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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规划

台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创建规划

(2018~2025)

二〇一九年三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3)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 (3)

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机遇 (5)

第二章规划总则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1)

三、规划范围 (12)

四、规划时限 (12)

五、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12)

第三章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23)

一、优化国土开发战略格局 (23)

二、严格保护城市生态空间 (24)

第四章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绿色低碳台山 (28)

一、强化资源能源管控 (28)

二、完善环境准入退出机制 (30)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0)

四、培育发展现代产业 (31)

第五章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44)

一、全面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 (44)

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46)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50)

四、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53)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55)

第六章大力倡导生态生活 (58)

一、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58)

二、加快绿色建筑的推广与示范 (59)

三、加强绿色交通网络建设 (60)

四、拓宽绿色生活渠道 (62)

第七章加快完善生态制度 (63)

一、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63)

二、建立生态有价评估制度 (63)

三、创新发展生态文明管理制度 (65)

四、完善生态绩效考核制度 (66)

五、完善经济激励政策 (67)

第八章培育弘扬生态文化 (68)

一、着力实施绿色细胞工程 (68)

二、构建多层次的宣教体系 (68)

第九章重点工程 (72)

第十章保障措施 (73)

一、组织领导 (73)

二、制度保障 (73)

三、资金投入 (74)

四、科技保障 (74)

附件1 重点工程 (75)

请各单位核实或补充重点工程的项目名称、内容、责任单位、年限与投资。 (75)

1.生态空间优化工程 (75)

2.生态经济建设工程 (77)

3.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79)

4.生态生活提升工程 (81)

5.生态制度创新工程 (83)

6.生态文化培育工程 (84)

附件2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表 (85)

附件3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相关单位、镇(街)反馈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表 (89)

前言

党的“十八大”首次以专章形式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社会主义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均明确提出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广东将探索打造珠三角城市群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以及江门市的整体部署,加快台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步伐,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

(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6]4号)要求,及时组织编制《台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规划(2018-2025)》,为台山市构建安全的生态格局、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生活、完善的生态制度、繁荣的生态文化提供技术支撑与指导,从而为台山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

(一)资源环境禀赋得天独厚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2017年台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7.2%。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均达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台山市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区域地表水水质总体尚好,区内无黑臭水体与劣V类水体。

台山市森林覆盖率达48.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9.69平方米。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2016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1)达到83.2%,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严格落实三大战役年度考核任务,近两年来按时限完成《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年度考核任务;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明确的整改任务,完成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项督查行动有关整改任务;区域环境质量逐渐好转;区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违法案件。

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实施潭江流域工业污染和禽畜养殖整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黄标车”限行管理,划定市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燃煤工业小锅炉淘汰和改造任务,实施国华台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4%,达到2017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3%的目标。

全年审批环保建设项目81项,“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投资7.77亿元。2017年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投资7.75亿元。建立烟尘控制区1个,烟尘控制面积21.3平方公里。工业废水处理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烟尘去除率93.8%;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77.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完成全市60台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整治任务,淘汰黄标车1162辆。

宜居城乡建设步伐加快。成功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完成市区62个社区小公园、台城河一河两岸、石花山林相改造等一批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南、北新区开发深入推进,主干路网进一步完善,新宁体育馆落成启用,金星湖公园、珠影星光城、石花北公园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力推进,中环广场、英皇广场等一批大型城市综合体加紧建设。以交通一体化、产城互动等方面为切入点,推动台开同城,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名镇名村完成三期建设,完成村庄“五改”整治222条,宜居村庄建设242条。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有污水处理厂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2.7%。下豆坑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建成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站21座,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和72%。

(三)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党群共识

台山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对环保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工作任务,科学谋划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充分发挥综合决策作用,

各级、各部门落实本职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努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人大、政协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共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在全社会各领域逐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形成。

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机遇

(一)国家层面生态文明建设部署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指引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意志,战略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阐明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理念、原则、目标、实施保障等重要内容,为我国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十九大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对解决国家现在面临的矛盾问题,包括环境破坏、生态受损、经济发展的资源代价过高等问题,促进社会的繁荣发展和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方案的顶层设计落地,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体系成熟完备,工作方向进一步明确,为台山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念指引和制度保障。

(二)绿色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主基调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突出了绿色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随着各级政府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日益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将逐步向绿色化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有序开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国家绿色化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台山发挥生态本底优势,立足可持续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更节约和更高效利用资源,加快建设美丽台山,实施绿色惠民。

(三)区域共建注入生态文明建设新动力

2016年9月,环保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合作协议》,提出推动珠三角地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群,并率先成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珠中江经济圈发展以及珠西江经济带建设等区域、流域合作战略以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建设珠三角生态城市群、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战略目标,要求统筹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兼顾上下游地区发展需求,在生态环境联保联防联控、资源有偿利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台山市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力。

(四)产业协同发展形成新优势

电能源基地建设突飞猛进。国华台电6和7号机组、市内各风电场投产发电,台山核电一期建设接近尾声,累计完成投资近700亿元,全市发电装机容量达531.82万千瓦。

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台山市工业形成了以机械、铝材、电子电器、纺织、医药、建材、食品、五金、化工、制衣等行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出台《台山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年)》和五大行动方案,“珠西行动”全面推进;引进鸿特精密、海亮铜业等规模以上制造业项目;初步形成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

旅游服务业亮点纷呈。打造全域旅游,建立台开恩旅游联盟,连续7年入选“广东省县域旅游竞争力十强县”;那琴半岛地质海洋公园、颐和温泉城、川岛“潮人径”等一批新景点投入运营,启动全省首个国家农业公园规划建设。

现代农渔业稳步提升。2017年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8.30亿元,比上年增长4.4%。农业产业化组织达300多家;先后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中国优质丝苗米之乡”;“台山鳗鱼”、“台山大米”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启动了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农业初步建立了优质水稻、海水养殖、淡水养殖、花生、甘蔗、蔬菜、禽畜、水果、花卉、林木等十大生产基地。

(五)重大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在台山市域北部,自2012年起,整合资源打造建成138平方公里的台山工业新城。近期可使用土地总面积约5100亩,并有发展备

用地约5000亩,中远期还有发展用地面积约12300亩,重点发展重卡和商用车产业、五金机械制造、清洁能源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等产业,着力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高地”。此外,2017年,在工业新城现有平台基础上,台山市大力拓展450平方公里的“7+1”产城融合现代新城,推动台城、水步、大江、三合、四九、冲篓、白沙与工业新城资源统筹、串连互通、民生共享,形成“一城多园”的发展新格局,打造产城融合的“万亩园区”。经过近几年努力,台山工业新城已形成集群发展态势,成为台山经济发展的“主战场”。2017年,台山工业新城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实施珠西战略部署,积极承接广佛莞深产业转移,大力开展招商工作,全年工业新城共引进工业项目21个,总投资额超52.2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6个,项目数量和质量较往年同期大幅提高。

在台山市域南部,广海湾工业园区及11个镇(场)被纳入省级新区——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范围。广海湾工业园是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内难得的处女地。广海湾工业园区位于台山市东南部,珠江口西侧,东面紧靠珠海经济特区,南濒南海,毗邻港澳,规划总面积52.86平方公里,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连片国有土地超3万亩)、优良深水港优势(规划5-15万吨级泊位45个)、充裕的电能源优势(区内核电、火电、风电总装机容量超2000万千瓦),以及海域使用直通车政策等优势,是国家重大平台、省级新区——大广海湾经济区的核心区和起步区,也是《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中产业定位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和基地。园

区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循环经济、精细化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和临港能源及物流等产业,力争打造成为珠三角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广东科技兴海产业发展示范区、辐射粤西、服务大西南的区域物流基地、大广海湾经济区生产服务中心,是江门和台山市发展海洋经济的核心引擎。当前,广海湾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势头良好。目前,园区内建有设计最大靠泊能力为5万吨级的台山电厂专用煤炭码头,鱼塘港已基本建成2个5000吨级泊位的码头,为广海湾港区的起步工程项目提供了较好的资源优势及基础条件。台山核电站、国华台山电厂、安托山科技产业园项目、华电台山LNG项目、台山云资源中心、台山核电基地生产承包商营地等众多大项目纷纷落地广海湾工业园区。

三、面临的挑战

(一)加快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重压力增大

一方面,台山市经济内生动力不强,台山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目前经济总量不大,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化率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均低于江门市、广东省平均水平,面临不进则退的严峻局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缺乏后续国家级重大项目支撑;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缺口逐年扩大,可持续性发展受到制约。

另一方面,台山虽面积较大、土地较多、海岸线较长,但在省主体功能区定位中被划入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随着国家对耕地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工业新的增长点稀缺、节能减排硬约束加强、制造业周期性衰退的复杂情况下,台山将面临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

(二)发展方式转变任重道远,高端生态经济体系亟待建立

台山市相对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扭转,仍存在较大比例的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工业企业,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面临较大的环境压力。台山大部分产业还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环节,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均较低,产业粗放型发展现状仍未根本改变,单位GDP的水耗、能耗指标、用地指标等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任重道远,高端生态经济体系亟待建立。镇级经济偏弱,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差距较大。

(三)体制机制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仍不匹配

国家对生态文明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台山市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尚未形成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统筹协调环境保护的难度较大,相关协调配合与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互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船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才刚刚起步。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尚不完善,难以有效地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第二章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内容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强化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发展方针,充分发挥台山资源、区位和文化优势,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把台山市建成珠西地区具有沿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善于打生态牌、走生态路,探索出能充分发挥台山市本地自然生态优势的发展模式。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

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家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远景与近期、整体与局部、城镇与乡村等关系,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整体提升。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生态文明建设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坚持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着力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规划范围

规划空间范围为台山市辖区,总面积3286.3平方公里。包括下辖1个街道、16个镇、36个居委、277个村委。

四、规划时限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2017年没有数据的,则以2016年为基准),规划期为8年,分两期开展:

近期(全面推进阶段):2018-2020年;

远期(巩固和优化提升阶段):2021-2025年。

五、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大气、水合土壤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美。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国土空间保护,形成科学合理的国土开发和区域发展格局。坚持绿色拉动,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生态文明理念的贯宣,生态文明文化体系全面完善,生态文化意识明显提高。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生态文件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完善。把台山市建成珠西地区具有沿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二)阶段目标

近期(2018年~2020年)——达标阶段:针对制约台山市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影响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完成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保障等生态城市的核心体系构建;着力解决台山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生态转型和布局优化的问题,针对尚未达标的指标进行集中攻坚。严控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红线,确保受保护国土空间安全,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并达到考核要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效推进,单位GDP能耗水耗持续下降,建立完善生态经济的保障机制和生态文化体系,生态文明意识大幅提高,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到2020年,争取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

远期(2021年~2025年)——巩固提升阶段: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要求并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到2025年,生态产业体系、环境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体系更趋完善,全面建成生态环

境优良、生态安全稳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观念牢固、生态制度健全、生态人居和谐的生态台山、美丽台山。

(三)指标体系

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根据台山市经济社会、环境特征构建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共设定规划指标40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参考性指标20项,特色指标2项。

经统计,18个约束性指标中,目前13项已达标,5项未达标(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20个参考性指标中,8项已达标,5项未统计,7项未达标。

表1 台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规划指标体系表要求相关单位对应2016年统计值补充或核实2017年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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