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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县公安局)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也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多样化发展。这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部门,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些有针对性的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日前,我们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和掌握了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了一点初步的思考。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今年以来,我县共抓获18周岁以下违法犯罪人员149名,占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37.6%。(这还不包括今年以来被我局裁决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未成年人60人。)详细情况见附表(略)

未成年人占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上升,近两年上升幅度较大,应该说,这一现状是触目惊心的。

从调查情况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盲目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陷入了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型犯罪的泥坑。5月3日晚10时许,因为发生口角,年仅15岁的龚某伙同陈某等人携带钢管、砍刀,找谢某和华某等人斗殴,其激烈场面丝毫不亚于港台武打片。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法。待到如梦初醒时,后悔晚矣!

2、模仿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低,可塑性、模仿性都较强,他们不仅模仿电影、小说、网络等具体情节,而且向社会上的成人模仿。突出地表现在,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吸食毒品、卖淫嫖娼等案件也有所涉足。9月15日,我局接市局网监处电话,称一网名叫“by海洋”的用户在互联网扬州热线上发布“愿意提供炸弹炸了新华中学”的恐怖信息,经过工作,很快就将违法嫌疑人高某抓获,据他自己讲是出于好奇,模仿网络上的帖子作了回复。

3、结伙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团伙性比较突出。未成年人易受伙伴们的影响,有时候就是自己不愿意,但是害怕被孤立,屈服于从众心理的影响,稀里糊涂地就参与到违法犯罪中去。3月30日,我局在射阳湖镇查破一在校生盗窃团伙,七名学生中最大的仅16岁,最小的仅14岁,先后结伙盗窃18次,其中有二、三个人自己本不想参加,可是看到平时在一起玩的同学都参加了,自己不参加觉得没面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家庭的因素,更主要的是自身的因素。近期,我们对近几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个体上来讲,心理不成熟,自我素质不高是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主要原因。

一是好奇心理。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辨别良莠的能力弱,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今年,我局先后查处未成年人卖淫9人,嫖娼1人,强奸3人,他们中有的年仅14岁,多数都是出于好奇引起的。

二是逆反心理。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的一些不当

做法不能忍受,易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在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学校的双差生,他们由于学习成绩差,在学校、在家庭经常受到老师、家长的训斥,他们就与学校、家庭对着干,逃课出去玩,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盲从心理。这在一些共同犯罪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跟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今年来,仅西安丰派出所就先后查处2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成员20余名。

四是攀比心理。近年来,受社会上笑贫不笑娼、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贪慕虚荣,讲究排场,好逸恶劳。为了与人攀比、追求享乐,他们往往就选择了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以满足他们的玩乐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性犯罪占到了94%之多,他们将轻易得来赃款去打游戏机、洗澡休闲、四处游玩。

五是报复心理。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遇到一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犯罪,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2、家庭失管失教也是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要什么给什么,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表面上看是爱孩子,其实是害了孩子,使孩子心理上极不成熟,受不得一点挫折。当受到挫折时,有的采取报复等手段,有的则可能采取偷、抢等犯罪手段取得财物,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有的家长对孩子疏于管教,即使管教,也大多数只是管孩子的学习成绩,极少与子女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一些残缺家庭更是如此,对孩子放任自流,对孩子出现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互相推卸责任。

有不少父母自己就行为不检点,空余时间搓麻将、打扑克,沉迷于各种低层次的娱乐活动,教育孩子时没有说服力,孩子平时对家长阴奉阳违。

3、学校教育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

目前,在高考、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的倾向依然存在,不注重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缺乏有效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少学生根本就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学校中备受歧视,平时得不到老师的赞许和关爱,缺少表现自己的机会,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严重损害,有时回到家里还少不了父母的斥责,变相地把孩子撵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教师只关心学生在校的表现,极少进行家访,对学生在家的表现不清楚,家长对学生在校的表现也不清楚,对问题学生造成教育与管理上的脱节。一些劣迹较深的学生因年龄较小,违法犯罪后学校采取劝其退学或转校或开除等方式,使得这部分学生过早流入社会,家长难管,法律鞭长莫及(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他们往往为所欲为,变本加厉,甚至拉拢,教唆其他学生走向歧途。

4、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

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社会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不良文化场所是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近年来“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和迷信活动有所蔓延,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再加上影视、网络文化的兴起,青少年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其中不少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大肆宣染暴力、色情、迷信,这些内容极易影响涉世不深、自控能力差的未成年人,直接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等“儿童不宜”进入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存在,是直接引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客观条件。这些文化娱乐场所容易藏污纳垢,来往此处的大部分人是与闲散少年有相似经历、共同兴趣、共同语言的人,很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交互感染。再加上目前的社会风气不尽人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未成年人形成了极大的示范效应,一些未成年人私欲膨胀,贪图享受,妄想不劳而获,有的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

1、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送法制进校园活动。我局已经选派了110名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的民警担任了全县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班主任,通过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法制学习、知识竞赛、参观法制展览、典型案例庭审旁听等生动直观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我们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开展法制教育的龙头作用,逐渐整合学校、社会、家庭三个方面的力量,建立以学校为龙头、社会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使学校、家庭、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2、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极为重要。首先,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决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坚决遏制住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网上空间。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一方面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其次,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理,签定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第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检查,依法指导和督促校园加强内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

3、做好未成年人帮教转化工作,不断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的违法犯罪特别是重新犯罪,而且对其他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警诫作用。我局专门出台了有关制度,要求社区民警为双差生逐人建立档案,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学习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群众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我们已经纳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我国,人们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长,对预防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也是十分关注,而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上。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我国人民当今尤为关注的话题。而现有的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提升她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 一个人原因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加上模仿能力极强,容易受同伴、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极易被引上邪路。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我区少管所调查统计该所全部在押犯家庭教育情况,其中管教不严型占46.45%,粗暴打 骂型占12..43%,溺爱娇惯型占 6.8%,不教不管型占17.7%。以上四种类型占总数的83.385%。 3.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讲座讲稿

法制讲座一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温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有这样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他们杀害小健的原因仅是给今后闯社会“练胆”。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危害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重要影响。为改善此种情况,文章以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儋州为例,对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儋州市 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罪名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罪等四种,其中这四种罪名的案件数为195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87.84%;人数3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92.42%。另外还有强制猥亵妇女罪3件3人,寻衅滋事罪3件4人,抢夺罪3件5人,贩卖毒品罪9件9人,故意毁坏财物罪2件2人,强奸罪3件3人,故意杀人罪1件1人,妨害公务罪1件1人,体现涉案罪名不断增多的趋势。 从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201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21人,2011年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有44人,同比增长高达109.5%,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从文化程度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小学、初中两个层次,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有213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8.1%;小学文化程度有114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1.1%;文盲、高中、中专、大专等文化程度共有3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8%。 2.无业未成年人日益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在2010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有44人,比例高达42.7%;2011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则有91人,比例达到51.1%;而在2012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就有83人,比例更高达72.1%。大量的无业未成年人因失学或辍学流入社会,他们因无人监管或者无事可做而滑向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群体。 3.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据收集到的案卷材料看,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是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四类犯罪,其中,涉嫌抢劫罪88件184人,约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50.3%;涉嫌盗窃罪的有59件100人,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27.3%;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有34件61人,占未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 案例:一、性犯罪 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

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 案例:二、侵财犯罪 [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形成原因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形成原因

目录 内容摘要 (3)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4) 1.冲动心理 (4) 2.模仿心理 (4) 3.盲从心理 (4) 4.好奇心理 (5) 5.虚荣心理 (5) 6.逆反心理 (5) 7.报复心理 (5) 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5) 1.客观方面 (5) (1)家庭方面 (6) (2)学校方面 (6) (3)社会方面 (7) 2.主观方面 (7)

内容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主要有冲动心理、模仿心理、盲从心理、好奇心理、虚荣心理、逆反心理、报复心理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可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在客观方面,未成年人主要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种与之关系最密切的环境的影响,因而可以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分析;在主观方面,未成年人罪犯都是处于一个特殊的人生阶段,主要原因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不协调和对法律认识的薄弱。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客观方面;主观方面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形成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顾名思义,是由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八种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而,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所针对的是十四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特别重视,早在1999年就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于2012年10月进行了修正。然而,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在很多地区都有了明显增长的趋势,而且有显著的特点,以笔者所实习的****人民法院为例,所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具有暴力性、团伙性的特点和低龄化的趋势。要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我们应当全面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及其形成成因。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根据笔者的调查分析,当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冲动心理 未成年人自控力较差,容易冲动,好感情用事,既热情活泼又易急躁,尤其在有他人唆使、或受到他人的挑衅或引诱时,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理智,由于瞬间的冲动而实施犯罪行为。相关数据表明,当前大多数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在冲动的情况下实施的。 2.模仿心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他们往往非常看重同龄的伙伴们对自己的态度,但由于缺乏鉴别能力,为了能得到伙伴们的承认,有些未成年人会模仿电影、电视剧中带有传奇色彩的黑社会人物,如当年就有很多未成年人因模仿“古惑仔”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盲从心理 抱有这种心理的未成年人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只是盲目地听从成年人或大孩子的指挥。笔者所接触的某个涉黑案件中,就有的未成年人为了找靠山、不受欺负,而参与了一些有组织的犯罪,不过令人瞠目的是,这些未成年犯罪人竟然没有觉察到那些行为是犯罪,反而认为是讲义气的表现。曾经有项对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 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我国,人们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长,对预防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也是十分关注,而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上。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我国人民当今尤为关注的话题。而现有的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提升她们的人生 观、 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 一个人原因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

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加上模仿能力极强,容易受同伴、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极易被引上邪路。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我区少管所调查统计该所全部在押犯家庭教育情况,其中管教不严型占46.45%,粗暴打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写作提纲)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犯罪组织团伙化 3、犯罪类型多样性 4、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 5、重新犯罪率较高 6、犯罪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的因素 1、对孩子过分溺爱 2、对孩子放任不管 3、对孩子管教过于简单粗暴 4、父母关系失和 5、父母自身行为不良 (二)学校方面的因素 1、学校重智轻德,教育错位 2、部分老师素质不高,教育方式不当 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 (三)社会因素 1、文化市场鱼龙混杂,管理缺位 2、网络市场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四)未成年人自身因素 1、未成年人自身心理因素 2、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因素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探索 (一)家庭方面 1、改善家庭环境,营造和睦家庭氛围 2、提高父母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二)学校方面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2、提高教师素质,更好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三)社会方面 1、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为未成年人提供先进的精神食粮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未成年人自身方面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论文提要)

[摘要]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未成熟,认知能力较差,受某些家庭、学校、社会等不良环境的影响,造成了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急剧上升,恶性案件持续增多,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等,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严得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何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策略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正文)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祖国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为了使未成年人得以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相继出台了《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和恶性案件,并由过去的简单暴力型向混合暴力型、个人作案向团伙作案发展,未成年人犯罪较之成人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研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手段与措施,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持社会长久稳定,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0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2-3年,然而其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并不同步,这样就形成了心理断乳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大增强,总想摆脱父母的管束,对事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同时,他们又具有心理发育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力差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他们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此时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就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犯罪组织团伙化 犯罪组织团伙化是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方式,因为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使犯罪易于得逞。在生活中,未成年人喜欢以合群性来确定自身的形象,当一些贪图物质享受,或被社会、学校所排斥的未成年人聚到了一起,他们的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逐渐加强。有些甚至模仿电影以及武侠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成立所谓帮会,成立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团伙后,传染性极强,他们大都正处于青春期,求知欲旺盛,模仿性极强,尤其是对坏事物的接受力强。加上现代社会信息传送方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等在他们之间传播速度非常快,犯罪就像病毒一样向周边蔓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3、犯罪类型多样性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接班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前了两到三岁。从我院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自现行刑法颁布实施时的1997年起至1999年,每年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在8-9起之间,年龄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而到了2000年,审结的未成年人案件翻了近一倍,为15件。近两年,即2001年和2002年,每年所审结的此类案件已近30件,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出现了多起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且涉案类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奸淫幼女、投毒等严重的刑事犯罪。而数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被告人均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不少人只是小学文化,而高中以上文化的非但极少,即便有也以在校高中生为主。从涉案的罪名来看,盗窃是城乡未成年人共同涉足的高发案件,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是城镇待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奸淫幼女、投毒则基本发生于农村未成年人。而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从这一组数字不难看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还有不少的在校学生;二是十六、七岁的多;三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多;四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这一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相一致,其飙升数字的背后正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的严重性。因此,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探讨未成年人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对于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所谓未成年人,按心理学划分年龄段是指少年时期至青春期,即指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由此,我们不难分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断乳期”,又称“情感上的暴风骤雨期”,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要么是由于刚处在青春发育期,他们的大脑发育还不健全,学习到的全部都是书本知识,对于很多的社会现象又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是被法律所保护的还是违法的,这样,就很难分辨是非,一旦失去控制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甚至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要么就是由于身体各项机能已经基本上发育成熟,独立意识大为增强,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设计,都有自己的主张,而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被告人林某曾经是东北一所中专校的学生,后因犯错误被学校除名,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严重偏斜,返乡后便四处漂泊,1999年开始盗窃,但作案后又有深重的负罪感,便在南京找心理医生治疗,后在心理医生的劝说及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2001年1月被减刑提前释放后,他有了重新做人的打算,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含泪从拒绝收留他的亲戚处回来后,他那仅仅是想在这个当包工头老板的亲戚处谋一份简单工作的愿望破灭时,他又受到了深深的刺痛,绝望一下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不久,他又伸出了罪恶的手,在短短1年内,疯狂流窜作案52起,盗窃物品价值计人民币123000余元,基本被其挥霍。法庭上,他显得异常的冷静,但对自己的剖析却是深刻的:“对社会、对家庭我都是有罪的,当我每次盗窃后都会有深重的负罪感,但又不能自拨,于是我就用偷来的钱酗酒,天天吃在饭店,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只要能陪我喝酒,我都请客,以此来麻醉自己。”庭审后,合议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在深感其罪不可赦的同时,都在议论同样的话题,如果他的那个亲戚能拉他一把,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他多一点的机会,如果他自己再坚强一点,他是完全有可能摆脱过去,重走人生之路的。 3、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高墙内春秋几度,墙外可盼,泪水染白发。 跌入激流,几番沉浮,不能自拔, 狂风暴雨,摧折了未放的花。 高墙内春风吹拂,墙外可见,枯枝发新芽。 ——歌曲《心声》 这是一首颇让人震撼的表达少年犯心声的歌曲,其中表现的对高墙生涯的无奈和对新生的渴望令人痛惜与动容。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些原本不识愁滋味的花季少年身陷囹圄,赔上青春与前程? 直击未成年人犯罪 文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德育高级讲师徐文鹤 本刊记者何彩琰 令人震惊的犯罪现场 2006年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通报了一起已侦破的杀人碎尸案:该区一名17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很快,警方侦破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其中一人还是在校学生。 据犯罪嫌疑人阿洁交代,她认为被害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并对此一直怀恨在心,曾对其实施报复未果。2006年

2月17日晚,阿洁伙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遂。事后,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犯罪嫌疑人小华家中,将阿红掐死。为毁尸灭迹,5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 一起命案,毁了6个孩子,也撕裂了6个家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也不到19周岁,而最初挑起事端的嫌疑人阿洁在半个多月前刚刚年满18周岁。 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杀人?是什么造就了这些冷血少年? 据了解,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挑起事端的阿洁成长于单亲家庭,高二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华,1988年出生,萧山某技校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强,1987年出生,初中毕业,在某驾校学了一年后辍学,在小华家的小吃店做厨师,和小华是恋人关系;小静,1990年出生,父母离异,初中直辍学;小玲目前是高三学生。案发当天,小华父亲在一楼做家务,听到楼上有大响动,也看到了几个孩子匆忙进出,但误以为孩子们在搬家,一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掩面痛哭。 令人痛惜的相似事实 案件一:浙江某县一学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都是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一)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 杨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心理学分析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研究分析和客观评价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并积极寻找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做一些粗浅的探讨,并试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对策建议。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我国第四次、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少年占当时全国人口的比重在30%左右(1990年3.83亿,占比33.9%;2000年为3.45亿,占比27.8%)。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我国少年约有3.41亿[1]。由这个庞大的少年基数决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庞大。 在来自法院系统的一本资料汇编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惊人: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4.18%,2005年截止到2006年的7月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96%。 根据司法部的统计,2001年全国未成年犯总数为15328人,2002年为16479人,2003年为19990人,2004年为21975人,2005年为23957人[2]。 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呈“七多”态势 第一是文化水平低的多,即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较多。第二是低龄犯罪主体增多。有的不法之徒以不负法律责任为诱饵唆使操纵未满14岁的儿童犯罪。加之社会不良风气以及未成年人不良性格倾向等因素的影响,犯罪低龄化的程度已相当惊人。第三是农村未成年犯罪增加。第四是女性犯罪率上升。第五是独生子女犯罪增多。第六是在校生和辍学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第七是重新犯罪的增多。 2.严重犯罪日益突出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2篇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2篇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编订:JinTai College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 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 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 2、篇章2: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对策文档 篇章1: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 前了两到三岁。从我院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自现行

刑法颁布实施时的1997年起至1999年,每年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在8-9起之间,年龄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而到了XX年,审结的未成年 人案件翻了近一倍,为15件。近两年,即XX年和XX年,每 年所审结的此类案件已近30件,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出现了多起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且涉案类 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奸淫幼女、投毒等严重的刑事犯罪。而数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被告人均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不少人只是小学文化,而高中以上文化的非但极少,即便有也以在校高中生为主。从涉案的罪名来看,盗窃是城乡未成年人共同涉足的高发案件,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是城镇待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奸淫幼女、投毒则基本发生于农村未成年人。而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从这一组数字不难看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还有不少的在校学生;二是十六、七岁的多;三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多;四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这一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相一致,其飙升数字的背后正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的严重性。因此,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探讨未成年人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

浅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论文论文

《浅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项城市丁集镇第二初级中学丁改英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因此,国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甚至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那么,怎样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呢? 一、重视纠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㈠旷课、夜不归宿;㈡携带管制刀具;㈢打架斗殴、侮辱他人;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将下列行为称为严重不良行为: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㈥多次偷窃;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㈧吸食、注射毒品;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对于这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教育未成年人如果有上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就是违法,而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犯错误

了。当然,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违法的次数多了,就容易走向犯罪,这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据某省少管所对在押少年犯的统计,有95%以上的少年犯在犯罪前有两种以上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这充分说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纠正,就是犯罪的前奏,就容易走向犯罪。 二、慎重结交朋友: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什么样的人。在一项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的调查中有90%的人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良交友是使他们走向犯罪的催化剂。因此,未成年人在交友时一定要慎重,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定要把住关。俗话说,人生难得一知己,因此,不要把什么人都当成朋友、知己。那么,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合适呢?根据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理想志向各异、交友的对象不同,大体应注意以下几方面:㈠所交的朋友道德品行要端正,也就是说不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㈡所交的朋友是自己的奋斗目标,也就是说是自己学习的榜样,要在他的影响下使自己更好、更优秀。㈢要敢于对朋友说“不”。这里面包含两方面的意思:①是对朋友的所作所为不合适的要说“不”;②是对确实有不良行为的朋友在督促改正无效的情况下要敢于和他断绝朋友关系,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把自己带入犯罪的深渊。 三、避免辍学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如此之多,如此之猖獗?其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1、家庭因素。这一因素集中表现为四个缺陷:一就是家庭结构的缺陷。如因死亡、离婚、分居、遗弃或因打工、入狱服刑等原因,导致父母一方或双方缺损,家庭结构残缺不全,形成单亲家庭,教育管理不能到位,思想寂寞却无法正常交流。如苏某、高某等团伙抢劫案。14岁的苏某其母早年服毒自杀,其父现去向不明;15岁的高某父母双亡,与年近古稀的婆婆相伴为生,家庭结构严重缺损。二就是家庭状况的缺陷。如多子女、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非婚同居等家庭成员状况以及生活条件的差异等,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心理。三就是家庭人际关系的缺陷。如因父母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际关系障碍造成的不与睦家庭、情感淡漠家庭,使未成年人的情感受到孤立,对家庭无期望,无感情,不愿回家,不愿受到不与的冲击。四就是家庭教养的缺陷。在家庭教养方面,有的溺爱,有的歧视,有的护短,有的专横,有的纵容,有的虐待。或管教不严,或管教过严,或期望不当。有的父母甚至不知如何管教子女,随其自然,任其发展。如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时年仅14岁,重庆市云阳县人,2岁随父母到沙市。1996年-2001年在沙市读小学,2001年9月在沙市某中学读了一周后自动下学,一直在家玩。父母因忙于生

计,对其子不管不问。家庭管教的失控,使得张某无拘无束,如同脱缰的野马。2003年2月,她离家出走,在荆沙城区以小旅馆与网吧为家,以偷自行车为生,从不回沙市的家。2004年8月,张某因奸淫幼女被依法逮捕。当问及她父母的住所时,她的回答就是:“我没回过家,听说她们搬家了,不知她们现在住在哪里。” 2、学校因素。学校方面主要不同程度地存在三个问题:一就是教育内容问题。如有的片面强调教书应考,从而淡化与忽略了教书育人;有的重智育,轻德育;有的重文化知识教育,轻法律知识教育。以致于有的学生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却还漠然不知。如:2004年10月14日,某乡镇中学15岁的初二学生蔡某因其同学之间的矛盾被同学李某打了几耳光后,蔡持水果刀将李连捅6刀,伤及胰尾与左肾,形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当被抓获到派出所讯问审查时,距离派出所不远的学校放学铃声响了。蔡某说:“学校都放学了,我要回家。”全然不知这6刀要使她从宽敞明亮的教室走向高墙电网的监狱。二就是教育方法问题。即重视重点班,忽略普通班;强化实验班,弱化平行班;善待优等生,歧视“差等生”。平衡工作跟不上,转化工作不得力,导致一些学生丧失了上进心,形成了自卑感与对立情绪。有的甚至置社会规范与价值准则而不顾,破罐子破摔,违法犯罪。如荆州城区某高中近年来曾发生过数起晚自习时在校学生偷偷溜出校外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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