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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晋商兴起发展原因

晋商是在明初兴起的。导致晋商兴起的最重要的条件是明朝为防范蒙古人的戍边措施。1368年建立的明朝,把蒙古统治者驱逐出了中原大地。为了防范蒙古人骚扰和入侵,明王朝从东北的鸭绿江直至西北的嘉峪关一线秣马36万、厉兵八九十万,设立了九边重镇,这就人为地造就了一个高额的消费区。为解决这些兵马的生存和需要,近薄九进重镇的山西的大商小贩,捷足先登,蜂拥而至,操起贩运各种货物的生意。晋商主要是做“食盐”生意崛起的。因为明王朝最初实施“开中法”,即商人输粮供边塞军士食用,王朝付商人盐引,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盐场和指定地区贩盐。由于盐是专卖品,获利颇丰。晋商抓住时机,以地缘优势,借“开中法”捷足先登而兴。当明政府颁布开关互市令后,他们进一步与关外各民族展开贸易,互通有无。一直到清朝前期,晋商用牲口驮等传统方式由江南展转向蒙古、俄国贩卖茶叶,也发了大财。

此外还有:

得天独厚的交通地理优势也是晋商成功的客观原因。我国的农业经济生态区可以分为两大块。从黑龙江的漠河到云南的腾冲,画一条东北( 西南向的斜线,这条线的西北是游牧经济区域,而东南是中原汉族广大农业、手工业区域,它们是两类不同的农业生态系统。这两类农业生态系统分界线,在北方大体与长城平行。而山西背靠蒙古草原,南接中州河南,右连陕西,左屏河北,位于这两种经济区域之间。因此,山西就自然而然充当了促进相互联系和彼此互补的这一角色。作为农耕经济文化极为发达的中原地区,自古需求游牧经济文化的某些补充。比如游牧地区的特产马、羊、骆驼及皮毛、药材等,这是农耕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因此,蒙古游牧地区对中原农耕社会和生活的补充是全面的,而非某一时、某一地、某一物的交换。只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文化区域,就存在着这种互补。同样,中原先进的农耕社会对蒙古游牧地区在各个方面的“汉化”和补充性更强,也更全面。无论持久的“汉化”,还是时断时续的“互市”,从未隔断过这两大经济区域之间的联系。晋商就是从明代开始,做边贸生意渐渐壮大的。

晋商的兴起,首先是明朝"开中制"政策的实施,为晋商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其次,山西矿产资源丰富,手工业和加工制造业当时已初具规模,这又为晋商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得晋商逐步走向辉煌;此外,由于晋南一带地窄人稠,外出经商成为人们的谋生手段,晋中商人当时已遍及全国各地,北京城曾流行这么一句话:"京师大贾数晋人"。随着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的利益,晋商的商业组织开始出现。起初由资本雄厚的商人出资雇佣当地土商,共同经营、朋合营利成为较松散的商人群体,后来发展为东伙制,类似现在的股份制,这是晋商的一大创举,也是晋商能够经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山西商人作为地方性集团组织的出现虽在明代,但其发展的鼎盛时期则在清代,其重要标志就是会馆的设立。会馆刚开始是为联络同乡感情的,到后来发展成为维护同行或同乡利益的组织。清代:实力最雄厚商帮晋商发展到清代,已成为国内势力最雄厚的商帮。世界经济史学界把他们和意大利商人相提并论,给予很高的评价。商业的发展不仅给人们带来了财富,而且也改变了当时人们多少年"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他们都说"家有万两银,不如茶庄上有个人"当官入了阁,不如茶票庄上当了客"。茶庄票号正是当时非常热门的行业。这一时期,晋商雄居中华,饮誉欧亚,辉煌业绩中外瞩目。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晋商称雄过程中,晋商一共树有3座丰碑,那就是驼帮、船帮和票号。驼帮驼帮是晋商中以骆驼运输为主从事贸易活动的重要商帮之一,他们主要经营的产品为茶叶。当时南来"烟酒糖布茶",北来"牛羊骆驼马"。晋商经营茶叶的独到之处,就是运销一条龙。晋商在福建、两湖、安徽、浙江、江苏一带购买茶山,同时收购上茶叶以后就地加工成砖茶,然后经陆路、水路两条路线运往他的各个分号。晋商的茶叶主要销往蒙古及俄国一带。在销往蒙古的时候要路过杀虎口。遗址在现在的朔州的右玉县,当时运销茶叶非常艰险。船帮船帮出现在清代中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流通量猛增,但当时中国产铜量极低,仅靠云南一地产的滇铜远远满足不了铸币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山西商人组织船帮对日贸易采办洋铜。介休范家就是最为突出的代表。范毓宾时期,范家的商业发展到了鼎盛时期,被人们称为著名的"洋铜商"。晋商在利用"

驼帮"、"船帮"经商的过程中,真可谓是"船帮乘风破浪,东渡扶桑,商帮驼铃声声,传播四方。"写下了部部艰辛的创业史,但是山西商人并没有只盯着洋铜和茶叶,山西商人的最大的创举是票号。中国历史上第一家票号是由平遥李家独资创办的日升昌票号,地址在平遥的西大街上,现在已开发为"中国票号博物馆"。

当时在日升昌票号的带动下,平遥、祁县、太谷人群起仿效,形成了平遥帮、祁县帮、太谷帮。祁太平三帮曾有一度"执全国金融界之牛耳"的美誉。当时全国51家大的票号中,山西商人开设有43家,晋中人开设了41家,而祁县就开设了12家。在这些票号中值得一提的是祁县的第一家票号合盛元。1907年时,合盛元票号不惧风险,远涉重洋,在日本的东京、大阪、横滨、神户以及朝鲜的新义洲等地,设立了票号分庄,从事国际汇兑业务,开设了中国金融机构向海外设庄的新纪元。

在中国西北地区出产许多名贵药材,如甘草、杨记、房香等,尤其是大量的皮毛诸类商品,须向外输出。那里需要的茶叶、布匹、绸缎需要由外地购进,从事这项交易活动的主要是山西商人。

晋商北京独占鳌头北京商业,自明以来山西人就很活跃,到清代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北京的粮食米面行,多为山西祁县商人经营;北京的油盐酒店,多为山西襄陵人经营;北京的纸张店,多为山西临汾和襄陵人经营。北京的布行多为山西翼城人经营;鲜鱼口往西有布巷,全为翼城人。其他如颜料、染纺、干鲜水果、粥行等都是山西人占优势。专为宫廷搬运元宝的"茂盛水",专为下层人服务的小米粥摊贩,都是山西翼城人。北京至今仍留有招牌的大商号"都一处"、"六必居"、"乐仁堂"等均是山西浮山、临汾等地商人经营的企业。但是势力最大的还是经营货币信用活动的银钱商人。北京前门外的草广胡同、施家胡同、大栅栏、粮店街一带为山西商人聚居经营之地。当时虽然江浙商人、山东商人、潮州商人等都在京城还利,而山西商人则独占鳌头。

活跃在南方诸省湖北、湖南.江西、安徽一带产茶叶,很早就为山西晋中地区商人经营,最盛时,有一百多家专营商号。广州有一条长街叫濠畔街,其房子多是山西票号、杂货商、药材商修建的。海禁未开以前的广帮,如广生远、广懋兴、广益义等,实际都是山西人在广州开设的企业。由海上出口的茶叶,如销往印尼的茶,都是由山西商人在产地收购,运往广州,潮帮商人又从山西商人手中购进转销南洋的。至于长江中下游一带,更是山西商人活跃的重要舞台,扬州盐商、江西茶商、福建菜商、以及由长江口出海与日本的贸易,山西商人最为活跃。

开拓国外市场山西商人和商业资本发展水平的另一个标志是对国外市场的开拓。明代山西商人努力已发展到全国以至东南沿海。其时海禁森严,只限国内贸易。1716年、1727年、1736年多次申禁,仅特许苏浙闽粤人可以出海,故晋商北趋以求陆路与俄贸易。中国从陆路对俄贸易,最早最多的是山西人。自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往来,并许其互市。从此山西商人便开始向北活动。1727年《恰克图条约》签订,两国以恰克图为贸易市场。直到1851年,政府始终不收税,商人获利丰厚,也不像广州那样要经过行的剥削。山西商人在湖北、湖南、江西、福建采购并加工包装砖茶,由陆路一直运往恰克图,销于恰克图市场。"所有恰克图贸易商民,皆晋省人"。

商能够在明清两代兴起和称雄商界,就自身条件而言,可以从各个角度找到各种原因。盐铁丝布等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发展和本土商业的逐步繁荣,是晋商兴起的正面的基础;土瘠民贫、人稠地狭、政策移民、自发移民等情况,是晋商活跃的负面的促进;重仕轻商、崇本抑末等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的转变,是晋商兴起的思想因素。所有这些,应该说都是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但这些因素,有的是山西历来如此,有的是许多省份和地区相似,何以在明清时期,只有晋商能独占整头呢?最独特的原因,应该说是山西“极临边地”的区位特点,遇到了明、清两代北方边境两种截然不同、但都能够提供商机的历史条件,得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或者换一个说法,正是这种历史机遇,使山西“极临边地”的区位特点变成了最大的优势。可以说,这是“天时”与“地利”相结合,再加上人的努力所形成的具有历史必然性的结果。

明、清两代,中国北方边境的形势都为晋商提供了重大商机,但这两个时期边境的形势又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因而两个时期商机的具体条件也

是极不相同的。这里首先简述明代的情况。

一、明代中国北方边境地区的长期军事对峙和战乱

明朝建立后,中国并没有完全统一。除北部的瓦刺、鞑靼地区外,东北地区的“奴儿干都司”辖区和今内蒙古地区的呼和浩特、河套地区,虽属明王朝的版图,但它并未能行使管理权,实际上只管理万里长城和辽东柳条编以南的地区。北部东起辽东,中经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偏头关)、延绥、宁夏、固原,西至甘肃,共设九镇,号称九边。在明代270多年的历史时期,中国北部以九边为界,长期处于紧张的南北军事对峙之中,时有战乱发生。

明朝建立之初,曾花了很大力气继续追击元蒙残余势力。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多次出兵塞北,大规模进击就有3次;紧接着在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并5次亲征漠北,但最终未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元蒙势力被迫北归,内部也分化为鞑靼、瓦剌、兀良哈三部。鞑靼居大漠南北,瓦剌(厄鲁特)居天山南北,兀良哈居黑龙江南、大兴安岭东。蒙古各部虽然被迫北归,但又经常南下扰边,有时甚至长途奔袭,深入内地。《明史》记载:“鞑靼之来也,或在辽东、宣府、大同、庄浪、甘肃,去来无常寇。”(卷三二七)永乐之后,宣德初年,兀良哈朵颜等部“掠永平、山海间”;正统年间,蒙族各部“又屡冠辽东、大同、延绥境”。特别是在明朝已建国80多年的1449年(正统十四年)七月,瓦刺部也先“诱胁诸番,分道大举人寇”,“也先自寇大同”,竟在大同与北京之间的土木堡俘获御驾亲征的明英宗朱祁镇,史称“土木堡之变”。从此之后,明朝对蒙古各部的军事转为全面的战略防御,不惜倾全国之力,重新大规模修筑长城,同时进一步完善从洪武初年设立的九个边镇。即便如此,到明朝中叶的嘉靖、隆庆年间,蒙古俺答部还曾突破重重设防的边境,长驱直入奔袭了山西的晋中、晋西和晋东南。北部边镇地区这种长期的军事对峙和紧张的边境局势,一直持续到明朝的灭亡。

在东北地区,明朝建立后,为牵制蒙古,对女真族采取招抚政策,广设羁縻之所,官其酋长,给敕印,分赏赐,使各统其部,分而治之,隶属于“奴儿干都司”。虽然明王朝在这一带的实际管理权未能实施,当时在东北威胁明朝边境的并非女真人,而是蒙古一部。但到了明万历年间,曾受过明朝龙虎将军封号的建州女真领袖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大金”后,便在萨尔浒打败明军,攻取沈阳,席卷辽西。皇太极继位后,又避开明军设防阵地,逾长城,入内地,攻掠河北、山西、山东,到明崇祯年间,占领了山海关外全部要塞,改国号为大清,直至最后攻入山海关内,取代明朝,统一全国。总之,在东北边境明前后期所面临的对手不同,但局势的紧张和战乱的频仍则贯穿始终。

二、明王朝为北部边镇大量驻军筹集粮饷而推行开中制

明代北部九个边镇构成的防御屏障,东起辽东镇东海岸,西至甘肃镇嘉峪关,管辖边墙全长5274公里,除发生紧急军情从内地调动援军外,平时驻军即达80多万。明永乐年间驻兵数有准确统计,九镇驻兵为863135名,配马342000匹。其中驻军最密集的是“内迫京畿,外控夷狄”的九边之首大同一带。一般由宣大山西总督统管的宣府镇边墙为511公里,驻军151452名,配马55274匹;大同镇边墙323公里,驻军135778名,配马51654匹。再加上大同镇西的山西镇(偏头关)和紧邻的延绥镇,这4镇驻军共39万余人,配马近16

万匹。大批兵马需要巨额粮饷供应。据《明会典》卷二八载,明初永乐年间,九镇主、客兵岁支粮食(含屯粮、民运粮、漕粮)共需469万石,京运银43万余两,此外还需要大量棉花、布匹等。又据《明史·食货志》载,九边主、客军岁支粮食153万余石,各项银587万两,饲草753万余束。两个数据反映不同时期的情况,前者粮多银少,后者粮少银多,但总规模都相当巨大,这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军事消费区。

为解决边镇军事消费与供应的矛盾,明王朝采取了不少措施,其中对晋商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开中制。开中制是在历代食盐实行国家专卖制度的基础上,明朝政府为解决边饷实行的重要政策措施。当时商人贩盐必须按官府要求承办边镇需求的粮食等物资。为此,必须取得充当合法盐商的资格,得到刊刻于铜板的“引目”(护照),运粮到边地向边仓交纳,领取证明“勘合”,上写纳粮数目和应支盐数,然后凭勘合向所属盐运司领取“盐引”,到指定盐场(如河东、长芦、淮浙)支盐,运到指定地区销售,获得相应利润。这就是所谓“纳粮中盐”,通过这种办法向私商开放历来实行官卖、不允许私商经营的食盐,便谓之“开中制”,实际上就是国家向商人出让盐的专卖权,以换取边镇所需的粮饷供给。

开中制最初实行于山西大同镇。1370年(洪武三年),山西行省向朝廷建言:“大同粮储,自陵县(今山东德州)运至太和岭(山西朔州马邑),路远费烦,清令商人于大同仓人米一石,太原仓人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交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明太祖实录》卷五

三)明太祖朱元璋采纳了这一建议,并在次年制定全国中盐例,实行了开中制。中制在执行过程中又分不同阶段。据学者研究,第一阶段为洪武初年,是“召商输粮而与之盐”(《明史·食货志》),即召商运输官粮到边地换取盐引。第二阶段始于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即纳粮中盐阶段。在纳粮中盐过程中,有些商人为免运输之烦,就在边境雇人耕种生产粮食,于是产生了商屯。还有些商人专事在边镇纳粮,中盐后将盐引转卖予其他商人,由这些商人专事在内地运销食盐,于是又产生了边商和内商的分离。第三阶段开始于1492年(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加倍,而商无守支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余万”(《明史·食货志》)。从此,开中制由纳粮改为“折色”。“折色”即“折成银子”,商人不再纳粮于边,而是直接到各盐运司交银子,换盐引,由国家集中银两后分给各边,采购粮饷。实行折色制后,有一批继续从事盐业的边商便移居食盐产地,转为纳银中盐的内商。

由于纳粮中盐的报中地点在九边,大同镇又是首先实行这一制度和纳粮数额最多的边镇(相当长时间宣府镇的粮饷也由大同镇供应),因而山西商人近水楼台,捷足先登,逐步取得了贩运盐的特权,成为纳粮中盐的边商中的基本商人。所中之盐遍及全国主要盐区,以淮浙、长芦、河东三处为最。中盐后的行销区域十分广阔,仅河东盐的行销区就有11府20州,地域包括山西全部及陕西、河南大部,加上长芦盐和淮浙盐的行盐区,可以说遍及大江南北。这就是山西商人形成“贸迁四方”商俗的重要原因。同时,实行开中制,除纳粮外,还有纳棉、纳布、纳马、纳铁中盐等方式,也促进了山西商人向多行业经营的发展。而且中盐可以获得高额利润,明人胡松说:“夫一引得白银六

钱,积而千引,则可坐致六百金,万引则可得六千金。”(《明经世文编》卷二四六,《陈愚忠效末议以保万世治安事》)山西商人集粮商、盐商于一身,于是迅速兴起。

三、北部边地有限开放的马市与茶市

尽管明王朝也曾希望蒙古各部“各居边境,永安生业,商贾贸易,一从所便”(《明太祖实录》卷十四),但由于北部边地长期的军事对峙和不同时期张弛程度的变化,明王朝对蒙古各部实际上一直实行经济封锁与有限开放相结合的贸易政策。

本来汉蒙两族之间贸易互补性很强,蒙族需要内地的粮、布、棉、丝、铁器和其它各种生活用品,汉族也需要蒙族的马匹、皮毛等物资。但明王朝为了削弱蒙族各部的军事实力,不得不实行物资封锁,特别是严格禁止能够制作马刀和弓箭的铁及铁制品流入蒙古地区。可是一味封锁也行不通,一者汉族军民特别是军队对马匹等物资有着巨大的需求,二者随着边地局势时而紧张时而弛缓,有时蒙族各部以扰边的军事压力要求开市,有时又以和平的方式派使请求开市,因此在实行经济封锁的同时,又实行有限开放的政策,即在边地的少数指定地点,断断续续开放军事管制下的马市和茶市贸易。

1405年(永乐三年)三月,明成祖朱棣下令设立辽东马市,地点在广宁、开原,“择水草便处立市,俟马至,官给其值,即遣归”(《明大宗实录》卷五二)。1429年(宣德四年),又设宣府、万全、张家口堡马市。1434年(宣德九年),设山西水泉堡马市。1438年(正统三年),又设大同马市。但在1449年(正统十四年)瓦剌部首领也先率部大举入塞,俘获明英宗,发生“土木堡之变”后,马市一律关闭。此后近30年间,边外民族屡请复市不许。复市不许,就来扰边。明王朝迫不得已,于1478年(成化十四年)复开辽东马市。又过了半个多世纪,于1551年(嘉靖三十年)“召集虏酋宣谕威德,果能约束部落再不敢犯塞,许于大同五堡边外开立马市”(《明世宗实录》卷三七一),并许宣府、延绥、宁夏诸镇,听各督抚官酌量地方,与就近各夷部落开市。宣府马市设张家口堡、新开堡、独石口堡、巴图、台吉5处。从此,马市稳定达100多年。

马市有官市、民市之分,官市由明朝官府与蒙族直接交易,民市是各族人民之间的交易。在正统年间关闭马市前,主要是官市;民市只是官市的补充,规模很小,这一段的马市可称为官营阶段。成化、嘉靖年间复市后,商人大量参与,可以称为官商共营阶段。当时的贸易量增长很快,而且商营数额远超过官营数额。黄鉴晖所著《明清山西商人研究》依据历史资料统计:(1)宣府、大同、山西三镇官府易马数在1572年(隆庆六年)为7845匹,到1573年(万历元年)就增为19103匹,增加1.7倍;(2)1571年(隆庆五年)得胜堡、新平堡、张家口堡、山西水泉营4处马市,官、商市易牲畜总数(含马、牛、骡、羊)为29030匹(只),其中官营数只有7030匹,商营数为22000匹,占到75.7%。商人参与马市,把全国各地的绸缎、布匹、米粟、盐茶、铁锅等贩运至边,易换蒙族的马、骡、牛、羊及其它畜产品,通过不等价交换获取厚利。

在设立东马市的同时,明代仍实行茶马法,开设西茶市(亦称茶马市),并数次实行“招商纳马给边,以茶偿之”的政策,与西番以茶易马。明太祖朱元璋曾宣谕过:“朕即位三十年,西方诸国商人,人我中国互市,边吏未尝阻绝,朕复敕吾吏民,不得恃强欺谩番商,由是尔诸国商获厚利,疆场无扰,是我中国有大惠。”(《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九)弘治年间,督理陕西马政的大臣杨一清在奏折中曾讲到:“自弘治十八年为始,听臣出榜召谕山陕等富实商人,收买官茶五六十万斤……”可见山西商人也参与了西茶市的贸易活动。

山西“极临边地”,正处在北方游牧地区和中原农耕地区的中间地带,历来在两种经济的互补贸易中占有优势。明代马市和茶市的开放虽然是有限的,但也给山西商人带来了新的重要的商机,山西商人充分发挥了其优势,成为茶马互市的主要力量,并使张家口、大同、杀虎堡等处形成了与山西商人密切相关的边镇市四、明前期的大规模移民政策

山西地狭人稠,土瘠民贫,加之十年九旱,民食不足。元末明初,中原和江淮由于兵荒灾疫严重,人口大量减少,而山西特别是南部和中部,战事较少,人口相对增加。以1381年(洪武十四年)为例,山西人口达4030450人,比河南、河北人口的总和还多30万(《明太祖实录》)。为此,在洪武、永乐年间,由政府组织,从山西移民18次,近百万人。所迁之民大部来自平阳、太原两府和泽、潞、辽、沁、汾5州,安置地区则有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其中,1402年(建文四年)和1404年(永乐二年)曾两次从山西移民,“以实北平”。此外,当发生较大灾荒之时,还有众多的山西灾民逃往异乡,附籍当地。内蒙古的南部特别是河套地区和河南等省,都是山西灾民的落脚之地。大规模有组织的移民和不断迁往各地的逃民,必然增强山西与各地的联系,增加山西人外出经商的机会。这就为晋商涉足京师,并向冀、鲁、豫、陕和内蒙古等地的开拓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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