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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部署的“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没有执法的规范就没有队伍的规范、业务的发展、形象的提升。本文尝试对公安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作一剖析,以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一、执法执勤规范化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执法规范化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程办理各类案件,执行勤务所形成的基本体系,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警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警务机制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法定性。执法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重要依托,是广大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意愿通过公安机关的具体行为来实现的法定取权。二是程序性。执法活动及其规范体系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具体的执法行为,执勤活动以及结果运用,制定了一整套严格、明确、标准的操作程序,以保证各项执法活动有序开展。三是公正性。这是执法执勤体系建设所追求的目标和衡量标准,也是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更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最基本追求。四是互动性。执法规范体系具有执法主体与执法客体,执法行为和执勤活动,主体素质与社会条件,软件建设与硬件保障等互为影响,互为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当前执法执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执法思想认识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多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没有摆正执法理念,办案不公、执法不严、执勤不文明、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在执法实体方面,存在着定性不准、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处理不公甚至明显失当等问题;在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着随意启动执法程序、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随意扣押、收集证据不细致等问题;在执法动机方面,存在着办“权力案”、“金钱案”、“指标案”、“人情案”等滥用执法权力等问题;在执法方式方面,存在冷、硬、横、推,不理性,一些民警往往以“管理者”自居,在处理案件时态度粗暴,对当事人不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会疏导群众情绪,导致一些案件处理不妥,或者是事平气不平。

(二)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

1、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的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比如:警情处置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刑诉法办理案件的规定要有两名以上正式民警出警,否则视为违法。机构设置不合理、警力配置不科学,民警素质不适应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和有效缓解。

2、公安机关经费不足。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只能靠“以案养案”来维持日常的工作。有的民警在案件当事人身上动脑筋,打主意,为了创收而办案,为了完成案件数而办案。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三)执法执勤法规与客观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1、民警执法环境恶化,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抗拒警察执法,拒绝、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英美法系国家都设有“袭警罪”这样一个独立罪名,每年因袭警而导致的警察伤亡人数远远低于我国。目前,我国尚无“袭警罪”的专门立法,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遇到不法侵害和袭击时,缺乏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以法护警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实

践中,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大陆法系一般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但是依照现行刑法“妨害公务”行为所侵犯的是简单的客体,强调行为的后果。而袭警行为从情理上讲,与抢劫罪一样,它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民警作为“自然人”所享有的健康权利,也侵犯了民警代表国家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务活动。立法机关应当针对当前袭警犯罪多发的现状,在《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中单独设立一款,对袭警犯罪做出特别规定,加大袭警犯罪的惩治力度。

2、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变化。客观形势的发展,要求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要求公安机关更有效、更及时地维护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民警在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更体现法治化、人性化,但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用法律来调整。这就给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造成困难和被动。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禁毒法》中设立的社区戒毒问题等,而国家至今没有出台具体办法,各地都无法建立。公共娱乐场所、废旧物资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等治安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管理措施无法到位,导致失控失管现象。还有为了适应新形势,体现执法新理念,在内部出台的各种办案程序基础上,又不断制定各类具体的操作规程,这对于民警具体执法既要追求法律上的公平公正,又要追求社会公众的认可满意,显然是难以两全齐美。

(四)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

1、履职不规范、不作为。一是立案不作为。如该立案不立案,该撤案而不撤案。二是采取侦查措施不作为。如该采取侦查措施不采取,不该采取的而采取;该解除侦查措施而不解除侦查措施;不该变更强制措施而变更强制措施。三是取证方面不作为。如该搜集的证据不搜集或不及时搜集,证据取舍随意性大,使案件难以作出处理;该鉴定的不鉴定;该勘查现场的不勘查。四是程序方面的不作为。如:个别民警在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义务,或有告知,但缺三少四,不全面。

2、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一是“拖”。有的案件甚至拖得当事人都不耐烦了,不再找公安机关处理了,最后案件不了了之。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尤其是取保候审案件,认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时间充足,拖的现象更为突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不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取证,以致强制措施期限到期,移送起诉仍证据不足。这种“拖”的做法违背了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原则和要求,表面上看似乎履行了职责,实质上却是不作为。二是“执法随意”。如: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作劳教、治安处罚;该呈报劳动教养的作治安拘留、罚款处理;该给予治安处罚的作调解处理;该重处的轻处;该轻处的重处等。

3、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有的民警不仅缺乏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缺乏敬业精神和勤政意识,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在执法中有的民警存在“不抱油桶不沾油”的思想,不是积极执法,而是消极应付,办理案件怕投诉,怕得罪人,怕扣分,畏难情绪大,凡事以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

4、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一些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应知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法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限等一知半解,法律业务知识贫乏,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乱作为的情形。如:有的民警在办案时,违法嫌疑人一进来,对违法嫌疑人乱许愿:“你讲完就没事了,就可以放你出去了”;有的民警在办理赌博案件时,对违法嫌疑人说:“你出多少钱,10万还是15万,把问题讲清楚就可以放你出去了”,有时甚至作假材料。这种我说了算,我就是法律,乱作为的现象,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转变执法观念,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思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首要的问题是不断深化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为民意识。具体要做到“三个树立”。即一是树立法律至上意识。每位执法民警都必须掌握本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能做到熟练运用;其次,在各项执法活动中,都能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作为执法民警的自觉行动。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次行政许可、每一次管理活动,都能按法律要求经得起质证。二是树立

证据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证据意识,按照证据规格的要求,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客观、全面、公正、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并注重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的各种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及时,造成拖案、积案;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而造成冤假错案。三是树立程序公正意识。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实体的公正要通过程序的公正来实现,二者同等重要,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要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和“只问结果,不要过程”的实用主义思想,转变重职权,轻人权的观念,以及重领导批示、重经验,而轻法律的观念,严格执行程序法,用程序法来保障实体法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环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对公安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正规化。既解决“怎样为”的问题,又解决“不作为”的问题,当前应着力规范好“四个环节”。一要规范执法依据,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充分、准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二要规范执法程序,使每个执法民警明确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明确在执法活动中应该如何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并在具体工作中自觉遵守,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四要规范执法责任,建立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责任制度,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三)坚持制度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公安工作的正规化

针对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一系列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守则,如: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考核制、案件办理终身制、案件审核把关制、办理案件主办科员制、一案一评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信访案件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回复、执行责任制》等。从110接处警、现场取证等方面入手,严把执法“源头关”,从执法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管理入手,严把“过程关”,从规范卷宗和涉案财物管理入手,严把执法“结案关”。以适应新的执法要求,必须有完善的执法制度,保证每一项执法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建章立制方面,必须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二是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要从制度上约束执法的权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三是坚持贴近执法实际的原则。通过制度建设,将民警的所有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强化执法管理,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公安机关的执法面宽、执法环节多,执法程序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科学、系统、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要在充分运用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责任追究等现有手段的基础上,变事后考评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方式、间或性监督为全方位、逐一执法环节的监督,像企业管理生产和产品质量那样,对执法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严把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文书关,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此外,还要以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为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保证执法办案的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效率。进一步拓宽执法管理的思想和视野,科学设置执法办案的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权力机制,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典型引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多年工作的实践证明,典型引路具有形象、易学、示范引导的作用。要积极培养和推出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标兵”和“优秀执法民警”,表彰先进,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立样板,让每个民警都有身边看得见、够得着的执法榜样和执法标杆。

(六)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1、克服“三怕”,转变监督观念。当前不少民警甚至有些领导对执法监督工作存在“抽象重视、具体忽视”、“说起来坚决,做起来随意”的现象,存在“三怕”思想,即:怕监督查出问题影响政绩,怕问题曝光有损单位形象,怕监督力度大影响上下级关系。观念的偏差导致了执法监督工作弱化。对此,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既是实现公安法制化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依法治警的需要,切实转变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抓住“三点”,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抓住公安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刑事、治安

案件的查破,各种行政事项的审批等。二是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这种“热点”往往是公安工作的薄弱点,应该成为执法监督的切入点。三是抓住执法监督的“盲点”。即平时在监督中容易忽视、难以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而又易出问题的工作部位,如立案统计和“一把手”的执法情况等。

3、坚持“六个结合”,丰富监督形式。一要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要理顺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关系,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落实公安行政复议、听证和国家赔偿制度。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接受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要坚持本单位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三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四是坚持表扬先进与追究责任相结合。五是坚持综合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六是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如实行警务公开,开设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实施计算机监督管理等。

总之,基层公安机关肩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双重职能。只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法律定性适用准确、法律程序落实到位、法律手续依法实施,提升民警规范执法行为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维护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调研报告

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调研报告

乐清市公安局XX镇派出所是我此次寒假见习所在单位,在为期二十多天的见习期里,所里领导,民警和协警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难以学到的知识,技能。深刻体验到了基层民警的苦辣酸甜,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警察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在见习期间,我以切身经历感受到了XX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上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自去年新办公楼落成以后,乐清市公安局南岳派出所各项治安防范、执法办案工作走在了乐清市公安的前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效果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以下为我在所里领导和指导教官帮助下,对南岳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所作调研报告。 一、强势推进功能分区,实现执法全程视频化。 自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后,XX派出所对照规范化的细节标准,以功能分区为载体的硬件建设为抓手,强势推进了派出所办公场所的功能分区建设;以规范化执法办案为核心,兼顾便民服务为原则,将派出所分为办案区、办公区、服务区、生活区,对各区域的门窗、办公桌椅等设施全面焕然一新,对信息采集、询问、讯问等办公室按照标准配备了相关设施,使民警从意识上转变执法理念,把规范办案牢树心中。据统

计,该所功能分区建设斥资30万元,区域配置合理,现已全面投入使用。 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监督办案程序,该所在涉及执法的多个环节借功能分区建设,全面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在办案区实现了无缝视频。审讯室、侯问室、询问室、案情分析室、走廊等办案区角落均安装了红外线视频监控;对执法办案的任一环节全程监控,并将监控画面与邹城市局监控中心实现了对接,督促办案民警注意执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为提高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为办案民警配备了便捷式摄录设备,供民警所外调查取证时使用。 二、重视队伍管理,务实提高民警综合法律素质。 XX派出所十分重视队伍管理工作,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严格干警的内部管理,要求干警以优良的作风开展执法工作。对有违反案件查处程序倾向的民警及时对其教育,组织民警学习爱民模范,树立服务人民的理念;还积极开展了案件回访,使执法工作最大限度的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使案件全部纳入内部监控,该所实行教导员总体负责、案件内勤逐一登记的制度;对该查处而不查处,该处罚而调解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纠正;还定期开展了每周五下午案件通报研讨制度,以使执法工作团队力增强,民主化增大。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着认识模糊、执法保障缺乏、法制部门职能缺位等问题。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要提高执法素质,注重岗位练兵;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改善执法环境,注重执法保障。 【关键词】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措施 公安机关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好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促进者的职责,关键在于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业务、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任务。几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以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近年来,我们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在适应法制化进程的大趋势,进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显著进步。但是由于我们新疆巴州地处偏远、民族众多、信息不畅、素质不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众多迷惑、疑问和茫然导致几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大,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模糊。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讨论中,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等基础性命题仍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解释。相当一部分同志更是肤浅地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方案就行了,没有将其作为推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手段摆上重要位置。更为普遍的是,一些同志只重视在执法考评或检查中能取得好成绩,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热度不高,投入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者众多但实践不够。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热点话题,上至公安部领导,下至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科所队都在参与该话题的讨论。应当说,全体民警是踊跃参与的。但从实践上看,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多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公安机关仍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这项系统工程停留在口号、文件的层面上,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及如何具体实行和推进、如何量化标准等重要问题很少涉及。 (三)公安执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虽然几年来的“三基”工程建设对我们巴州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推进,但是在人、财、物方面至今仍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主体、执法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还得不到充分保证和有效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领导认识错位,法制部门职能缺位。当前许多公安机关只重视表面执法问题,工作停留在粗放型经营上,忽视调研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为是法制部门一家之事,没有从全局上去考虑、去安排。另一方面,当前法制部门机构小、人员少,且大多数仍然把工作重心放在案件审核上,放在具体案件的指导上,对本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推动、协调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和推进。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在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中,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前提和基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由此可见,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之后,笔者以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作个基本轮廓的理解是当前最为紧迫且最为基础的工作。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XXX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XXXXXX深入推进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部局、省厅、总队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全面强化我XXX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XXX 党委要求,根据部局《关于全面推进XX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总队《转发部局<关于全面推进XX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XXX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山东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为主线,在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战线推进、协调发展上下功夫,加速XX 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见成效,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全面实现“一降两升三无四满意”(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下降,破案率、查处率上升,无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无渎职执法、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人民群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XX民警满意)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X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统计、监督、推动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1、大力加强民警执法培训。 依托XXX轮训队和地方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每名民警每年脱产执法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的要求,对全体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轮训,科学设置公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和安全防护培训课程,强化典型案例剖析,信息化应用技能、熟练掌握警械、武器的使用,按规定佩戴、使用警用装备,重点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内容和本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业务知识的掌握,进一步强化标准执行力,确保每名执法民警准确掌握、严格遵行岗位标准、业务标准、行为标准和案件裁量标准。 各XXX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可聘请专家对民警进行大规模的培训;可派部分民警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搞的好的兄弟单位去实地参观学习取长补短,使培训形式灵活,贴近实战,效果明显,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工作。 责任单位:法制科、轮训队、各XXX 2、狠抓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筹备工作。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工作的作用越来越大。城管作为一支行政执法力量,在维护城市形象、服务民生、打造文明卫生城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社会处在发展转型期,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与滞后的城市管理之间矛盾突出,城管部门往往处在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部分群众对城管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如何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充分认识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一座文明整洁的城市,离不开城市管理。城市是三分建、七分管,我们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每天的工作生活都与城管工作密不可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城管,车辆乱停乱放、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垃圾乱扔乱倒、房屋乱搭乱建等不法行为充斥我们的生活,这是我们想要的幸福生活吗?可以说,城管工作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关千家万户,工作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和规范城管执法工作。城管管理的对象大多是下岗工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城郊失地农民、无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漠,文明意识、道德意识缺失,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动辄置他人利益于不顾,以“要吃饭”、“要谋生”为借口,不服从城管的管理。看热闹的群众往往不明真相,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对城管人员围观指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一定要文明规范执法,彻底摒弃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的陋习,严格依法行政。要创新管理方法,在探索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模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解决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发掘潜能,通过合法经营脱贫致富,提升他们的城市公德心。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坚决处理清除城管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以文明之师的崭新形象取信于民。 三、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工商、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避免城管孤军作战。变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通过“大兵团”作战,杜绝“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的不正常现象。

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调查与分析

[摘要]建设法治公安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是法治公安建设基础与关键环节。文章分析研究南京市公安局所属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的现状,从法治公安建设的末梢点上研究执法规范化中的理念、机制与实践,有利于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提出意见,为改进与加强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法治公安: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程办理各类案件,执行勤务所形成的基本体系,是公安执法者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新媒体的发展与辐射效应,公安执法活动是否符合规范被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加以关注和评论。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重要任务,公安派出所民警执法活动的规范性更是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 南京市作为江苏省省会城市,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对省内其他城市起到示范性作用。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南京市公安局所属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更是成为全省公安派出所的标靶和参照。近年来,南京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南京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从执法主体和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南京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问题提出 为进一步调查与研究南京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课题组研究开展了名为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问卷调查。问卷设计由两部分组成:基本信息6题和问卷内容10题。问卷内容包括9道客观题,1道主观题,9道客观题中有两题是多选题,其余是单选题。本问卷共发放了614份,全部回收。发放地点集中于南京市图书馆、珠江路的先锋书店以及安德门农民工市场,受访人群是现居住于南京市的居民。问卷由课题组成员现场发放现场回收,经检验,均为有效问卷。 问题一:您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并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吗? 从图中可以看出,除去没有关注且不了解以及其他所占的比重,南京市有近90%的居民都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有所了解。这在定程度上说明,南京市的居民的法治意识普遍比较高。 问题二:您了解执法规范化的内涵吗? 南京市居民普遍对执法规范化的内容还是不很清楚,完全了解执法规范化内涵的居民仅占34.53%,这说明了基层社区等没有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大部分居民还游离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识之外。 问题三:您认为您身边的公安派出所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吗?

活动方案之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篇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攀枝花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建设的通知》和《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设施设各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培训规范化”为重点,创新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努力实现“纪律严明,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听从指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 二、基础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设施设备规范化 1、办公场所 大队设立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挂综合执法徽标和综合执法机构名牌;设立执法人员办公室、会议室;设立执法值班室、询问调查室、档案室、技术监控室、罚没物品库房等专用执法房间各一间;办公和执法专用房间房门上半部装置统一的用途标牌。办公区域显要位置设置专栏,公示执法主体、职能职责、执法程序、内设机构分工、执法监督、执法动态、光荣榜与周值班等相关政务信息、。 2、办公设备 每名执法人员统一配备一套办公桌椅、一组双开门办公柜、一台台式电脑、一部电话机、一个岗位牌,每个办公室配备一组沙发、一个衣帽柜、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碎纸机、一台扫描仪、一台传真机、一台饮水机、一个电话号码、一组报夹、安装一台与办公 室面积大小匹配的空调,支队所属每个大队(科、室)配各一台办公用复印机,支队配各一套投影仪。 3、执法装备 配备执法暗访和市场巡查专用车(巡查车身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标志)、每辆暗访车和巡查车配各一个执法设各箱、两套暗访设各、一套网络执法设各、六台350兆手持对讲机、一台350兆座式无线短波电台、一台测距仪、一套演出现场监管技术设备、一

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不详| 日期:2010年04月13日] 【大中小】 近年来,临武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执法效果,实现了警民关系和谐。下面,结合临武县经验,笔者就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必须深刻认识,夯实组织领导,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临武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规范化执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拓宽思路,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将其与“两城三县”建设、“三基”建设、“平安临武”构建等紧密结合,总体把握促进“规范化执法”的方法和途径,从实施效果来看是喜人的,有其值得借鉴之处。 (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每一位基层民警的执法质量的好坏都会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可以说,基层民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不仅关系到各项工作能否贯彻落实到位,而且关系公安机关及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关系到整个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当前,有些基层民警存有特权思想,随意执法及粗暴执法偶有发生,群众对公安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严重的甚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造成警民关系紧张,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必须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上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方能促使群众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的大幅提高。 (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夯实组织领导。 促进“规范化执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贯穿我们工作始终,只有夯实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能保证规范化执法持之以恒、落到实处。“规范化执法”建设是新阶段、新时期搞好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刻反映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统一思想,上下一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规范化执法”建设,形成干群一心、合力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促进化执法规范建设,要求我们必须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队伍素质建设,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培训,深化规范化执法的思想基础、观念基础与技能基础,围绕“一个根本、两个提高、三个转变”来促进基层民警的规范化执法。一个根本:是紧紧抓住“政治素质”这个根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持忠诚的本质,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业务素质,基层民警应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合理用法;二是提高基层民警技能素质,成为复合型人才,学会如何做群众工作。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当前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好;三是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浅谈如何加强消防执法工作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近年来,社会对消防执法也越来越关注,尤其是新消防法实施以后,消防执法的力度不断地加大,消防执法面对的社会面也越来越广,人们对消防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在我们当前的消防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与规范化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这都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了非常多的不便。 一、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 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运用上把握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在法律文书的填写不规范,应该两个承办人一起签名的往往只有一人签名。执法程序混乱,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力量不足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的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地下工程、综合性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大量增加,各型企业单位也大幅增多,消防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各种新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由于消防大队监督干部偏少,而消防机构检查的单位、场所多,发现的火灾隐患多,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消防机构以有限的监督执法力

量实施检查,只能有重点地检查,从而带来了检查不够充分、不够全面的局限性,给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三)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 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从而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缺乏实践操作经验,考虑问题不周详。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法律文书填写等执法环节存在急功近利、执法质量不高的现象。部分老监督人员又囿于原有的消防执法模式,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执法工作停滞不前。加上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人员相对不固定,流动性大。执法人员频繁调动,日常消防执法监督容易出现断层,工作失去延续性,特别是在人事调整前后,不同的执法者由于个人执法素养和主观认识等原因,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违法行为或者同种类型火灾隐患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大相径庭,容易导致执法公信力的降低。这些现象的存在,使整个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 二、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 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树立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加强消防监督员的廉政教育,强化消防监督人员的廉洁意识,使他们克服特权思想,增强群众观念,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消防监督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执法理念培训,并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执法艺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典型引路,要积极培养执法

XX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事迹材料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XXX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事迹材料 一年来,XXX派出所在分局领导及法制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学习创新、开拓奋进、忠诚为民、公正清廉、警民和谐”的工作思路,以“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为主线,以开展“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活动为契机,以“创人民满意窗口文明单位”为平台,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手段,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强化执法责任,坚持执法执勤标准化,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改革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加强“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演绎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实现了无冤假错案、无立案不实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无存在严重执法问题、无存在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作目标。 一、深化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 XXX派出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全所民警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统一执法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认识问题。同时注重培养和增强民警法制观念、养成法律思维,引导民警养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的习惯,

培养用法律方法判断、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将文明执法理念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体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1、队伍建设既是根本,又是保证。 XXX派出所始终致力于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把队伍建设置于本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才能创出一流的业绩。所以若想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就首先从班子抓起,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喊响“以我为准,向我看齐”的口号,率先垂范,争当表率。无论是所长或班长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带动全体民警,努力将班子建设成为“勤政、廉政、优政”的一流班子。其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岗位职责,坚持以制度来管人管事。我们从队伍管理的一点一滴抓起,从最基本的动作抓起,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政法委“约法三章”,严是爱,松是害,防微杜渐,使民警切身体会到从严治警是从优待警最高层次的体现。年内,派出所民警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加强政治学习,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本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 ,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 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 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 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据林州市公安局调查,在办理“二代证”过程中,一些急于外出务工的群众为尽快办理身份证,步行数十里山路赶到派出所排队等候,可照完相、填完表后,拿到身份证往往还要等上几个月。第二是监督检查不规范,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治安巡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扰民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从调研情况来看,上述“四个不规范”在各级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需要着力整改和规范的重点。 二、公安机关执法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教育培训、整改规范,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有了很大改变,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改善,执法形象有了很大改观,但当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的诸多不规范,充分说明教育培训、整改规范还不够到位。从对部分县区和局机关各警种的情况分析来看,尽管不同地区、不同个体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各异,但总体上可以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加以剖析。 内在原因。主要是执法者个体的原因,即“人”的问题,主要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观念、素质和责任心问题。一是执法观念不强。“二十公”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执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但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说明,在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中,“执法为民”思想还未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纸面上,未真正见诸行动、付之实践。在调研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多数执法部门和民警执法办案只是为了完成工作考评,完成工作任务,自身利益考虑较多,群众感受考虑得少。二是执法能力不强。一些公安民警主动学习不够、接受培训不够,该掌握的法律知识未掌握,该具备的执法意识不具备,凭习惯办事、凭情绪办案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会办案、不会取证,不会做群众工作,较低的执法能力与较高的执法要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近年来的案件抽评情况来看,一些民警连最简单的笔录都不会作,该问的不问,该记的不记,错漏百

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

横山县公安局 2010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暨执法规范化建设 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我将我局执法质量、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上半年我局法制工作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法制科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深化执法监督,切实整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狠抓执法长效机制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半年法制工作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高度重视,领导有力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厅和市局文件精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新春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横山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营

造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做到了有机构、有方案、有任务,形成“条块结合,全力共建”的良好局面,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还为法制室增配法制民警1人,计算机2台,打印机1台,传真机1台。 (二)精神组织,部署有力 4月20日,全市法制工作暨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后,局党委副书记胡斌向局党委如实汇报,并在随即召开的全体民警动员大会,传达了会议精神,并要求各单位要着重抓住教育培训、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这三个支撑点,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高潮。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 为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今年以来,法制室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一完善了执法程序和实体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一是制定了《横山县公安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明确了执法制度责任和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各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确定了执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梳理,完善执法制度,切实抓好执法制度建设。三是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执法调研,根据调研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建立和完善执法制度,堵塞执法漏洞,杜绝或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执法的补充规定》、《横山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及案件考核评议规定》、

公安分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结报告

公安分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结报告 内容摘要: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意见》明确,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任务。同时,明确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方面,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及标准;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法律要求等。 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健全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应用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 在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执法勤务警员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相关立法,推动完善公安组织管理和相关刑事及公安行政管理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进行政管理模式,规范执法窗口服务;加强执法保障,健全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支持、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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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建设的通知》和《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设施设各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培训规范化”为重点,创新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努力实现“纪律严明,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听从指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 二、基础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设施设备规范化 1、办公场所 大队设立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挂综合执法徽标和综合执法机构名牌;设立执法人员办公室、会议室;设立执法值班室、询问调查室、档案室、技术监控室、罚没物品库房等专用执法房间各一间;办公和执法专用房间房门上半部装置统一的用途标牌。办公区域显要位置设置专栏,公示执法主体、职能职责、执法程序、内设机构分工、执法监督、执法动态、光荣榜与周值班等相关政务信息、。 2、办公设备 每名执法人员统一配备一套办公桌椅、一组双开门办公柜、一台台式电脑、一部电话机、一个岗位牌,每个办公室配备一组沙发、一个衣帽柜、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碎纸机、一台扫描仪、一台传真机、一台饮水机、一个电话号码、一组报夹、安装一台与办公

室面积大小匹配的空调,支队所属每个大队(科、室)配各一台办公用复印机,支队配各一套投影仪。 3、执法装备 配备执法暗访和市场巡查专用车(巡查车身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标志)、每辆暗访车和巡查车配各一个执法设各箱、两套暗访设各、一套网络执法设各、六台350兆手持对讲机、一台350兆座式无线短波电台、一台测距仪、一套演出现场监管技术设备、一套远程监管系统。大队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适合现场执法需要的彩色便携式打印机、一个移动无线上网卡、一台数码照相机、一台数码摄像机、一个500G以上移动硬盘、一台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一支录音笔。每名执法人员配备一个便于携带的执法包、一支适用夜间执法需要的手电筒。 4、执法服装 按照上级部门设计执法服装样式配备统一执法服装,执法人员在上班及执法期间统一着执法服装,统一佩戴载明执法人员姓名、职务的工作牌。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 规范制定日常工作、案件办理、内部管理、人员管理、激励约束、协作、协调等六大类32项执,法制度。 1、日常工作制度 (l)举报受理制度。做好12318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的人员值守安排,明确举报受理工作的职责和程序,规范举报受理文明用语、规定举报案件的查处和回复时限。 (2)执法检查制度。制定日常检查的计划安排,明确日常检查的时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 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军转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则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留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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