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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旨在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规范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烟草资源的安全。以下为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烟草仓库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 安全责任制:烟草仓库应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确保每个相关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

3.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烟草仓库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4. 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烟草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系统、防火设备、泄漏控制设备等。这些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烟草仓库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烟草仓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同时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安全检查和评估:烟草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营。

8. 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烟草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报告、安全检查记录等,便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以上为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该规定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21-82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

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

烟叶仓库管理工作指南

Q/GZZY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GZZY G.18.03.01(YL)01—2012 烟叶仓库管理工作指南 2012-12-04发布2012-12-1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供应部归口并负责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原料供应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 本标准审核人:刘孜。 本标准批准人:方静。 本标准2012年首次发布。

烟叶仓库管理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烟叶仓库管理的安全、硬件条件及设备配置、检测设备配置及烟叶收发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ORESTA GUIDE NO.2 《PHOSPHINE FUMIGATION PARAMETERS FOR THE CONTROL OF CIGARETTE BEETLE AND TOBACCO MOTH》 GBZ2-200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 15227-200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检测方法 GB/T 23220-2008 烟叶储存保管方法 YC/T 31-1996 烟草及烟草制品试样的制备和水分测定烘箱法 YC/T 205-2006 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 YCT 300-2009 片烟储存养护通用技术要求 YC/T 322-2009 片烟储存养护气调贮存法 YC/T384-2011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Q/GZZY G.03.02.01(YL) 烟叶流转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降温通风 以降低库内空气温度为目的而实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3.2 降湿通风 以降低库内空气湿度为目的而实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3.3 气密性能 幕墙可开启部分在关闭状态时,可开启部分以及幕墙整体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3.4 甲类仓库

库房安全技术标准

库房安全技术标准

Q/JSZY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库房安全技术标准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前言 本标准按照Q/JSZY/ZH-3《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制造中心(安全保卫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制造中心(安全保卫部)、南京卷烟厂、徐州卷烟厂、淮阴卷烟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瑞兵、闫加竖、郭峰、于翔、刘伟、丁一、刘亚非、唐耀宇、闫启明、马海燕、漆行廷、章平泉、朱德路。 本标准审核人:赵亮、王竹明。 本标准批准人:周涛。

库房安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库房的安全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类生产库房,包括烟叶库、成品库、烟用材料库、香精香料库、高架库、备件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制定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 100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 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YC/T 205 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 YC/T 384.2- 卷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7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

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 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计划、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为了保障烟草仓库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烟草仓库及其相关单位,包括烟草仓库内的全部设备设施、人员和物资。 三、安全生产管理 1.烟草仓库必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记录检查结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烟草仓库应依据实际需要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好实施。 3.加强安全培训,必需对每个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落实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制度。 4.烟草仓库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 四、火灾防范 1.烟草仓库必需设置灭火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实行措施进行灭火处理。

2.烟草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类、气体、硫、 磷等。 3.烟草仓库严禁使用火种和明火,要加强电线电缆、电气开关 等设备的检查维护。 5、防爆安全 1.烟草仓库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气体或液体,不得在狭小或 密闭空间内作业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烟草仓库应配备防静电设备,对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产品要 实行防爆措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3.定期对设备、管道、配电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适时发觉并 排出安全隐患。 五、物资管理 1.烟草仓库应配备适当的安全存储设备,避开物资受潮、受高温、受紫外线等影响。 2.烟草仓库内的物资应依照品种、数量、规格、等级等进行归类、识别和标注。 3.严禁存储已过期烟草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草产品。 六、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对烟草仓库进行安全管理,一旦发生 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需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本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的安 全和稳定运营,本规定将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

2023年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2023年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草仓库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烟草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仓库安全技术管理。 第三条仓库安全技术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合理、全面,根据仓库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烟草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其所属部门负责。地方烟草专卖局和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应当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其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烟草仓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保证仓库内烟草的安全,并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烟草仓库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防火设施、防盗设备、监控系统等,确保烟草的安全。 第八条仓库的防火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防火墙、防火门、防火涂料等,确保火灾的防范和扑救。 第九条仓库的防盗设备应当包括安全门、闭路电视等,以防止盗窃和非法入侵。 第十条仓库应当配备划定和标识明确的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烟草仓库应当划定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并在适当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标识区域的用途和禁止事项。禁止区域应当设有安全门、安全网等设施,严禁非法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仓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实时监控和管理仓库内部和周围的安全状况。 第十三条仓库应当配备专业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设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处理设施,做到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仓库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提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准备。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浅谈如何做好烟草商业卷烟仓库的安全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根抵,对个人而言,安全就是生命;对企业而言,安全就是效益,是企业开展的基石,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在这其中,仓库安全管理占领重要的地位。 仓库(Warehouse)是指保管、储存物品的建造物和场所的总称,它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烟草商业卷烟仓库担负着卷烟产品的仓储、调拨及配送设备的保管和维修等工作。国内对于仓库管理安全工作的研究,在卷烟仓库方面比较薄弱。本文旨在通过对现行卷烟仓库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讨论和分析,为卷烟仓库的安全管理提供理论经历。 一、卷烟仓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卷烟仓库主要承担着卷烟制品的保管工作,是基层烟草专卖局物流环节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卷烟周转储藏的环节。保管和调配好库内卷烟,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对烟草企业的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卷烟仓库安全管理,就是要及时发现并消除库内各种危(wei)险隐患,有效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仓库中人、财、物的安全。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湿等。 1.做好卷烟仓库安全管理是保证效益的前提 目前地市级的卷烟仓库,在库卷烟数量可达上万箱,价值上亿元。县级区域中转储藏库,在库卷烟数量也会到达上百箱,价值几百万元。卷烟属易燃、易霉品,一旦发生火灾、被盗或者受潮,就会造成宏大损失。

2.做好卷烟仓库安全管理是进步物流效率的根抵 为满足卷烟分拣、调拨等需要,卷烟仓库都装备了一些现代化设备,包括立体高架仓库、升降机、分拣打码设备等,保管和维护好这些设备,严格标准操作,逃避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能极大地进步卷烟配送效率,保障物流畅通。 二、卷烟仓库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烟草企业卷烟仓库的管理,已逐渐和现代物流形式接轨,但就安全管理来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卷烟仓库虽然都建立了相应的平安规章,甚至在特殊需要强调安全的地方,都设立了安全警示牌,但仍不时会有违规行为却无人阻拦。在仓库的安全管理中,不少仓管人员存在麻木和幸运心理,甚至认为只要自己值班时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 2.业务技能不精,对付突发事件才干较弱。卷烟仓库都装备了相应的消防、报警等现代化设备,由于幸运心理的存在,部份仓管人员没有认真学习相关的操作规程,导致某些设备在真正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发挥或者没有彻底发挥其作用。 3.监管力度不强,隐患排查较为随意。在卷烟仓库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着隐患排查无序、随意的现象,空暇时,排查就多一点。反之,就少一点甚至没有,定期的隐患排查制度成为空文。 4.仓库设置或者配置不合理,潜在风险存在较为普遍。部份烟草企业特殊是县级区域中转储藏库,并非与主体办公大楼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而是后来改用的。仓库内设施的配置遵循了方便、合用的原那末,而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安全性,存在潜在的损坏、丧失等安全风险。

烟草专卖局(公司)仓库与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5) 4 管理要求 (7) 4.1 管理机构与责任 (7) 4.1.1 仓库安全管理领导组 (7) 4.1.2 仓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7) 4.1.3 仓库安全主管部门 (8) 4.1.4 仓库安全管理职责 (8) 4.2 仓库的安全管理 (10) 4.2.1 仓库“三同时”管理 (10) 4.2.2 仓库工作人员管理 (10) 4.2.3 物资储存管理 (11) 4.2.4 电源安全管理 (11) 4.2.5 防火安全管理 (12) 4.2.6 防盗安全管理 (12) 4.3 库区安全管理 (14) 4.3.1 安全通道管理 (14) 4.3.2 消防管理 (14)

4.3.3 出入库区管理 (15) 4.3.4 道路和车辆管理 (15) 4.3.5 安全标识设置 (15) 4.4 物资装卸管理 (16) 4.4.1 装卸平台的管理 (16) 4.4.2 装卸作业的安全要求 (16) 4.5 仓库安全检查 (17) 参考文献 (18) ~ 2 ~

前言 本标准对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类仓库与物资储存的安全管理作出规定。 Q/QYYC AQ.1—2012 《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分为十四个部分: ——第1部分:安全组织机构与安全责任制; ——第2部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细则; ——第3部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细则; ——第4部分: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细则; ——第5部分: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第6部分: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7部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8部分:机动车与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9部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第10部分:仓库与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第11部分:基层班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12部分: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13部分:职工食堂安全管理规定; ——第14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管理。 本标准为Q/QYYC AQ.1—2012的第10部分。

仓库安全管理检查措施

仓库安全管理检查措施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2021年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2021年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建设,防止火灾、人身伤害事故以及盗抢案件的发生,根据《___消防法》、《___安全生产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的卷烟成品仓库、烟叶仓库(含租赁使用合同1年以上的外租仓库)。 第三条烟草辅料仓库参照本规定,并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第四条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对所属仓库安全管理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对仓库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第二章防火安全第五条烟草仓库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仓库使用前,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烟草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七条单层仓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000m2,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500m2;多层仓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00m2,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m2;高层仓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800m2,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700m2。___使用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占地面积可按有关规定增加一倍。

第八条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库房内部装修、库房内隔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如库房内设置、使用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选用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标准可按有关规定下调一级。 第九条烟草仓库应具备相对封闭条件。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4米。库房周围必须保留环行消防通道。 第十条库房门应向外开或靠墙体外侧设推拉门。库房门应采用乙级以上防火门。高层库房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第十一条库房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得少于2个。多层库房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面积不超过100m2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出口。库房的室外金属梯可作为疏散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60cm,倾斜度不应大于60度,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80cm。 第十二条新建或租用仓库的地点,不得选在火灾危险性高于丙类可燃固体物质的仓库附近。 第三章区域设置第十三条库区内必须明显划分库房、作业、办公区域,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要划出相对独立的外来人员活动区域。 第十四条库区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标志。库区内严禁明火,库区动火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第十五条进入库区内防火区间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___防火罩。排气管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堆垛。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和加油。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国发〔2023〕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公司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重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重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解决意见等。 第六条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公司、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规定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公司,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立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解决。 第三章安全管理

烟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烟草公司平安管理制度 烟草公司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平安,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第三条公安消防监视机构应当将烟草生产、仓储企业作为消防保卫重点,催促其落实消防平安措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行业内企业、事业单位,以下同)防火平安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烟草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二人,县烟草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一人,车间、班组、库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一人。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平安工作。 第七条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间隔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

《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以下消防平安管理: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三)火源管理制度; (四)电源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六)车间、库房、班组防火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九)火灾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十)协助公安消防监视机构进展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十一)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制定以下人员消防职责: (一)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二)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三)保卫处、科、股长管理职责; (四)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 (五)专职消-防-队长、指导员职责; (六)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八)车间、库房、科(室)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 (九)班、组长防火平安职责;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1. 引言 烟草仓库是存放烟草制品的重要场所,对其安全进行有效管理至关重要。为了 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运行,制定本暂行规定,规范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保障烟草制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 烟草仓库安全管理责任 2.1. 烟草仓库安全管理责任由仓库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承担。 2.2. 仓库管理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3. 仓库管理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烟草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3.1. 烟草仓库的门禁系统:烟草仓库应安装门禁系统,控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 3.2. 烟草仓库的视频监控系统:烟草仓库内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全方位监控烟草仓库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3.3. 烟草仓库的灭火系统:烟草仓库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 3. 4. 烟草仓库的防雷系统:烟草仓库应安装防雷设备,减少雷击对烟草仓库的危害。 3. 5. 烟草仓库的温湿度控制系统:烟草仓库应配备温湿度控制系统,确保烟草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4. 烟草仓库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4.1. 烟草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应急处理措施。 4.2. 烟草仓库应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3. 烟草仓库发生安全事故时,仓库管理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5. 烟草仓库安全监督管理 5.1. 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2. 相关部门应定 期对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5.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

《卷烟仓储管理规则(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卷烟仓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1999-3-12【大中小】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文号:国烟运[1999]133号 发布日期:1999-3-12 执行日期:1999-5-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仓库建设 第三章仓库管理 第四章卷烟入库 第六章卷烟出库 第七章安全 第八章奖惩 第九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经济技术学院: 现将《卷烟仓储管理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局(公司)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对本规则试行期间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 卷烟仓储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卷烟仓储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适应全国卷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为卷烟生产经营和销售网络建设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完成卷烟仓储任务,保障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卷烟仓库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通过新建、改建,使全国县以上烟草公司的仓库都能达到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的要求。 第三条新建和改建卷烟仓库的原则是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和现有库房条件,按安全、规范、超前、科学的要求,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保证仓库的建筑质量,以满足卷烟仓储近期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卷烟仓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保管好、费用省,为市场服务,为流通服务。 第五条仓库建设和仓储管理工作是基础建设和卷烟流通的重要环节。各级烟草公司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并专人负责,定期到所辖仓库了解情况。从事仓库建设和仓储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学习业务技术,掌握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作技能,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G0405健康管理与政策

G0405健康管理与政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库(库房)储存、装卸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所有部门仓库(库房)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 3 职责 3.1 安保办负责公司所有仓库(库房)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 物流部负责烟叶、辅料、成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的仓储安全管理。 3.5 仓库归口管理部门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按要求对所辖库区开展日常安 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并对库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上级安全工作指示并开展安全培训。 3.6 仓库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安全工作。 3.7 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的保管安全工作。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仓库组织管理 4.1.1 仓库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1.2 仓库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1.3 对仓库新职工应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1.4 安保法规部应严格执行库区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并建立仓库各类技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保证其正常运行。

4.1.5 物资仓库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 4.1. 5.1 灭火器材管理台帐。 4.1. 5.2 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4.1. 5.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4.1. 5.3 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台帐。 4.1. 5.4 危险物品管理台帐。 4.1. 5.5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1. 5.6 仓库安全交接班记录。 4.1. 5.7 安全检查记录。 4.1. 5.8 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记录。 4.2仓库储存管理 4.2.1 库区入口处应设置防火禁令标志,并设置火种收缴存放设施。 4.2.2 仓储物资应实行定置管理,物品仓储应符合“五距”要求。具备独立防火分区功能的库房,库与库之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 注:物品的堆码要保持通常所说的货垛“五距”,即指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和垛距。规定如下: 4.2.2.1 墙距。库内货垛与隔断墙的内墙距不得小于0.3米;外墙距不得小于0.5米; 4.2.2.2 柱距。货垛或货架与库房内支撑柱子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2米至0.3 米的距离; 4.2.2.3 顶距。平房仓库顶距应不小于0.3米;多层库房顶距不得小于0.5米;人字形屋架库房,以屋架下檐(横梁)为货垛的可堆高度,即垛顶不可以触梁; 4.2.2.4 灯距。货垛与照明灯之间的必要距离称为灯距。灯距必须严格规定不得小于0.5米;但对危险货物应按其性质,另行规定; 4.2.2.5 垛距。它是指货垛与货垛或货架与货架之间的必要距离。库房的垛距应不小于0.5米。 4.2.3 危险化学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2.4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应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4.2.5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烟站安全管理制度

烟站安全管理制度 烟站安全管理制度 墨西哥金丝路烟草公司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喝酒,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夜班值班人员要每二个小时对厂内车间、办公室、仓库进行一次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值班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分管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刻拨打金丝路公司分管领导电话请求援助解决。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金丝路烟草公司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进出厂大门要打卡。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职工有事情需要外出办理,需要出示出门证。出门证由职工部门主管领导签发方可有效。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5-09-16 23:36 | #2楼 第一章总则

2021年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将烟草生产、仓储企业作为消防保卫重点,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行业内企业、事业单位,以下同)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烟草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二人,县烟草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一人,车间、班组、库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一人。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 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三)火源管理制度; (四)电源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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