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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培育第一章

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培育第一章
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培育第一章

第一章:社会组织的基本知识

1.1 什么是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构成部分,它与国家体系中的党政部门、市场体系中的企业等经营单位一起,为社会发挥其功能构成了稳定的三角体系。西方称:非政府组织-NGO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或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 nization),公益机构、慈善基金等机构都属于这一类型。

社会组织呼应社会系统,与政府部门(政府)和工商机构(市场)并存共生。社会组织对于个人而言, 可以疏解文体和满足需求, 从而协助民众更有质量和更具尊严地生活;社会组织具有经济(降低发展成本)、政治(疏解多类矛盾)、社会(发展社会功能)、文化(体现人文情怀)等多方面的正面功能。

社会组织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本世纪初社会建设、社会和谐和社会治理已成为当代中国的国家战略, 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双轮驱动也已得到多方认同。

在我国,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公共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 包括氏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狭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

美国学者萨拉蒙从结构-功能角度考虑,社会组织具有五大特征:

一、组织性,也就是说这些机构组织一般会形成自己的管理模式和办事程序,有自己的负责人;对成员的管理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有较为明确的任务、服务对象及奖惩制度等。

二、私立性(或民见性),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私人捐赠、私人缴费等多种方式,是独立于政府的团体。

三、非利润分配性(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创造的利润不能分配给所有者、管理者或者在组织成员中经行分配。但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用市场化的方式创造收入, 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这由社会组织根据自己情况决定。

四、自治性,在运作的过程中, 即不受政府的干预, 也不受营利组织的干预。

五、志愿性,社会组织成员的加入及参与的组织活动都是以自愿为基础。在公开招募成员时,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自愿、平等参与的意识,以自愿为前提,而且参加行动的动力来自志愿者本身,是源于参与者自己内心的道德观念、良知、同情心和公民社会责任感。

王绍光在萨拉蒙总结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组织的第六个特征,即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根本宗旨是致力于公益,也就是说其目的在于促进实现社会公共目标,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所从事的行业和提供的服务大多是营利组织一般不涉足的领域。具有上述所有特征组织机构可以称为社会组织。

综上所述,社会组织的实质就是居于政府与私营企业、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结

构空间。

附录:

(1)莱斯特M?萨拉蒙(Prof. Lester M. Salamon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著作《全球公民社会》、《现代国家与非营利组织伙伴关系》。

(2)王绍光,男,1954年生于武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康奈尔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教于武汉堤角中学、耶鲁大学政治学系,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中国文化论坛理事,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讲座教授、系主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大学服务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

讲座教授,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英文学术刊物《The

China Review》主编。他的研究领域为比较政治,政治经济学,中国政治,东亚新兴工业经济体,中央-地方关系,民主理论与实践。

(3)《全球公民社会》十大迷思?

迷思一:

“非营利部门”实际上并不存在?

破解:尽管可以被称为”非营利组织“的实体五花八门,但无论是草根组织还是行业俱乐部,宗教团体还是政党,大学还是医院,它们都有着五个共同特征:作为一个组织存在(Organizations );在制度上与政府分离

(Private-1 nstitutionally separate from government ); 不进行禾U 润分

(Non-profit-distruibuting );组织自治性(Self-governing );非强制性

(Non compulsory )。拥有这些特征的组织,都可以被称作是“非营利组织”,这些组织均属于“非营利部门”。

迷思二:

非营利部门做的事,政府和市场也可以做,甚至做得更好?

破解:在“提供服务”这个关键职能上,非营利部门体现出巨大的优势:灵活性;作为前线工作者,更了解社会问题;更人性化;用整体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吸引慈善家和志愿者的参与;鼓励公民参与;更专注和持续地解决社会问题。

除了提供服务,非营利部门还具有倡导、社区建设、吸引社会资本、价值监护等关键职能。

市场更注重私人利益的实现,政府更注重集体利益的保障,而非营利部门

则能够调动个人自发地发起有利于大众利益的行动,这是非营利部门有别于另外两个部门的关键特点。

迷思三:

非营利部门在经济上处于边缘位置,政府不可能依靠非营利部门取得很大的经济收益?

破解:实际上,非营利部门对经济有很大的贡献。根据非营利部门比较项目所收集的数据,非营利活动创造了4, 840万个全职工作机会。如果把2012年41个国家的非营利部门总收入,与全球12个最大经济体相比较,非营利部门的排名在第五位,收入超过了德国。

迷思四:

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一种美国现象,在其他国家极为少见?

破解:非营利组织并不是典型的美国现象。非营利组织在欧洲、南美洲、

非洲和亚洲都存在。从非营利组织人员队伍占劳动人口的份额来看,美国仅排

在第九位,第一位是荷兰。

迷思五:

在福利发展最为完善的北欧国家不存在非营利部门?

破解:北欧国家的非营利部门发展颇具规模。同样从非营利组织人员队伍

占劳动人口的份额来看,北欧的福利国家如瑞典、丹麦、瑞士均排在较前的位置,说明这些国家实际上依赖非营利组织提供福利服务。同时,数据也表明这些国家更注

重吸引志愿者参与活动,而不仅仅依赖于受薪人员。

迷思六:

非营利组织内的受薪人员人数和志愿者人数增长负相关?

破解:萨拉蒙教授和他的团队通过实验发现,非营利组织内的受薪人员人数和志愿者人数增长呈正相关,即组织拥有更多的志愿者人数,也会拥有更多的受薪人员。这主要是因为志愿行动是社会行动,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就需要更多的受薪人员进行管理,从而提供更系统、高效的志愿行动。

迷思七:

慈善行为是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

破解:根据34国的平均数据计算,非营利部门收入中的53%来自服务收费和会员费用,35%来自政府资助,12%来自慈善行为如捐赠等。

迷思八:

慈善行为至少是美国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

破解:从组织收入来源上看,非营利组织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

以收费为主导的组织,第二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组织。无论是上述哪一类组织,慈善行为都不是美国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

迷思九:

非营利部门属于劳动密集型部门,而非资本密集型部门?

破解:和商业公司一样,现在的非营利组织也需要很多资本。非营利组织需要考虑的资本包括经营收入(operating revenue )和投资资本(investment capital)。但是,非营利组织实际上非常难获得资本,因为他们不能像商业公司一样上市、配股和分红,因此损失了市场份额。

迷思十:

非营利部门的经济增速慢于私营企业部门的增速?

破解:根据捷克、比利时、加拿大、美国和日本五国的数据,非营利部门的经济增速快于其国家经济体量的增长。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主要产业已经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比如教育、医疗、老年服务等,而提供这些服务正是非营利部门的核

心和优势,非营利部门因此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增速。

1.2我们如何辨别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

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将社会组织分成三个部分: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社会团体细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类;基金会细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细分为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其他等十类。

1.3我们为什么需要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凭借自身的功能可以有效承接国家和市场委托的公共责任。

王名认为社会组织的主要功能有五项:一是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的功能;二是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及一定的公共服务的功能;三是建构和增值社会资本的功能;四是推进公民参与和社会治理的功能;五是表达公民诉求、维护公民权益并

进行政策倡导的功能。

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组织的出现与发展,和公共服务多主体参与的客观需求,以及缓解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影响。社会组织

凭借自身的定位与功能,可以有效承接来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责任要求,并提高

公共服务的实施效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附件:

(1)王名,1960年10月生,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主任。1997年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获博士学位,专业方向:国际发展。主要研究领域:非政府管理;公民社会与治理;CDM 与NGO参与环境治理。2013年两会吁请中国政府尽快放开二胎政策。2014 年3月建议"单独二孩"应由各省自行决定。2017年获得福冈亚洲文化奖学术研究奖。

1.4从国际视角上看,社会组织为什么会产生?

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源自于政府本身、公民社会(注: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行为集体。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以及政府以外各种机构发展变化所产生的一系列压力和需求。

传统因素的变化和新兴因素的加入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为

公共服务多肢体参与的实现提供了更多可能。

1.4.1福利国家危机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前奏吗?福利国家的基本定义是公民在

必要时可以自由地选择不工作,而无须担心失去工作、收入或一般福利。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西方社会中所形成的全方位福利政策和理念不断遭受质疑,70 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陷入“滞涨”状态,证明先前几十年中创造的社会总福利因为对私人投资和市场开放的严格管制而趋于下降。福利国家的危机主要变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随着国家福利开支的不断增加,官僚制管理下的政府越来越体现出在人员管理和服务供给方面的低效率和低产出的缺陷,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管理机制的要求不断加强。其次,政府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不仅使得政府财政压力增加,也超过了公众支付相应款项的意愿。许多人相信福利国家已经远远超出了保护个人抵御不合理风险的范围,它正在窒息首创精神、解除个人责任和鼓励对国家的依赖。第三,与福利国家危机相伴的是经济发展危机。

20 世纪发生的两次石油危机,以瑞典为代表的斯坎地维亚福利国家出现高额赤字,将福利国家正式推向了危机的边缘。

萨拉蒙说:“这些令人沮丧的显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激发了人们反思经济进步的必要条件。结果之一是人们对“受援助的自力更生”或“参与式发展”援助战略表现出的新的兴趣,这种战略强调通过各种非政府组织将基层的能量和热情释放出来。使穷人积极参与发展项目的方法已经获得了重要的生产率收益,同时胜过了在许多地方处于软弱无力状态的国家机构。其结果是,人们对于国家作为发展代理者的局限性和富有吸引力的第三部门机构的优势正在日益形成共识。”

这就说明了福利国家危机中体现的根本问题:政府责任和第三部门如何各自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政府的角色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型,但是能克服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让政府在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之外,不再更多地介入社会服务存在很大疑问;另一方面,在目前的政策和监管环境下,第三部门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对第三部门的管理是否会影响到其独立性,第三部门自身的局限性又该如何处置,这些都影响着国家提供福利的具体政策或手段的创新。

1.4.2社区共同体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石吗?随着全球化、城市化以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福利国家危机所体现出来的政府管制的缺陷,社区这一主题逐渐成为了新型政治的关注点和根本所在。安东尼?吉登斯认为以社区为重点不仅变得可能而且很有必要,社区不仅意味着重新找回已经失去的地方团结形式,它还是一种促

进街道、城镇和更大范围内的地域的社会和物质复苏的可行办法。

A. Etzioni 认为,一直以来政府对于“限制”公众的社区参与有两种策略,一是拉大与公众之间的距离,是公众无法得知政策制定和社区发展的具体规划;二是缩小公众参与资格,只让少许社区精英“边缘化”地加入社区建设过程。这些策略一方面使得政府可以全盘控制社区,加深自己的渗透作用,另一方面使得社区陷入“沉睡”状态,居民的互动、自主参与的能力不断被削弱。

C.White 认为,在传统过程中政府将社区中的个体视为无法自立的、依赖性很强的个体,因此需要施加权威,这样反而导致了个人的责任意识、对社区的热情和信心不断削减,使得社区中存在越来越少的稳定的、持久的核心互动关系,以及越来越多的监管的、脆弱的便面互动关系。

社会在经历不断变小、人与人之间彼此孤立和同质化的过程中时,社区则在扩大、彼此整合以及异质化。

因此社区复兴和社区建设的关键在于“如何让社区动起来” ,通过由下而上的“赋权式”参与,让社区居民从参与中了解他们有主导生活方式的决定能力,促进居民从观望到参与、对议题从陌生到积极响应。其最终目标则是通过发动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来增强社区的自主性和自助性。社区自主性和自助性体现在社区能够促进公共活动、居民参与和吸引外部资源,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4.3全球社会参与趋势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助推器吗?

帕特南认为,强调社会参与是有效自治的必要条件。首先,基层的合作组织和间歇的政治动员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驱散了孤立和相互的不信任”。其次,社区组织具有内部效应,它培养了成员合作与团结的习惯,培养了公共精神,社团成员在政治上更成熟,各有社会信任感,有更多的社会参与以及主观上有更大的公民行为能力。第三,社区组织具有外部效应,社团组织形成的密集网络增进了21 世

纪政治学所说的“利益表达”和“利益集结”,又增进了有效的社会

合作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社团开始成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主要是由于三个原因:首先,出现了一个广阔的适合社团活动的社会空间;其次,出现了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再次,出现了适合非营利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方式。在这个过程中,非营利组织逐渐找到了一套有效的生存方式,适合社

会发展,满足人民需要。

因此,全球结社发展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首先,公民结社的要求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区复兴的必然结果。其次,公民结社即是对大政府模式的批评,也是填补政府失灵空白的努力。再次,社区复兴和公民社会的结构转型要求必须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团体的快速健康发展。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兴力量,它的发展和影响对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治理至关重要。

1.5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1989 年以前,为社会组织管理的缺失阶段

1989-2004 年,为双重管理阶段。

2005 年以后,为百花齐放阶段,各省市区纷纷开展社会组织管理的创新性实践。

我国正式使用“社会组织” 一词是在2007年,因此在2007年以前我们可以

用社会团体或民间组织来代指社会组织。

我国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城乡的基层社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在社区的日常运作中,社区居委会、社区主任、专业社区工作者、非营利组织和社区居民、志愿者均是社区治理的主体,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负有职责和义务。社区的居民也可以直接参与社区管理,主要通过参加社区会议、社区听证会和竞选社区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方式来体现。社区会议一般定期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社区管理委员负责人向社区居民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向社区居民传达政府的政策动向,尤其是涉及本社区事宜的政策的变化;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等。

社区建设需要社会组织,但二者之间相互促进和影响的关系,又决定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要建立在社区复兴、社区参与的基础之上。

在我国社区生活共同体具有四个作用:一、健全基层党组织两道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创新,更好地理顺公共权力机构与基层群众自治机构之间的关系,是两者各自的管理范围更清晰更具操作性;二、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改善居民

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三、全面加强居民道德建设,提高居民的科学教育

水平和民主法制观念,提高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质量,形成居民自下而上地约定和遵守共同的生活秩序;四、加强居民社会责任感,积极、有效的参与到社区建设中。

因此社区计是传统意义上的人类生活空间载体,又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公共服务的延伸载体。社区复兴和社区建设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组织又可以为社区提供政府所不能或不完全提供的服务,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舟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

舟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 编号:()年第号甲方:舟山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乙方: 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探索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模式,促进社会组织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就甲方授权在舟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虎山楼)开展孵化培育实践活动有关事宜,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孵化内容和期限 (一)乙方在孵化期间主要提供 产品(服务)。 (二)乙方孵化期原则上为壹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据对乙方上一年度工作评估结果决定延续或者终止孵化,孵化周期最长为十八个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开展各项实践活动拥有指导和监督权,并根据实际情况或评估结果决定授权期限和扶持内容; 2、对乙方未经授权用甲方名义开展的非培育模式活动,有追究其责任权。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3、督促乙方遵守孵化基地相关工作规章制度。 (二)甲方义务 1、提供乙方基本的办公条件; 2、协助和指导乙方开展团队工作; 3、为乙方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向乙方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以及各类专业信息和服务项目; 5、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对其授权的办公区域和服务设施拥有使用权; 2、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按照经批准的项目方案,独立开展活动; 4、有权向甲方提出孵化园使用方面的建议。 (二)乙方义务 1、执行甲方管理标准和业务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2、保守甲方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 3、不得从事培育模式以外的活动,不得利用孵化园进行其它营利性经营活动; 4、爱护孵化园公共设施,注意维持公共卫生和办公场所的整洁,做好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培育第一章

第一章:社会组织的基本知识 1.1什么是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构成部分,它与国家体系中的党政部门、市场体系中的企业等经营单位一起,为社会发挥其功能构成了稳定的三角体系。西方称:非政府组织-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或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公益机构、慈善基金等机构都属于这一类型。 社会组织呼应社会系统,与政府部门(政府)和工商机构(市场)并存共生。社会组织对于个人而言,可以疏解文体和满足需求,从而协助民众更有质量和更具尊严地生活;社会组织具有经济(降低发展成本)、政治(疏解多类矛盾)、社会(发展社会功能)、文化(体现人文情怀)等多方面的正面功能。 社会组织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世纪初社会建设、社会和谐和社会治理已成为当代中国的国家战略,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双轮驱动也已得到多方认同。 在我国,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公共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氏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狭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 美国学者萨拉蒙从结构-功能角度考虑,社会组织具有五大特征: 一、组织性,也就是说这些机构组织一般会形成自己的管理模式和办事程序,有自己的负责人;对成员的管理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有较为明确的任务、服务对象及奖惩制度等。 二、私立性(或民见性),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私人捐赠、私人缴费等多种方式,是独立于政府的团体。 三、非利润分配性(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创造的利润不能分配给所有者、管理者或者在组织成员中经行分配。但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用市场化的方式创造收入,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有偿服务,这由社会组织根据自己情况决定。 四、自治性,在运作的过程中,即不受政府的干预,也不受营利组织的干预。

某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暂行管理办法

某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对作用发挥较明显、管理较规范、社会影响力较强、组织规模较大且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组织进行培育与扶持的一个孵化平台。 第三条基地委托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管理,维护管理经费列入扶持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民间办”)负责核定社会组织申请入驻基地的资格和退出条件。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负责基地的日常维护管理并凭市民间办核定的资格做好社会组织入驻和腾退工作。 第四条基地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培育、扶持、孵化社会组织为重点,通过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管理体制、注重作用发挥,切实加快推进入驻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力争实现入驻社会组织经孵化后步入良性发展态势。 第五条基地着力培育、扶持、孵化有行业影响力、有 发展潜力、社会急需的下列四类社会组织: 1、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2、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 3、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 4、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 第六条申请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前3 年均按时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 2、申请前3 年均未受过业务指导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证明材料由业务指导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出具); 3、依法设立(含所属分支机构)并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帐户; 4、有较大的行业代表性且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由业务指导单位出具认定的证明); 5、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和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入驻申请: (一)申请前3 年中有受过业务指导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 (二)申请前3 年中出现了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或未参加年检的; 三)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 (四)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帐户、管理混乱的; (五)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按票据管理规定使用票据的; (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培育第一章

第一章:社会组织的基本知识 1.1 什么是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构成部分,它与国家体系中的党政部门、市场体系中的企业等经营单位一起,为社会发挥其功能构成了稳定的三角体系。西方称:非政府组织-NGo ( NOn-GOVem-ment Organization)或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 nization),公益机构、慈善基金等机构都属于这一类型。 社会组织呼应社会系统,与政府部门(政府)和工商机构(市场)并存共生。社会组织对于个人而言, 可以疏解文体和满足需求, 从而协助民众更有质量和更具尊严地生活;社会组织具有经济(降低发展成本)、政治(疏解多类矛盾)、社会(发展社会功能)、文化(体现人文情怀)等多方面的正面功能。 社会组织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本世纪初社会建设、社会和谐和社会治理已成为当代中国的国家战略, 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双轮驱动也已得到多方认同。 在我国,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公共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 包括氏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狭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 美国学者萨拉蒙从结构 -功能角度考虑,社会组织具有五大特征: 一、组织性,也就是说这些机构组织一般会形成自己的管理模式和办事程序,有自己的负责人;对成员的管理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有较为明确的任务、服务对象及奖惩制度等。 二、私立性(或民见性),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私人捐赠、私人缴 费等多种方式,是独立于政府的团体。 三、非利润分配性(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创造的利润不能分配给所有者、管理者或者在组织成员中经行分配。但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用市场化的方式创造收入, 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这由社会组织根据自己情况决定。 四、自治性,在运作的过程中, 即不受政府的干预, 也不受营利组织的干预。

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 2011 〕 n 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紧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方向要积极、步骤要稳妥”的要求,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走出规范发展的路子,促进我省新的社会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循序渐进,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坚持去行政化、去垄断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民间化、自治化;坚持宽进严管,引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在发展中加强规范。 (三)总体目标。到2015 年,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数量稳步增长。社会组织数量每年增长1 。%以上,到2015 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 万个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 个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每万人8 个以上,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发展格局。质量显著提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服务功能

更加完善。到2015 年,8 。%以上的社会组织具备现代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作用明显发挥。到2015 年,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承担政府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能够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多样化的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促进社会慈善、扶贫救助、经济服务、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社会信用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服务更加健全。社会组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逐步实现专业服务标准化,社会服务多样化,推进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社会服务层次全面提升。监管逐步规范。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到2015 年,基本形成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党建保障有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创新、服务领先的社会组织党建模式。 二、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一)管理体制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外,2012 年7 月1 日起,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进程。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审查登记。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 (二)分类登记办法改革。 1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

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介绍

通过打造“分享-设计-创造”三大功能区,构建起xxxxxxNGO孵化培育基地、社会企业孵化中心等多个阵地,将公益服务体验、公益项目研发、社会组织培育、公益资源连接等多种功能进行实践,探索适应桂城的发展模式,并向各个社区进行辐射推广。 一、场地和设备提供,免费借阅NGO资源室内的图书;免费借用场室:NGO 会客室、NGO培训室、NGO资源室;使用NGO公共办公区域的流动办公位置;请租用NGO公共办公区域的固定办公位置; 提供办公设施:电脑、文印、通讯设备等;免费使用茶水间 二、NGO能力建设 孵化培育中心会为进驻的NGO进行需求评估,提供系统完善的培训课程,建立机构能力成长档案,包括:项目服务能力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战略规划能力建设及资源筹集能力建设的系列课程。 三、NGO支持网络 孵化培育中心围绕NGO发展的四大支持网络——信息系统支持、政府资源支持、企业/基金会支持、民间力量支持进行构建。 信息系统支持 政府资源支持 包括政府政策发布与解读、社会服务主题资料库中心保持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向政府沟通NGO的服务信息;还将政府的需求信息带给NGO群体,搭建进驻机构与政府的交流平台,促进NGO与政府伙伴关系的建立。 企业/基金会支持 NGO的良好发展需要多渠道的资源支持,企业和基金会的支持是其中一个重要渠道。孵化培育中心透过集结企业资源,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供基金会资源信息的方式,将企业/基金会的资源与NGO进行链接。 民间力量支持 NGO之间和谐合作的关系是NGO间进行资源整合,建立转介系统的重要基础,需要透过正式与非正式的交流促进NGO的关系建设。过NGO项目能力建设的互动交流,及使用桂城NGO孵化培育中心时促进NGO间的正式的交流;透过课程互动、相互走访、联谊、参观等活动的推行促进NGO间的非正式交流。

无锡市新吴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园委托运营管理

无锡市新吴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园委托运营管理 采购需求 为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无锡市新吴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决定进行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园委托运营管理项目购买招投标试点工作。现将招标需求公示,以征求有关意见。 一、应标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园委托运营管理项目,实施周期2年,最高限价80 万元。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1. 项目目标 1.1 中标单位负责在已有孵化服务园基础上构建“三社联动”综合体,打造区级公益服务平台; 1.2 对优秀项目给予支持,促进公益服务组织的常规化、

组织化和持续化运作; 1.3 通过提供注册咨询、场地联合办公、人力支持等扶持社会组织团队的建立; 1.4 对组织提供培训、人力和评估,促进社会组织团队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打造精品化服务。 2.服务对象 2.1 直接服务,为社会组织团队及工作人员,获得认识、能力、素质提升; 2.2 间接服务,相应的社会服务人群,如残疾人,社区居民、青少年、老人,病人等社会需要帮助的困境人群,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服务; 2.3 促进社会组织从业者获得帮助支持,经验和团队能力实现提升; 2.4 通过促进“三社联动”助推和谐社会建设,最终使人民大众受益。 3. 策略 本项目通过“政府支持、专业团队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受益”的模式,运用政府、社会、高校、社区等多方力量参与,通过培训、评估、政策、资金支持等手段为新吴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知识、理念等方面的支持和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增能”和“增量”。 3.1 建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人才互动服务平台;

孵化社会组织助推公益发展

“孵化社会组织助推公益发展” 项目实施方案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请 一、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为导向,以社会组织服务于社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优先培育和重点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促进社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社会组织协同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使社会组织成为推动美丽延庆建设的重要力量。团县委通过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达到如下效果: (一)公益理念普及:通过组织面向群众的公益普及教育活动和引导广大居民参与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为群众提供一个接触公益、体验公益和参与公益的窗口。 (二)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通过社区青年汇专职社工,为刚组建的社会组织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地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组织绩效,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四)社会组织信息交流:通过网络、QQ 、微信等建立社会组织电子信息网络,发布社会组织活动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的无缝对接。 (五)社会工作人才实践: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和载体,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 (六)社会组织成果展示:展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工作成果,为我县社会组织树精品、创品牌提供平台。 (七)公益资源共享: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对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整合,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 二、组织架构 该项目由团县委组宣部组织实施。 项目组成员包括: 组长:团县委书记荣欣锋 副组长:团县委副书记张文静 成员:组宣部部长赵春龙 组宣部干部杨帆 延庆社区青年汇督导助理李晓研 温泉东科普场馆社区青年汇社工王刚 川北东梦之翼社区青年汇社工何娟 王云鹏 康庄青春乐园社区青年汇社工谢艳丽 孙建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和某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1〕32号)、《某市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惠市委发〔2012〕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民间力量运作、民政部门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创新我市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二章功能及服务 第三条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 (一)公益理念普及:以孵化基地为平台,通过组织面向群众的公益普及教育活动和引导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为群众提供一个接触公益、体验公益和参与公益的窗口;

(二)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通过入壳孵化模式,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绩效,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四)社会组织评估:结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社会组织规范性建设的具体要求,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和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规范等标准,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调研; (五)社会组织信息交流:建立社会组织电子信息网络,公布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事项,发布社会组织活动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无缝对接; (六)社会工作人才实践: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和载体,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 (七)社会组织成果展示:展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社会组织工作成果,为我市社会组织树精品、创品牌提供平台; (八)公益资源共享: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推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对接交流,引导各社会组织合理高效地配置公益资源,促进开展公益项目合作; (九)社会组织政策咨询:集中发布、解读与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和某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1?32号)、《某市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惠市委发…2012?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民间力量运作、民政部门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创新我市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二章功能及服务 第三条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 (一)公益理念普及:以孵化基地为平台,通过组织面向群众的公益普及教育活动和引导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为群众提供一个接触公益、体验公益和参与公益的窗

口; (二)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通过入壳孵化模式,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绩效,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四)社会组织评估:结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社会组织规范性建设的具体要求,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和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规范等标准,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调研; (五)社会组织信息交流:建立社会组织电子信息网络,公布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事项,发布社会组织活动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无缝对接; (六)社会工作人才实践: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和载体,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 (七)社会组织成果展示:展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社会组织工作成果,为我市社会组织树精品、创品牌提供平台; (八)公益资源共享: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推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对接交流,引导各社会组织合理高效地配置公益资源,促进开展公益项目合作;

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4 来源:本站编辑: 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各项目单位: 现将《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2015年9月6日 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集培育扶持、培训交流、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民政部门主导、专业团队运营、多方力量合作、社会公众受益”的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将孵化基地打造成为社会效果明显、推广意义突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集聚基地、培育基地和展示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三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聘请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其提供各项服务所需经费主要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中解决。同时,大力拓宽孵化基地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捐赠等资金投入孵化基地建设。 第二章功能定位 第四条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 (一)培育扶持功能。通过入壳孵化模式,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地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升能力功能。帮助入驻的社会组织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供制定章程、承接项目、发展业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在组织架构上帮助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提高社会组织项目管理、品牌塑造、自治发展等方面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组织绩效,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三)整合资源功能。整合资金、信息、政策、人才等各方面资源,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搭建平台、提供渠道,实现各类资源与社会组织发展需求之间、社会组织可提供的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对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配置,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集中发布、解读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的有效对接。

石河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石河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一、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满足群众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势在必行,通过孵化培育,积极引导,典型示范、政策支持等方法,建设一批有影响、有规模、规范化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转移,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孵化基地建设规模与发展目标。 石河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由石河子社管办承担。具体工作有社会事务科和兵团社区公共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担。 发展目标:重点打造,形成“政府扶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公益组织受益”的孵化模式。建立全市的社会组织的孵化体系,并推广到兵团有关市。 一是搭建平台,构建孵化网络。坚持将“孵化基地”作为培育社会组织成长的“新平台”,建设市、街道、社区三级立体孵化布局。市级孵化机构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培育、研发、指导;各街道孵化园侧重于对专业服务、公益产品开发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在社区建立“社工工作室”,以引进草根的社会组织为主,挖掘并培育社区内公益项目。 二是规范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制定《石河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规范名称标识。前期主要围绕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助老服务类、助残类、流动人口和单亲儿童类、社工人才类(包括少数民族社工)等开展工作。提升具有兵团和石河子特色的品牌形象,形成社会组织服务的品牌集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是重点孵化典型组织,打造市一级社会组织展示平台。孵化基地的主要培育任务:一是对有一定资源、实力、经过孵化能够直接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培育;二是对暂未达到登记条件,但社会需求度高、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发展;最终使其成为能够起到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服务内容是:对初创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注册协助、扶持基金、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通过努力,使其真正成为集孵化培育、资源整合、提升能力、合作交流、展示风采等多位一体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基地。 三、加大支持,提供政策保障。制定《石河子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对正式投入运营的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扶持支持。对外地入驻我市的社会组织,以项目的方式予以扶持。 四、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在兵团民政局的支持下,八师社管办、民政局、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全力打造孵化基地。,整合辖区公益资源,打造“三社联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机制样板基地,更好地促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和一体化发展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社区试行)

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以社区服务中心为网点,建立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同时形成网络式统一管理。为加强孵化基地管理,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入驻社区社会组织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孵化场所和配套服务,鼓励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第二章孵化基地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孵化基地的审批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孵化基地的具体监管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各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孵化基地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孵化基地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单位,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做好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或备案的初审工作; (二)协助拟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或完善章程; (三)协助社区社会组织年检并进行年检初审;

(四)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训交流等能力建设服务; (五)协助和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申请资助; (六)协助社区社会组织策划活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七)整合社区场地资源,分时段安排协调社区社会组织来中心活动; (八)对社区社会组织遵守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 (九)行使物业管理职能,负责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负责孵化基地各类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和保养。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孵化基地的入驻条件 第七条符合以下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可申请入驻: (一)有利于促进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志愿者服务队、互助会、环保协会、公益发展中心等; (二)有益于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的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健身队、麒麟醒狮协会、腰鼓队、自行车运动协会、合唱队、书法协会等; (三)为优抚安臵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直接提供福利服务的社会服务、福利类社区社会组织,如特殊儿童教育机构、老人康复中心、居家养老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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