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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李娇何坤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自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密切的关注。文章对此领域较典型的文献进行了回顾总结,从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及其特殊的治理问题入手,对其治理机制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商业银行确实存在与一般企业不同的自然特性,从而使得其治理问题和治理机制也明显地区别于一般企业,对商业银行的研究应该建立在承认其特殊性的基础上。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政府监管

很久以来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其特殊性越来越显著,尤其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人们更深刻认识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1999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使得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一、一般公司治理理论简述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委托代理理论。自BerleandMeans于1932年提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观点后,公司治理问题一直被界定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FamaandJesen,1983),由于20世纪70-80年代公司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以分散的所有权结构为特征的美国公司,故80年代以前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是以委托代理理论为代表,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护股东的利益,确保股东的投资能得到回报。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起,公司治理研究逐步扩展到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在这些国家的公司中所有权结构较为集中,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单纯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该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销商以及所在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因此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和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其特殊的治理问题

最初,人们假设银行中所有者与管理者的行为与代理理论中的一般企业是一样的,但是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与普通股份制公司不同的性质,这些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和治理机制也不同于普通的公司。MaceyandO’Hara(2003)主要从银行特殊的高负债经营的资本结构出发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由于银行的自有资金仅占到10%以下的比例,使得银行的所有者具有投资于高风险活动的动机,从而侵害了只得到固定回报的存款人的利益,并且较低的权益负债比例使得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流动性不足从而陷入挤兑的困境。ArunandTurner(2004)从银行的信息不透明性着手评述了银行治理的特殊性。他们认为由于银行的信息有很多是不易披露的,故其信息不对称要比一般企业严重的多,这便使得银行的管理者具有充分的动机和可能去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侵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除此之外,CaprioandLevine(2002)认为信息不对称还将使得银行的竞争要远远小于一般企业,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也正是处于自然垄断地位。政府监管作为银行特殊的治理机制给银行带来了与一般企业不同的特殊的治理问题。CiancanelliandGonzalez(2000)认为政府的介入使得银行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变得比一般企业要复杂,委托代理不再仅仅是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监管部门与管理当局以及债权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们之间的代理不是契约关系,更多的是行政上的关系。CaprioandLevine(2002)认为伴随政府监管而来的问题还有:银行在吸收存款时对那些没有保险且有动机对银行进行监督的大额存款失去兴趣;监管对银行准入和并购的限制降低了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最后,政府监管本身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这样的委托代理又可能造成监管目标的偏差。李维安和曹廷求(2005)对商业银行特殊性的总结可谓是国内在此领域较典型的研究总结,商业银行自身的特点导致了其特殊的治理机制,其中除了监管这种特殊的治理机制之外,他们还对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并购机制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其特殊性。但是大多数研究认为除了政府监管这种特殊的治理机制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与一般公司的治理比较类似,其特殊性并不十分明显。

三、商业银行主要的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机制既有内部又有外部,一般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主要是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和对高管人员的激励制度,而外部的机制除了市场竞争给企业带来并购压力之外,债权人及银行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对商业银行治理而言,其最具特点的治理机制是普遍存在的政府监管。

1、普遍存在的政府监管。政府对银行的管制要比其他行业严格的多,政府监督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参与银行管理,同时还对银行其他的治理机制产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他治理机制的一种替代物。ArunandTurner(2004)认为由于商业银行信息的不透明性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更小,因此需要更强的公司治理机制。他们认为政府监管是由商业银行的自然特性决定的,目的是为了要保护存款人和整个金融系统。Levine(2004)认为政府监管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解决信息严重不对称及法律上的欠缺损害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的问题。CiancanelliandGonzalez(2000)总结了政府监管的主要工具: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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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的监管(比如最低资本水平),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政策和存款保险制度,限制竞争的政策。他们认为监管部门把降低风险、维护系统稳定作为重要的目标,监管促使银行在经营时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更多的应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及公共利益。同时他们认为监督不仅是对银行内管理人员和股东的监督,还有对市场的监督,使得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是有管制的市场,然而这些政策又会使银行在管理时出现新的问题。由于监管对竞争和银行兼并的限制使得银行所面临的市场缺乏竞争,并购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使得债权人的监督动机消失。由此很多研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没有必要存在的(CaprioandLevine,2002;MaceyandO’Hara,2003;Nam,2004),并且有实证研究支持这一观点,洪正(2005)运用理论模型研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一定要有审慎的银行监管作支撑,而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则是不必要的。CaprioandLevine(2002)认为银行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治理、降低风险,但是银行业的不透明性使得要实现这一点很难,并且监管部门和监督者会很快建立起他们自己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监管不仅本身会给银行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其在发挥作用时的方式选择也会使得效率不同。Levine(2004)总结了政府监管发挥作用的方式,认为监管的效率会因代理人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当政府监管是银行家官僚主义或官方监督管制时将会导致政府监督的无效率,会由于其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降低了银行公司治理的效率;有约束的官方监督使监督者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令监督代理人独立于银行,从而使他们建立起正确的动机,降低管制俘获的可能性。同时他们的研究发现独立监督代理降低了权力代理的不利影响,他们认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将监管授权于私人部门,并且他们找到了理论支持认为私人监管将是最好的提高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督方式。

2、外部治理机制。外部的监督力量主要依赖市场和债权人,然而大多数研究发现普遍存在的政府监管限制了市场的竞争。并购会给企业的管理者一定的压力使他们努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然而这种治理机制却很难在银行业发挥作用。CiancanelliandGonzalez(2000)认为政府限制竞争的主要手段是银行准入和限制银行的兼并和收购,银行管理人员所面临的并购压力比一般公司要小很多,使得他们具有充分的动机和可能去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侵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CaprioandLevine(2002)运用公司治理的标准理论从全球的视角探讨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在对银行并购机制的研究中发现,由于银行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银行的并购成本过大,外部投标人很难得到足够的信息发起并购,也就不会对管理者形成并购威胁,另外监管对银行并购的限制也使得并购机制难以实行并发挥其作用。企业另一重要的外部监督力量来自于债权人。银行最主要的债权人是小额的存款者,由于他们的债权非常分散,使得其对银行的监督作用很难发挥。同时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容易受到股东和管理者的侵害,政府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推出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人保险制度(ArunandTurner,2004),这一制度确实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并且控制了系统风险,但是由于不论银行经营的如何债权人均能得到固定的收益,债权人对银行的监督激励消失,银行的外部监督力量荡然无存。

3、内部公司治理机制。由于政府对市场和竞争的限制及存款保险制度等措施使得银行外部的监督机制变得很弱,因此就更加需要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与一般公司治理相同,银行的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是董事会和对高管人员得激励机制。董事会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中心环节,享有对高层管理者雇佣、解雇、发放薪酬的重要权力,巴塞尔委员会在银行监管(1999)中对董事会的作用做了简单的归纳。MaceyandO’Hara(2003)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银行总是能够通过吸收新的存款来弥补银行资金的缺乏,所以银行与普通公司相比会更少的收到流动性不足的威胁,因此银行中董事会的主要作用不是维护其流动性,而更主要的是对于杠杆作用、风险的平衡能力。现有文献对董事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董事会的规模和独立性上,Nam(2004)指出董事会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为了实现董事会的有效性,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董事会结构和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的作用和行动;信息获取渠道和独立董事的普遍支持;直接补偿和责任。为了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必须拥有足够的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MaceyandO’Hara(2003)则提出由于银行的高杠杆作用以及资金和负债的不匹配,要求董事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固定要求收益的债权人负责,银行的董事会应建立更广的治理范围。虽然政府监管对银行有一个监管作用,存款保险制度也使得对银行董事会职责的要求降低了,但是董事会的作用还是不可缺少的,董事也应继续行使其职责。对管理者的激励机制被认为是商业银行另一主要的内部治理机制。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以股票作为对CFO的补偿的激励机制被广泛采用,事实上一些研究发现权益补偿与公司绩效之间有一个正相关关系(Morck,1988;McConnellandServaes,1990;Frye,2001)。Nam(2004)总结了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主要方式,认为权益激励是缓和管理者和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重要途径,能够降低监督成本。但是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信息不透明性,银行的短期绩效可以以损害银行长期健康运营为代价而被简单操作出来,这使得该激励机制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

四、结论

商业银行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最主要的特性是其严重的信息不透明性和高负债经营的资本结构以及其与政府当局割舍不清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大多数文献都承认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研究,但是由于兴起的时间很短,此领域目前的研究仍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仍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认为首当其冲的还是政府监管引起的负外部性问题。由于多种原因使得政府监管成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既然我们不能取消政府监管,那么就应该尽量解决他的存在所引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Levine:TheCorporateGovernanceofBanks:AConciseDiscussionofConceptsandEvidence,WorldBankPolicyRe-searchWorkingPaper3404,2004.

[2]MaceyandO'Hara:TheCorporateGovernanceofBanks,FRBNYEconomicPolicyReview,2003.

[3]李维安、曹廷求:股权结构、治理机制与城市银行绩效——来自山东、河南两省得调查证据[J],经济研究,2004(12).[4]李维安、曹廷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基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研究[J],南开学报,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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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文献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7371797.html, 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文献综述 作者:余峰 来源:《大经贸》2016年第05期 【摘要】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信用风险问题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日益突出。本文主要从银行信用风险的定义、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和现代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研究几个方面对当前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最后对国内外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文献做出了总结。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文献综述 一、银行信用风险的定义 信用风险(CreditRisk)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很多学者分别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来定义信用风险。他们认为,狭义的信用风险一般是指信贷风险,而广义的则是指因债务人的违约而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其中包括在资产业务中因债务人没有及时偿还所借贷款而导致资产质量变换,负债业务中客户大规模提前支取导致挤兑从而加剧支付的难度等。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金融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三大类。麦肯锡通过研究发现,商业银行的风险60%来自信用风险,其余40%来自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前银 监会主席刘明康也认为,信用风险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也是最大的风险之一。 二、传统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商业银行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有信贷决策的“6C”模型和信用评分模型等。“6C”模型是指由有关专家根据借款人的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品(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等六个因素评定其信用程度和综合还款能力,决定是否最终发放贷款。运用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专家用在“6C”上的权重有可能以借款人的不同而变化,专家难以确定共同要遵循的标准,造成评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 而信用评分模型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财务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对借款企业实施信用评分,并将总分与临界值进行比较,低于该值的企业被归入不发放贷款的企业行列。信用评分模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爱德华·阿尔特曼(Altman)1968年对美国破产和非破产生产企业进行观察,采用了22个财务比率经过数理统计筛选建立的著名的5变量Z-score模型和在此基础上改进的“Zeta”判别分析模型。将Z值的大小同衡量标准相比,可以区分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

完善公司治理 促进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

地方中小银行[1]是我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中小银行已达到4005家,资产规模近80万亿元,约占银行业资产总规模的25%。中小银行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内外部各种原因,也有部分机构在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资本抵御机制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既包括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自身市场定位不清、历史包袱重的因素,也包括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的外部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公司治理体系不完善是部分中小银行出现经营困难或重大风险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风险事件表明,部分中小银行在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着“形似而神不似”现象,一些阻碍公司治理正常运转的缺陷和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在诸多方面仍需要提升和改善。自2017年以来,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始终是强化监管和制度补短板最为关注的领域,相关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公司治理是银行稳健发展的保障 企业的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公司委托人(所有者)与代理人(经营者)之间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在董事会、管理层、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做出一系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实现对公司权力的合理分配和监督。但由于银行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征,银行的公司治理也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银行除了对股东负责外,还应对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银行通常具有负债率高、风险负外部性较强、资产不透明等特征,董事会、管理层、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比一般企业更为复杂,股东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更加突出。银行不仅要处理好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还要处理好自身与存款人、监管者的关系。银行公司治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寻求对大股东权力的合理制衡,以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明确提出“银行除应对股东负责以外,还要对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 二是银行经营不能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而应关注更为长期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是全社会重要的融资渠道和主要的支付服务组织,作为国民经济特殊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外,还应兼顾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体系稳健,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2013年7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强调商业银行良好公司治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健全的组织架构,清晰的职责边界,科学的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

公司治理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机制理论研究文献综述》-郑志刚 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现代公司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职业关注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合约设计、董事会、大股东治理、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 研究意义 公司治理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资金的提供者按时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它构成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核心。对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显然对于提高中国现代公司的治理效率,从而最终推进企业改革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部控制系统 外部控制系统指的是尽管机制的实际实施超出了公司资源计划的范围,仍然可以用来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总称,它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 1.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 ①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②此外,政治因素的考虑对一国法律的制定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对于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而言,对雇员的保护与对投资者的保护负相关,因而,法律规定是谋求高投资者保护程度的企业家与谋求高雇员保护程度的雇员的政治妥协。 ③公司治理体系的不同更多的是意识形态的因素,而不是单纯由经济因素造成的。 2.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

①产品(要素)市场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整体经济效率十分强大的力量,同时,它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②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监督力量对于新的和存在因量经济租或准租的活动而言十分微弱。 3.公司控制权市场 所谓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是指建立在现代放熟的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基础之上,通过包括公司舞管、杠杆收购以及公司重组等在内的公司战略而实现的公司资产控制权力转移的各种市场行为的总称。这里的接管包括兼并、敌意和友好要约收购以及代理权竞争等。 接管实际发生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接管者能够战胜目标公司经理人的“反接管”措施。 对接管的主要批评是,接管的收益来自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原公司经理人、雇员终止合同,以及非效率的资本市场在价值评估中的错误 对以接管为代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争论表明,公司控制权市场单独同样不是一个约束经理人的有效机制。 4.声誉市场与职业关注 市场交换的经济范式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存在一个政府来定义产权,并执行合约。即使不存在第三方,声誉或品牌作为私人机制,同样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履行合约的激励。职业关注所提供的隐性激励不仅适用于经理人,同时适用于董事。风险的规避与折旧成为市场约束激励的能力的限制。因此,对未来职业的关注可能既是有利的,同时,也可能是有害的,这要取决于企业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程度。二、内部控制系统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应对策略分析(一)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应对策略分析(一)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决不是公司治理理论的简单应用,除了遵循一般公司治理理论之外,还具有显著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需要我们在完善商业银行治理改革时予以足够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1.公司治理的更大外部性 商业银行是金融系统的命脉,一家银行的倒闭往往会殃及池鱼,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将会对金融资源配置、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严重的则可能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如果商业银行治理不善,使得其治理风险日积月累,最终可能会以风险事故的形式爆发出来?此外,商业银行本身在充当被治理者角色的同时,还需要对自己的业务对象发挥治理者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商业银行的专家式债权监督?因此,商业银行倒闭的重大社会影响和双重治理问题使得商业银行相对于一般企业治理具有更大外部性? 2.薄弱的外部债权治理 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仅影响公司价值,而且还通过不同的股权和债权的构成来影响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的不同控制程度、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但是,在这一方面,商业银行和其他行业的公司截然不同,商业银行运作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储户的存款,其自有资本金在其资本总额中的比重极低?储户有成千上万,每个储户,即使是一个大的机构存款者,其存款比例也只不过占到银行存款总额的一个极小比例,银行的

绝大部分存款人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和足够的信息去监督银行资金的使用情况或者对银行施加额外的控制,众多的储户好比股票市场中的众多中小股东一样,存在着“搭便车”的心理?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也有着隐性担保作用?这些使得债权人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甚微,远远不如一般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对债务企业的监督效果?因此,薄弱的外部债权的监督是商业银行治理区别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特殊之处? 3.实施外部治理可能导致较高的治理成本 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有效的股票市场中股价能较好地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如果上市银行的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股东可能就会抛售该银行的股票,迫使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稳健性?(2)来自存款人的治理?如果银行经营中存在较高风险或出现不利于银行的传言,存款人就会从银行取款,严重的可能造成挤兑,导致银行破产?(3)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经营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可能不会愿意和这种银行发生业务交易,因为,贷款客户还可能考虑到与贷款相关的其他业务,如银行可能提供的咨询服务以及在贷款出现问题的重组服务等?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它们在督促银行董事会关注公司治理和管理层改善公司经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外部治理机制,有些只对上市银行才有用,有些一旦实施起来,将会引起银行业的动荡,尤其是当存款人都来取款时,势必会造成金融恐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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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文献综述 摘要:随着银行业自身的快速发展以及业务量的增加,信用风险问题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逐渐暴漏出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银行业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以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越来越多,使得银行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本文主要从银行信用风险的定义、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和银行信用风险量化几个方面对当前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最后对国内外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文献做出了总结。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一、关于银行信用风险定义的研究 1.风险的定义 风险(Risk)最早起源于拉丁美洲人的日常生活用语“Resum”,原意是“因航海或海上活动,其可能伴随而来的各种无法预测的危险或风险”。而《辞海》中将风险定义为“人们在生产建设和日常生活中遭遇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受损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在我国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中,提出“风险通常是指由于当事者主观上不能控制的一些因素的影响,使得实际结果与当事者的事先估计有较大的背离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2.银行信用风险的定义 亨利〃范〃格罗(2005)将信用风险定义为债务人或金融工具的发行者不能根据信贷协定的约定条款支付利息或本金的可能性,是银行业固有的风险。闰晓莉、徐建中(2007)认为信用风险狭义上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还本付息协议,致使银行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它实际上是一种违约风险。广义上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的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遭受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一种可能性。 二、关于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 1.银行进行内部评级必要性的研究

中小企业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正文 宁波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分析 一.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对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制度经济学分析及融资策略优化,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包括: 刘卫柏(2005)通过对美国中小企业融资经验,提出了美国企业融资对我国发展中小企业经济的启示。其中包括:发展地方中小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拓展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重新构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 杜锦兴(2006)提出拓宽融资渠道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对策与建议。 杨思波,钟闺陈(2007)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认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在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内外兼修”。一方面,中小企业要内强素质,进一步转变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增强诚信观念,树立良好的形象等,另一方面,政府应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充分发展引导和服务职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郁阳秋,黄伟(2008)认为中小企业对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增加就业、鼓励创新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我国的经济增长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传统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其融资需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出现,可以从风险投资、并购、担保和公益投资四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帮助,不失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新工具。 倪杰,马凯(2008)认为融资制度变迁主体分为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行动团体的划分有利于对其责任的划分,要采取正确的行动必须对主体有明确的角色界定。 吴国栋(2003)提出融资效率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融资效率的这种不确定性和受多因素影响的特点,通过实例分析,给出了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来评价房地产企业融资效率的一般方法。 张维,钮元新,熊熊(2008)依据行为主体在中小企业投资和融资中的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功能,文章界定了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构造了对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进行评估的指标体系,并研究了对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进行评估的模糊层次分析方法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结果对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进行改进。 甘红莲(2006),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策略影响因素通过调研问卷和统计分析进行实证研究,从而获得了促进企业融资的策略。 高霁阳(2003)通过对江苏、山东两省八十家中小型企业的调查研究发现,他们普遍存在融资困难。造成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有:国有商业银行在机制、成本等方面与中小企业不对称,难以提供有力支持;金融市场功能不健全;风险投资运作有障碍;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经营风险较高。针对这些问题,通过调研数据的分析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各类民间金融机构;完善货币与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建设全国及地方性信用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与保护,提高企业素质。 张建宗,张茜,高伯文(2004)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发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完善投资渠道、建立健全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陈丹红(2006)从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了解决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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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问题(一) 摘要:完成股份制改造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但其公司治理仍存在诸多缺陷。本文在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治理结构 随着中国农业银行IPO的进行,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已陆续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以及上市。自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之后,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国有商业银行在遵循‘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上,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了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加入WTO之后,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其中公司治理的制度建立功不可没。但是我们还应当认识到,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缺陷,全球金融危机也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指商业银行的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协调和制度安排;后者还包括了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存款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关系的协调。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人们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关注。在此背景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9年9月颁布了动口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进一步推动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to。从世界范围来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仍然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正式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概念,并初步规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标准。此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一直是国内研究的热点。当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及其分析框架对于商业银行究竟是否适用。针对这一问题,理论界普遍认为,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具有许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的存在使得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与一般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较大的不同。 1. 1资本结构的特殊性 与一般性的企业相比,商业银行自有资本的比重明显较低。例如,现行的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中规定,商业银行自有资本的最低要求是达到8%,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负债比例可以高达90%以上,实际上很多银行的现实状况便是如此。在这种高负债的资本结构下,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其中主要靠吸收存款。高负债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高于一般企业。由于债权人一般不主动参与商业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商业银行虽然时刻处于高负债的运营状态,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却缺少一般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控制,使得商业银行债权人治理机制失效。此外,如果出现破产风险,银行股东只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其余大部分损失将由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承担,这使得银行股东和高管层利用短期行为损害存款人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金融学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风险的防范、管理和化解是银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能力。科学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一方面可以保证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地运行,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资金成本,提高其竞争力。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上,对操作风险关注较少。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连续发生的大案、要案使人们开始关注操作风险问题。特别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进一步引发人们对操作风险的关注。当然,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认识远未达到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仍十分薄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分析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归纳总结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银行业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上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对推动操作风险管理研究的深入和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然后对国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介绍,最后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提出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提纲如下: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 1引言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概述 2.1操作风险的定义 2.2操作风险的分类 2.2.1按业务性质分类 2.2.2按风险事件类型分类

2.3操作风险的特点 2.4操作风险的度量方法 2.4.1定性分析法 2.4.2定量分析法 2.5操作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分析 3.1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分析 3.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对操作风险管理缺乏足够重视,认识不足及意识落后 3.2.2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和体系仍不健全 3.2.3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不统一 3.2.4操作风险管理缺乏电子化手段,手段过于单一 3.2.5尚未建立操作风险报告机制,缺乏量化管理数据 3.2.6缺乏操作风险管理人才 3.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3.3.1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不足 3.3.2内控和监管机制不健全 3.2.3人力资源管理因素 3.3.4外部环境因素 4国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1汇丰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2美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3经验总结 5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5.1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意识及文化 5.2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和内部控制体系 5.3构建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5.4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 5.5操作风险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 5.6创造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外部环境 6总结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对策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其通过提供有效的激励和控制,促使经营者以投资者的利益最大为经营目标,保障股东和其他相关主体的权益。本文在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实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应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激励机制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即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机构设置,明确各机构的权责分配,达到三者之间约束和权力制衡的目的。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理解为有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在国际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正日益收到重视。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限制和存在的问题 (一)从产权结构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国有独资银行,资本金的补充依靠财政注资。这种一元产权结构的优点是明确地表示了所有国有商业银行是由国家提供信用担保,使大众可以放心储蓄,企业可以安心地使用贷款。即使各大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资本的充足度低于国际警戒水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吸储率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并且,这种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在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市场机制的完善,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这种结构所带来的问题就是,政府作为全体人民对国有银行的代理人行使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会使银行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的效率降低,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二)从内部制衡机制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明确的制衡机制,虽然从2000年8月起国务院分别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派驻了监事会,但由于总行实行党委领导制,行长等管理层均为党委成员,从而从总体上看仍然是高度集权的体制,还远未建立起独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 (三)从外部制衡机制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是多头监管。这种多头的监管造

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金融学 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 一、商业银行竞争力 世界上较早从事竞争力研究的是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y Forum , 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IMD)。WEF和IIMD是从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来研究竞争力的, 并于 20世纪 80年代形成了独立而完整的国家国际竞争力评估体系。20世纪 90年代中期以来, 国内学者在学习借鉴国外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 对企业竞争力也展开了系统研究。其中以金碚(2003)的成果较有代表性。金碚指出: 企业竞争力,是指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 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 而理论界对商业银行竞争力还未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对其研究的学者们各存己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 焦瑾璞(2001)指出,银行竞争力是银行综合能力的体现,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相对于其竞争对手所表现出来的生存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 朱新国和唐正科(2002)提出商业银行竞争力是指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商业银行及银行家合理的运用银行内外资源,进行个性化、差异化市场营销,提供市场和客户所需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赢得市场和客户,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的能力。 张新宇(2004)认为商业银行竞争力是其充分利用包括外部环境在内的各种资源,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的综合竞争能力。 对于商业银行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彭晓寒(2005)认为:(1)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业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的重要性。其对企业发展、国家财政收入、我国对外贸易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贡献。(2)我国金融业的自身改革与发展方向决定了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的必要性。(3)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形势决定了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的紧迫性。 二、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 1.国内外对银行竞争力评价研究现状 目前,国际上对商业竞争力的评测主要有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设计的评价指标及其评测、标准普尔评价方法、《银行家》等杂志的银行排名。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与其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与其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就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

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与监督。 第五条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由具备良好专业背景、业务技能、职业操守与从业经验的人员组成,并在以下方面得到充分体现: (一)确保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 (二)确保商业银行培育审慎的风险文化; (三)确保商业银行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 (四)确保商业银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治理主体及其成员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共同维护商业银行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商业银行利益或将自身利益臵于商业银行利益之上。 第七条商业银行良好公司治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健全的组织架构; (二)清晰的职责边界; (三)科学的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社会责任;

(四)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五)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八条商业银行章程就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文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职责与议事规则等作出制度安排,并载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其她事项。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章程并根据自身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第二章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第一节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九条股东应当依法对商业银行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提交的股东资格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主要股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披露关联方情况,并承诺当关联关系发生变化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开题报告

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湖南工业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014届) 学院(部):财经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学生姓名:彭瑶 班级: 103班学号: 指导教师姓名:谢刚职称:讲师 2013年 12 月 22日 3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一、结合课题任务情况,查阅文献资料,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西方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经历了五个阶段,其内容由简单到复杂、目标由单元到多元、对象由局部到整体的演进。而随着人们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的不断认识,基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不断兴起和深入,目前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国外有关公司治理下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是以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和特恩布尔报告,以及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和OECD《公司治理原则》为代表。其中,前三者被称为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 卡德伯利报告(1992)从财务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将内部控制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内,明确要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并以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前提,明确要求公司改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议董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声明,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发表的声明进行复核。 特恩布尔报告(1999)作为公司治理委员会综合准则指南指出,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制定正确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寻求日常的保证,使内部控制系统能有效发挥作用,还应进一步确认内部控制在风险管理方面是有效的。其中特别指出,董事会应在谨慎、仔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形成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正确判断。 DECD《公司治理原则》(2004)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和忠诚。同时,要求董事会确保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其中包括独立审计师的完整性,确保公司具备恰当的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和营运控制制度等,确保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相关的准则等。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有关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我国政府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力度的。我国在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过程中,内部控制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大理论突破,特别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研究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并不断发展。 吴水澎(2000)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阎达五(2001)也指出,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是内部控制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李连华(2005)认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 阎达五、杨有红(2001)则将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认为内部控制外延的拓宽正是由公司治理机制变化所致。因此他们建议采取双管齐下和分两步走的战略建立内部控制框架,认为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特别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认为董事会应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商业银行无抵押贷款风险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无抵押贷款风险问题研究 无抵押贷款,也叫作无担保贷款,具备信用贷款的所有特性和业务要求。我国自入世以来,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无抵押贷款作为新兴银行金融产品出现在国内市场。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来说,要在这个市场上与外资银行竞相抗衡,则必须具备一套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对此种贷款潜在的风险隐患和防范措施研究着实必要。综观各国,发达国家的无抵押贷款业务无疑领先于我国,理论与创新性研究亦不在少数,对于开展此项业务不久的我国银行业,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上,国外先进经验都值得借鉴,并争取创新。 1 国外研究部分 由于国外无抵押贷款的的发展水平,研究相关内容的文献出现得较早,Charri. W 和R. Jagannathan(1993)在对商业银行的无抵押贷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时指出:美国各大商业银行通过对审批权限,审批制度进行量化处理,可以将贷款审批与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实现电子审批。对于那些特别符合条件,而且风险特别小的贷款业务,甚至可以实现自动化审批,以规避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道德风险。 此后,James C. Van Horne和John M. Wachowicz Jr(2001)认为通过建立起完善的无抵押贷款风险控制的评估体系,不仅提高了业务管理效率,更有效地控制了由于商业银行管理人员业务管理素质与道德因素形成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遏制了最难以控制的“人为”的风险。Chatterjee等人(2002)通过建立一个具体化的模型反映了无抵押信贷中的破产内源性风险,并验证了一系列家庭贷款的现实问题。Millard Stephen 和Polenghi Marco(2004)基于隔夜银行无担保贷款与清算英镑支付体系的研究,认为支付系统的一次操作上的失误是处理结算这些无担保贷款过程中的重要风险。因为这种风险会导致结算银行无法清除与英国银行的盘中透支,导致结算银行损失利益。Fabrizio Perri(2008)对只使用具有价格竞争力的无抵押贷款投保来防范收入风险的家庭进行研究,得出无抵押信贷的使用不能在收入风险持续增加的情况下防范稳定的消费风险,且消费风险并不受收入风险的影响。Kartik Athreya, Xuan S.Tam和Eric R.Young(2008)指出无抵押贷款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债务已从1980年的2%上升到2005年的9%。Jose Divino, Edna Lima和Jaime Orrillo(2009)从理论和实证方面对无抵押贷款市场上利率如何影响违约的可

股份制商业公司治理指引--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2〕第15号 为进一步健全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维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股份制商业 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现予以发布施行。 附件:1.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2.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人民银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 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三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一)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建立、健全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条商业银行的股东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股东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章程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其章程中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股东应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商业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商业银行有借款的股东要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未到期的借款应提前偿还。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在章程中规定“流动性困难”的具体标准。 第八条商业银行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同一股东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股东的关联企业的借款在计算比率时应与该股东在银行的借款合并计算。 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股东在商业银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 第九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票为质押权标的。 股东需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事前告知董事会。 股东在本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股权净值,且未提供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的,不得将本行股票再行质押。 第十条商业银行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的债务提供融资性担保,但股东以银行存单或国债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上款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商业银行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 第十一条同一股东不得向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人选;同一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时报告持有商业银行股份前十名的股东名单,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上控制商业银行的关联股东名单。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农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农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1前言 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农村信用社,是经济环境和历史下的特殊产物。除了国内,其他国家基本没有农村商业银行的概念,更没有农村信用社的概念。面对特定的服务地区和特殊的服务群体,以及受历史因素、发展规模、公司治理、人员素质等客观情况的影响,使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相对滞后,其操作风险管理的形式更加严峻。从操作风险本身来看,其表现形式多样、分布及发生范围广,农村商业银行面对宏观经济转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大、风险集中爆发的情况下,新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及队伍建设未能跟得上,更加容易爆发操作风险。在新的形势下,有效防控农村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是提升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核心工作之一,也使促进农合机构提升竞争力,有效服务农村供给侧改革、服务三农的关键。 2国外文献研究现状 2.1国外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和分类 上世纪30年代,以walterStwart在《制造业产品质量的经济控制》一文当中,涉及到了操作风险,不仅仅从理论角度进行了阐述,而且从实证角度,使用了计量的方法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但是,由于操作风险在当时并没有凸思出太多的问题且造成影响,因此操作风险的研巧也一度受到了搁浅。1997年,英国银行家协会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认为失误以及犯罪活动和不完善的控制程序所导致的风险事故。这一定义的提出,使得人们对于操作风险的认识有所提升,并为日后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到2003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逐步将操作风险纳入到银行风险当中,并在《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稳健原则》一文中提出了操作风险的影响和危害,并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框架。同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提出了操作风险的分类,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佣活动与经营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异常和系统失误;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交易认定、传递和程序管理失误。 2.2关于操作风险管理 此后,由于银行金融机构操作风险问题频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更加关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分析》 (1)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情况介绍 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前身是农村合作信用社,经改革之后成为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截止2014年末,我国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表示,我国将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2)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情况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根据股本金来源和归属设臵了自然人股、法人股。股东组成部分主要有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 由于股权结构设计不合理,当前农商行股权分配呈现普遍失衡状况。法人股东持股比例过高,中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国有法人股在持股比例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控股股东权力趋向集中;而大部分农商行因保留大量小额持股,以民营资本和自然人为代表的此部分中小股东,结构比较分散,持股比例较低,话语权也相对较小。 持续探索股权分配的后续改革之路是当前摆在农商行面前的一个难题。改制之初,农信机构计划建立“资本自聚,资本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机制,并按照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如自然人股(包括社会自然人股与员工自然人股)要有所下降,企业法人股有一定幅度上升。这就要求农商行必须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改进: 一、吸引和建立一批有实力、讲信用、认同机构经营哲学和价值理念的投资者群体,实现股东利益与机构价值共同增长;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是指关于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 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上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 科学。 (一)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的解释 张维迎(2000)认为公司治理有两层含义(广义公司治理和狭义公司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并认为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则是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的一种制衡与监督机制,狭义公司治理的特点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它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葛家澍(2001)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杨淑娥和金帆(2002)指出公司治理是规范和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安排。张先治和袁克利(2005)对公司治理的解释是:外部索取权人为了

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对整个公司 进行的控制。张兆国、刘晓霞、邢道勇(2009)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各种代理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称,包括法律制度、产品与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以及董事会、高管薪酬、股权结构、债务融资、信息披露等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李维安、戴文涛(2013)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起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实质是解决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减少代理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都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总体来说公司治理就是当公司的所 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始研究如何从各个方面提升公司收益的方法。 (二)从会计与审计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张立民、李琰(2017)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导致的各种问题的机制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刘爱东、万芳(2016)认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是提高企业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制度基础公司治理能够提高企业 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其中主要是股权结构治理与监事会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明显,董事会治理及管理层治理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 (三)从投融资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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