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桂阳县城芙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OF FURONG DISTRICT OF COUNTRY TOWN OF GUIYANG

文本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八年三月

第二条

道,总用地面积约

第三条

第四条

万人。

第五条

第六条

(国发[2002]13

第七条

时,

第九条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线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具体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附表二)。

第十条各类建设用地性质的调整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地块内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应符合附表三中所规定的相容性。

第十一条现有土地的使用性质若与分图图则规定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土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必须与分图图则的规定相符。

第十二条芙蓉新区的规划结构为:“三心五轴六区”。“三心”是指塔背水库、行政中心、北部片区中心。“五轴”是指欧阳海大道、龙潭路两条发展主轴,芙蓉路发展次轴,“北部居住建筑区→行政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东塔公园”人文轴线;“麒麟山→欧阳海广场→文化娱乐中心→塔背水库”环形绿楔。“六组团”是指物流商贸区,北邻居住组团、教育文化园区、行政文化景观区、综合组团、体育休闲区。

第十三条用地布局原则上必须优先满足道路交通、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要求,用地开发利用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两种手段,采取弹性开发原则。具体布局如下: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55.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76%,人均居住用地35平方M。

规划由四片区居住组团组成:主要位于金山路北侧、行政中心西侧、东邻舂陵大道两侧;居民安置用地就近设置,共设安置点6处,规划用地面积5.69公顷。

2、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13.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5%,主要位于龙潭路北面和接官司亭路北面。

3、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除行政办公用地以外的公共设施用地133.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19%,分三处布置。一处是以迎宾路及蓉园路为基础向东向南延伸形成的带状商业区;一处是位于八字潭附近为主城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区;一处是以对外交通设施用地为依托,集中布置商业用地形成的为北侧片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区;另一处是以体育中心建设为依托,集中在塔背水库以北,芙蓉路两侧布置为东片区及主城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区。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8%。

5、仓储用地

在骏马亭大道南侧规划仓储用地12.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79%。

第十四条各地块征地面积,从相邻道路中心线算起;各地块用地面积为道路红线和地块划分界线以内的用地。控制指标以用地面积进行控制,详见附表五。

第十五条容积率的规定

居住建筑容积率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分图图则》中的规定执行。

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市政设施、特殊用地的容积率详见《分图图

则》中规定。

第十六条建筑密度的规定

居住建筑密度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分图图则》的规定执行。

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市政设施、特殊用地密度按《分图图则》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建筑高度的规定

①建筑物的高度必须符合建筑间距、日照、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限高控制在100m以下,具体等级如下:

H≤10m,低层住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0<H≤24m,多层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沿街商业;24m<H≤50m,中高层住宅、商业建筑;50<H≤100m,标志性建筑。

②沿街一般建筑的高度(H)必须符合下列公式:H≤1.5(W+S)(附图1)

沿街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H)按下列公式控制:A≤L(W+S)(附图2、3)

式中:H——沿街建筑高度

W——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L——建筑基地沿道路红线的长度

A——沿街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o)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建筑物直接临接或其前面道路临接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分之一宽度计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③沿主干路的单栋建筑物高度不低于20M,临街界面长度须大于40M;沿次干路的建筑物高度不低于15M,临街界面长度须大于35M。

④沿城市主干路的建筑物高度,必须符合城市防灾专项规划的有关建筑控制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间距的规定

任何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建筑保护、空间环境和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具体要求以《郴州市城市规划经管技术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建筑退让道路红线

①沿建筑基地边界(用地红线)和沿城市道路、公路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环保、交通安全、市政设施和空间环境等方面及相关专业的要求。

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其退让道路侧石线的距离主干道不少于12m,次干道不少于10m,支路不少于8m;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侧石线的距离按等级较高的道路后退距离控制(均为道路侧石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应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

③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红线。

④沿水体规划蓝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水体规划蓝线的距离不得小于6m。

⑤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

第三章配套设施规划

第二十条本片区内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各地块内配套设施的工程、数量、用地、建筑面积和位置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如需调整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坚持区域协调、统一布局原则,满足相应的环保、环卫等规范要求。

第二十二条配套服务设施工程中,公厕、燃气调压站、垃圾中转站、开闭所的布置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同一地块内进行调配。

第二十三条规划区内的小学、幼儿园用地在规划建设中,可根据实际居住人口数对其规模进行调整,但用地规模不宜减小。

第二十四条芙蓉新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政设施、电信设施、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等。

第二十五条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要求

1、给水工程控制:

①根据用水量计算,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6.8万m3/d,主要由桂阳县三水厂和四水厂供水,水源取自方元水库和舂陵江。

②规划区沿路网的东南侧布置自来水管,形成环状供水管网体系。

③在供水管网上间距不大于120m设室外消火栓。

2、排水工程控制:

①规划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局部实行雨污流制。

②规划区雨污水排放分成四个区,分别排入东、南、北三个污水处理厂。

③规划区最高日污水量为5.4万m3/日。

3、电力工程控制:

①本区总用电负荷为40766kw。

②规划电源:由110KV桂阳北变电站及110KV园艺场变电站、东塔开关站供电。

③10KV电力线路近期仍以架空敷设为主,远期均采用埋地敷设,380/220V低压配电线路原则上以下地处理为主。10KV电力线布置在道路东面和南面,规划10KV开闭所7处。

4、电信工程控制:

①规划区电话装机容量规划为68702线。

②规划邮政代办点8处。

③所有弱电线路均为共管(沟)暗敷设。

④通信线路主干线布置在道路西面和北面。

5、燃气工程控制:

①规划区气源采用天然气。

②年平均日用气量为26909.85Nm3/日

③气源来自桂阳县天然气气门站。

④燃气管道沿道路的西、北侧敷设。

6、工程管线综合:

①地下管线的敷设应与城市道路施工同步进行;

②管线敷设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要求。

第四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六条规划区过境干道:骏马亭大道、舂陵大道、迎宾路、红线宽度30-40m。

第二十七条规划区道路分为四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游路。

1、主干路

城市组团的连接道路,规划形成“三纵四横”主干道道路网系统,规划“三纵”:欧阳海大道、翡翠路、宝蓝路;“四横”:金山路、龙潭路、芙蓉路、迎宾路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0-40m,三块板或两块板。

2、次干路

城市片区连接道路,红线宽度为18-30M,设计时速为25-40Km/h,一块板或两块板。

3、支路

城市地块连接道路,除主、次干路之外均为支路,红线宽度为12-14m,设计时速为15-25Km/h,一块板。

4、游路红线宽为6m,一块板。

第二十八条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市政公用管线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第二十九条规划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的走向、坐标、标高、道路横断面形式应符合《桂阳县城芙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平面定位图》、《桂阳县城芙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设计》及《分图图则》的要求。道路横断面详见附表五,道路交叉口坐标标高详见附表四。

第三十条规划区内部地块的交通出入口遵守以下规定,在主干道交叉口外侧自道路红线交点的端点向后70M不宜设置交通出入口;在次干道交叉口外侧自道路红线交点的端点向后50M不宜设置交通出入口;在支路交叉口外侧自道路红线交点的端点向后30M不宜设置交通出入口;严格控制骏马亭大道和舂陵大道交通出入口数量,保证过境交通畅通,两个相邻单位原则上共一个机动车道口,基地沿路长度超过80m 可单独设置,相邻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的在最低一级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

第三十一条规划的交通设施用地,禁止转作其它与交通无关的用途。规划设置社会停车场十处。各用地规划停车位必须予以保证。所有停车场均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小于总数1.5%的停车位,专位专用。

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广场规划一览表第三十二条

在公共活动场所和人行道处须考虑无障碍设计,以满足残疾人需要。

第三十三条各地块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配建停车位应该符合《分图图则》的要求。

第五章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三十四条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城市绿地组成。

第三十五条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为永久性非建设用地,除园林建筑、绿化生产经管、公共游憩设施等必要的建设外,严禁建设其它性质的建筑。规划区各类绿地的用地范围由《城市设计导引图》和《分图图则》确定,不得变更,其面积不得少于规划中规定数值。

第三十六条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布局总体上做到“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强化欧阳海大道、迎宾路、龙潭路、宝蓝路、翡翠路、芙蓉路、舂陵大道的道路绿化。

公园情况一览表

道路绿化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七条各地块在满足《分图图则》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以增强绿化效果。

第三十八条景观系统规划

总体景观规划:“三带、四轴、三区、五大节点”。

“三带”:指翡翠路纵向景观绿带、接官亭路横向生态绿带和塔背水库的横向生态廊道。

“四轴”:指欧阳海大道、骏马亭大道、龙潭路、芙蓉路四条,建筑景观风貌控制轴。

“三区”:指居住景观城市风貌区、商业景观城市风貌区、自然山体景观城市风貌区。

“五大节点”:指欧阳海大道与骏马亭大道交叉处景观节点,四大家前欧阳海广场处景观节点;舂陵大道与芙蓉路交叉口门户景观节点;迎宾路东入口门户景观节点、东塔公园制高点景观节点。

第六章防灾规划

第三十九条防洪规划

1、防洪规范:山洪按20年一遇设计,泥石流按50年一遇设计。

2、防洪措施:

①加强泄洪渠道的保护,提高水系泄洪能力。

②建设新区的生态防护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第四十条消防规划

1、规划拟在欧阳海大道西侧,学仕路南侧设县级消防队,担任消防任务。

2、人工水源为主,自然水源为辅的消防供水方式,确保消防供水水量和水压,消防通道的建设和经管严格按照消防行业规范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一条抗震规划

1、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场地内的地震动参数复核,按照安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安评结果未做出前,建筑设计按六度设防。

2、加强抗震工作开展,按照要求建设防震设施,疏散通道、疏散场地、救灾系统按要求配备齐全。

第四十二条人防规划

坚持保护重点、疏防结合、长期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原则,对防护重点加强保护,人防工程建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应规范要求。

第七章“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第四十三条“四线”导控要点

1、红线导控要点:

①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为红线控制范围。

②新建道路应按规范化和规范化进行建设,且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规划要求统一退让。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按第十九条规定的距离控制。

2、绿线导控要点:

①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绿线控制范围;

②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均属于绿线控制范围,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

③规划区绿线控制按照《城市绿线经管办法》(2002)执行。

3、蓝线导控要点:

①严格保护规划区内的水体,蓝线可根据规划要求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得减少河口宽度,保证排洪能力;

②水体控制蓝线两侧建筑必须退让蓝线,距离不得小于6M;

③接入水体的污染口必须切实清除、整顿,改善水环境。

④规划区内规划确定的河、塘、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属于城市蓝线控制范围,规划区蓝线控制按照《城市蓝线经管办法》(2006)执行。

4、黑线导控要点:

①指划定给排水专业规划、管线综合规划等各项专业规划综合划定的控制线属于黑线控制范围;

②黑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以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③黑线范围内的划定应满足城市基础设施的有关规范要求。

第四十四条“四线”导控主要内容

1、红线导控内容:规划区道路用地总面积为151.28公顷。

2、绿线导控内容:规划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为90.67公顷;生产防护绿地面积为10.52公顷,生态绿地52.51公顷。

3、蓝线导控内容:规划区内水体位于A17-2、A20-1、B11-1、C08-

4、F02-4。

4、黑线导控内容:主要位于A01-1、A01-2、A02、B01-2、B02、B12-1、C07-4、D33-2、D32-4、E02-1、F14-5。

第八章城市设计指引

第四十五条整体城市设计

1、体现现代、生态、个性的城市环境和景观特色;

2、强化山体、水体等自然环境与片区环境的互相呼应;

3、加强城市空间形象的标志性及城市公共空间的系统性。

第四十六条街道景观设计

1、保持区内的生态绿地景观,强化主干道的城市景观立面,要求建筑风格、色彩协调统一;

2、保证建筑空间连续性,强调片区整体街道景观,建筑尽可能地从红线退让,拆除临时建筑,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性开放空间。

3、加强区内道路交叉口控制节点和重要道路两侧的景观塑造;沿街界面的建筑、挡土墙、小品等,其色彩以浅色为基调,减少封闭感,挡土墙、护坡均须施以绿化。

第四十七条建筑及环境设计

1、公共建筑对外主入口必须设置为残疾人服务的无障碍通道;

2、建筑物外墙所采用的材料不得产生给行人及司机带来不适或威胁其安全的光反射;

3、建筑物外墙不宜大面积地使用明亮耀眼的颜色,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彩;但可以使用一定程度的色彩对比来突出建筑物的门窗、入口、节点等;

4、建筑反光照明不应直接射入其他建筑窗内;公共建筑顶部照明应按照夜间远处眺望的要求设计;

5、建筑物顶部的设计应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及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全部设备应隐蔽。

第四十八条广告与建筑标识物设置

1、统一规划,避免影响建筑物及公共环境的景观效果;

2、提供使街景特色更加突出、使用效率更高的标识物;

3、考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公共空间的视觉质量;

4、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九条各建设用地在建设中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第五十二条表中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

第五十条开放空间是指在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

2、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6m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m2;

3、以净空1.5m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与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m以内(含5.0m);

4、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m至+12.0m,且开放地面层;

5、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经管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经管;

6、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第五十一条开放空间有效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F = M × N

式中:F——开放空间的有效面积;M——开放空间向公众开放的实际使用面

积;N——有效系数。有效系数(N)按下列条件确定:

1、室外开放空间在地面层的,其地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m以内(含±1.5m)时,N = 1.0;

2、室外开放空间在层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m至+5m(含+5m)或-1.5m到-5m(含-5m)时,N = 0.7;

3、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0.5m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m至+12m时,N = 1。

第五十二条提供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见下表。

提供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表

第五十三条对规划范围内违反规定的建设将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罚。

1、开发建设者违反规定的由城市规划经管部门按《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2、受委托的设计单位违反规定的,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3、城市经管部门违反规定且造成后果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相关条款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附录:

一、主要执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范》(GBJ137-90);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桂阳县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05-2015年)》;

8、《郴州市城市规划经管技术规定》

9、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范等。

二、条例规范用词说明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三、名词解释

1、地块:由规划道路或自然界线围合的大小不等的城市用地。

2、容积率:其值等于地块总建筑面积与其用地面积之比值。

3、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地面用地面积之比率。

4、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5、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的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之比率。

四、附表

附表一:城市建设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政府令[2007] 第208号 (2007年4月3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 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 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组织编制。 第九条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 第十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通过公开征集、邀请征集等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工作。 承担我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任务 所在地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和储备土地、拟出让的土地以及其他城 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城市 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体要求。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0.《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规划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 2.发展目标: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四、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 1.发展规模:规划2015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空间结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的功能布局。“三片”为商务服务片、科教研发片、休闲旅游片。“十区”为商务服务片中的口岸服务区、中心商务区和国际居住社区;科教研发片中的教学区、综合服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一、导语 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 一、朝阳区基本概况 1.历史沿革 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后又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形成现今区域规模。 2.城市区位 朝阳区为北京市近郊区,位于近郊东部和东北部。东与通县毗连,西与海淀、东城、崇文、丰台四区接壤,北隔北小河、温榆河与昌平、顺义两县交界,南邻大兴县。区政府机关驻地神路街。 3.行政区划 朝阳区辖21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八里庄、三里屯、麦子店、六里屯、朝外、建外、团结湖、左家庄、香河园、和平街、安贞、小关、亚运村、垡头、管庄、酒仙桥、机场。 辖24个乡──小红门、十八里店、南磨房、王四营、高碑店、平房、东风、将台、太阳宫、大屯、洼里、来广营、黄港、南皋、崔各庄、孙河乡、东坝、楼梓庄、金盏、豆各庄、长营、三间房、管庄、黑庄户。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试题A及标准答案

(A)卷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姓名:学号:

…………………………装……………………………订…………………………线………….………………………………

……………………………装……………………………订…………………………线………….…………………………… 六、案例分析(11分) 某市(历史文化名城)决定编制滨湖核心区面积约40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如下图示)。由于湖面及外围地段是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有十分丰富的传统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因此,要求核心区开发项目的安排充分考虑旅游风景区的特点,开发强度不宜过高,沿湖设立保护绿地以保证湖面景观,并且交通组织上要求将旅游线路和主要车流分开。 试评析该方案的主要优缺点。 1 2 3 4 5 6 河 流 第五题图

……………………………装……………………………订…………………………线………….…………………………… 湖 面 第六题图

城市规划设计Ⅱ—控制性详细规划A卷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B 2、B 3、C 4、B 5、C 6、B 7、B 8 ABD 9 AD 10 BCD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宅旁绿地 2、、至、 3、土地性质兼容、建筑性质兼容 4、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城市设计引导 5、 6、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屋脊项 7、7、17 8、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建筑的体形处理 9、项目准备阶段、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成果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10、修编、整合、局部调整 三、解释下列专业术语(每题4分,共16分) 1 指令性指标:规定性指标是指为保障城市规划的法律性和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而由规划人员制定的,在进行规划管理时,必须遵守执行的不能被突破的指标,体现一定的“刚性”原则。(2分) 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整变化,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参照执行的指标,它可以根据规划用地的要求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条件灵活选用,体现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2分)2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性的要求。(2分) 环境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控制即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2分) 3绿地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2分)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为所有绿化植物覆盖的投影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其他绿地、宅旁绿地和树冠覆盖用地的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分) 4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让众多的城市成员能够参与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2分) 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是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对分区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和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控制和引导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2分) 四、简答题(24分) 1、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及特征,分析其成果深度的基本要求。(14分) 答题要点: 作用:(5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更是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为推动苏州高新区转型发展,实现“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践行科技城“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建设理念,特开展《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编制。规划在法定要求基础上,提出产业提质增效、自主创新发展、民生设施优化、支撑系统完善、城市设计提升以及智慧生态建设等重要事项,全面引导新形势背景下苏州科技城规划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6年4月份启动,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0月2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https://www.wendangku.net/doc/3c18094365.html, 一、规划范围 北至金墅港、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230省道、南至高新区行政边界。总规划用地面积26.96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高新区生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示范区,坚持“科技、山水、人文和创新”特色,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智慧城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约12万人。规划建设用地2221.33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98.5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74.52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核两轴、四区多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科技城中心,以太湖大道、科普路、锦峰路、科研路围合的中心区域为主体,包括行政、商业、商务等功能,是科技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科技城最为重要的形象展示窗口。 “一带”:即浒光运河风光带,是科技城内部纵向重要的绿色滨水游憩景观带,通过沿运河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滨水景观的建设,将科技城由南至北的各个功能组团有机衔接,融合两岸片区,塑造“一河两岸”的优美景观。 “三核”:以诺贝尔湖为中心的水核与以五龙山为中心的绿核,是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城市特质的具体表现,是科技城重要的生态公园。围绕诺贝尔湖和五龙山设置文化商业和休闲游憩等功能,打造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为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创造优质空间环境。位于五龙山及锦峰山之间的智慧核,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及产业空间优势,打造以创智、创新为主体的智慧引擎,提升科技城未来创新动力。 “两轴”:包括沿太湖大道的城市发展轴和纵向的中心景观轴。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需要应对新形势下城市发展出现的各种问题。配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实施,广东省建设厅出台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下文是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人数应当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主任

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人民政府从委员中指定。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产生、任期、议事规则等有关事项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县城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其他建制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文本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3)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3) 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4) 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5)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5)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7) 第八章城市设计 (10) 图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适用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惠城外环路以南,莞惠高速公路以北,惠大高速公路以西,惠大铁路以东的城市 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24.17平方公里。 第二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 第三条本规划法定文件由文本和图则构成。文本是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容的规 划图纸及相关表格。文本与图则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 应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省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规相关 条款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围,可能在详细设计时略有修改,但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本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需调整,必须符合《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八条本片区发展目标为:依托高起点、高标准的市体育文化中心、教育园区以及数码园,将本片区发展成为集商业/商务中心、 体育/文化中心、高等教育园区、城市住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为一体的,服务于市的综合新城。 第九条本片区主要有五大发展功能,分别是:体育/文化、商务/商业、城市住区、高等教育、高新技术产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十条主要根据道路界线进行本片区的街坊及地块划分,编号的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地块编码采用两级编码 方法,由编制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第十一条本片区总共分为26个编制区(街坊),由448个地块组成。 第十二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 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VIP专享】

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文本 (公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1)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2)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2)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 (6) 第六章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7)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加强石家庄高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落实有关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促进石家庄高新区合理地开发与 建设,特编制《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第1.2条: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及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 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1.3条:规划范围:北至北二环路东延,南至南三环,西至现状京珠高速公路,东至东三环,规划面积为74.68平方公里。 第1.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3.《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3);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12);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08-93)(2002年版);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1.《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 1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13.《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6); 14.《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9.7.1); 15.《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12.1); 16.《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6.1); 17.《河北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2012.12.1); 18.《河北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2012.12.1); 19.《河北省城市蓝线管理规定》(2012.12.1); 20.《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2012.12.1); 21.《河北省城市紫线管理规定》(2012.12.1); 22.《石家庄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2.5.1); 2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3); 2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2015.3)。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2.1条:功能定位:集优良的生态环境、前沿的新兴产业、活跃的创新氛围和优质的生活服务四位一体的产城融合的科技创新城。 第2.2条:发展目标 1. 京津冀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 2. 河北省自主创新创业园区建设示范基地; 3. 石家庄产城融合的科技新城建设标杆。 第2.2条: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50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规模为74.6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模 60.10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规模14.58平方公里。

大兴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街区控规深化方案

大兴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控规深化方案)摘要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整个大兴新城核心片区,北至黄良铁路,南至六环路,西至芦东路,东至京山铁路和京开高速公路,包括0101街区、0102街区、0103街区三个以建设用地为主的街区及0104街区、0105街区、0106街区三个以外围绿化为主的街区。 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确定的大兴新城核心区整体定位为:北京大兴新城的城市中心区,集区级行政办公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与公共服务中心等多种职能于一体,工作与生活环境良好的新城发展片区。同时,核心区也是北京东南向战略发展的节点、新城功能转型发展的核心。 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845.82公顷,包括居住用地112.3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61.74公顷、多功能用地38.5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50.78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9.99公顷、绿地456.64公顷(包括高尔夫球场用地及埝坛公园内水面)、其它水域9.78公顷。 0101街区面积为121.33公顷,以建设用地为主。 0102街区面积为122.37公顷,以建设用地为主。 0103街区面积为120.34公顷,以建设用地为主。 0104街区面积为351.62公顷,以高尔夫体育用地、埝坛水库公园绿地为主。 0105街区面积为76.61公顷,以生态绿地和防护绿地为主,含有现状水厂、变电站等少量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106街区面积为53.56公顷,包含埝坛村的村镇改造建设用地17.50公顷,其它为绿地。 建设规模控制 规划区总建设规模418.07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180.4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21.97万平方米、多功能类用地内建筑107.37万平方米、市政设施建筑5.17万平方米。 0101街区总建设规模约为168.06万平方米; 0102街区总建设规模约为110.02万平方米; 0103街区总建设规模约为100.02万平方米; 0104街区以绿化为主,不是大规模建设街区,具体建设规模根据公园及绿化建设需要确定; 0105街区总建设规模约为1.18万平方米; 0106街区总建设规模约为38.79万平方米。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 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连云港“山——海——城” 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范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海宁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内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朝阳路、海宁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 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内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朝阳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范围内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连云港的最高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 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 建设速度持续加快, 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 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 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

项事业和功能发展, 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 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 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 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设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 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 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 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 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 我们的任务是: 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 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11-05-20 来源: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一、规划背景 根据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玉东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目标要求,为了科学指导玉林经济开发区整体良性发展,我局根据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的部署,组织编制了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二、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北起人民路,南至洛湛铁路,东至文体路,西达广场东路,总面积为13.10平方公里。其中,南流江北片为玉东新区管辖范围,面积约 8.96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人口规模 (一)规划定位 1.经济全球化时代广西吸引外资和尖端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以物流配送、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医疗器械、机械配件等为主的低碳健康产业基地; 2.玉林城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高新技术的集聚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以及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生态居住区。 (二)发展目标 1.做大做强以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等为主的健康产业。

2.完善开发区配套服务业,到2015年实现开发工业用地规模达200公顷,吸纳企业员工约8万人,实现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 3.将玉林经济开发区打造成玉林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物流经济的先导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 (三)规划规模 参考玉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玉林市近期建设规划对人口规模的预测,并综合考虑该区的规划定位、生态环境条件、人口与用地建设条件等诸多因素,本规划区的物流及工业就业人口规模为6.5万人,居住生活人口14.9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2.69平方公里。 四、规划结构 玉林经济开发区规划结构为:“一带、两心、三轴、八区”。 1.一带: 城市绿带——依托东西流向的南流江构建滨水景观带 2.两 “公园绿心”——规划在二环东路东侧区域规划一处综合性的城市公园,形成城市“绿心”。 “服务中心”——规划在二环东路西侧区域结合体育、文化、商业、绿地、广场等用地,综合开发形成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中心。 3.三轴: 发展主轴——交通联系轴。沿二环东路南北向贯穿整个规划区,是开发区各片区的交通发展联系轴线。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