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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

变化之一:准则的组织架构

IASC是在1973年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等9个国家的16个主要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的。1982年,根据IASC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一份协议的安排,IFAC所有会员都可以自动成为IASC的会员。此后,IASC会员数目发展得很快,至2000年底IASC正式改组前,它的会员已包括112个国家的153个会计职业团体。IASC原设有“理事会”(the IASC Board)、“咨询小组”(the Consulting Group)和“筹划小组”(the Steering Committees)等下属机构;1994年成立“顾问委员会”(The Advisory Council);1998年成立“常设解释委员会”(the Stand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SIC)。其中,IASC理事会负责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简称IAS)。IASC理事会成员由两方面的代表组成:一是最多不超过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二是由IASC理事会增选的、最多不超过4个对财务报告感兴趣的其他组织的代表。制定一份IAS,首先需要进行项目立项,成立“筹划小组”;然后按照所谓的“国际充分程序”(International Due Process)起草和制定准则;准则草案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以及“咨询小组”和“顾问委员会”的意见;准则的正式发布则须经过IASC理事会3/4以上的代表通过。IASC的组织架构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缺陷:首先,从性质上说,IASC属于会计职业界的国际组织,与IFAC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其经费也主要由理事会单位和IFAC提供,其准则自然就更多地代表了会计职业团体的利益,因此IASC貌似独立实质并非完全独立;其次,IASC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缺乏直接和密切的联系,即使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只能作为观察员出席IASC的理事会议;最后,IASC 理事会主要由兼职人员组成,并且缺少会计与财务方面具有公认胜任能力的专家,难以保证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由于以上原因,加上美国这一强势国家没有在IASC理事会中担任“主发言人”的地位,在美国的积极参与下,IASC的改组就势在必行了。

IASC改组时,在组织架构方面基本仿照了美国的模式。首先,在最高层次设立了独立的IASC基金会,由“受托人”(Trustee)负责日常管理。在基金会下,设置了IASB、“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和“准则咨询委员会”(SAC)三个机构,它们的成员由“受托人”任命。其中,IASB代替IASC理事会履行制定和发布国际准则的职能。IFRIC相当于IASC的SIC,SAC则相当于IASC的“咨询小组”。IASB从性质及构成上来说,已完全不同于IASC.它不属于任何会计职业组织,活动经费由IASC基金会提供,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IASB由14位理事组成,除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前主席大卫·特迪爵士担任主席、最后一任IASC理事会主席Thomas E.Jones担任副主席外,其他12位成员则分别来自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IASB的组织架构方面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IASB 成员全部由具有高度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与报告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且绝大数是专职人员,从而保证他们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充足时间来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第二,IASB尤其加强了与各主要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分别确定了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人,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IASB准则在这些国家的应用;第三,首届IASB成员主要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不存在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平衡和代表性,因此可以预见,IASB准则将更多地体现发达国家的利益,而相对忽视发展中国家及落后国家的利益;第四,在IASB的14位成员中,美国就占了5个席位,其中包括曾担任FASB副主席长达10年之久的James J.Leisenring和从2003年起担任FASB新任主席的Robert H. Herz,这说明,在改组后的IASB中,美国实际上已担当了“主发言人”的角色。

变化之二:准则的基本目标

改组前的IASC在1982年修订的章程中,将其基本目标确定为:(1)为了公众的利益,制定和发布编制财务报表应遵守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得到遵守;(2)为改进和协调与编制财务报表有关的规定、会计准则和程序开展广泛的工作。这一目标实际上体现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制定可以在全世界通用的会计准则;二是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多年来,IASC的所有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一目标展开的。在1987年之前,IASC重点考虑的问题是,在借鉴各国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一批国际会计准则,并努力使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使用。1987年以后,

IASC开始实施“可比性与改进计划”,因此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改进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与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上,通过制定概念框架、明确会计基准方法和减少会计备选方法等手段,尽可能缩小国际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差异,以便使国际会计准则在全世界有更好的应用前景。

IASC改组后,IASC基金会对IASB明确了新的工作目标:(1)为了公众的利益,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可理解的,并具有实施效力的全球会计准则,该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中提供高质量的、透明的和可比的信息,以帮助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其他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2)促使这些准则得到使用和严格的应用;(3)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达到高质量解决方法的趋同。新的目标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新要求:第一,强调制定具有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第二,更加重视国际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的使用与严格应用;第三,竭力提倡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Convergence)。IASB新目标的提出,实际上已将IASC原先作为各国会计准则“协调者”的身份转变成IASB作为“全球会计准则”的“制定者”的身份,并将致力于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变化之三:准则的称谓范畴

在IASC改组前,IASC制定的IAS实际上包括了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共发布41项,目前仍然有效的为34项)以及“常设解释委员会”(SIC)发布的解释公告(共33项,目前仍然有效的为30项)两项内容。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第11段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与SIC解释公告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

IASB正式运作后不久,随即在2001年4月20日的会议上通过了有关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的决议。“根据以前的章程发布的所有准则和解释公告将继续适用,除非它们被修改或撤消。IASB可以修改或撤消根据IASC以前的章程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常设解释委员会的解释公告,还可以发布新准则和新的解释公告。”因此,IASB使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更广泛的含义,除IASB本身发布的IFRS外,它还包括由IASC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ASC“常设解释委员会”(SIC)发布的解释公告以及“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发布的解释公告。并且,根据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第11段的规定,以上四项内容也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变化之四:准则的规范对象

IASC所发布的IAS,从内容上说,主要是针对经济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的具体规范。在IASC早期以工商企业的交易和事项为主要的规范对象,后期也开始涉及其他一些行业(如房地产业、农业等)的交易和事项。

IASB在设立后不久所披露的工作计划(Working Programme)中,则将研究与制定准则的内容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制定中项目(Active Projects)。它是指已列入IASB主要议程(Main Agenda)的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准则项目。根据IASB网站的资料显示,IASB计划制定的准则项目主要有:(1)企业合并第一阶段(2002年9月已经发布了关于改进IAS22、IAS36、IAS38的征求意见稿,2003年8月作了最新修订,并计划在近期发布相关准则);(2)企业合并第二阶段(2002年9月已经发布了关于“购买法的应用”的征求意见稿,2003年7月作了最新修订,并计划于2004年底前发布相关准则);(3)合并(包括对“特殊目的主体”的合并);(4)某些趋同性项目;(5)对来自金融工具的风险的披露以及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其他披露(主要是对IAS30和IAS32做出修订);(6)对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修订(已在2002年7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2003年2月作了最新修订);(7)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B于2002年7月发布了第1号征求意见稿,2003年6月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8)对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进(IASB已在2002年5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计划对IAS1、IAS2、IAS8、IAS10、IAS16、IAS17、IAS21、IAS24、IAS27、IAS28、IAS33、IAS40等12项准则做出改进,并打算取消IAS15);(9)保险合同(计划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

(10)段制定,IASC在1999年11月曾发布过一份问题文件,IASB计划在近期发布关于第一阶段的准则);

报告全面收益(计划对IAS1和IAS8做出修订,并提出一些新的重大问题,2004年底前将发布相关的准则);(11)收入——定义和确认以及负债的有关方面(计划对IAS18做出修订);(12)以股票为基础的

支付(IAS19曾提出一些相关的披露要求,本项目将涉及重要的确认和计量问题)。第二部分为在研项目(Active Research Projects)。它是指IASB积极从事研究的项目,IASB通过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或其他团体开展合作性研究的方式予以实施,当有关课题的研究取得一定的结果,可以考虑将它们列入IASB的主要议程。目前,IASB正在对以下课题展开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中小型企业和新兴经济的应用;租赁会计(包括对IAS17“租赁”的修订);会计概念(包括对会计基本要素的战略评价以及对确认的设计工作,考虑对概念框架和IAS36“资产减值”做出修订);金融工具的有关会计处理(考虑对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与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做出修订)。第三部分为其他项目(Other Projects)。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出有关问题并加以讨论的其他项目。为了解有关国家会计准则之间或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IASB将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合作,或至少关注它们的努力结果,以便尽快发现问题并解决有关问题。这些项目主要有:采掘行业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针对概念框架的修改);IAS没有涉及的其他有关终止确认的问题;资产减值(针对IAS36“资产减值”的修改);无形资产(针对IAS38“无形资产”的修改)、负债;管理者讨论与分析。从IASB的工作计划看,IFRS规范对象的范围有所扩大,内容将更加丰富。除规定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要求以及规范通用财务报表中重要的交易和事项外,还将为主要出现于特定行业的交易和事项规定要求。IASB已对制定银行业、保险业、采掘业的会计准则作了考虑;同时,IASB还考虑制定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和新兴经济的会计准则。

变化之五:准则的制定程序

为了保证IASB能够制定出高质量的IFRS,IASC基金会章程要求IASB将“国际性的应循程序”作为其运作程序。这一程序涉及到全世界的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企业界、股票交易所、监管和立法当局、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的个人和组织。IASC还要求IASB在公开会议上就主要项目、议程决议和优先工作顺序等向“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并在向公众开放的会议上讨论技术问题。

IASB在2002年4月批准通过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前言》)中,详细规定了“国际性的应循程序”的具体步骤:(1)要求工作人员确定和审核与议题相关的所有问题,并考虑“框架”对这些问题的使用;(2)研究各国会计核算的要求和实务,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就这些问题交换看法;(3)向“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是否可以将该议题添加到IASB的议程中;(4)成立咨询小组,就该项目向IASB提供建议;(5)发布讨论稿,向公众征求意见;(6)发布至少由8名IASB成员投票批准的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包括IASB成员所持的任何不同意见;(7)随征求意见稿公布结论基础;(8)考虑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收到的所有对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9)考虑是否需要举办听证会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实地测试,如果认为有必要,就举办这类听证会和进行这类测试;(10)由至少8名IASB成员投票批准一项准则,发布的准则包括任何不同的意见;(11)随准则公布结论基础,说明IASB充分程序的步骤以及IASB如何处理公众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等。

相对于IASC的工作程序,IASB的应循程序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改进:第一,程序更加公开。一般而言,IASB的所有会议,除了有关人事任免等会议外,均向公众公开;IASB还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克服参加公开会议的公众有关地区和后勤上的障碍;IASB会议的议程在会议前将提前公布,会议后则会公布技术决议的概要情况。第二,举行听证会和实地测试。实行这些步骤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国际会计准则的切实可行和可操作性,这是IASC的充分程序中不曾有的。第三,加强了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充分程序的协调。例如,IASB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互相协调它们的工作计划,当IASB开始一个项目时,国家准则制定机构也将它添加到其自身的工作计划中,从而使它们为制定国际准则发挥充分的作用。类似地,当国家准则制定机构开始有关项目时,IASB也会考虑是否需要制定新的准则或修订已有的准则。在一段合理的期限内,IASB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会对目前存在重大差异的所有准则进行评审,并优先考虑存在最大差异的那些领域。通过充分程序方面的协调,有利于IASB加强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的关系,从而促进IASB准则与各国准则的趋同。第四,IASB在发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准则时,还将公布IASB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形成最终结论的基础,从而使准则制定程序更加完善。

变化之六:准则的制定导向

相对于IASC的IAS来说,IASB发布的IFRS试图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改进:第一,是更加重视“以原则

为基础”,鼓励会计职业判断。20世纪90年代初,IASC对新发布的所有国际会计准则采用了新的格式,并对已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格式重排(Reformatting)。新格式将准则内容划分为粗斜体字段落和普通字段落,前者作为“原则”或“准则”段落,后者作为“实施指南”段落,但它们具有相同的权威性。IASB 的IFRS沿用了IAS的新格式,但发生了以下一些变化:(1)在“原则”段落中,IAS使用“应当”(should)一词,IFRS使用“必须”(shall)一词,而在“实施指南”段落中不再使用“should”或“shall”的用词;(2)对于“原则”段落,IAS采用“粗斜体字”标示,IFRS采用“粗体字”标示。经过以上处理,IFRS更加突出了“原则”的地位,用词语气也明显加强。第二,是IFRS取消了“基准处理法”和“备选处理法”同时并存的做法,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于一些相似的交易和事项,部分IAS允许采用两种会计处理方法,IAS 中将首选的方法称为“基准处理法”,将首选方法之外的方法称为“备选处理法”。IASB认为,对于相似的交易和事项,同时允许采用“基准处理法”和“备选处理法”是不恰当的,因此主张采用单一的处理方法。为了贯彻这一主张,IASB在2002年5月发布的关于“对现有国际会计准则的改进”的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出对12项IAS加以改进的重点就是要减少或消除备选处理方法以及各项准则之间的冲突。

变化之七:准则的适用范围

相对于IASC所制定的IAS,IASB所制定的IFRS的应用范围将有所扩大,它拟应用于所有营利实体的通用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目前,不少国家的会计准则只要求应用于上市公司,即使是IASC制定的IAS,有些准则(如IAS14“分部报告”、IAS33“每股收益”和IAS34“中期报告”等)也只是要求适用于某些实体。此外,IASB所制定的IFRS虽然不打算应用于私人部门、公共部门或政府的非营利活动,但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公共部门委员会”还是强烈支持以IFRS为基础,制定“一整套内在一致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

变化之八:准则的国际影响

在IASC改组前,IAS就已经获得了一些国际组织、地区组织、行业组织、有关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广泛重视,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能够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公开抗衡的国际性会计准则。按照2000年IASC网站当时的宣传,IAS主要被应用在以下五个方面:(1)许多国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对本国会计准则提出新的要求;(3)一些国家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制定本国会计准则的样板;(3)一些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管理机构允许外国或本国的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4)一些国家间政府机构,如欧盟宣布支持国际会计准则,以满足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5)越来越多的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开始使用国际会计准则。

IASC改组后,由于IASB增强了与国际社会尤其是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IFRS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它们正在获得越来越广泛的使用。IASB主席大卫·特迪爵士曾声称,至目前为止,全世界已有58个国家和地区允许或要求采用IFRS,至2005年全世界累计将会有91个国家和地区允许或要求采用IFRS.作为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两大势力集团——欧盟和美国均先后表态支持IASB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所做出的努力,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或者承诺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者努力消除本国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并收到了初步的效果。

欧盟(EU)是世界上最早积极表态支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的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早在1999年,欧盟就采取了一项“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 Action Plan,FSAP),旨在建立欧盟的管制架构,以适应建立欧洲统一资本市场和引入欧元的需要。2000年6月,欧洲委员会(EC)发表了一份题为“欧盟财务报告策略前瞻”(EU Financial Reporting Strategy:The Way Forward)的政策文件,提出欧洲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应当随意选择采用本国会计准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国际会计准则。这份文件不久就获得了欧盟经济和财政部长会议的强烈支持。2001年2月,EC向欧洲议会和欧洲部长理事会正式递交了一项立法草案,建议所有已在欧盟国家上市的约7000家公司(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最迟不超过2005年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建议在2007年前将这种要求扩展到所有拟在欧洲上市的公司。此外,还允许欧盟成员国自主决定是否要求本国的非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单独的财务报表。2003年3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上述立法草案,因此该草案现已成为欧洲法律,要求在各成员国中执行。

在IASC改组前和改组后,美国尤其是FASB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在IASC改组前,FASB 只是作为IASC理事会的观察员参加会议,它并不支持IAS在美国资本市场上的应用,也不热衷于美国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IASC改组后,美国在IASB及其他机构中占据了“主发言人”的地位,可以按照美国人的意愿制定或改造IFRS.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开始积极支持美国GAAP与IFRS的趋同。FASB在几年前先是开展了一项关于国际活动的计划,然后又从事了关于“美国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的研究项目,并出具了一份“美国GAAP与IASC准则的异同的报告”。2002年9月18日,代表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两套会计准则的制定者IASB和FASB终于携起手来,为美国GAAP与IFRS的趋同化开展合作,最终目标是制定一套具有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2002年10月29日,IASB与FASB正式签订了协议,并共同发布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从此,双方开始履行它们对制定高质量和可比的会计准则各自应承担的职责。IASB和FASB保证尽它们最大的努力,尽可能使现有的财务报告准则实现完全可比,并合作制定未来的工作计划,以保持未来准则的可比性。为此,双方同意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目的是消除美国GAAP与IFRS之间的各种个别的差异;(2)通过未来工作计划的合作,共同开展一些双方认为是具有实质性项目的研究,消除到2005年1月1日为止仍然存在的其他差异;(3)继续推进目前正在联合开展的项目;(4)为完成主要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IASB与FASB共同开展的“趋同性项目”(Convergence Projects)将划分为短期趋同性项目和长期研究项目两个部分。短期项目因为涉及的范围较小,美国与国际准则之间的个别差异比较容易解决,因此计划在短期内。由于一些需要做出全面考虑的项目所产生的差异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此作为长期研究项目推迟到以后再考虑。目前,IASB与FASB 正在合作进行的项目包括购买法程序、财务业绩和收入的确认等。IASB与FASB的合作受到了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从而也极大地推进了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化进程。

由于IASC和IASB的总部一直设立在英国伦敦,IASC理事会的秘书长又长期由英国人担任,IASC和IASB的第一任主席也都是英国人,因此英国对IFRS的支持态度向来要比美国积极,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还与IASC合作开发了几项会计准则。IASC改组后,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和IASB的会员国,理所当然地支持本国会计准则与IFRS的趋同化。至2001年底,ASB已发布了19项“财务报告准则”(FRS),而在IASB正式运作后不久,ASB即宣称不再制定和发布新的准则,而只发布将IFRS用于英国的相关指南。同时,英国积极协助IASB对现有的IAS加以改进。

受欧盟在2002年6月决定采纳IFRS的影响,澳大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FRC)在2002年7月3日立即发布一份公告,宣布从2005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的报告主体将采纳IFRS.同时,为了支持IFRS的制定,FRC还决定在2002年至2003年向IASC基金会提供财务支持。FRC将本来自己可以用于准则制定的资金“慷慨地”提供给IASB制定准则,其动机不排除为在IASB的全球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争取更多的“决策权”。

继澳大利亚以后,新西兰“会计评审委员会”(Accounting Review Board)也很快地做出了一项决定,要求新西兰的所有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遵守IFRS.

除此之外,建议或决定采用IFRS还有其他各国和地区。例如,俄罗斯就曾要求从2004年起,所有的公司采用IFRS;乌克兰要求从2003年起,所有的公司采用IFRS;加拿大建议允许国外在加拿大上市的公司采用IFRS;另外,一些从前苏联分离出来的国家,如爱沙尼亚、塔吉克斯坦等,也纷纷要求在未来的几年内采用IFRS.

通过比较与分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扩运行后的主要变化,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一是三年前IASC 改组的动因,就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对会计国际协调的新要求;二是IASC的改组不仅体现在其称谓与形式上,更多的则体现在其协调目标、方式、内容与程序等实质性的问题上;三是国际会计准则的推动需要相关经济组织、国家以及会计职业组织的认同与强力支持,以往IAS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来自于各主权国家及其准则制定机构的反对,一旦各主权国际尤其是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开始支持IFRS,可以预料其将会有更大的应用空间;四是我国在加快会计国际化协调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关注并全面掌握IASB的新动向与新进程,以保证会计准则的前瞻性,并尽量减少会计改革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 变化之一:准则的组织架构 IASC是在1973年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等9个国家的16个主要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的。1982年,根据IASC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一份协议的安排,IFAC所有会员都可以自动成为IASC的会员。此后,IASC会员数目发展得很快,至2000年底IASC正式改组前,它的会员已包括112个国家的153个会计职业团体。IASC原设有“理事会”(the IASC Board)、“咨询小组”(the Consulting Group)和“筹划小组”(the Steering Committees)等下属机构;1994年成立“顾问委员会”(The Advisory Council);1998年成立“常设解释委员会”(the Stand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SIC)。其中,IASC理事会负责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简称IAS)。IASC理事会成员由两方面的代表组成:一是最多不超过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二是由IASC理事会增选的、最多不超过4个对财务报告感兴趣的其他组织的代表。制定一份IAS,首先需要进行项目立项,成立“筹划小组”;然后按照所谓的“国际充分程序”(International Due Process)起草和制定准则;准则草案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以及“咨询小组”和“顾问委员会”的意见;准则的正式发布则须经过IASC理事会3/4以上的代表通过。IASC的组织架构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缺陷:首先,从性质上说,IASC属于会计职业界的国际组织,与IFAC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其经费也主要由理事会单位和IFAC提供,其准则自然就更多地代表了会计职业团体的利益,因此IASC貌似独立实质并非完全独立;其次,IASC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缺乏直接和密切的联系,即使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只能作为观察员出席IASC的理事会议;最后,IASC 理事会主要由兼职人员组成,并且缺少会计与财务方面具有公认胜任能力的专家,难以保证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由于以上原因,加上美国这一强势国家没有在IASC理事会中担任“主发言人”的地位,在美国的积极参与下,IASC的改组就势在必行了。 IASC改组时,在组织架构方面基本仿照了美国的模式。首先,在最高层次设立了独立的IASC基金会,由“受托人”(Trustee)负责日常管理。在基金会下,设置了IASB、“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和“准则咨询委员会”(SAC)三个机构,它们的成员由“受托人”任命。其中,IASB代替IASC理事会履行制定和发布国际准则的职能。IFRIC相当于IASC的SIC,SAC则相当于IASC的“咨询小组”。IASB从性质及构成上来说,已完全不同于IASC.它不属于任何会计职业组织,活动经费由IASC基金会提供,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IASB由14位理事组成,除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前主席大卫·特迪爵士担任主席、最后一任IASC理事会主席Thomas E.Jones担任副主席外,其他12位成员则分别来自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IASB的组织架构方面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IASB 成员全部由具有高度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与报告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且绝大数是专职人员,从而保证他们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充足时间来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第二,IASB尤其加强了与各主要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分别确定了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人,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IASB准则在这些国家的应用;第三,首届IASB成员主要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不存在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平衡和代表性,因此可以预见,IASB准则将更多地体现发达国家的利益,而相对忽视发展中国家及落后国家的利益;第四,在IASB的14位成员中,美国就占了5个席位,其中包括曾担任FASB副主席长达10年之久的James J.Leisenring和从2003年起担任FASB新任主席的Robert H. Herz,这说明,在改组后的IASB中,美国实际上已担当了“主发言人”的角色。 变化之二:准则的基本目标 改组前的IASC在1982年修订的章程中,将其基本目标确定为:(1)为了公众的利益,制定和发布编制财务报表应遵守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得到遵守;(2)为改进和协调与编制财务报表有关的规定、会计准则和程序开展广泛的工作。这一目标实际上体现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制定可以在全世界通用的会计准则;二是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多年来,IASC的所有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一目标展开的。在1987年之前,IASC重点考虑的问题是,在借鉴各国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一批国际会计准则,并努力使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使用。1987年

致力于国际会计协调化和趋同化的六个主要国际组织

.致力于国际会计协调化和趋同化的六个主要国际组织 (1)联合国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ISAR)政府间专家工作组(2)欧洲联盟(EU)(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会计工作组(4)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5)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6)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联合国对国际会计协调化和趋同化所做的工作:1.成立专门组织对跨国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议和要求2.为各国会计和报告的国际交流开辟了权威性论坛3. 协助各国、各地区开展和完善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工作,在多领域实施技术援助。起的作用:从成立专门组织致力于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到现在为会计国际交流和发展开辟论坛、实施技术援助等,虽然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中不具有直接的影响力,但促进了跨国公司会计和报告的研究,推进了各国会计界的相互沟通以及各国会计的发展和准则的协调,对发展国际性会计准则起了促进作用,对国际会计协调化和趋同化起了推动作用。 欧盟所做的工作:1.通过制定发布“法令”、“指令”和“推荐书”,进行成员国范围内的会计协调;2.通过新会计策略积极参与制定和推行国际会计准则。起的作用:实质性地推进了成员国内的会计协调;推动了成员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会计协调。对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在世界范围内的认可推行起了推动作用。 经合组织对国际会计协调化所做的工作:1.成立“国际投资和跨国企业委员会”,对跨国公司财务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定,对成员国跨国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协调。 2.成立“会计准则工作组”,对会计术语进行阐述解释,对成员国会计惯例进行调查和讨论等,推动财务信息质量的提高。 3.积极参与和推进地区性会计组织的活动,推动区域性会计协调和国际会计协调化。所起的作用:对成员国内的会计术语、信息披露的理解和协调,会计惯例、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协调起了推进作用。参与和支持了地区性会计协调活动,支持和认可IASB主导的全球会计准则趋同工作,对国际会计协调化起了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 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对国际会计协调化所做的工作:1.发布了跨国上市和首次交易的国际披露准则。2.拟定实施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核心准则”计划。3.启动专项课题、发布公告、建立新机制,推进跨国发行和上市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所起的作用:1.对跨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国际协调起了直接推动作用。 2.实质性推进了国际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的实施,推进了国际会计协调化进程。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对国际会计协调化所做的工作:1.制定发布国际审计、鉴证准则并推进其实施2.承认并努力促使其成员推行和遵守国际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所起的作用:直接推动了审计工作的国际协调;直接参与和间接推动了会计工作的国际协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国际会计协调化和趋同化所做的工作:1.制定国际会计、财务报告准则;2.积极推动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的接受和遵循3.积极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所起的作用:通过制定国际会计、财务报告准则,直接推动了国际会计协调化;通过对准则的大力推行和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国际组织的认可,推进了国际会计协调化和趋同化的进程和实质化进 中国会计国际趋同的四项原则: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方向,是进步,应谋求多方共赢;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非是一字一句的完全等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彼此间互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和不懈的追求。 IASC改组后,财政部的冯淑萍被选派为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05年12月,中国财政部原部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先生被任命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的受托人。中国证监会2006年11月7日宣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已任命张为国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 简述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1)在形式上都是远期经济合同2)其价值随其标的的变动而变动3)其名义金额通常就是合同的结算价格。4)签约的目的,可以是为交易者转移风险,也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区别

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数量上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6月,到现在为止已经发布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研究和开发费用、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等41个会计准则。而我国从1993年7月开始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到现在总共也才发表了16个会计准则。 (二)质量上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现在发布的41项会计准则,其范围已经包括了从简单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到较复杂的退休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等。这充分说明他们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会计框架体系,按利维特等人的话说是已经开始着手研究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了。而我国现在仅仅完成了一些制定和执行相对简单的会计准则,离建立相对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尚有差距,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工作重点还在着重研究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这些基础性的工作。 (三)中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 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和欧盟已定于2005年1月1日全面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我国连会计准则的体系都还没有建立好,离完全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至少还有20年的差距。这充分说明了我国会计准则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差距是很大的。当然,这种差距主要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非洲虽然经济文化属于较落后的一个地区,但他们仍然积极的投身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工作。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地成立了非洲会计理事会,非洲会计理事会(AAC)由27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组成,负责非洲地区会计、教育和审计的协调。而我国这段时间正是“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经济改革工作刚刚开始的时期。 三、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动向——找准方向 由于在世界范围内接而连三地发生财务丑闻,用财务危机和财务沼泽地来描述当前全世界的财务工作是很恰当的,连布什总统都发誓要下决心修理那些会计造假者。这说明我们的会计准则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下面我们就来关注一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美财务会计委员会和美国证交会他们正在推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准则改革。 (一)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交会向美国上市公司发出建议,要求对财报基本内容进行修改,因为现行会计准则可能是诱发2002年美国上市公司财报丑闻的原因之一 2003年8月21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该稿实施后将使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更易应用于规避投资组合利率风险的套期业务。 (二)对市价记账法的改革成为争议的焦点

会计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

关于会计国际协调,学者提出很多定义。这些定义涉及会计惯例、会计准则、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和会计实务等概念。研究和概括这些定义,可以发现会计国际协调具有不同的范围和层次。(为行文简便起见,本文将所有规范财务会计报告的规范,诸如一些国家的公司法、商法、证券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统称为会计准则——作者注)。首先,从会计国际协调的性质来看,存在形式协调和实质协调的差别。形式协调是指会计准则的协调,实质协调是指会计实务的协调,即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可比性的提高。其次,关于会计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harmonization)的定义。ArpanandRadebaugh(1992)认为是一种缩小各种标准和实务差异以形成一套严密的可接受的标准和惯例的过程;DoupnikandSalter(1993)认为是减少国家间会计实务的差异;Choi,FrostandMeek(1999)认为是对会计实务差异设定限度以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NobesandParker(2000)认为是通过对会计惯例的变异程度加以限制从而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Saudagaran(2001)认为是旨在增强不同国家会计规范下生成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把会计国际协调的特征概括如下:会计国际协调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可以限制和缩小会计实务的差异,协调的目的是形成一套公认的会计惯例或准则,促进各国会计实务和财务信息的可比。再次,关于会计国际协调的基准,存在从多重向单一发展的趋势。早期会计国际协调,主要以国际会计准则(IAS)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FASBstatements)为基准。此外,20世纪80年代的欧共体会计指令也曾经在欧共体内产生重要影响。之所以形成这样的格局,主要是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国际基础,美国资本市场具有重大的融资能力及其会计准则具有重大的国际影响,而欧共体本身就有协调内部成员国经济活动的功能。然而,应当指出,直到2002年10月,美国都没有启动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的协调乃至趋同的程序,因为美国几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都一致认为,美国的资本市场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市场,美国的会计准则是全世界最好的会计准则。迫使美国朝野考虑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最典型的事件是德国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为了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财务报表转换而发生的巨额报告亏损。1993年,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首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申请上市。当年,该公司按德国会计规范编制报表产生6.15亿德国马克的利润,而根据美国会计规范进行调整后则为18.39亿德国马克的亏损。这样的转换结果,对外国公司到美国上市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以致原本打算到美国上市的一些公司转道去欧洲等其他资本市场上市。这种情况,引起美国国会的震惊,以致一再敦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考虑美国应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以来,美国出现的系列财务丑闻案催生了《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第108节第4条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该法案发布之后一年之内,就应否采用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意指国际会计准则)提供研究报告。之后,SE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围绕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基础(原则基础与规则基础)展开了广泛的研究。此间,欧共体的会计模式的影响则随着欧盟近年来倾向于采用国际会计核心准则而逐渐削弱。[!--empirenews.page--]第四,关于会计全球标准化的提出和含义。随着会计国际协调的逐渐发展,会计全球标准化(globalstandardization)遂被提出。Choi,FrostandMeek在他们合作的《国际会计》(1999)一书中指出:“标准化通常意味着强制要求执行非常严格和选择范围很小的规则,甚至也许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执行单一的准则或规范而不能容纳国家间的差异”。很显然,会计标准化是向单一的全球性会计准则的目标方向发展的过程。第五,关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及其含义。会计准则全球趋同(globalconvergenceofaccountingstandards)是新近出现的概念,是资本市场国际化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思路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2000年实施重大改组的过程中逐渐强化,趋同的目标也逐渐清晰。2001年4月开始运作并取代IASC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提出的战略目标全面展现了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规划前景。根据IASB2002年7月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章程》,IASB的目标是:(1)本着公众利益,制定一套高质量、易理解且强制性(enforceable)的全球(global)会计准

论文

1973年英国成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旨在制定全球通用的国际会计准则。到2001年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时,共颁布了41项IAS和24项解释公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会计准则经历了一个从被排斥到接受,各国会计准则从独立到国际趋同的过程。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三个阶段发展战略 由于特定时期的环境不同,IASC的战略经历了从模糊到较明确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的基本战略 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已是经济全球化的集中体现,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尚不明显。许多人对国际会计准则是否能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和遵守持怀疑态度。当时IASC的战略是:与银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经贸组织等联系和合作,协调各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但在国际会计准则的体系、国际会计准则与各国会计准则的关系、IASC的发展方向等战略性问题上的思路仍不清晰。(2)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时期)的基本战略 各国的资本市场逐步开放,各国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对不同国家财务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共产生了同IASC合作的意向,证券监管机构也开始重视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此时,IASC将战略调整为:引起更多的利益集团的注意,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地位,逐步形成规范现有会计实务的国际会计准则体系。 (3)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IASC全面改组)的基本战略资本市场国际化浪潮空前高涨,同时亚洲金融危机的警钟敲响了,风险的涉及范围和影响也达到全球化,只有增强资本市场的透明度,风险才可能得到控制。而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信息的质量。IASC立足于全球化的资本市场,旨在协调各国会计准则,增加会计信息可比性,这就适应了国际资本市场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这一发展的黄金时期,IASC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战略:①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直接、密切的联系和合作;②建立从基础准则到核心准则的国际会计准则体系;③处理好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关系;④在将来取得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对核心准则的承认,促进准则与实务的衔接,研究IT技术对会计的影响,解决新问题,

欧盟在会计国际趋同进程中的最新举措及启示

欧盟在会计国际趋同进程中的最新举措及启示 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Q改组以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明显加快。我国已经发布了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准则指南,并已经开始在上市公司使用,从而建立起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作为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力量,欧盟采纳了国际准则并积极推行国际趋同,特别是在2005年其上市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以后,采取了许多措施来深化趋同的成果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欧盟的最新举措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显然值得深入研究。 一、欧盟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并推进国际趋同的转变 向经济、政治一体化迈进的欧盟,客观上要求会计准则的协调。因此,自20世纪60年代起欧盟就顺应市场国际化潮流,在不同时期对会计协调战略进行了富有现实意义的调整。如:制定和颁布欧盟会计指令(EUDirectives)、创建欧盟会计咨询论坛(AAF等战略举措。但由于欧盟会计指令本身不完善,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不适应资本市场全球化要求,建立AAF的努力也没有达到预期,欧盟内部的会计协调进退维谷。而与此相对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Q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0年5月,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Q对IASC已完成的40项核心准则中的30项通过了评审,

并将其推荐给各个成员的证券监管机构。而且IASC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E)的影响日趋增强,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3及其解释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国际资本市场上,IAS成为了国际公认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标准”在此背景下,欧盟委员会认识到应该加强与IASC合作,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这不但可以维护各国及其投资者的利益,更有利于欧盟在会计准则的制定方面争夺主导权、发挥重要作用。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6月发布了题为“欧盟财务报告战略:未来走向”的建议文件,认为应强制性要求在欧盟上市的所有公司最迟于2005年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2002年3月,欧洲议会批准了该建议;同年7月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2002号决议”为IAS/IFRS在欧盟的实施彻底扫除了法律障碍。至此,欧盟正式决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采纳国际会计准则。2005年5月20日,欧盟下属的会计监管委员会(ARC)建议欧盟要求在欧洲采用一系列IFRS和解释公告。截至到2007年3月20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Q已经按照欧盟会计准则更新了对各项IFRS和相关解释与修订的最新认可状态报告。IASB把欧盟的进展视为IASB努力实现一套全球接受、强制性准则进程中的“分水岭”事件,并指出获得欧盟的支持是该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二、欧盟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新举措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介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简称IASB 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7819318213.html, IASB的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 2001年3月,原来的IASC基金会(IASCF)改组为一个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的非营利性公司。IASCF是IASB的母公司,在英国伦敦注册。 2001年8月1日,IASB宣布从其前身IASC接手会计准则指定的权利。这是国际会计准则机构改革的实质性改变。 IASB的结构图请参考如下参考资料。IASB的母体IASC基金会主要有两个部分:受托人(Trustees)和IASB。此外还有准则顾问理事会(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 )和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受托人指定IASB成员,监管运作和提供资金。但IASB在会计准则指定方面是独立的。 重组前,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IASC Board)承担。理事会由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以及不超过4个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其他组织的代表组成。除理事会外,IASC还成立了咨询团(Consultative Group)、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和常设解释委员会(Standing Interpretation Committee)三个机构。咨询团定期开会,与理事会讨论国际会计准则项目中的技术问题、IASC的工作计划及战略,在IASC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应循程序(Due Process)以及推动承认国际会计准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顾问委员会的作用是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信度,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广泛承认。常设解释委员会定期考虑因缺少权威指南而出现分歧或不可接受的处理方法的议题,起草解释公告(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经理事会批准。 IASC重组是1997年提出来的,IASC为此专门成立了“战略工作组”(Strategy Working Party)。1998底,战略工作组提出了重组方案,具体体现在《重塑IASC未来》这一研究报告中。该方案建议,新IASC设基金会、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三个层次,基金会任免理事会成员和制定委员会成员,理事会负责审议和投票表决,制定委员会负责研究起草准则。这个方案与原结构的差别在于,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专职成员负责,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指导委员会这样的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性讨论落在制定委员会这个层次上,理事会更象一个表决机构。因为研究制定和表决通过由两个机构分别负责,因此有人称之为“两院制”。 上述方案受到美国等几个英语国家的反对。1999年11月,战略工作组向IASC理事会递交了题为《关于重塑IASC未来的建议》的最终报告。根据这一方案,除了设立类似于基金会的管理委员会(Trustees)外,不再分设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而是合二为一,称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即IASB,这个理事会由专职人士组成,对会计准则有最后的决定权。因为研究制定和表决通过由一个机构负责,因此被称为“一院制”。 IASB由14人组成(12人为全职成员,2人为兼职成员),对制定会计准则负完全责任。理事会成员的首要条件是技术专长,并由受托人作出最佳判断以确保理事会不被任何特定的团体或地区利益左右。公布准则、征求意见稿或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要求理事会14位成员中的8位通过。2007年7月1日开始5年任期的张为国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历史上代表亚洲和新兴市场的第二位理事,也是该理事会的首位中国代表。 中国财政部今天提供的消息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已任命现任中国证监会

ifrs国际会计准则

ifrs国际会计准则 【原创版】 目录 1.IFRS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2.IFRS 的发展历程 3.IFRS 在我国的应用和影响 4.IFRS 的优势和挑战 5.总结 正文 【IFRS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IFRS,全称为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旨在为全球企业提供一套统一、可比较的财务报告规范。遵循 IFRS 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为投资者、债权人、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IFRS 的发展历程】 IFRS 的发展可以追溯到 1973 年,当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立,开始制定国际会计准则。2001 年,IASC 改组为 IASB,并继续推进 IFRS 的制定和推广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IFRS 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最为广泛接受的财务报告准则。目前,全球已有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 IFRS,其中包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IFRS 在我国的应用和影响】 我国自 2007 年开始允许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采用 IFRS,并在 2010 年对境内企业推行 IFRS。根据我的训练数据显示,我国 A 股上市公司已基本全面实施 IFRS。IFRS 在我国的应用,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财务报

告质量,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接轨,吸引外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 【IFRS 的优势和挑战】 IFRS 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有助于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推动企业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增强透明度;促进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然而,IFRS 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制定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实施成本较高,对企业及监管部门提出较高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差异,可能导致 IFRS 的实际执行效果存在差异。 【总结】 IFRS 作为全球范围内广泛接受的财务报告准则,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国际会计准则的历史变迁与内在逻辑

国际会计准则的历史变迁与内在逻辑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73 年在伦敦成立,其初始目标是创制,发展和促进国际性的会计准则以及推广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委员会(IASC)于2001 年4 月改组为IASB,并同时发布了更具体系性以及活力性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 国际会计准则的历史变迁: 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于全球化一体化经济的发展和跨国公司壮大的本质要求。然而具体来说,准则的制订主体IASC 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历史变迁起到了直接并且操作性的作用。毋庸置疑,2001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组以及14 名首届国际会计准则制订委员的确立是国际会计准则历史发展的分水岭和里程碑。 1.1 前IASC 阶段 2001 年改组之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特征及主要目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的标准性意识以及提高大众对准则的接受程度。大致地解决国际会计准则和地方新的法律,法规,准则,习惯上的融合问题。避免和地方法规产生冲突。以此事件为界,结合准则以及准则委员会的发展变迁,我们又可以将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初期(2001 年改组之前)细化为三个阶段: 1. 1973———1993 年的准则框架设立和对各国准则的综合分析及合理化阶段。 2. 1993———1998年的与国际证券委员会(IOSCO)全面合作以及核心准则出台阶段。这一阶段与IOSCO 的成功合作和核心准则的通过确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会计事务里的核心地位以及影响力。 3. 1998 年———2001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组准备阶段和14 名国际会计准则制订委员的确认。1998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策略规划工作组(Strategy Working Party - SWP)起草了委员会改组的草案。 1.2 后IASC 阶段 改组完毕后的国际会计委员会的特征和之目标也随着其发展和进步改变为: 发展公众兴趣,设立更高品质,更容易理解和实行的全球会计准则,帮助成员在世界资本市场进行经济抉择。 严格化新准则的准入。 更活跃地于各国准则设立者合作,致力于把国际与各国会计准则提炼为更高质量的准则。自2001 年IASC 改组为ISAB 后,国际会计委员会新的工作系统和组织结构也随之确立,更合理以及专业化的准则审核过程将国家会计准则的发展引领到了新阶段。新的准则通过过程简述如下: 对于新准则的审核或大型课题,ISAB 首先会成立“准则咨询委员会(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SAC)”,咨询委员会一般由49 个成员构成,成员分别来自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证券委员会等世界性的经济组织。他们负责给新准则予意见和建议。 其后,IASB 会发行一份公众讨论文件,以此来听取公众意见。 在综合专家和公众意见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会发表一份面向公众的准则草案,以草案为基础继续收集意见建议。 最后,IASB 根据准则草案的回馈,正式发表最终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每位委员具有1 张投票权,对于准则的公开发布,草案的发布以及最终案的发布,都需要14 人委员会中的至少9 人赞成。其他一般性的决议,14 人中的多数通过即可达成。新的IASB 的工作方式和组织结构,兼顾专业意见以及公众意见,保证了新准则的科学性与适用性 国际会计准则变迁的内在逻辑

浅析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浅析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作者:任署玲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4期 任署玲 一、全球主要经济体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态度与进展 (一)美国 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态度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在IASC改组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既不支持国际会计准则(IAS)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应用,也不热衷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与IAS之间的协调,因为FASB始终认为GAAP是全球质量最高的会计准则。IASC改组后(即IASB),美国占据了主要地位,可以按照美国人的意愿制定或改造国际会计准则。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开始积极支持美国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2002年,代表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两套会计准则的制定者IASB和FASB开始为美国GAAP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化展开合作,最终目标是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同年,IASB和FASB正式签订协议,共同发布一份谅解备忘录,从此双方开始履行它们对制定高质量和可比的会计准则应承担的职责。2008年11月1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一份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路线图的征求意见稿,要求美国上市公司分阶段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此举意味着美国GAAP正式与会计准则全面接轨。 (二)欧盟 欧盟(EU)是世界上最早表态支持国际财务会计报告准则趋同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早在1999年,欧盟就采取一项“金融服务行动计划”,旨在建立欧盟的管制架构,以适应建立欧洲统一资本市场和引入欧元的需要。到2002年,欧盟正式发布决议向国际会计准则过渡。2006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政策文件,要求欧盟的上市公司编报2005年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使欧盟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的最主要的“客户”。 (三)日本 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ASBJ)是制定日本公认会计准则的法定机构,该机构在2004年7月公布的文件—《会计准则理事会中期运营方针》中,明确了日本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方针。2006年,日本金融服务局计划和协调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标题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报告,旨在鼓励各利益相关方推进日本会计准则国际趋同。2007年,ASBJ与IASB联合签署了“东京协议”,旨在加快日本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步伐,并密切关注欧盟对第三国公认会计原则的等效评估。东京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正常情况下,欧盟等效评估中确认的主要差异将在2008年底之前消除;二是除上述主要差异之外的留存差异在2011年6月30日前消除;三是双方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的采用。2008年,欧盟委员会宣布日本公认会计原则与欧盟采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等效。至此,日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主要差异已经消除。 (四)中国 我国财政部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展开了密切合作。自2005年签署《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联合声明》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财政部建立了持续趋同机制,积极推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部在2004年提出了会计准

国际会计准则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国际会计准则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答:国际会计准则,是国际间会计协调的产物,它将各国会计准则协调起来,最初是主要以英美等发达国家准则为主,经过IASC改组,IASB的努力,陆续发布了30几个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会计报告准则IFRS,它们统称为国际会计准则. 现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是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于1973年发起成立的。它一直致力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其基本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制定并公布在编制成为审计对象的财务报表时应遵守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守;为改进和协调与财务报表揭示有关的会计准则和程序而付出最大努力。经过了近30年的努力,IASC在促进国际会计准则在全世界范围的认可和实施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国际会计准则得到了大多数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密切关注,并在越来越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得以体现。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主动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选择方面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国际会计准则得到了全世界大多数证券交易所的承认。2000年5月欧洲委员会宣布,到2005年所有欧盟的上市公司必须使用国际会计准则,在亚太地区,大多数国家也支持IASC. 近年来随着国际资本中场的日益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国家对采纳国际会计准则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其中包括欧盟以及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或组织之所以对采纳国际会计准则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是为了争夺同际会计准则制定的决策权。然而,他们在积极主动的同时,又保持了谨慎行事,这是因为会计准则制定的政治程序性质,使得各国对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本效益难以估量,所以在对是否采纳、何时采纳以及采纳程度等问题上持观望态度。例如.EC引入了苛刻的双重认可机制,澳大利亚以资金和人事作为自己利益的坚强后盾,而美国与IASB的合作虽然已经做出姿态,但实际立场还小得而知。

探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探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 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会计国际化已日益成为各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本世纪初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及时完成了战略改组,将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的、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纳入其战略 目标,这将对各国会计准则建设以及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拟通过欧盟和美国对待国际会计准则态度的转 变及阻碍趋同因素的分析,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和国际化提供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实状况及原因分析 趋同的含义。改组后的IASC正式提出了“趋同”的概念。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也就是一体化,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的会 计处理方法。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贡献。

1.趋同可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企业 从事对外贸易必然要通过客户提供的财务 报告来分析、评价客户的资产实力、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会计信息已成为各市场主体达成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市场交易质量的高低。趋同可消除不同会计实务生成信息的商业语言障碍,不同地域的企业可顺利地交流信息,评估客户的实力,促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 2.趋同可促进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在国际资本流动的过程中,不仅资本的供需双方需要了解彼此的财务状况、满足各自需求,而且国际证券监管机构为实施有效监管,也需要按照国际标准,严格审核跨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按照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可以减少跨国发行证券的上市成本,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推动各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和发展。 3.趋同可以提高跨国公司的管理水平。跨国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有一套统一的内部

会计准则国际化存在的问题

会计准则国际化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经济格局中的重要一员,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中国走向世界的前提。自从 1973年我国进行会计改革以来,尽管在准则的制定方面已驶入了快车道,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会计国际化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会计准则国际化概念的非一致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已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但是,目前,学术界对于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并没有达成共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3种; (-)国际化就是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通过找寻各国差异之所在,求同存异,以便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 (二)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国与国之间的差异,通过一定的途径寻求出共同认可的一致内容,促进国际协调。其目标是寻求各国的共性,尽量减少国家间的差异,消除不必要的分歧,已达到国际间的可比性。同质性。 (三)实行全球一体化、同一化。从未来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角度来看,是完全消除国家间的差异。

上述观点中,第一种观点是强调差异的存在,第二种观点是减少或消除差异,第三种观点是一种理想化的观点,也是国际化的最终目标。 二、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 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这个国际会计准则由认来制定,其内容是更多地体现美国(或者英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会计准则的精神,还是体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更多地体现的是英美国家会计准则的精神,那么,英美国家在这场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运动中将大受其益;相反,广大发展中国家将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去实现其本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这样,尽管这些国家将从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中受益,但是,在该进程中所发生的大量改革成本和风险也将主要由这些国家来承担。如果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更多地体现的是发展中国家的要求,那么,发展中国家的改革成本和风险也将小得多。显然,谁能够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占据主导地位,认就得利,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将是一场利益之争。 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计划重组,其目的便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重组计划最后于1999年11月获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组与我们的对策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组与我们的对策「摘要」本文重点探讨了改组后的IASB的目标及可能对会计国际化的影响,并就国际会计准则“统一”(Convergence)谈了些看法。最后,从会计国际化与会计实务、会计准则制定,会计国际化与会计教育、会计研究的关系入手,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国际会计准则审议会(IASB)会计国际化的“度” 成立于1973年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一直致力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2001年4月,IASC成功改组,并以国际会计准则审议会(IASB)的形式展开新的活动。 一、IASB的目的 IASB在其章程(Constitution)的第二部分揭示了该组织的三个目标:(1)本着公众利益,编制一套高质量的、易理解并具强制力的统一会计准则(asinglesetofaccountantstandards)。这类准则要能提高财务报表及其他报告的质量、透明度并且要求揭示具有可比性的信息,从而帮助参与资本市场活动的人员和其他信息使用者进行正确的经营决策。(2)推动这些准则的使用和严格的适用。(3)使各国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更加趋向高质量,以实现“统一(Convergence)”。以上目标表明,IASB是以各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统一为目的而展开活动的。二、欧美的姿态1、IASB对欧盟的影响。2000年6月,欧盟(EU)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欧盟财务报告战略:未来走向》,

要求欧盟的7000多家上市公司(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2005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2002年7月19日,欧洲议会(EC)和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号(2002)决议》(以下简称“1606号决议”)。该决议所指的国际会计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IA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相关解释、对准则的修订及相关解释,以及由其他国际会计准则审议会(IASB)发布或采纳的准则及相关解释。根据1606号决议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欧盟各国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1)不与欧共体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原则相冲突,并有益于欧洲公众利益;(2)满足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并是有关各方作出经济决策、评价管理当局受托责任所必需的。 2、IASB对美国的影响。美国凭借其政治地位、经济实力以及最大资本市场所在国的优势,对国际会计准则一直加以抗拒,同时努力扩展“公认会计原则”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然而,近10年来,随着跨国融资活动的增加,外国公司寻求到美国上市的情况也日益普遍。这些外国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市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是它们的财务报表必须按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进行编制或调整,这无疑增加了这些公司的负担。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考虑,一些公司开始向接受国际会计准则的国家寻求上市。为了维护美国的利益,美国会计准则开始主动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最具典型的就是2002年9月FASB与IASB 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在其各自的议程中,都增加了一个共同的短

国际会计自制模拟题

国际会计期末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纪之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是()。 A、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C、准则咨询委员会 D、常设解释委员会 2.英国会计模式的重要特征是强调()。 A、公认会计准则 B、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C、真实与公允 D、形式胜于实质 3.目前在美国,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是()。 A、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C、会计程序委员会(CAP) D、会计原则委员会(APB) 4.下列这些国家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是()。 A、法国 B、德国 C、瑞典 D、美国 5.A 公司拥有B公司70%的股份,拥有C 公司35%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30%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共拥有和控制C公司()的股份。A、35% B、65% C、30% D、56% 6.在德国,划分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期限是()。 A、一年 B、四年 C、两年 D、六个月 7.美国在2001年颁布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中,明确废止了企业合并时所采纳的()。 A、购买法 B、母公司理论 C、权益结合法 D、主体理论 8、下列这些国家中,归属为米勒创建的微观经济模式的国家是()。 A、瑞典 B、荷兰 C、英国 D、法国 9、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所获得的股利、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计征的税种,

在税收源头代扣代缴的税种为()。 A、公司所得税 B、周转税 C、扣缴税 D、过境税 10、会计职业界提供国际性服务的最高层次是()。 A、建立在“联盟”基础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B、一体化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 C、国内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从事国际业务而进行的协作 D、国内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11、跨国公司兴起导致的独特的会计问题是( ) A 国际物价变动影响的调整 B 国际财务报表的合并 C 外币报表的折算 D 国际税务会计 12、"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扩展与委托人的联系使用的是( ) A 同一名称和同一语言 B 不同名称和同一语言 C 不同名称和不同语言 D 同一名称和不同语言 13、第一次国际会计师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是( ) A 1904年圣路易斯 B 1952年伦敦 C 1962年纽约 D 1972年悉尼 14、1977年于慕尼黑举行的第十一次国际会计师大会上创建的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前身是( ) A 会计职业界国际协调委员会(ICCAP) B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C 国际审计事务委员会(IAPC) D 国际会计师大会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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