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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6.5.1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6.5.2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6.5.3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6.5.4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

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

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

4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

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

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6.5.5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 次;

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

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6.5.6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6.5.7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

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评价或验收,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通讯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7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

8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

9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需要;

10机组启动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并得到批准;

11水库水位控制与发电水位调度计划已编制完成,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12运行管理人员的配备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要求;

13水位和引水量满足机组启动运行最低要求;

14机组按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

6.5.8技术预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听取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运行情况报告;

2检查评价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质量、有关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消缺处理情况;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讨论形成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6.5.9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已提交;

2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已处理。

6.5.10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和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2检查机组和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以及运行情况;

3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4讨论并通过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6.5.11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可参照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的要求进行。

6.5.12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L;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是机组交接和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

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目录

光伏电站并网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并网验收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有限公司 ****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编制依据 (4) 第三章资料验收大纲 (5) 一、一次设备试验报告 (5) 二、全站二次设备试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商业运行前试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投运后受业主委托需具备试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建验收大纲. (7) 一、土建工程 (7) 1、设备基础: (7) 2、建筑物: (7) 第四章设备验收规范 (8) 一、一次设备验收规范 (8) 1、逆变器前端设备部分 (8) 2、变电部分 (9) 二、二次备验收大纲 (16) 1、基本要求 (16) 2、重点检查项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等相关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化规范文件,结合已并网投运光伏电站并网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过深入的总结经验,吸取以往电站并网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及教训。特制订此光伏电站并网验收、移交大纲,后续待并网光伏电站并网验收前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排除、大化解”的自检自查活动。为确保待并网验收电站有序、快速、安全的并网验收及并网投运后电站的零缺陷移交提供基础保障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标准格式]

**工程 单位工程 验 收 报 告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 **工程验收小组

**工程 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验收主持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2011年10月08日 验收地点:**工程项目部

前言 一、单位工程概况 二、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四、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六、意见和建议 七、结论 八、单位工程验收参加成员签字表

前言 ****工程于2011年7月20日开工,于2011年9月20日竣工。经施工单位申请,业主**于2011年10月8日在进行“****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一、单位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建设内容:修复河堤967m、原河堤挡土墙加高110m、新建护坡120m等。 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7月20日 工程完工日期:2011年9月20日 二、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工程已全面竣工:开挖土石方14157m3,土石方回填8246.18 m3,新建M10浆砌块石挡土墙12324.81 m3。 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分6个分部工程:河堤修复土石方分部、河堤修复浆砌石分部、河堤加高浆砌石分部、护坡土石方分部、护坡碎石垫层分部、护坡浆砌石分部工程,经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均合格。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总分80分,实得68.7分,得分率85.88%。

光伏电站验收标准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综合检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验收标准。 第二章验收标准 第一条编制依据 (一)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规范CGC/GF003.1-2009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三)建筑结果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六)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八)电器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 (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十)光伏组件(PV)安全鉴定第一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2006

(十一)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GB/T20513-2006 (十二)(所有部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GB/T18216 (十三)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 (十四)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20046 (十五)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IEC:61215 2005 (十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文件、试运行测试和检查的基本要求ICE:62446:2009 (十七)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的一般要求ICE/TR60755:2008 (十八)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0004-2009 (十九)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规程 (二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DL/T5007 (二十一)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和安装手册 (二十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订货合同中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二十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基础设计图纸与有关标准 第二条验收组织机构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组建验收领导小

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工程 Mee.doc

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内容: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是红水河梯级电站的第一级,位于南盘江干流上。电站以发电为主,具有调节下游梯级电站用水、增加保证出力的补偿效益。电站装机容量120万kW,保证出力405.2MW,多年平均电量52.26亿kW·h。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80 m,死水位731 m,水库面积为173.7 km2,总库容102.57亿m3(校核洪水位),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建设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县、贵州省安龙县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83.5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073.85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工程建设情况:1991年4月开工建设、1998年12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年发电量46.56亿kW·h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贵州省黔西南州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主要有:同时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及噪声防治措施基本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等。 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工程的环保措施设计,针对电站的建设、运行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作业指导书。试生产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号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l76—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 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3 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1.0.10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0.11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1.0.12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1.0.13 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该工程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1.0.14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15 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6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返回 2 分部工程验收 2.0.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光伏电站土建施工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建、构筑物施工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建、构筑物施工验收标准 1目的范围 为加强公司项目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电站项目建(构)筑物的施工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0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52-9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0150 3验收标准及施工要求 3.1土方开挖 3.1.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3.1.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1.3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4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5允许偏差项目 1 / 20

3.1.6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支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1.7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3.1.8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3.1.9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问题分析: 基坑(槽)回填土沉陷(基坑、槽回填土局部或大片出现沉陷,造成散水坡空鼓下沉)。 3.1.9.1产生原因: 3.1.9.1.1基坑槽中的积水淤泥杂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础两侧用松土回填,未经分层夯实。 3.1.9.1.2 基槽宽度较窄,采用手工夯填,未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1.9.1.3回填土料中干土块较多,受水浸泡产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淤泥质土、碎块草皮作填料,回填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3.1.9.1.4回填土采用水沉法沉实,密实度大大降低。 3.1.9.2防治措施:回填之前排净槽中积水,将淤泥、松土、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按要求采取严格分层回填、夯实。控制土料中不得含有直径大于5的土块及较多的干土块,严禁用水沉法回填土料。 3.2土方回填 3.2.1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的填土。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3.2.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3.2.3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全资料总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一、机组启动验收 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二)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机构组成 1、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试运行指挥部和验收交接组。试运行指挥部和验收交接组应在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

光伏电站建设并网涉网流程完整细则

光伏电站涉网操作细则(天津市) 第一条项目发改备案:光伏企业在项目备案时应如实提供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单位简称+建设地点+备案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建设地点、所依托建筑物及落实情况(土地落实情况)、占地面积及性质、发电模式(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关键技术、计划开(竣)工时间等,并在备案申请表中明确上述主要内容。 第二条接入系统方案:建设单位携相关资料向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经研院”)申请受理制定拟建光伏项目接网方案,所需资料基本包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项目地理位置图(标明方向、邻近道路、河流等)及场地租用相关协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受理后,经研院经现场勘察后制定接入系统方案。 第三条接入系统批复:项目业主凭经研院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到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发策部专责审查,获得批复,即接入系统批复。 第四条电价批复:项目业主向物价局价格收费科提交电价批复申请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基本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发改委备案文件、接入系统批复、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第五条初步设计审查:项目业主凭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方案、接入系统批复、初步设计图纸到市局营销部专责申请组织初设评审会议。设计院绘制的施工设计蓝图必须与《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精神相一致,项目业主依照施工设计图纸组织开展光伏电站的招标、采购、施工等工作事项。 第六条接入变电站间隔改造、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携营业执照、发改委备案文件、接入系统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图纸及一次系统图(设计蓝图)到运检部专责处填写《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受理后由区供电分公司基建处安排变电站间隔和线路施工等相关事宜。项目业主协助电网企业开展送出工程可研设计,共同推动送出工程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第七条项目质监申报: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项目注册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 章15 节146 条和2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doc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 总则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扩)建工程。 2 光伏发电工程一般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工程四个阶段验收可以简化,可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三个阶段验收,相应的验收组织、验收流程和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3除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特殊要求外,采用的标准系指验收时国家或相关行业已颁发执行的标准。 “批准”文件是指按照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正式批准。超越上述权限单位所批准的各种文件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依据,在本规范附录中已一一列出,在验收时应以此对照检查。 4确定验收主持单位,并主持验收工作,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2 基本规定 1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2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4 参照其他电力建设工程,在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人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光伏发电工程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再次强调应经过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5 本着分工明确、便于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单位按要求配合。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标准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标准 1、范围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验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安装于建(构)筑物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接入验收均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整体的验收。本规范适用于提供家庭生活起居用的居住建筑屋顶之上建设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以及除户用光伏应用以外,包括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屋顶之上建设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7《光伏电站设计规范》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与设计规范》 GB/T953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8911《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B33/T2004《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DL/T543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接入电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在建(构)筑物的屋顶上建设,且在本台区内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3.2光伏连接器 用在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提供连接和分离功能的连接装置。 4、验收组织及流程 4.1项目验收由业主方组织安排,项目总承包单位配合,验收小组负责执行。 4.1.1项目单位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非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单位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2)对于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实施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4.1.2验收小组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电站验收监理工作报告1

云南省尼汝河流域金汉拉扎水电站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监理工作报告 金汉拉扎水电站工程监理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质量管理体制 1、组织机构 2、监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 1、事前控制 2、事中控制 3、事后控制 三、工程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 四、缺陷及隐患处理 五、安全监测 六、总体评价

云南省尼汝河流域金汉拉扎水电站工程 蓄水安全鉴定监理工作报告 本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监理大纲》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金汉拉扎水电站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理,现根据《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对本工程大坝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监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监理部统一安排下,大坝工程在现场设立了监理办公室,前期开挖阶段安排2名监理人员,后期砼浇筑及防渗墙施工阶段安排3名监理人员,监理部统一配备了安全、测量、机电、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负责、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 2、监理制度 为了规范监理工程师工作行为,明确监理的职责和行为,根据《水电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制定了《监理工程师工作行为规范》、《现场监理工程师规程》、《原材料及砂浆、砼试验监理细则》、《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砼大坝安全监测工程监理细则》、《地质监理细则》、《设计文件审核签发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砌石工程监理细则》、《施工测量监理细则》、《施工进度监理细则》、《水泥砂浆工程监理细则》、《钢筋工程监理细则》、《石方开挖监理细则》、《文档管理监理细则》、《工程支付监理细则》等多项监理工作准则,规范了监理人员的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确保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指导和规范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地面和屋顶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验收,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1.0.4各阶段验收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1.0.5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发电工程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2.0.2光伏电站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按电网调度部门指令向公共电网送电的电站,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开关、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等一次设备和继电保护、站内监控、调度自动化、通信等二次设备组成。 2.0.3光伏发电单元photovoltaic power unit 光伏电站中,以一定数量的光伏组件串,通过直流汇流箱多串汇集,经逆变器逆变与隔离升压变压器升压成符合电网频率和电压要求的电源。这种一定数量光伏组件串的集合称为光伏发电单元。 2.0.4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5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由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的植物种植工程。 2.0.6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以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防范重大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工程验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3.0.2工程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过程中与质量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签证归档情况。 3检查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条件。 5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6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对工程建设作出评价和结论。 3.0.3工程验收结论应经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审查通过。 3.0.4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

光伏电站并网验收管理规定

目录 1.编制目的及原则 (1) 2.主要编制依据 (1) 2.1通用依据 (1) 2.2其它依据 (2) 3.适用范围 (2) 4.验收组织及工作流程 (3) 4.1验收组织 (3) 4.2工作流程 (3) 5.验收内容 (4) 5.1一般性要求 (4) 5.2通信与信号 (7) 5.3并网电站的电能质量 (9) 5.4并网电厂的运行特性 (12) 5.5并网电厂在电网异常时的响应特性 (14) 5.6其它规定 (16) 6.系统测试规定 (17) 6.1电能质量 (17) 6.2有功输出特性 (18) 6.3有功和无功控制特性 (18) 6.4调度运行部门要求的其它并网调试项目 (18) 附图:验收工作流程图 (19)

1.编制目的及原则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厂的可靠送出和用户的可靠供电;充分体现国家电网公司“四个服务”的宗旨,努力“服务于电厂、服务于用户”,实现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 2.主要编制依据 2.1通用依据 GB/T 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8479-2001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 GB/T 19939-2005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20046-2006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 2894安全标志(neq ISO 3864: 1984) 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臵技术管理规程 GB/T 17883-1999 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 DL/T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 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电站竣工验收申请

三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三沟一级水电站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报告 发展和改革局: 三沟一级水电站是三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武计工[2004]082号文核准建设,项目批复后我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

组织和实施,已按批复内容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目前该工程专项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已具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的条件,现申请贵局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电站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4450kw,年发电量1901万kwh,项目总投资2505.9万元。引水渠道长度2700m,设计纵坡1/2000,设计引水流量16.8m3/s。主要由引水枢纽(溢流坝、泄洪冲沙闸、引水闸)、引水隧道、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厂房等组成。 二、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公司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组织完成招投标工作,工程于2005年8月5日开工,于2007年10月25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在电力部门验收后与2008年5月2日并网发电。财务决算西营河三沟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完成总投资6052万元。 三、专项工程及验收工作情况 1、征地补偿:三沟一级水电站工程占用土地主要涉及西营镇三沟村。2005年5月9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国土发[2005]29号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 2、消防设施:三沟一级水电站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随主体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按照设计图纸完成施工。

消防总体上采用以水灭火为主、移动式灭火器为辅的灭火方式。2012年5月22日武公消验[2012]第0013号文通过了公安消防支队的验收; 3、工程安全:2013年3月14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三沟一级水电站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及审查。同意报告结论和建议,三沟一级水电站工程安全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4、水土保持设施:2012年6月17日水土保持工作站主持召开了三沟一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水土保持工作站武水保发[2012]15号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 5、环境保护工程:2011年12月27日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工程建设档案:2013年4月18日档案局武市档发[2013]19号通过了三沟一级水电站项目档案验收; 7、工程结算专项验收:2017年5月15日委托甘肃金华会计事务所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西营河三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甘金华审字[2017]第155号); 8、工程质量:2007年10月20日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站出具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对工程质

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ICS 93.130 P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替代SL 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ring 2008-03-03 发布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1 SL223-2008 SL223-199 2008.03.03 2008.06.03 验收规程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 章15 节145 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利部

光伏电站并网流程

光伏电站并网流程 一、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工,设备已完成调试,消防已验收,资料齐全,具备并网验收条件。 2、按照“光伏电站并网前所需资料目录”完成资料准备。 3、按照“光伏电站并网设备调试试验资料目录”完成资料准备。 二、流程 1、向物价局提交上网电价申请,物价局批复上网电价文件;(省物价局) 2、向供电公司提交光伏电站上网关口申请; 3、供电公司批复上网关口; 4、将电能计量装置送电科院进行校验,安装; 5、提交光伏电站接入间隔和送出线路调度命名申请及资料; 6、供电公司下达光伏电站接入间隔和送出线路调度命名;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7、向省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并网验收申请及自查报告等资料; 8、省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并网前检查验收; 9、对省质量监督中心站验收不合格项进行消缺,将消缺整改情况报省质量监督中心 站审查复验,省质监站出具验收报告; 10、向供电公司提交并网验收申请及资料; 11、供电公司进行图纸(包括变电所间隔、送出线路、光伏电站站内)及主要设备技 术参数等资料审查; 12、供电公司组织各部门进行并网前验收;对验收不合格项进行消缺,将消缺整改情 况报供电公司审查,进行复验,出具验收报告; 13、向供电公司提交办理《并网调度协议》的资料;

14、办理并网调度协议; 15、向供电公司提交办理《购售电合同》的资料; 16、办理购售电合同; 17、向供电公司提交办理《供用电合同》的资料; 18、办理供用电合同; 19、向供电公司提交光伏电站设备的保护定值,审核、备案; 20、向供电公司提交光伏电站投运计划; 21、向供电公司提交光伏电站并网启动方案; 22、成立启委会,召开并网启动会议。

小水电站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168-96 主编单位:四川省水利电力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996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168-96的通知 水科技[1996] 421号 根据部1992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订计划,由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主持,四川省水利电力厅主编制订的《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96。本标准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实行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

目次 1 总则 2 阶段(中间)验收 3 机组启动验收 4 竣工验收 附录A 竣工图纸资料编制要求 附录B 竣工决算编制内容 附录C(一)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二)阶段(中间)验收鉴定表格式 附录D 机组启动验收小组的组织形式和验收交接、试运行指挥组的主要工作内容 附录E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 F(一)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F(二)竣工验收鉴定表格式 附录G 申请竣工验收和验收备查应提供的文件、资料附录H 工程项目档案验收评审表 附加说明

1 总则 1.0.1 为加强小型水电站工程建设的验收管理,促使其早日发挥效益,为运行管理创造条件,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总装机容量25 MW及以下、O.5 MW及以上各种所有制的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水电工程)的验收。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中的小水电工程部分,按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小水电工程的水利枢纽工程如属大、中型,应按大中型枢纽工程的有关规程单独进行验收。 O.5 MW以下的小水电工程验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适当简化后执行。 小水电工程的验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各有关规程、规范及规定。 本规程不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的常规验收工作。1.0.3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已批准的设计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修改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合同文件等。 1.0.4 小水电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待验项目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 (2)检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安装有无缺陷。 (3)检查机组启动、工程投产条件及生产管理单位必须的生产手段是否具备。 (4)审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决算、核定固定资产、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对工程的缺陷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通过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1.0.5 小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分为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 整个建设项目在批准的设计文件中已定为分期建设时,每期工程完建后应分别进行竣工验收。 阶段(中间)验收的内容,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业主根据工程的需要确定。 每一台机组试运行前,必须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工程全部完成后,在正式提交生产单位运行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以阶段(中间)验收和机组启动验收资料为基础,要互相衔接,不要重复。 1.0.6 为了搞好竣工验收工作,应按竣工验收的要求,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或对工程决算、质量评定、资料归档等进行单项验收,为竣工验收作好准备工作。 1.0.7 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程序,必须按时完成。 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应在具备条件后及时进行,不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 1总则 1.0.1为确保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指导和规范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地面和屋顶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验收,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1.0.4各阶段验收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1.0.5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发电工程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2.0.2光伏电站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按电网调度部门指令向公共电网送电的电站,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开关、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等一次设备和继电保护、站内监控、调度自动化、通信等二次设备组成。 2.0.3光伏发电单元photovoltaic power unit 光伏电站中,以一定数量的光伏组件串,通过直流汇流箱多串汇集,经逆变器逆变与隔离升压变压器升压成符合电网频率和电压要求的电源。这种一定数量光伏组件串的集合称为光伏发电单元。 2.0.4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5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由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的植物种植工程。 2.0.6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以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防范重大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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