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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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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

衡东县畜牧局:

本人刘绍斌53岁、刘忠雄42岁,家住湖南省衡东县蓬源镇新江村1组和长冲村8组,主要从事家畜禽养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范围主要是藏香猪养殖,经营地点在衡东县蓬源镇长冲村8组,有养殖面积3800平方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展开活动。现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刘绍斌

刘忠雄

2016年3月18日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 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猪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由上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7、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内。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内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内环境常保持清洁卫生。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 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 6 米范围内以及猪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猪只周转区:周转猪舍、转猪台、去猪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猪或出猪后要大消毒一次。

4、猪舍大门、生产区及猪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内药水一次,并确保池内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猪舍与猪群:每周带猪消毒 1—2 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 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 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猪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猪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猪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猪舍内隔日一次,猪舍门外,舍内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 5 分钟以上。

免疫及标识制度

1、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地预防体系。

3、禁止在场区饲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猪场环境、猪舍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4、加强饲养管理、饲料的质量和饮水的清洁卫生,增强猪的抵抗力。

5、严格遵守疫苗的使用程序:

(1)防疫员预通知接种时间;

(2)饲养员提前一天统计受免疫猪的数量,并投喂 2 天电解多维;

(3)饲养员领取疫苗;

(4)防疫员如实接种;

(5)饲养员监督实施。

6、健全后备种猪、基础种猪的免疫档案。

7、疫苗按说明要求专人负责,冷链保管。

8、猪场以自繁自养为主,引种时要了解对方当地疫情及有关情况,经确定为健康猪方能转入生产区。

9、商品猪按栋号填写免疫卡。

10、定期给猪投喂预防性药物,但免疫期间不能投药(患病猪除外)。

11、疫苗出库要详细登记,使用过的废弃物要作无害化处理。

12、种猪耳标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补挂,转群时种猪的档案要随之转动。

13、任何人不可将生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

14、员工不得相互串岗,各舍设备和工具不得串用,严禁借给外场人员使用。

15、种猪免疫后按耳标登记,填写免疫卡,一年两次送至动物防控机构进行抗体监测,确保免疫合格率 100%。

引种及检疫申报制度

1、猪场从外地引种实行申报审批制,逐级申报。由省动物卫生所审批后引种。

2、引种必须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许可证,无特定动物疫病区的猪场方可。

3、引种过程必须通过动物卫生检疫,并出具证明,到场后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

4、引种后猪实行隔离饲养 30 日方可混群。

5、定时对场内所有养殖动物进行检疫检测,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6、出售仔猪及其商品猪实行保检制,即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检疫合格并出具证明方可销售。

7、严格遵守遵守检疫部门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到人制,延误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

1、检疫员要每日认真填写检疫记录表,发现疫情是要立即报告场长,由场长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病死猪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作无害化处理。

2、非病疫死亡的个体,由检疫员报告场长,查明原因。在无害化处理区进行监督处理(掩埋或焚烧)。

3、养殖过程中使用一次性用品如注射器、药品等要依照相关部门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4、严禁食用或出售相关待处理品,造成事故者,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无害化处理区作业处理时,必须由指定人员看管,并作好周边地区消毒工作,严防污染环境或疫情传播。

6、无害化处理后,相关人员要做好处理记录,以便有关部门或人员查阅。

猪场用药制度

1、使用药物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根据病情对症下药。

2、正确配伍,注意配伍禁忌。

3、领取药品必须如实登记。

4、正确计算药物使用剂量,不欠量或超大剂量用药。

5、严禁对妊娠母猪使用“孕畜禁用”标识的药品。

6、激素和剧药要有技术人员指导使用。

7、配置药品必须在药房内完成,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或恣意浪费。

8、医疗器械用好后立即放回原处,严禁在药房外闲置。

9、煮沸医疗器械时要有人守候,以防烧毁。

10、装卸和使用金属注射器时要正确操作,小心用力,避免损坏零部件。

11、小心使用天平和玻璃器皿。

12、用凉开水稀释新生仔猪口服药物。

13、药品均按性状、种类、用途归类整齐排放,用完一盒在开启另一盒并放回原处,不得乱拿乱放。

14、工作时要集中精力,避免用错药品造成不良后果。

15、保护好医疗器械的消毒效果,取用后随即盖好,以防细菌污染,禁止将整合注射器或针头带入圈舍。

16、疫苗专用注射器和常用注射器要分开摆放,不可混用。

17、爱护室内卫生,药盒、空瓶、废针、包装带不得随便丢弃,要放入垃圾箱统一处理。

猪场岗位职责

配种妊娠的岗位职责

1、每天观察种猪,评估其健康及表现,并给需要药物处理的种猪投放药物或注射治疗。

2、配合分娩舍的饲养员把断奶母猪从分娩舍转入配种舍。

3、按照饲喂计划给所有种猪投放饲料,搞好本舍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

4、坚持兽医防疫规程,做好种猪的更新淘汰计划,保持种猪良好的繁殖结构。

5、按照生产流程,把生产母猪不同生理阶段分群分类饲养管理。

6、加强种公猪管理,合理利用种公猪。

7、配合分娩饲养员,将临产母猪经清洗消毒后转入分娩舍。

8、检查和维修各种设备,做好本舍的各种生产纪录并及时送交统计分析。

9、当需要时,协助其它猪舍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产量和栏圈利用串。

产仔哺乳车间的岗位职责

1、每天观察猪群的何况和表现。

2、与配种妊娠车间的工作合作,计划好临产母猪向产房的调进,确保临产母猪进分娩车间。

3、保持舍内清洁卫生、干燥、切实做好每周的常规消毒工作。

4、切实做好临产前后母猪的护理和分娩的接产工作。给所有的母猪和仔猪喂料。仔猪出生后,调整哺乳母猪的带仔数。

5、给出生小猪断脐、剪牙、断尾、补充铁剂等。

6、关心猪群福利:观察分娩舍的温度、湿度等,决定是否使用通风、降温、保暖等设备,为母猪和仔猪创造舒适的环境。

7、严格执行免疫程序,给有需要的母猪、仔猪提供医疗服务。

8、有计划地安排母猪断奶,适应断奶提高母猪年生产能力,母猪调栏,做好母猪的清洗消毒、驱虫工作。

保育车间的岗位职责

1、在每周的猪群转移中,要清洗及消毒好栏舍和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猪只转入保育舍时,要依大小、强弱、公母作适当的分群,力求同栏猪只尽量均匀。

3、每天观察每头猪并分析它的健康表现。

4、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和免疫程度,对需要药物治疗的猪只及时治疗处理。

5、饲料要保持清洁卫生,堆放饲料的地面要干燥清洁。

6、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如疾病处理等),每天检查饮水器,确保正常供水。

7、根据气候的变化和猪只的大小做好也暑降温工作和防冻工作,控制舍内的小气候。

8、做好周密的转栏计划,提高生产效率。不浪费饲料。

生长育肥车间的岗位职责

1、生长育肥阶段是终端产品生产的重要时期,最终反应了企业产品的质量优劣和市场价值量的高低,饲养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

2、按照大小、强弱的一致性,合理编制饲养群体。

3、坚持常规性的场地消毒,做好群体的健康观察,治疗处置和科学的免疫注射。

4、科学饲养:采用全价系列化的饲料、自由采食。把握好在 30-60 公斤阶段,60-90 公斤阶段的换料饲养,满足不同群体对营养的需求。

5、创造优良环境条件,促进生长,提高饲料转换效率。

6、根据生产育肥猪大群管理的特点,要求注重节约饲料,力求降低饲养成本。

7、加强大群管理,降低死亡率。 8、积极配合畜牧兽医技术性的贯彻实施。

物料管理制度

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物料管理,合理利用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的范围设备配件、电器配件、兽药疫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其它材料等。

二、申请购买

1、场内材料由材料库统一管理、申请、调配、维护和保养,由采购员统一采购。

2、材料库管理员依据生产计划及各类物料消耗、使用周期,每月初给场长和使用部门提供物料存货盘点报告表。并主动配合做好请购计划。杜绝重报漏报和短却材料、配件事件的发生,避免因待备件而造成的停产。

3、每月 25 号将场长签字同意的请购单送交采购员,按采购作业程序办理后,并将“请购部门存档”联取回备查。

4、材料管理员要积极追踪落实超过 20 天的请购计划和超过 3 天的紧急采购,对不能及时采购的备件要主动与采购员协商,克服困难,保障生产需要。

5、专业性强又特别急需的配件、加工件和维修件由需要者填写请购单,报场长签字同意后,自行借款、请车采购,购回后经场长、材料管理员核验收入库,并填写入库单,即可到财务报销。

6、工作程序如下: (每月 25 号前)拟定请购计划→需货单位会签→场长审批→采购员询价→存档→本场审批→追踪落实(整个周期需要 20 天)

三、物料进库验收、分别归类存放

物料进库验收、

1、物料购回后,物料管理员会同需货单位负责人根据请购单、发票和供货合同及所购物品之品质等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其中一项与所述条款不符,不得入库。(若没有签定供货合同可以在请购单、发票、品质相符的情况下入库) 并开具入库单将“采购联”交采购。

2、对质量不佳或型号不符之物料要及时退货,如不能退货,打书面报告报场长。对货质不明者必须请示场长后再做处理。

3、新入库的材料应当日报知场长和使用者,以便及时投入使用。

4、材料入库管理员根据入库单实入数量、单价、金额于入库当日或次日12 时以前登记物料明细帐。

5、根据入库材料的类别,分别归类,放置在规定的库区库位上,然后填制卡片或标签,注明品名、产地、何种设备用备件或材料、进货时间、数量、使用情况等等,以便以后领用。

6、每周一(遇节日顺延)保管员将入库单“材料会计联” 交财务部。

7、其工作程序如下: (物料员、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验收→填写入库单或退货报告→报告场长→填制卡片、标签

四、物料存放管理

1、将生产用备品备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兽药疫苗、部分具他材料等分区放置,定置管理。

2、库根据物品类型和特性,将电器,易碎、返潮等物料分层放置,并挂物品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进货时间、领用情况等。各分库要求卫生整洁、干燥、防火、防盗、安全、防鼠害。每周进行检查清理。

3、材料管理人员要钻研材料管理、保养的业务知识,熟悉有关物料的保养特性,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浪费:要对材料库所辖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到数量、规格型号帐,物、卡一致,若丢失或损坏,材料管理人员要做出调查报告上报场长,查不出丢失或损坏的原因由材料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4、其工作程序如下:物料分类入库→按类分类挂或标签→按时检查清理核对帐、物、卡是否相符→查找分析原因。

五、物料领用

1、建立生产用配件物料领用卡;个人工具领用卡;劳保用品领用卡。

2、生产用物件,由课班负责人填单,个人工具用品、劳保用品由本人填单,负责人签字后,报场 K 审批后领取。每月底领用报表和使用情况报表。

3、生产、维修急需备件,由生产,维修主管签字后可先领用,当日由物料员报场长市批手续。(仅限机修生产急需时)

4、材料管理员根据当日领料单实领数量、金额、单价于当日最迟于次日 12 时前冲减物料分类明细帐。

5、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材料保管员将出库单“材料会计联”送交财务。

6、每月 25 号结出物料领用汇总表,分类计出金额以及总金额,于 26 号前报场长,财务部。

7、其工作程序如下:领用人填单(班长或主任)→场长审批→凭单领取→登记帐簿→做出领用月报表

六、物料使用、保管、报废

物料使用、保管、

1、物料保管员对领出的物料、工具要进行追踪、询问了解物料的使用质量及损耗情况,并对其做记录。物料、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应妥善加以维护和保养,若使用人员疏于保养或操作不当造成损火,所发生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场部或个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大型工具原则上不允许个人领用,从库房借用。

3、普通工具领出时必须记录在“个人工具卡”上。

4、工具在使用中损坏的,及时交旧领新,并填写报损单,但不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

5、个人登记卡上的工具如果丢失,应按其价值的 50%赔偿。

6、配件领出,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应交回损坏的配件,并登记配件用途。

7、损坏零件要组织人员进行修复,确已无法修复的做报废处现。

8、领出配件没有使用或没有用完应交回,原则上个人不允许保管任何配

件和物料。

9、领用材料时当事人应当面检查,如不合格退回库房,材料合格但略磨损请在领料单上签字。

10、属非人因素的材料损坏是“自然损坏”的库房将会同维修人员、财务人员共同鉴定予以报损,并依照“交旧领新”的原则予以处理。

七、帐目的建立及盘点

1、帐目的建立清遵照《物料管理办法》具体细则执行。

2、盘点在每月 26 号材料管理员会同财务人员对材料实物进行盘点,具体细则与要求请遵照《物料盘查制度》进行。

劳动管理制度

1、为了建立猪场的科学化运行体制,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场员工必须遵守“猪场管理制度” ,若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罚。

3、本场员工务必熟知本制度的一切内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悉为由逃避责任。

4、本管理制度由全体员工监督执行,如有未尽之处将随时修订。

衡东县天牧湖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例会与技术培训制度

1、每周末晚上 7:00—9:00 为生产例会和技术培训时间。

2、该会由技术主管主持。

3、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星期日晚上进行,生产例会一小时,技术培训一小时。

4、内容安排:总结检查上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工作:按生产进度或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

5、程序安排:组长汇报工作,提出问题;生产线主管汇报、总结工作,提出问题;主持人全面总结上周工作,

解答问题,统一布置下周的重要工作。生产例会结束后进行技术培训。 6、会前组长、生产线主管和主持人要做好充分准备,重要问题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7、对于生产例会上提出的一般性技术性问题,要当场研究解决,涉及其他问题或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要在会后及时上报、讨论研究,并在下周的生产例会上予以解决。 8、凡是生产线的员工、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均要准时参加生产例会和技术培训,不再另行通知。

衡东县天牧湖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动物防疫条件总结

萧县宏宇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 80 亩,总投资 800 万元,座落在萧县丁里镇。主要从事杜洛克、长白、大白优质种猪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与咨询。拥有高级畜牧师 1 人;生产管理人员 2 名,技术管理人员 3 名。本场技术力量雄厚,生产、检测仪器设备先进齐全。公司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八字方针,搞好圈舍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同

时生产区内实行分区,生产区和工作人员、生活区分开。建立完善的免疫接种卫生防疫管理制度,消毒卫生制度,安全用药制度等。全面掌握和分析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分布和疫流行规律,每周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对阳性群体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发现疫清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养殖场选址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先进,防疫、消毒、粪污设施、设备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完全符合生猪养殖生产、防疫、粪污减排条件,并符合办理《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的各项要求。

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程序

宜宾市动物检疫站刘丽高级兽医师

644000

及动物生产、加工、防疫卫生、疫病诊断控制各个环节生物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缺乏系统、规范的无害化处理

安全的动物疫病无害化处理十分必要。

根据国内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经

考。

一、简介

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的首要目的是

急动物疫病扑灭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害化处理应尽可

处理。本文对适宜多数紧急动物疫病的无害化处理方法进行

适宜于传播性较小的动物疫病和非疫源性疾病的处臵。动物尸体和其它须被无害化

物、野生动物及鸟类接触和携带染疫物品。如果存在昆虫传

品彻底消毒。

员讲解疫病的特性、及所有与处理疫病有关的防疫卫生要求。如果疫病涉及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或处臵现场有大量

三、无害化处理方法和场地选择

修建防护围栏也许是必要的。

1、污染区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现场处臵

和很少需要调用外来物资的优点。制订无害化处理方案需要

1.1需作无害化处理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1.2在扑杀场地附近有适宜深埋或焚化的可用场地。

1.3重型交通工具能否到达处臵地点。

1.4场地的土壤/岩石结构。

1.5底下水位的高低。

1.6与生产、生活水源的距离。

1.7水、电、气、通讯、排水、排污服务设施的情况。1.8

理时应特别注意。

1.9对焚化处理产生的燃烧及公害的限制。

1.10

1.11有否可用掩埋场地。

1.12适用于焚化的燃料的供给。

1.13择深埋或焚化场地时必须避免。

1.14

结构不稳定的计划。

对动物肉尸及有关污染物的处理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

2、对染疫动物及污染物的异地处臵

当在感染场地难以对染疫动物及受污染物进行掩埋、焚化或

异地处臵。异地处臵对来自实验室和受如因场地条件、地下水位、现场处理操作难的地方的染疫物品的处理是很必要

场地。

3、动物尸体及污染物的运输

运载工具在装前卸后必须彻底消毒。

4、无害化处理方法

4.1

4.1.1场地选择

1、交通应能满足挖掘、运输等机械设备到场的要求。2

1

2

3

4

5

6

7

8

3

1

2

求。

3/

4

5

入也许是必要的。

4.1.2挖掘设备

卸机、推土机、平路机和反铲挖土机也可用于挖掘和填埋

挖掘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对坑周围场地的破坏更小。4.1.3掩埋坑的修建

水位是常见的制约因素。坑的宽度应能让机械平稳地水平填

3

埋后

还不得不在坑中移动肉尸。坑的长度则应由填埋物品的多少来决定。

4.1.4掩埋坑的大小

壤的稳固性不允许卡车和其它重型机械在坑边作业时尤为有

用。

坑的底部必须高出地下水位至少1

5 1.5米

3

2

用于填土。

3米宽、5米深、上部留有2.5米填土空间的坑1米则可容纳53х2.5х1=7.5m 3

;7.5/1.5=5

头牛或25

有助于过滤气味和吸收尸体腐败分解产生的液体。

4.1.5其它须考虑的因素

行开膛不是很必须。对动物

去处理动物尸体。

4.1.6用石灰覆盖掩埋尸体

蚯蚓的侵扰、甚至被暴露。在坑中放入石灰能防止在坑

40厘

减缓或阻止尸体的分解。

4.1.7场地检查

渗漏或其它问题时及时采取相应措

牲畜的生物和生理安全。复查应在掩埋坑封闭后3个月后进行。

4.1.8安全措施

必须接受详细的指示。

4.2焚化

坑的有关机械、无适宜的场地掩埋动物尸体等。焚化可

柴堆焚烧、焚化炉和焚烧窑/坑等。

4.2.1焚烧

确保燃料和尸体的放臵能允许充足的空气从底部进入柴

燃烧。

4.2.1.1

1

空中设施、道路及生活区的影响。

2

建造焚烧柴堆所需机械的需要。

3

4料以确保动物尸体的完全

4.2.1.2

还可通过在火床下开地沟或提高火床的方法来增强通

2.5米

1头成年大型动物/米来测算。如果火床

30×30

1

20厘米

捆。

4.2.1.3焚烧

展。

10米处设臵

点火点。

48小时内烧完所

理、

整复。

4.2.1.4燃料需求

下数据可

13 2.5m×100mm×75mm

21捆335公斤

4200公斤

55升

总的燃料需要可根据一头成年牛大致相当4头成年猪或肥羊来估算。

4.2.2生物焚化炉

污染物到焚化炉必须遵循特定的传染性物品运输管理规定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条件与流程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等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制度档案等相关具体条件符合2010年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 二、申办条件、资料目录、采录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自查审核表》;(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三)设施设备清单;(四)管理制度(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文本、养殖档案;(五)人员情况;(六)其他材料(村、镇街道证明)。按照《枝江市镇村便民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所有资料采用电子政务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电子照片、电子扫描录入等)审批。 三、办理流程 建设竣工后,申报者向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台账登记、填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提供必备申请材料。

材料不全或者不合规定条件的,受理人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补正的内容。材料齐全者、由便民服务中心承办人通知(电话或短信)驻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组织(不少于2人)在2个工作日内现场踏勘审核→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签署“现场踏勘审核人意见”,并向便民服务中心回告审核结果(审查不合格的,由现场踏勘审核人书面说明理由)→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签署“审批单位意见”),审批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审批合格的由便民服务中心1个工作日内制作《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便民服务中心送达、台账登记、归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每月月初向市畜牧兽医局传报上月审批发证、年审情况。 四、年审 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业主应当在每年一月底带上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说明、防疫制度执行情况说明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接受年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知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审查,合格后由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施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返证。在防疫条件主体变更及证件遗失的,及时变更或重新申办。 五、填写说明 字号:(A)动防合字第X号。A填“鄂枝”接镇街道简称如“鄂枝问”“鄂枝仙”;X填四位阿拉伯数字年号接镇街道三位阿拉伯数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 衡东县畜牧局: 本人绍斌53岁、忠雄42岁,家住省衡东县蓬源镇新江村1组和长冲村8组,主要从事家畜禽养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围主要是藏香猪养殖,经营地点在衡东县蓬源镇长冲村8组,有养殖面积3800平方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展开活动。现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绍斌 忠雄 2016年3月18日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严禁进入生产区,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猪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由上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 7、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环境常保持清洁卫生。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6 米围以及猪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猪只周转区:周转猪舍、转猪台、去猪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猪或出猪后要大消毒一次。 4、猪舍大门、生产区及猪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药水一次,并确保池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猪舍与猪群:每周带猪消毒1—2 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猪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猪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猪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猪舍隔日一次,猪舍门外,舍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5 分钟以上。 免疫及标识制度 1、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地预防体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 ( )动防合字第号 代码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填写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本文所列为正本样式。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行政区简称按本行政区内区县人民政府行文的行政区简称填写。 2.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填写。 “年度代码”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10年”则年份代码为“10”。 3. 年月日:填写用数字大写。 4.单位名称: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填写申请人申报的名称。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负责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6.“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和“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附后。 编号举例:2011年渝北区第10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场所为生猪养殖场。则按如下格式编号。 许可编号:(渝北)动防合字第110010号; 代码编号:500112*********。

“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 发证场所编号动物养殖场 1 动物养殖小区 2 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3 动物屠宰场(厂) 4 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5 动物隔离饲养场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7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申 请 材 料 漯河市XXXXX养殖场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漯河市XXXXX养殖场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 源汇区畜牧局: 漯河市XXXXX养殖场是以优质瘦肉型商品猪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猪饲养企业。养殖厂成立于2009年,现占内地5000平方米,现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猪舍1000平方米,总投资规模180万元,年出栏生猪1500头,专业技术从业人员2人,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独立法人企业。目前场区实行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严格分享,过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消毒。围绕生猪生态养殖,已建成完善的兽医室、消毒室、饲料加工车间和生猪生产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等基础设施,有单独的粪污处理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养殖场重视防疫条件、设备完善,养殖场内部设有兽医室,有兽医技术人员。猪群周转采用同一批次猪同时进、出同一猪舍单元的饲养管理全进全出制度。每栋猪舍内有自动饮水、采食装置,猪可以自动饮水、自动采食,舍内粪便实行干湿分离,严格执行消毒规定,消毒设备齐全,猪舍每周消毒一次,场区每半月消毒一次。生产区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设有消毒间和更衣间,需要进入生产区人员必须经过消

毒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养殖场兽药全部来自有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杜绝国家命令禁止的药品进场。设有种猪隔离室,病死猪采用无害化处理和药物深埋的处理方法。为了解决猪场排污问题,保护环境,实施了粪便污水三级沉淀的处理方法,建有沼气池。 我公司已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请给予办理为感! 特此申请 漯河市XXXXX养殖场

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 1 高压喷雾消毒机 1 2 沼气池 2 3 消毒锅 1 4 防护用具 2 5 消毒喷雾器 2 6 冰柜 1 7 紫外线消毒灯 5 8 沉淀池 1 9 曾医室 1

动物防疫合格证年度执行报告模板

2016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在2016年里,我场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条件的建设与完善,严格执行了各项防疫制度,因此获得了预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出栏商品猪3000头,现存栏能繁母猪300头,育成猪2000头,由于重视疫病防控措施落实,一年来,生产平稳,没有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成活率达95%,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免疫情况 我场高度重视生猪疫病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防疫制度》,在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符合本场条件的免疫计划及程序,严格依照免疫程序落实生猪免疫工作,并建立了免疫档案。在重大动物疫病方面,我场主要进行了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的免疫工作,猪瘟应免4500头,实免4500头;猪口蹄应免4500头,实免4500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4500头,实免4500头。应免疫率达100%。 二、抗体抽样检测情况及疫情发生情况 2016年,分别检测生猪免疫抗体效价检测60头份,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效价检测结果均达到上级要求(未开展检测的按实际情况填写)。今年本场除发生常见普通病外,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因此没有做出任何疫情报告,但我

场时刻警觉,高度重视。 三、场内环境及设施设备情况 本场原有设施设备情况:门口消毒室1座、消毒池1座、消毒机3台、冲洗机2台、沼气池2个、填埋井2个、肥水池4个、积粪场1个。 变化情况:今年本场地址、环境和设施设备没有大的变化,只新购进高压消毒机1台、新建填埋井1 个、改造油雾分离管道500米、改造积粪场1个、改造肥水池1个。 四、人员变化情况 我场法定代表人为XXX,场长(负责人)为XXX,防疫人员为XXX。 五、日常消毒情况 2016年,本场严格按照《动物卫生消毒制度》执行消毒措施,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消毒措施,场内栏舍做到专人负责,5天消毒一次,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品。 六、兽药饲料使用情况 我场按照《用药管理制度》和《饲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投入品(饲料、兽药、疫苗)使用记录,要求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投入品采购,使用及出入库登记制度。2016年,我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兽药休药制度,没有采购、使用违禁兽药。 七、无害化处理情况 2016年,我场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正常死亡生猪采取化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报告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报告 篇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2011年8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2.“申请人

(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

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4 5 附件2: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6 篇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 衡东县畜牧局:

本人刘绍斌53岁、刘忠雄42岁,家住湖南省衡东县蓬源镇新江村1组和长冲村8组,主要从事家畜禽养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范围主要是藏香猪养殖,经营地点在衡东县蓬源镇长冲村8组,有养殖面积3800平方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展开活动。现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刘绍斌 刘忠雄 2016年3月18日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无棣福荣泰昌畜牧有限公司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牛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 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牛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内牛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牛只由上牛台装车,严禁运牛车进场装卸牛只,凡已出场牛只严禁运返场内。 7、新购进种牛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内。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 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 6 米范围内以及牛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牛只周转区:周转牛舍、转牛台、去牛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牛或出牛后要大消毒一次。 4、牛舍大门、生产区及牛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内药水一次,并确保池内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牛舍与牛群:每周带牛消毒 1—2 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 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 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牛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牛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牛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牛舍内隔日一次,牛舍门外,舍内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 5 分钟以上。

养殖场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必备制度

动物隔离制度 1、为进一步防控动物疫病流行,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动物饲养场、屠宰场及动物诊疗场所应当建有隔离区或隔离设备定期消毒。 3、动物饲养场在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按规定先申报检疫,凭产地检疫证入场时,必须先隔离观察,确认无规定动物疫病时方可入圈饲养,在发生可疑畜禽疫病时须隔离治疗。 4、屠宰场待宰可疑畜禽隔离观察作无害化处理。 5、诊疗场所对染疫动物应使用隔离设备进行治疗预防,确保卫生安全。 6、隔离区或隔离设备严禁无关人员接触或随意出入。 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清河县畜禽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申报制度。

第二条对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实行检疫申报制度。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 检疫申报内容包括:依法需要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名称、数量及去向、申报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三条县动物卫监督所按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受理管辖范围内动物的检疫申报,并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第四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建立检疫申报受理管理制度,公布检疫申报受理电话,明确检疫申报受理权限和范围,安排检疫申报值班人员,做好检疫申报受理工作。 第五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可以在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市场或其它场所)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动物检疫报检点,负责受理检疫申报工作。 第六条货主应当按下列时间规定申报检疫: (一)种用、乳用和役用动物提前十五天; (二)动物产品和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三天; (三)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在捕获后三日内; (四)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动和携带动物,随时申报检疫。 第七条货主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申报检疫: (一)书面申报; (二)电话申报。 第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其申报点,按下列规定受理检疫申报: (一)问明情况; (二)对于符合受理权限范围的,接受申报;对于不属于受理职权范围的,告知申报人向有职权受理的单位申报; (三)告知申报人预期检疫时间及需要准备的事项。 第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实施检疫。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地出具检疫证明,对动物产品加施检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对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检疫的,应及时向时报检疫人说明原因,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安排检疫。 第十条对于不按规定申报检疫的货主,依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附件1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 ( )动防合字第号 代码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填写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本文所列为正本样式。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行政区简称按本行政区内区县人民政府行文的行政区简称填写。 2.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填写。 “年度代码”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10年”则年份代码为“10”。 3. 年月日:填写用数字大写。 4.单位名称: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填写申请人申报的名称。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负责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6.“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和“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附后。 编号举例:2011年渝北区第10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场所为生猪养殖场。则按如下格式编号。 许可编号:(渝北)动防合字第110010号; 代码编号:5010。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精)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4 15:52:28 来源:作者: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 农医发【201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做好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和隔离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我部制定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其填写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格式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2: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办理程序的 一、申请初审 县辖区内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业主到所在辖区镇街畜牧兽医站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告知书。镇街畜牧兽医站进行现场初次审查,现场初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初审合格的呈报县畜牧兽医局。 二、提报材料 现场审查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一)经所在辖区镇街畜牧兽医站长签字,并加盖镇街兽医站公章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养殖档案及12项管理制度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六)与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签定的用工协议和聘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三、现场复查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条件复查,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复查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上签字,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发证。 现场复查的主要依据是《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规模养殖场主要审查内容是:选址是否取得了养殖用地备案证明;防疫设施和生产设备是否能满足需要;养殖污染是否得到治理;畜禽出栏是否及时向所在畜牧兽医站报检并落实产地检疫措施。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其他场所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办理。 四、办证范围 (一)动物饲养场所(小区); (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三)动物隔离场所; (四)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五)动物诊疗场所 (六)经营动物及产品的集贸市场; 五、换发新证 农业部规定,动物饲养、加工、产品经营等场所必须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合格证到期必须换发新证。业主换发新证,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底提出申请,书面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换发新证办理程序和所提报其他材料与办发新证相同。 六、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用药制度 一、用药原则: 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 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 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 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 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按农业部兽药公告“193号”“278号”,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的规定。 c、注意配伍禁忌。 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 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 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 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不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及违禁农业投入品(“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不使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乳品。 疫情报告制度 1、养殖单位(个人)负有动物疫情报告的法定义务。 2、当动物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养殖场负责人或兽医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兽医站或动物疫控中心及动监所报告。 3、报告内容:(1)动物发病时间和地点;(2)发病动物种类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重庆市区县(市、自治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24169770.html, [2008-09-02] ·作者:·来源: 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关于规模养殖场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为确保全县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有力、有序开展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证工作,现就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证》程序通知如下: 1、主动书面申报。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单位法人或个人,应主动向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并按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的要求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相关材料。规模养殖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含规模养殖场的建场地址、时间、规模及已具备的防疫条件等基本情况);②规模养殖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③规模养殖场平面设计图纸复印件;④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图设计图纸复印件;⑤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书复印件;⑥县畜牧兽医局同意建场的批复复印件。 3、现场勘验审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后,先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养殖规划等政策规定。对材料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派两名以上动物防疫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勘验,并形成审核意见。在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现场拟重点审查以下方面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①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②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水、污物排放及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③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舍、兽医室及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④出入口有无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⑤查看养殖档案是否齐全,免疫注射、诊疗用药、消毒管理、疫病监测、疫情上报、引种(苗)申报、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等记录情况(该项内容重点是年度审验时核查);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第7号) 二、申请条件 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第7号)的有关规定。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报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办程序 一、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7号令 二、办证范围: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三、办证条件:A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办证条件: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5、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6、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云南省宣威市农业局 2018年7月30日发布 BSZN-1100348000-2018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宣威市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三、办理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宣威市农业局,宣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本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隔离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审批条件 (一)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条件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报告申请所需制度

动物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管及动物疫控机构和挂牌兽医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应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不乱丢,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应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修建与处理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挂牌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 ××县畜牧兽医局: 本人,岁,家住乡(镇) 村队。主要从事经营活动,活动范围主是。有经营地点(平米), 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够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编号: 单位名称 照 片 申 请 人 性别 年龄 经营项目 经营地址 企业性质 从业人数 联系电话 手机 监 督 员 审 核 、 审 查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 管 科 室 意 见 签字(科长): 年 月 日 主 管 领 导 意 见 签字(所长): 年 月 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15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业经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部长:杜青林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 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 (一)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养殖公司2013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 行情况年度报告(样本) 滕州市畜牧兽医局: 在2013年里,我场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关怀、支持和帮助下,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条件的建设与完善,严格执行了各项防疫制度,因此获得了预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出栏商品猪近3000头,现存栏能繁母猪152头,育成猪1450头,由于重视疫病防控措施落实,一年来,生产平稳,没有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成活率达98%,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免疫情况 我场高度重视生猪疫病防疫工作,严格执行《生猪防疫制度》,在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符合本场条件的免疫计划及程序,严格依照免疫程序落实生猪免疫工作,并建立了免疫记录。在重大动物疫病方面,按照市畜牧兽医局春秋两季防疫要求,我场主要进行了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工作:猪瘟应免数3085头,实际免疫数3085头;猪口蹄疫应免数3076头,实际免疫数3076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应免数3052头,实际免疫数3052头。 应免猪免疫率达100%。 二、抗体抽样检测情况及疫情发生情况 2013年春秋两季,分别检测生猪免疫抗体效价检测30头份,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效价检测结

果均达到上级要求(未开展检测的按实际情况写)。今年本场除发生常见普通病外,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因此没有做出任何疫情报告,但我场时刻警觉,高度重视。 三、场内环境及设施变化情况 本场原有设施设备情况:办公室1间,车辆消毒池1个,消毒室1间,高压消毒机1台,车辆消毒机1台,兽医室1间,沼气池50m3,氧化塘2.5亩,化尸池1个(30m3),储粪池1个(40m3),干捡粪手推车1台。 变化情况﹙无变化不写﹚:今年本场地址、环境和设施设备没有大的变化,只新购进高压消毒机1台,新建化尸池1个(30m3)。 四、人员变化情况 我场法定代表人为×××,场长(负责人)为×××,防疫人员为×××,没有变化。 五、日常消毒情况 2013年,本场严格按照《卫生消毒制度》执行消毒措施,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消毒措施,场内栏舍做到专人负责5天消毒一次,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品,主要使用消毒液为×××××。 六、兽药使用情况 我场严格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要求,建立防疫档案、养殖档案,严格按照生产实际填写死淘、投入品使用、诊疗、免疫等情况,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各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年第7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四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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