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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最新)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食委办等25部门《关于印发x年x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发〔x〕x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时间

6月18日至6月30日,时间安排13天。

三、参加部门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食品安全相关成员单位。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 大、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德守法”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深入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各级监管部门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对从业人员大力开

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尊法重信正面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

五、活动安排

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自治区相关厅局统一安排,围绕自身职责,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举办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与全区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市区活动:x市、x区食安办联合在市区x广场(北)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x市、x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新闻媒体、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参会。相关部门设置咨询点,现场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地产食品企业现场开展名优产品展示。

牵头单位:市食药安办、x区食安办

参加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协;x区食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食品生产企业20--30家(其中10家由市市场监管局通知,其他企业由x分局通知。)

其他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同时启动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记者眼中的食药安全”专题宣传活动。以“强化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共治”为主题,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取“采风”形式,深入食品安全一线,从不同侧面进行采访报道,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新成绩、新亮点。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x日报社、x电视台、各县(市、区)电视台

(三)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以“共筑校园食品安全,共为祖国未来护航”为主题,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食品监管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走进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宣讲,围绕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主题座谈交流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专题宣传。在x电视台公共频道、市区广场大电视屏播放食品安全专题片。在市区主城区街道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公益广告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在报纸、电视台、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台、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传媒显示屏等媒介上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日”活动。6月18日至6月30日,市教育局、工信局、科协、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法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安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系列主题日”活动(详见附件1)。

(六)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个社区及新闻界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凝聚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合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加强和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投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形成声势,见到实效。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公众积极参与。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围绕宣传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拓展宣传内容。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各部门要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

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工作经验和突出成效,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辖区各部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注意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并于6月27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筛选后的图片、文字等资料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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