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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行政区划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

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行政区划的设置以政治为首要考虑因素,并尽可能做到兼顾自然、经济因素;在中央集权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则往往只考虑政治因素,而不考虑其它,这就是行政区划设置的政治主导原则。

行政区划有四个要素:层次、幅员、边界、行政中心,历史时期这四个要素均发生过很大的变化。【先秦】

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无所谓地方行政区划。进入春秋中叶以后,随着诸侯国发展中央集权,地方行政区划——郡县制的萌芽开始出现。秦统一六国后,郡县制正式确立。

县:县是最早的地方行政区划,出现在春秋时期,来源一是新开辟的边区,二是新吞并的小国。春秋时期的县有几个特点:1、保留有分封制的残余,如可以分赐臣子,县尹可以世袭,食县邑可以互换等;2、县的大小悬殊,大者如国,小者如乡邑;3、多在边境地区设置,有军事重镇性质。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等,后称令。

郡:郡也出现在春秋时期,略晚于县,最初都设在边远荒僻之处,经济开发程度低于县,且郡县互不统隶。后因边郡地大,于是分置数县;内地事多,于是数县上置郡统之,以郡统县的制度才逐渐形成。秦统一六国后,郡县制正式确立。

一郡之长称守。【郡县时代】

秦彻底取消了分封制,两汉则既有受中央控制的郡,也有分封的王国。秦汉实行郡县两级行政制度。

组织架构:

秦代为中央辖郡和内史,郡辖县。郡置守、尉、监三员,分别主民政、军事、和监察。内史由中央直接管理。县置令。汉时郡级政区有郡、王国,县级政区有县、侯国、邑、道。王国是分封的诸侯国,侯国是列侯的食邑,邑是皇太后、公主的食邑,境内有少数民族的称道。

郡级长官中,西汉郡设太守、都尉两员,东汉内地郡撤都尉,仅设太守;边区郡仍保留都尉,且分辖县,地位与郡同级。县级长官中,侯国长官称相,其余称令(万户以上)或长(万户以下)。

其它:

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原内史一地人口众多,政事纷繁,因此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个辖区,治所长安。西域都护府:两汉在西域地区设置的军政合一的行政机构,治乌垒城。

【州郡时代】

〈一〉初创时期

汉初各郡吏治由中央直接监察,但到了武帝时期郡大为增加,

中央难以监管,遂借用古代传说的九州之名,划分了13个监察区,称为部,每部派一刺史,负责巡视监察吏治。东汉以后,刺史有了固定驻地,权力逐渐加大,到东汉末年设置州牧一职,由中央九卿出任,余者仍称刺史,于是州牧、刺史掌握了州部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中国开始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的历史阶段。

西汉13刺史部:

加上司隶校尉部(下辖京畿7郡)共有14个监察区。

东汉13州:

与西汉相比,东汉将朔方并入并州,改交趾为交州,加上司隶校尉部,共13个监察区,俗称13州。刺史权力的演变:

1、西汉刺史“位卑权重”,秩600石,但有权监察秩2000石的太守、都尉。刺史无固定治所,每年8月巡察所部,年终到京师向丞相奏事。

2、东汉初年,刺史职权逐渐加大:有了固定驻地,岁末本人不必亲自到京奏事,由属下替代;不仅限于监察,有了黜陟之权,成为郡国守相的上级,但尚不干预地方行政。

3、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后,为加强地方权力,便于镇压农民起义,州牧、刺史权力大增,不仅拥有省察、举劾、黜陟权,

还拥有了兵权和民权,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中国开始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的历史阶段。〈二〉泛滥时期

东晋16国和南北朝时期,各国为“务广虚名”,在各自的统治区域内随意分置许多州郡,州制开始发生混乱。到南北朝后期,有的州只辖一两个郡,一郡只辖一两个县,有的州甚至无县可领,或仅存名目,实际上是州直接统县,郡形同虚设,至此,州郡县三级制完全丧失了意义。

双头州郡:南北朝时期州郡设置泛滥成灾,混乱不堪,导致有的两个州、郡合治一地,一人兼两刺史或太守,称“双头州郡”。

侨州郡县:东晋建立后,为吸引更多的北方人南迁江东,设立了很多和北方侨人原籍同名的州郡机构,并规定,只要在这些州郡注籍,就可获得一定程度的优待,是为侨州郡县。辽东、河西等地也有设置。

土断:土断即以土(居住地)为断。侨置推行后,州郡纷繁,户籍混乱;加之士族兼并土地,萌庇佃客,使财政收入日益减少。于是东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侨人的控制,查实户口,废除原有的优待政策,一律按规定征收税赋,是为土断。

【道路时代】

隋统一中国后,鉴于州郡县三级制混乱不堪、郡形同虚设的现状,废郡而改为州、县二级制度。唐代又产生了道路制度,从此中国进入道路时代。

〈一〉隋唐

隋代基本实行州县制,中央辖州,州辖县。唐代为中央辖府、州,府州辖县,府、州、县长官分别称尹、刺史、令。府主要是由陪都和皇帝驻跸过的州升级而来,级别同州,地位略高于州。府的设立是唐代的创举。

唐两代府州数量庞大,中央无法进行直接统治,但又不愿意在府州以上再增加以级行政机构,担心扩大地方权限与中央抗衡,于是设计了一套由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司机构,每一机构专司一样事务,直属中央,各司其职,相互牵制,于是产生了道制。

道:

唐初根据山川自然形势,将疆土分为10个区域,称为10道:开元年间改为15道:

其中京畿道由关内道长安地区分出;都畿道由洛阳附近分出;山南道、江南道一分为二;增设黔中道。每道设采访处置使,有固定治所,负责监察,如汉刺史制度,形成了15个监察区。安史之乱后,监察权为节度使所兼。节度使辖区:

1、节度使制度起源于北朝,是在军事要地设置的都督,管

辖几个州的军事。后给都督们带使持节,增加权力,故称节度使。天宝年间共有9个节度使(范阳、平卢、朔方、河东、河西、陇右、剑南、安西、北庭),1个经略使(岭南),兼任度支使、营田使、采访处置使,囊括了几乎边州所有军、政、财、监大权,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终于酿成安史之乱。

2、安史之乱以后,内地也遍设节度使,形成藩镇割据局面。节度使辖区称镇、方镇、藩镇或道,节度使兼任辖区内驻地所在州的刺史,该州称都府,其余州称支郡,从而形成了道(镇)、州(府)、县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都护府:

为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唐代仿效汉代西域都护府的建制,由唐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羁縻州府的长官,可以世袭,分别由边州都督府和都护府统辖。开元、天宝年间共有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北庭、单于六个都护府。〈二〉两宋

宋初革除了藩镇实权,恢复了州、县二级制。基于唐代同样的原因,宋代提出了路制,并在州一级长官中设置了若干相互制约的职务,使路不构成地方的上一级行政机构。“四川”一名由北宋而来。

组织架构:

宋代县以上行政区划府、州、军、监四种。长官由京官带原衔出任,是为“权知某府(州、县)事”,故简称知府、知州、

知军等。县的长官称知县。

军:军起源于唐代,原是军镇,属于军事系统,只管军事;五代后也管土地民政。多设在山西、河北、陕西的沿边地区。小的军由知县兼任,大的则由京官带原衔知军。

监:监是由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的专业管理机构。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家财政收入关系很大,地方无法兼管,故划出一定区域由监官管辖。监有两种,领县的监与府州同级,不领县的与县同级。

路:

宋代把全国府州军监分为若干个称为路的区域,每路设4个长官:转运使(漕司)负责民政财赋,安抚使(帅司)负责军事,提点刑狱使(宪司)负责司法监察,提举常平使(仓司)负责粮食储备和平抑物价,总称监司,且以前三种监司为主。

北宋分路以漕司为准,18路、23路的时间较长;南宋分路以帅司为准,共16路。以下为北宋末年24路,其中末尾没有“州”字的都是府。

〈三〉辽

辽在形式上沿袭了唐代的道制,但在具体统治方法上却采取了宋代的路制,级行政机构。辽也是州、县二级制。

组织架构:

辽代将全国分为5道,并冠以京号,每道政治中心称府,合

称五京道,即上京临潢府、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南京析津府、西京大同府。每道设总管府(帅司)、处置使司(宪司)、转运使司(漕司)。

道以下行政区划有府、州、军、城四种。另有隶属于州的府州军城,与县同级,为明清时代直隶州、散州的先身。

辽将北方游牧部落分为部族、属国两类。部族设节度使管理。

头下军州:辽国的一种地方行政区划,是由辽的宗室、大臣和立功的首领以其分配或俘掠的人口设置的。头下军州的户口,一方面依附领主,另一方面依附辽政府,向双方交纳税赋。分头下州、军、县、城、堡几个级别。

斡鲁朵制:斡鲁朵是辽国皇帝、皇后的宫殿或行帐所在,斡鲁朵制即以皇帝(皇太后)私奴建立的州县,属于皇帝的斡鲁朵管辖,实际上就是皇帝的头下军州。

边防城:辽国西北边防线上的州、军、城,总名边防城。边防城不承担赋税,与一般意义上的州城不同。〈四〉金

组织架构:

沿袭了辽的五京制,地方行政区划为路;路设总管府掌管军事民政,另设转运使司掌管财赋,提刑使司(后改按察使司)掌管司法,统军司掌管兵马。分路以总管府为准。路以下设府、州、军,后尽升为州。州下辖县。

中都及五京设府尹及总管;各路总管府则府尹兼总管;散府

设府尹;州分节度、防御、刺史三级,县置令。

金代五京:上京会宁府、北京大定府、南京开封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

猛安谋克:女真的社会基层组织,100到300户为一谋克,设百夫长一人;10谋克为一猛安,设千夫长一人。猛安、谋克户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应征出战,是一种兵民合一的制度。金国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流域的路,不辖州县,只辖猛安谋克。

〈五〉西夏

组织架构:

西夏实行州县二级制,另外在边防要地设郡,以及东京兴庆府、西京平西府两个政治中心。西夏是军事性很强的政权,全国分为12个军区,设12监军司,每一监军司设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人。〈六〉南诏

组织架构:

南诏划分为10赕(州)、6节度、2都督。10赕是南诏的核心地区,节度和督是模仿唐制,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七〉渤海国

组织架构:

渤海国基本模仿唐制,置5京分别为:上京龙泉府、中京显德府、东京龙原府、南京南海府、西京鸭绿府。府下领州、县。

【行省时代】

自元代开始,中国又实行三级地方行政制度,由于最高一级为行省,故称行省时代。

〈一〉元代

元代中央辖1都省(中书省)、10行省、另有宣政院辖地(西藏地区)

行省:行省起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原为中央派出机构,临时代中央执行任务,事毕即罢。金代称行尚书省,元代将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后,称为行中书省,并逐渐成为定制,职能也从只管军事演变为军事、民政兼管,长官也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

行政区划:元在行省以下有路、府、州、县四级,路设总管府;府或直属行省,或直属路;州亦有直属行省、路、府之分;县亦有直属路、府、州之分。州所在的城市,设录事司管理城市居民,这是中国地方行政机构明确区分城市乡村之始。

路的长官为总管;府的长官为总管,设知府或府尹的府称为散府。州长官为知州,县长官为知县。

〈二〉明代

明代初期沿袭元代行省制度,但不久发现地方权力太大,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遂进行改革,以一省置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即“三司”作为省一级行政、军

事、监察区划。

布政使司:明代第一级行政区划是两京(北直隶、南直隶)13布政使司,合称15省;布政使司主管一省民政,听命于六部。布政使为一省之长,作为分省的标准。省辖府、州、县;州有两种:直隶州直接属省,属州由府管辖。

都指挥使司:都司主管一省卫所,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都司有三种:都司、行都司、留守司。前两者负责军事,留守司负责守卫中都(安徽凤阳)、兴都(湖北钟祥)。统辖东北的奴尔干都司和统辖西藏地区的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属于羁縻性质。省不仅包括布政使司所辖府州县,也包括都指挥使司所辖的卫所。

都司下辖卫、所,分非实土卫所和实土卫所两种。前者在内地,卫所杂处州县之间,不能构成区域;后者地处边区,军户多而民户少,卫所土地连成一片,故称实土卫所,是实际上的地方行政区划。

总督、巡抚:由于地方三权分立,容易产生运转不灵的弊病,明宣德年间以后有了总督、巡抚之设。总督主理军务,多设于边区;巡抚主理民政,各省皆有。明代督抚始终是中央派出的钦差大臣,与三司名义上仍是中央官与地方官的关系,地方事务仍由三司管理。清代以后,督抚成为地方官。土司制度:元明清三代在西北、西南地区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土司,只对中央政府负担规定的贡赋、征伐义务,

在辖区内保持原有的统治机构和权力。土司分为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或设土府、土州、土县进行统治,上属省管辖。〈三〉清代

行政划分:清代沿袭了明代的制度,但也有所改变,主要有:1、废除卫所制度;2、增加厅一级,长官为同知、通判;

3、直隶州领县,属府的称散州,不领县。

清代在边疆地区设5将军府(盛京、吉林、黑龙江、乌里雅苏台、伊犁)、2办事大臣(西藏、西宁),实行军政合一的统治。内蒙古地区由理藩院管理。

清代省级长官有督(制台)、抚(抚台)、布(藩台)、按(臬台)四员,总督偏重于军事,地位略高于巡抚;巡抚重于民政;布政使掌行政财赋,按察使负责司法监察,地位皆低于巡抚。

省的沿革:清初沿袭明15省制度,康熙年间废南直隶,分为江苏、安徽两省;从陕西分从甘肃省;拆湖广省为湖南、湖北,变为18省,此后长期固定。清末1884年建新建省;1885年从福建分台湾省;1907年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故清末为23省。

总督沿革:总督统管辖区军政事务,省一级长官中职权最重。顺治年间一省一总督,共有15总督;后几经调整,至乾隆年间定为8总督,即直隶、两江、陕甘、四川、闽浙、湖广、两广、云贵(山东、山西、河南三省无总督,由巡抚兼总督

职责),此后长期不变。清末1907年增加东三省总督,成为9总督。

巡抚沿革:巡抚是清代的一省之长,与总督齐称为“封疆大吏”。康熙前15省共有23巡抚,经过调整,至雍正时为18省18巡府,后裁四川巡抚、甘肃巡抚,直隶总督兼巡抚,于乾隆年间确立8总督15巡抚制(直隶、四川、甘肃无巡抚,由

总督兼巡抚职责)。清末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后由于台

湾割让给日本而裁);裁湖北、云南、广东巡抚;增设新疆、奉天、吉林、黑龙江巡抚,仍为15巡抚。

道:道是元明清三代一种介于省与路、府、州、县之间的行政机构。

元代分宣慰司道、肃政廉访司道两种,前者是中书省和行省的派出机构,协助分理一部分离省会较远的路府州县;后者是御史台和行御史台的派出机构,协助处理刑名监察。

明代的道也分两种,一是分守道,由布政使的副手(参政、参议)分管一部分府州县民政;一种是分巡道,由按察使的副手(副使、佥事)分管一部分府州县的司法监察。13布政使司共69道。

清代沿袭明制,罢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称谓,统称道员,但仍有分守、分巡之分。民国取消道制,后设立行政督察专区制,由行政督察专员管理,辖区称专区,大致相当于明清的道。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知识讲解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 2. 演变特点: (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 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 )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 )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 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 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评述:以政治为目的为主,加强中央集权,遏制地方割据;维护了农耕经济的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思想上

中国历代人口数量及变化的因素

中国历代人口数量及变化的因素 中国的人口数量,现存最早的一项全国性和分政区户口统计数为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6000万,此前只留下零星的地区性数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实施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民国期间也做过多次人口调查,但直到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中国才通过科学的普查,获得了除台湾、港澳地区以外的准确人口数字。 下面根据有限的原始资料和目前的研究水平,对中国人口历史的发展作一简单概述。 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人口数量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时,秦朝的人口估计有3000万或更多,但到西汉初大约只剩下1500万至1800万,至西汉末的公元2年增加到6000万。王莽时到东汉初,总人口下降到3500万。到东汉后期的永寿三年(157年)稍后,才重新突破6000万。 从184年黄巾起义爆发到220年三国鼎立形成这个期间,人口损失估计达60%,仅存约2300万。4世纪初的西晋约有3500万。此后南北分裂,北方进入十六国时代,人口多次出现大幅度下降,直到隋朝重新统一后的大业五年(609年),才恢复到6000万左右。 隋末的战乱,造成人口降幅超过50%,到唐初仅有2500万。至安史之乱前夕的755年,又增至约9000万,达到新高峰。唐后期和五代的战乱导致人口锐减,到960年宋朝初建时估计只有4000万,其境内仅3000万左右。 北宋时期人口持续增长,大观四年(1100年)境内人口超过1亿,辽(金)、西夏、大理等政权的人口合计也在1000万以上。两宋之际的战乱使人口大幅度下降,但此后南宋和金的人口都有增长,至13世纪初,宋、金、西夏、大理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合计已超过1.2亿。蒙古灭金和西夏造成空前浩劫,北方人口损失高达80%,仅剩1000余万。元统一时实际人口约7000万。到14世纪中期增加到8500万左右。 明初的人口不足6000万。但到17世纪初,全国人口已突破2亿。但明末的天灾人祸和清初的残酷战争,又使人口降幅达40%,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估计已降至1.2亿。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恢复至1.5亿,以后很快破2亿大关,到道光三十年(1850年),全国人口创造了4.3亿的新纪录。太平天国起义和清朝的镇压,导致南方人口稠密地区的巨大损失,人口下降超过1亿(最保守估计也有五六千万),以至到1912年尚未恢复到1850年的水平。1953年新中国人口普查结果为5.8亿(不含台湾、港澳)。 中国的人口数量在世界人口总数中一直占有很高的百分比。除了东汉末年处于人口低谷、所占比例可能略低于10%以外,其余历史阶段占世界人口比例基本都在20%以上,一般在30%左右。 中国历代人口变迁的特点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人口数量的衍变,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特点。 1、增长缓慢。从公元2年的6000万增加到1850年的4.3亿,总数仅增长了7倍,年平均增长率仅约1‰。

中国历代政区层级变迁研究综述

中国历代政区层级变迁研究综述 1100013273 城市与环境学院端木一博摘要:梳理近代以来有关政区层级发展历程的研究发展脉络,认为关于政区层级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描述中国历代政区层级数目变迁的概况;分析不同时期政区层级的均衡情况;探索政区层级的变迁机制等。结合研究发展脉络探讨此类研究的借鉴意义,认为已有研究仍局限在梳理历史现状,解释原因等方面,其研究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展。 关键词:行政区划;政区层级;变迁;研究综述 一、引语 中国政区层级的变迁是历史地理学的一个比较有趣的研究话题,政区层级不断膨胀和紧缩的历程,可以很好的反映出历史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并且可以对现在的政区划分起到指导作用。 相比于历代政区的范围、区位、划界等需要大量历史图文资料支撑的研究来说,政区层级的研究具有尺度宏观、特征突出、文献充足等特点,比较容易研究,只需要耐心梳理便可以掌握其发展脉络。相对来说,政区层级研究是政区研究中比较成熟的部分,许多结论学界早已达成共识。因此,近些年来研究者们已经很少做此方面的专项研究,相关文献并不太多。但是在林林总总的政区研究文献中,也零散分布着许多与政区层级相关的研究内容,这为政区层级研究的综述也带来的一定的挑战。本文拟通过总结概括近代以来对政区层级演变过程的研究,结合零散分布于断代史、政区变迁史等研究中的相关内容,梳理下政区层级研究发展的脉络,以加深对历代政区划分演变过程的宏观理解。 总结来说,关于政区层级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描述中国历代政区层级变迁的概况;选取某些阶段梳理政区层级特征;探索政区层级的变迁机制等研究内容。 二、中国历代政区层级变迁的概况 战国时期,各国大多开始设郡,作为县之上的政区单元,这标志着中国政区的层级开始出现。自此,中国政区层级经历了秦汉时期的郡县二级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州郡县三级制、隋至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唐开元至五代时期的道州县三级制、两宋和金时期的路州县三级制以及元以来以省领道路府州县等的三级或多级制等阶段。(谭其骧,1987) 事实上,在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将整个政区层级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秦以来郡县二级制向三级制的转化阶段;二是隋以来州县二级制向道州县三级制的转化阶段;三是元以来省路府州县多级制向省县二级制的简化阶段。(周振鹤,1995) 周振鹤将这三个阶段视为二级制与三级制之间的循环过程,将中国政区层级演变历程概括为“两千年的三循环”历程。(周振鹤,1998)不过,有学者指出,以县级政区为基点,应该只有两个大循环,一是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二是隋至民国时期。这两个循环都是由二级制开始,回到二级制。(华林甫,2014)可以看出,早期的政区层级研究多具有贯通古今的特点,但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对于政区的界定较为机械,严格按照正式区划,较少考虑实际情况的出入;未对一级政区进行行政区和监察区的区分,如西汉、唐、宋等时期的三级制的一级政区都曾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仅具有监察功能等。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资料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 划演变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 2.演变特点: (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 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评述:以政

周振鹤:《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元代行省幅员十分广阔,即使小省也有数十万平方公里之巨,而且行省长官握有军、民、财政大权,加之行政区划层级既多义复杂,为了防止分裂割据现象的发生,唯一的手段只有利用犬牙相入的原则。因此,元代的省完全一反过去汉州、唐道、宋路的划分方法,无视历来最重要的几条山川边界—秦岭、淮河、南岭、太行山的存在,使得任何一个行省都不能成为完整的形胜之区。 例如,陕西行省越过秦岭而有汉中盆地;湖广行省以湖南、湖北为主体又越过南岭而有广西;江西行省也越过南岭而有广东;河南江北行省则合淮水南北为 一体;中书省直辖地又称“腹里”,却跨太行山东西两侧,而兼有山西高原、华北平原和山东丘陵三种不同的地理区域;至于江浙行省,乃从江南平原遥邀直到福建山地。只有四川行省稍成四塞之国,但其北面屏除秦岭并不属该行省,难于养成长期割据的气候。 行省这样划分就使所有凭借山川之险的因素完全消解。因此元代行省幅员虽广,分权虽大,但是缺乏实行割据的地理基础,也就不易产生分裂局面。对比唐代的道和元代的省,我们就会发现,两个朝代的划界方法正好完全相反。唐道的分划是以横向为主,元省的分划却以纵向为重。 中国的主要山川都呈东西走向,而唐代的道是以山川形便来划分的,所以唐初的1O道,大都是横长竖短,河南道由山东半岛到豫西山地;江西道从东海之滨到贵州高原,横向长度都在1000公里以上,纵向却只400一500公里,岭南道、山南道、淮南道、陇右道也都是既扁且宽。只有河东道、河北道、剑南道是既狭且长,但这也是山川所限,河东道位于太行与黄河之间,河北道为渤海和太行所限。元代分省的意愿与唐代分道相反,既要便于军事上实行由北向南的控制,又要破除山川之险,省的形状也自然与道完全相反。陕西、湖广、江西、江浙四省南北长而东西短,正与江南、岭南二道的横向布置相径庭。而中书省又把山东、山西(唐河东道)与河北合在一起,却是变纵向为横向。 后人对元代划分行省的方法,大多予以贬斥。清人储大文说:“元代分省建置,惟务侈阔,尽废《禹贡》分州、唐宋分道之旧。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合湖南、湖北为一,而洞庭之险失;合浙东、浙西为一,而钱塘之险失;淮东、淮西、汉南、汉北州县错隶,而淮、汉之险失;汉中隶秦,归州隶楚,又合内江、外江为一,而蜀之险失。故元、明二季流贼之起也,来无所堵,去无所侦,破一县,一府震;破一府。一省震;破一省,各直省皆震。” 平心而论,储氏此说尚未完全触及要害,他还来提到最不合理的合岭南、岭北为一,合太行山东西为一两事。而且合江南、江北为一是明代的事,元初虽一度有过,但后来已纠正。合浙东、浙西为一,本非元代之过,唐代和北宋时浙东、

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_特点与教育

通,面积小,海水浅,其水文特征受周围大陆影响,如渤海、波罗的海。 领海,内海完全处于所有国的主权下,非经该国允许他国船舶不得进入。其上空是领空的一部分,受该国主权管辖。外国飞机和其他航空器非经许可不得在其领空飞行,外国飞机特别是军用飞机,侵入一国领空是对该国主权的侵犯。 美机肇事后,未经中方许可闯入中国领空并降落中方机场,是极其严重的对中国主权和领空的侵犯。 51专属经济区 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具有特定法律制定的区域,其宽度自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在这种法律制度下,沿海国家享有对该海域的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养护的主权,并享有在海域进行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人工岛屿与其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则享有在海域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至1996年全世界有80个国家宣布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中国沿海也申请有专属经济区。美军用侦察机撞毁我军用飞机在中国沿海专属经济区上空。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国家在一国的专属经济区享有飞越自由,但该公约同时规定,在行使此自由时,应顾及和尊重沿海国的权利。美军侦察机的侦察行为明显违反该规定,早已超越了“飞越自由”的范畴。因此,美军无论是闯入我领空的事实还是在我专属经济区上空的非法行为,都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更不要说在此范围内撞毁我军用飞机的嚣张霸道行径了。] 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特点 与教育 □张言顺(江苏省溧水县中学 211200) 一、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 (一)奴隶社会时期 夏朝时,国家表现为囊括诸侯与方国的一种国家联盟,诸侯与方国中是一些城邦及其附属的村落组成的小国,是拥有相当大独立性的政治实体。 商朝时,商王直接统治区域称内服,即王畿所在地,诸侯统治区域叫外服。外服诸侯与商王是一种君臣关系,因此该地方行政是一种二元统治体制,其中势力强大的外服诸侯称“方伯”。 西周时实行分封制度,是一种天子向诸侯、诸侯向卿大夫“授民授疆土”以建立邦国的政治制度,并有宗法制、礼乐制等相配套。地方基层行政区划则实行乡遂制:在国都内及其近郊划分若干乡,乡下设五州一乡、五党一州、五族一党、四闾一族、五比一闾、五家一比;在边远农村地区实行遂制,遂下设五县一遂、五鄙一县、五赞阝一鄙、四里一赞阝、五邻一里、五家一邻。通过乡遂制,形成层层控制的网络系统。其影响直至春秋前期的地方行政体制———国鄙制,即在都城(国)实行乡制、在鄙野(鄙)按遂制组织。 以上奴隶社会时期,出现了中央管理地方的最初原则———分封制。封疆之内,由于各诸侯、邦国相对独立,政区间的层级关系并不明晰,各政区之间缺乏明确的分界线,因此是不完善的,为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的初创时期。而西周时地方基层行政体制即乡遂制则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成为后世基层组织的蓝本。 (二)封建社会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诸侯争霸,各国相继形成本国的君主专制集权制,郡县制逐渐形成。县出现于秦、晋、楚等国,由君主直属;郡出现于春秋晚期的晋国,主要设在边地,地位比县要低。战国时期,各国交往频繁,边境之地“郡”的地位陡然上升,并在郡下设县,县下设乡、里,里下按什伍组编居民。 郡县制与中央集权制相适应,深刻影响了秦朝一统时期。秦郡共36个,西汉中期郡数目超过100个,于是汉武帝设立了监督郡守相的州刺史,并将全国分为13个部州。从东汉末年起,州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行政区划从而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州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中央集权要求、成为地方割据 ? 3 2 ?  中国地理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2001No.7~8  网络信息★★ 石嘴山市确定“十五”环保目标 今后石嘴山市将以治理大气污染为着力点,提高污染治理整体水平,重点解决工业结构性污染等突出问题。在全市实施“蓝天”、 “清水”、 “绿色”三大环境保护工程,共98个子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使城市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用10年时间建成全国环保模范城市。

历代行政区划

历代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的条件、政治经济的状况、民族和人口的分布、历史的传统以及军事的需要,把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即使在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也不是一定相同的,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革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萌芽时期(先秦)、 郡县制时期(秦、汉)、 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 道(路)制时期(唐、宋)、 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萌芽时期: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 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所谓的九州、五服、九畿之说虽是后人杜撰的先秦行政区划,但也反映出战国及之后人们的地理视野不断扩大。

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或幽、并) 五服:“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 九畿: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 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 郡县制时期:从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到魏晋时期实施州制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经历了秦、汉四百多年。 《汉书·地理志》云:“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内史,领京畿诸县,不在36郡内。 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以上为始皇二十六年所置36郡。 州制时期:西汉末年王莽专权,企图实现《尧典》中所谓“肇十有二州”的古制。 三国时曹操“挟天子以令天下”,改汉十三州为九州。不久,魏文帝曹丕又改为十二州。置有司隶、豫、兖、青、徐、雍、凉、冀、并、幽、荆(汉荆州北部)、扬(汉扬州北部) 三国时共有州17(其中荆、扬各有二州),郡167,县1206。 西晋全国共有州21,统郡、国173,县1232。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大纲 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 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 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 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 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 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 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 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 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 1、山川形便的原则 2、犬牙相制的原则 知识点汇总 T01:郡县制的起源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山川形便、犬牙相制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国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因为统一的国家也是秦始皇第一次缔造的。 行政区划在全国的实行,表明了中央集权制的形成。所谓的中央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一种分权形式。中央政府把全国的领土划分为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区域,在各个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 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行政区划的设置以政治为首要考虑因素,并尽可能做到兼顾自然、经济因素;在中央集权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则往往只考虑政治因素,而不考虑其它,这就是行政区划设置的政治主导原则。 行政区划有四个要素:层次、幅员、边界、行政中心,历史时期这四个要素均发生过很大的变化。【先秦】 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无所谓地方行政区划。进入春秋中叶以后,随着诸侯国发展中央集权,地方行政区划——郡县制的萌芽开始出现。秦统一六国后,郡县制正式确立。 县:县是最早的地方行政区划,出现在春秋时期,来源一是新开辟的边区,二是新吞并的小国。春秋时期的县有几个特点:1、保留有分封制的残余,如可以分赐臣子,县尹可以世袭,食县邑可以互换等;2、县的大小悬殊,大者如国,小者如乡邑;3、多在边境地区设置,有军事重镇性质。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等,后称令。 郡:郡也出现在春秋时期,略晚于县,最初都设在边远荒僻之处,经济开发程度低于县,且郡县互不统隶。后因边郡地大,于是分置数县;内地事多,于是数县上置郡统之,以郡统县的制度才逐渐形成。秦统一六国后,郡县制正式确立。

一郡之长称守。【郡县时代】 秦彻底取消了分封制,两汉则既有受中央控制的郡,也有分封的王国。秦汉实行郡县两级行政制度。 组织架构: 秦代为中央辖郡和内史,郡辖县。郡置守、尉、监三员,分别主民政、军事、和监察。内史由中央直接管理。县置令。汉时郡级政区有郡、王国,县级政区有县、侯国、邑、道。王国是分封的诸侯国,侯国是列侯的食邑,邑是皇太后、公主的食邑,境内有少数民族的称道。 郡级长官中,西汉郡设太守、都尉两员,东汉内地郡撤都尉,仅设太守;边区郡仍保留都尉,且分辖县,地位与郡同级。县级长官中,侯国长官称相,其余称令(万户以上)或长(万户以下)。 其它: 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原内史一地人口众多,政事纷繁,因此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个辖区,治所长安。西域都护府:两汉在西域地区设置的军政合一的行政机构,治乌垒城。 【州郡时代】 〈一〉初创时期 汉初各郡吏治由中央直接监察,但到了武帝时期郡大为增加,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 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400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边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发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36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州制时代 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在东晋与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的地方政区划制度,即侨州、郡、县制。该制度是为安置西晋永嘉之乱后的北方移民,笼络人心,维护统治。侨州、郡、县制度是东晋南朝地方行政中的一个特殊问题,它搞乱了地方正常的行政区划,不利于行政统一和国家的有效管理,也加速了州制的变革,直至隋朝建立后,侨州、郡、县才彻底废除。 四、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变革——道路制时代 唐朝初年,道仅是一种监察区划,至唐玄宗时,才发展为行政区划,成为凌驾于州县之上的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从而使唐代地方行政体制由州、县两级制转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宋代沿袭唐制,仅将“道”改名为“路”,这表明我国唐宋时代的地方行政区划进入道路制时代,先后长达600年左右。 辽朝所采用的州县制基本上承袭唐代制度,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京城所在地称府。又在州之上以五京为中心,分成5道:即上京、东京、中京、西京、南京,亦称五京道。后又受宋代行政制度影响,表现在道一级所设行政机构就仿效宋代路一级行政机构,采取三权分立制度,所设总管府掌一道之军权,似宋路中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知识讲解

学习资料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 2.演变特点: (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 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评述:以政治为目 仅供学习与参考

安徽历代行政区划图

安徽历代行政区划图

安徽历代行政区划 安徽历史悠久,早在二、三十万年以前就有人类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原始社会晚期,生活在今皖中、皖西和皖北的居民属夷族系统,皖南大部分地区为越族栖息地,大别山以南靠湖北、江西长江沿岸属三苗族。 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 夏商见于史籍的有涂山、南巢、六、英、虎方、林方、人方。西周王朝在今皖西北分封一些小国,如焦、夷、沈、胡等,而以东仍是分散的氏族部落方国。春秋大国争霸,这些封国和方国先后沦为吴、越、楚所有。战国后期,安徽全境并归强楚,楚畏秦逼,亦由湖北辗转迁都至今寿县。秦灭六国,推行郡县制,涉及今安徽的有九江郡、泗水郡、砀郡、颍川郡、会稽(吴)郡,

可考的县有25个。 东、西汉时期 西汉初,郡县制与封国制并行,安徽郡县分隶淮南、荆、淮阳、梁等国。景帝为加强中央集权,众建诸侯而小其国,王侯食邑略如郡县。武帝设十三部刺史,安徽分属扬、豫、徐三州。扬州辖丹阳、九江、庐江3郡和六安国,徐州辖临淮郡、楚国,豫州辖沛、汝南两郡和梁国,共74县。东汉沿袭西汉旧制,稍作调整而已,扬州辖丹阳、九江、庐江3郡,豫州辖汝南郡、陈国、沛国、梁国,徐州辖彭城国、下邳国,共69县。

三国时期 三国时期,安徽为魏、吴分割。魏属豫州辖安丰、汝南、谯3郡和梁国、沛国,徐州辖下邳郡、彭城国,扬州辖庐江、淮南两郡,置39县。吴属扬州辖丹阳、新都、庐江3郡,置19县。西晋安徽仍属扬、徐、豫三州。扬州辖淮南、庐江、丹阳、宣城、新安5郡;徐州辖临淮郡、彭城国、下邳国;豫州辖汝阴、安丰两郡和沛国、谯国、梁国。共设74县。东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替频繁,建制置废无常,地方归属不定,加之侨置郡县,因此安徽区划比较混乱。

历代政区沿革复习进程

第六章历代政区沿革 主要分为几个历史时期:春秋中期——秦汉,为郡县制的萌芽与确立时期,魏晋南北朝为州郡时代,(包含了东汉末年),隋唐五代两宋为道路时代,元明清时期为行省时代。 了解历史时期的政区沿革,需要知道今天的行政区划的情况。省(自治区)——州(地级市、盟)——县(县级市、旗)。这些区划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怎么出现的…… 行政区划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国家疆域越来越广大时,对地区的直接控制就越来越难,甚至 道、路是什么,道是唐代的行政区划,路是宋代的行政区划,道路是如何产生的呢? 道,在唐代,全国的行政区划已经设置有300多个府州,1600多个县,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的府州,中央很难进行直接控制。对比今天,我们的省一级行政区划也就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而当时中央下辖300多个一级行政区划(相当于省),如何进行有效控制?解决的方法就是在府州一级再增设一级行政机构,但是中央却又害怕增设的行政区划数目少,地域大从而地方权势会与中央进行抗衡,不利于巩固统治,因此想出了另一种办法,设计了一种又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司机构,每一种机构只负责一项事务,直属于中央,互相之间可以进行牵制,于是产生了道路制度。唐代所设的即是道。 唐初所划分的道主要是依据自然的山川形势进行划分为十道:关内(潼关以西,秦岭以北,包括了河套)、河南(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河北(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河东(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陇右(陇山以西)、山南(秦岭以南,长江以北)、淮南(江淮之间)、江南(长江以南)、岭南(五岭以南)、剑南(剑阁以南)十个区域。从名称上也可以看出其与地形的关系。河:黄河,陇:陇山,江:长江,淮:淮河,剑:剑阁,岭:五岭。 唐开元年间(开元二十一年733),分为15道,增设黔中道(贵州一带),又在原有的基础上分析出京畿道(长安附近)、都畿道(洛阳附近)、山南东道、山南西道、江南东道、剑南西道。每道设置了采访处置使,有固定治所,专事监察,很想汉朝的刺史制度也就是增设了15个监察区。根据《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唐贞观末年,全国有10道,360个府州,1557个县,开元二十年共有15道,328府州,1753县。总的来说,行政区划变化不大,比较稳定,体现当时的社会状况,政局也是比较稳定的。 唐朝在公元8世纪以后(中唐以后)开始在边区设置方镇,并设节度使进行管理,最初这些区域只是具有军事区的性质,后来道与节度使管理的地区部分重合,道成为虚设,形成了方镇、府州、县这样的地方行政格局。 由于唐朝节度使在玄宗开元之后权势逐渐加重,天宝年间更是囊括了边州所有的军政财监大权,最终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爆发了安史之乱,造成了唐末的藩镇割据。所以宋初吸取了这个教训,革除了藩镇的实权,罢掉了节度使所辖的支郡,节度使成为了空衔,不理州事,各州直接由中央控制,并在当时将全国分为若干个路的区域,每路设置转运使负责征收和转输各地财物和赋税。以后转运使职权逐渐扩大,控制了地方行政事务,于是形成了分路而治的局面,宋真宗时(宋统治者心思很多,比较会玩弄权术),考虑到转运使职位太重,于是又设置了提点刑狱使(管司法、监察),安抚使(管军事),提举常平使(粮食储备、平抑物价),转运使这时只管一路的财政赋税和民政,因此,宋代一个路有4个长官,也即是转运使(漕司)提点刑狱使(宪司)安抚使(帅司)提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节选自《中国古代文化史》 中国古代得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得产生,就是形成行政区划得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与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得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得发展,社会得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就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得可能性。但就是,并不就是产生国家得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夏、商两代与西周,都还没有完善得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得行政区划, 无论就是“方国”,还就是“诸侯国”,都就是一个个独立得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就是松散得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得出现才就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得肇始。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州服制说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得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得“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就是种种传说而已。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十二州说 它就是传说中得尧舜氏族社会时代得行政区划制度,起于《尚书·尧典》得“肇十有二州”。西汉学者谷永(前?—前4年)最先把“肇十有二州”解释为“尧遭洪水,天下分绝十二州”。东汉史学家班固(32—92年)撰《汉书》即从其说。她们认为这“十二州”就是尧舜时代得行政区划制度,而且在禹设置“九州”之前。可就是,东汉马融(79—166年)认为“十二州”产生于禹治水之后,它就是由当时氏族首领舜在禹置“九州”得基础上,增置幽、并、营三州而成。后世得释经家多从马融之说。自顾颉刚(1893—1980年)在20世纪30年代以确凿证据考证《尚书·尧典》乃汉人之作,“十二州”说就是汉人影射汉武帝所置刺史部十三州而起,马氏所叙得十二州名只就是调与了《禹贡》、《尔雅》、《职方》“九州”之名得矛盾而形成得混合物。(现代得秦汉史与先秦史学者都从顾氏之说,否定了“十二州”说就是尧舜时代行政区划制度得观点。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九州说 它就是传说中大禹时代得中原地区得行政区划制度,起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西汉以前,都认为“九州”系禹治水后划分得,但具体得说法各书所载互不相同,大致有四种说法:(1)《尚书·禹贡》记载九州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图1)(2)《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幽州,无梁州;(3)《周礼·职方》有幽州、并州,无梁州、徐州;(4)《尔雅·释地》有幽州、并州、营州,无梁州、青州、徐州(见表1)。各地所载各州得地域亦不尽相同,如泰山以北、以东地区在《禹贡》中属于青州,在《职方》中属于幽州;《职方》中得青州相当于《禹贡》中徐州得大部分与豫州得一部分。 这些“九州”说实际上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对当时所知周朝领土所做得地理区域得划分,并不就是某个朝代得行政区划。然而,在历史上把它们长期地误认为就是行政区划。在西汉以前,误认为《禹贡》就是大禹治水后所划分得九州,代表夏朝得行政区划制度;《汉书·地理志》最先把《周礼·职方》中得九州误称为代表周朝得行政区划制度;三国时期魏人孙炎在注释《尔雅》时,又把《尔雅·释地》中得九州牵强附会地解释为代表商朝得行政区划制度;以后得经学家进一步推而广之,把“九州”误称为夏、商、周三代得行政区划制度。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畿服说 它最初见于《国语·周语》。《周语》曰:“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即说周王实行“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得五服制度。《尚书·禹贡》中也说了五服,只就是用“绥服”替代了《周语》中得“宾服”;并认为每服皆有一定得范围,都为五百里。《周礼·夏官·职方氏》更将“五服”扩展为“九 服”:“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在《周礼·夏官·大司马》中,则把“服”改称为“畿”,认为有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以上叙述得“五服”、“九服”、“九畿”等记载,都就是后人杜撰得先秦时代得行政区划,事实上它们只就是战国时代或稍后人们地理视野不断开阔得反映。(9)(10)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县得出现 前面已述,商、周王朝实行得就是分封制,即“封邦建国”,各个领主在自己得封国内独立为君主,整个商、周王朝无所谓任何行政区划。但就是,到了春秋时期,周室衰微,一些诸侯国逐渐强大,开始发展中央集权制度。她们在新开拓得疆土上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君主直接统治,为了便于统治,开始萌生了县、郡等行政区划得单位。 县就是中国最早出现得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据现有文献记载,最早设县得就是西方大国秦。《史记·秦本纪》曰: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初县杜、郑”。就就是说在春秋初,秦武公在新开拓得疆域首先设立邦县(今甘肃天水市)、冀县(今甘肃甘谷县),第二年又设置杜县(今陕西杜陵

n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演变的规律

试探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演变的规律 颜杰坤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编:511500 摘要:行政区划为国家政权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国的行政区划有着历史悠久。行政区划的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它在政治方面考虑多, 经济方面考虑少,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经济因素的比重越来越大,两者成互动关系,即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互动规律;跟随政治的需要而不断改变管理层次,同时管理幅度也不断反作用于管理层次,这就是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互动的规律;行政区划作为一种制度,惯性很大,每个时期的行政区划都可以从前面找到其渊源,它的变化要经过长时间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从长时间考察变化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这就是历史稳定性与改革创新性互动规律。探讨其变化规律, 可以为今后的行政区划改革做前期的准备工作。 关键词:行政区划;历史;演变规律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就应该从它的历史演变总结出规律以指导今后的行政区划改革。 一、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互动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是政治制度基础,政治制度是经济基础的集中反映。经济具有不断发展的特性,政治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政治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改变,当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就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当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时,就阻碍经济的发展,需要改变政治制度以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 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具体地讲,就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政区划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层次唯一性的政权机关为标志。行政区划明显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 经济基础在中国历史上的改变主要体现为经济重心的南移。与此同时,作为政治制度的行政区划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并且变化的脚步与经济发展的轨迹有重大的联系。行政区划与经济重心的互动,体现了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的互动规律。 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从远古到西晋,是我国古代经济发展的第一阶段,也是行政区划发展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南北经济从同步发展进而到北方经济迅速超过南方。黄河中下游地区由于地理条件更适合原始农业的发展,孕育了夏商周文明。在战国秦西汉时期,我国北方经济高度发展,尤其是关中地区成为全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东汉、三国和西晋时期呈现出北方经济衰退和南方经济发展的局面,但是北方经济力量仍超过南方。行政区划在全国的分布情况明显与经济重心一致。秦朝至西晋,经济重心在北方,北方的行政区划数量和分布密度超过南方;经济重心有南移的趋势,行政区划的分布是北方的比例逐渐降低,南方的比例渐渐上升,但是北方的比例始终对南方占有优势。 从西晋末年到隋唐五代,是我国古代经济发展与行政区划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其特点是全国经济重心第一次在北方失而复得,并开始逐渐南移。经济发展从北方和南方基本平衡到南方经济开始超过北方,使我国经济重心南移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在这一时期的北方,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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