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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沙河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

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

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

1.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

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

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

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

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

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号)和中共X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X农委[X]6号)、中共X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X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全镇24个村(居)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居)于

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我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居)应设立相应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又要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制定具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镇、村(居)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分类登记造册。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但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不纳入清理核实范围。清核资产可以不作评估,按实际盘点数量,可以按账面原价确定价格。清产核资结果,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 (三)核对成员,界定身份。严格遵循《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X农业〔X〕21号)规定的“宣传发动、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 上的讲话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1) (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孙书记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面,就如何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和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保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健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于农民增加收入意义重大。从权利看,绝大多数私有制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土地权利,而中国农民则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家庭拥有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一个是集体

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X政〔X〕27号)和《X省国土资源厅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X国土资综〔X〕356号),切实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理解,深入宣传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三旧”改造的重要意义,尽快组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等具体业务部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推进“三旧”改造的良好氛围。 (二)“三旧”改造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为核心,以改善环境提升功能为根本,以节约集约用地为目标,以城乡规划统筹为手段,坚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不断完善城乡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明确分类、确定范围 (一)本实施方案所指“三旧”改造用地,具体指以下情形之一的土地:

1.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亟须完善,或实施城乡规划需要进行改造的建设用地; 2.城乡规划确定要改造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校舍等低效利用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抗震性能差、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地; 3.因城乡规划需改变用途的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工厂、旧仓储、旧站场等建设用地; 4.未列入政府“优二进三”的工业用地; 5.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6.土地利用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用地; 7.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改造的“三旧”用地。 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列入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和城市市区“优二进三”的工业用地,按原有政策规定实施,不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二)具体认定办法 1.属前款第1、第2、第3类改造用地的,由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认定并出具书面材料,作为实施方案的要件材料; 2.属前款第4、第5类改造用地的,由发展改革和经贸部门共同负责认定并出具书面材料,作为实施方案的要件材料; 3、属前款第6类改造用地的,由城乡规划、环保、安监部门共同负责认定并出具书面材料,作为实施方案的要件材料;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实施基础不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度不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集体产权底子不清影响清产核资工作。第一,原始档案不全。因时代久远,发现普遍存在原始档案缺失严重,登记与当时实际无法进行核实。第二,知情人变化较大。知情人病逝或外出的较多,对当时的实际情况无法全面掌握,导致集体资产被个人占用,有的资产多次承包流转,对资产的归属性出现了很大的争议,有的资产由于时间久远、原承包人过世等多种原因已经成为无主资产,如何登记争议较大。第三,遗漏情况较严重。一些没有登记造册的,如库潭、老旧房屋、机器设备(老茶厂等)、集体所有的地块和林地等隐性资产核查厘清不到位。 二是经费不足制约工作开展。第一,开展清产核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主要是摸底、核实、确认等过程复杂,这些工作不仅繁杂而且需要准确,工作量大,容易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导致清产核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为产权改革工作留下隐患。第二,档案平台建设及后续改革措施需要较大的建设资金支持。 三是股权内部流转可能出现不畅。第一,出现有偿退出转让吸引力不强问题。若股权内部流转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吸引力不够,极有可能出现有平台无流转现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目的难以实现。第二,内部流转资金压力较大。许多已流转的资源、资产由经营者管理多年,投入资金相对较大,如出现意外情况需收回,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无力赎回,其他成员也无意出资购买,造成资产、资源浪费。第三,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产权不敢兴趣,绝大多数的村无经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源自农村 服务三农

目 录 行业背景中农信达产品服务我们的优势

国家政策2016年12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引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作为推进农村供给侧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央、国务院 2017年12月,农业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发言,今年起至2019年底,将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同时继续扩大改革试点,2018年将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2017年9月,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全国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中央、国务院 农业部中央、国务院

政策落实

改革定义与目标 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定义 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目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 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 收入的重大举措,主要就是着力 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股份 合作制改革和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建立农 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盘活 资产 增加 收入 构建 体系 确权 到户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属完整、 流转顺畅、保护严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身份, 明细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 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 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结合××工作实际,就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通过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晰确定集体产权关系,落实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工作原则

(一)把握改革方向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权不动摇,坚持××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执行法律和政策不动摇,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止改弱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尊重农民意愿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公正、公平、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改革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维护群众利益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责,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正当利益,尤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四)有序推进改革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通过××会,确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实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五)坚持××的领导 坚持××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

稷下街道 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模式)

稷下街道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改善我村村民的居住环境,根据临淄区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及有关部门反复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方案。并经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大会通过。 二、为确保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负责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具体事宜,下设拆迁安置办公室。 旧村改造安置领导小组成员: 拆迁安置工作总指挥: 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第二章拆迁计划 一、拆迁人:稷下街道村 二、拆迁范围: 1、 2、 3、除责任田外,所有承包集体的场地和房屋。拆迁范围内房屋和附属设施全部拆除,拆迁范围外的村集体土地一律收回,另行安排。 三、拆迁期限: 第三章房屋拆迁、勘估规定

一、实施拆迁范围内对承包集体土地及宅基地以外建设的房屋及附属物,村委给予适当补偿后拆除。经两委研究对拒不拆除者,村委及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由承包者支付一切费用。 二、房屋评估作价结果进行张榜公布,限期日内进行核对,超过期限没有提出异议者视为评估结果正确。对不明事宜,由评估所进行解释。 三、所有拆迁安置范围内的户,在双方对评估结果认可的情况下,签定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协议,在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签定协议的大方宅基地奖励元人民币,在规定日期内拆除的宅基地,奖励元人民币,超出月日不签定协议的不再奖励。 四、在规定搬迁时间内即自月日至月日,每提前一天搬迁完毕奖励元。 五、临时搬迁安置规定:(指第四章、第一、二、三条款所规定拆迁户)。 1、本次拆迁安置2次搬迁补助元/户。 2、临时安置费:按宅基地大方每户每月补助元,小方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每人补助元(至分配楼房为止)。 六、本次拆迁宅基地上附属物的残值归个人所有,在个人实施拆除宅基地上附属物的残值过程中的安全等事宜,全部由个人自负(拆迁者)。 七,对双方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或逾期不拆迁的,依法定程序结合村民自治法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费由被拆迁人承担。 八、拆除产权不明有纠纷的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村两委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上级部门备案,对被拆迁心情作勘察记录,并向公主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农村集体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成立公司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农村集体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成立公司 篇一: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草案)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群众增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xx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xx3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25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改制现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股份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建立股份合作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

基础,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和明晰村级集体“三资”产权主体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两个分离,即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行政职能与发展经济职能分离(村企分离),户籍身份与村集体经济资产权益分离。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思路,盘活村级“三资”,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增加农民集体“三资”经营性收入。-1- (二)目标要求。探索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217535084.html,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作者:李收房 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09期 摘要:东海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保障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核实集体家底,界定成员身份,产权股份量化,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好改革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抓好宣传培训和组织保障,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东海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释放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能 1.资源整合要效益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荒置土地,并且通过流转,让土地向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聚集,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土地的规模效益。通过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就从农业发展内部提供给了资金支持,弥补了农村资本投入不足的瓶颈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将流入农村,这样就从外部加大了对农业资本的投入。通过内部的造血和外部的输血,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发展新动能和历史新机遇。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生产“三要素理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劳动、资本要素的集中、活化与提升。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对农村土地资源较多,农民改革意识较强的村庄,注重产业扶持和政策引导。汤庄村流转土地613亩,流转率达30%以上,郇圩村流转土地959亩,流转率达40%以上,西蔡村流转土地932.28亩,流转率达100%,并且都成立了土地经济合作社,破解农村土地小农经营,闲置分散,生产率低的发展难题,真正实现土地的规模效益,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资源盘活要收益 产权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而流动性是产权最为重要的特征。牛山街道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明晰所有权、稳固承包权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让资源盘活,劳动力自由流动,释放产权的激励功能、协调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牛山街道产权制度试点改革,17个村 共清查资源性资产79480.76亩,经营性资产33147.8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1445.14万元。通

整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整村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之一,良好的村容村貌不仅体现着一个村庄及其村民的精神风貌,而且有利于提升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近期,新农办通过实地调查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全县 村容村貌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335个行政村,其中超过2000人的村48个、超过3000人的村14个、超过 5000人的村2个。通过整理汇总调查问卷,得出下列数据: 从村庄建设规划方面看,有246个村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占全县村庄总数的73.4%;已建 或在建农民公寓楼的村50个,占总数的14.9%。 从村庄基础设施方面看,村内主干道实现硬化的村325个,占总数的97%;主干道两侧安 装路灯并定时照明的村192个,占总数的53.4%;建有排污排水管道的村100个,占总数的 29.9%。

从村民卫生习惯方面看,村民自觉并习惯将垃圾定点投放的村192个,占总数的57.3%,其 中建有固定垃圾投放点的村148个,占总数的44.2%;建立保洁队伍及配备清运车辆的村106 个,占总数的31.6%;垃圾实现集中处理的村79个,占总数的23.6%;制定环境卫生考核 办法的村138个,占总数的41.2%。 从村庄绿化美化方面看,建有公共休闲绿地的村59个,占总数的17.6%;干道两侧实现统 一绿化的村121个,占总数的36.1%;干道两侧墙面统一粉刷的村100个,占总数的29.9%; 干道两侧无“三堆”现象的村163个,占总数的48.7%。 二、基本经验 在改善村容村貌方面,一些有条件的村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 (一)结合旧村改造,建设村民公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群众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新 的要求。近年来,不少镇村结合改善村容村貌,科学合理地编制建设规划,实施旧村改造工 程。马桥镇从2002年开始停止农村宅基地审批,启动“合村并点”工程,规划农民生活区, 建设农民公寓楼,逐步实现人口向镇驻地集中,居住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典型发言汇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典型发言汇报
健全领导体制 创新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强 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依法规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 效。 7 月 18 日, 全县 563 个自然村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工 作,初步清理核实集体资产 14.39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2.75 亿元,集体土地 总面积 116.2 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 85.85 万亩。我县各镇街正在加速录入和 审核清产核资系统数据, 有 98 个村已完成县级审核任务。 ******等 10 个镇 (街) 的改革村(居)已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结果公示阶段,******等已转入资产股权量 化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成立阶段。 一、坚持三个到位,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机制 我们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 力,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推进扎实、保障有力。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将农村产权 制度改革纳入全县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重点管理,重点调度。成立了由县 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 别为副组长,25 个县直部门单位和 16 个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单位继续抽调了 27 名工作 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督导考

核工作,各镇街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党政群 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工作推进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 调研指导,现场推进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目标、勤调度、压责 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县关于稳步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 《**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 《**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改革的任 务目标、时间节点,确保了干有依据、改有方向、推有标准、完有时限。编制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程序、配档表、流程图、清产核资登记表和人口 调查摸底表等业务指导材料,确保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个环节环环 相扣、经得住历史检验。三是协调保障到位。县政府列支了 120 万元专项工作经 费,用于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支出;各镇街按照 要求列支 50 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全力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 了改革的顺利进行。b5E2RGbCAP 二、聚焦三个关键环节,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把清产核资作为基础前提。在前期“三资”清产核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我县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 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全县有 13 个镇街聘请了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资产 评估事务所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把成员身份确 认作为核心内容。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基础上,我县 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在民主 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标准。对有争议的内容,采取一村一策、民主协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干什么呢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干什么呢? 通过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说白了就是把农村集体的帐整明白弄清楚,在这基础上利用好村集体的钱来赚更多的钱,让我们老百姓分的钱更多,得到的实惠更多。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对象是什么? 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改居社区)。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2)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3)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4)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5)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5、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环节是什么? 制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成立合作社 说白了就是首先弄清咱村集体的资产是多少,再确定谁是咱集体的成员,然后进行分配量化,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股,再成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一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6、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 是指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7、农村集体资产分为哪些类型? 包括资金、资产、资源,又可划分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8、资源性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9、经营性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用于集体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

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 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 10、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11、清产核资登记时点是什么时间? 农业部将全国清产核资工作登记时点定为2017年12月31日。我区已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乡(街)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在2018年3月底必须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12、清产核资操作程序? (1)清查。村工作组对资金、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帐内外清查,要以各村财务帐簿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以物对帐,以帐查物;对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采取现有成果(确权登记)与实地勘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在清查过程中,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 记表》,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 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对已清查登记的资金资产资源由村工作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资源要进行张榜公 示,(不少于7天),对清产核资结果有异议的,要认真核查, 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不得确认。 (5)确认。公示期满,最终无异议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实行台帐管理。 (6)上报。经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由村工作组人员签字,经街、乡审核后报区农委备案。 4、宣传动员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宣传资料有哪些? 5、清产核资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其中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又是如何清查的?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联丰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联丰旧村改造 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宁波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2〕182号、〔2007〕7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A〔2007〕0374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浙江省建设用地批准书(浙土字B 〔2006〕-0664、浙土资办〔2002〕91号)和《关于调整联丰村地块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复函》(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投资函〔2009〕62号)文件精神,按照《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条例》、《细则》)、甬价管〔2007〕117号文件、《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拆迁地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 原联丰村仲家桥、张家弄等自然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补偿安置对象 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产权所有人及其他依法应予补偿安置的人。

三、安置计户 以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的事项作为安置计户依据,一证一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应合并计户: (一)夫妻双方各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的,应合并计算为一户; (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的同一建筑物,权属人不同,应视作一户。 四、安置人口 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数确定。虽有常住户口,但系寄居、寄养、寄读的人员,不计入安置人口。符合《条例》第二十七规定情形的人员也应计入安置人口中。(具体详见《海曙区望春街道联丰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具体实施方案》) 五、可补偿安置面积 按照被拆迁人提供的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应符合《意见》十五条规定。如有差异的,或被拆迁人有异议的,按照《意见》十六条规定予以认定。 六、不予补偿安置的情形 拆迁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的建筑,经区或区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主管部

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的思考

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的思考作者:赵变霞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第5期 赵变霞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各集体经济组织自开展产权制度 改革工作以来,产生了许多问题及矛盾,现笔者就山西省汾阳市在结合国家政策与实际村情工 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与大家探讨。 一、清产核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资源性数据衔接不上,导致信息获取不准确。 1.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核实资源性数据。政策文件要求资源性数据采用目前所有的国土二调资源的数据,但是实际情况是二调数据与各集体经济组织实有资源差异较大,导致数据 报送的不准确,信息偏差较大。 2. 部分资源性土地介于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相关部门未确权,但实际用途已改变。譬如,某集体经济组织拥有部分改变用途的耕地,由于过去法制的不健全,这些耕地被改变用途长达 十几二十余年,并且村集体与承包户签订了三十年或五十年合同(其实际意义上已变卖),这 些土地或用于厂矿建设,或用于宅基地的建设。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确权,在自然资源局方面,没有挂牌的土地也不予批准为建设用地。这些土地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属于无法鉴定类别的土地,虽暂时纳入其他建设用地,但并未从实际上解决此类土地的性质, 并且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这类型土地,此类土地的性质不清对下一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发展壮大有着较大影响。 3. 存在函证难、核销债务难的情况。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涉及村级个人应收应付款挂账人数较多,挂账年份又比较久远。在函证过程中对方不愿意配合情况居多,很难获取对方签字的 函证。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收入来源,大量债务长期趴账上无法清理核销,导致形成呆死 账现象。 4. 各相关部门之间联动不紧密。虽然汾阳市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由诸多成员单位构成,但是主要的工作都放在农经部门,一些部门和部分乡、村重视不够,部门联动不紧密,影响了清 产核资的工作成效。诸如改变用途的建设用地的处理,村级卫生室、村小学、文化室等资产下放,纪检、财政对组级经济合作社基本账户开通不理解等等,上述问题并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靠县乡农经部门很难协调。 二、成员资格界定问题 成员资格界定在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缺乏明细的政策依据。由于没有政策的统一标准,只 能由村自行认定,导致村村不一样,群众容易通过对比引起矛盾纠纷。 例如:1. 农村由于长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一些经济发达的村,“外嫁女”人走户不走的现象比比皆是,甚至其子女也因上学原因一出生就落户在本村,但在成员资格界定时矛盾很大,传统的思想认为女子外嫁即不属于本村人,其子女也不属于,最终出现了虽然户口都在本村,但儿子与女儿、孙子与外孙两个待遇的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 东”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文件,解释如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形成先行先试改革典型模式,为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为切实维护集体及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宁国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皖办发〔2015〕48号)和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目标任务。通过推进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2017年,每个乡镇、街道选择1个群众基础好、村“两委”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答1

3、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什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针对哪些问题? 在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已有部署抓好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5、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6、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哪些目标? 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7、怎样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 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

惠州市惠城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实施办法

惠州市惠城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实施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惠城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更新改造活动,促进城乡建设协调有序发展,优化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府〔20XX〕78号)和《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XX〕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XX〕3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以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惠府〔20XX〕98号)、《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惠府办〔20XX〕36号)和《惠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惠府办〔2018〕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 ⅹⅹ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惠城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惠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应当有利于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结构调整,坚持规划先行、严格管理、稳步推进、市场化运作、依法有序建设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先规划后实施,严格规划管控。同时,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和村民群众的改造意愿。 第四条成立惠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领导惠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工作。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国土工作的区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国土、规划建设、发改、财政、审计、法制、农业、林业、水务、环保、土地盘整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暂设在区国土分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及改造计划编制、主体资格认定、业务培训指导、资料备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某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某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按照《xx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集体股份合作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服务功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基本目标 通过推进集体股份制改革,努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运行机制,达到:资产存量清楚,价值总量真实;产权主体明晰,股权设置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监管体系完整;经营机制灵活,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的目标。 二、改革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农民自愿。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二)公开、公正、公平。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三、确定改革基准日 以年月日为改革基准日。(基准日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的截止日期。确定基准日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开展成员身份界定

成立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排摸工作小组,按照《xx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研究界定方案,并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后予以公示;成员花名册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 五、清产核资 将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部清理,同时区分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对非经营性资产只做数量登记,对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在做好数量登记的同时进行资产量化,作为村集体总股本。 六、股权设置(一村一策,仅供参考) 股权设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比例,设置应以个人股为主,个人股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尽量不设置集体股,不设置集体股可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经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个人股占比%,公积金%,公益金%,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社亏损、扩大合作社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社资本。公益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全体股东集体福利、设立帮贫扶贫基金、奖励为本集体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等集体支出。股权管理为静态管理的模式,依照成员身份界定基准日为基础,“生不添、死不减”,可在户内继承。 七、成立法人治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县镇(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机构设置: 1.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本社的股东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每3—5户推选一名股东代表,最少不得少于20人;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议事规则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 2.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按章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方式,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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