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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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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逻辑

一、搭便车理论的核心观点以及方法论基础

本书作者奥尔森创造性的在集体行动的研究领域,引入了传统经济学经常强调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视角。传统的社会理论家研究集团行为时总是认为,组织或集团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其成员的共同利益,而且它们也能有效的做到这一点。而奥尔森从经济学的个人主义视角出发,首先假定,每个人都是理性人,而理性人的显著特征就是行为前要进行成本收益的计算和权衡,以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为目的,即使在组织或集团中也是如此,由此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理性的自利的个人不会积极主动地发动集体行动、提供集体物品以满足所属集团或组织的需要,必须对集团成员实施选择性激励才能提高成员提供集体物品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不同规模和性质的集团对其成员行为有不同影响。在集体物品的获取方面,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优势。集团越大,它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越低于最优数量。而在抱有共同利益的小集团中,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令人惊讶的倾向。可以说,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理性人假设是本书所提出的搭便车理论模型的方法论基础。

二、基本概念

1,理性人:理性人是指这样的人,他们在现有的约束条件下,根据某个实践理性或者效用最大化的标准,鉴于自己的信念和愿望,来选择可用的最佳行动方案。经济人是理性人的典型代表。但奥尔森认为,理性人并不简单等同于经济人,理性人并不一定像经济人那样是完全自利的。(奥尔森,2003:73)

2,集体物品或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在本书中,集体物品是指由集团提供的服务于整个集团中所有成员的物品(产品、服务或收益),它具有高度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也即有些成员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就可免费获得该物品。

3,大集团与小集团:奥尔森把集团粗略的分为大集团和小集团两种。大集团,可被粗略定义为由理性人组成的规模比较大的集团。小集团,可被定义为理性人组成的规模比较小的集团。

4,排外集团与相容集团:根据集团寻求的目标的性质的不同,可以把集团分为排外集团和相容集团。前者追求排他性的利益,主要指涉市场中的竞争性企业集团,它所追求的集体物品(更高的价格)带来的收益在供给上是固定的,某个集团的收益会造成其他集团收益的潜在损失;后者追求相容性的利益,主要指涉非市场集团,它所追求的集体物品带来的收

益在供给上是不固定的,某个集团的壮大并不会减少其他集团的收益,反而可能使其他集团受益。两种性质的集团中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十分不同,排外集团中的成员具有公认的相互依赖和寡头卖方的相互作用的特点,而在相容集团中,讨价还价或策略性的相互作用则没有那么普遍和重要。

5,市场集团与非市场集团:在本书中,前者与排外集团等同,后者与相容集团等同。

6,纯粹垄断集团、寡头垄断集团以及原子式集团:奥尔森把市场集团或排外集团分为以下三类——在产业中独占整个市场的垄断性企业被称为纯粹垄断集团,占据市场绝大多数份额的少量企业或企业集团被称为寡头垄断集团,在市场自由竞争中彼此势均力敌,因此无一家企业对其他企业有显著影响的情况下彼此相对独立的众多企业被称为原子式集团。

7,特权集团、中介集团、潜在集团:“特权”集团和“中间”集团是与市场集团的寡头卖方垄断所对应的非市场集团类型:特权集团中的每个成员或至少其中的某个人受到激励提供集体物品,即使他得承担全部成本。在“中间集团”中,没有一个成员获得的收益份额使他有动力单独提供集体物品,但其成员数量并没有大到成员间彼此注意不到其他人是否在帮助提供集体物品。而潜在集团是原子式集团在非市场条件下的对应物,由于某个成员的行为不会对其他人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其中的成员不会受到任何激励来为获取集体物品而行动。三者同时也是按照集团规模来划分的,由特权集团到潜在集团(大集团),集团规模依次增大。

8,压力集团或游说组织:本人比较倾向于沃塞曼的定义,即一部分人组织起来为追求共同利益而对政治过程施加压力的集团。(加里?沃塞曼,1994:182)

三、本书的论证结构梗概

1、先破后立——理论模型的建立(第一章、第二章):

本书一开始就批判了传统的集团利益观,认为虽然如传统集团理论所说,每个集团都是为其成员的共同利益服务的,然而由于每个集团中的成员一般来说都是自利的理性人,而非为集体利益而无私献身的“傻瓜”,因此他们会计算自己所付出的成本和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使得集体物品的供给(其供给是集体利益实现的重要方面)并非传统集团理论想象的那样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了挫折和不确定性。

然后作者又批判了传统的社团理论(以随意变体理论和正式变体理论为代表)。随意变体理论认为私人组织和集团是无处不在的,这一普遍性是由人类有着组织和参加社团这一根本习性决定的。正式变体理论试图把今天社团和集团的存在解释成现代工业会社会从以前的

“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一个方面。现代社会中的大型社团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原始社会中小集团的等价物,两者有着同样的起源。这些起源可能是组织和参加社团的本能或嗜好,也可能是功能。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们都假设,小集团和大集团只是等级不同,而性质(凝聚力、有效性、对潜在成员的吸引力等)却相同,都出于同样的理由吸引其成员。

作者指出,其实两者是按照不同的原则运作的。作者认真研究了不同大小的集团中的个人可以采取的行为的成本和收益,首先研究了小集团的优势,然后把集团分为相容集团和排外集团两大重要类别,指出两种集团中同样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关系机制,最后得出结论:只有在相容集团中,才存在着提供集体物品的可能性。相容性大集团中普遍存在较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因而不能很好的为自己提供集体物品,而与相容性大集团相比,相容性小集团在提供公共物品上有极大的优势。

具体来说,有三个独立的但是累积的因素使较大的集团不能增进他们自身的利益。第一,集团越大,增进集团利益的人获得的集团总收益的份额就越小,有利于集团的行动得到的报酬就越少,这样即使集团能够获得一定量的集体物品,其数量也是远远低于最优水平的。第二,由于集团越大,任一个体,或集团中成员的任何(绝对)小子集能获得的总收益的份额就越小,就越不可能出现可以帮助获得集体物品的寡头卖方垄断的相互作用。第三,集团成员的数量越大,组织成本就越高。由于这些原因,集团越大,它就越不可能提供最优水平的集体物品,而且很大的集团在没有强制或独立的外界刺激的条件下,一般不会为自己提供哪怕是最小数量的集体物品。(奥尔森,2003:39-40)

而某些小集团不用靠任何强制或任何集体物品之外的正面的诱因就会给自己提供集体物品。因为,他从集体物品获得的个人收益超过了提供一定量集体物品的总成本;有些成员即使必须承担所有成本,得到的好处还是比不提供集体物品时来的多。作者进一步指出,在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平等的小集团中,即在成员的“规模”(指成员从一定水平的集体物品供给中的获益程度)不等或对集体物品的兴趣不等的集团中,集体物品最有可能被提供。(奥尔森,2003:28)

那么,该怎样解决搭便车困境呢?作者指出,只有一种独立的和“选择性”的激励会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这种选择性的激励必须是针对个体的,使得集体中做出贡献和没有作出贡献的人,作出贡献多和做出贡献少的人得到区分对待,“赏罚分明”。因此,这种激励包括正面的奖励和负面的惩罚两大部分。赵鼎新认为,这种机制可被概括为“不平等原理”,即组织内部在权力、利益、贡献和分配上都不能搞平均主义。(赵鼎新,2006:159)

此外,作者还论述了在“联邦”集团中,社会激励可以在潜在集团中导致集团导向的行动。联邦集团的特点是,一个大集团被分成几个小集团,这样在每个附属的小集团中社会激励都会鼓励成员为实现整个联邦的集体目标做出贡献。这一解决方案被赵鼎新概括为“组织结构原理”。(赵鼎新,2006:159)

2、与其他理论的对话以及对搭便车理论的实证分析(第三章至第六章)

虽然本书共有六章,但是核心章节只有两章,即前两章,对后来的研究者影响最大的也是这两章。本书后边的章节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前边章节所提出理论的说明、印证及补充。第三章以封闭的工会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对美国工会历史的详细考察,批驳了塞利格?帕尔曼的“职业控制论”,强调了强制性对于维持工会稳定性的重要作用,从而从反面印证了搭便车行为的普遍存在。第四章和第五章,作者分别列举和批判了国家和压力集团的正统理论,与它们进行理论的对话。指出了经济学家维克赛尔的“一致同意”纳税理论和里切尔的“人的二重性”理论的局限性,马克思的国家和阶级理论之所以失败的根源所在,以及在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哲学观指导下各种压力集团理论的软肋:只强调集团利益,忽视了个人利益对于集体行动的重要性。第六章属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典范,在本章里,作者对各种主要的经济压力集团的集体行动做了搭便车理论的分析,顺便提出了副产品理论和特殊利益理论,并指出搭便车理论的弱点在于,它不能很好的解释非经济游说团体的行为。

四、本书的其他重要结论

1,工会的产生不能用工人对就业机会稀缺感到悲观来解释(塞利格。帕尔曼的“职业控制论”,“机会共产主义”,对稀缺的工作机会进行分配),限期加入工会或其他形式的强制对工会的力量和稳定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塞利格?帕尔曼的“职业控制论”和“机会共产主义”(即认为工会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相对稀缺的工作机会在工会成员中进行分配)的观点是错误的。(奥尔森,2003:97-98)

2,没有出现马克思预言的那种阶级斗争,部分原因正是出于理性的功利主义行为。因为如果组成阶级的个体采取理性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争取阶级利益的行为。马克思的阶级行动表现出大型潜在集团在争取实现集体目标时所具有的特点。(奥尔森,2003:128-129)3,大型压力集团的副产品理论:大经济集团的游说疏通团体是那些有能力以“选择性的激励”来“动员”潜在集团的组织的副产品。具有选择性激励的组织是:1,具有行使强制性措施的权威和能力;2,具有能向潜在集团中的个人提供积极诱导能力源泉的那些组织。此理论只适用于大集团或潜在集团,而不必适用于特权或中介集团。(奥尔森,2003:166)

4,特殊利益理论:商界权力的高度化证明,小集团有组织、积极的利益是能胜过大集团无组织、无保护的利益的。(奥尔森,2003:173-175)

五、对本书搭便车理论的探讨、批评和延伸

1,对小集团提供集体物品或采取集体行动优势的质疑

主要可以有两点质疑。第一个质疑来自“囚徒困境”。囚徒困境表明,即使是只有两个人组成的小集团也有可能不采取合作行为,不能提供集体物品。奥尔森在《权力与繁荣》一书中对此做了回应。他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囚徒被警察(额外的特殊环境)隔离开了,因此两个囚徒不能相互沟通。奥尔森进一步指出,小集团可以进行集体行动的逻辑适用于任何相关方能够进行互相沟通并能够达成强制执行协议的情况。(奥尔森,2005:60-61)第二个质疑来自古老的中国谚语“三个和尚没水吃”,以上谚语表明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小集团无法进行集体行动的情况。其实,奥尔森对此也有回答,并写在后边的注释里边,可能一般不容易被读者注意到。奥尔森指出,小集团中可能存在不成功的讨价还价,从而导致小集团也无法提供集体物品。然而,从长期来看,小集团中的所有成员不大可能永远都犯这样的错误。也许三个和尚暂时没有水喝,可是经过长期的沟通互动、讨价还价之后,三个和尚之间一般来说应该会达成一致的行为协议。(奥尔森,2003:62)

2,对搭便车的定义和分类

本书虽然创立了搭便车理论,虽然书中主要讲的就是大集团中的搭便车现象,但本书中没有一处明确提及“搭便车”的字眼。.因此可以推知,搭便车这个概念是本书发表之后,一些评论者提出来的。因此,读完本书之后,有必要对搭便车的做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个人比较认同斯密德的定义:“高排他成本物品的非贡献使用者被称为搭便车者。”(艾伦?斯密德,2006:67)

斯密德不仅明确提出了搭便车的简明定义,还对搭便车者进行了区分,将其区分为冒险的搭便车者、无意的搭便车者和非自愿搭车者。冒险的搭便车者是指,在小集团的策略性谈判过程中,宁愿放弃未来的可能较大份额而谋求眼前的最大份额的集团成员。无意的搭便车者,则是指奥尔森书中所提到的,大集团中依据理性计算而选择坐享其成的理性的个体成员。而非自愿搭车者,则被定义为在高排他成本和管理结构下,不得不支付他们不需要的物品费用的人(愿意支付的费用低于价格)。(艾伦?斯密德,2006:68-69)

然而本人认为,也许还存在一种极其广泛的搭便车现象,是上述所无法准确的涵盖的。

我暂且称之为“文化便车”现象。以他人或他群的思考代替自己的思考,以他人或他群的行为方式代替自己的行为方式,或以遥远的传统或惯例作为现在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而行为者本人几乎不用付出任何努力,只需接受和理解(甚至理解也可有可无)即可。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模仿和学习文化的过程,但搭文化便车者与模仿和学习文化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往往需要付出相当的主观努力才能习得所学的东西,而后者基本上不需要为此付出主观的努力或代价,也许可以恰当的称之为“文化惰性”。路径依赖者,教条主义者,学术抄袭者,盗版者,产品侵权者等等基本上都可以归入此类。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了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尤其是在中国),分别提出了学术搭便车行为,企业技术创新搭便车行为等都可以纳入此类。搭“文化便车”者与其他的搭便车者的显著不同在于,他们所“搭乘”的集体物品的性质是典型的“非零和型公共物品”。这种因惰性和利益驱使而导致的“文化便车”现象与其他的搭便车现象相比,一般会对社会带来更大更广泛的负面影响,然而又似乎永远无法完全避免。对“文化便车”我们现在所做的,只是强调严打文化便车者,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各种搭文化便车者的具体行为机制和动因等的分析,也忽略了对文化生产者的权益的充分保障。

3,相互依赖情况下搭便车的成因

艾伦?斯密德还讨论了在相互依赖的情况下,导致行动者搭便车的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一些人隐藏偏好,以期免费获得物品;不公平感(认为别人承担的成本太低);认为过去的交易不公平。双方无权要求对方自律,更促进了搭便车的产生。

4,忽略了其他社会机制对集体行动的影响

面对搭便车困境,奥尔森只提出了一点即“选择性激励“作为解决搭便车问题的方案。然而,他忽略了其他机制在形成集体行动中的作用。比如,马威尔和奥利佛指出,在集体行动过程中有一个临界点机制。为此,他们提出了关键群体理论。费尔曼和甘姆森进一步把选择性激励区分为外在选择性激励和内在选择性激励,并认为奥尔森的理论过于强调前者从而忽视了后者。(赵鼎新,2006:161)

5,意识形态对于发动集体行动的重要性未被有效驳倒

奥尔森曾以国家为例,来反驳感情或意识形态因素对搭便车者的限制。他认为,国家掌握着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意识形态资源,如爱国主义、民主或共产主义等来赢得国民的团结和支持,然而,没有一个国家能靠自愿的集资或捐款来供养自己,它们只能求助于强制的税款。分析是不错,不过,国家对私人的意识形态控制并非刚性的。官方意识形态在当代社会越来越成为表面文章,实际上更深入人心的是各种民间文化或潜文化。因此,奥尔森的此段论

述似乎不太具有说服力。事实上,从当代社会运动理论的研究中,也可以看到意识形态对集体行动的巨大影响。

6,搭便车的社会后果

在1985年出版的《国家的繁荣》一书中,奥尔森运用本书所提出的集体行动理论从宏观层次上对分利集团的集体行动的社会后果进行了分析。奥尔森认为,任何集团或组织原则上有两条改善成员福利的途径:或者使全社会的生产增加,或者在原有的总产量内为其成员争取更大的份额。在搭便车倾向的诱导下,一般的集团都选择后一条途径,从而成为“分利集团”。这导致国民收入的重新分配,打击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因而引起社会经济效率和总产出的下降。分利集团的行为还会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院外游说活动增加了立法的复杂性并扩大了政府的活动范围,而市场中的共谋和有组织的活动则增大了讨价还价的难度和达成协议的复杂性。院外游说活动和卡特尔行为所花费的成本在上产成本中所占比例上升,导致资源浪费。这一事实又进一步影响社会意识和文化,从而改变社会演进的方向。(许云霄,2006:127-129)

然而,搭便车的存在未必会对社会福利造成以上论述的那么大的损失。首先,马威尔和奥利佛指出,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公共物品。第一种在群体数量增加时它们的好处会减少,比如公路、公园等,因此被称之为“零和型公共物品”。另一种在群体数量增加时,每个个体从中获取的好处并不会减少,比如和平、民主、法制、科技等,因此被称之为“非零和型公共物品”。(赵鼎新,2006:161)除了以上所指出的“文化便车”的特殊情况外,搭“非零和型公共物品”的一般不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反而有可能增加社会福利。第二,由于现实生活中制约搭便车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以上所提出的意识形态的作用,还有选择性激励的作用,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等各种因素大大降低了搭便车的行为发生率。第三,事实证明,尽管中国同样存在许多搭便车现象,尽管中国也存在很多分利集团,但中国的社会总产出和经济效率并未像奥尔森所分析的那样下降,反而飞速增长和发展。不过,这并不足以证明奥尔森的理论是错误的,只能说明奥尔森过于夸大了搭便车和分利集团的负面影响。

10,搭便车理论的适用性问题

奥尔森指出,他的理论的主要考察对象是主要的经济压力集团组织。而在分析一些以社会、政治、宗教或慈善为目的的游说疏通团体时(非经济性利益团体),并不显得很有说服力。该理论对于理性化程度很低的集团也并非十分有效。比如为无谓的事业工作的一群义务工作者。

参考文献

A?艾伦?斯密德,2006,《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黄祖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加里?沃塞曼,1994,《美国政治基础》,陆震纶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曼瑟尔?奥尔森,2003,《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曼瑟尔?奥尔森,2005,《权力与繁荣》,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赵鼎新,2006,《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许云霄编著,2006,《公共选择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集体行动的逻辑》是奥尔森的代表作之一,是集团理论的著作,也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奠基之作。本书出版之前,社会科学家往往假设: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但是奥尔森在研究中发现,集团的行动并不总是按照这一逻辑行事,出现了很多有悖于这一假设的案例发生。相反,个人自利的行为却往往导致对集体的不利,甚至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按照自由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社会生产者的自利性能 他 森所认为的理性人是进行“绝对收益”计算的,只要成本大于收益,集体行动就难以达成。但是还是从理性人出发,假定如果不能采取集体的行动,个人就不能获得相应的收益的话,作为理性的个人这也是难以接受的。这其中会不会存在“相对收益”的计算呢?只要自己获得收益,而非绝对收益,集体行动就能够达成,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出现呢?虽然无法得到证实,但是奥尔森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其实也是其研究的缺陷之一。在信息收集成本或者信息难以得到的情况下,相对收益是否能够达成呢?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二、大集团与小集团 在奥尔森此书中,他将利益集团划分为了大集团与小集团(以单个企业能够占总体效用分成的比例为区别)、相容集团与排他集团、市场集团与非市场条件下的集团。并在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实现共同利益的角度来看,小集团优于大集团,经济集团优于非经济集团,竞争的经济集团优于垄断的经济集团。这是因为在集体物品的获取方面,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优势。集团越大,它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越低于最优数量。小集团要比大集团更容易增进共同利益,因为每个人能较清楚的看见个人付出在共同利益中所占的份额;但大集团就不成 体生活的极端热爱,为了集体利益而乐于奉献呢?可能这些都是一些因素,不能强求奥尔森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不可能照顾到这些其他方面的因素。可是这些因素不可避免的可能成为必要的因素。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物质需求只是一个低级的需求,像安全和实现个人价值是更高的需求,这些需求也可能成为集体行动达成的推动力。 三、“搭便车”现象 “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理想为什么常常

理性人假设与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收稿日期:2008-04-30 理性人假设与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高春芽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 300383) 摘 要:奥尔森是集体行动理论的代表人物,他将理性人假设引入社会领域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中,奠定了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起点。奥尔森认为理性的集团成员根据成本———收益决定是否参与集体行动,但他没有系统论述利他主义行为和有限理性对集体行动过程的影响。关键词:奥尔森;理性人;集体行动 中图分类号:D 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08)04-0016-03 作者简介:高春芽(1978-),男,江苏宿迁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政治学博士,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研究。 在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奥尔森是一 位里程碑式的人物,他“打开了通向正式研究集体行动之门”。[1](P 3)奥尔森的贡献不仅在于提出富有挑战性的观点,冲击了多元主义集团理论,还在于使用新型方法论,分析了集团规模与集体行动之间的关系。托马斯·谢林认为,奥尔森主要使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即方法论个人主义和理性人假设。[2](F o r e w o r d )而奥尔森在《经济、行为和逻辑》中指出,他接受并使用了方法论个人主义,但自己并没有使用理性人假设。[3]如何评价理性人假设在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已经成为需要明确辨析的问题。 一、理性人的含义理性人(r a t i o n a l m a n )是公共选择学派使用的行为模型,但在西方思想史上,对人类行为进行理性分析并非始于公共选择学派。英国思想家亚当·斯密与霍布斯在对市场交易和政府起源的分析中就已经指出,具有自利性的个人能够理性地交换产品或签订社会契约。杜鲁门对此认为:“政治学与经济学的古典理论若隐若现地都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不管是经济人还是政治人,都被假设为运用着`理性选择',并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而独立行动着。”[4](P 14)公共选择学派从经典著作中汲取了思想灵感,明确地提出并使用理性人模型研究非市场决策问题,在社会科学中引起了方法论革命。 理性人并不是对现实世界中个人行为经验特征的描述,而是对个人行为取向的设定。唐斯认为,“理性人仅仅指这样一种人,他们在自己知识的限度内,运用每单位有价值的产出的最少的稀缺资源投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5](P 5)理性人总是采取有效的方法,力图在一定产出下使投入最小化,或在一定投入下使产出最大化。理性人模型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价值,研究者籍此能够以统一的人性观分析个人在不同环境中的决策行为。理性人假设仅在“逻辑上一致”的意义上是“正确”的,无须在在经验上加以反驳。[6](P 160) 和理性人有关的另一个概念是经济人(e c o n o m -i c m a n ),在有些学者的著述中,这两个概念被互换 使用。经济人是从对市场交易的研究中提炼出来的行为模型,随着公共选择学派的兴起,经济人的适用范围从经济领域扩展至政治领域。由于经济人具有物质利益最大化倾向,这和现实中的社会人相距甚远,一些学者拒绝使用这个概念。唐斯就认为经济人已经“臭名昭彰”,功利主义的经济人“仿佛具有一个计算器似的大脑”。[5](P 6-7)同经济人相比,理性人更有可能受到利他主义、信息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在奥尔森的著作中,他主要使用的概念是理性人而不是经济人。 二、奥尔森对理性人假设的运用 奥尔森的研究方法源于经济学,他认为:“一个人无论何时采取行为,均假定其行为是理性的,是为了促进他具有的某种`利益'。”[6](P 160)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以公共选择理论的早期发展为条件。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特征是,将经济学分析工具在政治领域中运用和延伸。唐斯、布坎南等公共选择理论家主要关注选举和立法过程等政治问题,奥尔森比他们更加广泛地使用了理性人假设,他将此方法延伸至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以外的社会领域,提出了具有普遍性的理性参与理论。[7](P 13) (一)理性人与自利性 戴维·瑞兹曼认为,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以两个假设为前提,一个是自利假定,另一个是计算理性(c a l c u l a t i v e r a t i o n a l i t y )。[8](P 143)奥尔森对此并不予以承认,他认为理性人假设并非自己喜欢使用的方法,“自利并非研究的起点”,因为人们在特定条件下的自利性十分有限,理性人假设无法解释人们的某些行为。[3](P 77)奥尔森试图回避自己在集体行动理论研究中使用理性人假设,但这和他对集体行动的具体分析并不相符。集体行动理论的基本命题就是,“理性的个人行为一般不会导致理性的集体结果”。[9](P 873)回避理性人假设,将使集体行动理论缺少方法论支持。 集体行动是供给集体物品的过程,理性人假 · 16·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 读书笔记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美]曼瑟尔?奥尔森著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4第一版,2003.3第三次印刷 一、搭便车理论的核心观点以及方法论基础 本书作者奥尔森创造性的在集体行动的研究领域,引入了传统经济学经常强调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视角。传统的社会理论家研究集团行为时总是认为,组织或集团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其成员的共同利益,而且它们也能有效的做到这一点。而奥尔森从经济学的个人主义视角出发,首先假定,每个人都是理性人,而理性人的显著特征就是行为前要进行成本收益的计算和权衡,以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为目的,即使在组织或集团中也是如此,由此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理性的自利的个人不会积极主动地发动集体行动、提供集体物品以满足所属集团或组织的需要,必须对集团成员实施选择性激励才能提高成员提供集体物品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不同规模和性质的集团对其成员行为有不同影响。在集体物品的获取方面,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优势。集团越大,它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会越低于最优数量。而在抱有共同利益的小集团中,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令人惊讶的倾向。可以说,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理性人假设是本书所提出的搭便车理论模型的方法论基础。 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思路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采取“理性人”的假设,他假设人都是理性的、自利的、短视的,人们总是寻求最大的收益和最低的成本。从这一假设出发,奥尔森对“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通常是试图增进那些共同利益”(1页)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

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2页) 奥尔森重点考察了集团规模与集体行动之间的关系,对大集团和小集团做了区分,认为集团规模越大,增进集团利益的人获得的集团总收益的份额就越小,组织成本也越高,集体行动越困难。奥尔森指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规模是决定对个体利益自发、理性的追求是否会导致有利于集团的行为的决定性因素。比起大集团来,小集团能够更好地增进其共同利益。”(42页)他指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并非必然产生集体行动的根源在于集团内广泛存在的“搭便车”现象。一个理性的人是不会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的,因为这要花费私人的成本,而收益却是集体共享。针对大集团集体行动提供公共物品的困境,为避免搭便车,奥尔森设计建立独立的“选择性的激励”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这些“选择性激励”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即既可以通过惩罚没有承担集团行动成本的人来进行强制,或者也可以通过奖励为集体利益而出力的人进行诱导。除了考虑集团规模外,奥尔森还简要分析了集团结构对集体行动的影响。他指出:“一个集团,如果其成员对一件集体物品的兴趣程度很 不平均,而且它希望获得的集体物品与成本相比极有价值(在一定的供给水平上),那么比起其他拥有相同数量成员的集团,他更有可能为自己提供集体物品。”(37页)由于集团成员的特殊性,个体的利益关切度也不同,可能会出现少数剥削多数的现象。 三、基本概念 1、理性人:理性人是指这样的人,他们在现有的约束条件下,根据某个实践理性或者效用最大化的标准,鉴于自己的信念和愿望,来选择可用的最佳行动方案。经济人是理性人的典型代表。但奥尔森认为,理性人并不简单等同于经济人,理性人并不一定像经济人那样是完全自利的。(奥尔森,2003:73)

从集体行动的逻辑看消费者的行为

从《集体行动的逻辑》看消费者行为 摘要:奥尔森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其代表作《集体行动的逻辑》对当代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将从这本书的理论背景出发,详细论述书中提到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其理论分析消费者行为。 关键词:集体行动逻辑奥尔森消费者行为 《集体行动的逻辑》,以“理性人”为基本假设,在方法上坚持个人主义,分析了政治中的个人、集团和国家。他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出发点,对集团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和博弈分析,抓住了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对团体行为的认识。 一、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 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现代经济学中兴起了一门新的分支——公共选择理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出版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可谓是研究该领域的奠基之作。传统的经济学对非市场决策问题不予关心,他们认为此类的决策和行动时由于非市场原因决定的,超出了经济学有关行为的传统假定。公共选择理论运用“经济人”这个基本的行为假定,认为除了私人经济部门活动之外,公共活动的参与者也受制于此,都有使自己行为最大化的倾向,无行为主体的所谓的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时不存在的。①公共选择理论的提出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思路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从“经济人”假设出发,他认为人都是自私的、理性的,人们总是寻求最大的收益和最小的成本。他认为,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总是试图增进那些共同利益是不正确的。②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者其他特殊的手段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③一个具有公共利益的集体并非必然产生集体行动的根源在于集团内部广泛的“搭便车”现象,在做一个决策时,每个有理性的人都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如果自己的行为会花费大量的成本,包括时间和精力,可是自己得到的收益只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收益的很小的一部分的话,其他人可以不花费任何成本,在避免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得到收益,那么这个理性的人不会采取行动来增进集体的利益。 要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出现,奥尔森指出应该建立“选择性激励”或采取一些强制 ①[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版 ②[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1页

集体行动的逻辑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版本作者:(美)奥尔森著,陈郁等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5-4-1 美国马里兰大学的曼瑟尔·奥尔森教授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者,无疑就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其学术贡献远远超越经济学范围,对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其她社会科学的发展都产生重大作用。奥尔森最独特之处,在于她对研究集体行动问题的执著。她一生专门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奥尔森瞧到的就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瞧不见的手”的失灵。 理论前提:对经济人假设 奥尔森的前提假定就是:人就是理性的,因此不会浪费金钱、时间与资源。如果人们不需要花费资源,即可获得所需,那么她们就不会花费资源争取利益。她认为集体利益就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斥性与非竞争性的特点,即集团中任何一个成员对此类物品的消费都小会影响其她成员的消费。 总体逻辑 作者先提出了公共物品的概念与群体理论,区分了小群体与大群体的不同行为特征,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大规模群体上;通过研究工会——这个典型的大规模群体的发展过程,结合Wick sell在财税制度上提出的“一致同意”规则,探讨了“自愿的强制就是否就是不自由?”这个问题;随后通过对马克思的国家、阶级理论与国家社团理论的批判,引出了作者对于集体行为的逻辑观点——“副产物”与“特殊利益”理论。 本书主要观点 1、个体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社会科学家往往假设: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马克思阶级观、民主国家的罢工行为等。奥尔森对在群体理论中表示出的乐观主义提出了挑战。在她的著作的第一页,奥尔森概括了这一人们所认可的观点:关于群体易于为维护集团自身的利益而行动的观点,在逻辑上应该就是理性的与自利的行为这一已被普遍接受的前提出发所得出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某一群体的成员有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并且如果这一目标的实现会使所有群体成员的境况都比过去更好,那么已有的逻辑推论便就是,只要在这个群体中的个人就是理性的与自利的,她们就将为这一目标的实现而行动。在人们引证最多的一段话中,奥尔森指出: 除非一个群体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其她某种特别的手段,促使个人为她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实现她们共同的活群体的利益而采取行动。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理想为什么常常无法实现?原来,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例如,由于罢工的胜利,工人获得加薪,这对所有工人都有好处。但那些参加罢工的工人却承担了所有风险与成本。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 2、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与积极;有选择性的激励机制促进集团组织行为。

奥尔森和他的利益集团理论

奥尔森和他的利益集团理论 (未发表,请勿转载) 一 曼瑟·奥尔森(Mancur Olson,1932-1998),1932年生于美国北达科他州,1963年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马里兰大学经济系教授。1990年在马里兰大学创立了“体制改革与非正规部门研究中心”(IRIS),专门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进行研究。[1]主要论文有:“通向经济成功的一条暗道”,(1992,《市场经济在东欧的兴起》)、“专制、民主与发展”(1993,《美国政治学评论》)、“掉到地上的大面额钞票没人捡: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1996,《经济学展望杂志》)。他的主要论著有《战时短缺经济学》(1963)、《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一份准备中的社会报告》(1969)、《没有增长的社会》(1974)、《健康护理经济学新方法》(1982)、《国家的兴衰探源》(1982年)、《权力与繁荣》(2000年,遗著)。主要的代表作就是:《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兴衰探源》和《权力与繁荣》(这三本书现在都有了中文译本)。1986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最高奖之一(Gladys M. Kammerer Award)。1993年获得美国管理学会颁发的“最持久贡献著作奖”,在1995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里昂-爱泼斯坦奖。 奥尔森于1998年2月19日在办公室门口心脏病突发去世。Yegor Gaidar教授说,“在我们看来,像奥尔森这样的教授是无可替代的。人们将在很长的时间内看到奥尔森对经济学作出的巨大贡献”。奥尔森的合作者之一 Peter Murrell教授也感慨的说,“我们怀念(奥尔森)奔涌的智慧”。[2]罗伯特·梭罗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时说道:“我们大多数人都相当类似,认识其中一个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但曼瑟则不同,他别具一格。这使我们更加怀念他。”奥尔森去世两周后《经济学家》杂志便发表了讣告,并在其遗像下配了一行说明词,把他称为“利益集团的鞭挞者”。这篇讣告同时说,如果奥尔森没有去世,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很可能会让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奥尔森去世两周年之际,《经济学家》杂志又发表专门文章,评介他的遗著《权力与繁荣》。该文的结束语是这样写的:“奥尔森是不可替代的,但有这样一部杰作对我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安慰了。” 二 概言之,奥尔森提了三个看似平常、实则重大的问题:为什么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的集体行动常常难以实现?国家兴衰的根本原因何在?同样是市场经济国家可为何有些经济繁荣而另外一些却遭受贫困?《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1965)可以说是他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并在回答过程中奥尔森开创了与其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集体行动经济学”。群体规模,搭便车,选择性刺激等范畴业已广泛地应用于经济分析之中。《国家的兴衰》(1982)则是他运用集体行动理论来解释国家之繁荣与萧条历史现象的一次成功尝试,同时他还进一步丰富了一些极有价值之概念或命题的内容,比如共容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s ),分利集团以及个人理性并非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等。《权力与繁荣》(2000)通过引入政府权力于经济增长分析之中,说明了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繁荣程度。[3]解答这三个问题的核心概念就是“分利联盟”,也就是我们讲

读后感-《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任何人类行为都能归因于对那一行为的本能或偏好,但这丝毫不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奥尔森教授将经济学方法引入社会政治现象的研究中,提出与传统集团理论不同的观点,通过各种例子分析小集团和大集团的差异以及如何通过”选择性激励”来解决集体行动的困难。 集体行动为何会失败? 奥尔森教授的研究始终是以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理性人”为基础的,同样是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本书认为人们对于共同的利益有兴趣,但对于追求利益所形成的集体成本没有兴趣,所以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而之前的社会科学家认为个人组成集体前后的目标是相同的,组成一个集体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所以人们会采取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目标。比如,住在同一座楼里的人会提供公共通道的照明灯;同一社区的人会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持有同一公司股票的人会齐心协力扶持该股票的价格;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斗争;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援本国货币的坚挺。两种假设都有它们的逻辑,但很明显在现实中,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发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产生极其有害的结果,比如家喻户晓的”三个和尚没水喝”这样的情况符合了奥尔森教授的假设,但”两个和尚挑水喝”又与传统的理论不谋而

合。而书中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个人的理性行为在什么时候才会和集体的理性相一致? 结合本书与公共经济学的课程,因为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成员都可以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做出努力的人。比如出于某些经济或政治的需求,外国工人经常罢工,迫使政府做出有利于工人的决定。如果成功的话,整个工人群体都会受益。但是失败的话那些罢工游行的工人就承受了所有的损失,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被逮捕被伤害。用中国的话说就是”有福可以同享,有难却不能同当”。按照平常的想法,人如果知道了自己最容易被牺牲,肯定不会留在这样的集体里,除非有什么非要留下的理由。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对于集体行动的成果有不同的评价,如果边际收益远远大于边际成本,那么当然会愿意承担大部分的风险,就好像上面提到的三个和尚,不能完成挑水这个集体行动但最终谁最不能忍耐口渴,谁就会去挑水。除了对成果的评价不同外,另一个原因是有的成果是并不是集体性质的,比如参与罢工的工人可以得到其他工人的尊重,获得领导的权力。 小集团——“少数剥削多数” 于是,奥尔森教授发现了小集团里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即一个小集团中对提供公共物品的负担进行的分配与集体物品带来的利益不成比例,评价最高的成员会不成比例地承担成本,提供最大数

集体行动的逻辑

集体行动的逻辑 读书笔记 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美]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马里兰大学经济学教授。主要著作包括:《战时短缺经济学》(1963)、《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一份准备中的社会报告》(1969)、《没有增长的社会》(1974)、《健康护理经济学新方法》(1982)、《国家兴衰探源》(1982)和《权力与繁荣》(2000)。 【摘要】:《集体行动的逻辑》是一部有关人类行为理论的巨著,它对个人在具有集体利益的组织中为何引发行动困境这一问题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然而,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缺陷在于它把这个理论简单地建立在“经济人”假设,用单一的理论去解释全部现象。而且还把集团成员多少是衡量集团规模大小唯一变量等假设,从而导致该理论在解释现实的过程中有很大的局限性。 【关键词】:集体行动、理性人、搭便车、选择性激励、中国国情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这本书是从集团和组织理论的概念入手,将理性人假设引入社会领域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中,奠定了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起点,很好地解释了生活中诸多集团及政治问题。以下便是我的相关读书心得:主要内容简介、重要关键词介绍、读后思考。 1、主要内容简介 第1章奥尔森首先阐述了集体行动理论与理性人假设的相关理论,为从微观机制来对集团腐败进行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2章奥尔

森鲜明地反驳了传统理论丝毫不加怀疑地认为正如单独的个人会为他们的个人利益而行事一样,有着共同利益的个人所组成的集团会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事。并随后得出了在许多情况下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更能创造价值的观点。第3章则考察赞成工会的论点的含义,并得出以下结论:某一形式的强制性会员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工会是生死攸关的。第4章则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进行考察并对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第5章按照研究阐述的逻辑对许多政治学家使用的集团理论进行分析,并证明对这一理论的通常理解在逻辑上是矛盾的。第6章提出了一个新的压力集团理论,说明大的压力集团组织的会员制度和力量并不是游说疏通活动的结果,而是它们其他活动的副产品。 2、本书重要的关键词 (1):“搭便车行为”: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例如,由于罢工的胜利,工人获得加薪,这对所有工人都有好处。但那些参加罢工的工人却承担了所有风险和成本。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搭便车的行为。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就是搭便车者的祖师爷。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却混进了宫廷乐队。虽然他实际上没有参加乐队合奏这个集体行动,但他表演时毫不费力的装模作样仍然使他得以分享国王奖赏这个集体行动的成果。 (2):增大“搭便车”可能性的因素: 1、群体成员增加意味着对公共物品的分享人数增加,人数越多,每

集体行动的逻辑全书简介(必看)

《集体行动的逻辑》全书简介(必看) 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32年1月22日出生于美国北达科他州。《集体行动的逻辑》可称为利益集团模型的开山之作,在1986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最高奖之一(Gladys M. Kammerer Award),1993年获得美国管理学会颁发的“最持久贡献著作奖”,在1995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里昂-爱泼斯坦奖。 自本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以来,现代经济学中兴盛、发展起来了一门新的分支——公共选择理论。它研究的是传统经济学不予关心的非市场决策问题,或者说是集体行动问题。传统经济学之所以不研究这类问题,无非是认为,诸如此类的决策和行动由于是由非市场因素决定的,所以就超出了经济学有关行为的传统假定。可现代经济学的拓展和进步恰恰证明了:非市场问题并不意味着不能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相反,公共选择理论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牢牢扣住“经济人”这个最基本的行为假定,认为除了参与私人经济部门活动的人之外,公共活动的参与者也受制于此,都有使自己行为最大化的倾向,无行为主体的所谓的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是不存在的。现在,公共选择理论不仅在经济学术界独立门户、自成一派,渗透到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的研究中去.而且国外许多学者也用之来分析计划经济的形成、演变及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日益受到我国学术界的热情关注。奥尔森教授撰写的这本《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则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奠基之作。 在这本书中,奥尔森提出了三个看似平常、实则重大的问题:为什么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的集体行动常常难以实现?国家兴衰的根本原因何在?同样是市场经济国家,为何有些经繁荣而另外一些却遭受贫困?在这本书中,奥尔森主要回答了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并在回答过程中开创了与其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集体行动经济学”,群体规模、搭便车、选择性刺激等范畴被界定并广泛应用于经济分析之中。 理论前提:对理性人假设 奥尔森认为,从个人自利的前提中推演出人们会做出增进集体利益的行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种特殊手段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小会采取行动去实现他们共同的和集团的利益。”他认为理性人假设并非自己喜欢使用的方法,“自利并非研究的起点”,因为人们在特定条件下的自利性十分有限,理性人假设无法解释人们的某些行为。奥尔森的前提假定是:人是理性的,因此不会浪费金钱、时间和资源。如果人们不需要花费资源,即可获得所需,那么他们就不会花费资源争取利益。“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它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他认为集体利益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斥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即集团中任何一个成员对此类物品的消费都小会影响其他成员的消费。换句话说,即使一个大集团的所有个人都是有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为一个集团,它们采取行动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或目标都能获益,它们仍然不会自愿地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奥尔森认为,利益集团的实质在于最大限度地追逐特殊利益。利益集团为其成员谋取利益的惟一途径,只能是在杜会的总利益中争取较大份额,而不顾社会的总的利益是增加还是减少。 文章结构 全书由导论和六章组成。作者在导论部分首先引出了全书的主题,即传统理论丝毫不加怀疑地认为正如单独的个人会为他们的个人利益而行事一样,有着共同利益的个人所组成的集团会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事。第1章除了对上述逻辑判断的证明之外,还对集团和组织行为的某些方面作了逻辑的和理论的解释。第2章考察了对不同规模的集团进行分析的含义,并得出在许多情况下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更富有生命力这一结论。第3章考察赞成工会的论点的含义,并得出以下结论:某一形式的强制性会员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工会是生死攸关的。第4章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进行考察并对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第5章按照本研究阐述的逻辑对许多政治学家使用的集团理论进行分析,并证明对这一理论的通常理解在逻辑上是矛盾的。第6章提出了一个新的压力集团理论,说明大的压力集团组织的会员制度和力量并不是游说疏通活动的结果,而是它们其他活动的副产品。

集体行动理论

集体行动的研究对于社会学和经济学都是重点领域之一。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都对集体行动得以实现给出了大量的理论解释。 人们通常认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作斗争;全世界无产者会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剥削,住在同一座楼里的邻居会提供公共楼道的照明;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持本国货币的坚挺;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奥尔森在这本杰作里,主要通过对美国工会的分析,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产生。相反,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极其有害的结果。正如中国的一句俗话:“三个和尚没水吃”。为什么呢?因为人人都想搭便车。“两个和尚抬水喝”是集体行动成功的例子,而“三个和尚没水喝”则体现了集体行动的失败。从“二”到“三”由成功至失败的变化,关键在于集体人数的增大。由此可以推论,大集团比小集团更难于为集体利益采取行动。 勒庞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位法国思想家,被公认为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勒庞生活的年代正值法国政局动荡时期。法国革命追求的是自由、平等、博爱,但革命后却政局动荡、专制横行、杀人如麻。这些破坏性的大众行为给勒庞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勒庞整个理论的核心就是所谓的心智归一法则。他认为,作为个体的人是理性的,有教养的、有文化的,但随着聚众的密度增大,身处其中的个体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将逐渐趋向一致,变得越来越野蛮和非理性,其行为也越来越受到脑下垂体的控制。这些人同时具有双重道德,既能做出英雄版的献身之举,同时也会残暴无情。他们拜倒在英雄和权威的脚下,同时在弱者面前耀武扬威。因此,在勒庞的眼中,聚集起来的大众往往成为乌合之众,集体行为(包括社会运动和革命)值得肯定的少,因为他们都是非理性的产物。他的思想开创了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式,为后来布鲁默等人所接受。 早期的美国学者一般都把法国的思想家勒庞看作集体行动研究的鼻祖。勒庞的整个理论核心就是所谓的心智归一法则: 勒庞认为, 集体行为是人们情绪感染的结果, 群众的特征表现为有意识的人格已经消失, 无意识的人格占据主导地位, 情绪因观众的感染、暗示的影响使群众的心理朝着某一个方面发展。在群众中, 个人的文明程度降低, 理性的思考和自我控制减弱甚至消失, 在感染的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关键句集锦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 关键句摘抄 导论: 第一章:除了对一些逻辑判断的证明,还对集团和组织行为的某些方面做了逻辑的和理论的解释。 第二章:考察了对不同规模的集团进行分析的含义,并得出在许多情况下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更富有生命力这一结论。 第三章:考察了赞成工会的论点的含义,并得出以下结论:某些形式的强制性会员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工会是生死攸关的。 第四章:运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进行考察并对其他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 第五章:按照本研究阐述的逻辑对许多政治学家使用的“集团理论”进行分析,并证明了这一理论的通常里就在逻辑上是矛盾的。 第六章:提出了一个与第一章概述的逻辑关系相一致的新的压力集团理论。这一理论说明大的压力集团组织的会员制度和力量并不是游说疏通活动的 结果,而是他们其他活动的副产品。 第一章:集团和组织理论 1、组织的目的 组织或社团的存在是为了增进其成员的利益。 亚里士多德:人们为了获得特别的好处,通过为生活的目的提供某些特别的东西而聚到一处;同样,政治社团看来是为它所带来的总的好处而自发地聚到一处并继续存在下去。 社会心理学家莱昂·费斯廷格教授:集团成员身份的吸引力并不仅仅在于一种归属感,而在于能够通过这一成员身份获得一些什么。 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基:社团的存在是为了达到集团成员共有的目的。 大多数关于组织的书都暗含一个假设: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增进集团成员的共同利益的。亚里士多德的“总的好处”,哈罗德的“集团成员共有的”,R.M.麦基弗“每个组织都预先假定有一个其成员共同享有的利益”。 本书中的“集团”一词沿用“一些有共同利益的个人”这一意思。正如假定一个组织或集团的成员拥有共同利益,他们显然也拥有不同于组织或集团中其他人的纯粹的个人利益。 2、公共物品和大集团 在一个组织中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结合的情况与竞争性市场类似。所有企业对更高的价格有共同的利益,而对产出有相对抗的利益。在一个完全竞争产业中的寻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会采取与它们的集团利益背道而驰的行动即如果一个产业中的企业都寻求使其利润最大化,产业作为一个集体的利润会比他们不那样做时少。 防止价格在完全竞争市场过程中下跌的几乎是唯一的方法就是外部干预。为

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综述

Forum 学术论坛 234 2012年8月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214461740.html, 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综述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左胤武 摘 要: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揭示了个人理性不能导致集体理性这一悖论,但其理论常常被人认定为搭便车理论。本文通过反驳这一观点得出了作者自己认为的集体行动理论的核心观点——小集团比大集团有力量,并且还对奥尔森围绕这一核心观点的理解进行了质疑,提出了作者自己的一些想法。最后以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从动机选择、制度形式两方面对小集团比大集团有力量这一核心观点进行了重新解释。关键词:集体行动 搭便车 大小集团 制度安排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8(b)-234-03 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给予税收减免;将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于个人向教育培训机构和科研机构的捐赠,准予全额税前扣除;对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获得的收益减半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建立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促使高新企业吸收到更多的发展资金, 提高实收资本以降低企业负债率,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促进社会对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的资金支持在税收优惠机制上,推行税式支出管理,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评价机制,提高税收政策的实际效率。 4 结语 实践证明,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进步的成本、增加收益;另一 1 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的核心观点 1.1 奥尔森的理论贡献 自罗纳德·科斯发表他的《企业的性质》及《社会成本问题》两篇制度及公共选择领域的开山之作后,大量的追随者沿着这条道路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下去。其中曼瑟尔·奥尔森作为公共选择学派的奠基者之一,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下面都简称《逻辑》)一书更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奠基之作。他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了传统经济学不予关心的非市场决策问题,或者说是集体行动问题。在《逻辑》中,奥尔森首先介绍了在社会学中流传颇广的观点,即“一个集团中理性和自利的个人会采取行动来实现集团目标,不同类型的组织被期待增进的利益多数是公共利益。” [1]6进而批判了集团会增进其利益这种没有根据的论点。同时,奥尔森也间接地指出了传统公共产品理论的观点,即“如果一个集团中的所有个人在实现了集团目标后都能获利,由此也不能推出他们会采取行动以实现那一目标,即使他们都是有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 [1]但是奥尔森认为传统公共产品理论的观点不完全适 用于小集团,因为小集团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换句话说,奥尔森认为传统公共产品理论一概而论,其集体目标都无法达成,而未考虑到公共产品所涉及的人数(集团规模)、偏好程度(成员构成)和 制度安排对有效供给的影响。[2] 由此,奥尔森得出了自己关于集体 行动理论的核心观点:“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 [1] 1.2 奥尔森对自己观点的深化总结 从他的核心观点中可以看出,奥尔森列举了两种可能会实现集团利益的情况: (1)集团的人数很少,即小集团的情况。在小集团中,可能个别成员为了集团目标而自愿地采取行动。但在多数情况下,小集团中会出现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 (2)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即选择性激励。如果没有这些强制或特殊的激励,即使一个集团中的成员对共同利益和分 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同时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降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进步活动的风险等。当然,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还需要其他政策措施共同发挥作用,例如人力资本支持,融资支持和创造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软环境等。 参考文献 [1] 张维等.促进我国创业投资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吉林大 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1). [2] 刘荣梅.小城市民营资本投资创业问题及对策——以邢台市为 例[J].中国经贸导刊,2011(11). [3] 唐婧妮.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税收政策研究特区经济[J].特 区经济,2009(12). [4] 苏建.浅析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税务研究 [J].税务研究,2009(5). [5] 张明喜,王周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J].税务 研究,2011(6).

读书笔记 集体行动的逻辑

自本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以来,现代经济学中兴盛、发展起来了一门新的分支——公共选择理论。它研究的是传统经济学不予关心的非市场决策问题,或者说是集体行动问题。传统经济学之所以不研究这类问题是认为,诸如此类的决策和行动由于是由非市场因素决定的,所以就超出了经济学有关行为的传统假定。可现代经济学的拓展和进步恰恰证明了:非市场问题并不意味着不能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相反,公共选择理论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牢牢扣住“经济人”这个最基本的行为假定,认为除了参与私人经济部门活动的人之外,公共活动的参与者也受制于此,都有使自己行为最大化的倾向,无行为主体的所谓的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是不存在的。 理论前提:对理性人假设 奥尔森的前提假定是:人是理性的,因此不会浪费金钱、时间和资源。如果人们不需要花费资源,即可获得所需,那么他们就不会花费资源争取利益。奥尔森认为,利益集团的实质在于最大限度地追逐特殊利益。利益集团为其成员谋取利益的惟一途径,只能是在杜会的总利益中争取较大份额,而不顾社会的总的利益是增加还是减少。 第1章集团和组织理论 第1章对集团和组织行为的某些方面作了逻辑的理论的解释。 1.1组织的目的 大多数组织的目的是增进其成员的利益,但这种利益是共同利益 1.2公共物品和大集团 奥尔森用了一个经济学中很简单的公共物品的提供的例子来指出传统理论的致命缺陷,在一个完全竞争产业中,所有企业显然对更高价格有共同的利益,但每一个企业都发现当价格高于边际成本时,增加产出是有利可图的,结果导致所有企业都增加生产,价格下跌,每个企业的利润都减少了,怎样才能防止这一现象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外部干预,政府价格支持,关税,卡特尔协议和诸如此类的措施可以防止企业采取与它们利益相相悖的行为。但是奥尔森此时又给人们拨了一盆冷水:正如某一生产者为提高其产品价格而限制产量是不合情理的一样,要他牺牲时间和金钱来资助其产业的游说集团获得政府帮助同样是不合情理的。 “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它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他认为集体利益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斥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即集团中任何一个成员对此类物品的消费都小会影响其他成员的消费。换句话说,即使一个大集团的所有个人都是有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为一个集团,它们采取行动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或目标都能获益,它们仍然不会自愿地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 1.3传统的集团理论 传统的集团理论认为:当需要大型社团时,大型社团就会出现并吸引成员,就像需要小集团时,小集团就会出现一样,但奥尔森对此提出了质疑,并认为大集团和小集团是按照截然不同的原则来运作的。 第一,集团越大,增进集团利益的人获得的集团总收益的份额就越小,有利于集团的行动得到的报酬就越少,这样即使集团能够获得一定量的集体物品,其

集体行动的逻辑

通过对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的阅读,在对其书主要内容的深入理解情况下,分析本书的闪光点并得出本书所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奥尔森;集体行动;书评 尽管在奥尔森之前有许多学者对集体行动逻辑的探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更具有价值,他将经济学方法引入社会政治现象的研究中,提出了集体行动的逻辑,为正式研究集体行动提供了基础。 一、本书的主要内容 奥尔森认为实现了集团的共同利益就等于为集团所有成员提供了公共物品,任何成员都不能被排除在对集体利益的收益之外,由于理性的集团成员将尽可能地避免承担集体行动的成本,而试图分享由他人提供的集体收益,在每个集团成员都想成为搭便车者的情况下,集体行动的困境就会出现。 (一)集体行动逻辑的出发点: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理性”定义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目标的行动就是理性的”。假设“个人理性”意味着“行为者是自己利益的理性寻求者”;那么“集体理性”则可以引伸为“集体是团体自身利益的理性寻求者”。集体行动逻辑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的人数很少,存在强制或其它某些特殊手段促使个人为集团的共同利益行动,理性的、自利的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由此可见,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存在冲突,个人理性并不是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 (二)集体行动逻辑的主要内容。 奥尔森认为,正是因为上面提到的两点,才导致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具体来讲,在集团中,个人对整个集团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同时,即使他们不承担成本,他们也能够获得公共物品,所以,搭便车往往是每个理性人的选择。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不会自发的产生集体行动,除非一个集团中的人数很少,存在强制或者它某些特殊手段。 (三)集体行动逻辑的基本判断。 首先,集体行动的逻辑关注的首要问题不是人们如何成功地采取集体行动,而是“集体行动失败”,或者说“集体行动的困境”。认为集体行动并不是一种自然现象,在很多情境下,“集体不行动”才是自然的结果。其次,集体行动困境出现的原因是搭便车,搭便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不参与集体行动。最后,集体行动的逻辑是对集体行动困境的解释,这主要是针对大集团而言的。小集团同大集团相比,具有不同的集体行动特性,即使不采用强制手段或实施选择性激励,小集团也能够摆脱集体行动的困境。 二、本书的闪光点 全书的逻辑线索清晰,思维严谨又多有创建,堪称当代学术著作中的经典。 本人认为《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的闪光点在于以下三点: (一)区分了小集团与大集团行动逻辑。 本书的观点是“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两种集团形式的不同性质和功能。 (二)逻辑严密并辅之以例子证明。 奥尔森提出的这一理论是有着完整严密的逻辑,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找到许多相关的例子对其进行证明。奥尔森在本书中分别探讨了工会、阶级、压力集团等集团的表现。工会起初起源于小企业或者工场,因此规模较小,所以可以应用小集体的理论说明其可以有效组织集体行动。但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工会的规模越来越大,这就产生了集体行动无法开展的问题,而这与事实相违背,奥尔森在文中辅之以例子加以证明了。 (三)作为“制度性公共选择理论”的奠基之作,扩大了公共选择理论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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