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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管理有关政策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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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附件1: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一、变损

1、政策依据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四条,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2)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2、营销系统档案设置: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变损计费标志应为“是”,变损分摊标志应为“按电量分摊(电量为零时按容量)”。

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1、政策依据:

(83)水电财字第215号,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东电财[1984]第958号,关于印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对趸售单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通知(东电财字[1985]第306号);辽电营销[2001]7号,关于下发“营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它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功率因数的计算:

(1)、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2)、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设备,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补充规定

《办法》中:“社队工业用户”系指直供和农村中除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社员口粮加工(非商品性的)牲畜饲料加上(非商品性的)防汛临时照明及农田基本建设用电和居民照明用电以外的集体和个体工业户用电。

其它(普通)工业户、非工业户装见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如灯、动合表计量时,计算月份平均功率因数值,应减除当月的照明有功电量,但设备容量不予减除,计算功率因数电费的基数不包括相应的照明电费。

用户在未安装带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之前,为了防止用户向系统倒送无动电量,用户在电网低谷时间,必须切除多余的补偿设备,未按规定切除者,其平均功率因数高于标准值不予减收电费,但低于标准值者,仍照章增收电费。

安装带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的用户,其反向无功电度表计度器记录出倒送无功电量时,按《办法》计算的平均功率因数值,虽超过标准值,亦不减收电费,达不到标准时,应照章增收电费。

4、《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电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辽电营销部[2010]1号)》

明确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范围为100千伏安(千瓦视同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其中160千伏安(千瓦)以上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功率因数执行0.90标准,其它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执行0.85标准。

5、营销系统档案设置:定价策略及电价中根据合同容量及用电类别,正确设置功率因数考核方式、功率因数标准。

三:峰谷分时

1、政策依据:

(1)、《关于东北电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批复》

峰谷分时规定:峰7:30-11:30,17-21点;谷22-5点,其余为平。

峰谷电价实行范围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20(含315)千伏安及上的大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指农电)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0号)》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等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

(3)、《峰谷分时电价实施细则》

划定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时,对总电容量为100千瓦的用户视同100千伏安用户,一律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所有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内的用户应按电业部门的要求装设峰谷计量装置。对暂不具备装表条件的用户,应限期整改。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运营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

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非普工业类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分时政策。

(5)、《关于辽宁省境内铁路用电计费方式问题的复函(辽电营销

2009[984])》

自2009年12月抄见电量起包括电力机车在内的铁路运输用电由原来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改为执行平段电价。

依据《2008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铁路运输业指铁路客运、货运及相关的调度、信号、机车、车辆、检修、工务等活动。不包括从事具体运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铁路局(集团公司)、分局(总公司)的总部;铁路系统所属的机车、车辆及信号通信设备的制造、修理厂(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商店、学校、科研所、医院等;对外转供电及对外经营活动用电。

(6)、《关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执行电价的复函(辽价函[2008]206号)》

在国家没有新的文件规定前,行政机关照明用电不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7)、《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电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辽电营销部[2010]1号)》

除机关、部队、铁路、医院等不具备调峰能力的电力用户外,其余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用户,均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其中:

“机关”范围按2008年省公司营销部、财务部下发的《关于一般工商业执行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执行,包括高速公路管理局(处)用电,不包括“机关”对外经营性用电。

“部队”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不包括部队企业、部队对外经营性用电)。

“铁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51”对“铁路运输业”的解释执行。

具体为:铁路客运、货运及相关的调度、信号、机车、车辆、检修、工务等活动。包括执行大工业电价的铁路牵引站用电。

不包括:

1.从事具体运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铁路局(集团公司)、分局(总公司)的总部

2.铁路系统所属的机车、车辆及信号通信设备的制造、修理厂(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商店、学校、科研所、医院等;

3.对外转供电及对外经营活动用电。

“医院”主要参照《2008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851”对“医院”的解释执行,但不包括各类疗养院。

具体为: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机关、部队、铁路、医院电力用户总电量中,有定比或定量提取其他用电电量的,其容量如果达到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标准,仍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供电公司可采取以计提电量为主计量点,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量进行操作发行。

2、营销系统档案设置:定价策略及电价中正确分时标志设置为“是”。

四、非居民客户执行居民电价

1、《国家发展该国委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除农业生产以外的销售电量。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除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全部销售电量。

2、中小学教学、高校宿舍:

(1)、《关于落实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电营销[2002]11号)》

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

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是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电、水和管道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煤气以及空混气等)。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应与其他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学校与供电、供水、供气单位协商确定用电、用水、用气数量。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报价格主管部门裁定。

(3)、《调价有关问题的几点实施意见》

城乡中小学教学(含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在案的全日制、私利中小学为准;电量范围不包括其校办工厂、出租房屋(厂房)等电量。

城乡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后,对其中用电容量在100kVA(kW)及以上的用户相应停止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对已经单独装表计量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3、福利机构:

(1)、《关于社会福利机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辽电营销[2003]326号)》

省级民政部门认可的国有、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如养老院、孤儿院、精神病院、光荣院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

(2)、《转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社会福利机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两锦电用[2003]208号)》

省级民政部门认可的国有、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用电仅指福利机构的照明、动力用电,不包括附属工厂、对外出租门市房等附属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

对上述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后,不执行峰谷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4、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营房:

(1)、《转发关于保障军队用水用电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电营[1993]873号)》

军队团及以下营区营房(不含利用营房经营性用电)用电可暂按居民生活照明电价收费。

军队宾馆、饭店、商店、工厂,对外开放的军队医院以及军械修理单位对外承揽加工任务等经营性质的用电,按照地方同类用电标准收费。

(2)、《关于军队团及以下营区营房用电范围解释问题的通知(辽电营销[2006]6号)》

营区营房用电:是指团及以下战士居住的连队营房用电。

(3)、《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用电电价问题的通知(2011年2月16日)》武装警察部队(含边防、消防等)团及以下营区营房(不含利用营房经营性用电)用电暂按居民生活照明电价收费。

五、农业生产用电

1、《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电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辽电营销部[2010]1号)》

执行范围应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农、林、牧、渔业的划分确定,其后续连接农、林、牧、渔业产品加工的,不论容量大小,一律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

2、国民经济行业用电类别指标解释

一、农、林、牧、渔业

1、农业

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包括:烟草的初级简单加工,如烟草的烤、晾、晒等活动;在同一种植地点或在种植园内对水果的简单加工,如晒干、包装、暂时保存等活动。

注1:农村乡、镇办及村办企业和个体企业中,凡符合划归工业各行业的应列入有关的工业行业,条件是:

a.有固定的(或相对固定的)生产组织、场所、生产设备和从事工业生产的人员;

b.常年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或从事季节性生产全年开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c.具有单独的账目,能够同农业及其它生产行业分别核算的;

d.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列入农业。

注2:常年从事农业种植业为主,农闲时从事其它产业活动的列入农业。

注3:各种农作物的种植过程中,由自身提供的照明、增湿、调温、诱捕害虫等电气设备消耗的电量列入本类。如果由外部(专业公司)提供服务则列入农、林、牧、渔服务业相关类别中。

注4:染料作物、绿肥作物、饲料作物(牧草等的种植)、苇子、蒲草等作物的种植列入农业。

不应包括:

—轧棉花、弹棉花、洗毛业和其它纤维原料初步加工业,列入(农、林、牧、渔服务业)-(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烟草企业(工厂化)进行的烟叶复烤,列入制造业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烟草制造业)。

—城市草坪的种植、管理,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市绿化管理)。

—茶叶、可可和咖啡的精加工(明显已经工厂化了),应列入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香料的提取和制造等活动(不是个人能做到的),应列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林业

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木材和竹材的采伐和运至贮木场(一般是本企业的)的生产活动(包括在贮木场内对木材和竹材进行的简单加工,如:修整、处理成方木等);林产品的采集。

不应包括:

—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自然保护区管理);

—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与管理,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市绿化管理);

—独立的木材运输活动(指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运输公司从贮木场或存放地运至加工或使用地的运输活动),列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交通运输相关行业类别中;

—木材和竹材的加工(作坊或工厂化的加工),列入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造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3、畜牧业

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包括在饲养的同一农(牧)场或农户家庭中进行的鲜奶、奶油、奶酪、毛、皮、鬃等乳品的简单加

工、相关的禽产品,如禽蛋等;与捕猎有关的服务活动;活的家畜产品的生产,如蜂蜜、蚕茧、麝香、鹿茸等。

不应包括:

—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的动物捕捉等有关的活动,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娱乐业)。

4、渔业

指海洋、内陆水域(水生动、植物)的养殖和捕捞活动。不应包括:

—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的钓鱼等有关活动,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娱乐业);

—水产品的加工,列入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

5、农、林、牧、渔服务业

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但不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注1:包括农业水利灌溉系统的经营、管理。但不包括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水利工程的管理。

注2: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如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

注3:为农业服务的农机站(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推广站)、种子公司等列入本类。

注4:林业服务业,指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病虫害的防治、森林防火等各种支持性活动以及森林管理站、木材检查站、治沙站等进行的林业服务活动。

注5:畜牧服务业,指对各种动物进行的病情诊断和医疗活动(包括畜牧兽医院(站、中心)、宠物医院(诊所)、动物病防治单位、兽医监察等活动、动物的配种、牧群检验、孵坊等。

注6:渔业服务业,对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包括鱼苗及鱼种场、水产良种场和水产增殖场等进行的活动。

注7:包括轧棉花、弹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

不应包括:

—对农、林、牧、渔业进行的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检测、检疫、监测、测定等)、技术推广活动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相关类别中;

—农、林、牧、渔业研究单位以及专家提供的服务,列入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只提供农、林、牧、渔业机械,而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列入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规范电价管理

规范电价管理维护企业经济效益 客户服务中心QC小组 二〇一四年一月 1 一、小组概况: 表一 小组名称所在部门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 营销管理QC日6年12013年1月6日月2013客户服务中心 小组

性男年龄40于升奎文化程度本科组长姓名职务副主任别成 员 成年情学历职务或职称性别成员变更情况龄员况 姓 名 大专主任男于升奎42 副主任专科男赵乐元43 班长专科男肖志昊42 专工专科郭强男43 技师专科刘学文男43 专工专科陈星男40 安全员专科朱华男40 技术员专科刘红梅女39 专工中专代光菊女38 专工大专王海波男40 制表:代光菊时间:2013年1月6日 2

二、活动计划 表2活动计划概括表 表二 阶段活动内容 2013年1月,提出活动目标选题理由 2013 年2-2013年现状调查, 分析原因3 月P 2013 年4月确定要因 2013 年5月制定相应对策 2013 年6月组织实施D 2013 年7-9月检查实施效果C 2013 年10月巩固措施,明确目标A

三、活动内容 P、计划阶段 (一)选题理由 1、本着公司领导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加大电价监管力度,规范电价行为、 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电价监管做到有法可依,依 法管理,促进电价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2、通过修改集中核算工作单,并结合营业普查工作,发现分类电价的执行

有着极大的弊端;这一弊端给公司造成了积少成多的损失,直接影响了企业的 经济效益。所以规范电价的正确执行, 就能杜绝电费差错, 提高电费资金的回收 率。 (二)确定目标 目前,我公司所管辖的四到户共计2681055 户(其中居民照明2564756 户、 一般工商业58792 户、农业生产57507 户)。我们通过对每个月的集中核算、修 改工作单发现一些问题, 以电话的方式与电工进行交流, 证实了问题的所在。并3

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库管责任 库管:负责对买进物品的验收工作, 并登记造册, 进行妥善管理。定期清点仓库, 经常掌握物品的数量与完好情况, 并于期末向领导提出详细的报告, 对过期、报废和不能使用的物品应及时办理销帐手续。4 .领用物料部门应开具领料单,若需配套领料时,应配套领用; 6 .领用物料或成品发货后应及时登记有关账卡。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五金仓库管理制度 1 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3 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5 工具因故障ZYB重油渣油泵不能正常使用需退还仓库或借用到期退还时保管员发现工具存在故障,借用人须填写《非正常状态工具退还单》,借用人对非正常状态表现和原因作简要说明,保管员对非正常状态原因和相关责任进行调查。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公司商品和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仓库要保持通风干燥,根据仓库的环境、通风条件、气温变化,调节干、湿度和恰当的温度。●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

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货垛、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GZYB系列渣油泵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区域管理规定 5.3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区域的管理规定 5.3.1 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5.3.4 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如IQC、品质复检、稽查审核等),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第二条、管理(一)仓库管理1、储运部是仓库主管部门,储运部经理是仓库安全保卫及管理工作的ZYB渣油泵直接领导人,应做好日常工作的布置管理和监督。6.客户如需寄仓应征求储运部经理同意,经办人员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开双联寄仓单,储运部经理签名后仓库、记帐员各留一份,货物还清客户后,配送员负责收回客户的寄仓单。 (六)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配送员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出货,并报储运部经理处理。 仓库管理分人员管理和物料管理:物料管理须按照几点原则:先进先出,物以类聚,三账(实物,卡,电脑账)合一.物料按规定存放等。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ZYB型增压渣油泵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电价电费知识应知应会

电价电费知识应知应会 1、什么叫电价?电价是怎样组成的?制订电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电能销售的价格就叫电价,电价是电能价值的货币表现。电价由电力部门的成本、税收和利润三部分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制订电价应当坚持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事业发展的原则。 2、我国现行电价分为哪几类? 答:我国现行电价分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非工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商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县排灌电价、趸售电价、电网间互供电价等。 3、什么是单一制电价? 答:单一制电价是指电费计算与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大小、时间无关,仅以计量装置计量的实际用电量多少为计费依据的一种电价类别。 4、何谓两部制电价? 答:大工业电价又称两部制电价,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称为基本电价,代表电力企业成本中的容量成本,即固定费用部分,以用户受电容量KVA(千伏安)或用户最大需量KW(千瓦)计收,与其所实际使用电量无关。另一部分称为电度电价,代表电力企业成本中的电能成本,亦即流动费用部分,在计算

电度电费时以用户实际使用电量计收。两部分电价分别计算后相加即为用户所应付的全部电费。实际两部制电价计费的用户还应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5、什么是电费违约金? 答:对不按合同约定交费期限而逾期交付电费的用户所加收的款项,叫电费违约金。 6、对用户征收电费逾期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收取的标准 是多少? 答: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收取的标准是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3‰加收。 7、供电企业对什么样的欠费用户可以停止供电。欠费停电处理应注意什么? 答:供电企业对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天,包括电话、书面通知催缴仍不交付电费的用户,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在停电之前,一定要注意向用户派发停电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停电的时间和停电的原因。 8、一般电力电费发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般电力电费发票的主要内容有:(1)户名、户号、用电地址、收费日期;(2)计费有功、无功电能表的起止码、倍率,实用电量,线变损电量,功率因数;(3)电费计算:电价、实用电费、

工艺管理制度

工艺管理制度 gz-scxb-15版本:a修改状态:0 XX年1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工艺管理,加强生产责任制,严肃工艺纪律,以实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工艺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基本任务是:组织制定,执行各种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及其它以此为中心的各项规程,督促、检查以生产工艺技术规程为中心的各项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改造生产技术,开展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并参与组织技术措施的实施;组织工艺查定和对工艺路线、工艺流程的技术经济评审,通过调查研究和生产实践,使各种规程制度不断得到修订和完善。第三条:工艺管理工作要同挖潜,革新、改造,以及新技术应用相结合,必须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相结合;工艺管理还要与搞好环境保护,开展安全无事故活动相结合.第四条:工艺管理的日常工作:1、组织制订或修订产品或生产装置的工艺规程技术文件(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组织制订或修订各级工艺控制指标,操作指标,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对现有的产品生产工艺,原材料消耗,以及中间控制进行定期的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制订原始记录,工艺控制台帐、组织工艺技术分析5、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6、组织和参加工艺查定工作。7、配合技术情报,技术档案部门,收集和整理

国内外有关工艺技术资料。8、开展技术交流和协助开展技术教育活动。9、参加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l0、参加制订和修订技术改造计划和长远规划工作。第二章工艺规程的编制和管理第五条:凡正式生产的产品和装置均需制订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分析规程,均应该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并给予受控编号后,方可贯彻执行.第六条:工艺规程是生产的法规,是各级生产指挥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的技术依据。工艺规程包括了产品的工艺路线和流程图,产品的质量,工艺和主要技经指标等基础资料。岗位操作法是按照工艺规程和生产实践经验组织编制的,是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共同遵守,执行的基本依据。工艺规程内容:一.产品概述1.产品名称、化学结构式、主要理化性质2.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规格、包装贮运方式3.主要用途、使用方法须知二.原辅材料1.原材料名称、规格及其主要指标检验方法2.辅助材料名称、规格及其主要指标检验方法3.其它材料名称、规格及其主要指标检验方法三.生产工艺过程1.工艺沿革(包括装置能力、技术进步等内容)2.化工工艺路线及其技术依据3.主要化学反应及副反应4.主要物料的平衡及流向5.工艺过程及流程图四.生产控制技术 1.配方和配料(可列配方编号、配方另立)2.工艺控制点示意图3.各项工艺操作指标4.主要生产工序的控制方法5.中间控制技术及检测手段6.其它五.原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六.安全生产技术1.使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一览表2.易燃易爆工序岗位一览表3.安全生产的贮存、

电价概况及主要电价政策解读

电价概况及主要电价 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 一、电价概况 (一)管理体制。我国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重大事情报国务院决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电力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及省以上电网的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以下独立电网的电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可对电价政策和电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调整居民电价需依法召开调价听证会,具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 (二)法律法规体系。《价格法》对政府定价作出了原则性规定。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对电价作出了专门规定;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电价改革方案》明确了电价改革的目标、方向和原则;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价改革的主要措施。此外,2005年3月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管理原则也作出了规定,我们据此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 (三)电价机制。我国电价机制正在由政府定价向市场竞争定价过渡。目前,电价政策和电价水平主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电价按电力生产经营环节分 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 价。电价由成本、费用、税金和利 润构成,价格水平按“合理补偿成 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 金、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 其中: 1.上网电价。(1)燃煤机组。 2004年以后新投产的上网电价实 行标杆电价,分省按平均成本制 定电价标准,随煤价变化而相应 调整;老机组大部分也已执行标 杆上网电价。(2)水电、核电机组。 电价机制正在进一步完善中。(3) 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以标杆电价 管理为主。同时,开始引入市场定 价机制。在东北电网进行了竞价 上网试点;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 可与电力用户进行直接交易试 点,协商确定电价。 2.输配电价。制定了跨省、区 送电的电网设施的输电价格;公 布了各省级电网暂行的输配电价 标准,但未据此监管电网的收入 与成本;规范了西北等区域电网 输电价格;制定了部分省(区)发 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的输配电价。 3.销售电价。由上网电价和输 配电价构成。销售电价按用户性 质和负荷特性分类,主要分为居 民电价、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 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趸售电价 等,有些地区还存在非普工业电 价、商业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 每类电价中,电压等级越高,电价 越低。对工业电价还实行了两部 制,即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 销售侧广泛实行了分时电价制 度,六个省实行了发电侧与销售 侧峰谷电价联动,五个省实行了 丰枯季节电价。 二、主要电价政策 (一)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 接交易。是推进电价市场化的重 要举措,是国外电力市场交易的 主要方式。2003年,国家电监会会 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吉林龙华 热电厂向吉林碳素厂和吉林铁合 金厂直接供电;2009年3月,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 源局放开了约20%的售电市场,允 许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 的工业企业向发电企业直接购 电,协商确定电量与电价。6月,国 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 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 [2009]20号),对各地推进电力用 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随后,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了三个试点方 案:一是辽宁抚顺铝厂从内蒙古 东部地区的伊敏电厂直接购电方 案。二是安徽铜陵有色公司从国 賯跁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9]2474号) 2009年10月26日16:29发改委网站【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 条 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价格 (一)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除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上网电量一律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 (二)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一定比例执行。其中,水电按照50%执行,火电、核电按照80%执行;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据此支付购电费,并计入购电成本。 (三)发电企业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电量时,其价格执行当地目录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类电度电价标准。 (四)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的,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自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加价;环保部门不能按时验收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环保部门通知电网企业,自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执行脱硫加价;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合格的,相应扣减已执行的脱硫加价。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时应抄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并抄录电能表起始表示数。

办公室管理制度细则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录 第一章办公时间 第二章办公用品与财产管理 第三章办公卫生、安全和节约 第四章计划、总结及例会制度 第五章文件及发文编号 第六章印章管理 第七章车辆 第八章保密 第九章接待 附表 本着“效率优先、以人为本”的精神,以广州集团总部管理体系为依据,根据杭州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补充办公室管理制度,以进一步细化规范公司管理秩序,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一章办公时间 第一条日常办公时间规定 (一)夏时制 8:30——12:00 1:30——5:30,冬令制 9:00——12: 001:00——5:00。每月允许两次因为交通等不可预测原因造成的迟到,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 (二)大小礼拜工作制,每周五个工作日,间隔一周六个工作日; 第二条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 (一)由于头一天工作或应酬超过晚八点结束,次日早上在告知上级主管领导 得到批准前提下,允许迟一小时到岗; (二)就总部规定不定时工作时间授权的工作名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其他工 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时间打卡制; (三)对于不遵守工作时间的人员,首先实行上级领导提醒制,无效前提下实行 工资扣减处罚(主管领导视情况而定),当月超过三分之一工作时间迟到和一周以上旷工者公司有权力解除合同; (四)不定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人员非正常工作日非国家法定三天大节假期加 班尽可能采取调休的形式,不再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五)如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批准,在国家法定三天大节假日需工作,则依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支付不低于该员工日工资300%的劳动报酬。 第二章办公用品与财产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品申请及购买 (一)日常办公用品(单价不超过50元)由部门负责人于上月度结束前申报下 月度办公用品需求清单给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汇总后由总经理签字认可后由行政办公室具体人员负责购买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二)单价超过50元的办公用品,由具体使用人提交申请使用报告给部门经 理,确认签字并送总经理确认批准,送交行政办公室具体人员实施采购,涉及到具体采购特殊规格型号要求需要申请人陪同前往共同采购;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领用

电费发票解读范例

电费发票解读范例 1、根据给定的客户基本信息简述客户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票可知:该客户总表用电是生产用电,供电电压为10KV,计量方式为高供 低计,由于该客户的变压器容量为250KV A,小于315KV A,因此总表应执行普非工业电价. 计费时间:2008年10月16日 2、抄见电量(发票上为:实用电量)解读 (1)总表的倍率= TV变比×TA变比=600÷5=120 (2)抄见电量=(有、无功电能表的当月止数-起数)×计费倍率 如:总表峰段的抄见电量=(总表峰段的止数-起数)×总表的倍率=(1130.6- 1054.64)×120=9115 kWh 无功正向抄见电量=(无功正向止数-起数)×无功表的倍率 =(1368.86-1272.95)×120=11509 kVarh 其它抄见电量的计算以此类推。 3、损耗电量解读 由于该专变客户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变压器属于电力客户的财产,计量点在变压器 二次侧,因此应加收变压器损耗电量,各用电类别应分摊变压器损耗电量。 (1)损耗电量的计算 有功、无功损耗电量的计算与以下参数有关:变压器的月有功抄见电量、变压器二 次侧月加权功率因数、有功空载损耗、有功负载损耗、无功空载损耗、无功负载损耗、变压器月带电时间、变压器额定容量、生产班次及变压器负载时间 根据损耗计算公式计算出有、无功总损耗电量。P=770kWh Q=6344 kVarh (3)总表峰段分摊的损耗电量=9115÷23998×变压器总损耗电量=293 kWh 总表谷段分摊的损耗电量=2604÷23998×变压器总损耗电量=84 kWh 总表平段分摊的损耗电量=变压器总损耗电量-总表峰段分摊的损耗电量-总表谷段 分摊的损耗电量=770-293-84=393kWh 4、加减电量解读 平段的加减电量=-(总表的峰段电量+总表的谷段电量) =-(9115+2604)=-11719 kWh 无功表反向加减电量=-反向无功抄见电量=-114 kVarh 无功表正向的加减电量=反向无功抄见电量=114 kVarh 5、合计电量解读 有无功的合计电量=(止数-起数)×倍率+损耗电量+加减电量 =发票上的实用电量+损耗电量+加减电量 如: 总表平段合计电量=23998+393-11719=12672kWh 其它合计电量的计算以此类推。 6、电价解读 该客户应执行丰枯峰谷浮动电价,由于计费日期是2008年10月份,按题意,该月 份属丰水期,10kV普非工业基准价为:0.6550元/kW.h,电价计算如下: (1)普非工业10KV丰水期 平段电价=基准电价0.6550 ×0.9=0.5895元/kW.h(基准电价下浮10%)

化工工艺管理制度

化工工艺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畴 本制度规定了化工工艺治理的内容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全厂化工生产活动中治理事项的治理。 二、化工工艺治理内容及要求 (一)化工操作人员对工艺文件(岗位操作法、岗位责任制等)熟练程度,要求达到工艺操作标准要求。 (二)化工操作人员对现场工艺流程熟练,要求达到工艺操作标准。 (三)化工操作人员对<<化工通用治理标准>>执行情形,要求符合标准。 (四)工艺记录报表、交接班记录填写情形是否按时、准确、整齐,保管妥善,符合原始记录治理标准。 (五)巡回检查制执行情形要求符合化工操作通用治理标准。 (六)工艺治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 (七)工艺指标、定额消耗情形要求符合标准。 (八)工艺事故处理情形要求符合工艺事故治理标准。 (九)工艺台帐要求健全、完整。 (十)化工岗位清洁文明要求达到标准。 (十一)各单位化工工艺纪律执行情形要求直截了当与单位效益挂钩,执行经济责任制标准。 (十二)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五日前将上月化工工艺纪律执行情形考核 结果汇总上报。 三、化工工艺纪律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对化工艺纪律执行情形采取巡回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三种方式。 (二)巡回检查由各化工车间主管生产工艺的副主任负责进行.每周至少一次,负责本车间范畴内所有化工岗位的检查,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者有权禁止或停止其操作。

(三)不定期抽查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每月最少四次。检查范畴包括本单位所有化工岗位。对不符合本标准的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 (四)定期全面检查由厂组织联合检查组负责进行,每季度一次。范畴包括所有化工岗位。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并责令其所在单位进行批判教育。 (五)当班生产调度、生产班组长必须按点定时检查,生产调度随时抽查。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者应及时纠正或停止其操作。 (六)每次检查必须有检查纪录,作为执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开停车治理制度 为了加大开停车的打算性和严肃性,有效地增加生产时刻,提升开车效率,使全系统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做到清理和检修工作安全、及时、高效、完全,使各装置长周期、满负荷、连续、稳固运行,特制定复肥厂开停车治理制度。 一、复肥厂生产系统分为硫酸、磷酸过滤、浓缩、磷铵、一铵五个主统和氟钠、供电、供水、供汽(气)等辅助系统,除氟钠由磷酸车间按照每月的生产作业打算自主组织生产外,其它主辅系统的开停车,均纳入本制度之列。 二、打算开停车的治理制度 (一)辅助系统的开停车由调度室统一和谐和指挥,而主系统的开停车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二)停车时刻在1小时之内,由当班班长电话报告调度室,并经当班

电价分类说明

索引号: 271707011/2011-00002 发文日期: 2011-05-06 发文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远安供电公司 责任部门: 办公室主题词: 名称: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主题分类: 电价目录 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一、居民生活电价 适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分类标准来源于水利电力部[75 ]水电财字第67 号(电价说明部分)中第一大类“照明电价”。1993 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发国家 计划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印发湖北省电网电价表的通知》(鄂价重字[1993]127 号),首次将“居民生活”用电同其它照明用电分开,单独分类。 1、散户居民:具有当地户口的居民户对其住所的生活用电(居民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可向当地 供电企业申请供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但居民将其住所出租或用于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其用电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商品房居民生活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 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3、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住宅楼、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 用电设备的用电。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 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190 号) 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⑵普通高中、成 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⑶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

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附件1: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一、变损 1、政策依据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四条,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2)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2、营销系统档案设置: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变损计费标志应为“是”,变损分摊标志应为“按电量分摊(电量为零时按容量)”。 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1、政策依据: (83)水电财字第215号,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东电财[1984]第958号,关于印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对趸售单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通知(东电财字[1985]第306号);辽电营销[2001]7号,关于下发“营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它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现场5S管理制度细则.doc

现场5S管理制度细则1 现场5S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应范围 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调动全员参与现场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形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泰弘生态环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2.名词定义 “5S”定义: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u)、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3.管理职责 3.1 综合办管理职责 3.1.1本制度由综合办归口管理。综合办责编写制度; 3.1.2综合办负责统筹“5S”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评价制度的实施。每月根据检查结果评出现场优秀班组和待改善班组并实施激励。 3.1.3综合办负责对现场考核进行兑现。 3.3各部门管理职责: 3.3.1负责对本部门的现场管理进行总策划、标准宣贯、自查、问题整改; 3.3.2负责配合检查和执行本制度,使生产现场及办公现场符合5S标准;

3.3.3相关部门责任人按规定参加联检并提报结果; 5.1现场管理“5S”标准 5.1.1 要的。即区分需要与否,留下必要其它都清除; 办公区5S实施标准: 1)办公桌上的物品时时刻刻摆放整齐,下班时必须清理,保证桌面上只有电脑和相关设备。2)。 3),同类物品不得分散放置。 4) 生产部门5S实施标准 1)原物料、成品、半成品、余料、垃圾等定时清理,区分“要”与“不要”的。 5.1.2 便取放的位置,加以标识; 办公区5S实施标准: 1) 2) 3

生产部门5S实施标准: 1)。 2)。 3) 4)。 5)不合格品、破损品及使用频度低的物品,须划出位置并作明显标示。 5.1.3生产现场始终处于无垃圾、无灰尘的整洁状态; 办公区5S实施标准: 1)。 2)屑、线头、布片。 3)。 4)。 5)。 6)窗帘、窗玻璃保持干净,悬挂整齐。 生产部门5S实施标准: 1),每个物品、区域都必须明确责任人。 2)。

技术工艺管理制度

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配套中心工艺技术管理办法 编写: 审核: 批准: 2011年月日发布 2011年月日实施

配套中心工艺技术管理办法 目的 加强工艺技术管理、严格工艺技术纪律,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各生产车间科室。 一、职责 1、生产技术组负责中心工艺技术管理工作,制定、修订产品的工艺技术文件和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日常监督工作。 2、生产车间各班组负责执行工艺纪律,并按要求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二、内容和要求 (一)工艺技术文件的管理 1、工艺技术文件包括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等。 2、生产技术组提供各生产车间有效版本的工艺技术文件,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与统一性。 3、工艺技术文件的发放、使用、管理、回收等应执行《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图样和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并做好相应记录。 4、车间各生产工序班组应有本岗位工艺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

5、生产车间在用的工艺技术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替换、代用,当发现错误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组报告,由生产技术组技术员负责对原工艺文件进行更改或向公司生产技术部征求更改意见。 6、技术组收到工艺修改单做好收发记录,及时的下发到相关生产车间。(二)生产现场的工艺技术管理 1、各生产工序的操作者,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 2、在加工前应按工艺规程对本工序的加工条件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要求。 3、各工序的生产操作人员、应认真按工艺操作规程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4、当因生产条件变更或遇有技术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工艺技术人员报告,由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调整后方可继续加工。 5、所有设备和工装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不得超期使用。 6、生产操作人员应坚持“三按”生产(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和“三检”制度(首检中间检完工检)。 7、生产车间要做好“三定”工作,即定人、定机、定工种。 8、生产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上岗,并按规定保养好使用的设备。 9、生产操作人员使用的工艺文件应保持完整、整洁,对在制品、量检具、工装等要妥善存放,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卫生。 10、工艺贯彻率要达到95%以上,计算公式如下: 工艺贯彻率=已贯彻的工序总数/ 应贯彻的工序总数×100% (三)工艺纪律检查与考核

XX公司管理制度细则

目录 一、岗位职责 1.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2工长岗位职责 1.3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4技术员岗位职责 1.5质检员岗位职责 1.6施工员岗位职责 1.7预算员岗位职责 1.8试验员岗位职责 1.9安全员岗位职责 1.10材料员岗位职责 1.11收料员岗位职责 1.12保管员岗位职责 1.13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各项管理制度 2.1现场生产管理制度 2.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3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2.4设备管理制度 2.5日常管理制度 2.6供应管理制度

2.7经营管理制度 2.8分包管理制度 2.9预结算管理制度 2.10材料保管管理制度 2.11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2.1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13图纸会审制度 2.14技术交底制度 2.15施工挂牌制度 2.16班、组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2.17自检、互检、专检、交接检制度2.18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2.19成品保护制度 2.20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2.21物资保管验收制度 2.22培训上岗制度 2.2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制度 三、技术、质量责任制 3.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3.2工长质量责任制 3.3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3.4技术员质量责任制 3.5质检员质量责任制 3.6施工员质量责任制 3.7材料员质量责任制 3.8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3.9保管员质量责任制 3.10操作人员质量责任制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4.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4.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4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6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7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8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9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0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4 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价分类说明

电价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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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71707011/2011-00002 发文日期: 2011-05-06 发文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远安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办公室主题词: 名称: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主题分类:电价目录 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一、居民生活电价 适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分类标准来源于水利电力部[75]水电财字第67号(电价说明部分)中第一大类“照明电价”。1993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印发湖北省电网电价表的通知》(鄂价重字[1993]127号),首次将“居民生活”用电同其它照明用电分开,单独分类。 1、散户居民:具有当地户口的居民户对其住所的生活用电(居民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可向当地供电企业申请供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但居民将其住所出租或用于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其用电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商品房居民生活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3、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住宅楼、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190号) 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⑵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⑶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⑷普通小学、成人小学;⑸幼儿园(托儿所);⑹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各个行业的不断转型,我国电力行业同样如此。一直以来,电力价格及电力资源的定价受国家行政政策影响较大,在电力经济运行中,电价政策发挥着统筹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电力企业实际成本与所得利益的作用,电价政策的变化不仅影响着电力企业的深层次发展,而且影响着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实际趋势。本文就对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的影响有关内容展开分析,可供参考。 标签:电价政策;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影响 1电价政策的概述 电力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电价直接影响到电力市场的发展,电价政策由我国政府控制。在我国电价政策的发展历程中,首先经历了指令性电价,然后经历了浮动性电价,最后转变成了上网电价。但是始终由政府统筹协调我国的电力经济产业,电价政策由政府制定。在传统的电力经济运行管理过程中,主要由政府来监督管理,政府管理带有一些强制性要求,无法全面把控市场环节。近年来,我国运用比较广泛的就是阶梯电价政策,充分结合当前用户的实际用电情况,将电价划分为阶梯价格,从而充分满足不同用户不同程度的用电需求,相对来说,这一政策的应用取得了显著的作用,有效提升电力资源的利用率,促使电力资源的定价更具合理性。总体来说,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仍然存存着一定的问题,仍然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的探讨。 2电价政策对目前电力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分析 2.1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作为电力经济运行的关键所在,电价政策不仅充当电力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关联纽带,而且电价政策的制定也决定并调节着电力企业经济运行系统的负荷,这与政府对电力企业的指导与监管密不可分。科学合理的电价政策,为电力企业经济管理提供正确的运行信号,指导着电力企业发展方向,完善了电力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相互关系,最终达到推进电力工业持续发展的作用,在维持电力资源平衡与全网资源优化配置方面成效显著。当电价政策制定或调整不当时,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势必受其影响,产生负面效应,造成电价策略失效,必将制约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与转型。在制定电价政策时,其往往建立在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和发展基础上,通过对电力市场的充分调研,可以更加明晰现有资源、数据以及用户负荷曲线变化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对电力企业的管理变化情况进行追踪调研,全面掌握其管理水平,在对电价政策做出正确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的科学行。 2.2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发展促进了电价政策的制定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金干二期项目部现场调整管理模式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部全体员工: 目前,由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劳务管理人员对交叉进行 进一步提高项目团队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提高项目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用途和方式 1、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提高项目团队工作效率,发现、培养、使用人才,创建精英团队。 2、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考核工资支付、年终奖金支付、薪资调整、岗位调整、晋级和工作改进。 二、考核原则 客观性:绩效考核要客观的反映项目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必须以考核项目、员工岗位职责、工作事实及日常工作纪录为依据,只对该员工本人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事不对人,保证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公平性:考核者必须公正无私,严禁营私舞弊,对于相同岗位的管理人员使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标准。 公开性:所有考核结果对本人公开。 考核标准:以“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标准。 考核依据: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组织管理、目标控制(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行政管理: 1、服从项目部安排,完成责任工长及技术负责人交代的工作。 2、各行其职,不得经管与本项目部工作无关的其它业务。 3、发现可能对项目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安全隐患,技术问题,管理问题,项目部人员都有责任及时纠正并立即报告。视野范围内不作为者,视为失职。 4、现场例会 4.1施工现场每天18:00举行一次项目部管理人员碰头会,由责任工长主持。会议要

求简短精干,会议类容为(按照周计划对当天已完成施工内容进行汇报,对未完成内容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方案落实人员,明确明日工作内容,对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碰头会议只限项目管理人员,其他班组可不参加,但项目部要制定管理人员对口交接落实。 4.2每周六16:30进行周例会,公司工程部、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全部参加。总结上周现场情况及施工进度、安排落实本周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有可能影响本周计划完成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由项目部领导指定责任主体落实,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会议纪要抄送公司相关部门及总经理。 4.3涉及需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责任工长汇总经项目部审核之后在每周一的甲方、监理工程联系会中提出并要求及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考勤 5.1所有管理人员常驻现场,由责任工长制定值班表,现场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责任工长同意可以合理安排轮休(月休息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工作期间或休假期间通讯需24小时保持畅通。 5.2现场班组工人作息时间为项目管理人员上下班时间,严禁出现现场施工无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的情况。 5.3项目部员工请假需填写书面假条经项目部责任工长批准。突发情况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可以事后及时补办假条,假条作为考勤表附件由项目部备存,无假条,假条未经批准以未出勤的按旷工处理。 5.4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由项目经理批准。 二、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供销合同需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相应领导审查批准。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项目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和总经理授权,在本制度范围内由项目经理审批现场材料采购、现场材料租赁、劳务班组分包等不超过20万元的合同;标的超过2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2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重大涉外合同)由项目部连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会审之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指定部门或人员签订。 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条款需保密,所有合同复印件由资料室负责保管,可随时查阅。 三、财务管理 1、资金申请程序:项目部需编制项目季度、月资金预算计划,报公司审批,并向公司

工艺管理制度

工艺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管理制度的组织职责、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工艺变更管理、生产过程工艺管理、工艺事故管理、工艺质量记录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组织职责 3.1 全厂工艺管理由厂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其他各部门、生产车间配合。 3.2 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3.3 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生产技术部、总工办和车间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生产车间进行实施,鼓励车间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所进行的各项等活动。 3.4 各生产车间在执行该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自车间的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各车间、装置的内部工艺管理程序。 4 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4.1 公司各车间都必须编写完善的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过程复杂的工段必须有专业的岗位作业指导书。

4.2 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产品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组织编写试行稿,由总工办、生产技术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4.3 对原产品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修改由总工办、生产技术部组织,车间工艺人员配合进行。 4.4 生产技术部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5 工艺变更 5.1 工艺变更范围包括: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控制方案的改变以及化工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5.2 工艺变更程序 5.2.1 对于正常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变更,如不影响产品质量、运行安全、生产稳定的情况可由生产车间内部进行变更,并将变更内容报总工办、生产技术部核实、备档;如对于影响产品质量、运行安全、生产稳定的,在生产技术部部工艺指标考核监控范围内的工艺变更必须上报公司总工办、生产技术部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2.2 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生产车间负责人(或技术员)提出详细工艺方案,(必要时须有物料衡算和工艺流程图),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并填写工艺变更申请单。详见附录1。 5.2.3 生产技术部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验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2.4 工艺变更后,由技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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