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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单元,即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主要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大类。

第四条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和监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类信息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负责承担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业务指导、信息和相关技术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在每年3月31日前将重大危险源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报送的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应当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基本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三)重大危险源平面布置图、关键设施和重点部位图片;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运行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以及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销,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评估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结束后,应当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估结果负责。评估报告应报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四)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应急救援力量及资源评估;

(七)监控措施方案;

(八)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安全评估结果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制定安全管理与具体监控措施的实施方案,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检测检验和各项监控措施所必要的资金投入。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能。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的单元中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及其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实施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实现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重大危险源远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救援联动系统的联网。

(一)存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监控,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变化,发现问题立即妥善处理和解决,其监控系统应与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和省级重大危险源远程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联动系统联网;

(二)存在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重大危险源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监控系统应实现与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重大危险源远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救援联动系统联网。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对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应当作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组织认证,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在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事故隐患事实、治理期限和目标、治理措施、责任机构和人员、治理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二)危险辨识与评估;

(三)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

(四)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

(五)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六)应急救援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保护措施与程序;

(八)培训与演练;

(九)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十)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各项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措施的实施方案;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方案;

(七)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并实施监控和管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二○○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场所、库区、贮罐区、贮罐;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 (三)井工开采煤矿、非煤矿山; (四)尾矿库; (五)其他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类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进行辨识,其他种类的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标准条件,由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相关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

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存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重大危险源报表。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_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实习报告】 下面是分享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

化工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申报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 3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 4 - 1、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发展现状 (4) 2、国内外重大危险源(M AJOR H AZARD)控制技术研究现状 (4)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技术关键以及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式 ......................... - 5 - 1、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内容 (5) 2、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关键技术 (6) 2.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和分级.............................................. - 6 -2.2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 - 6 -2.3应急计划............................................................ - 8 -2.4 多格式数据源集成问题............................................... - 11 - 四、项目预期的目标........................................................ - 11 - 五、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 - 12 - 1、项目实施方案 (12) 2、技术路线 (12) 3、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13) 六、进度计划安排.......................................................... - 13 - 七、现有工作技术和条件.................................................... - 13 - 八、经费概算 ............................................................. - 14 -

危险源管理制度(新)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炼钢厂危险源(点)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以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炼钢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各单位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是指具有能量的物质与行为,通过触发因素作用,可使其能量失控导致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失。 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以及相关作业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控制指由规定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状况等进行检查、测定及工作评价。 第四条职责 一、成立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的厂危险源管理小组,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对全厂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理全

面负责。 二、安全科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对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三、各生产车间、工段、班组第一负责人要依据区域危险源(点)不同级别的项目,各自负责或指定专人对相应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管理。 第五条辨识与评估 一、危险源的辨识 1、有发生火灾、爆炸、煤气危害、锅炉受压容器爆炸、化学物爆炸、铁水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2、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3、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4、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触电(包括雷击)危险伤害的场所; 6、有烧伤、烫伤危险的场所; 7、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8、有落物、锤击、碎裂、崩块、砸伤、飞溅、坍塌、淹溺危险的场所; 9、有被物体辗、挂、夹、刺、碰、割、挤和撞击等危险的场所; 10、其它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二、危险源的评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 9.1 重大危险源监管 9.1.1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在企业进驻后,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辨识。 1)物质类重大危险源辨识 物质类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根据物质的不同特性,将危险物质分为爆炸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和有毒物质九大类。 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称一个单元。 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在一定区域内,一个单元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或几个相邻单元如满足下式,也同样构成重大危险源。 式中:q1,q2……q 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 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生产储存场所或整个项目区进行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对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个体装置或整体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xx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附件30 XX公司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有关的活动中,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重要危险源涉及更新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 控制工作。适用于对新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评价及控制工作。 第三条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第四条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又叫做“危害因素”。 第五条危险源辩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六条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第七条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八条可容许风险:根据本公司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方 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第九条职业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访 问者和其他人员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第十条相关方:与本公司的职业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第十一条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㈠过去时态:以往遗留的职业安全问题和过去发生的职业安全事故。 ㈡现在时态:现在正在发生,并持续到未来的职业安全问题。 ㈢将来时态:将来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问题,如新项目带来的、法规变化带来的和不可预见的职业安全风险。 ㈣正常状态:指固定的、例行性的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职业安全问题。 ㈤异常状态:虽在计划之中,但不是例行性的活动。 (六)紧急状态:突发性的灾害情况。 第十二条第一类危害:即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能量载体)和危险物质。 第十三条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害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十四条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五条三同时: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第二章职责 第十六条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方案及控制措施的批准。 第十七条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十八条安监部

重大危险源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切实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公司《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辨识标准 1、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采用LECD方法进行辨识和评估。 2、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一)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安全环保部。其安全职责为: 1、定期获取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宣传。 2、定期更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对直接监督管

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通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进行下发,并按照“四定”的要求督促整改。 4、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季度、年度安全报告。 6、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定期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工作。 7、组织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检查和督查。 (二)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生产部、技改部、基建部。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为: 1、定期组织本部门系统的宣传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符合性评价和改进。 2、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容器、管道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基础设施、生产工艺及指标、本质安全技术在部门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3、积极参加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定期组织单位内的员工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的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原有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帮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6量的场所和实施。以及其它存在的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的场所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实施、场所、危险品等。根据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确定我矿存在瓦斯一个重大危险源,因此应将瓦斯作为该矿的重大为先进行监控管理。 3、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各单位和部门。

4、矿井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矿井的规章制度; 2)根据矿井规定,利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十类: (一)贮罐区(贮罐); (二)库区(库); (三)生产场所; (四)压力管道; (五)锅炉;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九)尾矿库; (十)放射源。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分级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公布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登记、评价和监控,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制定监控方案,并将安全评价结果和监控方案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存在剧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重大危险源,应当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在生产流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 第九条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危险、危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七)监控方案。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七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二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四条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原有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帮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6量的场所和实施。以及其它存在的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的场所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实施、场所、危险品等。根据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确定我矿存在瓦斯一个重大危险源,因此应将瓦斯作为该矿的重大为先进行监控管理。 3、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各单位和部门。 4、矿井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

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矿井的规章制度; 2)根据矿井规定,利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 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监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设专人定情进行重大危险源资料的完善与更新。 7、按照国家、矿井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姿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进行备案,并报矿井主管主部。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XX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端 操作手册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 二、企业端操作手册

目录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1 二、企业端操作手册1 前言1 1.企业注册2 2.企业登录系统2 3修改企业注册信息及密码3 4.企业录入重大危险源数据5 4.1 基本信息5 4.2 危险源信息6 4.3 企业周边环境16 4.4 企业应急预案17 5.企业重大危险源自我辨识17 6.重大危险源企业上报数据18 7.重大危险源数据打印20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 第1步.企业注册:注册环节已由政府代企业注册,企业用户名为:企业各自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 第2步.企业登录:通过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552865.html,.,在网页左下方点击 进入系统登录入口,在登录入口输入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按钮即可进入系统,再点击“企业申报”图标进入【企业申报】系统。 第3步.企业注册信息修改:点击【企业申报】栏目下【企业注册信息】,界面右边出现[企业注册信息列表],分别点列表中“单位名称”和“密码修改”,即可分别进入注册信息和密码的修改界面,修改完保存即可。 第4步. 企业录入重大危险源数据:点击【重大危险源申报】左边的“+”号,再点击【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子菜单,依次填写[基本信息]、[危险源信息]、[周边环境]、[企业应急预案]的相关数据。注意:其中第一项[基本信息]的内容填写完毕保存后,后三项才能激活填写。首次填写重大危险的企业[基本信息]中有些字段是由[企业注册信息]中自动带入。 第5步. 企业危险源自我辨识:企业登记好危险源数据之后,但不知道是否是重大危险源,系统提供企业自我辨识功能,确定是重大危险源之后再上报到安监局。方法:1、点击“重大危险源申报”下面子菜单“企业危险源自我辨识”进入辨识界面;2、然后点击该每条重大危险源列表中的“辨识按钮”,进入辨识界面;3、用户只需要点击按钮即可快速自动辨识。 第6步.企业信息数据库上报:企业务必将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危险源信息]、[周边环境]、[企业应急预案]填写完整后,同时经过辨识确认为重大危险源企业后方可执行功能,将数据上报到管辖区域安监局,注意:上报之后企业用户无法修改填报的所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 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 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 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 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 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 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 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

源。 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公司安全生产部、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 2 页共 2 页

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

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 一、基坑(沟槽)及边坡支护工程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1、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基坑周边管线、道路、毗邻建筑物等调查资料; 3、支护设计图纸及施工图检查; 4、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专家论证审查; 5、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施工过程监管: 1)检查及验收记录(1)支护结构(锚杆、土钉、人工挖孔桩等)检测报告;(2)支撑系统进场验收、预加轴力记录、安装验收记录;(3)基坑(边坡)支护验收记录。 2)现场抽查重点:(1)按施工图及专项方案施工情况;(2)开挖顺序;(3)支撑架设及拆除情况;(4)排水措施;(5)坑边堆载及周边环境情况;(6)临边防护情况;(7)上下通道;(8)施工用电;(9)支护结构达到设计报警值的处理措施。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重点: 1)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高支模、非标架体支撑系统); 2)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测量验收记录;非标脚手架材料的相关资料(包括抽样检测报告); 3)搭设人员上岗证书;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搭设及使用过程的监管: 1)、验收记录:(1)地基处理及基础验收记录(楼面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及加固措施);(2)桥梁模板工程地基基础及支架预压记录;(3)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记录及混凝土浇筑令。 2)、现场抽查重点:是否按专项方案搭设、基础处理、排水措施、杆件表观

质量、杆件间距、构造措施是否设置到位。 三、人工挖孔桩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重点: 1)设计图纸 2)是否存在分包,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设备设施进场验收记录(电葫芦、吊笼、绳索、应急软爬梯、空压机等)。 2、施工过程的监管: 1)检查及验收记录:(1)下井作业前的安全条件验收记录(通风措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安全防护设施、排水措施、照明设施、应急救援措施等);(2)临时用电验收记录;(3)孔壁支护隐蔽验收记录。 3、现场抽查重点:现场抽查井口防护、临时用电、护壁施工、井口边堆载、开挖顺序、现场排水、通道设置、井内通风及照明。 四、临建设施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重点: 1)购销合同、安全协议 2)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或通用图集; 3)装配式临建房屋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拼装说明书、拼装图纸; 4)成品、半成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材料防火等级); 5)安装技术交底; 6)施工方案及消防保证措施的编审(消防通道及设施的布置和配备、管理制度等)。 2、搭设及使用过程的监管: 1)日常检查及验收记录:(1)基础验收记录;(2)成品、半产品进场验收记录;(3)投入使用前的安全联合验收记录。 2)现场抽查重点:层数不超过2层,使用不超过5年,选址符合安全规定,材料防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备等

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通过识别生产经营场所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以便预防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负责人,保卫消防负责人,人力资源(劳资)负责人,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企业危险源的识别。 3.2危险源的识别 (1)第一类危险源,从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识别。 1)供给能量一旦失控,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锅炉、变配电设备、分配柜(箱)、空压机、压力储罐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高处作业、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梯台等。 3)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 4)能量载体:气瓶、压力管道、电源线路等。 (2)第二类危险源,从导致约束、限制能量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类因素识别。 1)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失误、不安全

装束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无防护、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防护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3)环境的不良: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湿滑、环境温度、湿度不良等。 (3)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灼烫、窒息等事故。 3.3危险源管理与控制措施 (1)对已识别出的危险源,在设备、设施上,及周围场所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识及控制措施。 (2)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情况或定期组织对危险源的专项检查。 (3)定期对特种设备,生产危害因素的场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 (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分布,控制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危险源实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3.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危险源登记建档,明确危险源的部位,管理部门或人员,检测评估日期,隐患及整改等情况。 3.5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应急救援措施及演练情况应建档妥善保存。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端 操作手册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 二、企业端操作手册 深圳市安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 第1步.企业注册:注册环节已由政府代企业注册,企业用户名为:企业各自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 第2步.企业登录:通过IE浏览器输入网址:在网页左下方点击链接进入系统登录入口,在登录入口输入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按钮即可进入系统,再点击“企业申报”图标进入【企业申报】系统。 第3步.企业注册信息修改:点击【企业申报】栏目下【企业注册信息】,界面右边出现[企业注册信息列表],分别点列表中“单位名称”链接和“密码修改”链接,即可分别进入注册信息和密码的修改界面,修改完保存即可。 第4步. 企业录入重大危险源数据:点击【重大危险源申报】左边的“+”号,再点击【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子菜单,依次填写[基本信息]、[危险源信息]、[周边环境]、[企业应急预案]的相关数据。注意:其中第一项[基本信息]的内容填写完毕保存后,后三项才能激活填写。首次填写重大危险的企业[基本信息]中有些字段是由[企业注册信息]中自动带入。 第5步. 企业危险源自我辨识:企业登记好危险源数据之后,但不知道是否是重大危险源,系统提供企业自我辨识功能,确定是重大危险源之后再上报到安监局。方法:1、点击“重大危险源申报”下面子菜单“企业危险源自我辨识”进入辨识界面;2、然后点击该每条重大危险源列表中的“辨识按钮”,进入辨识界面;3、用户只需要点击按钮即可快速自动辨识。 第6步.企业信息数据库上报:企业务必将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危险源信息]、[周边环境]、[企业应急预案]填写完整后,同时经过辨识确认为重大危险源企业后方可执行功能,将数据上报到管辖区域安监局,注意:上报之后企业用户无法修改填报的所有信息。上报方法:点击【上报及申请刷新】子菜单,[基本信息]界面最下方点击按钮即可上报数据;

2021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 理制度

2021新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原有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帮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6量的场所和实施。以及其它存在的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的场所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实施、场所、危险品等。根据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确定我矿存在瓦斯一个重大危险源,因此应将瓦斯作为该矿的重大为先进行监控管理。 3、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各单位和部门。 4、矿井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6 页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重大危险源三级监督管理主体的职责、日常管理、登记、评估和备案、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及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法2002.11.01 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导则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3 重大危险源分类 3.1 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级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两种。 3.1.1 国家级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1.2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1。 第 2 页共 16 页

3.1.3 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1.4 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2。 4 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4.1 管理机构设置 4.1.1 重大危险源实行公司、风场和班组三级管理。 4.1.2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总负责人,对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4.1.3 风场厂长为风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对风场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4.1.4 值班长为班组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4.1.5 安全监察部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重大危险源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4.2.1 各级监督管理责任人职责 4.2.1 公司总经理职责 4.2.1.1 是公司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各级人员责任制,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4.2.1.2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重大危险源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4.2.1.3 掌握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第 3 页共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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