘任工作委员会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拟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综合考核情况,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拟聘人员提出聘任意见。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职能部门。各单位均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及任职资格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各单位要按照所聘专业技术职务与所在岗位适用的原则,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要推行竞争上岗,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可采取择优聘任的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上岗后,与相应的工资、待遇挂钩。 第六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适用岗位 1.通信工程系列:从事有线传输工程、无线通信工程、电信交换工程、数据通信工程、移动通信工程、电信网络工程、通信电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市场营销工程、通信技术管理、客服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2.工程(管理)系列:劳动保护、劳动定额、劳动安全、企改政研、人事管理、职工教育、行政监察、行政办公室秘书、多种经营从事专项技术业务人员。

某中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方案.doc

某中学 2016 年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 (参考模板依据存在高职低聘教师的学校,没有高职低聘教师的学校相应修改)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粤人社规〔 2016〕5 号)、《 XX 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XX 〔 2016〕XX 号)、《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 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 7 号)、《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XX 〔 2016〕 XX 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 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 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一、学校岗位设置情况 我校编制 XX 名,其中教职员编制XX 名,工勤人员编制XX 名(未定编的改为:我校现有 教职员工XX 名,其中工勤人员XX 名)。校长、书记各XX 名,副校长XX 名。内设机构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XX个,分别是: XX 、XX 、 XX 、 XX 、 XX 。 根据核准的《 XX 中学岗位设置方案》、《 XX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说明:人事管理规范 的学校都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学校内部岗位实施方案),我校共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共XX 个,其中,管理岗位 XX 个,专业技术岗位 XX 个,工勤技能岗位XX 个,具体分布详见附表。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二、人员聘用情况 截止到 2016 年 XX 月 XX 日,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如下: (一)已取得教师高级职称人数XX 人,已聘用在高级岗位的XX 人,未聘用在高级岗位的(高职低聘) XX 人。 已取得教师中级职称人数XX 人,已聘用在中级岗位的XX 人,未聘用在中级岗位的(高职低聘) XX 人。 已取得非教师中级职称人数XX 人,已聘用 XX 人。 (三)已取得教师初级职称人数XX 人,已聘用 XX 人。 三、可评聘岗位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改革后首次评聘的可评聘岗位数由实际空余岗位数、截止到2016 年 12 月31 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且现岗位聘满 3 年的教师人数、获得特定荣誉称号的教师人 数等相加而成,我校可评聘的高级教师岗位XX 个、中级教师岗位XX 个、初级岗位 XX 个。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说明:考虑到此次配套政策中制定的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已使用的岗位可不计算为已占用岗 位数,并不是真正空出了岗位,而仅是在核算已使用岗位时的一种计算方法。因此,使用“可评聘岗位”比“空余岗位”的提法更科学、准确。)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四、用于考核推荐的岗位数量及推荐人数 经研究,学校拟预留可评聘的高级岗位XX 个、中级岗位 XX 个,用于下年度评聘使用和相 关人才引进,剩余可评聘的高级岗位XX 个、中级岗位 XX 个用于 2016 年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政策规定,改革配套政策新增岗位均不能用于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评 聘。(说明:是否预留可评聘岗位由学校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现有队伍状况 由自行确定,预留与否的理由恰当的、决策过程透明。)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考核推荐的岗位数在取得相应职称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层级的高职低聘人员与拟申报晋升 该岗位职称的人员之间按7: 3 的比例分配(说明:学校可根据高职低聘人员和队伍构成情 况自行研究调整具体比例),即本年度我校确定的考核推荐高级岗位XX 个中,用于解决高职低聘教师的岗位数 XX 个,用于晋升职称申报评审XX 个;考核推荐中级岗位XX 个中,用于解决高职低聘教师的岗位数XX 个,用于晋升职称申报评审XX 个。(说明:根据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关内容,包括可评聘岗位数是否全部用完、空余岗位比例分配比例等)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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