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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C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C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CC工厂审查指南

一、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中,对于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价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作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重要依据,是申请3C认证的企业必须理解和实施的要求。它包括10个要素,可划分为两大部分:体系管理要求(第1、2、7、8条)和实施步骤(第3、4、5、6、9、10条)。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出了体系运行中最基本的要素,包括:规定人员职责和配备相关资源;保证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文件及记录受控;按规定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建立内部质量审核机制。

这些要求与大家所熟悉的ISO9000的要求类似。

以下就10个要素的要求并结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的例子来看企业如何满足该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⑴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⑵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⑶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⑷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⑴工厂,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委托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

⑵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如果有)、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或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如果有)、内部审核人员(无论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或搬运和储存的人员。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口应清晰、明确。

⑶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相应职责。

⑷质量负责人(无论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赋予覆盖1.1(1)~(4)的职责和权限。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实施案例

⑴在企业熟悉的ISO9001:2000版标准中也有类似的条款要求,见标准5.5.1及5.5.2的要求。在ISO9000的标准中将质量体系的负责人称为“管理者代表”,这只是称呼的不同。同时这里质量体系负责人的职责中的(2)~(4)条是3C认证的特殊要求。通常企业会选择能满足要求的人员担任质量体系负责人,给予正式的任命(授权)。参考以下的范例:

⑵企业应规定重要的影响产品质量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写成岗位职责说明书并在工厂中实施。

这样使得相关人员的职责清晰,条理清楚。相关职责可进行文字性或图示化的说明(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描述相关的职责要求)。

例1:

强制性产品认证责任流程图

例2:

岗位权责说明

生产部部长职责:

⑴负责协调生产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有关事宜。

⑵负责生产计划的审核、执行,生产人员的调整。

⑶负责确保生产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在生产时的实施检查。

⑷参与对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⑸负责强制性认证标志在生产中正确加贴和使用的管理控制。

⑹负责在生产线一建立合适的质量检测点对产品安全和一致性进行管理。

例3:

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说明书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常见问题:

⑴质量体系负责人的职责不明确。

⑵质量体系负责人的职责中未包括对认证标志的管理及产品变更的管理。

⑶未明确一些重要岗位的职责,如检验人员、内校人员。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需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备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

理解要点:

⑴本条款是对工厂资源的总要求,包括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力资源和工作环境。

⑵人力资源的配备应满足质量活动对人员能力的要求。

⑶工厂应有足够的生产及检验设备,其技术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均能对认证产品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提供保障。

⑷工作环境是指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环境,涉及生产、检验、试验、存储等环节,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等方面。工厂应识别环境要求,并提供和管理资源以满足要求。

⑸无论是由于外部原因(认证制度、认证标准等)还是内部原因(人员变动、设备更换、环境发生变化等),资源发生变化,工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认证产品质量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的要求。

实施指南:

⑴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工厂必须具备合适的生产、检测和人力方面的资源,以及考虑工作环境的要求。在ISO9001:2000标准中可参见条款6.1~6.4。企业应该根据实施规则或产品相关国标的要求确保具有进行例行检验的测试设备,常见的例行检验设备有:耐压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泄漏电流测试仪。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其他用于确认检验的设备,常见的有:绝缘电阻测试仪、塞尺、细线热电偶、灼热丝实验装置等。

⑵人力资源方面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足够的培训以保证各岗位人员的能力可满足要求。可能需要的培训有:CCC认证的基础知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的相关标准及检测要求。其他辅助性的可能有:内校员培训、内审员培训、机器设备使用、生产工艺等。

⑶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应进行监控,如对仓库的温、湿度控制、生产线上的静电控制、耐压测试设备的安全控制等。

⑷总之,企业应对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力资源、工作环境这四个方面给以充分考虑,从满足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稳定生产考虑,提供必要的保障。

范例

仪器/量具清单

制表:时间:

常见问题:

⑴生产环境有要求但未进行监督控制并保存相关记录。

⑵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的培训不足够,对CCC认证的一致性要求不清楚。

⑶企业内外部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调整相关的资源配备。如国家标准更新后,未及时对检测仪表进行更新,导致不能符合新的标准的检测要求。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理解要点:

⑴关键件是直接影响整机(车)产品认证相关质量的元器件、材料等。通常,这些关键件可以作为独立的元器件供货,并可按相关的独立元器件标准进行检测和认证。

⑵工厂应针对认证产品建立并保持相关文件,文件的内容应覆盖第2.1条中的规定。当产品和过程都比较简单时,可用质量计划把所有内容包括进去。若无法实现,可将上述规定写入不同的文件中。如质量计划只规定由谁及何时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认证产品变更的管理、认证标志使用的管理在程序文件中的规定;产品的设计目标在相应的标准或规范中的规定;产品实现过程,监视和测量过程,资源配置和使用等在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中的规定。

⑶本文所规定的产品设计目标应至少包括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要求。

⑷实现过程是指认证产品生产过程。

实施指南:

针对认证产品编制专门的质量计划,描述生产的全流程如何对认证产品进行控制。质量计划和基本编写通常是按照产品的生产顺序以流程图或文字的方式来描述各环节的控制并说明控制方法(可引用相关文件)、负责人和相关的记录。

下面给出一个简单的例子供参考:

AAA电子有限公司

常见问题:

⑴工厂未编制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

⑵质量计划中未体现产品一致性管理、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及确认检验管理。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⑴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⑵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⑶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理解要点:

该条款的理解基本同ISO9001:2000中的4.2.3的要求。

⑴凡用于控制认证产品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都应受控。

⑵文件和资料的受控主要体现在:文件和资料须经授权人批准才可正式使用;在从事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活动中应使用经批准的文件和资料。

实施指南:

工厂应编写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确保相关文件发出前已经过审核批准,应建立需要管理的受控文件的清单,控制其分发、作废、回收。对受控文件进行明确标识。常见需受控的文件:程序文件、质量计划、生产设备的操作或保养指导书、检验标准或规范、图纸、企业标准或技术规格书、客户提供的图纸或规格书等。

临时性的修订文件,一般均应规定期限,到期后应作固定文件。对文件的更改要特别注意对于文件做了更改,漏了对母文件的更改所带来的不一致性。这样很容易造成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常见问题:

⑴未建立文件资料的控制程序。

⑵对作业指导书和图纸未进行控制。

⑶现场使用的作业指导书或检验规范等被随意涂改。

⑷现场使用的文件经过多次复印,字迹模糊,无法指导工作。

⑸对外部文件(如国家标准、客户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书等)未进行识别和控制。

文件总览表

QB 企业标准

2.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理解要点:

⑴质量记录的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对产品的追溯性起重要作用的质量记录必须保留。也就是说,保留下来的质量记录要起到证实认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作用。

⑵质量记录的控制要求:

①对记录的标识,可采用颜色、编号等方式。

②对记录的储存,应安排适宜的环境,防止记录的损坏或丢失。

③对记录的保管,应包括对记录的防护和管理,使记录易于查阅。

④对记录的处理,应包括记录最终如何销毁的要求。

⑶记录的填写要求是:字迹清晰,不随意涂改,按规定更改,内容完整。

⑷所有质量记录都应规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的规定应考虑认证产品特点,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要求、追溯期限等因素。

实施指南:

该条款与ISO9001:2000的4.2.4条基本相同。工厂应建立一个程序规定质量记录的管理,做好现场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处理。可以列一个质量记录的清单对质量记录进行管理。

如:

质量记录一览表

常见问题:

⑴对质量记录的保存没有规定保存期限或保存期限不合理。

⑵现场的质量记录保存不当,随意涂改。

⑶缺少必需的质量记录。

至少应有的质量记录包括:

①采购物资检验或验证记录。

②例行检验记录。

③确认检验记录。

④检验和试验设备校准记录。

⑤顾客投诉及纠正措施记录。

⑥不合格品采取措施记录。

⑦内部质量审核记录。

3.采购和进货检验

3.1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理解要点:

⑴供应商即对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提供元器件、材料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⑵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是指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如认证实施规则中的“关键零部件清单”(有时可能不仅限于这些)。

⑶工厂应制定相应的程序对供应商进行控制,对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必须明确规定其控制方法。

⑷供应商的选择包括确定供应商范围、制定选择条件、明确选择方法和程序等。如所采购的产品涉及强制性认证时,在选择准则中应有这方面的要求。

⑸供应商的评定包括制定评定依据或准则,明确合格评定要求或指标,对评定人员的要求,对评定结果审批的权限和职责,以及执行评定的方法和程序等。对各类采购产品可采用不同的评定准则。

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包括规定管理方式,确定控制程度(一般还是从严),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等。

⑺工厂应保存的对供应商选择评价记录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质保能力调查表等。工厂应保存的日常管理记录包括供货业绩,当供应商产品出现问题时,工厂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及验证其实施的资料等。

实施指南:

该条款与ISO9001:2000的7.4.1条基本相同。工厂应制定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程序,选择、评价的准则和日常管理的方法并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特别是“关键零部件清单”中的那些对产品安全与电磁兼容有影响的零部件的供应商的选择、管理。

范例:

供应商调查表

编号:年月日

常见问题:

⑴选择评价供应商时,只是看是否取得产品认证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选择供应商应考虑多方面的要求,当然要取得相关的认证证书是其是的一个条件,但不可能代替所有的要求。

很多时候工厂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对一种安全或电磁兼容关键件选择多个供应商,但应请注意在进行型式认可时就应进行申报,否则将导致一致性不符。如果企业有需要时,也可按变更程序的要求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使用更多的供应商,在未得许可前,不应将未申报的厂家列为合格供应商及使用其零部件。

3.2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理解要点:

⑴工厂制定的检验或验证程序中,应明确规定对属于关键元器件的外购件、外协件进行检验或验证;应制定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工厂应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按程序的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

⑵定期确认检验是工厂为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要求而采取的确认活动。工厂应明确其实施的时机、频次及项目等。

⑶工厂应根据所采购产品的重要性,自身的检测能力,检验成本及供应商质保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检验的方式和内容。当检验是由供应商进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如检验的频次、项目、方法等。

⑷应保存关键元器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实施指南:

工厂应制定来料检验或验证的要求,制定对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程序,规定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的项目、要求、方法、频次等,保存供应商按这些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等记录。

企业可根据所检产品的重要性,企业检测能力资源,检验成本,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来确定检验或验证。

当检验由供应商进行时,企业应在双方合同中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判定等,企业对供应商验证的具体要求可有:验证外观、验证数量、验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

定期确认检验是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持续维持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种确认,通常可能是部分项目检测转换为全性能检测的一种活动,企业应规定实施的频度,检测的项目和方法等。

对进料检验报告,要求能尽可能多地提供实际检验的信息,如依据标准、总体数、抽样数、合格判定数、检测参数、检测条件、数据记录。

范例:

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标准

目的:为确保本厂外购零部件的质量,对关键零部件进行质量控制。

⒈带插头电源线确认检验项目:标志检测、高压检测、极性检测、绝缘电阻检测、导体电阻测试、插销尺寸检测、绝缘火花检测、老化前拉力检测、绝缘、护套厚度检测。严格按GB2099.1、GB1002、GB5023标准规定时行检验。

⒉温控器确认检验项目:介电强度、绝缘电阻、触点接触电阻、结构、外观、温度特性、使用寿命。严格按GB14536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3.整流器:电气强度、外观和标志、发热极限、耐热、耐火性。严格按GB2313、GB140453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因本企业检验设备有限,故要求供方自行确认检验,如供方无检测设备,也可委托有能力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供方应每半年提供一份检测报告给我企业技质部进行核实,确认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从该供方进货。

编制:审批:

常见问题:

⑴大部分情况下企业在进行来料检验时会依据GB2828进行抽样检验。但目前有许多企业对抽样方案的转移理解出错(抽样表中有箭头指向时)。抽样方案是由抽样数量及AC、Re组成的整体,当遇到抽样表中有箭头指向时,不能只变换AC、Re而不变换抽样数量。

⑵进料检验记录填写不清楚,如有数值要求的检测项目无相关数值,无审批人,无检验的抽样数量等。

⑶缺少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对零部件的检验或验证要求低于最后成品整机的要求。

如来料检验时对变压器产品的耐压的要求为1800V1min,而整机的耐压要求为3000V1min。显然这种情况下,无法保证整机的耐压测试符合要求。

⑷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没有具体的要求。如项目、频次等,无法操作。

⑸将供应商供货时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当做定期确认检验报告。

当条件有限制时,来料控制可(部分)使用验证供应商出货时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测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理解要点:

⑴过程控制,指从关键元器件、材料的采购,直到加工出成品的全过程中对半成品、产品的质量进行监视、修正和控制的活动。

⑵过程检验指在过程控制中对关键元器件、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规定参数进行的检测和验收。

⑶工厂应以明确的表达方式指明,哪些生产过程工序对认证产品的关键特性(安全、环保、EMC)起着重要的作用。

⑷工厂应对在关键工序岗位的人员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并保证在岗人员的能力符合规定的要求。

⑸并非所有的工序都需要工艺作业指导书。工艺作业指导书是否需要及其详略程度与操作人员的能力、作业活动的复杂程度等有关。只有在确认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认证产品质量时,工艺作业指导书是必需的

⑹通常工艺作业指导书应明确工艺的步骤、方法、要求等,必要时,可包括对工艺过程监控的要求。

实施指南:

工厂应对工艺过程建立作业指导书,明确关键工序,确保关键工序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接受相关培训或取得相应资格。通常的工艺作业指导书包括的内容有:

⑴工序作业的步骤:说明操作的顺序及方法;

⑵使用的机器设备和材料;说明需要操作的设备和使用的材料;

⑶操作注意要点:说明工序中的特殊控制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⑷工序检查要求:工序操作人员自检用。

常见问题:

⑴作业指导书的操作性不强。

⑵现场人员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如作业指导书规定在进行焊接前应对线路的引出线进行酒精清洗,实际操作时并未消进行清洗。

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不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理解要点:

⑴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等。

⑵工厂应识别认证产品生产过程中为达到其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应提供和管理相应的资源以确保工作环境满足规定要求。工厂还应对这些条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包括具体的参数及控制要求(如果有)。

⑶在认证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确认规定的条件已得满足,否则不能进行生产活动。

实施指南:

工厂应注意对这工作环境条件的监控及保存相关的记录。

常见问题:

⑴工厂的温、湿度的要求没有每日记录。

⑵工厂有防静电要求时,未采取相关措施,如操作人员配带防静电手环、仓库贮存时将关

元器件存在防静电包装内。

4.3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守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理解要点:

⑴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①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以后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或者加工后无法测量或需实施破坏性测量才能得出结果;

②过程对最终产品安全质量、主要性能有重大影响。

⑵当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失控会使认证产品的质量失去保障时,应对此种可能做出相应的补救规定。

⑶当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是以特定的软件进行监控时,生产厂应有相应的措施或规定,保持软件的正确使用,防止非正常使用。

实施指南:

必要时,企业应对规定的条件,要求的工艺参数,做出符合性记录;证实条件符合规定要求,证实操作员是否按规定实施操作。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理解要点:

(1)凡是和生产认证产品相关的生产设备都须进行维护和保养。

(2)维护和保养制度中的规定应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并能生产出符合要求的认证产品。

实施指南:

工厂应对生产设备建立有效的维护保养制度,使其处于完好的状态,依时间划分,分别有日检、周检、月检等规定。同样,制度应具实用性、可操作性,关有符合性记录。

落伍:

空压机的检查和保养要求

空压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应保持空压机完好地正常运行。

1. 开机运行检查:

(1) 空压机如有异常噪音、过热、漏油、漏气、冒烟、剧烈振动等下沉工作现象,即刻停机检修(在日常工作时发出上述现象也应停机检修);

(2) 检查气压表是否正常,检查自动开机、停机控制是否正常,检查上气速和压力是否正常。

2. 保养:

(1) 排水:按示意图打开储气罐底水阀排水,完成后把放水阀复位。

(2) 加油:按示意图查看油位表,观察机油油平面是否与红色油标线平齐,不足加油,油料是专用压缩机油,加油时务必使用漏斗和过滤网。

①检查并旋紧所有螺栓和螺母,检查皮带松紧并调整(需要时更换皮带)。

②检查空气过滤器,是否需要清洗,如影响空气压缩需清洗,则按要求进行清洗。

③检查润滑状况,润滑不良时更润滑油(冬季HS-3、夏季HS-19)。

4. 记录:将上述保养情况记入《机械设备管理表》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理解要点:

(1) 工厂应针对认证产品的特点,在其形成的适当阶段设立检验或试验点,并明确其要求。

(2) 在检验或试验点上,须用明确的表示方法(如图纸、图片、模型、描述说明等)标明认证样品的特点(如名称、规格、型号、尺寸等)

(3) 检验的目的为了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实施指南:

为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认可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企业应对生产过程的知觉阶段,设立过程检验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科学的抽样检查。如检验内容、检验要求、检验数量等等。

常见问题:

(1)工厂生产阶段无一致性的检查。

(2)一致性检查的方法不明确。通常至少应有相关的关键安全和电磁兼容件清单。

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理解要点: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的关键项目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后除进行包装和加标签外,一般不再进一步加工。在有些认证机构的文件中称为生产线试验(Production Line Test)是产品认证工厂审查时普遍要求的项目,也是与其他认证制度的工厂审查不同的项目。其目的是剔除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对产品产生的偶然性损伤,以确保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 确认检验是作为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由工厂计划和实施的一种定期抽样检验。其目的是考核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从而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3) 认证实施规则中对例行检验、确认检验的要求有明确规定。工厂应按信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并执行。

(4) 工厂制定的例行检验的项目应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确认人验的频次应不低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确认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由工厂委托具备能力的组织来完成。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记录应予以保存,其控制应符合2.3条的要坟。

实施指南:

(1)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在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都已做了具体规定。例行检验应进行的项目原则上同样不能低于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要求,但其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则可由企业进行,也可由企业委托具备能力的单位或部门来完成。特别应注意的是,所检验的项目、条件、频次不能低于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要求。企业应保存其符合性记录。

常见问题:

(1)工厂未配备适合的设备进行例行检验。这将直接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

关于具体的工厂应配备哪些测量仪表,可参考“CCC工厂审查指南──工厂产品质量检测要求”。

(2)例行检验的要求低于实施规则或国家标准的要求。这也将直接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要注意的是例行检验可采用经过验证的等效方式,如家用电器产品的耐压,根据GB4706.1标准的要求,I类设备是

1500V 1min而在生产线上考虑效率厂家通常会提高电压值20%~30%,缩短测试时间:如I类设备生产线

上例行检验时耐压要求是1800V~5s。

但生产线上I类设备例行检验时耐压要求如果是1500V~5s的话,将不能满足要求。

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理解要点:

⑴生产厂应根据规定的检验试验要求来配备检验和试验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的能力应能满足检验试验的要求(如量程、精度、数量等)。

⑵生产厂应针对检验和试验设备制定并执行相关规定。

⑶生产厂配备的检验和试验设备及检验人员应能适应检验试验的需要。

常见问题:

⑴检验实验设备的精度、量程等不能满足测试要求。

⑵无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

⑶检验人员对设备的操作不熟练。

6.1 标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标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理解要点:

⑴校准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的赋值与对应的由测量标准所复现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一般不进行结果合格与否的判定。

⑵检定指通过测量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规定的要求已经得到满足的一组确认。检定怀测量仪器的管理有关,检定提供了一种方法,用来证明测量仪器的指示值与被测理已知值之前的偏差,并使其始终小于有关测量仪器管理标准、规程所规定的最大允差。根据测量结果做出合格、降级使用、停用、恢复使用等决定。

⑶溯源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理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可能性或过程。

⑷生产厂应针对检验和试验设备的具体情况或特定要求,规定其校准或检定周期。

⑸生产厂应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校准和/或检定机构(无论是本机构内部或外部的)对检验和试验设备进行校准和/或检定。

⑹在检验和试验设备上使用表明校准状态的标识。对于不能投入使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一定要有醒

目的标识,以防非预期使用。

该条要求与ISO9001:2000标准的7.6条类似。

实施指南:

⑴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配备检验试验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并且确保其能满足检验试验的要求;应对使用的仪器设备,按规定的合理周期进行校准和核定,并能溯源;对自校仪器应制定校验规范。

⑵校准状态应能方便识别。校准标识应是唯一性的。合格证、准用证贴在同一台仪器上,就有能认为是唯一性的。

范例:

校验合格证

常用问题:

⑴设备未校准

⑵设备无校准标识

⑶无形成文件的内校标准

⑷内校标识(合格证、准用证)的填定问题。

⑸未填定校准人员;未填定计量周期。

计量周期填定到月也是不适宜的:月初、月底,时差能达近1个月。计量有效期会受此影响。准用证不明确限用条件,不明确准用范围,都会影响到使用的有效性。

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理解要点:

⑴运行检查指定期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的功能性检查,以判断该仪器能否用于进行产品检测和质量判断。

⑵当检验或试验仪器设备的好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不仅要求该仪器设备要按有关规定定期校准,确保仪器设备准确,还要求对仪器设备在两次校准期间以简单有效的方法确定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⑶需进行运行检查的设备限于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

⑷工厂应明确需进行运行检查的设备,同时规定其检查的要求,内容、频次和方法,使能做到一旦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可将上次检测过的认证产品追回重新检测。

⑸当检测设备在使用或运行检查中发现失准或失效时,工厂应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⑹有关的运行检查、评价结果及采取的措施须有记录。

实施指南:

⑴除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校准外,企业还应确定需进行运行检验(或称功能检查)的仪器设备规定应检查的内容、方法、频次以及检查要求。目的是为发现仪器设备功能失效时,可对其失效前后所检测产品追回复检,对原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

⑵对仪器的运行检查(或称功能检查),其检查结果应有符合性的记录。

⑶运行检查的要求是简单有效以及方法的合理性。主要检查的项目包括:零位是否正常、指示是否正常、输出是否正常、报警功能是否正常等。

常见问题:

运行检查方法的合理及有效性值得注意。如高压仪采用短接的方式来和、进行运行检查。虽简单,但并非有效,其方法的合理性也值商榷。例如,某高压仅有两档量程:应设置电压为3000V,因量程设置错误只为1500V,当用短新年好的方式来进行运行检查时,同样能报警而认为功能正常。比较合理的方法应是用模拟负载能合理地调整在所检查的电压、电流值下,做出功能正常与否的检查。本例中,当用模拟负载来进行运行检查时,因电压低达不到报警电流值而不报警,就能检查出量程设置错误,从面做出正确的量程设置。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做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的处置记录。

理解要点:

⑴不合格品的概念应涉及产品形成的各个阶段或步骤

⑵不合格品应有标识,与合格分区存放。

⑷关键元器件的返工、返修,应按规定做好记录。

⑸应针对不合格的性质(如个别、批量、偶然性)及严重程度进行原因分析,必要进应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该条款与ISO9001:2000标准中的8.3条要求相似。

实施指南:

(1)不合格品存在于产品形成的各个阶段,所以在产品形成的各个阶段均应重视不合格品的检验;首先应对不合格品作出标识,避免与合格品相混淆。

⑵对不合格品的不合格情况应予记录,并按规定返工或返修;经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

验。

⑶对不合格品的产生应进行分析,防止同类不合格情况的重复发生;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⑷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主要是在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中产生。相关部门应对其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予以保存,以利追溯。

常见问题:

⑴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无明显标识。

小的产品可采用红色小贴纸或不合格品标签进行标识,大的产品可分区挂牌进行标识。

⑵不合格品的处理无相关记录。特别是缺少不合格经过返工/返修后再次检验的记录。

8. 内部质量审核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理解要点:

⑴预防措施指为了防止潜在的不合格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发生的原因所采取的行动。

⑵纠正措施指对于已出现的不合格消除其后果以及产生的原因所采取的活动。

⑶生产厂在进行内审时,除了审核体系的有效性外,应将保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作为内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⑷工厂应根据质量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如过程的复杂性、重要性、运行情况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策划审核方案。应收集顾客的投诉,特别是对认证产品质量的投诉,并作为每次内审的输入信息。审核的频次应确保1年内的审核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部内容。

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审核人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⑹内部审核时,特别注意对产品一致性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⑺每次内审应有审核报告,对质量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及产品一致性做出评价。

实施指南:

⑴内部质量审核是对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有效的一种验证,它还应包含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维持的内容,另外客户的抱怨,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也是内部质量审核应有的内容。企企业应根据质量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策划审核方案,应能保证1年内,质量体系内审核覆盖工厂的质保能力的全部要素。

⑵应整理客户对认证产品的质量投诉作为内审输入,同样内审输入还应含对产品致性控制的要求。

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内审员应对实施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和做出评价。

⑷内审记录识破予保存,对每次内审均应有审核报告,报告中应对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产品一致性控制做出评价。

常见问题:

⑴内审时缺少对质量投诉和产品一致性的审查。

⑵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仅限于就事论事的纠正,未消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在内审中发现现场的工人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并不是要求其改正就是了事。那么问题的根源出

在哪里呢?教育训练不够?作业指导书要求不合理?还是现场的管理力度不够。需要找到问题发生的根源,针对根源来采取措施。否则内审的目的很难达到。

⑶没有内审报告。内审报告是对整个内审的养路费判定,一次完整的内审没有结论是不行的。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理解要点:

⑴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是指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在设计、结构和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材料方面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的程度。

⑵生产厂应制定并执行对于认证产品变更的控制程序(或类似文件),明确规定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认证产品发生变更,都应在变更前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⑶凡涉及认证产品的变更应向认证机构申报,提供相应的变更详细资料。

⑷未经批准的变更,不能在变更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实施指南:

⑴企业应建立关键元器件、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变更控制程序。这些引起认证产品发生变更之前,均应向认证机构申报,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⑵申报时,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应的变更详细资料,变更未获批准期间不能实施变更,更不允许在变更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常见问题:

⑴零部件供应商变更时未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⑵当发生供应商变更或增加供应商时,虽属同类获证产品,也应视要求做出相应申请。

10. 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校准要求。

理解要点:

⑴生产厂应明确需包装的认证产品的包装要求,所采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法、包装过程不能对已符合标准要求的认证产品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包装表面的标识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⑵生产厂对认证产品的搬运应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因搬运操作不当、搬运工具不适当、搬运人员不熟悉搬运要求等原因造成认证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要求。为确保搬运质量,对搬运人员应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技能。

(3)生产厂应针对产品的特点设定适宜的储存环境,保证储存的产品不因储存条件不适合而造成损坏。

实施指南:

⑴企业应对需要包装的认证产品作出要求,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法、包装过程,均不应产生任何不利认证产品质量的影响;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包括标识内容、位置等。

⑵企业对认证产品的搬运亦应规定要求,防止不适当的搬运操作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⑶企业应根据认证产品的特点,设定适宜的储存环境,防止认证产品因不适宜的储存条件造成损坏,如仓库应按规定的堆放高度或规定的层数堆放认证产品,也不能以临时短暂存放为由而超过规定堆放。

⑷对储存环境做出了规定的,应有相应的符合性记录证实。常见问题缺少对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的

控制。

如仓库规定了相对湿度RH<70%的要求,但无相应的去湿措施,实施中就难以保证,也就无法提供真实的记录。

ISO9001: 2000标准和3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一体化

目前许多企业已建立了ISO9001: 2000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下就两者的一体化进行简述。

在建立ISO9001: 2000和3C一体的体系中,应以ISO9001: 2000标准作为框架,将整个体系文件分为四个层次;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类文件;记录表单。在各层文件中对3C的要求进行专门的或补充的说明。

A:质量手册

应在依照ISO9001: 2000标准编制的质量手册中增加描述3C的特别要求及引用相关的程序文件。基本描述点参考附录的对照表。

B:程序文件

根据3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必须编写的程序文件包括;

1.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的控制程序。

2.质量计划/类似文件。

3.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程序。

4.质量记录的管理程序。

5.例行检验和三段论检验程序。

6.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7.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8.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程序。

9.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1.生产设备管理程序。

12.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其中1、5、7、9、是在ISO9001:2000的基础上需要单独编制的程序。其他的程序可融入ISO9001:2000体系中。

C:作业指导类文件

可能需要补充的三级文件有:

1.检测设备进行运行检查的操作指导书。

2.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执行规范。

3.产品一致性检查的作业指导书。

4.关键零部件/材料的定期确认标准。

5.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

以下对目前通用的ISO9001:2000标准和3C认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做一对照,以方便大家进行两者的一体化工作。

?代表ISO9001:2000标准比3C认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超出的要求

★代表3C认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比ISO9001:2000标准超出的要求

◆代表两者基本相同的要求

◇代表两者有类似要求,但稍有差别

D:记录表单

参考本书第八章汇录表单案例

CCC 认证工厂检查内容

CCC 认证工厂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分为“初始工厂检查”和“监督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 1、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 实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标识(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 数)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2) 认证产品的结构(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 样品一致。 3)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与认证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采购关键件的 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 2、现场见证试验 由检查员从成品中抽取一台合格产品,交工厂质检人员使用工厂的检验仪器 进行指定项目的检验,检查员目击见证试验过程和结果。需正确对产品进行检验、熟练的操作仪器和运行检查仪器。 3、工厂质量保证体系 由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照明电器强制认证实施 规则附件4)进行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该要求见本培训资料8-9 页。 监督工厂检查的内容: 1、产品一致性检查 2、现场见证试验 3、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复查(“十条要求”中3、 4、 5、9 为必查条款,非常重要) 4、认证标志使用情况核查(印刷标志备案批准书或标准标志购买发票和使用记录) 5、产品封样送检测站进行监督检验。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 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 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 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 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2.1 人员职责和资源 2.1.1 职责 a)是否规定了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是¨ 否¨ b)是否已指定质量负责人并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限?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是¨ 否¨ 如果是,请给出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的文件号: 2.1.2 资源 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具备必要能力的人员;必备的生产、检验、储存的环境? 是¨ 否¨ 2.2 文件和记录 2.2.1是否已建立、保持了文件化的质量计划/类似文件,以及确保产品质量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的文件?是¨ 否¨ 如果有文件,请给出参考文件号: 2.2.2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是否等同或高于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是¨ 否¨ 2.2.3是否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以确保:是¨ 否¨ a) 文件在发布前和更改是否由授权人员审批其适宜性?是¨ 否¨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是否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是¨ 否¨ c) 是否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是¨ 否¨ 如果有文件,请给出参考文件号: 2.2.4是否建立并保持了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程序?是¨ 否¨ 如果有文件,请给出参考文件号: 2.2.5质量记录是否规定了适当的保存期限并保存有效期内的记录?是¨ 否¨ 2.3 采购和进货检验 2.3.1是否已制定了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是¨ 否¨ 工厂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并保存对供应商选择和日常管理记录? 是¨ 否¨ 2.3.2是否已建立了进货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是¨ 否¨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 (5) 1.适用范围 (5) 2.术语和定义 (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5) 2.3例行检验 (6) 2.4确认检验 (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6) 2.6功能检查 (6)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 3.1职责和资源 (7) 3.2文件和记录 (8) 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 (8) 3.4生产过程控制 (9) 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10)

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10) 3.7不合格品的控制 (12) 3.8内部质量审核 (12) 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3) 3.11CCC证书和标志 (1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CCC工厂审查报告

报告编号: 工厂检查报告 检查性质□初始检查 □监督检查 申请人/持证人: 工厂名称: 工厂地址: 工厂编号: 检查日期: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工厂检查报告共9页第1页 注:a)有“是”、“否”的地方,请在“是”或“否”小方格中打记号“×”以示选择; b)如果选择“是”、“否”均不合适的,请在相应条款处注明原因; 1.概况 1.1 检查机构名称: 检查组长:检查日期: 检查员: 1.2 申请人/持证人注册名称: 注册地址: 电话(含区号):传真: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1.3 工厂注册名称:

工厂地址: 电话(含区号):传真:邮政编码:质量负责人姓名: 制造商注册名称(如与上述不同): 地址: 电话(含区号):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 1.4 认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证书/申请编号): 手机和充电器都要填

工厂检查报告共9页第2页1.5 工厂人数: 1.6 检查时会见的主要人员及其在工厂中的职位: 1.7 工厂生产的同类产品获得的其他认证标志或证书: 1.8 工厂获得的质量体系证书: 1.9 其他情况:

2.检查期间的生产情况 2.1 检查期间认证产品在生产吗?是□否□ 如果(是),描述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其上印有的任何认证标志。必须是在生产 如果(否),描述在检查期间所生产的类似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其上印有的任何认证标志。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3.1 人员职责和资源 3.1.1 职责 a)是否规定了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是□否□ b)是否已指定质量负责人并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限?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是□否□如果是,请给出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的文件号: 3.1.2 资源 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具备必须能力的人员;必备的生产、检验、储存的环境? 是□否□3.2 文件和记录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引言 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定义 2.1 申请人 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 2.2 持证人 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 2.3 生产者(制造商) 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 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 3 总则 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 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4 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资源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CCC初次工厂检查资料

初次工厂检查 1、检查前准备 1.1、检查组确认所收到的工厂检查资料,内容包括: 1)工厂检查任务令 2)工厂检查调查令 3)认证申请书 4)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描述报告 1.2、检查组接到任务2日内与工厂联络,获取与现场检查有关的信息,确定工厂检查日期。 1.3、检查组编制“工厂检查计划”,并在现场检查实施前至少2日内通知工厂。 1.4、检查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产品特点制订详细的工厂检查日常安排,以保证检查的全面,不缺项、不漏项。 2、现场检查的实施 2.1、检查组在正式检查开始前应召开首次会议 1)主要目的在于双方项目沟通。时间可视企业规模确定,一般15分钟为宜。 2)参加会议人员:检查组全体人员、企业领导授权的代表及有关工厂人员。对于小规模企业不一定拘泥于会议形式,能达到相互沟通的目的即可。 3)会议有检查组组长主持,会议内容: a.介绍检查组成员和企业有关人员; b.确认检查的目的、范围和依据的文件; c.介绍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d.落实检查组所需资源和设施 e.建立双方正式联络渠道 f.确认检查计划的各项安排; g.澄清可能存在的问题 h.有关保密和自律的承诺与声明。 2.2申请人/持证人、制造商信息的核实 按“认证申请书”核实。如不一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行动:严重的(影响到检查是否继续)要同检查处/分中心联系;轻微的(不影响检查继续进行),应要求工厂提供说明性文件; 2.3生产厂信息的核实: 1)检查员根据现场获得的信息核实受检查工厂的名称、地址是否和“认证申请书”一致。如不一致,应根据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行动;严重的腰痛检查处/分中心联系;轻微的(不影响检查继续进行),应要求工厂提供说明性文件。工厂地址是指实际生产的地址。 2)若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及时更新“工厂调查表”。 2.4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可根据工厂具体的部门或只能设置情况,结合各职能部门涉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具体条款进行检查。现场若无生产申证产品,但至少应有类似产品在生产,同事应备有申证产品作制定试验和一致性检查。 (一)质量负责人,主要检查: ⑴是否为工厂组织内的人员; ⑵是否了解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等; ⑶是否明确认证产品的变更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⑷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⑸是否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整理)3C认证工厂审查要求

3C认证工厂审查主要要求 浙江远东电缆集团王新炎 一、必要的程序: 1、与质量有关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要有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质量负责人要熟悉其职责:(4点)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印刷与模压标志申请(必须一度向认监委申请批准) 认证标志不能超范围使用(若发生审查为否决项)(未认证的产品或非认证目录上的产品); 标志的使用形式:电缆表面为CCC, 合格证及包装袋为:

建议不在合格证上和包装袋(布)上使用3C标志,更不可以将3 C、MA等标志混在一起使用。 一组完整的标志应该是:工厂编号+CCC 标志发放使用必须要有记录;必须有印字轮台帐。 3、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4、文件控制程序 必须的记录:文件清单(总表);文件发放、更改、回收记录等5、记录控制程序 必须的记录:记录清单(总表); 所有记录至少保持24个月。 6、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合格供方评定是评定供应商而非生产商。 7、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程序 8、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原材料检验规范) 6-8程序可合并为采购控制程序 9、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必须的记录:年度大修计划,日常维修记录,关键工序设备点检记录,生产设备台帐等,模具发放记录,模具验证记录。 必须的文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例行检验(R)和确认检验(S)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见实施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十条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

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3.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对于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依据,它共包括十个要素(十个要素及理解要点见附件)。 一、: 1、对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以确定工厂是否具有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产品的综合能力。认证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包括对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或原材料,工厂应进行检测的项目及其频次等。 2、工厂应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化程序。 (1)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2)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3)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6)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7)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8)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9)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1)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3、还应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认证产品标准、认证产品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 4、工厂应具备生产相应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或工艺装备、符合规定检验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以及与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环境条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 5、工厂应建立符合要求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供应体系,以保证认证产品的生产能够得到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6、为保证产品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控制认证产品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都应受控,已经的涉及产品一致性的文件的更改应符合人证规定要求。

某工厂产品质量审查检测要求

CCC工厂审查指南 ————工厂产品检测要求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中,针对每一种类的认证产品,提出了明确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这是生产工厂必须要进行的检验项目的强制要求。具体每类产品的要求如下: 一、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二、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 求 注: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三、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注: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2.术语和定义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属于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内部人员,掌握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保持一致,产品一致性的具体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

2.3例行检验 为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通常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对于特殊产品,例行检验可以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实施抽样检验。 2.4确认检验 为验证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所进行的抽样检验。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为验证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和/或技术要求所进行的定期抽样检验。 注:关键件是对产品满足认证依据标准要求起关键作用的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等的统称。 2.6功能检查 为判断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预期功能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所进行的检查。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工厂应接受并配合认证机构依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所实施的各类工厂现场检查、市场检查、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重点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第一节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不管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事实上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⑴ 工厂(Factory),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托付其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

⑵ 阻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治理人员、设计人员(假如有)、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假如有)、内部审核人员(不管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搬运和储存的人员。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口应清晰、明确; ⑶ 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治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同最高治理层沟通的人员。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相应职责; ⑷ 质量负责人(不管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给予覆盖1.1 a)~d)的职责和权限。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治理工作经验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治理要求。 审查要点: ⑴ 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是否 已规定,规定的充分性、适宜性、协调性如何; ⑵ 工厂是否指定了质量负责人,其是否被给予了1.1 a)~d)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⑶ 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

CCC认证工厂检查应准备资料

文件准备情况我是按工厂检查要求来列的: 1、职责与责任所需资料如下: A、工厂质量负责人、认证联络员、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我司有技术负责人,但技术负责人必须经过CCC考核,并取得证书。 这项检查的时候,一般外审员会提问题的。我们前几次检查有问到质量负责人对自己的权限是否了解。问认证联络员:你司的产品认证标准是哪些等等。不过一般就算答不出来,也不会开不合格项,只会让你加强学习。 B、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公司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文件和记录 A、文件管理控制程序/记录(质量记录)管理控制程序;公司要收集到认证产品的国家标准等等做为外来文件管控; B、认证产品的档案。我司是以一个证书(以及该证书所含的型式实验报告等),一个档案袋进行保管的。 C、各地经销商和销售网点的名单,或者销售信息。我司没有这类的东西,只提供了各地办事处的名单。销售信息部部在ERP当中,上次工厂检查,检查员有查看过我们ERP的销售系统; D、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台账;这个应该每个公司都有的吧? 3.1、采购控制 A、建立合格供方名单(要与关键件清单上的供应商一致);如供方为

代理商,合格供方上也一定要写该关键件的制造商公司名称。 B、关键件的进出库台账;不过这个我今天接待大大小小的CCC认证来看,属于不太重要的。没有几个老师会查的。 C、合格供方的调查表、评定表、采购协议/技术协议等。例本公司有个关键件(电源主板),没有通过任何认证,但电源板上的几个变压器等对公司整机产品的EMC有影响,未属于EMC关键件清单。故在采购协议中必须明确的是要求供方按认证申报时的电源板关键件清单来提供,如有变更应及时告之,待备案成功后,方可供货; D、关键件通过CQC、CCC或者其他CCC承认的认证时,采购部每批下订单前需网络查询证明、印刷模压标志有效性方可下订单。记录在《证书有效性查询记录表》中; 3.2关键件的控制 A、形成《关键件的例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或者三级文件也可以。关键件的检验项目或者频率这些我个人觉得不要写在文件上面,检验项目变更后如果文件没有同步变更的话,可能会导致不合格项的产生,故为了减少麻烦,最好不要把具体的检验项目啊,频率啊放在文件里面。 B、进料检验标准、进料检验记录(进料检验记录的测试项目一定要与检验标准统一,千万不要漏了,我们因为这个开过不合格项,也就是说有的项目公司内没有能力检测的,标准上面就不要写了); C、关键件的确认检验: ①关键件获得了CQC/CCC/其他CCC承认的认证时,公司可按《关键件的例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定期的查询有效性即可。记录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 (5) 1.适用范围 (5) 2.术语和定义 (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5) 2.3例行检验 (6) 2.4确认检验 (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6) 2.6功能检查 (6)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 3.1职责和资源 (7) 3.2文件和记录 (8) 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 (8) 3.4生产过程控制 (9) 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10) 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10) 3.7不合格品的控制 (12) 3.8内部质量审核 (12) 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3) 3.11CCC证书和标志 (1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2.术语和定义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属于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内部人员,掌握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保持一致,产品一致性的具体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 2.3例行检验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可打印)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F 001‐2009 CQC标志认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of Factory Quality Assurance Ability 2009年9月1日发布 2009年9月1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文件作为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依据文件之一,规定了申请产品认证的工厂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适用于安全、EMC、性能等产品认证。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产品检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产品认证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袁泉孙芳刘厚利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质量工作的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该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标志。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自愿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的、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材料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修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2.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含证书、试验报告、工厂检查报告、获证产品变更的申请和批准资料等。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原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3.2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以确保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

摩托车CC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摩托车C C C工厂检查的要 求理解要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C C 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第一节职责和资源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 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1)工厂,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委托其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 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 2)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管 理人员、设计人员(如果有)、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 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如 果有)、内部审核人员(无论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搬运和储存的人 员。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口应清晰、明确; 3)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 沟通的人员。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 相应职责; 4)质量负责人(无论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赋予覆盖1.1 a)~d)的职责和 权限。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 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 构对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审查要点: 1)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是否已规定,规定的充分性、适 宜性、协调性如何; 2)工厂是否指定了质量负责人,其是否被赋予了1.1 a)~d)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3)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 工作; 4)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评定各类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理解要点: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C C C 工厂检查的要求理解要点 第一节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1)工厂(Factory),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委托其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 2)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 动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如果有)、采购人员、对供应 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 /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如果有)、内部 审核人员(无论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搬运和储存的人

员。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口应清晰、明 确; 3) 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 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 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相应职责; 4) 质量负责人(无论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赋予覆盖 1.1 a )?d )的职责和权限。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 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 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审查要点: 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是否已规定,规 定的充分性、适宜性、协调性如何; 定的职责和权限; 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充分 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评定各类人员职责的履行情 况。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 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 , 确保从 1) 2) 工厂是否指定了质量负责人,其是否被赋予了 1.1 a) ? d) 规 3) 4)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能力保证要求-(305文件)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 C AEPI-GK-305-2014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年5月5日颁布2014年5月5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CAEPI-GK-305-2014) 本文件规定了申请环保产品认证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应达到的要求。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满足并持续满足本文件的要求。本文件是CCAEPI-GK-305-2009的改版。 1.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产品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工厂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授权其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质量文件和产品标准 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 2.2 应有完整的产品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审批手续完备。 2.3 产品生产应按照相应的标准(一般为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能有效指导和控制产品质量;产品企业标准应在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产品标准技术性能要求应不低于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质量控制 3.1 工厂应制定《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清单》,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3.2 工厂应对外协件加工方提出文件化的质量要求,并建立质量验收档案记录。 3.3 工厂应对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外协件加工方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及相关标准要求。相关记录完整有效。 4. 生产过程控制 4.1 工厂应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技能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4.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生产设备管理(操作维护保养)制度。 5. 例行检验和型式检验 例行检验包括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进厂检验/验证、工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企业标准要求进行的检验。 5.1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以确保其质量满足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完整有效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产品零部件的编号/码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确保产品出厂编号与零部件编码唯一对应并方便查询。 5.2 工序检验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对关键工序生产结果的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适用方法、判定规则等,以确保其结果满足工序质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解释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解释(新版) 附件5: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解释: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 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条款解释: 1)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通常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校准/检定人员、内审员、关健工序操作人员等。 2)以上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应形成文件。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可以集中描述,也可在相关的文件中体现。 3)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工厂组织内的人员,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人员,至少是能直接与最高管理者沟通的人员。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4)质量负责人应被赋予并有效履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1a)~d)的职责和权限。工厂可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1.1a)~d)的职责。 5)质量负责人和其代理人可通过任命书、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No.2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需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

CCC工厂检查的要求 理解要点 第一节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1)工厂,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委托其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 2)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如果有)、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如果有)、内部审核人员(无论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搬运和储存的人员。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口应清晰、明确; 3)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相应职责;

4)质量负责人(无论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赋予覆盖1.1 a)~d)的职责和权限。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1)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是否已规定,规定的充分性、适宜性、协调性如何; 2)工厂是否指定了质量负责人,其是否被赋予了1.1 a)~d)规定的职责和权限;3)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4)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评定各类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 1.2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理解要点: 1)本条款是对工厂资源的总要求,包括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力资源和工作环境;2)人力资源的配备应满足质量活动对人员能力的要求; 3)工厂应有足够的生产及检验设备,其技术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均能对认证产品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提供保障; 4)工作环境是指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环境,涉及生产、检验、试验、存储等环节,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等方面。 工厂应识别环境要求,并提供和管理资源以满足要求; 5)无论是由于外部原因(如:认证制度、认证标准等)或是内部原因(人员变动、设备更换、环境发生变化等),资源发生变化,工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认证产品质量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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