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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指南

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指南
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指南

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

服务指南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目录

第一章规划审批项目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3)

第二章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5)

第三章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 (6)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6)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6)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7)

第四章各类申请表表样 (12)

第五章规划窗口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及流程图 (24)

第一章规划审批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一、规划审批分类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条件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规划审批办理时限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规划设计条件书》(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四)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准方案(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准方案(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设工程核实合格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说明:

1、规划审批应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在法定办理时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经滁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2、规划审批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告知申请人理由。

3、规划审批中需由滁州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以及专家咨询会等会议审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4、《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5、《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7、《滁州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8、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需批准和核准的项目

2、新建项目需要征用、使用土地的(划拨方式);

3、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划拨方式);

4、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划拨方式);

5、变更原选址意见书内容;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出让地块;

3、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4、重要公共建筑、重要地段建筑、高层建筑、较大体量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等;

5、用地、间距及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体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设计;

6、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各类杆管线等;

7、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6、调整、交换用地和改变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

1、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报审的项目;

2、需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

3、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报审的项目。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建筑外装饰工程、建筑夜景亮化工程等。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第三章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条件、所需材料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进行项目咨询申请,并领取咨询答复;

二、规划受理窗口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登记,并发放报件回执。受理窗口按业务分工将项目申报资料分件到各个岗位办理;

三、各岗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复核,将项目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窗口代表审批;

五、局领导签审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文书和其它审批文件。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申请人指申请规划审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申请人为国土部门、相关政府机构和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选);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

1、已取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申请项目规划方案已审批通过,并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滁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3、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1份(如批准有效的详细规划批复、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部门做出的可行性研究或选址报告书、有关部门核发的同意选址意向的复函、通知等);

4、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并在其中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5、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一份;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申请规划审批所需的材料除地形图和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可报送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本手册中所指的地形图均指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晒印,复印件无效。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1、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划拨类用地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4)市政公共事业部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

4、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5、市政工程类项目需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并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公用照明设施和城市广场、公用停车场、规划道路红线内的空地及附属设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经营类用地

(1)滁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

(5)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划拨类用地

(1)滁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有关用地协议并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6)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

(7)选址、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经营类土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划拨类土地指除以上用途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筑工程类

(1)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土地证或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建筑标高;

(5)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审查意见、总平面规划图及单体定位图;(6)建设工程施工图1套(规划总平面定位图、建筑部分全套图纸、结构部分基础图),附电子文档(刻光盘一份),报送的图纸需A4规格装订;

(7)环保、消防、人防等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8)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9)房屋测绘报告书(可选);

(10)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市政工程类

(1)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批准、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

(6)施工图一套(规划总平面定位图、建筑部分全套图纸、结构部分基础图),附电子文档(刻光盘一份),报送的图纸需A4规格装订;

(7)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8)以上图纸文件的电子文件(刻光盘一份);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证复印件;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4、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5、竣工图纸(建筑与结构基础部分,加盖竣工图章);

6、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

8、相关部门要求的关于竣工验收的审查意见;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各类申请表表样

滁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项目编号:200XXXX编号:规选字第3401XXXXXXX号

送审的文件、图纸清单

滁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项目编号:200XXXX编号:规地字第3401XXXXXXXX号

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书申请表项目编号:200XXXX申请日期:

收件人:XXX

滁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申请表项目编号:200XXXX申请日期:

收件人:XXX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项目编号:编号:

送审的文件、图纸清单

滁州市城市调研报告

一、城市概况 (2) 二、滁州市宏观经济指标 (3) 三、滁州市区房地产市场分析 (6) (一)滁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版块划分 (6) (二)滁州市商品房市场成交数据 (7) (三)滁州08-12年房地产供需匹配指标 (9) (四)滁州市区典型楼盘分析 (10) 四、滁州土地市场分析 (12) (一)滁州市区历年土地成交年度数据分析 (12) (二)滁州市区品牌房企拿地明细分析 (12) 五、滁州城市发展基调分析 (14) (一)滁州城市规划发展方向 (14) (二)滁州市产业结构及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15) (三)滁州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概述 (16) 六、滁州城市进入策略总结 (17) (一)城市特点 (17) (二)结论 (17) (三)建议 (18)

一、城市概况 图1 滁州市行政区划图 滁州市为安徽省16个省辖地级市之一,位于皖东江淮之间,与南京市山水相连,是南京“一小时都市圈”主要成员和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重要一翼。全市土地总面积1.33万平方公里,2012年全市户籍人口452.9万,常住人口394.5万。 滁州市现辖琅琊、南谯2区、天长、明光2市以及来安、全椒、定远、凤阳4县。 滁州市距离安徽省会合肥市距离约为140公里,距离江苏省会南京市距离约为85公里。

二、滁州市宏观经济指标 图2 滁州市2008-2012年GDP对比图 2008-2012年5年期间,滁州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幅度均在10%以上,2012年,滁州市GDP为971亿元,在安徽所有地级市当中位列第五,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21482元。 图3 滁州市2008-2012年人口对比图 从图3可以得出,滁州市近5年户籍人口变化幅度很小,而与大多数安徽其他地级市情况类似,由于本地人口外溢,常住人口较户籍人口有一定缺口,以2012年为例,滁州市当年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少了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9.86万,城市化率为45.1%,城市化率在安徽地级市中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 (年修改)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按照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进行局部修改。为增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公示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 方案简介 一、修改背景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自年月由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年时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相继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和新发展理念。我市正在加快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与南京、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的新任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背景、社会环境和发展机遇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亟需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二、修改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优化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创建生态文明城市。

(二)坚持局部修改、动态维护的原则 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局部修改。保持规划期限不改变、城市发展方向不改变、城市性质不改变、城市生态绿地不减少、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局部调整城市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优化用地布局规划等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 .深化市域铁路交通规划 依据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衔接区域性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增补合青高铁、滁宁快轨、三洋铁路。 合青高铁。合肥与青岛两个“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快速铁路网,在滁州市域范围内途经定远、明光,设定远站和明光高铁站。

滁州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解读

滁州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解读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奋力实现“双超”目标,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滁州跨越式发展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大滁城”建设的快速启动,给滁州的城市规划、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城市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空间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城市形态需要更好地组合。2008年11月,省政府批准了我市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新版《滁州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了滁州中心城区为“三大片区、六个组团和一个风景区”构成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城南新区作为三大片区之一,是滁州市的行政、商务、文化及体育中心。随着行政中心的建设,城南新区的开发条件日趋成熟。为进一步形成滁州市“山、水、城”的空间结构特色,营造具有文化底蕴、功能有机、环境宜人、交通便捷的城市新区形象,市政府委托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对城南新区进行整体的空间环境概念性设计。 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是在滁州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以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针对新区的三维空间结构、土地利用、公共空间等进行的城市设计。概念性规划强调中心区内职能结构的进一步调整、提高和完善,发挥新区对于城市功能的统领与服务作用,充分提升新区的土地价值,使新区在组织城市空间结构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通过城市用地结构的优化,强化中心的积聚作用,延续和构建城市发展轴线,并注重与老城区的衔接。

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范围:西起丰乐大道,东至金陵路,南至醉翁路,北至龙蟠河(撇洪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2万人。 根据城南新区的功能定位,规划将行政中心、体育公园、商务中心安排在用地核心区,服务全市。以行政中心为城市核心,核心区外围根据用地性质布置商业、居住等功能,用地周边有机设置绿带,形成环状围绕,以水系、绿地等自然景观要素以及城市景观要素将核心区、居住区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一核三线、田字廊道、绿带环绕、两轴统率全局”的形态。 一核是指行政中心、体育公园、商务中心 1)行政中心:位于东西向主干道同乐路和龙蟠大道之间,南北向主干道南谯路和中都大道之间,是市级行政办公所在地。在行政中心附近还安排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艺术设施。 2)体育公园:位于行政中心的北侧,花亭路和同乐路之间,与新区北侧的龙蟠河公园有机结合。体育中心可承办省级运动会和国家级单项赛事。 3)商业中心:位于行政中心的南侧,南谯路和中都大道之间,与行政中心、体育公园共同构成新区核心。主要功能有购物、休闲、娱乐、宾馆酒店、商务办公等。

2019-2020年整理滁州城总体计划—汇编

.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预测滁州市2010年总人口455万人,2020年480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2010年,44%;2020年,60%。 (二)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空间结构:未来滁州将形成“一区三轴”的扇形空间模式 一区:一个城镇密集区,也是一个大核心。由滁城、来安、全椒、乌衣组成的大滁城地域。 三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滁、定发展轴。 发展轴:“两主一副” 主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 副轴:滁、定发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滁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为滁州中心城市——滁城,发展为95 万人口的大城市。第二级为天长、明光、全椒、定远、来安、凤阳、南谯(乌衣)等各县域中心城区7个,人口规模达到15~30万人。第三级为一些现状规模较大或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镇,其规模级分为5~10万的炉桥、铜城、古河、汊河。2~5万的半塔、武店、二郎口、藕塘、汊涧、张桥、秦栏、张八岭、管店、沙河两个等级,共14个。第四级是2万人以下的其他建制镇,共36个。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发展规划 (一)大滁城地域构成 大滁城地域由滁州市琅琊、南谯二区和来安、全椒两县构成,总面积为4472平方公里。在大滁城地域统一规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城镇密集区,提高区域竞争力。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空间结构 以滁城为主中心,全椒、来安、乌衣为副中心,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路为交通联络线,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主:以滁城为主中心; 三副:来安、全椒、乌衣为副中心; 多点:在滁州市区及来安、全椒县域,分布众多小城镇。 (三)发展规模 近期规划2010年城市总人口87万人(滁城55万人、来安12万人、全椒15万人、乌衣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总人口157万人(滁城95万人、来安22万人、全椒25万人、乌衣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7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一)城市规划区 本次滁州城市总体规划将琅琊区、南谯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划定为城市规划区。

滁州市1号令--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退让 第六章建筑高度 第七章绿地 第八章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第九章建筑景观 第十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 附录:名词解释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个人自建房除外)。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实施均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R—居住用地; (二)C—公共设施用地; (三)M—工业用地; (四)W—仓储用地; (五)T—对外交通用地; (六)S—道路广场用地; (七)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八)G—绿地(公共绿地、公园绿地); (九)D—特殊用地。 第四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居民居住生活聚居地用地(商品住宅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用地等)。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R0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和公共绿地(R04)。 (一)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高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的用地; (三)三类居住用地(R3),指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与其它用地有交叉的用地。 第五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级及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小区级、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 —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预测滁州市2010年总人口455万人,2020年480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2010年,44%;2020年,60%。 (二)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空间结构:未来滁州将形成“一区三轴”的扇形空间模式 一区:一个城镇密集区,也是一个大核心。由滁城、来安、全椒、乌衣组成的大滁城地域。 三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滁、定发展轴。 发展轴:“两主一副” 主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 副轴:滁、定发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滁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为滁州中心城市——滁城,发展为95 万人口的大城市。第二级为天长、明光、全椒、定远、来安、凤阳、南谯(乌衣)等各县域中心城区7个,人口规模达到15~30万人。第三级为一些现状规模较大或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镇,其规模级分为5~10万的炉桥、铜城、古河、汊河。2~5万的半塔、武店、二郎口、藕塘、汊涧、张桥、秦栏、张八岭、管店、沙河两个等级,共14个。第四级是2万人以下的其他建制镇,共36个。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发展规划 (一)大滁城地域构成 大滁城地域由滁州市琅琊、南谯二区和来安、全椒两县构成,总面积为4472平方公里。在大滁城地域统一规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城镇密集区,提高区域竞争力。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空间结构 以滁城为主中心,全椒、来安、乌衣为副中心,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路为交通联络线,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主:以滁城为主中心; 三副:来安、全椒、乌衣为副中心; 多点:在滁州市区及来安、全椒县域,分布众多小城镇。 (三)发展规模 近期规划2010年城市总人口87万人(滁城55万人、来安12万人、全椒15万人、乌衣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总人口157万人(滁城95万人、来安22万人、全椒25万人、乌衣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7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一)城市规划区 本次滁州城市总体规划将琅琊区、南谯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划定为城市规划区。规划区面积1404平方公里。 (二)城市性质 滁城城市性质为:皖东中心城市,长三角区域现代制造业基地和新兴旅游城市。 (三)城市规模 2010年城市规划总人口55万人,建设用地在55平方公里左右;2020年城市规划总人口9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9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总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四)城市总体布局 1、滁城总体布局结构:规划滁城为三大片区六个组团和一个风景区构成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三大片区是滁西、滁东、滁南,片区之间由铁路、河流、生态绿地分隔,并由环路和城市快速道路相连;六个组团是老城区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速铁路站前组团、城东组团、城北组团;一个风景区是琅琊山风景区。六个组团的功能如下: 老城区组团:铁路以西、明光路以北划为老城区,是一个特别的城市组团。对于老城来说,主要是疏解中小学校,市级办公和大型的商业设施。规划疏通环城水系,保护老城的道路网格局。老城中主要

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指南

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 服务指南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目录 第一章规划审批项目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3) 第二章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5) 第三章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 (6)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6)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6)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7) 第四章各类申请表表样 (12) 第五章规划窗口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及流程图 (24) 第一章规划审批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一、规划审批分类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条件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规划审批办理时限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规划设计条件书》(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四)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准方案(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准方案(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滁州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滁州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 一、规划总则 (1) 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1) 三、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4) 四、城市总体规划 (4) 附件: 1.关于《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人口和用地规模审核意见 2.《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专家评审意见 附图: 1.县域人口与村镇分布现状图 2.县域人口与村镇布局规划图 3.用地布局现状图 4.空间结构规划图 5.用地布局规划图 6.近期建设规划图 7.远景发展构想图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0.28); 3. 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 4. 《全椒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 《全椒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规划》(2007) 6. 《全椒村庄布点规划(2007)》 7. 《全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 8、《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9、《滁来全城镇群规划(2008-2020)》 10、滁州市各专项规划和全椒县各片区控规及其它相关规划 1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30年,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2008年~2015年 中期:2016年~2020年 远期: 2021年~2030年 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规划层次与范围 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和城区总体规划。 1、县域:全椒县行政管辖范围内10个镇,总面积1568.3平方公里。对此范围内按照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要求,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2、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十字镇和襄河镇行政范围,总面积约306平方公里。 3、县城区:包括城北片区、城南片区、承接产业转移片区三大片区及土桥水库景区范围,总面积约123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约22平方公里,承接产业转移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约26平方公,其余景区及生态绿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 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一)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近期“重点发展、极化中心”,以县城建设为重点,扩大县城规模,提高县城辐射带动能力。中远期“点轴带动、纵深发展”,以县域村镇体规划为依据,明确县域城乡居民点,围绕规划的居民点,布置教育、文化、医疗、交通、商业、公交等服务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经济区划 县域划分为东部经济区、北部经济区、南部经济区

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天长市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1) (6)《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3); (7)《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DB34/T1950-2013)》 (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编《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函;《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批复意见; (9)《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11)《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12)《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 (13)《南京都市圈区域规划(2012—2020年)》; (14)《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5)《天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天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文件。 (18)天长市已编制的相关规划、研究;周边城市相关规划。

第3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坚持“资源保护、公平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事权明晰”等原则。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4年—2020 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第5条规划层次与范围 1、市域镇村体系规划 规划范围为天长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14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市域总面积1751平方公里。 2、规划区规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东至高邮湖、西至宁淮铁路往西100米,南至宿扬高速、G345以南100米,北抵白塔河以北100米、永丰镇北部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2平方公里。 3、城区规划 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建设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由下划线标示规划强制性内容,其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市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7条区域定位 全国电缆产业基地、安徽省“四化同步”发展先行示范区、京都市圈省际融合发展试验区、滁州市沿苏经济带副核心城市。 第8条区域协调发展路径 天长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路径为“开放承接,主动融入”。推进“明确平台、梯度承接--集群化,主动对接、同城一体--同城化,合作互补、差异发展--差异化”等具体路径。

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征求意见稿) 2016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编制目的: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有效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与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滁州市实际,制定《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以下简称控规通则”。 适用范围: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应遵守本通则。临时建设、个人自建房除外。 控规体系:滁州市控规由控规通则”和地块图则”组成。 控规通则”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和建设开发的通用性规划管理规定。 地块图则”是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体地块的建设开发提出控制性指标和要求。主要内容有: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交通停车等。 开发管理:国有土地的使用和建设开发应按政府审批的“地块图则”相关要求进行规划管控,尚未审批“地块图则”的区域,则按“控规通则”相关要求进行规划管控。 实施管理:为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本通则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现实需求,依法定程序进行动态修订。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通则施行情况进行评估,原则上为每两年一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应使用同一的城市坐标、高程系统和同一技术标准的基础测绘资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用地分类 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用地划分为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表城乡用地分类表

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表

滁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简介

滁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简介 当前,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认识水准的提高,我国由上至下、从决策者到普通居民环境意识逐步加强, 加之“园林城市”的评选、政府绿化建设资金的提高,城市的园林绿化事业蒸蒸日上,追求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的提高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在这种大的背景之下,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它是滁州市城市绿地建设的依据和保证,并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以落实。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历届政府的努力,滁城近几年的绿地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建城区范围内各类绿地的绿化档次和品位不断地提升,城市绿化状况有了质的飞跃。据统计,到2007年底,建城区绿地总面积1299.6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323.96公顷,生产绿地面积3.65公顷,防护绿地面积221.15公顷,附属绿地面积750.84公顷,绿地率28.50%,绿化覆盖率31.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7.28平方米。但城市绿地建设同样也存在很多问题,如: (1)公园绿地建设的数量少,分布不均衡,特色不明显,与城市性质、地域历史文化结合不够,精品工程不多。 (2)新建公园绿地的植物配置结构简单,乔灌草比例不恰当,乡土树种开发利用不够,造成生态上的不科学性和养护管理费增高。 (3)部分城市广场硬质铺地太多,绿地量太少。 (4)园林科学研究和生产绿地规模及发展不能适应城市绿化建设,植物新种类的引种培育及试验维护作用缺乏。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与景观多样性方面需加大力度,以提高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益。 (5)城市防护绿地系统不连续,不成规模,且树种单一,防护功能很难充分发挥。 (6)城市周边风景区及风景林地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 (7)城市建成区绿地整体功能的不完善。 另外近几年来,国内部分城市,如深圳、南京、合肥等城市正在争创国家首批生态园林城市,安徽省内芜湖市、池州市、巢湖市、宣城市、六安市等地级市也在积极创建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部分县级市如凤台县已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宁国市已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这对滁州市的城市绿地建设既是一种促进,又是一种挑战。 滁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遵循坚持可持续发展,城乡统筹,综合效益,以人为本,均匀合理,因地制宜,体现地域特色,可操作性和坚持生物多样性等为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从周边大的生态环境的建设出发,统筹规划城市各类绿地,合理构建城市绿地空间形态,将城市的自然、人文、社会景观资源与创造良好的绿地环境结合起来,创造“山、水、城、林、人”和谐共生的理想城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期限为: 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为: 近期(2010年): 充分利用城市山水的自然优势和特点,在现有绿地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使城市绿地系统初具规模,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中期(2015年): 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契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跨越式大发展,城市山水特色和人居环境得到更好突显。

滁州市总规修编请示 最终

关于《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修编的请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纵深推进工业强市、城镇化和东向发展三大战略,抢抓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依托区位、资源、环境“三张牌”,加快建设“三个园”,积极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力冲刺“双超”和“追宿迁、超千亿、进前列”的目标,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经省政府(皖政秘…2008?176号)文件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环境的打造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及《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要求,为维护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分析评估城市在规划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需要,我市完成了《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评估工作。“评估报告”总体肯定了08版总体规划的科学合理性、深远引导性、宏观调控性,是一版促进了滁州市建设上台阶,提高城市整体水平的重要规划,同时也指出,目前我市已处在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现行城市总体规划面临着一系列新的矛盾和更高的要求,亟待进行修编的重要结论,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发展快——城市框架不断拉开 滁州以“大滁城”建设为龙头,GDP增速保持14%以上,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连跨七、八两个亿台阶,达850.5亿元,生产总值稳居全省第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以上,财政收入增长39.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实现了经济总量实现大跨越、“速度滁州”大突破、“四大”收

入大丰收、创先争优大提升的显著成果。 城乡建设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呈现出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三年多时间,中心城区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242个,总投资313亿元,超过“九五”、“十五”城市建设投资总和。其中,建设道路150公里,完成公共设施项目58个,城市绿化近400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200多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41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面积由40平方公里扩大到70平方公里,人口由30万增加到5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3.2%,预计到2012年上半年,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9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将全面完成,滁州城镇化已全面进入高速增长期,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急需进行总规调整。 二、空间缺——重大项目没有空间落地 2008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开展“661”行动计划,即六大支柱产业、六十项重点工程、竣工投产百个亿元以上项目;实施“151”工程,即派出“十二五”冲刺百亿元的企业十家、冲刺百亿元的企业10家、冲刺五十亿元的企业5家、冲刺十亿元的企业50家。以盼盼集团、银鹭食品、蜡笔小新为代表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以格兰仕为代表的家电信息产业,以浩德能源、绿色照明为代表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以安徽长丰扬子汽车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产业等等,随着这些企业入驻还带动了一大批企业来滁发展。2011年12月27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滁州市政府在合肥签约,合作开发投资约100亿元的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着力建设一个“产城一体”的现代化园区,首期合作开发12平方公里。重点打造“三个园”:一是高科技产业园,二是现代服务园,三是文化创意园,这意味着双方将联手在滁州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

《市城市总体规划(年)》 (年修改)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按照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进行局部修改。为增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公示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 电子:

《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方 案简介 一、修改背景 《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自年月由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年时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相继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和新发展理念。我市正在加快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与、都市圈协同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的新任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背景、社会环境和发展机遇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亟需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二、修改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优化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创建生态文明城市。 (二)坚持局部修改、动态维护的原则

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局部修改。保持规划期限不改变、城市发展方向不改变、城市性质不改变、城市生态绿地不减少、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修改主要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局部调整城市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优化用地布局规划等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 .深化市域铁路交通规划 依据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衔接区域性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增补合青高铁、滁宁快轨、三洋铁路。 合青高铁。与两个“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快速铁路网,在市域围途经定远、明光,设定远站和明光高铁站。

滁州城市概况

滁州市概况 (一)概况 滁州,位于安徽省东部,地处江淮要冲,滨临长江(北纬32°05'-32°36',东径117°50'-118°30')。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区,阳光充足,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14.4-16.6℃,年均降水量1031.2毫米。滁州市是省辖市,下辖2区(琅琊区、南谯区)、2市(天长市、明光市)、4县(凤阳县、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总面积13987平方公里,人口415万。滁州属江淮丘陵,地势西高东低。 滁州市本级现有人口48万,其中市区人口23万,农业人口25万。市级总面积1291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3平方公里。滁州市本级是一座新兴的工贸及旅游城市,形成了以机械、电子、建材、食品、纺织、化工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工业经济规模和实力居全省前列。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先后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来滁投资,其中有著名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泰国正大公司、台湾益通集团、康佳集团、上海食品集团、江苏万翔集团、国华实业公司等。对外贸易活跃,产品原销亚、欧、美洲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城市人口规模:城市人口415万; 城市用地规模:总面积13987平方公里。 (二)旅游资源 滁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山水秀美,风光绚丽。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历史文化名城1个,国家级重点对外开放寺院2处。全市有名人、名亭、名文、名山、名画、古关、古城、古寺、古陵等自然人文景观100多处,其精粹可包括为:(1)四山:琅琊山、皇埔山、凤阳山、神山;(2)四湖:女山湖、碧云湖、卧牛湖、高邮湖;(3)四洞:韭山洞、庵基洞、吸水洞、禅窟洞;(4)四名:名人(朱元璋、欧阳修、吴敬梓)、名亭(醉翁亭、丰乐亭)、名祠(阳明祠、陈铎祠、沃公祠)、名著(《儒林外史》、《醉翁亭记》);四古:古关(清流关)、古寺(琅琊寺、龙兴寺、护国寺、禅窟寺、普济寺等)、古城(明中都城、钟离城)、古陵(明皇陵、虞姬墓)。以琅琊山为龙头,以凤阳、全椒、天长为

滁州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滁州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对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的理解,洞悉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现状 (1) 第二节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滁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滁州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

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 时间:2010-9-28 11:32:00 | 浏览:100 第一条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设计单位在编制规划方案和进行建筑设计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间距、日照等标准。 第三条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综合考虑通风、采光、抗震、消防等因素确定。 第四条受遮挡建筑为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其日照(间距)不予考虑;规划确定改造区域内的现状建筑物,其日照(间距)可不予考虑。 第五条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应确定一面作为主朝向,其他朝向为次要朝向,次要朝向可不考虑其日照要求。在不影响相邻单位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增加另一主朝向。主朝向的采光窗所在的墙面为日照计算墙面。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宜东西向布置。 第六条遮挡建筑为高层建筑,且受遮挡建筑有日照要求时,应对受遮挡的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应结合《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建筑间距。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见附录一,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见附录二。

第七条拟建建筑日照分析范围内少数现状住户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单位可以采用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与受影响住户达成协议,并作为规划部门审批方案的前置条件。 拟建建筑少数户型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单位在销售(或分配)时需与住户事先说明,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否则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当对提供的日照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

滁州发展和规模城镇区划

滁州市城市未来发展方向、规模预测及 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设想 一、滁州市城市未来发展方向 1、历版总规城市性质: 1.1、《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城市性质:滁州市是皖东经济中心,以机械、电子、轻工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新兴工贸及旅游城市。 1.2、《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城市性质:以工业、商贸、旅游为主的皖东中心城市。 1.3、《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城市性质:皖东中心城市,长三角区域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生态旅游城市。 城市主要职能:滁州市行政、经济、文化中心。现代制造业基地、信息技术产业基地。明宋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业和专业性商贸基地。 二、上位规划对滁州市要求及定位 2.1、《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沿长江一线为发展轴,合肥和芜湖为双核,滁州和宣城为两翼,构筑“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分布格局。 滁州大力推进与南京一体化发展,重点承接发展化工、机械、家电、非金属材料、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建设重要的盐化工和硅产业基地。 2.2、《安徽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草案) 功能定位:全省承东启西的重要先导区,沿江城市带的重要节点城市。以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为契机,形成全

国重要的家电、盐化工和硅产业基地,加快“大滁城”建设,成为连接合肥都市圈与南京都市圈的地区性中心城市。 三、修编中的《滁州市总体规划(2012-2030)》对滁州市的定位: 连接合芜宁都市圈的皖东新型中心城市,长三角区域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连接合芜宁都市圈的皖东新型中心城市: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合肥都市圈、芜马都市圈的发展腹地迅速扩大,与南京都市圈出现互融趋势,未来合芜宁地区将是长三角城镇群北翼重要的国际功能承载区域,滁州市作为安徽东向发展战略的“桥头堡”和“第一站”,是连接合肥都市圈、芜马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的重要城市,凭借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皖东第一站)、良好的区域交通条件(高铁、高速、轻轨)、自然文化生态条件(明文化、琅琊山、小岗村等)以及重要的产业发展机遇(皖江示范区建设、炉桥盐化工基地建设、苏滁产业园建设),正在着力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新型产业园、与南京同城化的城市新家园、吸引东部的魅力后花园,将积极引领此区域的发展,因此本次规划将滁州定位为连接合芜宁都市圈的皖东新型中心城市。 长三角区域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滁州市已形成家电信息、硅(玻璃)、盐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六大支柱产业,并大力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参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产业分工和区域合作。正在以炉桥盐化工基地(安徽省861一号工程)建设为基础,以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园(安徽与新加坡首次全面合作,滁州投资规模最大的招商项目)和滁州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建设为契机,将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骨干、基础产业为支撑、大中小企业合理布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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