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预测学讲义
四柱八字之推命方法,是以命主之出年日月时,化作农历,再翻查万年历,找出其年月日时之天干地支,以作推算之用。(计算方法以过「气节」为准),大运排列方法以月之干支为根基,阳男阴女顺数,阴男阳女逆数,直至未来或以前的气为止,总数为何,将此数除以三(简法),即为起大运虚岁,再由月干支顺或逆排起大运之干支就是。
例子:新历1995年8月11日晚上9时
命式:
时日月年
庚丁甲乙
戌酉申巳
大运:
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一
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岁岁岁岁岁岁岁岁岁岁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
起运交脱计算法
(一) 顺行的计算法(阳男阴女)
由出生日的下一日起,数至下月立节的日、时为止;三日折一年,一日折四月,一时折十天。
例1:男命:1918年(戊午),农历五月初三寅时
即芒种后5 日(芒种日不计)
丙己戊戊
寅丑午午
(1) 男命阳年出生,应顺行
(2) 顺行,出生后的第一个节为小暑,在六月初一丙辰日辰时入气
(3) 由己丑日下一天起计,与数至丙辰日,共27天(27 ÷3 = 9年后,即1927年起运)
(4) 顺行,由寅时数至辰时(经过寅、卯),共2个时辰(10天 ×2 = 20天,即9年后又20天)
(5) 最重要记住的是:本命造是芒种后5日出生,所以还要把这5天加进9年20天内,即在出生后9年又25天起运
(6) 9年后即1927年,芒种后25天即农历六月初四交脱(即丁酉日),用虚岁,则为逢十及十五岁之年,农历六月初四交脱
【简单之方法:即由出生之当天数起至下一个节,3日为一岁,28÷3=9(余1不计,余2加一年),9 + 1虚岁即十岁起运;这方法简单,但流于笼统,没有说明哪一个月哪一天交脱】
六五四三二
十十十十十十
甲癸壬辛庚己
子亥戌酉申未
例2:女命: 1931年农历十月十二日丑时
即立冬后13日出生(立冬日不计)
丁庚己辛
丑辰亥未
(1) 女命阴年出生,应顺行
(2) 顺行出生后第一个节为大雪,在十月廿九日(丁酉)巳时入气
(3) 由庚辰日下一天起顺数至丁酉日,共17天(17 ÷3 =5年后,又8个月起运**一日折4月,两日折8月)
(4) 顺行由丑时数至巳时,(经过丑、寅、卯、辰) 4个时辰(10天 ×4 =40天,即1个月又10日)(5年8个月 + 1个月又10日= 5年9个月又10日起运)
(5) 记住:本造是立冬后13日出生,所以这13日要加进5年9个月又10日之内,即应在出生后5年9个月又23日起运
(6) 5年后,即1936年(丙子)的农历十月再加9个月,便是1937年(丁丑)的七月,初三立秋,初三加23天,即1937年农历七月廿六日交脱
【简单之方法:即由出生之当天数起至下一个节,连庚辰日在内数至丁酉日,共18天,3日为一岁,18 ÷3=6(余1不计,余2加一年),6+ 1虚岁即7岁起运;这方法简单,但流于笼统,没有说明哪一个月哪一天交脱】
五四三廿十
七七七七七七
乙甲癸壬辛庚
巳辰卯寅丑子
(二) 逆行的计算法(阴男阳女)
由出生日的上一日起,逆数至上月立节的日、时为止;三日折一年,一日折四月,一时折十天。
例3:男命: 1913年(癸丑)农历九月廿四日亥时
即寒露后14日出生(寒露日不计)
辛丁壬癸
亥丑戌丑
(1) 男命阴年出生,应逆行
(2) 逆行,生日前的第一个节为九月初十(寒露),卯时入气
(3) 由丁丑前一天逆数,数至癸丑日,共14天(14 ÷3 = 4年又8个月)
(4) 从亥时逆数至卯时,共8个时辰(经过辰、巳、午、未、申、酉、戌、亥)(10天 ×8 = 80天,即2个月又20天)(4年又8个月+ 2个月又20天= 4年10个月又20天)
(5) 本造生于寒露后14日,20 + 14 = 34天,即在4年11个月又4天后起运,亦即在1918年(戊午)农历八月白露后4天起运
(6) 用虚岁,即为逢六、一之岁,农历八月初八日交脱
十十
六六六六六
丁戊己庚辛
巳午未申酉
例4:女命: 1924年(甲子)农历五月十一日午时
即芒种后6日出生(芒种日不计)
丙壬庚甲
午戌午子
(1) 女命阳年出生,应逆行
(2) 逆行,生日前的第一个节为五月初五(芒种),丙辰日,辰时入气
(3) 由壬戌后一天逆数,至丙辰日共6日(6 ÷3 = 2年,即1926年起运)
(4) 午时逆行,由上一时计数至辰时(经过巳、辰),共2个时辰,2时= 20天,即2年又20天
(5)本造生于芒种后6天,合共为在出生后2年又26天起运,亦即在1926年(丙寅)农历五月廿三日(壬辰)起运
(6) 用虚岁,则为逢三、八之岁,农历五月廿三日交脱
四三二
十十十十
乙丙丁戊己
丑寅卯辰巳
四柱八字基本知识
五行生克:
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制水,水灭火,火炼金,金伐木,木破土天干:
阳甲、丙、戊、庚、壬
阴乙、丁、己、辛、癸
天干五行属性:
木甲、乙
火丙、丁
土戊、己
金庚、辛
水壬、癸
五行特性:参看天干总论
地支:
阳子、寅、辰、午、申、戌阴丑、卯、巳、未、酉、亥地支五行属性:
木寅、卯
火巳、午
土辰、戌、丑、未
金申、酉
水亥、子
五行特性:参看地支总论
地支藏天干:
子:癸
丑:己癸辛
寅:甲丙戊
卯:乙
辰:戊乙癸
巳:丙戊庚
午:丁己
未:己丁乙
申:庚壬戊酉:辛戌:戊辛丁亥:壬甲天干五合:甲己合土乙庚合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地支六合: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火地支三合:
申子辰合水半合:申子、子辰
巳酉丑合金巳酉、酉丑
寅午戌合火寅午、午戌
亥卯未合木亥卯、卯未
地支三会:
亥子丑会水(无半会)
申酉戌会金
巳午未会火
寅卯辰会木
地支六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
地支三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地支相刑:子卯相刑;子午相刑;卯午相刑
地支自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地支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戍相害。
天干性情漫谈
十干性情,阴阳回殊,滴天髓言其理而不言其用,穷通宝监言其用而不言其理。理固难解,用亦非体会经验不能领悟,然格局之高低,富贵之等级,胥在于此,故不可不予究也。
甲木生于寅月,忌见庚辛,喜用丙火。
庚金生于申月,喜用丁火,忌见壬水。
同一月令建禄,一则喜泄不喜克,一则喜勀不喜泄。
春木用金,秋金用水,决非上格,此金木性情之殊也。
丙丁同一火也,解寒调候,宜用丙火。克泄煅冶,宜用丁火。
正月甲木之喜丙火,乃用以解寒,藉成反生之功,非喜其泄也。
若木在二月,即宜丁火,所谓木火通明是也。
木生于冬,水冻木枯,寒木向阳,见一丙透,有寒谷回春之象;
若见丁火,则如温室培养,力量微簿,丁火通根而重,尚勉强可用,若丁火根轻,则效力几等于零,此丙丁性质之殊也。
身强喜杀,身弱忌杀,此亦当酌量五行时令之气而论,非必尽然也。如木生于春,怕见庚辛。生于三秋,外象雕残,英气内敛,不怕制,枯木落叶,反喜金之剪栽。故乙木秋生,辛金透出,丁火制之,上上之格。甲木庚金丙火次之。
一为木金火之质,一为木金火之气,质由气生,而在三秋万物成功之时,气收敛而化质,气之力量薄弱,不如质之为美也。
八字以纯为贵,乙辛丁之质,不宜杂以甲庚丙之气也。
水火必须相济,故丙火不离壬水,壬水不离丙火也。
丙火日元,不见壬水,或壬水日元,不见丙火,均非上格不能取贵也。
水火对峙,丙火日元,取印为调和之神;
壬水日元,取食神为调和之神;
则即济功成,无有不贵。(此指丙弱壬旺而言,非必尽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