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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案件询问笔录

盗抢案件询问笔录
盗抢案件询问笔录

机动车辆保险盗抢险询问笔录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调查(或询问)地点: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被询问人工作单位及职业:

被询问人现住址: 一、车辆基本情况

请问:被盗(抢)车辆的车牌号是多少?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多少?有何

识别特征(颜色、原配置或加装配置)?

答:

请问:被盗车辆何时从何地、何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购买的?是新车还

是二手车,当时购车价是多少?如为二手车,有无转让协议?是否已过户给谁(姓

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答:

请问:该车原配钥匙共有几把?这几把钥匙一般都是由谁(姓名、地址、联系电

话等)保管?目前钥匙是否都还在?该车被盗(抢)前有无配过钥匙?原车锁有

没有更换过?如有,何时何地找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更换的?

答:

请问:这辆车原车配置有无防盗报警装置?买回来后有无进行过改装(如加装中

央控制锁、防盗报警器等)?如有,何时何地找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改装的?

答:

请问:被盗(抢)车辆的日常停放何具体地点(车库、停车场、单位宿舍等)?

答:

请问:该车车况如何?已行驶了多少公里?被盗前进行过几次维修保养?被盗车

辆被盗前维修保养过几次?具体的维修保养项目?分别是在何时何地进行的?

最后一次维修保养的项目?最后一次在何时何地找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维修保养的?

答: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调查(或询问)地点: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被询问人工作单位及职业:

被询问人现住址: 二、车辆基本情况

请问:被盗(抢)车辆的车牌号是多少?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多少?有何识别特征(颜色、原配置或加装配置)?

答:

请问:被盗车辆何时从何地、何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购买的?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当时购车价是多少?如为二手车,有无转让协议?是否已过户给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答:

请问:该车原配钥匙共有几把?这几把钥匙一般都是由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保管?目前钥匙是否都还在?该车被盗(抢)前有无配过钥匙?原车锁有没有更换过?如有,何时何地找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更换的?

答:

请问:这辆车原车配置有无防盗报警装置?买回来后有无进行过改装(如加装中央控制锁、防盗报警器等)?如有,何时何地找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改装的?

答:

请问:被盗(抢)车辆的日常停放何具体地点(车库、停车场、单位宿舍等)?答:

请问:该车车况如何?已行驶了多少公里?被盗前进行过几次维修保养?被盗车辆被盗前维修保养过几次?具体的维修保养项目?分别是在何时何地进行的?最后一次维修保养的项目?最后一次在何时何地找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维修保养的?

答:

请问:车辆被盗(抢)前车上都有何物品?目前该车的证件(包括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收据、购车发票、养路费凭证及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及保单发票等)是否齐全?

答:

请问:该车平常是否经常借给他人使用?如果有,何时何地借给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使用?

答:

请问:本车被盗(抢)案件公安部门是否已受理立案?具体的部门是?目前有无最新的破案线索向公安和我们提供?

答:

请问:请问你在来做笔录之前,是否已经到养征站办理了车辆的报停手续?是否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是否已经做了登报申明?

答:

请问:请问你还有什么有其它情况需要补充?如有,请陈述。

答:

重要提示:以上记录本人已经看过,与本人所述相符,情况属实。

被询问人(签名、手印):记录人(签名):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笔录格式及内容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笔录格式及内容 我们是XXX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来向你了解你单位(个人)占地的有关情况,请如实做答(出示执法证) 1. 占地位置? 2. 占地面积?(圈占面积、实占或建筑面积) 3. 占地时间(何时圈建、何时建设)? 4. 现建设到何种程度? 5. 做何用途? 6. 土地权属?(所属乡(镇)村、原承包人) 7. 占用是何种地类?占前是何现状?(耕地?坑塘?等)有无给付补偿及补偿方式? 8. 以何方式占用?(租赁?买卖?等) 9. 协议(约定)基本内容?(谁同意占用?当时怎么说的?时任村主任是谁?村支书是谁?等) 10. 占地是否经过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11. 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就占地建设是违法的,你清楚吗? 12. (公司)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13. 还有何补充? 14. 以上记录请你看一下,是否属实? 15. 被询问人签字(注明日期) 调查土地违法案件时,首先要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所要调查的内容,这是必须做到的告知程序。将当事人在什么地方、何时建造了多少建筑物、总占地面积多少、是否经政府依法审批等土地违法事实调查清楚。违法事实认定必须准确,表述记录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在记录过程中,用词不能含糊不清,必须简明、实事求是,时间和相关数据记录必须清楚明了,字迹端正,尽量不要涂改,围绕主体,查明事实。询问笔录记录完毕后,由当

事人签名,并注明调查的时间。 记录应使用钢笔或碳素中性笔,中途不要换颜色。一份笔录应由一个人记录结束,中途不要换人。制作询问笔录时应注意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不能出现错别字。 使用数量词一定要准确。回答问题应使用第一人称。 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经确认无误的交由被询问人签名捺印或盖章。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应允许其补充或更正。修改过的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捺印或盖章。 第三十三条违法占地案件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和事项并取得证据: (一)违法用地责任单位(个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询问材料; (二)原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询问材料; (三)现场勘验笔录以及现场勘验图; (四)违法用地取得的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五)违法用地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违法用地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六)违法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局部彩印图; (七)违法用地现场施工建设情况的照片; (八)取得违法用地的相关费用的单据复印件; (九)其他违法用地的文件材料。

工商办案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

利,显失执法公正。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盗窃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模版 第一次讯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 侦查员姓名、单位 记录员姓名、单位 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 出生日期民族(国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址及电话 个人网名、QQ号码、MSN号、电子邮件 违法犯罪经历 是否具备阅读汉语能力是否具备听、说汉语能力 是否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是否限制行为能力 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现在对你宣告犯罪嫌疑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

形之的一,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解。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问: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听清楚了没有? 答: 问: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 问:你是否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讯问笔录范文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 一、概念及作用 询咨询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咨询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咨询答式书面记录。 询咨询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询咨询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通过查证核实的询咨询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因此,认真做好询咨询笔录,关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处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咨询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要紧记写询咨询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咨询开始时刻和结束时刻(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咨询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咨询人的差不多情况(包括姓名、性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咨询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咨询笔录的重点。用咨询答式记写方式,要紧记写询咨询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咨询答。应告知被询咨询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咨询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咨询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依照;3.记录被询咨询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咨询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刻、地点、通过、结果以及被询咨询人是如何明白的,还有哪些人明白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咨询人对某些细节不记得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咨询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咨询笔录交给被询咨询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咨询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同意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咨询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咨询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咨询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T 取证目的要明确。记录员要做好询咨询前的预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咨询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询咨询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如此才能记清所要咨询的咨询题。 ?T 询咨询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询咨询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因此,正文的开头用记录原话或转达的方法记明询咨询人对被询咨询人的政策交待和证人的态度。 ?T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询咨询证人应当个不进行。因此,询咨询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询咨询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询咨询,以防互相启发、阻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 ?T询咨询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关于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要

国土资源立案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及流程

1、调查取证。调查的准备工作。①及时指派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②办案人员接受案件后,应认真熟悉材料,审查案情,确认违法当事人,制定调查方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包括违法当事人。 调查要求有7个方面:①应当有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 ②要出示监察标志和证件;③要讲明法律和政策,要求如实反映和说明情况,并作好调查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或要求被调查人写出证明材料;④进行现场勘测,应通知有关的基层行政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到场,记载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勘测人员、记录人员姓名,绘制现状图纸或拍照、录像;⑤调查笔录要交被调查人员过目或向其宣读。被调查人要求修改的,要让被调查人盖章印上指纹。对笔录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⑥有关资料或原始记录材料,要进行复印;⑦凡涉及到复杂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聘请有关专业部门或专家予以技术鉴定,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在土地违法案件调查中,对明显有违法行为的,办案人员应提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2、调查询问与立案、下发《停建通知书》先后顺序问题。 调查询问与立案孰前孰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立案与《停建通知书》孰前孰后?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部门规章)。《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听候调查处理”(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询问方式。一般采用一问一答,或者先陈述,后问答等两种方式。 4、询问原则。①不能推定有违法行为;②注意通俗化语言表述。 5、证据收集:(1)农村个人建房主要询问内容及证据收集:身份证明、家庭人口状况、原有老屋情况(土地证)、土地来历情况、房屋审批情况、房屋建设情况(违法时间、违法行为人)、房屋座落及四至情况、两个规划情况、土地详查地类情况、现场勘测情况、现场拍摄照片(时间、摄照人、指认)、国土部门制止情况、其他部门有无处罚情况等等。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 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 一、程序合法 (一)时间合法。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3)笔录做在发案前。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二)地点合法。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

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无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这里会牵涉到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及证词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要引起注意的。 二、内容完整 (一)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有的人作笔录时过程等都写的很清楚。但是对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却写的不全。有的人一开始就去写过程,在过程写好之后,没有反回去问一下事情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等。这五要素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为保证正确、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严格国土资源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指导局和各分局(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国家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案件。 2、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3、对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举报件,应当登记。登记人员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的,必须详细记录,并由举报人在记录上签名或者签章;接受电话举报的,记录中要注明联系方式。举报人不愿意使用真实姓名或要求保密的,登记人员应当尊重举报人的意愿,严格保密。登记举报案件时,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同时将举报信函或者笔录移送有权处理的机关。 4、各分局(所)在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案件受理人。受理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

进行初步调查处理,力争处理到位,并记录在案;确需立案查处的,必须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报表》,附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查平面图,提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初步调查情况汇报,按照程序上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立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单位或者举报人。 询问笔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应写明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及询问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即询问人与被询问人问答记录,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询问完毕后,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念给被询问人听,如错记、漏记应当面纠正,由被询问人在补正处签名或盖章,并在笔录末页注明“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向我阅读过),与我所讲一致”或其他意思相同字样;第三部分即尾部,由询问人、被询问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现场勘验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应写明案由、用地单位(人)、勘测时间、勘测地点、被邀参加人、勘测人、记录人;第二部分即勘测文字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四至方位、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勘测文字说明应与照片和勘测图相对照;第三部分即尾部,由用地单位(人)、被邀参加人、勘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

---------------------------------------------------------------范文最新推荐------------------------------------------------------ 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机关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1 / 4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注: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为:①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②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对没有法定代管人或者代管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

刑事案件起诉意见书及范文

刑事案件起诉意见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是制作起诉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起诉意见书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对案件侦查预审结果的最精要总结,是提起公诉和审理案件的重要基础,也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供了依据。 二、格式内容和写作方法 起诉意见书的结构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种“组成,分两行行文。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公安机关代称、程序及文书简称、年度、案件排列序码号等组成。如:“×公预起字[年度]第××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等内容 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及住址。以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被劳动教养及其时间和事由;是否在押,如在押,应分别写明被拘留、逮捕的时间和羁押的处所。共同犯罪案件有几个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经历要分别叙述,按照首犯、主犯、从犯、协从犯的顺序排列。单位犯罪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 4.过渡语 在以上内容写毕后,为领起下文,另起一行写明如下一段固定用语:“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起诉意见书的写作重点,要写清楚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1.犯罪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列出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经过,包括何时、何地、何动机、何目的、何方法手段,何犯罪行为、何结果、何证据证明等。其内容必须是属于本次要求起诉范围的事实,划清罪与非罪界限,不能将非罪材料混入其中,若为共同犯罪,要写明共同犯罪的性质、目的、作案时间、地点、成员数目,以及每一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各自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应负的具体法律责任。总之,要做到既不漏写犯罪嫌疑人,不漏写犯罪事实,也不张冠李戴。对于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犯罪证据的表述要求写明基本的或主要

询问笔录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公安机关文书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询问笔录 推荐阅读: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3.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取证目的要明确。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培训材料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培训材料 一、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总体要求 (一)土地执法监察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法正确、程序完备。 (二)办案依据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办案人员 办案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的工作人员。 二、案件调查取证 (一)案件来源。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来源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巡查发现、二是上级交办,三是群众举报。 (二)立案。 发现违法线索后,先进行初步调查,将调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有明确的行为人和违法事实,需进行行政处罚,符合国土资发…2005?176号《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填写《立案呈批表》经主管局长签字批准,予以立案,

及时查处。 (三)案件调查取证。 1、调查人员 对批准立案的案件,案件调查单位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承办,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及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2、调查材料 调查取证材料要有违法当事人、村、组负责人、有关主要参与人、证人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现场勘测记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地协议、缴款票据、相关单位批准文件(发改委立项、规划建设局规划定点批复、土地预审、规划局规划审批、环保局环评等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书面证据材料;调查完结后要形成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相关询问笔录内容要能相互印证,如出现差异或矛盾时,要进行补充调查,并以相关书面证据材料为准。 3、询问笔录内容: (1)违法单位名称(全称)、单位性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违法当事人)姓名、年龄、职务、政治面貌、住址、联系方式;违法建住宅的,要有被调查人家庭人口(含户籍情况)结构及年龄构成、原房等情况; (2)有无用地审批文件,并审查是否合法有效; (3)建设用途、建设项目名称、规划定点放线日期及人员、动工日期、建设现状(含建筑物名称、栋数、层数、面积、建设程度等)、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两层以上

询问笔录(治安案件).doc

询问笔录(治安案件)第次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我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人员,现依法向你询问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有关问题,请你如实回答。对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清楚没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签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违法用地查处一般流程

违法用地查处(一般程序) 2011-07-07 事项名称:违法用地查处(一般程序) 项目编号:FBG-9 责任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 承办部门:执法监察科、队 设立依据: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范围 启动方式: 卫片核查、动态巡查、上级批转、媒体曝光、信访、群众举报、受害人控告、有关组织移送等 办理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 办理时限:根据案情需要 市局档案号: 区局档案号:128-42-年份-流水号 流程图: 受理(受理登记表)—立案(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审查、会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调查取证(调查报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审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审批表): 1、市局审查盖章—送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文书送达回执—呈报违法案件结案报告—违法案件结案审批—

结案—组卷—申请强制执行 2、市局审查盖章—送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文书送达回执—(送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回执)—送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执—呈报违法案件结案报告—违法案件结案审批—结案—组卷 办理程序 一、受理 受理部门:执法监察科、队 责任岗位:执法监察岗位 条件: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操作规程:对受理的案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 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部门或者举报人。 3、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 4、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 二、立案。 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

常见行政案件笔录模版

常见行政案件笔录模版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案件 一、违法嫌疑人询问笔录模版 询问笔录 第次共页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询问地点 询问人姓名及单位 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被询问人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 出生日期民族(国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户籍所在地址 现住地址及电话 违法犯罪经历 是否具备阅读汉语能力是否具备听、说汉语能力 是否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是否限制行为能力 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口头传唤(群众扭送、主动投案)的被询问人月日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 问:我们是XXX公安局的民警(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有权对有关情况作陈述和申辩,有权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提出对办案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鉴定人、翻译人的回避申请,有权

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已听清楚? 答: 问:你是否申请我们办案民警的回避? 答: 问:因你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你传唤(或者:口头传唤)询问,你是否听清楚? 答: 问:因你涉嫌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你必须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你是否听清楚?(选择) 答: 问:你今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来说明情况,应当如实陈述,否则不能按法定的投案自首情节认定,你是否听清楚?(选择) 答: 问:因你涉嫌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今天我们到你家(单位)来,依法向你询问有关情况,你必须如实回答,你是否听清楚?(选择) 答:

刑事案件讯问笔录范例

刑事案件讯问笔录范例 时间:___年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日___时___分 地点:___派出所 侦查员:王_______、孙_______ 记录员:孙___ 犯罪嫌疑人:曹_______ 问:姓名? 答:曹____。 问:性别? 答:________。 问:民族? 答:_____族。 问:出生年月? 答:___年____月___日。 问:文化程度? 答:___。 问:职业? 答:___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___市___街____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_____,___岁,___机械厂;长女,曹____,___岁,学生;次女曹____,___岁,学生;儿子,曹____,____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___岁参加工作,现在___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___年______月___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___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___色___只__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间: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___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间: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_______(指印) ____年___月____日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示例

询问笔录 时间200X年12月26日20时30分至200X年12月26日21时15分 地点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XX街派出所 侦查员姓名、单位XX街派出所 记录员单位XX街派出所 被询问人XX性别女年龄10岁文化程度小学民族汉族系XX市第XX小学五年级三班 家庭住址XX东路8-1-西502 联系电话 问:我们是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XX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现依法向你询问有关的问题,你要如实回答,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你父母带你来派出所有什么事情? 答:我表哥“亮亮”带着一个人进我家把我给打了,并且进家里面把钱给拿走了。 问:讲一下你父母的情况? 答:父亲姓名:XX 年龄不详个体住址XX东路8-1-西502 母亲姓名:XX 年龄不详个体住址XX东路

8-1-西502 问:你把事情的经过讲一下? 答:200X年12月26日17时左右,我刚到家进到自己卧室以后,就听见有人敲门。在我开门的时候,从猫眼里看到是一个穿黑皮衣陌生男的,我就说你是谁啊?那男的就说要找“XX”还说他妈说他爸病了要“林锋”回去。让我开门,有事请要给我说,我没有给他开门,我就说有什么事在门外说,那个男的又说,就我一个人。我就说明明看到来两个人,那个男的又说,就一个人,并且还把他的身份证掏出来放在猫眼上让我看。之后又把钱掏出来让我看,还说我不是坏人看还有钱呢。之后我就让他走开,然后那个男的就走开了,走到我家门口旁边的墙边上,我在猫眼里看到,那个男的在给另外一个人招手。我就说你在给谁招手着呢,那个男的就做出挥手的动作说,这样也不行啊。那个男的说冷的,让我给他开门。我当时看到那个男的穿的是一件黑色皮夹克,我一看就是假的,我没有给他开门。那个男的又问我家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就说凭啥告诉你呢,然后那个男的又把他自己的手机电话号告诉了我,我把那个号码记在一张纸上了。那个男的就说我先走了。我当时就到阳台上去看那个男的到底走了没有,我当时就看到一辆粉红色的摩托车,一直没有看到那的出来。我就回到我的卧室,又听到有人敲门,我又在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一、受理 1、范围: ①上级交办②其他部门移送③群众举报 2、登记: 对受理的案件,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 3、处理: 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在七日内作出如下处理:①符合立案件的,立案查处;②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部门或者举报人;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④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 二、立案 1、立案条件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行政违法案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①有明确行为的人;②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事实;③依照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④属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 2、立案步骤 ⑴审查。对受理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意见,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审查内容:①案件材料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可*;②案件的违法性质和情节是否应追究法律责任;③是否应由本级、本部门管辖等。经过初步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⑵立案: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填好以下有关内容:案由、违法单位(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受理人建议、受理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意见。⑶上报: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调查 1、指派承办人。对承办人有关要求: ⑴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⑵承办人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⑶承办人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2、询问有关人员 承办人可以向当事人、证人、关系人询问。询问结束,制作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确认笔录无误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3、勘验检查 现场勘验,制作勘测笔录,由勘测人员,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收集证据 证据包括:⑴物证;⑵书证;⑶视听材料;⑷证人证言;⑸当事人陈述;⑹调查笔录和现场勘测笔录;⑺鉴定结论;⑻其他 5、责令停止 承办人经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且正在进行的,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6、起草调查报告 承办人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出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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