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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51218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51218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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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规土〔2015〕757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对原《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规土〔2014〕402号)进行了修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规划国土委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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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目录

第1章总则 1 第2章名词解释 2

2.1 建筑分类名词2

2.2 建筑通用空间名词3

2.3 建筑部件名词5

2.4 建筑容量名词5第3章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7

3.1 建筑面积7

3.2 容积率12

3.3 建筑覆盖率12

3.4 透水率13

3.5 绿化覆盖率13

3.6 建筑高度14

3.7 建筑栋(座)数15

3.8 建筑层数15 第4章总图设计17

4.1 总体要求17

4.2 建筑退线17

4.3 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18

4.4 建筑通风与建筑面宽20

4.5 道路系统20

4.6 场地其它规定22 第5章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24

5.1 地下空间24

5.2 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筑物25

5.3 玻璃幕墙25

5.4 建筑立面设计25

5.5 建筑屋面设计26 第6章建筑分类设计27

6.1 建筑分类27

6.2 建筑分类设计通用规定28

6.3 公共配套设施29

6.4 住宅建筑32

6.5 宿舍建筑35

6.6 办公建筑36

6.7 公寓式办公建筑37

6.8 商业建筑39

6.9 城市综合体41

6.10教育建筑41

6.11 垃圾转运站42

6.12 公共厕所43

6.13 附设式停车库44

6.14 厂房45

6.15 新型产业建筑46

6.16 仓库47

6.17 物流建筑48 第7章附则50附录A核减建筑面积指标速查表51

A.0.1 非功能性凹槽51

A.0.2 室外透空空间51

A.0.3 室内透空空间51

A.0.4 建筑层高52

A.0.5 计一半面积的阳台53 附录B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图纸基本内容及要求54

B.0.1 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图纸一览表54

B.0.2 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图纸内容一览表54 附录C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56

C.0.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56 附录D 建设场地环境设计基本内容57

D.0.1建设场地环境设计的总体原则57

D.0.2建设场地分类57

D.0.3建设场地要素57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9(修订稿)

第1章总则 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得可持续发 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得标准化与规范 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以国家与广东省、深圳市得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 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合深圳得城市发展目标要求与实际情况 制定。 1、0、3 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及相关得各层次规划、城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得 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与扩建项目得建筑设计工作,适用本规则。1、0、 4 第2章名词解释 2、1建筑分类名词 2、1、1 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与进行各种公共活动得建筑得总称。 2、1、2 居住建筑 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得,供人们居住使用得建筑。 2、1、3 住宅建筑 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 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得建筑。 2、1、4 宿舍建筑 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得居住建筑。 2、1、5 公共建筑 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得,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得建筑。 2、1、6公共配套设施 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得,各类非独立选址得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 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等。 2、1、7 办公建筑 供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与从事各类业务活动得建筑。 2、1、8 公寓式办公建筑

深圳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

深圳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5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 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7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06.11 8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3 9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0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 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12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14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10-2003 15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 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7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工程设计规范》GB50019-2004 1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9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条例》1993.12 2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2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3 《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2001 2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2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2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9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3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3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 3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3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 3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18580∽18588-2001 3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3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GB50011-2001 3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39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 4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41 《深圳市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级评定方法》。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试行规定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完善装饰设计行业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饰设计水平的提高,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在装饰设计文件编制暂无国家专项标准,行业急需规范的情况下,组织制订了《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试行规定》。经我会常务理事会2001年12月14日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希望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实施,以切实提高我市装饰设计文件编制水平,促进我市装饰行业的发展进步。 实施中有修改意见,请与我会设计委员会联系。特此通知。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试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装饰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设计(以下简称装饰工程设计)。 第三条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第四条建设单位另有要求的,宜结合本规定与其要求进行文件编制,但均应符合第三条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关于设计说明书和图纸应表达的内容、深度等要求,是考虑一般性建筑装饰工程而编制的。在进行一项具体的装饰工程设计时,通常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相应内容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补充和增加相关内容并编入设计文件中。 第六条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消化建筑设计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等),搞清与装饰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在认真分析相关专业图纸的基础上,对已建成的建筑物应进行实地踏勘。 第七条本试行规定的解释权在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第二章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第八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比较复杂的大型装饰工程应增加初步设计阶段。 第九条方案设计应根据方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应达到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满足工程估算的要求。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与深度应与甲方商议确定。 第十条初步设计是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加以深化后,整体设计接近实施阶段的设计文件,只需经过局部深化设计,便可达到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初步设计的具体内容与深度应与甲方商议确定。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扉页、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图纸等。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以楼层或功能分区为编排单位。各专业分别编制与装订。小型装饰工程也可将各专业图纸综合编制在一起。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5版

- 1 - 深规土〔2015〕757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对原《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规土〔2014〕402号)进行了修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规划国土委 2015年11月25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2 -

目录 第1章总则 1 第2章名词解释 2 2.1 建筑分类名词2 2.2 建筑通用空间名词3 2.3 建筑部件名词5 2.4 建筑容量名词5第3章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7 3.1 建筑面积7 3.2 容积率12 3.3 建筑覆盖率12 3.4 透水率13 3.5 绿化覆盖率13 3.6 建筑高度14 3.7 建筑栋(座)数15 3.8 建筑层数15 第4章总图设计17 4.1 总体要求17 4.2 建筑退线17 4.3 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18 4.4 建筑通风与建筑面宽20 4.5 道路系统20 4.6 场地其它规定22 第5章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24 5.1 地下空间24 5.2 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筑物25 5.3 玻璃幕墙25 5.4 建筑立面设计25 5.5 建筑屋面设计26 第6章建筑分类设计27 6.1 建筑分类27

6.2 建筑分类设计通用规定28 6.3 公共配套设施29 6.4 住宅建筑32 6.5 宿舍建筑35 6.6 办公建筑36 6.7 公寓式办公建筑37 6.8 商业建筑39 6.9 城市综合体41 6.10教育建筑41 6.11 垃圾转运站42 6.12 公共厕所43 6.13 附设式停车库44 6.14 厂房45 6.15 新型产业建筑46 6.16 仓库47 6.17 物流建筑48 第7章附则50附录A核减建筑面积指标速查表51 A.0.1 非功能性凹槽51 A.0.2 室外透空空间51 A.0.3 室内透空空间51 A.0.4 建筑层高52 A.0.5 计一半面积的阳台53 附录B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图纸基本内容及要求54 B.0.1 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图纸一览表54 B.0.2 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图纸内容一览表54 附录C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56 C.0.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56 附录D 建设场地环境设计基本内容57 D.0.1建设场地环境设计的总体原则57 D.0.2建设场地分类57 D.0.3建设场地要素57

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 (试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

目录第1章总则 第2章名词解释 2.1 建筑容量名词 2.2 建筑术语 2.3 各类建筑名词 第3章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1 建筑面积 3.2 建筑基底面积 3.3 容积率 3.4 建筑高度 3.5 建筑栋数 3.6 建筑层数 第4章总图设计 4.1 总体要求 4.2 建筑退线 4.3 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 4.4 建筑通风 4.5 道路系统 4.6 场地其它规定 第5章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 5.1 建筑地下空间 5.2 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构)筑物 5.3 建筑立面设计 5.4 建筑屋面设计 第6章建筑分类设计 6.1 通用规定 6.2 住宅建筑 6.3 宿舍建筑 6.4 老年人居住建筑 6.5 居住社区公共配套设施 6.6 办公建筑 6.7 商务公寓 6.8 商业建筑 6.9 教育建筑 6.10 城市综合体 6.11 小型垃圾转运站 6.12 公共厕所 6.13 附设式停车库 6.14 厂房 6.15 研发用房(新型产业用房) 6.16 仓库 6.17 物流建筑 第7章附则 附录1 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报批图纸基本内容及要求 附录2 建设场地环境设计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1章总则 1.1 为了提高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规范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的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 1.3 本规定中某些条款需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相关条款配合执行。 1.4 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 和标准。 1.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6 本规定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2章名词解释 2.1 建筑容量名词 2.1.1 用地面积 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1.2 建设用地面积 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1.3 建筑面积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1.4 总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2.1.5 规定建筑面积指标 ⑴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规定 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⑵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指标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规定 允许建设的地下建筑面积。 2.1.6 规定建筑面积 ⑴地上规定建筑面积 在项目设计、实施阶段,经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物地面以上部分实际使用 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 ⑵地下规定建筑面积 在项目设计、实施阶段,经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物地面以下部分实际使用 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 2.1.7 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地面以上建筑层高、阳台(或开敞式公共走道)面积、虚空间等超过本规定相应规定限值, 应占用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 2.1.8 核增建筑面积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第1章总则 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 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 合深圳的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的各层次规划、城 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 材。 1.0.4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2章名词解释 2.1建筑分类名词 2.1.1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1.2居住建筑 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的,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1.3住宅建筑 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 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4宿舍建筑 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5公共建筑 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6公共配套设施 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

2.1.7办公建筑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 2.1.8公寓式办公建筑 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的办公建筑,也称为商务公寓。 2.1.9商业建筑 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 2.1.10教育建筑 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 2.1.11城市综合体 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馆(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中的多项进行组合,总建筑规模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的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建筑体。 2.1.12附设式停车库 与主体建筑相连、设置在地上或地下的停车设施。 2.1.13工业建筑 供人们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建筑。 2.1.14厂房 供人们进行各类工业化生产的建筑。 2.1.15新型产业建筑 区别于传统产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各类新型产业的研发、设计及推广、应用等的建筑,也称为研发用房或新型产业用房。 2.1.16仓库 以货物储存为主的库房建筑。 2.1.17物流建筑 用于进行物品储存、运输、配送、物流加工、物流管理及展销等综合功能的建筑。

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深圳城设计促进中心

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 项目概况 一、地理位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南环路以北,东接八号路,北靠尖岗三路,西临尖岗湖,项目占地面积3682.8平方米(约5.5亩),容积率≤5.5,建筑高度≤80米,绿化覆盖率≥30%;项目总计容面积20255平方米,其中办公10000平方米,酒店8000平方米,商业215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停车数量223辆。 二、整体区块 本项目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钟表基地总部,光明新区公明南环路以北,东接八号路,北靠尖岗三路,西临尖岗湖,东北面为尖岗公园,交通方便,自然资源丰富。钟表产业基地位于深圳光明新区,环境优美、位置优越;处于宝安机场、蛇口港、深圳口岸30分钟经济圈内;毗邻京港高铁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地铁6号线站点。核心区面积1.2平方公里,市、区政府累计投入逾10亿元;扩展区700平方公里,已汇集手表企业668家,2012年实现产值210亿元;辐射带动区1953平方公里,依托深圳,服务全国,走向世界。 三、周边介绍 项目南侧的南环大道和东侧的八号是基地交通干道,接通新区行政中心、且接近高速路口,交通非常便利。与生活购物中心相距2-3公里。周边有多个办公区域,生活条件较为完善。 四、规划依据 1、《用地规划许可证》详见附件 2、用地红线图、宗地图 3、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标准 4、本设计任务书 5、《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6、《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五、地块控制性规划要求 (一)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1、建筑退让红线要求:各侧建筑24米以下部分≥6米,24米以上部分≥9米。 2、地块西南角须设置用地面积≥200平方米的集中式公共空间,其布局须与西南侧相邻地块(用地方案号招牌挂2014-20M-0001)的公共空间相衔接,无条件对公众开放。 3、裙房应沿周边城市道路、公共通道及公共空间布置,统一采用骑楼或挑檐形式。 4、容积率≤5.5 5、建筑密度≤65% 6、绿化覆盖率≥30% 7、建筑高度及层数≤80m 8、设计方案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国家一星级和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设计规则》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深圳市技术标准

深圳市技术标准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3 深圳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形式审查 (3) 4 居住建筑 (4) 4.1 总平面图 (4) I 控制项 (4) II 可选项 (5) 4.2 平面图与立面图 (11) I 控制项 (11) II 可选项 (12) 4.3 绿色建筑专篇 (13) 5 公共建筑 (17) 5.1 总平面图 (17) I 控制项 (17) II 可选项 (19) 5.2 平面图与立面图 (23) I 控制项 (23) II 可选项 (23)

5.3 绿色建筑专篇 (26) 附表1 居住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 ......................................................... x x 附表2 公共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 ......................................................... x x

1 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53号令《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推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与统一深圳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自查和审查,制定本审查要点。 1.0.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深圳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方案设计文件的自查与审查,其他建筑的自查与审查可参照执行。 1.0.3 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1.0.4 本审查要点中的控制项必须满足,可选项中不少于总项数的60%应满足。 1.0.5 深圳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自查工作由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同步进行,并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绿色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居住建筑)见附表1,绿色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公共建筑)见附表2。 规划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与传统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同步进行,主要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进行相关内容的抽查。 1.0.6 本审查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和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审查要点编制组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3月19日最新版《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讨论稿20140319

第1章总则 1.0.1 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 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实现建筑设计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深 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 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及相关的各层次规划、城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 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1.0.4在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2章名词解释 2.1 建筑分类名词 2.1.1 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1.2 居住建筑 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其配套设施为主要目的,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1.3 住宅建筑 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 房、卫生间、阳台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4 商住楼 下部商业用房(不包含商业服务网点)与上部住宅组成的建筑。 2.1.5 宿舍建筑 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6 公共建筑 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7 社区级公共配套设施 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辅助型 公共设施。 2.1.8 办公建筑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 2.1.9 公寓式办公建筑 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的办公建筑,也称为商务公寓。 2.1.10 商业建筑 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 2.1.11 教育建筑 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

深圳市市民中心工程结构设计简介

大鹏展翅―深圳市市民中心工程结构设计简介 吴时适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第二设计院,深圳518031) 提要:介绍该工程大屋顶分缝、与下部主体建筑的变形协调、23000KN巨型钢牛腿等重大结构设计难题。 一、工程概况: 1─主桁架 2─结构分缝 3─树状支撑东西各17组 图一深圳市市民中心 该工程是21世纪深圳标志性建筑,建成后将是市政府、人大的办公、政务活动中心,又是市民和游客参观、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方案阶段中外六家有名气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美国李名仪/廷丘勒建筑事务所象征深圳在新世纪腾飞的大鹏展翅方案获评审专家全票通过。后由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第二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原设计建筑面积21万㎡、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后有修改)。 结构设计简况:中部方塔、圆塔两栋高层建筑与东西两翼的两组公共建筑将象征大鹏展翅的大屋顶高高托起。该工程钢筋砼、预应力砼、钢骨砼、钢管砼、钢结构、索结构都用上了。参加技术疑难问题讨论的专家数十人,大大小小的专家会开了几十次,沈世钊、董石麟、沈祖炎、刘锡良、兰天、严慧……等国内知名人士都参加了,日本空间结构元老川口卫先生也参加了。 二、大屋顶设计 如图一所示,大屋顶平面投影尺寸是486m长×(154m-─120m)宽,最大悬挑长度近50m,展开面积约6万㎡。方塔四个牛腿与圆塔八个牛腿支承南北走向的四榀主桁架,加上东西两组建筑物各自伸出的17组树状支撑,构成大屋顶的支承边界条件。大屋顶本身采用网架

结构,中部是三层网架,焊接球节点,两翼是双层网架,螺栓球节点。 大屋顶原设计是由我院王启文、黄文两位博士与奥雅纳公司合作完成的。建筑师仅仅给出大屋顶上、下曲线平面的等高线图,曲线没有任何规律,因此,大屋顶计算模型的建立是很关键的工作,王、黄二博士于1999年春节历时一个多月,反复计算、反复修改,建立了计算模型,最后完成施工图设计(我院设计施工图总用钢量为5505T)。业主招标时允许投标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所有投标单位的设计都是在我院计算模型的基础上完成的。 大屋顶设计,最重要的课题是风荷载如何取值。做了两次风洞试验:1998年由航天部某所按1/200比例做了一次,2000年由某大学按1/140做了一次。第一次测了大约300个测点,第二次测了大约1200个测点,还做了风振计算。两次试验结果究竟谁对谁错有过很多争论,但笔者认为从总体上看却没有原则上的差别。这么大的家伙,风振系数β如何考虑?各有各的说法,但依据都不足。某大学按照国外惯用的风谱进行风振系数β的计算,实质是将平均风速考虑动力影响将其增大,其结果也只能是设计的一种手段。国内外对风振的研究没有地震研究那么重视,可用成果不多,很多专家都主动回避这一敏感课题。中标单位施工图设计参考荷载规范大致相同的体型,取1.3的体型系数进行计算比较后出图。 三、大屋顶与支承建筑物的变形协调问题 东西总长差不多一里地的大屋顶由高低不同的四栋建筑物支承,在温度、风荷、地震等作用之下如何协调,是审查专家第一个提出的问题。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先交代抗震与抗风的矛盾是如何考虑的。认为抗震重要的一派人要求分三条缝,将大屋顶分为四块,每栋建筑物支顶一块,再用建筑手段将其连成整体,这样就只有建筑物与各自支顶的那一部分大屋顶之间的协调而不需要考虑各栋建筑物的横向协调,依抗震有利。有一位主震派的日籍华人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做了一个预应力钢桁架方案,各自以方塔、圆塔为中心,四周悬挑。主张抗风为主的一派反对这样做,理由是地震不常有,台风年年有,每栋建筑物支顶一部分,四周都悬挑,在风荷作用下,四周不规则的摆动摆幅都很大(计算最大悬挑挠度约300mm),用建筑手段根本无法处理。主风派最后获胜,只分两条缝而且将缝设在东西两翼低层建筑内部(见图一),这样,正面来风产生的巨大吸力,由东西两翼及中部方塔、圆塔四栋建筑物共同抵御,抗风能力显然比各自悬挑方案好得多。这样分缝后,中间一块很大而且横跨四栋建筑物,变形协调问题就是主要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从支座的设计上找出路。我们设想过橡胶支座、辊轴支座等多种方案,都不理想。后来打听到北方交大徐国彬教授的专利支座─万向球形钢支座(见图二),该支座承载力可大可小,大可大到几千吨,小可小到几十吨,既可承受轴力又可承受拔力;支座可按计算要求往任意方向移动,又可作少量转动;加上平面弹簧以后,位移又可以恢复。市民中心东西两翼树状支撑的支座只有几十吨轴力而方塔西南角的大支座轴力达2300吨,计算位移从15mm到116mm,设计要求支座的弹簧刚度系数3000kN/m。针对各类支座的不同要求,该专利支座都能完满解决。支座能动,各种应力状态下的协调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

市地方标准 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 编制部门:深训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批准部门:市规划国土局 试行日期:1999年7月1日

关于颁布试行《深训市民用建筑设计 技术要求与规定》的通知“ 深规上[1997] 254号各建设,设计单位: 为使市民用建筑符合市的气候条件、地理 环境及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市民用建筑的设计质 量和技术水平,我局委托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编制 完成了《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以下 简称《规定》),并经局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于1999 年7月1日颁布试行。有关《规定》的解释权属市规划 国土局。今后市的民用建筑均应严格按照《规定》 执行,对《规定》未涉及到的部分应按国家,省和 市现行的有关规,规程和标准执行。试行期间,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执行《规定》中遇到的问 题,请以书面形式通告市规划国土局建筑法规执行 处,便于今后修订。 附件:〈〈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目录 1.总则………………………………………………………1 2.建筑………………………………………………………2 2.1一般规定…………………………………………2 2.2建筑设计…………………………………………4 2.3建筑分项设计……………………………………10 2.4汽车库……………………………………………17 2.5建筑防火设计……………………………………20 2.6建筑防水设计……………………………………22 2.7环保设计…………………………………………25 2.8节能设计…………………………………………25 2.9智能建筑设计……………………………………26 3.结构……………………………………………………28 3.1一般规定…………………………………………28 3.2结构选型…………………………………………29 3.3荷载………………………………………………30 3.斗计算软件及计算分析……………………………30 3.5地基与基础………………………………………32 3.6其它………………………………………………32 4.给水排水………………………………………………34 4.1给水………………………………………………34 4.2排水………………………………………………37 4.3室外给排水…………………………………………38

1】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 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8年12月

目次 1总则 (1)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 2.1一般规定 (2) 2.2图纸要求 (2) 2.3设计说明 (4) 2.4总平面图 (5) 2.5建筑平面图 (7) 2.6建筑立面图 (9) 2.7建筑剖面图 (9) 2.8专篇 (10) 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 3.1图纸要求 (13) 3.2设计说明 (14) 3.3总平面图 (14) 3.4建筑平面图 (15) 3.5建筑立面图 (16) 3.6建筑剖面图 (16) 4附则 (17)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 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1一般规定 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 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2.1.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建筑专业的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剖面图 和核增建筑面积专篇的图纸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2.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由审批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予 以公布。 2.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 应当提出申请。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各项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 总平面图变更的,主办部门应当在委员会或管理局网站或主要媒体、管理 局办公大厅、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必 要时,可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2.1.7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按宗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建设规模 较大、周边情况复杂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分期建设。 申请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公共配套设施必须先行报建及建 设,首期报建时应提供本宗地的总平面图、分期建设示意图及首期建筑设 计相关图纸,此后各期报建时应提供经核准的本宗地的总平面图及该期建 筑设计相关图纸。 2.1.8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 期申请,但构成土地闲置的,须先进行闲置土地处理。 2.2图纸要求 2.2.1装订和份数要求 1.设计文件包括文本和技术图纸两部分,其中文本为A3图幅,装订成册,

深圳十一郎建筑规划设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总则(草案)

人事管理制度章程 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及人力资源效用,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行政人事部,对上级主管行政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日常事务(此项首先贵公司要有自己的公司整体管理构架,因贵公司构架而定可参照行政人事部构架)。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行政人事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人事制度参见附件人事制度草案、培训细则参见培训制度草案)。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详见薪酬及绩效考核附件)。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一年以上及签订三年期以上合同的人员办理三金,用于留住部分重视此项人员)。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人员劳动合同参照后劳动合同范本)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深圳建筑名、设计单位名称译文--完整版

《趣城·深圳建筑地图》英文版建筑物与设计单位中英文名称 A1 深圳文化中心 /Shenzhen Culture Centre 矶崎新(Arata Isozaki)建筑事务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院 Arata Isozaki + Beiji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Shenzhen A2 市民中心 /Civic Centre 廷丘勒·李名仪建筑师事务所(Lee Timchula Architects)+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Lee Timchula Architects + Shenzhen General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Research Co., Ltd A3 中心书城 /CBD Book Mall 日本黑川纪章建筑设计事务所+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Kisho Kurokawa Architect & Associates + HSArchitects A4 少年宫 /Children’s Palace 深圳市宗灏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enzhen Zong Hao Architects Ltd A5 地铁大厦 /Metro Building URBANUS 都市实践建筑事务所 + 招商设计公司 URBANUS + Zhaoshang Design A6 江苏大厦 /Jiangsu Building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CCDI A7 新世界商务中心 /Business Centre 美国SOM 建筑设计事务所亚洲公司+美国D/K 事务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院 SOM Asia + D/K + Beiji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Shenzhen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56 特别关注 The Special Focus 华夏奖专刊 2011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三等奖)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一、立项背景 建设部在2006年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北京、上海等地积极编制地方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但这些标准都还是对建成建筑的后评价标准,各地缺乏可在规划设计阶段有效指导与规范设计的标准文件。深圳市规划局率先提出了编制《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课题。《导则》是全国第一部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文件,有利于设计人员加深对绿色建筑的认识,有效避免设计误区。《导则》的发布使深圳市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并为我国其他地区制定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二、项目简介 1、目标及原则 主要目标:(1) 倡导绿色建筑理念;(2) 推动深圳绿色建筑的发展;(3) 指导绿色建筑设计;(4) 设计标准与国家评价标准衔接;(5) 综合反映深圳地域特点和经济特点。主要原则:(1) 本土化;(2) 大众化;(3) 定量化。 2、主要内容简介 《导则》按照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六大专业进行条文组织,内容涵盖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方便设计人员查阅,进而有效指导设计。 《导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有关新技术在深圳地区的适用性进行了明确界定,在绿化方式、生态化景观、通风、场地遮阳与建筑外遮阳、场地声环境、场地开放性、绿色交通网络、功能适用性、地下空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节水设计、雨水收集、人工湿地与中水利 用、空调系统优化设置、节能照明与控制方式、光污染、节能电梯等二十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 《导则》通过对设计技术的提升,增加了绿色建筑内涵,并通过对精细化设计的明确要求,扩大了外延,同时增加了设计对策划、施工、运行管理、使用的要求。 三、总体思路 《导则》编制根据大量调研数据,有针对性的开展本项研究工作,同时采用理论分析与多种模拟工具(通风模拟、能耗模拟、声环境模拟、太阳能模拟、设备系统模拟分析软件)结合的方法对各类案例与标准中出现的分项指标进行分析与判断,通过对既有绿色建筑运行数据的实测与分析,对标准体系内容进行修正,以保证各指标的合理性。 1、国内外标准对比。对比研究美国LEED 、日本CASBEE 、英国《生态住宅环境评估》、香港HK-BREAM 、台湾《环境共生住宅A-Z 》、《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体系》、《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同时,基于深圳地区气候、经济特点,有选择性的吸收、细化、修正各标准的相关条文,如在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部分绿色技术措施(功能性材料、分布式冷热联供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等)进行调研、研究论证后进行修正或限定。 2、规模化调研分析。通过采用实地调研、问卷调研、图纸统计、模拟试验、现场实测等调研方式,对深圳市各区典型绿色住区、普通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重点调研,获得深圳市各区场地生态环境、节能、节水、节材及室内环境现状水平及常见问题,获得深圳市绿色建筑相关特征数据,为《导则》适用技术条文编制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3、专项配套技术研究。对各关键及重点绿色技术进行专项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法律依据]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升设计质量,繁荣设计创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深圳市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招标阶段界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设计阶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区域界定] 第三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角色定位] 第四条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涉及监督管理者和当事者。监督管理者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当事者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若设计领域招标代理机构被政府指定并被赋予相关职能的,本办法称其为政府服务平台。 .

[说明对象] 第五条本办法的以下章条主要以进入政府服务平台的招标投标设计项目为主要对象,其它设计项目的招标投标从此办法。 [招标流程]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基本流程: (一)招标文件及公告的拟订、备案,(招标工作班子组建因关联性低一层级未被列入); (二)招标文件和公告的发布, (三)投标人报名, (四)发放招标文件, (五)组织招标答疑(若需备案,拟采取事后备案形式)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七)设计方案开标 (八)评标委员会组建、备案(普通项目拟采取事后备案形式) (九)设计方案评审 (十)评审结果公示 (十一)设计中标人的确定 (十二)最终结果备案 .

第二章招标 [招标条件] 第七条设计项目招标时,除符合相关要求外,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局的批复文件 (三)设计所需要资金已经落实。 (四)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招标范围] 第八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设计项目,需进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政府财政、国有资金控股投资的项目,应进行招标;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为特别项目 (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四)满足条件(一)资金额度,外企、民企、私企资金为投资主体的项目,鼓励进行招标 [招标平台、项目类型] 第九条需招标的设计项目,按以下平台分类进行招标 .

深圳建筑设计院排名

精心整理 一共185家,慢慢看吧 序号单位名称企业类型 1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建筑设计 2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 3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4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测绘 5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测绘 6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勘察测绘 29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测绘 30深圳市岩土工程公司勘察测绘 31深圳市园林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园林景观 32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33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 34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 35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

36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37冶金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建筑设计 38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深圳研究院勘察测绘 39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勘察测绘 40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测绘 4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42深圳市中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43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园林景观44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图机构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深圳市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67深圳市协鹏建筑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68深圳市艺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69深圳华新国际建筑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0深圳市城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1深圳市华侨城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2深圳市南山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3深圳市宝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4深圳市博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75深圳市华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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