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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

第七章:刑法学——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1】被告人甲某,男,25岁,系 A 国公民。被害人乙某, 系 B 国公民。被告人甲某与被害人乙某均为我国某大学 1998 级留学生,两人同住一室。1999 年 10月15 日晚,两人因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斗殴。在扭打中, 被告人甲某随手操起一把水果刀朝被害人乙某腹部刺了一刀,刺破肝脏。被害人乙某经抢救无效, 于当晚死亡。

[问题]本案的被告人甲某系 A 国人,被害人乙某系 B 国人,而犯罪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本案应适用哪国刑法?

【案例-2】大学生甲某 ,在校园里用鸟枪打鸟 ,事先没有验枪 ,自认为枪膛里没有子弹头便随手扣

动扳机 ,结果将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题]对此, 甲某实施行为时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负何种刑事责 ?

【案例-3】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江某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故。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

刹车装置,他就用新板车运铁块去货场。当下坡时,同行拉车的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他说了声“没问题”, 就单独驾车下坡。终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行人撞倒,扎断双腿。

[问题]对于这个被扎断双腿的伤害行为,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应负何

种刑事责任 ?

【案例-4】甲某在一天深夜, 到离村 5 里外的松林中砍伐松树。他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过路的人听到, 此人因月色昏暗, 看不到砍树的人, 便寻声走去。当他走到离树两丈多远时, 松树刚刚被砍断, 此人被倒

下的松树砸中头部, 当即死亡。

[问题]对于此人的死亡, 某甲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 某甲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

案例5-6-7“正当防卫”案例

【案例-5】一天,范某抓住曾经在其承包的果园内偷拖拉机用汽油的邓某,范某伙同其所雇的工人

刘某,将邓某反绑在果园内的一棵树上,用皮带连续抽打将近3个小时,致使邓某多次昏迷不醒。后来经

法医鉴定,邓某为重伤。

问:范某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

【案例-6】被告人王强,男,19岁,某县在校中学生。

某年6月6日课间休息时,王强与同班同学陈锋、赵忠强、张海兵等人在球场打闹玩耍。事后,陈

锋发现上衣被撕破,怀疑是王强所为。因此,在上课时便对坐在自己前一排的王强身上吐痰,并多次用脚

踢其臀部。当天放学后,陈锋、张海兵又为此事追赶殴打王。6月15日,王外出时又遭陈锋、张海兵、赵

忠强殴打,脸被打肿,嘴被打破。王强因连遭殴打,三天不敢上学,在家中自制刀刃6厘米长的尖刀一把。6月19日下午,王携带刀子到学校上课,行至教室门前被赵忠强、张海兵、陈锋、周小武等人拉到校外进

行殴打。正别在裤腰带上的刀子被打落在地,他拾起刀子逃跑。赵忠强一伙见王身带刀子,便拾起砖头追打,将王的腰部、腿部和右臂打伤。张海兵上前用左手揪住王的左臂,右手持砖头猛击王的头部等处,将王的头顶骨打破裂,背部打伤。陈锋等三人手持砖头一拥上前,王见状不妙,左手捂住受伤的头部,右手拔出刀子乱捅,致张海兵胸部、腹部6处受伤倒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医院结论为:出血性休克死亡。

问:被告人王强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案例-7】一天深夜,某女工从工厂下班回家, 路过一个偏僻小巷时遭抢劫。抢劫犯手持匕首, 声称不交出钱财就要杀人。女工不得已交出了钱物。当抢劫犯打开钱包查看时,女工突然捡起一块砖头向抢劫犯头部砸去, 此人应声倒地。女工迅速脱身而去。此抢劫犯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问题] 此女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

【案例-8】某仓库保管员因对工资低不满, 打算放火烧掉仓库, 以泄愤恨。刚把火点燃后, 看到有人正向仓库走来, 他感到即将被人发现, 事已难成, 弄不好要坐牢, 便把火弄熄了。

[问题]这个保管员放火烧仓库的行为, 是属于放火罪的预备, 还是放火罪的未遂, 还是放火罪的既遂, 还是放火罪的中止?

【案例-9】劳改释放犯某甲、某乙、某丙在路上遇到了两个女青年, 三人一齐上前拦截搂抱。两个女青年大声呼喊:“抓流氓!”某甲恼羞成怒, 抽出随身携带匕首向一女青年刺去, 刺中了其心脏, 此女青年当场死亡。

[问题] 甲、乙、丙三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案例-10】某甲实施了盗窃犯罪行为后,潜逃外地。过了一段时间后,感到无处容身,于是返回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显然,某甲自首并不是出于真诚悔罪。

[问题]某甲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刑法“犯罪构成”案例分析

【案例-1】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不止。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案例分析-2】某药房临时负责人郭某 , 仅凭自己的印象 , 便把一瓶丢失标签的药品 , 断定为芒硝 , 将它发到中药房使用 , 导致五人中毒 , 三人死亡。经检验该药品是毗霜。

【问】:郭某的行为是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案例-3】被告人甲在其承包的石坑里爆破采石。因飞石落到刘某家的责任田里,双方争吵起来。刘某说:“如果你再放炮,我就坐在炮口上,看你敢不敢点。”被告人甲说:“你敢坐,我就敢点。”于是被

告人甲将约有3公斤的炸药包仍在地上说:“你有胆子就坐。”刘某过去坐在炸药包旁边。甲拿起一根约60厘米长的导火线,用剪刀剪去约20厘米,当着刘某的面接上,插入炸药包内,点燃导火线,被告人甲朝刘某喊了声:“点着了,快炮,”甲随即跑离了现场。此时,刘某向外挪动了一下身体还未起身,炸药包就爆炸了,刘某被当场炸死。

【问】:被告人甲对刘某的死,其主观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为什么?

第八章:民法学——案例分析

1.(1-4关于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案例)

【案例-1】甲去世 ,其妻已怀孕 9 个月。遗产分割时, 给胎儿保留了 10 万元人民币的继承份额。一个月后, 胎儿生下来, 是死胎。

问-1:给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是甲的遗产?还是胎儿的遗产?

问-2:如果胎儿出生后只活了一会儿,给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是谁的遗产?

【案例-2】甲 17 岁, 某塑料厂工人, 其收入除可以维持一般生活外, 略有节余。一天下午, 甲骑摩托车下班途中, 将横过马路的乙撞倒。经法医鉴定, 乙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属终身残疾。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的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费共计人民币 8 万元

问:乙的损失究竟应该由甲还是甲的父母承担 ? 为什么?

【案例-3】甲(女,16 岁,中学生)看上乙(女,16岁,中学生)的mp3,想买下来,两人商定价格为 200 元。乙怕母亲知道后不高兴,便向母亲隐瞒了卖mp3的实情,要甲先付给她 100元,两个月后再付 100 元。两个月后,甲付完钱要乙交mp3 。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乙依然不给,甲便告诉乙的母亲。乙母认为该mp3价值580元, 不同意卖给甲。

问:乙是否要把mp3 交付给甲?为什么?

【案例-4】甲,8 岁, 擅长写作, 参加作文比赛多次获奖。一家出版社来信说准备出版全国少儿作文精品集, 希望甲寄两篇作文。甲寄出作品后, 出版社再无回音。一年后, 甲在书店发现该出版社的书中收录了他的一篇作文。甲要求该出版社支付稿酬。出版社的答复是 : 甲是不满 IO 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享有著作权。

问:出版社的说法是否正确? 甲能否享有著作权 ?

【案例-5】1983年甲、乙结婚 , 夫妻感情不好。 1993年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 2001年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 ,2001年8月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 2002 年乙和丙结婚 ,2002年 12 月丙去逝。从此 ,乙的生活来源断绝。 2003年甲回家后知得乙与丙再婚 , 甲遂与丁结婚。 2004年甲接受戊赠得的人民币10 万元。 2005 年 , 甲去世, 丁将甲受赠的 10 万元捐给西北灾区某小学。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丁的

捐赠行为。

问:①乙申请宣告甲死亡 ,是否合法 ?

②乙是否有权撤销丁的捐赠行为 ?

【案例6】陈某系工程师,家居A市,丈夫张某早年去世,儿子张东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边远地区。

退休后陈某觉得十分孤单,就在退休的当年从B县农村收养了一名儿童,取名张兰,母女关系十分融洽。

陈某供张兰念完中学之后,又送她上了自己原工作单位所办的中专。因为陈某十分疼爱张兰,张东很

嫉妒,回家探亲时,他经常当着母亲和其他人的面骂张兰,说她是“外人”。不幸的是,在张兰上中专

的第一年,陈某突然患病逝世,未留下任何遗嘱。在清理遗产时,发现了一张10万元的存单。由于张

兰只有13岁,必须给她找个监护人。张东表示愿意充当张兰的监护人,张兰在B县农村有一胞兄刘兵,

也表示愿意充任监护人。但张东认为:刘兵家离A市远隔千里,而自己可以让妹妹转学到他所在的城市。

可以更好地照顾妹妹。由于张兰就读的中专是陈某生前工作过的单位所办,在陈某一些老同事的支持

下鼓动下,厂工会也站出来表示愿意充当监护人,理由是:张兰长期住校,有困难学校和厂里都可以

帮助解决,而且她只有不到3年的时间就可以从学校毕业,就可以独立生活了。此外,张东表示愿当监

护人,纯粹是冲着妹妹所继承的遗产而来的。而刘兵又离A市太远,不可能有效地保护张兰的合法权益,

三方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问:应该由谁来当张兰的监护人?为什么?

【案例—7】甲乙丙三人交情一直不错,两年前三人各出资 1 万元合伙开了一家餐馆。刚开始还行, 但最近亏损严重 , 已欠下 6 万元的债务。甲、乙二人见情况不妙 , 去外地躲债。债权人王某找到了丙, 要求丙承担全部债务。丙不同意, 说:“餐馆当时一共才投入 3 万元, 怎么可能赔你 6 万, 再说, 甲、乙都不在, 他们的事我不管, 我现在最多还你 1 万元”王某表示不能接受。

问:丙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案例-8 】2007年3月,张某承包了村办的木材加工厂,并请负责给本村装电线的刘师傅专门装了一条动力电线。张某按供电局的收费标准交费后,刘心中十分不快,认为没有给他家额外好处,决心整一整张某。2007年5月,刘师傅的儿子找到张某,要求给其加工5立方米木材。张某一见是电工的儿子,知道得罪不起,提出只按正常价的一半收费,刘师傅的儿子十分得意。谁知到了2007年6月刘师傅儿子又拉来的200多立方米木材要求加工,并且说:“上次你给我那个价挺好的,这次不能比它高!”张说:“上次是一种优惠是照顾措施,这次你拉来这么多,我还照那个价,就要亏本了。”刘说:“亏本?你还不知道赚了多少钱!要不是我爹给你装线,你这厂能开吗?”刘还威胁说:“全县缺电的地方多的是,你真要不识好歹,我叫我爹把你的电给断了,让你的厂子从此关门!”张某见状,只好忍气吞声,为他加工,而且仍按正常价的一半收了费。刘走后,村委会干部得知此事,鼓励他告到法院。张某也担心刘自此欲壑难填,

会隔三差五来找事,便起诉到县人民法院。

【问】以断电相威胁迫使对方大幅度降价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9】1997年7月,音响器材商店从国外购进一种新型“随身听”,商店经过核算,同时为了纪念澳门回归,将价格定为1999元,售货员黄某在制作价格标签时,却不小心漏了一个“1”,将其价格抄为999元。8月的一天,陈某来到该商店,无意中发现该款“随身听”。陈某见价格如此便宜,十分惊讶,便向黄某询问是否是真货。黄某说质量绝对保证。陈某仔细检查了机身,确信不是假货之后,买了两台,并连连说:“真便宜!真便宜!”。随后用信用卡支付了货款。10月,该商店在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元。经查,是黄某错标价格所致。由于陈某当时是以信用卡付的帐,黄某根据信用卡号码,很快找到了陈某,要求陈某或者补交2000元钱,或者退还两台“随身听”,商店返还他支付的价款。陈某当即拒绝,他说:“当时我对这个价格也表示怀疑,还一再说‘真便宜’,是在你确认了这个价格无误之后,我才付的款。所以买卖关系已经成立,你不能反悔说多少就是多少。”商店无奈,只好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黄某是否可以主张变更或撤销交易已经结束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案例—10】甲、乙、丙、丁四人是同学,2004年10月1日,四人共同出资600元去长城游览。第二天中午返回学校时,发现仅剩20元钱,恰好校门口附近正在销售福利彩券,每张5元,甲建议干脆买4张奖券,每人一张,说不定还会中大奖,其余三人立即表示同意。于是他们买了4张福利奖券,每人分了1 张。当场兑奖,发现丙分得的那张奖券中了头等奖,奖金5000元,其余三人均未中奖。于是,甲、乙、丁等三人要求与丙平分这5000元奖金。丙认为奖券已分到个人,谁获奖就归谁所有,不同意平分。四人为此争执起来,甲等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问:5000元奖金应当平分、还是应该归丙同学一人所有?

【案例-11】1993年4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根据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

问:法院是否应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选择题

1.李某欲买房,赵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赵某坚持房价为十万元,李某坚持八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不久赵某患病,一日,李某见赵某体弱无力,迫使赵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赵某的行为主要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A )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

2. 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在别墅前,从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C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

3.公民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期间的起算日应是()

A.确知失踪之日

B.事故发生之日

C.音讯消失之日

D.向法院申请之日

4.李某下落不明已经满6年,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法院应当()

A.查实后即宣告李某死亡

B.驳回申请,因未经宣告失踪

C.告知李妻补办申请宣告失踪的手续

D.发出公告,满1年后仍无音讯再宣告死亡

5. 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消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消后,甲与乙的原婚姻关系( B )

A.即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一经甲同意即自行恢复

6.木工王某因妻子生病急需一笔费用向章某借钱,章某提出王某必须在其妻病治好五天之内为其加工一套家具。王某无奈答应。后王某妻子病愈,但王某根本无法在五天之内加工整套家具。王某与章某之间的口头协议属何种民事行为( C )

A.显失公平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7.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由乙按数量支付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大,乙提出签定书面合同。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前做法完全一样,实际上将价格降低了10%。由于甲是文盲,甲遂在合同上签字。乙行为( B )

A.可撤消,甲有重大误解

B.无效,甲受欺诈

C.无效,甲意思表示虚假

D.无效,乙乘人之危

8.甲在乙家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席间甲将其价值800元的打火机送给乙,乙欣然收下。第二天甲醒酒后后悔,向乙索回,遭乙拒绝。甲、乙的赠与属何种行为?( B )

A. 有效

B.无效

C. 乘人之危

D.可撤销

9.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代理适用(C )

A.公民

B.法人

C.公民、法人

D.社会组织

10.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适用代理?( D )

A.甲委托乙进行房产登记

B.甲委托丙办理纳税

C.甲委托丁接受赠与

D.甲委托戊订立遗嘱

11.使用权是所有人享有的一种独立权能,它的存在要以下列哪项为前提?(B )

A. 所有权

B. 占有权

C. 处分权

D. 收益权

12.甲建房,同村乙来帮忙。乙在挖基地时挖出一坛银元,坛中附一张纸,上书“王福根民国6年藏”。此坛银元应该归谁所有( B )

A.甲、乙共同共有

B.王福根的继承人

C.国家

D.宅基地所有人的集体经济组织

13. 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后因甲、乙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共有关系,但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用下列那一方法处理?( B )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变价补偿

D.恢复原状

14.工人刘某领回两张定期有奖储蓄券,并替同事张某代领两张,后张某向刘某索取,刘某随意抽出两张交给张某。后这张奖券中奖,刘某懊恼不及遂向张某索要奖金及奖品。该案应如何处理?( C )A.刘某奖券交给张某属重大误解,此行为应撤销

B.奖金和奖品应归刘某所有

C.奖金和奖品应归张某所有

D.张某取得奖金和奖品属不当得利,应返给刘某

15.杨某楚楚动人,画家张某请其作人体模特以便练习人体写生,但未告知本人将其编入画像出版。后杨的裸体画像结集出版,杨某的亲友、邻居纷纷谴责,杨某也痛苦万分。张某侵犯了杨某的哪些人身权利?(ABC )

A.肖像权B.名誉权C.隐私权D.荣誉权

16.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进行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AD )

A.做广告B.美化其人格C.作新闻报道D.做商标

17. 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C )

A.有条件的从新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E. 有条件的从旧原则

18.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7年5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5年徒刑。新刑法实施后李某以现行刑法无此罪名为由要求改判无罪。

法院应当( C )

A.改判无罪

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驳回申诉

D.改判为2年徒刑并予释放

19、伍某为现役军人,伍某的妻子因和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伍某表示不同意,对此应如何处理?( A )

A.不能判决离婚B.可以判决离婚

C.调解后可以判决离婚D.诉讼外调解离婚

20、1995年军人王某和李某结婚,2007年李某转业,转业费存入银行,2008年李某和王某因感情破裂离婚,转业费属于( B )

A.李某所有B.李某和王某共有财产

C.王某所有D.王占3/4,李占1/4

21、小陈和小李是夫妻,某日,小陈在国外的姑姑送给小陈一台摄像机,该摄像机属于(C )

A.小陈的个人财产

B.小李的个人财产

C.小陈和小李的共同财产

D.小陈家庭(包括小陈父母)的财产

2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BCD)

A.市政府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B.市政府给某甲颁布生猪屠宰标志

C.工商局吊销某乙的营业执照

D.卫生局吊销某丙的卫生许可证

刑法案例分析方法——柏浪涛

刑法案例分析方法 ——柏浪涛 第一部分方法论 一、考查目标 刑法案例分析题旨在考查三项内容: 1.重点知识板块的掌握程度。 案例分析题首先是一种知识考查,但不是对所有考点的考查,而是对重点知识板块的考查。常考的知识板块有: (1)总则:①犯罪未完成形态;②共同犯罪;③自首和立功。 (2)分则:①财产犯罪;②人身犯罪;③贪污贿赂犯罪;④金融犯罪。 对上述知识板块应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这是解答案例分析题必要的知识储备。 2.萃取关键事实,找出对应法条的能力。 近几年的案情都比较长,而且复杂。这就要求考生同时具备快速阅读的能力,快速萃取关键事实的能力,以及快速找出所考法条的能力。有些考生在这个环节失误的教训是深刻的。例如,2008年有考生在阅读刑法案例分析题时,开始以为是公司法的试题,读到最后方知是刑法试题,义需重读一遍。这无疑会浪费时间,并造成心慌。 3.事实与规范的连接能力。 案情是事实,法条是规范。案例分析本质上就是运用法条来分析案情。 从逻辑上看,这是一个三段论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条,小前提是案情,最后得出结论。 博主补充: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11年卷二12题)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考察知识点:罪刑法定原则、洗钱罪的认定 第一部分:通用解题思路 解题思路:如何避免罪刑法定原则成为口号,就要求定罪时遵循规范的判断方法。定罪活动基本上是个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规定(构成要件),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结论是有罪无罪。但是,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错误是,颠倒大前提与小前提,将案件事实作为大前提,将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作为小前提。例如,某个单位组织盗窃电力。实务中有人如此推理:这是单位盗窃(大前提),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主体(小前提),所以该案件应做无罪处理。 第二部分:本题解题思路 本题正确的推理应是: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自然人带着为自己或第三人(包括单位)非法占有目的的实施贷款诈骗,在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过程中,必然存在有关自然人自己实施贷款诈骗的行为,那么该自然人完全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贷款诈骗罪。该自自然人实施贷款诈骗罪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其犯罪所得收益及其收益属于洗钱罪的对象。因此,为单位贷款诈骗罪所得实施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因此,D选项错误。 从操作上看,这是一个互动往返的过程,需要考生不断往返于案情与法条之间,努力将二者的距离拉近,最后得出结论。 这项能力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能力,因此是考试的考查重点。 4.综合联系能力。

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_百度文库汇总

刑法学 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 一、王某爆炸案 1、王某构成爆炸罪。 王某为了杀害刘某,实施爆炸,造成 1死亡 3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根据刑法第 115条规定,应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此前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二、谢某交通肇事案 1、谢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谢某为抢道,实施了超车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致 12人被撞倒乱倒受伤,并与 120路车发生碰撞,造成 9人受伤。 2、根据刑法第 133条规定,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作业2 一、胡某信用卡诈骗案 1、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因而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胡某伪造公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信用卡诈骗,但由于其利用信用卡进行诈 骗,骗取财物的数额没有达到法定的数额,因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根据刑法第 195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 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罚金。 3、之前触犯的故意伤害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二、赵某绑架案 1、不构成盗窃枪支罪,因未满 16周岁,不符合该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2、构成绑架罪,为主犯,根据刑法 239条规定,应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某在妨害公务行为过程中致人死亡,符合想象竞合犯特征,应按照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故意杀人罪认定处理,根据刑法第 232条规定,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对赵某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作业3 一、韩某等共同敲诈勒索罪 1、韩某等三人构成敲诈勒索共同犯罪,韩某为主犯,应按照刑法第 274条认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在《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本案数额巨大,主犯韩某应判处 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刑法第 27条规定,王某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且又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国际贸易 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 问题1: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案例2] 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 (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卖方有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这不排除买方的复验权,买方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水平%的检验证明,向买方提出了索赔600英磅的要求,是合理的。 (2)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如下的教训: ①凭样品交货是严格的交货方式,不易轻易采用; ②寄送样品的行为要注意,如不凭样品成交,应注明为“参考样品”或“仅供参考”。2.(1)我公司一方面应抓紧时间更换包装,如不更换,可能会造成违反合同,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和客户再进行沟通,争取让对方负担更换包装的费用,或让其承担一部分;还可做好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准备,让对方付出违反合同的代价。 (2)我方公司应注意,在包装条款的制订上,应更为详细。如买方提供包装,应规定提供包装的最迟时间,迟于规定的时间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另外,如不能按时提供包装,卖方有权自行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3)对客户提出的合同变更,如案例中公司代表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确认。 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我方的做法属分批装运,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

刑法-案例分析题

(2011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2010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问题: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4.赵某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5.孙某从公司拿出17万元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 (2009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过夜。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2008年) (二)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 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七、(本题25分) 提示:本题为选答题,请选择其中一问作答。答题时务必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标明“问题1”或“问题2”。两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答案评阅给分。

刑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2011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就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就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2010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就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您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问题: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就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您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就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4、赵某的行为就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5、孙某从公司拿出17万元的行为就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 (2009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甲与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就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过夜。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甲将丙的储蓄卡与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瞧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就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与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2008年) (二)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她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她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她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就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就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就是单位行贿还就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就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 6、周某就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七、(本题25分) 提示:本题为选答题,请选择其中一问作答。答题时务必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标明“问题1”或“问题2”。两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答案评阅给分。 材料:

办公室管理案例分析题daan

市场营销商务礼仪、商务谈判、行政内勤案例分析题1.文员邓小姐第一天上班,上司让她负责处理公司的邮件。早上第一批邮件到了,邓小姐正忙着打电话,她让送信者把信就堆放在已有一些信件的办公桌上,一边打电话,一边拿过笔签了字。打完电话,心不在焉地把所有的信都剪开了,其中一封信被剪掉了回信地址的一角,她也没有注意。她抽出所有的信纸,放在一边,而把所有的信封放在了另一边。邓小姐拿起一张信纸看了起来,只见上面写着:“亲爱的红:……”,她意识到拆错了信,匆匆看完了信,她把信又用胶水粘了起来(但是外表还是有些痕迹)。她又看了几封信,其中有一封急件,觉得应该由上司回信,于是,她把几封信混在一起放在上司的办公桌上。这时,上司把写有美国地址的英文名片,让她打印一个寄往美国的信封,邓小姐按照以往写信的习惯,把收件人地址、姓名打印在信封的上面,把公司的地址打印在右下角。你认为邓小姐处理邮件有几处错误?请讲出并说明正确的做法。 答:(1)收领邮件应该把以前的信件另外放开,以免混淆。(2)应在清点后才能签字;(3)首先应分类,请示上司哪些邮件能拆封,哪些不能拆。(4)不能把回信地址剪掉。(5)检查信封、信纸上的地址、电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打电话询问正确的,再把错误的划去。(6)拆错信,应在信封上要写上“误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封上信口,把信件交给收信人时向他(她)道歉。(7)把交给上司邮件分成最急件、次急件和普通件,不能混淆;把邮件分成最急件、次急件和普通件。(8)打印寄往美国的信封,收信人姓名、地址打印在右下角,寄信人姓名、地址打印在左上角。 2.文员小曹向分管营销业务的孙副经理请示了业务处理的意见后,又遇到了负责宣传的张副经理,小曹又向他作了请示,结果两位领导的意见很不一致,小曹无所适从,两位领导也因此矛盾加深。孙认为小曹与张关系亲近些,支持过张,认为小曹有意与他作对;而张认为此业务是他引介的,小曹应先同他通气。 请你分析小曹这样做对不对?错在哪里?面对这种情况小曹应该怎么办? 答:(1)小曹犯了多头请示的错误。遵照领导职权分工、单向请示的原则,既然向主管领导请示了,就应按孙的意见办,不应多头请示。(2)在工作上不应过分亲近或疏远某领导,以至落到尴尬的境地。(3)两位领导都作了请示,如果张通情达理,小曹应向他说明只能按职权分工办事,求得谅解后,按孙的意见办。(4)如果不能求得谅解时,小曹应向两位领导分别自我检讨,再建议两位商议一个方法遵照执行。(5)如果矛盾不能统一,应向总经理请示,遵照总经理的意见办,并请他对孙或张作解释。这是文员执行主要决策人的意见。 3.文员小胡正在办公室忙着,进来了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自称与李总经理约好的。但小胡一查经理的日程安排,却并没有发现有约会。但既然说与李总经理有约,也可能是经理亲自约定的,接过名片一看,是某家杂志社广告业务部的钱经理。凭直觉小胡觉得对方是个推销员,但仍然很热情地请坐、端茶,然后问道;“您是否和李总约在上午见面” 对方回答:“如果方便,我希望很快见到李总”。 小胡明白了,肯定没有约会。即便是李总亲自约定的,也会有具体准确的约见时间。“您看,很不凑巧,今天上午李总刚好有个临时会谈。我马上设法和他取得联系,告诉他您在这等候。或者另约时间,可以吗?” “好,好!”钱先生的口气变得和缓了。“钱先生,这资料您是否可以多留几份给我:尽管我公司业务范围不太适合,但周末的同行联谊会上,我可以帮您向其他合适的公司宣传,同行介绍,恐怕更方便些,您看是否可以?”钱先生告退时的微笑是真诚的谢意,因为他受到的热情的接待弥补了没有完成任务的缺憾。小胡热情地送他到电梯口。请问: 1、小胡回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做什么? 2、小胡的做法是否正确?有没有不当之处? 3、小胡为什么不可直言相告李总经理不能接待钱经理?是否违背办公室人员的职业道德? 4、秘书对来到公司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视如贵客,都应该有求必应,引见给领导吗? 答:(1)小胡回到办公室应马上与马小姐联系,遵守诺言。(2)正确,接待技巧符合文员要求。(3)文员对待媒体尤其要小心谨慎,不可轻易得罪。(4)即使不能引见上司,同样应礼貌待人。(5)这样做不违背办公室人员的职业道德,而是运用策略做好接待工作。(6)不能有求必应,应区别情况,或引见,或挡驾。(7)为上司挡驾,是为了减轻上司的负担。 4.波扬公司准备在本市市中心召开大型的新产品订货会。参加的有本单位、外单位的人员。总经理让办公室负责安排,会上要放映资料电影,进行产品操作演示。而公司没有放映机。预定会议厅和租借放映机的任务交给了文员刘小姐。刘小姐翻看了有关资料,打电话问了一些情况,决定租借黎明大厦的会议厅。会议的召开时间是8月9日上午十点整,而资料放映时间是十点十五分。刘小姐打电话给租赁公司,要求租赁公司在9日上午九点四十五分必须准时把放映机送到黎明大厦的会议厅。 问题: 1、假如你是刘小姐,对接下去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2、假如放映机在十点十分还未送到,你还应该做些什么? 3.从这件事中你得到了什么教训? 答:(1)请租赁公司告知送货员的联系方法,想办法联系送货员。(2)如果联系不上送货员,向总经理汇报,请示该如何办?(3)马上向总经理报告,不得擅自决定调整会议议程。(4)得到总经理指示,可能把资料放映的时间往后推移半小时或一小时。?(5)、联系新的租赁公司加急送一台放映机(或原租赁公司再送一台)。(6)召开大型会议,各种准备工作,包括音响、电子类装置应至少提前一天安排。(7)租借会议厅应全面考虑内外部环境和设施,包括噪音问题、停车场等。(8)不能仅凭电话联系,应实地查看;(9)重要设备应考虑备用(或两套方案)。 5.小李受上司委托在浦东机场接到公司的一位重要客人,“欢迎、欢迎”,嘴里说着,并不主动伸手,等客人伸手了,小李才与之相握。小李一把拿过客人的行李,放入汽车的行李箱,接着引导客人到副驾驶座位上,说:“坐在这里视野好。”而后,自己坐到汽车后排座位上。一路上,小李非常关心地询问了客人所在公司的情况,打听客人的收入、福利和家庭情况,而这位客人似乎对这一切不很满意,话越来越少。小李有点摸不着头脑,心想我这么殷勤地对待他,他怎么…… 你认为小李的举止是否合乎礼仪?为什么?小李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答:(1)主人和客人之间,应该主人先伸手。(2)在替客人拿行李前应征求同意:“我替你拿可以吗?”(3)哪些行李可以放入行李箱中也要征得同意。(4)司机开车,汽车的位次礼仪是“右为上,左为下;后为上,前为下”。(5)客人应该坐后排,小李应该坐副驾驶座。(6)客人公司的一些内部情况、个人收入,福利和家庭情况等是不合适的话题。(7)应该与客人谈一些合适的话题,如天气、风土人情、新闻等。 6.公司经理在星期一早上告诉文员小刘,星期四上午9:00到11:00召开销售员会议,要求小刘通知有关人员。小刘刚到公司不久,不太清楚公司有多少销售员,她到几个业务部门转了转,大多数人外出了,也没有遇到销售员。接下来小刘忙于其他的事情,几乎把通知的事忘了。 一直到星期三下午,经理问她会议通知了没有,她才匆忙在公司的布告栏里写了如下的通知:“兹定于星期四上午在会议室召开销售员会议,会议重要,请务必出席。”星期四上午8:30左右,有2个销售员到了会议室,但会议室里没有人招呼,以为会议不开了,坐了一会就走了。9:00左右有6个销售员来了,什么资料也没带,其中两个说,他们已经约好客户在10:00见面。到了10点,只剩下4位销售员,也谈不出什么东西,会议草草结束了,经理很不高兴。公司一共有12位销售员,事后去问另外4位,他们说,根本没有看到通知。经理对小刘非常不满。请问,你认为小刘究竟错在哪些地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样的? 答:(1)应该搞清销售员的人数和姓名,准备这份名单。(2)打印好书面通知。(3)在三天内,当面发放通知或电话通知(电话中需要对方确认时间、地点、内容等)到名单上的每个人。(4)通知不应写在布告栏里,可能不被人注意。(5)通知上应写清会议的时间(开始到结束时间)、地点。(6)应详细写清会议内容,应做好哪些准备。(7)应提前到会议室做好准备,做好签到工作。 7.海金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的技术开发部有8个工作人员,他们群策群力,花了整整一年开发了BRM系列产品,经广泛宜传,推销,国内外的销路很好,给公司创收了几百万元。公司总经理为了鼓励部下再接再厉,决定宴请技术开发部的全体成员,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总经理秘书卜小姐安排,只是规定了费用总数为2000元。请问: (1)卜小姐应该安排在什么时间、地点宴请比较好? (2)卜小姐用怎样的方式通知技术开发部的成员? (3)宴请结束一结帐,只花了1540元,对余下的500元,卜小姐买纪念品发放好不好? (4)除了宴请,卜秘书还可建议用其他方法来鼓励技术开发部吗?效果怎样? 答:(1)应安排在本周的星期五下班后宴请,这时一周的工作已经结束,第二天是休息,晚一点也不影响工作。找个比较安静幽雅的餐馆,包个单间,总经理与大家上下级可交流感情。 (2)卜小姐应到技术开发部去向大家表示祝贺,并当场邀请。如果用电话通知,不能产生亲切感和更理想的气氛。 (3)宴会快结束时卜小姐可把技术部负责人拉到一边,把500元交给他,悄悄说:“我和总经理回去后,你们可不受拘束再饮一杯,或找个卡拉OK唱唱歌,明天把发票交给我就行。”发放纪念品会给公司其他人员知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可以建议总经理给每人发奖金,还可建议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表场技术开发部,这样可激发其他部门的积极性。 8“向对方要求约会时应注意的事项中”是这样叙述的: a.要获得上司的许可。 b.对方如果有文秘人员,一般由文秘人员办理。 c.如果用写信的方式,在等到对方收到信后,再打电话给对方的文秘人员以确认。 d.要正确告知对方赴约者的姓名、职务、目的、时间、地点、方式(早餐会、午餐会等)、所需要的时间等等,关于日期的确定应该以比较有弹性的说法问对方:“你们什么时候比较方便”,这样让对方能够有所选择。 e.告知你或上司的联系电话,以便万一约会取消或有所改变时可以马上通知。 f.对方越忙越必须早一点联络,时间应尽量有弹性,这是身为文秘人员所应具有的常识。 g.尤其是连续参加两个以上的约会时,要充分考虑路上交通所需要的时间。 h.如果上司出差,不要在他回来的当天安排约会,可能会发生飞机误点情况。 i.决定时间、地点时,要注意对方的业务情况、工作场所等。 一般说来: ·星期一早上、周末下午每个人都会很忙碌,尽量不要安排约会。 ·即将下班之前的那段时间,公司内也会很忙碌。 ·午餐前后约会则会影响吃饭时间。 ·对方的休息日、节假日或有特殊政治和宗教育义的日子不要安排约会。 ·公司有重大活动的那一天不宜安排约会。 ·地点必须选择对方比较方便的地方。 ·地点还应考虑约会的礼仪规格、是否需要保密、是否需要就餐等因素。 j.对方不能确定接受时,要求约会的这一方最好再联络一次。 k.已经约好且需要预定会议室时,就要立即预约,如果对于该地点没有充分把握,应该事先调查路线、如何前往、房间大小、桌子的配置等。 l.约定好以后,一定要向上司汇报,并填写在日程安排计划表上。如有必要,还应准备约会所需要的文件资料。 m.上司和某人会面后,可能要求文秘人员安排下一次与那人的约会。文秘人员安排好 后,应确保那人清楚地明了约会的时间,并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后,将此约会记录在你和上司的日程表上。 请将你认为最重要的内容选择出来,用五个必须和五个不宜予以概括,比如“必须获得上司的认可,不宜在对方休息日安排约会” 答:(只要正确选择了规定内容里的其中五个必须和五个不宜即可给予相应分数。自总) 五个必须:(1)必须获得上司的许可。(2)必须正确告知对方赴约者的姓名、职务、目的、时间、地点、方式(早餐会、午餐会等)、所需要的时间等等。(3)必须告知你或上司的联系电话,以便万一约会取消或有所改变时可以马上通知。(4)必须打电话给对方的文秘人员以确认,对方是否收到邀请信。(5)必须早一点联络,时间应尽量有弹性。地点必须选择对方比较方便的地方。 五个不宜:(1)不宜在对方的休息日、节假日或有特殊政治和宗教育义的日子不要安排约会。(2)不宜在公司有重大活动的那一天安排约会。(3)不宜在上司出差回来的当天安排约会。(4)不宜在星期一早上、周末下午安排约会。(5)不宜在即将下班之前的那段时间安排约会。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课后题——第七章

第七章 一、讨论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如何选择合适自身的网络营销发展模式。 答:做好定位,针对性进行网站建设,做好推广和运营,聚焦和专业化是中小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必经之路,在前期,老板应该足够重视网络营销,定位部分要亲自做好,对网络营销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不要盲目追随,知道每一步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做了之后有一个什么样的效果,现在也有很多网络营销公司,选择一件专业的网络营销整体服务公司,这样有更多的保障,可以达到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目的,建议中小企业采用外包的形式。最重要的是要看清楚市场,把握好精度。做精准营销。至于具体操作方法,你可以选择百度推广和企业网站推广相结合的方法。还有网店、相关人群的软文宣传,论坛博客的小广告,这些都是成本低但如果操作好了,会有很大效果的方式! 二、结合黎明重工整体网络营销的案例,讨论目前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时面临“投入没有结果,不投入没有机会”的两难境地的原因。 1 管理体制不顺也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现实。由于许多的企业对网络营销还没有充分的认识,不少企业对网络营销由哪个部门来管很困惑,是技术部门、营销部门还是信息中心。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仍是旧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网站的信息很难得到及时反馈,信息系统建设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造成企业的信息化就变成了 “旧瓶装新酒”,穿新鞋,走老路。 2.网络营销已获得初步应用,但整体水平比较低。 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已不同程度地进入到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大部分企业处于信息发布阶段,一部分企业开始

通过网站接受订单,处理顾客意见,进行市场调研等,少数企业进入到了电子商务阶段。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只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意识到抢占网络虚拟市场的重要性。很多企业跟风上网,为赶时髦,上网目的不明确。中小企业网站拥有率低,网站内容简单,网站内容的更新频率低,网站的应用水平不高,网站的推广力度不够,网站的知名度不高,网站浏览量远不及商业网站。在营销策略上,很多的企业只把厂名、产品名、地址、电话置于网上,而开展网络调研、网络分销、网络产品开发和网络服务者寥寥无几。大型企业网站总体质量明显由于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投入到IT上的力度小,投入结构不合理。 中小企业在IT业上投入的力度远小于大企业。据统计,大企业每年用在汀上的开支在1990年还只占企业总开支的10%左右,到2000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 50%:与此同时,大部分中小企业在IT方面的开支还不到其经营收入的15%。在从投入结构上看,中小企业存在“重建设轻维护更新”、“重硬件轻软件”、“重技术轻管理”等倾向和误区。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在硬件投资上占到了总投资的51%,维护和软件投资加起来不过35%,而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硬件 14%,软件和维护的63%相比,形成巨大的反差。 三、分析讨论李宁公司开展在网络渠道建设与实施过程中的特点是什么,下一步李宁公司在网络营销方面如何突破。 答:一、李宁公司网络营销渠道调研分析 1.李宁牌产品的特性;李宁公司目前旗下拥有的品牌包括:李宁品牌、艾高AIGLE、红双喜以及倡导“快时尚”的大卖场品牌——ZDO新动。李宁服装一致追求的是流行、时尚的元素,李宁的服装产品是很多年轻人喜爱的。李宁产品比较多主要是以运动产品为主,每年的新品多达8000多个。其中运动装、鞋类非常适合在网上销售。

刑法案例分析题整理

刑法案例分析题整理 一、“一问一答”类型解题步骤 1.先读问题后案例,心中有数。 2。读题做准备:把案例中出现的三大要素“主体、行为、情节”全部用笔划下来。 3。开始做题: (1)看每一个主体、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 (2)看每一个主体的几个犯罪行为之间是否有转化、吸收等问题。(一罪和数罪的关系) (3)再看不同主体之间是否有共犯问题,是否属于“部分犯罪共同说”。 (4)看是否有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中止、未遂、既遂)。 (5)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4.检查 考生看到自己熟悉的点会很兴奋,容易忽视一些细节之处,检查很重要,重新把问题和案例对照一遍,查漏补缺、修正错误. 检查还有一个功能,就是看前后问题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前后回答有矛盾,很可能基本判断是有错误的,需要重新思考.不能已经写到答题纸上了又想改就来不及了。 5.开始在答题纸上答题 (1)一定按照问题的序号写,如果每个问题有几个要点,那么就在这个标题下分出相应小点,序号级别一定清晰,便利老师阅读,会增加感情分.随意打乱答案顺序,每一问少给一分,就会丢掉四五分,不可冒险! (2)问什么答什么,不用过多阐述,不要旁逸斜出、画蛇添足。 (3)说明理由一定有,但是只需要直接说明,不需要深入分析。 二、笼统式案例 如果遇到笼统式案例,就按照上述第3步的顺序来分析,然后安排回答。 但是回答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先对共同犯罪部分所有问题进行回答。 第二,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或者先出现的主体犯罪行为进行回答。 第三,最后对起次要作用的或者后出现的主体犯罪行为进行回答。 第四,在每一主体下面,就是按照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来作答。 总结笼统式案例,应该体现的答题顺序和结构模式,应该是这样的: 答: (Ⅰ)甲乙不构成共犯,因为……(如:缺乏主观方面) (Ⅱ)构成共犯 1。甲乙共同实施了……行为(第1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2.甲乙共同实施了……行为(第2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3。总结特殊问题1:犯罪形态问题(既遂、中止、未遂),如甲构成抢劫罪中止,在外放风的乙构成抢劫罪未遂。对于中止、未遂犯罪,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总结特殊问题2: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二)关于甲单独犯罪部分分析如下: 1.甲实施了……行为(第1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2。甲实施了……行为(第2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3.看是否有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中止、未遂、既遂)。 4.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办公室》案例分析

《办公室管理》辅导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公司经理某一天收到一封非常无理的信,是一位与公司交往较深的代理商写来的。经理怒气冲冲要求秘书记录自己的口授回: “。。。我没有想到会收到你这样的来信,虽然我们之间已经有那么长时间的往来,但事已至此,我不得不中止我们之间的一切交易和来往,并且按照惯例,我要将这件事公之于众!。。。” 这是信件的大致内容,经理要求秘书立即将信件打印寄走。 对于秘书,有以下四种行为: A.“是,好的”然后回到办公室将信件打印寄走。 B.如果将信件寄走对公司和经理本人都非常不利。秘书想到自己是经理的助手,有责任提醒经理,因此,为了公司的利益,哪怕得罪了经理也值得,于是秘书对经理这样说:“经理,这封信不能发,把它撕了算了!” C.秘书不仅没有退下去打印,反而前进了一步,提出忠告:“经理,请您冷静一点!给对方回一封这样的信,后果会是什么呢?在这件事情上,我们难道就没有应该反省的地方吗?” D.当天快下班的时候,秘书将打印出的信递给已经心平气和的经理:“经理,可以把这封信寄走吗?” 作为秘书,你认为以上行为,哪一种正确?为什么?请阐述分析理由。 ①最优答案为D②分析:A行为对于经理的忠实、坚决。作为秘书也确实应具备这样的品质,但仅仅具备“忠实和坚决”,对一位秘书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仅仅这样,仍是一种失职行为。B行为是从整个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对于迷失而言,这种富于自我牺牲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它和C行为一样超越了秘书的工作角色,所以是不可取得。C行为从经理的助手角度考虑是可取的,但是,从秘书的职责考虑,无论如何秘书都不应该干预上司的最后决策,否则是越权行为。D行为是最合理的行为。因为,经理和正常人一样,也有情绪波动,不能控制的时候,但当他情绪稳定下来以后就会进行自我反省。这个时候秘书征求意见,实际上是给经理一次重新决策的机会;作为公司领导,经理有自己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他必须权衡与各方关系的利益;总之,作为经理的秘书,在没有弄明白经理的真实感情之前,你即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最后的决策人。 案例二 秘书A小姐与它男朋友B供职于同一家公司,他们两个准备在第二年春暖花开的时节结婚,但他们的关系至今公司内部无人知晓,不过他们准备在年底在公司公开关系。 但是这个时候,A小姐在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讨论人事问题时,听到会议内容:最近海南的C病的很厉害,那边的经理申请总公司立刻派人接替C的工作,因为董事会考虑到B还没有结婚,决定派B在月底前立刻赴海南接任C的职务。

刑法学总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共3题,共计40分) 1.张某案(本题12分) [案情]张某(女)与李某系夫妻,林某(男)系李某的同事。张某因怀疑其丈夫李某有外遇,为弄清真相,遂找到林某了解情况。1998年7月22日上午,张某给林某打电话,让林某来家中,要与李某对质当面核实此事,林某应邀前往。当日下午2时许,林某来到张某家中,当得知李某外出未归时,遂对张某进行语言调戏、拉拽,张某表示反对。林某仍继续纠缠。张某借口喝水而脱身,去另一房间取出一把小宝剑(金属制工艺品),藏在身后回到原房间。当林某再次调戏,实施强行亲吻、搂抱、拉拽等侮辱猥亵动作时,张某手持小宝剑朝林某的腹部猛捅一刀,致林某倒地丧失行动能力。隔了一会儿,张某见林某倒地挣扎,又朝其胸部、背部等处连捅二十余刀,林某因心脏被刺破当场死亡。林某不再动弹,张某即委托李某之嫂报警,公安机关遂到张某家中将等候的张某抓获。归案后张某如实陈述了事情经过,但认为自己杀坏人没什么不对的,拒绝认罪和悔罪。[问题](1)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什么?(8分) (2)如果张某构成犯罪,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应当如何处罚?说明理由。(4分) 答案: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扎腹部事后防卫 法定情节:自首、防卫过当 2.吴甲致吴乙死亡案(本题14分) [案情] (1)吴甲曾因抢劫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8年1月2日,在有期徒刑执行3年整(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为2年整)时被假释。 (2)1999年3月13日,吴甲因李某欠其借款未还一事,酒后到李某家索要欠款,而与李某发生口角。吴甲为报复李某,即到其父亲吴乙家的院内拿了一根铁棍(长140厘米,直径5厘米)。吴甲回来后,见其李某与吴乙站在路上说话(两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铁棍向李某奔去。吴甲之弟吴丙见状过去阻拦,吴甲遂在距离李某约3米远的地方朝李某的头部抛出铁棍。李某慌忙躲闪,铁棍飞过李某,正好击中吴乙的头部(左颞部),吴乙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 (3)吴甲对造成父亲死亡悔恨不已,先是去村委会投案,后因惧怕处罚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逃走,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1999年6月3日,吴甲被抓获。 [问题](1)对于吴甲致吴乙死亡一案,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其犯罪形态(既遂、预备、未遂、中止)为何?说明理由。(6分) (2)吴甲是否构成累犯?说明理由。(4分) (3)如果吴甲致吴乙死亡的犯罪行为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则法院对于吴甲应当如何决定总和刑期(数罪并罚)?(4分) 答案:杀人罪既遂——打击错误 不构成累犯——假释期间犯新罪 撤销假释,先减后并,(5——3年)并10年,并罚得出的刑期为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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