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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8 电气系统安装检验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8 电气系统安装检验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8 电气系统安装检验

第八章电气系统安装检验

在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电气舾装件的安装、电缆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调试工作。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船舶用电设备的增多,电气安装工程的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工作量也越来越大。随着先进工艺的实施,预舾装和单元组装的开展,使电气施工逐步延伸到船舶建造的全过程。所以对船厂电气检验人员来说,工作量也在逐步增加,工作周期已经达到了整个造船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保证各道工序的顺利衔接,这就要求我们检验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素质和熟练的业务能力。本章主要介绍电气系统在安装方面的检验工作程序。

第一节电气舾装件安装检验

船舶在海上航行是个运动着的物体,在不同的海况下,船舶的摇摆、倾斜是不一样的,有时船舶的摇摆角甚至达到35°~45°,所以船上所有的装置和设备均应该有牢固的结构和可靠的固定,在振动比较严重的部位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安装各种类型的减振器。设备的安装也是与使用、保养和维修有密切关系的,电气舾装件就是为了解决电气设备在不同环境或部位的固定和安装的问题。

电气舾装件一般分为支承舾装件和贯通舾装件两种。当这些舾装件安装在船上后,就成了船体结构的一部分。所以,在选择电气舾装件时,既要考虑到舾装件的牢固性,又要顾及到舾装件的重量,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否则都会影响到船舶建造的质量。

一、支承舾装件安装检验

支承舾装件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电缆支承舾装件,另一类是设备支承舾装件。电缆支承舾装件主要包括桥形板、扁钢、紧钩、导板和托架。紧钩一般用于舱室比较狭窄的地方,具有体积小、空间小、施工方便的特点。但是在散热方面不如托架,所以一般在油船上不采用。桥形板、扁钢由于在强度上较弱,在集束电缆半径一般不超过25mm的情况下使用。在具体使用上需要根据不同的用途分类选择。重型紧钩和重型托架通常作为主干电缆和电缆集中的地方的支承件;轻型紧钩和托架也可以作为主干电缆或者支干电缆的支承件;桥形板和扁钢通常作为分支电缆的支承件。

设备支承舾装件有角钢支腿、L型支腿和角钢座等。角钢支腿通常用于重量在5kg以上的悬挂式电气设备的支承件;如果壁板厚度小于角钢厚度时,应选用带圆盘座的角钢支腿。L型支腿通常用于5kg以下的小型壁式电气设备的支承件。角钢座的安装按目前工艺路线的要求,一般由船体结构制造部门安装,这里就不具体介绍了。

(一)检验条件和要求

支承舾装件的安装在工艺路线上属于电气工程的首道工序,检验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电缆支承件的安装检验。电缆支承件的安装在分段预舾装、单元组装和整体安装过程中进行。但是,不管采用任何方式进行施工,都必须在船体结构焊接、矫正和检验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检验应该在电缆拉放前完成。第二个阶段是设备支承件的安装检验,这种检验可以同设备安装的检验一起进行。

检验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在电缆支承舾装件的焊接过程中,不准将支承件直接焊在船壳的外板上或者金属管上,也不准将支承件焊接在可以拆卸的活动物体上。

2.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的焊缝应该避开船体结构的焊缝。两者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0mm。

3.主干电缆的支承舾装件固定端的焊缝,以及安装在机舱、露天甲板、厕所、浴室、厨房、洗衣间、冷库等潮湿场所的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应焊连续焊。焊脚尺寸应符合要求,一般不小于4mm,但不应超过板厚。

4.处于干燥场所的分支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允许单面连续焊。

5.距离较长、跨度较大的电缆支承舾装件的间距应符合表8-1的要求。

表8-1

6.设备支承舾装件一律要求采用连续角焊。

(二)检验方法

设备支承舾装件固定端焊缝的检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焊缝应该均匀平整,不应该有漏焊现象。

2.表面应该除尽药皮、焊渣、飞溅,然后涂防锈漆。

3.电焊作业时,不应该损坏支承舾装件,要保证舾装件表面光滑,无毛刺,避免对设备的损坏。

4.在安装距离较长的支承舾装件时,要做到垂直、水平,不得扭曲,以避免负重后的变形。

5.设备支承舾装件焊接时,要采取适当的焊接顺序,以避免壁板因受热不匀变形而导致设备安装困难和引起设备变形。

对于较大型的电气设备的支承舾装件,或者有水平要求的,均应由船体建造部门完成,在检验船体时检验。

二、电缆贯通件安装检验

电缆敷设需要穿过船体结构时,为了保证船体结构的强度和舱壁密性及绝缘要求不受到影响,保证电缆不受到机械损伤,就需要采用电缆贯通件。

电缆贯通件一般包括:电缆筒、电缆管、电缆填料函、电缆盒和电缆框等。

(一)检验条件和要求

电缆贯通件的安装检验可以同支承舾装件的检验一起进行。但是,在安装过程中同样必须在船体结构焊接、矫正、检验结束后进行,否则不得进行安装、焊接。检验应该在电缆拉放以前完成。

检验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电缆贯通件在船体结构上的开孔应该符合结构开孔和补强的技术要求。贯通件开孔边缘距离船体结构的焊缝应不小于20mm,且不能直接开在船体结构的焊缝上。

2.在船体结构的肘板上一般不允许开孔。若必须开孔,应采取加强措施。

3.所有各类电缆贯通件均应双面连续焊。但是,在无耐火、无水密或气密要求的干燥场所的电缆框,允许单面连续焊。

4.穿过带有绝缘层的甲板和舱壁的电缆贯通件,应该伸出绝缘层以外。在检验电缆贯通件时应该注意尺寸要求如下:

(1)用于舱室内部甲板的电缆筒或者电缆管,其长度应该不小于250mm;用于露天甲板的电缆筒或者电缆管,其长度应该不小于450mm。

(2)用于水密或者A-60级耐火舱壁或甲板的电缆盒、电缆筒的电缆密封长度应该不小于250mm,穿过舱壁的电缆盒的尺寸一般要求伸出舱壁两侧的长度相等。

(3)用于B级或一般防火要求的耐火或者水密舱壁的具有电缆填料函的电缆管长度应该不小于120mm。

(4)如果有多根电缆需要穿过B级或一般防火要求的耐火或者水密舱壁时,一般采用由多个填料函组成的填料函板。填料函板的材质和厚度应该选用与舱壁材质相同的材料。填料函板与舱壁搭接宽度应该不小于30mm;填料函板上各填料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m。

(5)电缆穿过非水密或无防火要求的舱壁和构件时,应设置电缆框或电缆衬套,若钢材厚度不小于6mm或舱壁和构件为铝质时,则可不设置电缆框,但孔的边缘应无锐边和毛刺。

(1)电缆成束敷设时,若采用单根滞燃型电缆,则应采用限制火焰沿电缆束蔓延的措施。

(二)检验方法

电缆贯通件的焊缝检验要求与支承舾装件的检验相同,注意以下四点:

1.安装在水密甲板或者水密舱壁的电缆筒和电缆盒,其焊脚尺寸应该大于支承舾装件的焊缝,一般为5mm,但不应大于板厚。

2.电缆贯通件的端口和内壁应该没有棱角和毛刺,以避免电缆拉放时损伤电缆。

3.对于安装在露天甲板的较大的电缆箱(管),为防止温差所产生的凝水的滞留,应该设有泄水孔。这种泄水孔应设于电缆箱(管)的低端并具有可以密封的结构。例如采用泄放

4.电缆管不应横过船体伸缩接头,如不可避免时,将电缆管弯成环形伸缩弯头,伸缩弯头的长度应正比于船体伸缩长度,伸缩弯头的最小内半径应为电缆管外径的12倍。

第二节电缆敷设检验

在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舾装件的安装在电气工程工艺路线上属于第一道工序,电缆的敷设属于第二道工序。由于船体本身是由金属构成的,并伴有热源,工作环境复杂,所以对于电缆的选择、走向、保护和固定显得尤其重要。在高度自动化的船舶上,控制、动力和信号传递均通过电缆传输,任何一个差错,都可能引起损失。所以,各船级社对于电缆的敷设有专门的规定。

在电气工程的检验中,对于电缆敷设的检验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其中包括:对电缆合格证书的审核、不同电缆的识别、电缆的紧固、电缆贯通件的密封、电缆的分布和电缆的机械保护等。

一、电缆敷设完工检验

在电缆敷设施工中,一般要经过三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根据设计的电缆规格和长度进行电缆备料;第二个过程是根据图样要求拉放电缆;第三个过程是对电缆的紧固。这些工作完成之后,才具备了可以交验的条件。在整个过程中,检验员应该做好这样一些工作:首先,是对所选用的电缆进行验证,检查所有要使用的电缆是否具有船用产品质量证书和相应船级社的认可证书,并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电缆册核实电缆型号、规格的正确性。其次,检查电缆颁情况,是否符合IEC的有关要求和船级社的标准。然后,进行实船电缆敷设检验。

(一)缆敷设的一般要求

1.缆的走向应该尺可能地平直而且便于维修。

(1)干电缆暗式敷线时,敷设线路上的封闭板应能开启。

(2)所有电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为暗式安装时,封闭板应能开启。

2.当电缆需要弯曲敷设时,其曲率应该符合表8-2所列的要求。

3.缆敷设的走向应该避免受潮气或凝水的影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易受油水浸渍的舱底花铁板下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敷设在有盖板的电缆槽或金属管内,其布置不能使槽(管)内产生积水,槽(管)应贴近花铁板安装,电缆引出的管端应高出花铁板,并加以封闭。

(2)在潮湿舱壁上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舱壁的距离应不小于20mm。

4.电缆敷设应具有不受机械损伤的保护,若不可避免时应该采取措施。例如:货舱中的电缆,即使有铠腐蚀措施等。

5.当电缆处于油、水管和蒸汽管下方时,原则上要求无系管接头。如果不可避免时,电缆上方应该加防滴罩。

6.电缆走向应避开热源。例如:锅炉、加热油柜、排气管、热蒸气管、电阻器等。电缆与热源的空间间距最小应该不小于100mm。当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例如采用矿棉等隔热材料分隔开。

7.电缆敷设不应横过船体伸缩接头,如不可避免时,则采取上述二(二)(4)要求的措施。

8.动力或照明电缆应该同控制电缆、信号电缆等低压电缆分开敷设,间距在50mm以上。特别是本质安全型电缆应与其它电缆分开敷设,一般采用单独的贯通件,并做相应的标记。

9.对于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气体影响场所,照明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管道内,且贯穿舱壁处应密封,其它电缆原则上不得穿过。例如:油灯间、油漆储藏室、蓄电池室、煤库、弹药库等。

10.电缆原则上不应该敷设在隔热或隔声的绝缘层内,否则这些电缆应该相应降低负荷

11.贯穿油水舱的电缆必须敷设在无缝金属管道内,管道与舱壁的焊缝确保密性。

12.电缆敷设与船体外板、舱壁及甲板的间距应不小于20mm,与内底板、滑油、燃油舱(柜)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13.冷藏舱、锅炉舱内电缆必须明线敷设,电缆上不得喷涂泡沫塑料等隔热材料。

14.下列电缆之间应尽量远离敷设:

(1)主干电缆与应急干线馈电电缆。

(2)电力推进系统的主电路电源电缆与励磁电缆。

(3)机舱以外的重要辅机的主干电缆和备用机组馈电电缆。

(4)具有不同允许工作温度的电缆。

15.舱室的封闭板上允许明线敷设和紧固电缆,但封闭板必须是坚固的。

16.当电缆成束敷设时,若采用单根滞燃型电缆,应采用限制火焰沿电缆束蔓延措施。

17.电缆紧固件及附件的类型和尺寸应符合相应的船舶行业标准或生产设计图样要求,碳钢制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铝制件表面应进行阳极氧化处理。

(二)电缆敷设的检验方法

电缆敷设检验主要包括检查电缆的走向、排列和电缆的紧固情况以及施工质量。检查电缆的走向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会受到各种因素的损伤。对于电缆的紧固材料,一般场所使用镀锌包塑扎带,冷库可以使用木质或不锈钢卡子。在干燥、常温的环境里,分支电缆也可以用尼龙扎带捆绑,下托敷设时,每五根扎带中必须有一根镀锌包塑扎带,在实船检验中,应该重点注意下列情况。

1.检查外护套不同类的电缆是否分开紧固。如果分开有困难,一起紧固时,是否能保证不致于相互损伤。

2.检查电缆扎带收紧以后,电缆护套的变形是否小于电缆外径的5%。

3.检查紧固在电缆托架上的电缆,电缆尽可能平列敷设成矩形,且不超过两层,厚度不超过50mm。如果托架分层,层间的距离应该大于100mm。如果一束电缆超过三层,应按85%载流量选用电缆。

4.检查紧固在扁钢类上的电缆束的直径应不超过80mm。

5.检查穿过贯穿件的电缆总面积应该不超过贯穿件截面积的40%。

6.检查孔带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表8-3的规定。

7.检查穿过不设密封贯通件的电缆,在距贯通件100~150mm内应设固定紧固电缆结构;穿过密封贯通件的电缆,应该在距贯通件250mm内设支承件并紧固电缆。

8.检查电缆敷设是否平整、紧固、美观。所有临时固定用的支架、保护物和捆扎物均应清除干净。

(三)单芯交流电缆的敷设检验

如果必须使用单芯电缆,而且电流在20A以上,检验时应该考虑下列因素。

1.选用的电缆应该是非铠装或者用非磁性材料铠装的。为了避免形成环路,金属屏蔽只能在一点接地。

2.同一电路的电缆应该尽量靠紧敷设,或者装在同一电缆管内,或者用非磁性材料的夹线板将所有相同的电缆安装固定在一起。两根相邻电缆的外护层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一根电缆的直径。

3.当额定电流大于250A的电缆靠近钢质舱壁敷设时,电缆与舱壁之间的距离应该不小于50mm,但同一交流电路的电缆按“品”字状布置除外。

4.对于导体截面积大于185mm2的单芯电缆所组成的并具有相当长度的三相线路时,考虑阻抗的平衡,需要以不超过15m的间隔将各相线换位。

5.如果线路中每相有几根单芯电缆并联时,所有电缆均应沿相同路径敷设和具有相同的

截面积。此外,为了避免电流负载的分配不均匀,同相的电缆与其它相电缆组合排列时应符合图8-1的要求。

图8-1 同一相的单芯电缆排列次序

二、电缆贯通件密封性检验

安装贯通件的目的就是为符合耐火和水密的要求。所以,当电缆拉放结束后,对电缆贯通件的密封检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验船师对这一环节相当重视,几乎所有主要通道的贯穿件都要亲自检查,对所用的密封填充物都有一定的要求。在施工中一般根据《防火区域划分图》和《隔热布置图》所示的耐火等级和舱室对水密的要求采用相应等级的贯通件和密封方式。这样,既可以达到舱室的密封要求,也可以防止火灾范围的扩散。在耐火填料上也可以分为密封型和堵塞型。前者用于有水密要求的场所,后者用于非水密要求的场所。

(一)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密封性检验,应确认以下工作完成以后进行。

1.密封填料应该具有船级社认可后颁发的船用产品质量证书,并且指明各种填料所具有的不同的耐火等级。

2.电缆敷设紧固结束,并且确认各电缆贯通件符合相应的耐火等级的要求:确认电缆贯通件内穿过的电缆完整、无遗漏。其电缆的截面积,当成束电缆贯穿时,应不超过贯通件内截面积的30%;当单根电缆穿管时,应不超过管子内截面积的40%。

3.电缆敷设紧固时所用的临时固定支架、捆扎物均应该清除干净,并符合电缆穿过贯通件的紧固要求。

4.贯通件内电缆应该均匀分布,不得扭曲,其分隔及贯通件的空间能确保填充填料能符合密封的要求。

(二)检验方法

检验一般分为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在密封前,检查电缆贯通件内电缆分布的情况,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8mm,电缆与贯通件壁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m,这样才能确保每根电缆的周围都能填上堵塞物。第二个过程,是区分A60级耐火要求的密封件和A0级或者B级要求的密封件,分别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浇灌或者堵塞。浇灌物应以灌注型填料的配比要求为准,调成流质进行浇灌,以免引起贯通件中间产生空洞。浇灌凝固后,可以根据敲击所发出的声音来判断密封的情况。对于堵塞性填料应先将底部堵好后,一层层进行堵塞,堵塞后的贯通件表面应该做到饱满、平整、干净、凝固。施工后的工作现场也应该处理干净。

第三节电气接线和设备安装检验

船用电气系统的设备安装,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设备的安全性。由于船舶是以金属船体作为接地点,所以船用电气设备的中压、高压设备的接地,对于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二,设备的使用性。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都要顾及到使用方便、观察方便、维修方便和保养方便。第三,电气设备的适用性。主要是指电气上的连续性,对电路相互间的干扰抑制,以及外界因互对电气设备性能的影响等等。

电气系统设备的安装,原则上应该在第二道工序电缆敷设完成以后进行施工,但也可以根据船舶施工进度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的位置是根据经确认的安装布置图而定的。

一、电缆接线检验

电缆接线的检验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电缆芯线的处理,二是电缆接地。

电缆芯线的处理是指当电缆进入设备后,接线的正确性,端头的处理,电缆和芯线的标记以及连接的牢固性。这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电缆接地是指电缆的金属保护层的接地。这里既有安全的需要,也有屏蔽的要求。安全

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屏蔽是为了防止本身干扰信号的外泄和外部干扰因素的影响。一般接地的形式有如下几种:

1.用电缆金属护套覆盖层编成辫子进行接地。将电缆一端的金属屏蔽编织网套拆散一段,然后将拆散的一段编成辫子线,并在前端压上冷压接线端子与船体构件或设备的接地装置连接。

2.用金属夹箍进行接地。在金属夹箍上焊接一根专用的接地导体(接地线),在电缆金属护套与金属夹箍之间旋转一层锡箔,将金属夹箍夹紧电缆金属护套,接地线另一端压上冷压接线端子与船体构件或设备的接地装置连接。

3.用金属填料函金属螺母压紧电缆金属护套进行接地。对带有金属填料函的电气设备,凡进入这些设备的电缆,可将电缆的金属编织网套翻拆,用两个金属垫圈夹紧,拧紧填料函的螺母,将电缆金属编织网套紧压在填料函中金属螺母和金属垫圈之间,使电缆通过电气设备可靠接地。

4.用金属电缆卡板(或电缆扎带)压紧电缆金属护套接地。对于防滴或防溅式不带有填料函的电气设备,对进入这些设备的电缆,将电缆理齐排直,并在电缆金属护套周围填以一层锡箔,压上电缆卡板(或电缆扎带),拧紧卡板螺丝固定,压紧电缆金属护套,使电缆集束在一起通过电气设备可靠接地。

(一)缆检验的一般规定

1.电缆的接线处理

(1)进入设备的电缆芯线应以能接到最远接线点的长度为准;原则上绝缘护套处理得越少越好。如其线端的绝缘带已被剥去时,则在每一芯线的绝缘与接地金属接触或可能接触之处应设附加绝缘。例如:用绝缘塑料带包扎。

(2)接线端头应采用合适的接线端子,并采用冷压或者焊接的方法连接。对于直接插入式的接线点其芯线端应挂锡或冷压。

(3)芯线端头应采用永久性标记以避免接线错误。例如可采用色标或者印有编号的套管,套管长度不超过20mm,其编号应清晰可辨。

(4)导体在接线端固定时,应采用面接触,以保证能在受短路电流的热和力的作用。

2.电缆的接地

(1)电缆的金属护套一般应该在两端作有效接地。但在安全区域里,最后分支的电缆,可以允许只在电源端作单端接地。

(2)对于本质安全(控制和仪表信号)电缆,可以依据设备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若一端接地较为有效时,则无需两端接地。

(3)电缆接地线的导体截面积如表8-4所示。

(4)利用接地线接地,一般应该接在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丝上。若接地线接到船体构件上时,应通过与船体可靠焊接的接地接线柱连接,并使用直径不小于4mm的黄铜或其它耐腐蚀材料制成的螺母。

(5)接地点的位置应选择在便于检修、维护,并保证接地线本身不易受到机械损伤和腐蚀的部位。

(6)电缆金属护套、金属覆盖层或接地导体,其相连接的接触处,均应去除油漆、油污及氧化层,并垫以厚度不小于0.3~0.5mm的锡箔,以保证金属护套电缆有效地接地。

(7)铅护套电缆不得用铅护套作为接地的唯一措施,应另设接地导体接地。

(8)单芯电缆只准在一端接地。

(9)接地应良好、可靠。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0.02欧姆。

(二)检验方法

对于电缆的检验,一般采用直观法和测量法。直观法就是检查电缆的端头处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的方法是否正确和导线的截面积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测量法就是用500V兆欧表进行测量,测量线的两端中的一端接地,另一端接至被测量的电缆的芯线,测量电缆对地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标准。

由于电缆只是电气回路上一个环节,所以有时对电缆接地的检验也可以放在设备电气回路绝缘检验时一起进行。具体的做法可以根据船东或验船师提出的要求实施。

二、电缆管和屏蔽罩等构件接地检验

由于电磁场的作用,船上的各种金属构件都可能因为接触不完善而产生火花和非线性效应。这种不良连接是由金属腐蚀引起,构成非线性的传输路径,产生干扰。为了保证电气上的连续性,为了消除船体金属构件静电效应对设备的影响,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电缆管(与船体构件直接焊接的除外)、电缆屏蔽罩及其有关的金属构件(例如甲板及露天的支撑钢索、活动支架等)安装后仍然必须可靠接地,采取措施减小辐射干扰能量,使无用电磁能量的电平低到允许的程度。

(一)检验的一般要求

1.所有金属电缆管(与船体构件直接焊接的除外)均应可靠接地。金属电缆管应两端接地,电缆管由两根或两根以上的管段组成时,则管段之间要用大于4mm2的接地导线,通过管段上焊有的专用接地螺柱相连接,且应保证整个管路范围的电气连续性。

2.缆屏蔽罩壳应可靠地接至船体结构上,不得将屏蔽罩壳的安装固定螺钉作为接地螺钉。接地导体的截面积应大于4mm2。

3.其它有关金属构件,都应用不小于10mm2的接地导体作有效接地。

4.油船上应设有消除船体静电的接地装置,其连接电缆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6 mm2。

5.接地点的位置应选择在便于检修、维护,并保证接地线本身不易受到机械损伤和腐蚀的部位。

6.接地应良好、可靠。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0.02欧。

(二)验的实施

对于这类接地的检验,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可以采用抽检法。因为,船上不可能每一点都检查到,所以对较重要的部位,例如上层建筑的雷达甲板,进行抽检。

值得注意的是,若金属构件的绝缘比接地时对设备的使用更有利的话,也可以采用绝缘的方法。例如:无线电测向仪的环形天线附近的支索。

三、电气设备安装检验

船上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的范围是很广的,大到发电机、配电屏,小到开关、插座。总的原则,是要保证这些电气设备使用安全可靠,安装位置合适,操作方便,便于保养维修。不同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是水平度要求较高,有的是周围环境要求特殊,所以在电气设备的安装检验时,首先要了解务类设备的不同特点,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检验。

电气设备安装的检验一般包括:外壳的防护等级、设备的接地状况、周围环境对设备的影响等,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在检验过程中,有些设备的安装必须在船舶下水以前完成,有些可以在下水后完成。但是,整个设备安装检验都应该在系泊试验以前完成。

(一)气设备安装的一般要求

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安装正确性和牢固性方面的要求,一个是接地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正确性和牢固性的要求

(1)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必须满足安装场所和位置的最低要求。对于安装在危险区域(例如油船的露天甲板、泵舱等场所)的电气设备,其防爆形式、级别、温度等均应满足使用场所的要求。防护等级要满足船级社的要求。

(2)电气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按照《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重要的设备应有相应船级社的产品证书和(或)认可证书。

(3)电气设备应安装得平正、高度适当、操作维修方便。一般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见表8-5所列。

(4)电气设备不得直接贴在油舱、油柜、外板、水密舱壁及甲板室外围壁上安装,若必要时,设备与上述舱壁表面间距应大于50mm。

(5)舱室的封闭板内通常不安装电气设备,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箱)可安装在便于开启的封闭板内,并应有明显的开启标志。

(6)调节电阻、起动电阻、充电电阻、电热器具及其它工作时会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安装时应尽量远离木质隔板等易燃物体和其它设备,必要时中间应用隔热材料隔离。

(7)开启式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专用舱内,否则其带部分应设置防护网,对工作时外壳温度超过80℃的电气设备,也同样处置。

(9)对于防滴式电气设备下方不应有油、水、汽管接头,如不可避免时,应将设备底部的进线空隙用胶板密封好。

(10)气设备安装应尽可能远离锅炉、被加热的油柜、蒸汽管、排烟管或其它被加热的管子等热源。

(11)非铝合金电气设备支架如安装在铝合金舱壁上时,中间应用绝缘衬垫隔开,以防引起电解腐蚀。

(12)在覆盖板上面安装电气设备时,设备重量在10kg以上的要设置预埋件供牢固固定。在覆盖板里面安装电气设备,应设置可拆板或活动盖板,以便于维修。可拆板或活动盖板应标明标记。

(13)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使用平垫、弹簧垫,且配备对紧固件防止因振动而松动的设施。

2.接地要求

(1)额定工作电压—交流低于30V,直流低于50V的电气设备可以免于接地,但安装在报房、导航和观通等专用舱室及露天甲板上的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其它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也均应可靠接地。

(2)凡三个底脚以下的电气设备须有一个底脚接地。四个以上底脚的电气设备,须两个对角底脚接地。

(3)专用接地装置应设在不易遭受机械损伤和有油、水浸渍的所处。在接地导体接地端的两侧应垫铜垫圈,紧固牢靠,且应有防止松动的弹簧垫或锁紧螺母,并随即在接触面的四周涂以防锈漆封闭。

(4)接电导体应由紧铜及其它电导不小于紧铜的抗腐蚀良导体制成,成束电缆如采用公共接地导体接地,则截面积按该束电缆中最大载流导体的截面积选取。专用接地导体截面积应符合表8-6所列的要求。

(5)所有电气设备内部的接地线,均应套上不同颜色的塑料管,予以识别和绝缘。一般选用绿、黄相间的颜色。

(6)对于无线电通讯设备应有各自的单独接地,以消除共模耦合效应。在设备附近的船体结构上焊上一块专用的钢质镀锌接地板,采用铜质镀锡接地片连接设备与接地板接地。接地片和接地板要符合表8-7所列的要求。

(7)接地导体应接到永久性船体结构或与船体焊接的基座或支架上,亦可接到有可靠接地的设备的金属填料函或外壳上。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02欧。

(三)电气设备的安装检验

对于电气设备的安装检验,除了个别与船体结构有直接联系的设备单独检验外,一般都把设备安装检验同系泊试验安排在一起进行。检验内容包括设备的接地和比较特殊设备的检验。

1.电气设备的一般接地形式

(1)利用设备底脚直接接地。在设备底脚与设备支承架接触面处垫一个“梅花垫”,并用螺丝紧固,保证设备与支承架之间处于良好的接触状态,确保设备接地。

(2)利用设备底脚,经弹簧减振器本身作为导体进行接地。由于设备支承架是直接焊在船体上,所以将弹簧减振器一端与设备底脚接触面处除去防锈漆、污物,在弹簧减振器另一端与设备支撑支架接触面除去防锈漆、污物,分别在接触面之间垫上0.3~0.5mm厚的锡箔,然后用螺丝紧固,保证设备与弹簧减振器,弹簧减振器与设备支承架之间处于良好的接触状态,确保设备接地。

(3)利用专用接地导体接地。下列电气设备采用专用接地导体接地:

①大型配电板、操纵台、电机等落地安装的电气设备;

②安装于浴、厕室等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

③安装在覆盖板上面的灯具、分电箱、报警箱等电气设备;

④装设橡皮垫、木垫、减振器(除弹簧减振器外)的电气设备;

⑤除本质安全型以外的各类防爆电气的设备。

在专用接地导体与设备底脚,专用接地导体与设备支承支架或专用接地螺丝之间垫上0.3~0.5mm厚的锡箔或垫上一个“梅花垫”,用螺丝紧固,保证设备与专用接地导体,专用接地导体与设备支承支架或专用接地螺丝良好的接触,确保设备接地。

1.特殊电气设备的重点检验

对下列设备要重点检验:

(1)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

①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的上、下、前、后一般不应该装有管路,若不可避免时则在该部位不应有管子接头。

②主配电板前面通道的宽度最少为0.8mm,高度最少为2m。后面通道的宽度最少为

0.6mm(在防挠材和肋骨处可减少到0.5m)。

③主配电板后通道应设门,当长度超过4m时,后通道两端均应设门,门上挂有“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④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前后通道地面均应铺设绝缘胶皮。

(2)蓄电池

①充电功率大于2kW的蓄电池应设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设有独立的机械系统,否则应设有自然通风至舱外。蓄电池室内部及通风管路内部均应采取防止电解液的腐蚀措施。蓄电池室、箱、柜的外面应备有“禁止烟火”的警告牌。

②不同电解液的蓄电池,不应安放在同一舱室内。每个蓄电池的上方的空间应大于蓄电池高度。电池之间应有大于20mm的间隙,并用不吸潮、耐电解液腐蚀的绝缘材料隔开和固定。

③电池中电解液的含量和比重必须处于规定的范围内。在蓄电池室内还必须有电池的用途及注意事项的指示牌。

(3)无线电及航行设备

①无线电天线应远离烟囱、通风筒、桅杆及上层建筑等其它金属构件,其距离应不小于1m。

②主罗经和方位分罗经的安装与固定,应使其首尾标志线与船舶纵向中心剖面平行,主罗经首尾基线安装误差应不大于0.5°,方位分罗经误差应不大于0.25°。

③由于雷达天线座具有水平要求,所以雷达天线应在船台上安装完毕。在雷达天线周围3m内除雷达桅杆外,不得有其它大的障碍物和发射天线。雷达天线的首尾线必须与船体首尾线重合或平行,误差应不大于0.5°,水平误差应不大于0.2°~0.5°。

在安装雷达波导管时,考虑到高频损耗的影响,弯头应该尽量减少(不宜多于5个)。穿过罗经甲板处应保证水密。波导管连接头需用金属编织线连接。波导管安装后应进行密性试验。

④测深仪换能器安装,其辐射面应保持水平,水平面的倾斜度不得超过±3°,换能器表面上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安装后应经0.2MPa的压力试验。

⑤电磁计程仪传感器安装必须平行于船体首尾线,其误差应不大于±3°。电磁计程仪传感器的正前方5m内不能有任何凸出物体,电极板上不得有任何涂料或油脂等污物。

⑥测向仪天线安装时首标志箭头应指向船首方向,天线周围2m以内不得有其它金属构件。

⑦各类双曲线导航系统和卫星导航接收机等定位设备的天线应该装得尽可能高,不要被烟囱、桅杆、桥楼结构等垂直金属物体所遮蔽;不应置于发信天线之下,尽可能远离烟囱和其它天线,尤其是发信天线,以免因大功率发射损坏接收机,也不要离雷达或电视天线太近,以免受再辐射干扰。

在做上述各类检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对设备的外观做例行检查。这里包括表面油漆的质量和完整性,活动部分(例如门、盖)的灵活性,表面指示牌的正确性,这些都属于设备安装检验的范围。

IACS47A新船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2010

47号建议案 (1996) (Rev.1 1999) (Rev.2 2004.12) (Rev.3 2006.11) (Rev.4, 2008.8) 船舶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国际船级社协会

船舶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A 部分新船建造及修整质量标准 B 部分现有船舶修理质量标准 A 部分新船建造及修整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2. 新造船一般要求 3. 人员资格及焊接工艺认可 3.1 焊工资格 3.2 焊接工艺认可 3.3 无损探伤人员资格 4. 材料 4.1 结构用材料 4.2 表面状态 5. 气割 6. 构件制作及平整度 6.1 折边纵骨和折边肘板 6.2 组合型材 6.3 槽型舱壁 6.4 支柱、肘板和扶强材 6.5 表面线加热的最高温度 6.6 分段装配 6.7 特殊初装配 6.8 船体外形 6.9 骨架间板的平整度 6.10带骨架的板的平整度 6.11 低温下船体钢焊接的预热 7. 结构对位 8. 焊接接头细节 8.1 典型的对接焊缝边缘准备(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2 典型的角接焊缝边缘准备(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3对接和角接焊缝成形(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8.4典型的对接焊缝边缘准备(自动焊) 8.5 焊缝间距 9. 修整 9.1 典型不对位的修整 9.2 典型对接焊缝边缘准备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3 典型角接焊缝边缘准备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4 典型角接和对接焊缝成形的修整(手工焊和半自动焊) 9.5焊缝间距的修整 9.6 误开孔的修整

9.7 以嵌入板方式修整 9.8 焊缝表面的修整 9.9 以焊接方式修整(短焊道) 参考文献: 1. IACS“散货船船体结构检验、评估和修理指南” 2. TSCF“双壳油船结构检查和维护指南” 3. TSCF“油船结构检查和状况评估指导手册” 4. IACS UR W7“船体和机械用锻钢件” 5. IACS UR W8“船体和机械用铸钢件” 6. IACS UR W11“普通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钢” 7. IACS UR W13“钢板和宽扁钢的厚度负偏差许用值” 8. IACS UR W14“具有改进全厚度性能的钢板和宽扁钢” 9. IACS UR W l 7“普通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认可” 10. IACS UR W28 “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钢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11. IACS UR Z10.1“油船船体检验”和Z10.2“散货船船体检验”附则I 12. IACS UR Z23 “新造船船体检验” 13. IACS No.12建议案“热轧制钢板和宽扁钢表面光洁度指南” 14. IACS No.20建议案“船体钢结构焊接无损检测”

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案

3.2.10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 3.2.10.1概述 1、工作内容 沿河照明供配电设计。电气工程内容包括:配电箱、电缆、照明器材和接地材料等全部电气设备材料的采购、订货、验收、催货、提货、运输、卸货、仓储保管、安装、电缆敷设、调(测)试及交付运行等工作。 2、主要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 3、引用标准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201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2016); (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2013); (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 10233—2016);

(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0)《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13); (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2)北京地区电气安装规程; (13)与工程有关的其它最新版本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 电气产品应适应北京地区的环境条件,各项指标不低于国标和IEC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如遇到标准之间有矛盾时,应采用规范中规定最严格的标准。 3.2.10.3照明配电箱 (1)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额定频率:50Hz; 额定电压:380V; 额定绝缘电压:500V; 结构型式参照XRM、XLW型或JX(G)型; 室外照明配电箱防护等级:IP55; 室外照明配电箱控制方式:现地手动控制、远程集中控制。 (2)测试试验 配电箱出厂前应根据规程的要求进行出厂试验,试验记录数据需提供发包人备案。 配电箱应进行下列现场检查和试验: 外观检查; 出厂证件及技术资料应齐全; 五防装置齐全,动作灵活可靠; 电气组件质量良好,型号规格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 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箱(柜)的安装和回路名称(编号),组件整定和动作情况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线圈及接地端子温度不超过规定。 落地安装,基础满足室外进出缆线要求。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时间不超过一个换证周期; (四)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装,但重大改建除外; (五)变更船舶检验机构; (六)变更船名、船籍港; (七)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影响航行和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的。 对于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船舶、水上设施申请检验时,国内船舶检验机构须对失效期内应当进行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的外国籍船舶,有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签发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外国籍船舶的发证机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验船公司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对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船舶、水上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应当申请拖航检验。 第十七条船舶试航前,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试航检验,并取得试航检验证书。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在签发试航检验证书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确认船舶试航状态符合实施船舶图纸审查、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船舶配载及稳性状态。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作业前检验;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 第十九条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进行船用产品检验。

船舶质检大全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大全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地阐述了船舶建造质量检验的原理和方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概论,以及船用材料、船体、船装、机装、电装、涂装、内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检验方法和接受准则。全书共由十一章组成:第一章概论,第二章船用金属材料检验, 本书可供船舶质量检验人员,设计和工艺师、验船师、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供专业人员作为培训教材和工作参考书。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质量检验的概念和历史 一.质量检验的历史 二.船舶的入级、法定和监督检测 三、质量检验方面的术语 第二节质量检验过程 一.质量检验活动和职能 二.质量检验的实施 三.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措施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三节质量检验组织 一.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 二.质量检验人员的配置

第二章船用金属材料检验 第一节概述 一、材料检验的基本要求 二、材料复检的程序和内容 第二节钢材检验 一、钢板和型钢检验 二、钢管检验 第三节焊接材料检验 一、概述 二、焊接材料的检验程序 三、电弧焊条检验 四、埋弧自动焊焊丝和焊剂检验 五、电焊条保管 第四节铸钢件和锻钢件检验 一、铸钢件检验 二、锻钢件检验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质量检验的概念和历史 一、质量检验的历史 质量检验,包括船舶检验,作为一项管理手段,它是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一)质量检验的产生和发展

早在一万年以前的石器时代,人类已经对所制作的器物的质量有所意识,开始对石器进行极为简陋的检查。 在古代,制造工场的规模都很小,罕有超过12人的工场。由工场主主持所有的生产活动,包括监视和检验产品的质量。 那时,基本上没有专职检验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场规模的扩大,产量的提高,工场主亲自承担全部管理事务显得力不从心。于是,由工场主的助手,各生产领班来分管检验。检验是一项费时较多的工作。随着工人人数的增加,检验工作量超过了领领所能支配的时间限度,就产生了专门从事质量检验工作的专职检验员这一岗位。 关于最早出现的检验员,在国外,在埃及的塞增斯(Thebes)城发现的公元前1450年建造的墓上的浮雕,描绘了检验人员在检查加工后的石块的平面度。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早在公元前四面多年的春秋战国时代,在文献上已有了有关质量检验的记载。例如,在《周礼?考工记》一书中就有“命百工审查五库器材,审曲面势,以饰五材和以辨民器”的记述。 工业革命导致了大型公司的产生和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检验员人数的增加,这种趋势促使工厂的管理发生变化。在本世纪初,泰勒(E.W.Taylor)提出了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策划”(相当于科室职能)与撝葱袛两者要分开。改变的根据是,在那个时代,工长和工人缺乏制订计划应具备的知识。泰勒提出将制订计划的工作交给工程师和经理,而工长和工人的工作就限于执行计划。泰勒制在

船舶检验法规试题

船舶检验法规试题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复习题: 1.按《沿海小船建造规范》,适用本规范的船舶,其材料可为(D) A.钢质 B.铝合金 C.纤维增强塑料 D.A+B+C 2.我国开展船舶检验工作的船舶检验机构有(D)A.中国船级社 B.地方船检机构 C.渔船检验机构 D.A+B+C 3.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适用范围是( C ) A.内河船船长大于或等于20米,船长小于或等于140米的焊接结构钢质民用船舶。 B.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于航行我国内河水域船长大于或等于20米的钢质船舶。 C.A 、 B都对。 D. A 、 B都不对。 简答题: 1.开展船舶检验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船检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船体结构、安全性能、动力装置、安全设备及其所用重要材料和部件等的监督检验和试验,促使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法令和船检机构规范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使其具备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以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止船舶和水上设施污染水域。 2.船舶重大改建、修理、和改装通常是指哪些情况答:⑴实质上改变船舶的尺度和容量;如新增一个平行中体使船舶的长度和容量增加。 ⑵实质上改变船舶种类,如客船改建成货船或车辆甲板改建成乘客处所等。 ⑶实质上改变船舶寿命,如对某一层甲板上的起居处所或乘客处所的更新。 ⑷实质上影响分舱因素,如减少水密舱壁。 ⑸实质上改变主推进机械。 3.“老船老办法,新船新办法”是什么含义 答:新法规仅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新法规生效之前建造的船舶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规范的要求。现有船舶在进行修理、改装、改建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时,至少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规范的要求。 是非题: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检验工作档案目录 1、船舶服务申请书 2、船舶建造能力评估报告复印件 3、会议纪要(适用于省局委托的检验) 4、受理回执(如有时) 5、船舶检验计划(或“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 6、检验项目交验单及附件(对应“检验计划”或“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 7、船舶服务工作联系单 8、无损检测计划(附射线探伤片位图、超声波探伤区域图) 9、龙骨安放申请书 10、龙骨安放日期确认书(系统打印) 11、倾斜试验核准/免除申请书 12、倾斜试验核准/免除通知书 13、船舶下水申请书 14、船舶下水核准书 15、资料流转记录单(如有时) 16、船舶吨位丈量记录 检验技术资料目录

1、船舶技术图纸、资料 2、船舶建造质量证明书 3、船舶吨位丈量计算书(系统打印) 4、船舶检测、试验记录汇总(对应“检验计划”或“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 5、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 6、无损检测报告(X射线、超声波) 7、密性试验报告 8、倾斜试验报告 9、CO2灭火系统检修(含称重、吹通报告)(如有时) 10、油水分离器水样分析报告 11、磁罗经自差表(如有时) 12、完工图 13、海事机关登记(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船名、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 建波建造(改建)检验计划编制工作指南一、目的

指导各市局验船师小组编制“船舶检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各市局管辖区域内授权范围(或省局委托)非“船长小于等于80米内河船舶”建造(改建)“船舶检验计划”的编制。(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可参照执行) 三、船舶建造(改建)概况描述 “计划”须描述以下内容 (一)船名/工程编号及船舶主尺度、机电主要设备型号及参数。 (二)业经验船师小组确认的建造及安装工艺文件记录。 (三)全船焊接、无损检测及密性试验计划。 四、责任的明确 “计划”须充分体现船厂、船东/船东代表、验船师小组保证船舶建造(改建)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一)船厂的责任 1、依据《江苏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船舶的建造质量负责。 2、严格执行船检法律、法规、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保证提交的检验/检测资料、文件和报 告的真实性。 3、确定本厂质检人员或外委方检验/检验人员,参与船舶建造(改建)全过程的检验/检测等 质量管理工作。 4、按照要求完成“计划”中确定的所有检验项目的自检工作,并在自检完成后按照“计划”确定的检验类型(B/W)经船东/船东代表确认后向相关专业的验船师提交“检验项目交验单”。 5、某个项目如未交验完成所有内容,未经船东/船东代表、验船师共同确认,不得遗留至下 个工序交验。 (二)船东的责任: 1、确定相关专业人员保证“计划”的正常实施。 2、监督船厂按照船检机构/验船师小组认可的施工图纸及工艺文件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 与相关专业的验船师进行意见反馈。

IACS质量标准(船舶建造和修理质量标准)

船舶建造和修理质量标准Part A 新船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Part B 船舶修理质量标准 Part A 新船的建造及修理质量标准 1、适用范围 2、总则 3、焊工及工艺认可 3.1 焊工资格 3.2 焊接工艺认可 3.3 无损检测操作人员资格 4、材料 4.1 构件材料 4.2 厚度负公差 4.3 表面质量 5、切割 5.1 气体切割 5.2 等离子切割

5.3 激光切割 6、组装要求 6.1 折边纵骨和折边肘板 6.2 组装型材 6.3 槽型舱壁 6.4 支柱、肘板和扶强材 6.5 表面最高线加热温度 6.6 分段安装 6.7 特殊次分段 6.8 成型 6.9 肋骨间板的安装精度 6.10 板与肋骨的安装精度 7、校准 8、焊接 8.1 对接焊缝坡口形式(手工焊) 8.2 角焊缝坡口形式(手工焊) 8.3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成型(手工焊)

8.4 搭接焊、塞焊和长孔焊 8.5 焊缝间距 8.6 自动焊 9、修理 9.1 安装误差的修理 9.2 对接焊缝坡口加工(手工焊)的修理 9.3 角焊缝坡口加工(手工焊)的修理 9.4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成型(手工焊)的修理 9.5 焊缝间距的修理 9.6 错误的开孔的修理 9.7 镶板修理 9.8 焊缝表面的修理 10、参考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对新造船的船体结构建造质量做出了规定,并且规定了不满足建造质量标准的修理标准。 但此标准一般应用于

--常规的船型, --船级社规范船体部分是符合的, --船体结构是由普通和高强度船用钢材建造的, 此标准的适用性应得到船级社的同意。 此标准一般不适用下列新船 --特殊船型,例如液化气船 --由不锈钢或其他特殊类型、等级钢材建造的船体 1.2 此标准包含了典型的建造方法及其质量标准并阐明了这些建造方法的主要细节。除非在本标准的其他地方进行特别说明,原则上本标准所反映的工艺水平适用于传统船体主要和次要的结构设计。对于船体结构临界和高应力区可以采用更严格的标准,但均应经船级社同意。在评估船体结构和构件危险性时,参考“目录10”中的1、2、3项。 1.3 对于本标准没有包括的结构或装配工艺,应有船级社根据资格认可程序和(或)认可的国家标准经认可。 1.4 本标准对在没有船舶建造标准或船级社认可的国家标准情况下,为船舶建造提供指南。 1.5 在使用本标准时,组装、公差等类似质量特性均为名义值。当明显存在质量偏差时,船厂应采取措施改进工艺。仅仅依靠采取补救措施来减少质量偏差的方法是不能接受的。 2. 新船的总的要求

电气控制系统安装

电气控制系统安装 7.1系统组成与适用范围 7.1.1 UN5-150ZB移动式钢轨闪光焊轨车控制系统由电源柜与控制柜组成。 7.1.2系统布局:为了满足移动式焊接需要,系统设计紧凑。为了提高控制柜在工业现场的抗干扰能力,设计时将焊接动力电源设计在控制柜的左侧,将控制部分设计在控制柜的右侧,中间用金属板隔离。 7.1.3适用范围:本控制系统适合于50Kg/m、60Kg/m、75Kg/m各种材料钢轨闪光焊。 7.1.4 特点:在主电路上采用两组双向晶闸管作为调压稳压电力电子器件,具有体积小,噪音低以及高低压分别调节等优点;采用双CPU 进行控制:主CPU完成对从CPU中有关参数的修改和控制,同时采集焊接过程中的有关参数,并根据适合于钢轨闪光焊的质量的判断准则完成钢轨质量评定,从CPU检测焊接电流、焊接电压、闪光量等参数并根据焊接过程对其进行控制;采用比例换向阀控制焊机送进与后退实现焊接电流的恒值控制,具有响应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的特点;对焊接电流、焊接电压、闪光量、顶锻量、油压等参数,计算机自动数据检测,自动进行焊接接头质量评定,且可根据需要打印报表。 7.2系统主要工作原理及构成 7.2.1 硬件系统工作原理简介 系统硬件结构如图8所示,系统由焊接电流、电压、位移量、

油压等传感系统、打印机、主CPU、从CPU、SCR控制系统、时序控制系统等几部分组成,主CPU提供良好的人机界面,可完成参数修改与传送、有关焊接信息的采集与存储、焊接接头的质量评定与报表的打印等;从CPU对SCR控制系统、时序控制系统进行控制,从CPU 对稳压调压、恒流、顺序控制的控制结构框图如图9所示。

质量控制卡.(DOC)

输变电工程(线路专业)质量控制记录卡项目名称:路径复测耐张段: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人:监理单位检查人: 日期:日期: 检查方式:S:旁站P:巡视控制类型:H:停工待检W:见证无标注为抽查检查结果:□:未检查■:检查不合格:检查合格:不需检查

项目名称:普通基础分坑和开挖 桩号: 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人: 监理单位检查人: 日期: 日期: 检查方式: S :旁站 P :巡视 控制类型:H :停工待检 W :见证 无标注为抽查 检查结果 :□:未检查 ■:检查不合格 :检查合格 :不需检查

项目名称:拉线基础分坑和开挖 桩号: 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人: 监理单位检查人: 日期: 日期: 检查方式: S :旁站 P :巡视 控制类型:H :停工待检 W :见证 无标注为抽查 检查结果 :□:未检查 ■:检查不合格 :检查合格 :不需检查

项目名称:掏挖、岩石基础分坑和开挖 桩号: 工程编号: 日期: 日期: 检查方式: S :旁站 P :巡视 控制类型:H :停工待检 W :见证 无标注为抽查 检查结果 :□:未检查 ■:检查不合格 :检查合格 :不需检查

项目名称: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桩号: 工程编号: 日期: 日期: 检查方式: S :旁站 P :巡视 控制类型:H :停工待检 W :见证 无标注为抽查 检查结果 :□:未检查 ■:检查不合格 :检查合格 :不需检查

项目名称:现浇基础 桩号: 工程编号: 日期: 日期: 检查方式: S :旁站 P :巡视 控制类型:H :停工待检 W :见证 无标注为抽查 检查结果 :□:未检查 ■:检查不合格 :检查合格 :不需检查

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细则

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细则》(B.2版) 1.目的 为提高船舶建造检验质量,规范船舶检验行为,核实造船厂的生产条件、设施、质量控制制度等处于符合且持续有效状态,确认船厂在建造(含重大改建,下同)船舶开工前基本具备建造相应类别船舶的技术条件,依照《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国内航行船舶船体建造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CB/T3000-2007)及本局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管辖范围内的船舶修造厂建造的法定授权范围内、船长20m及以上的民用船舶建造检验的开工前检查评审,对于船长20m以下民用船舶的建造检验的开工前检查评审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主要针对《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CB/T3000-2007)所定义的三级Ⅲ类钢质造船企业(其造船能力见本文件附注)而定,其它类别企业可参照本细则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的相关条件执行。 3.职责 3.1区船检局 区局船检科负责对各船检局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的业务指导。 3.2各船检局 各船检局负责本局职责范围内所有建造船舶的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评审。 (1)船检局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造船厂资质的复核。 (2)船检局、所验船师负责对单船开工条件的检查。 4.工作程序 4.1船厂在船舶开工前应向当地船检部门申请开工前检查评审,分两个步骤进行: (1)对船厂资质的核实,每年进行一次。 (2)对船舶开工条件的检查,每艘船舶开工前进行一次。 4.2对船厂资质的核实 每年2~3月份评审一次,评审小组对照造船厂的自评记录核查并确认本条款,如果相关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评审小组对其重新核实。若造船厂能提供造船工业主管部门对本厂的生产条件评价结论的,船检局不再对除,船检局应出具评审结论。对于评审不合格的造船厂,其整改后应重新申请资质核实。 考虑现阶段我区造船厂的实际情况,对于造船厂目前无法达标的项目,评审小组可根据该项目对于影响造船质量的程度,作出是否暂缓执行的决定,但应确保暂缓执行后其建造质量可使检验机构和验船师满意。 造船厂应于每年1月份向船检局提交如下材料: (1)造船厂资质核实申请表。 (2)造船厂平面布置图。 (3)造船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本厂生产条件评价结论或本厂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CB/T3000-2007)规定相关项目的自评记录(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附录A表格)及相关证据材料。 ,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 ,占地面积应不少于0.5万平方米。

钢质船舶建造质量控制标准

钢质船舶建造质量控制标准 、前言 本着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的原则,我公司严抓造船的质量检验。为落实此项工作,我们做到有规范、标准的依据,有组织的落实,有具体执行的条文。详见如下:二、执行的规范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最新CCS勺规范和海事局的规则进行设计。 作为钢质船舶制造企业,特针对本勘测船的建造执行如下规范、标准: 1. 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 2. 中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2007、2008修改通告。 3. 中国政府主管机关颁布的其它有关规范规则。

钢质船舶制造标准目录 共页第页

、放样及样板 二、船体主要尺度 三、主付龙骨 四、横舱壁

五、肋骨框架 一级二级三级六、船壳外板

技术参数 序 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说明号

八、舱口围板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说明 一级二级三级 1 装口配围舱口宽度误差<±6<± 1 2 <± 16 舱口长度误差<± 12 <± 16 <± 20 舱口围板高度误差,指甲板上表面到围板顶缘<±4<±6<±8舱口围板的不直度(每米平均)<2<3<5 九、舷侧纵桁、甲板纵桁及护舷材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说明 一级二级三级 1 舷侧纵桁和甲板 纵桁按装位置尺寸误差<±2<±4<±6接头的光顺性<±2<±4<±6 2 护舷材护舷材尺寸(与图纸比)<±2<±4<±6按装位置尺寸误差<4<6<8接头的光顺性光顺平直<±4<±6 十、上层建筑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说明 一级二级三级 1 棚顶板局部不平整度(每米长度内)<4 <6 <8 2 门窗 门窗平直美观,无歪斜较好一般 水密门窗不漏微漏有水 卜一、首 序号分项名称检验内容 技术参数 备注 一级二级三级 1 首柱预制 中心线 锻件<±2<±3<±4 板件<±1<±2<±3纵中剖面弯曲后与样板不密合度误差<2<3<4 2 首柱船台装配 纵中剖面与船台中心线误差<±1<±2<±3 高度误差<2<4<6 纵向位置误差<5< 10 < 15 中央到板的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之偏差W±2<±3<±4 甲板与构架的不密合度W2<3<4 甲板与舱口围板的焊缝间隙<2<3<4 甲板与甲板焊缝之间隙<2 <3 <4 甲板与甲板接缝高度差5W6<1<2 甲板与甲板接缝高度差 5 >6 <1<2<3 甲板每平方米内不平度<3<5<8 1.接缝80%以上 2.符合一级(二级),其余的 20%符合二级(三级)者, 评为 一级(二级)。 3.装配结 4.束后进行检验。

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

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

作者: 日期: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 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 【样题】 (总时间:240分钟) 工 作 任 务 书 场次号 ________ 工位号____________

请按要求在"4个小时内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按“标签打印系统控制说明书”,设计电气控制原理图,并按图完成器件选型计算、器件安装、电路连接(含主电路)和相关元件参数设置。 二、按“标签打印系统控制说明书”,编写PLC程序及触摸屏程序,完成后下载至设备PLC及触摸屏,并调试该电气控制系统达到控制要求。 三、参考XXX床电气原理图,排除XXX床电气控制电路板上所设置的故障,使该电路能正常工作,同时完成维修工作票。 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电气安装和电气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安装中,低压电器安装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验收。 三、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已有器件位置和线路,若现场设备安 装调试有疑问,须经设计人员(赛场评委)同意后方可修改。 四、所编PLC程序保存到计算机的D盘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以工位号命名,选手需按指定路径将程序存盘。

标签打印系统控制说明书 一、标签打印系统运行说明 标签打印系统是用于工业、商业、超市、零售业、物流、仓储、图书馆等需要的条形码、二维码等标签制作,具有采用准确控制、高速运行、一体制作等要求的系统。 标签打印系统由以下电气控制回路组成:打码电机M1控制回路 【M1为双速电机,需要考虑过载、联锁保护】。上色电机M2控制回路【M2为三相异步电机(不带速度继电器),只进行单向正转运行】。传送带电机M3控制回路【M3为三相异步电动机(带速度继电器),由变频器进行多段速控制,变频器参数设置为第一段速为15Hz,第二段速为30Hz,第三段速为40Hz、第四段速为50Hz,加速时间0.2秒,减速时间0.3秒】。热封滚轮电机M4控制回路【M4 为三相异步电机(不带速度继电器),只进行单向正转运行】。上色喷涂进给电机M5控制回路【M5为伺服电机;伺服电机参数设置如下:伺服电机旋转一周需要1000个脉冲,正转/反转的转速可为1圈/秒?3圈/秒;正转对应上色喷涂电机向下进给】。以电动机旋转“顺时针旋转为正向,逆时针旋转为反向”为准。 二、标签打印系统安装方案要求 1、本系统使用三台PLC,网络指定Q0CPU/S7-300/S7-1500 为主站,2 台FX3U/S7-200Smart/S7-1200 为从站,分别以CC_Link 或工业以太网的形式组网。 2、MCGS触摸屏应连接到系统中主站PLC上(三菱系统中触摸屏连接到QPLC的RS232端口;西门子系统中触摸屏连接到S7-300/S7-1500 的以太网端口,不允许连接到交换机)。

质量检验标准

荣成市中绣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标准 1.原料采购 a)必须依据工艺要求,检验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厂家。 b)原料必须从经过供应部评审的合乎要求的厂家进行采购。 c)采购材料前必须让供应厂商明确我公司的检验标准。 d)对有特殊要求的原料要求,必须落实供应厂家是否能满足要求,方可进行采购。 e)采购要求必须明确采购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质量要求、采购单号、包装标 识等。 2.原料检验标准 a)色差检验: ①从每卷(包)原料中取一块小样贴于色差检验卡上,并做好标记。 ②取确认样一小块贴于检验卡上进行肉眼比较,应无明显的色差。 ③将色差检验卡放于专门制作的灯箱内进行比较确认色差差别程度。 ④将比较完成的色差检验卡,交于部门主管进行核准。 ⑤填写色差检验记录(材料检验单),做出结论。色差明显的应禁止入库。 ⑥将检验结果存档。 ⑦将辅料与已经确认的原料进行色差比较(肉眼、灯箱),应无明显色差,否则 禁止入库。 b)尺寸、数量、疵点检验: ①将原料放置验布机平台上,用量尺测量原料幅宽尺寸应不小于采购要求尺寸。 ②启动验布机,检验布匹表面有无疵点,料缺,并做好标记,根据工艺安排在使 用中剔除。 ③检验布匹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色班、色差等。 ④检验布匹表面是否均匀、平滑。 ⑤检验布匹数量是否符合标识数量。 ⑥对布匹表面出现大的缺陷,及时汇报车间质检人员。 ⑦做好检验记录。 ⑧根据产品工艺要求和布匹表面的缺陷程度,填写检验单。 c)缩水程度检验: ①从来料布匹裁2m长,布匹进行缩水实验,填写实验记录。 3.下料工艺检验标准 a),填写检 验记录。 b)检查排料安排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布匹表面的疵点是否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3

第二节 轴系安装检验 一,尾轴管前后轴承安装检验 (一)巴氏合金轴承安装检验 1.检验内容 (1)安装前的检验. (2)轴承压装检验. 2.检验方法与要求 (1)安装前的检验 ①清洁检验.尾轴管内残留的铁屑,毛刺,型砂,焊接飞溅,焊渣以及油污等多余物和 垃圾已清除,并用清洁的布擦干净. ②润滑油管已装好,并经密性试验.若有测温用的热电偶装置,则应装好,校准. ③对尾轴管前后轴承外圆直径及尾轴管内孔进行复测. 复测时, 环境温度与轴承及尾轴 管的温度应相同,若温度不同,将会导致实际过盈配合量不真实,从而影响压入力的数据. (2)轴承压装检验 大型船舶的螺旋桨轴轴承内孔大都采用巴氏合金材料, 轴承与尾轴管为过盈配合, 轴承 安装普遍采用液压拉伸器将轴承压入尾轴管孔内,其压入方法见图 6-9 所示.
图 6-9 用液压拉伸器压入轴承 1-尾轴管;2-半圆垫木;3-长丝杆;4-液压缸;5-尾轴承;6-油泵. 轴承压入时须认真检查轴承上的"TOP"标记,使"TOP"标记的部位向上,千万不能 搞错. 用液压拉伸器压入轴承前,应测量环境温度,尾轴管及轴承温度,从开始压入起,每压 入 50mm 应记录一次液压压力及压入距离.在正常情况下,随着压入面积的增加,其压入 时的油压力也会随之上升,直至全部压入到位,其最终压入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压入力可以 根据液压拉伸器的活塞面积与油压力计算得出. 当图样没有规定压入力要求时, 其压入力要 求可参照表 6-22 规定的数值. 表 6-22 尾轴管轴承安装压入力 压入力 压 入 力(kN) 轴承外圆 D 名称 前 轴 承 后 轴 承 68.65~294.2 147.1~588.4 300

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实施方案

电气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一、承包方职责 我方负责高低压开关柜、主变、站变等一次设备的现场卸货、转运、保管、检查、验收、安装、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直至移交业主前的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全部二次各系统盘柜及设备的卸货、转运、保管、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并参加设备的检查和验收,直至移交业主前的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动力电缆、控制及信号电缆、通信电缆、光缆、电线的采购、敷设和安装;电缆桥架、支架及电气管道用固定件的采购、制作、安装,所有电气设备、电气管道及其他埋设件采购、制作、安装;照明、动力配电箱、管线及灯具的采购、转运、保管、检查、验收、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及工程竣工验收;防雷接地系统材料及全部固定件的采购、安装,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等。 二、设备的装卸、保管及验收 (1)设备的装卸 对要求高、易损物品的搬运,事先编制搬运作业指导书,由技术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他们掌握正确的搬运方法。 按已确定的搬运方法谨慎搬运,以免损伤物资、设备或发生安全事故,产品标识在搬运过程中予以保护,防止丢失或擦掉。开关柜由室外及进入室内用吊车转运,室内短距离用液压托盘搬运车搬运到位。从而保证搬运时开关柜不会有强烈的碰击、振动,并保证设备倾斜角度不会过大,而且不会破坏地坪面。 物资材料的入库验收、保管和发放有专人负责,库存物资有标识,不同状态产品分开存放,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帐、卡、物相符。 对贮存产品进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如定期检验、对在库产品实行先入先出原则,定期倒库等。库房达到通风、防潮、清洁、采光状况好等条件,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产品出库时输出库验证、只有经验证合格的物资才能放行使用。对已损坏的物品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处理,防止误用。 (2)电气设备的保管 检查后根据各设备要求妥善防护,达到防潮、防尘、防盗、防碰撞等要求,确保设备自身质量及性能。大型电气设备开箱验收后直接进入安装位置的建筑物内;小型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

” ,反 。 ” ” 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 填写说明:1、检验或验证合格的项目在“ □中标记“√” 之标记“×” 2、不适用项目在“ □中标记“—,或编辑时删除。 3、必要的,但本格式未包含的项目和内容,现场验船师应增加。 4、本表应作为检验资料归档。 5、本表责任人是现场验船师。 6、本格式供现场验船师和建造厂参考 一、船体 序号 项 目 检 验 内 容 1 钢板及型钢 □审核材料等级、规格、炉批号及质量证明文件 □核对钢印或检验标志 □外观检查 □板材抽样理后化试验 2 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证明文件 3 船体放样 □放样后线型检验 □样板、样箱检验 摆墩、胎架检验 □墩点布置及墩基强度 □船台的长度、宽度,精度 □胎架的形位尺寸检查 预制构件 □构件装配/焊接工艺 □焊接质量 □制成后测量 4 船体各舱、散件装配及焊接 板材质保书 □各舱及舱内构件的装配完整性,结构尺寸 □焊接质量 主机座装配、焊接 □审核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焊接工艺 □形位尺寸、焊接质量 5 整体装配 □对接缝间隙、边缘高低偏差,纵横结构的连续性 □局部加强结构 □结构完整性,板材规格 6 焊接质量检查 □焊前检验 □焊缝近观检验 □无损探伤 7 船体密性试验 □密性试验大纲审查 □密性试验 8 船体完整性及主尺度 □主尺度测量 □舵、螺旋桨、锚设备安装完整性 9 水尺、载重线标志检验 水尺及载重线勘划的正确性 10 下水前检验及下水后复查 水下开口关闭设施检验 □舵杆、螺旋桨固定的可靠性 □下水后的复查 二、舵设备 序号 项 目 检 验 内 容

1舵杆、舵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舵叶与舵杆的安装精度及焊接(连接) □舵叶密性试验 2舵设备的安装□舵杆中心线与轴系中心线的偏离情况 □安装的完整性、正确性、可靠性, □舵叶零位标志,机械限位装置 □舵叶转动灵活性,转动最大舵角 3操舵系统及其安装□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部检查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检查 三、锚设备和系泊设备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锚机、绞盘、锚链、锚及附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检查 2锚泊、系泊设备的安装锚机、绞盘安装的的完整、正确、可靠性□制链器、系缆桩安装的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四、救生设备、航行/信号设备、桅杆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救生衣、救生圈□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规格、数量检查及搁放位置 2救生艇□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外观、标志、乘员和主尺度检查 □属具检查 3吊艇架□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效用试验 4桅杆□桅杆结构 □桅杆定位 5航行/信号设备检验□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效用试验 五、防火结构、消防设备/用品、风油摇控切断装置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防火分隔□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防火分隔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2固定灭火系统□管系装船前后的压力试验 □安装的完整、正确、可靠性 3消防用品□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 4风油摇控切断装置□摇切装置安装检查,可靠性 六、通风、透气、舱底水、压载水系统、船内/外标志、栏杆等安全设施 序号项目检验内容 1通风、透气系统□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核对实物 □安装完整、正确、可靠性检查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第七章 柴油主机和辅机的安装检验

第七章柴油主机和辅机的安装检验 第一节柴油主机安装检验 船用小型柴油机,通常采用整机吊装工艺进行安装,大型船舶的柴油机,在起重能力及码头设施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整机吊装。目前大多数船厂由于受起得能力、运输和码头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对大型柴油主机大多采取组装吊运办法。即主机在制造厂经验船师、船东代表验收后,将主机拆成若干大部件,经油封保养后装箱发往造船厂,船厂再按工艺阶段将部件吊到船上进行组装。本节主要介绍组装检验,按安装顺序进行阐述。 一、主机基座加工检验 船舶柴油主机的基座要承受柴油主机的全部重量。除此之外,它还要承受柴油主机运转时运动部件所产生的不平衡的惯性力和反作用力矩所引起的力,以及船舶运行中(如摇摆时)所产生的柴油主机倾倒的力。因此,基座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和强度。 中小型柴油机的基座通常是钢板焊接结构件,并焊接在船体双层底上;大型柴油机基座,通常依靠双层底结构作为基座。 (一)检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1.基座使用的材料应有船检证书; 2.基座的安装、焊接质量已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检验内容和方法 1.接触检验 (1)将小平板放到基座的面板上,用0.05mm的塞尺进行检验,一般不应插入,但局部允许插入,其深度不大于10mm。用0.10mm塞尺检验,不应插入。 (2)在平板上涂上一层薄薄的色油,然后放到面板上来回拖动,平板拿掉后检验面板上的色油点,要求在每25×25(mm2)面积内不少于3点,接合面大于75%。 2.基座面板倾斜度检验 将直尺横放在基座上,用塞尺检查直尺与面板之间倾斜度。倾斜度通常应小于1:100,且要求向外倾斜,便于今后配制垫片。 3.螺栓孔质量检验 (1)用内径千分尺或气缸表检验螺栓孔直径,要求圆柱度和圆度符合图样要求。 (2)螺栓孔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要求。 二、主机机座安装检验 主机机座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在机座上面安装机架、连杆、活塞、气缸盖等部件,能承受这些部件的重量。 2.机座上装有主轴承,用以安装曲轴。机座与机架作为曲轴旋转的空间。 3.机座可作油池用,收集和盛储滑油。 4.机座能承受各运动部件所产生的惯性力。 为了满足上述用途,要求机座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如果机座变形,将导致上述运动件发生故障或加速磨损。 (一)检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机座须有验船部门的合格证书和钢印。 (二)检验内容和方法 1.机座平面平面度检验 对机座平面平面度的检验方法有许多种,通常,工厂采用何种方法施工,检验时就采用与这种施工方法相应的检验方法。现将几种常用的方法介绍如下: (1)拉钢丝检验法 如图7-1所示,在机座平面的一定高度处,拉四根钢丝L1、L2、L3、L4。钢丝直径一般为Φ0.3mm至Φ1.00mm,拉力为钢丝拉断力的70~80%(如MAN-B&W50-95MC/MCE机采用Φ0.5mm钢丝,拉紧力为40kg的负重)。 检验机座平面平面度时,测量L1、L2、L3、L4两根钢丝至机座平面之距离,以确定机座平面的平面度。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2016

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 ⑴生产技术准备; ⑵下料加工; ⑶分段制造; ⑷船台合拢; ⑸拉线镗孔; ⑹下水作业; ⑺发电机动车; ⑻主机动车; ⑼倾斜试验 ⑽航行试验; ⑾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 3.1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 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 c)建造说明书; d)建造方案(建造法)。 e)合同与技术交底 3.2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 a)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b) 建造方针; c)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d)质量保证大纲; e)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f) 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 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 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 3.3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 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 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 d)建造方针; 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f)质量保证大纲; 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 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 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 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 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 3.4合同与技术交底 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2.4.2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 a)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 b)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 c)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 d)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 3.5开工条件的确认 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3.5.1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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