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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议会制度(修改)最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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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英国议会

英国议会可追溯到13世纪,历经800多年,可以说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议会。经过1688年“光荣革命”的洗礼,英国渐渐出现现代议会的雏形,并且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英国的议会因有其优越性而被其他国家所借鉴、采用,对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产生重要的影响,常被称为“议会之母”。英国议会采用两院制,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两院之间在职责分工、权力的分配、地位、议员的产生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彼此相互制衡,共同致力于立法和监督政府。在立法上,两院的程序都要经过“三读”;在监督政府方面,两院通过质询和控制政府财政等方式,在本章的案例二中可看到英国议会在伊拉克战争中始终有效地监督政府。长久以来,英国议会虽然被英国法律议会至上原则赋予了至尊地位,但近些年来,议会的地位不断受到本国行政权力的挑战,在加入欧盟之后更是受到冲击。在本章案例一伐支多塔姆公司案帮助我们理解欧盟法是如何对英国议会至尊地位产生冲击的。面对挑战与冲击,“议会之母”将会走向衰落还是日久弥新呢?

4.1现代议会制度史

4.1.1走向现代议会制度(1688至18世纪初)

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征收税款而召开议会,召集贵族、神职人员、骑士和市民代表,议事的代表性增强带来现代议会的代议性质。但英国现代议会又经过5个王朝的更替,议会在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期间的作用突显,但在“玫瑰战争”(1455-1485年)中的地位下降,由“亨利八世奴颜婢膝的议会通过很多步骤,变成伊丽莎白女王发牢骚的议会、詹姆士一世反抗的议会以及查理一世的反叛的议会”①,遭受短暂共和时期护国主克伦威尔的多次解散以及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的詹姆士二世钳制。至此,英国议会走过了将近400多年漫长的历史。这段议会制度史是围绕议会与王权之间的斗争而展开的。随着1688年光荣革命后詹姆斯二世的统治结束,国王与议会之间关于国家权力的争夺以议会胜利告终。因此,光荣革命被认为是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的标志,也是现代议会的开端。

在推翻詹姆士二世统治之后,英国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官威廉和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共掌王权。但是,为了避免再次陷入邀请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那样的恶果,英国决定以法律的形式来限制王权,并在1689年2月召开的协商会议上,以威廉和玛丽接受《权利宣言》为条件,认可国王威廉三世和英国女王玛丽二世的合法地位。同年10月,议会通过《权利宣言》,经过国王和女王签署生效,称为《权利法案》。《权利法案》是一项重要的文件,它在英国是具有宪法性质的法案,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并且使王权受到法律和议会方面的限制。该法案相关条文如下: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①

威廉和玛丽接受《权利宣言》

从《权利法案》的相关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议会在努力限制王权。除此之外,议会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力,接下来还通过一系列旨在削弱王权并扩大议会作用的法案。1689年3月,议会通过一项以财政问题来限制王权的拨款法案,授予国王每年120万镑的税款,并规定其中60万镑用于宫廷和非军事性开支,其余用作海陆军开支。①这项法案使国王对外发动战争的权力受到财政限制。1694年,议会又通过《三年法案》,规定议会的任期为三年,目的主要是“使国王不可能长期不要议会,使议会能够成为一个常设性立法机构”,三年限期是“为了防止国王和权臣在议会中培植自己的势力”②。值得注意的是,1707年的《王位继承法》,它被看做是《权利法案》的补充条款,用以进一步削弱王权,并由议会议立新君。这不仅破除了“君权神授”的国王统治合法性来源,也防止再次出现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可能性,从而进一步确认议会凌驾于君主之上的地位。

虽然一系列法案对王权作了诸多的限制,“下议院逐渐把国王的权力纳入他自己的掌握之中,虽然它这样做,却没有严重地削减国王在法律上的权利。所以国王在法律上仍旧具有他前辈们所具有的特征”③。这意味着国王不是完全丧失权力的“虚位君主”,还是掌握着较大的权力,包括部分的立法权、大臣任免权、法案否决权、政府决定权、军队统率权,外交权等。这与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权力相差无几。比如,威廉三世在立法方面曾对议会的《三年法案》行使否决权;在行政上他通过封赐贵族和官职俸禄来控制议会和政府,在重大政策上他往往是最后的决策者。在这一时期,国王和议会的权力处于均势状态。但相较于君主专制时期,国王不再具有优势或绝对的权力,不能随意干扰和解散议会。议会也不再只是向国王“表达意见的机构”,而是独立的“最高统治机构”和立法机构。

英国议会是由上议院(也称贵族院)和下议院(平民院)组成。但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议会上院比下院要有优势。上议院主要是由贵族和神职人员构成。上议院是“一个由统率者组成的议院”,“处于领导地位的贵族占据着贵族院,他们在平民院具有最大的影响力、并且支配着平民院”④。这些议员在当时社会中享有优越的地位,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当时国家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经济力量——土地。他们的政治权力与经济地位相匹配,主宰着英国的政治生活,控制下院。具

①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2页

②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2页

③罗威尔:《英国政府?中央政府之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页

体表现在:其一,下议院的议员虽然是经过选举而成为议员,但在选举前是由贵族提名,获得候选人资格,因而上议院能够控制下议院的议员结构;其二,由贵族提名的候选人当选为下议院议员,往往也代表土地贵族的利益,上下两院之间利益统一,下议院较少反对上议院,上院能够在议案上享有较大的权力。因而,贵族将议会下院变成他们手中的“一个不依赖于人民的关门的中世纪同业公会”。议会改革宣传家亨利·弗勒德也批评道;“下院是一个二流的贵族机构,而不是大众代议制机构”①;其三,政府部门的要员大部分是由上议院贵族担任,由上议院控制着政府。其四,上院贵族与国王的关系比较好,两者在许多问题上有着共同利益,形成的联合力量牵制着代表人民的下院。虽然如此,下议院并不是软弱无能,它也在逐渐扩大自身权力,力图与上议院达到制衡。如在财政方面上,下议院反攻上院不断插手政府财政拨款方面的事务,重申它对政府财政拨款的独享权力,不允许上院修改拨款法案,从而在18世纪初,下议院把财政拨款的控制确立为一种制度。

政府内阁制在这段历史时期处于萌芽阶段。内阁是由都铎王朝时期设立的枢密院演变而来。枢密院是由国王任命的官员组成,主要是咨询、决策、行政管理以及拥有部分立法权、司法权的机构。后来因为机构臃肿,出现行政效率低下和不易集中决策的弊端。复辟王朝时期,查理二世为了保密,成立一个小型顾问团来协助他制定重要的政策。这个顾问团曾用“外交委员会”、“秘密政治集团”、“内阁”等名字,后来一直使用“内阁”这一称呼。在威廉三世时期,他成立一个9人组成的内阁,辅助性格荏弱的玛丽女王处理政务,他偶尔主持内阁会议。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内阁自行召开小型会议。玛丽女王抱怨内阁揽权过重。加之,1701年《王位继承法》曾规定国王的命令须经相关大臣才能生效。内阁在威廉三世时期逐渐获得较大的行政权力,并且逐渐成为最高行政机关。但总的来说,18世纪初的内阁仍是附属于国王的行政机构,与议会也没有形成紧密的联系。首先,内阁要获得国王的支持,而不是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再者,它不是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是由议会的多数党组成,内阁成员并不都是议会议员,而是由国王任命的大臣。如1694年威廉三世任命支持他对外战争政策的辉格党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但当时议会的多数派是托利党人及其支持者。内阁向国王而不是

向议会负责,议会对其制约力较小,议会只能通过控制王权来制约内阁的行政权,以质询方式来监督政府内阁。

到18世纪初,议会逐渐挣脱国王的控制,不再是国王的议事机构,能与国王权力相抗衡,成为英国实质上的最高统治机构,独立行使立法权。由于国王在这一时期仍是行政权力的掌控者,而政府内阁制未成熟,议会与政府的关系并不那么紧密,因而议会主要是通过法律来限制行政权力,控制国王权力。

4.1.2现代议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英国现代议会制度通过多次的改革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8世纪初至19世纪末现代议会制度成熟,国王的实际权力下降,议会拥有最高权力,同时伴随着政党制度、责任内阁制、选举制度的形成,“议会主权”达到鼎盛,可谓议会的“黄金时期”;二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内阁取代议会,成为国家权力核心。

总的来说,王权在这一时期是呈衰落的发展趋势,但是并非成直线下滑,而是蜿蜒曲折之后趋平稳的态势。1702年即位的安妮女王依旧享有女王的特权,以自己的喜恶来任免大臣。但她行使的王权相对于威廉三世来说不那么主动。汉诺威王朝前期,乔治一世和二世都是在德国长大,不懂英语,无法参与内阁会议的讨论,对议会的辩论争吵毫无兴趣,加上他们经常返回德国汉诺威,从而对英国政务不甚了解,甚至“临朝不理政”。这减弱了国王在政府中的作用,使得议会和内阁的权力加强。但乔治三世是一位傲慢自大的君主,羡慕旧时君主的显赫权势,极力恢复被削弱的王权,从而不断干扰内阁行政,反对大臣提出的政策,并采用先行否决权以控制议会立法。膨胀的王权威胁着议会至上的原则。1780年,下议院全院委员会通过了议员唐宁提出的申诉案:“本委员会认为必须宣告,国王的影响已经增大,还在增大,应予以减少”“把它限制在自然、合宪的限度内”。①自乔治三世后期,议会不断地向王室夺取权力。议会通过制定法律、教化国王、树立惯例等方式不断地架空王权。自此,国王的权力“处于现实和废弃不用之间,如果她试图行使这些权利,那么她就可能引起漫长的、非常有趣的法律争论。”②自维多利亚女王以来,英国宪政形成“支持内阁政策”,“不再否决议会

①蒋劲松:《议会之母》,第90页

两院通过的法案”①这些惯例。国王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作为国家元首,以国家的统一象征和“精神领袖”影响着国家政治生活。他不再作为国家首脑,领导政府工作和领导内阁组成立法等。国王行政权力转移到由下院产生和对下院负责的政府手中。议会成功架空王权后,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

议会从国王获得的权力后增强了自身的政治实力和影响力。到19世纪30-80年代,英国议会走入“黄金时期”,拥有立法权、财政权、行政管理权。议会地位的提升也改变了议会、国王与政府内阁的关系。成为“虚位国王”的君主不再解散议会,对凡是议会通过的议案都予以批准。在削弱王权的同时也形成了内阁制,议会利用政府内阁从王室获得行政权。白哲特说,内阁是“立法机构的一个委员会,它被选举出来成为行政机构”。②阁转而对议会负责,主要贯彻议会的意志。由于议会是政府和内阁行政权力的来源,并且下院可以提出弹劾和对政府不信任法案,追究内阁国内外政策失败的责任,使内阁尽可能实行议会赞成的政策。议会控制和严密监督政府和内阁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审议政府预算案和监督政府收支、质询、调查、批评等形式。“如果政府与外国进行谈判,议会可以迫使政府透露谈判的进程,出示重要的外交文件。”“如果议会对政府工作产生怀疑,他可以要求政府作出解释,直到满意为止。”③议会具有如此大权威,与政党组织尚未完备,政党在议会中的组织纪律松散有关。议员可以并不完全按照本党派的意思行事,有较大的自主性,随意与反对党一同反对本党组成的内阁和首相,但不会遭到党内纪律处分。因此,下院比较容易行使其“倒阁权”。如从1832年到1867年有十届内阁倒台,皆因下院对政府提出不信任。

两次工业革命给英国议会带来巨大的变化。议会在1832年、1867年、1884年进行了三次重大的改革。1832年改革的背景是,工业发展中成长起来的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要求政治权力,而且,多年来选举存在选区划分不当,种种腐败现象,英国反对拿破仑的战争运动。此次改革调整了选区的分配,剥夺了56个“衰败的市镇”的选区地位,授予若干郡、城席位;降低了选民资格,使英格兰增加选民50%左右,达217,000人。④除此之外,这次改革促使英国两党制度形成。政党建立起新的组织机构,在议会内外发展政党组织。托利党和辉格

①蒋劲松:《议会之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②沃尔特·白哲特:《英国宪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

③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党分别演变成保守党和自由党。同时,议会改革取消了上院对下院议员的提名权,上院失去了控制下院的渠道。但是,此次改革使工人阶级没有获得他们的选举权,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继而他们在19世纪30-40年代发动三次宪章运动,要求普选权。随着英国海外殖民地要求独立运动开展,第一国际成立,工人运动兴起,国内外压力使英国议会在1867年进行第二次改革。改革继续减少衰败选区席位,增加席位给新的城镇。选民人数增加,把城市工人纳入选民行列。这改变了英国下院议员结构,“有利于结束土地贵族代表控制下议院的局面”①。政党组织得到更大的发展和组织纪律完善。议员进入议会后要服从所在党领袖的命令,根据本党的意志行事。这样,两党制继续发展,政党逐渐控制议会。1884年改革重新分配席位,改革选举法,重新规定选民的财产资格。这次改革基本实现选区选民人数相等和男子的普遍选举权。这三次重大改革使英国议会趋于完善,代表性不断增强,也带动了英国政治制度上的变化,改变了英国政治的结构关系。

国家权力的重心由议会转向行政,这是责任内阁制在议会三次改革过程中完成的。责任内阁制的主要原则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成,由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这样,内阁可以利用其议会多数党的优势来获得议会对内阁和政府提案的支持。随着政党制度不断完善,党内纪律得到加强。政党在议会中设置“党鞭”(督导员)根据本党领袖的意见来指导议员投票,让议员服从本党意志,政党由此通过各自的议员控制议会。责任内阁制还形成一个原则,即政府在大选失败后必须立即辞职。大臣们意识到,内阁的存续与赢得议会下议院选举胜利有重要关联,因此,内阁开始重视控制议会的选举以延长任期,加强行政权力,在战争期间提高内阁领导军事的能力和效率,议会通过一些法令如《授权法》,内阁获得了不经议会参与直接发布行政命令以代替议会立法的权力。从而加强内阁的立法职能和对议会的支配。②

议会主权地位的衰落最主要的体现是,内阁支配议会的立法工作。随着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内阁的内政外交事务增多,内阁担心其政策不能全面实施,因而利用其议会多数的优势更改议会工作日程表。议会的议事时间多用在政府议案,而不是议员个人的议案。其次,议会在制定法律过程中已不是“主角”。由于议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决策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变化,不能高效率地

①洪永珊:《英国议会史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0页

作出决策,而内阁因其自身人少易集中商讨决策的优势,进而成为决策中心。议会在决策上逐渐边缘化,甚至政府以安全名义的不再对议会公开重要文件。再者是在财政立法上,19世纪末以来,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基本能被议会通过。议会掌控“钱袋”的能力下降。20世纪中叶,议会已由政府的主人变成政府的仆人,为政府所控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议会变得可有可无,政府可以为所欲为。议会中下院仍保有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迫使政府下台的权力;反对党和其他政党仍在监督政府,上院可以对政府立法提出相反的修正案,或延缓其立法进程。

上下议院之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上议院衰落,逐渐变为第二议院;下议院权力增大,成为第一议院。1832年改革扩大了选举权,重新分配下议院的议席,改变下议院的议院阶级构成;取消上议院对下议院议员的提名权。1867年《秘密投票法》的通过,进一步动摇贵族对下院选举的控制。这有助于扩大下院的权力,对上院贵族权力垄断的挑战。1832年之后,上院仍然有否决和修改下院通过的法案的权力。到20世纪,上院利用否决权使下院通过的议案未能成为法律,下议院很是愤怒。于1910年当选的首相阿斯奎斯提出,要严格限制上院权力,提案必须获得下院的通过。但是遭到上院的反对。在上院投票前,当时国王乔治五世用其增设贵族议员的权力,增设上议院贵族议员,威胁上院使其通过该议案。1911年最终通过议会法,上院失去否决权,只能延搁议案两年,但该法案在下议院连续三次通过,可以直接交由女王批准成为法律。更重要的是,该法确立了下院的财政立法权,对于预算案上院只能搁置一个月。1949年颁布的议会法是1911年议会法的补充,进一步削弱上院的权利。它规定只能由下院提出财政议案,上院没有修改和否决的权力。同时将上院延搁下院通过议案的时间缩减为一年。这样,下院的权力已高于上院。与此同时,1911年后,政府内阁的首相从下院中选举产生,主要官员由下院议员担任。同时,由于下院由选民选举产生更符合民主代议制的原则,而上院议员依靠其世袭地位和身份进入。因此,上院逐渐成为“第二院”,在议会工作中起辅助性的作用;下院成为“第一院”。

4.1.3当今的英国议会

二战结束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国际形势剧变,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崛起,英帝国海外殖民地的独立,欧盟的成立,经济全球化的兴起和蔓延,英国国内国民

经的济水平和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这些都给英国议会带来新的挑战。改变议会在人们心目中的下降地位,以及它相较于本国行政权力和欧洲议会立法规约的弱势地位,成为英国上下两议院改革的动因。

1997年之前下议院进行的改革在反腐败和防范“攻击对方私生活”方面取得一些成就,1994年的乔普林改革还改进了下议院的工作议程。①1997年工党领袖布莱尔提出改革议会的竞选承诺,出任首相后积极推动上下两院的改革计划,尤其是提高下议院的议事质量与效率,使之更具有代表性。但布莱尔上台执政后因各个主要政党意见分歧很大,对选举制度的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直至2010年英国大选依旧使用简单多数制。克莱格所领导的自由民主党在大选中赢得23%选票,却只拿到9%议席,造成得票数与议席数不合,限制了像自民党这样的小党在议会中获得更多席位。因此,自民党自始至终强烈要求改革选举制度,引入比例代表制。保守党为了保持大党在选举中的优势,不愿改变现有的选举制,落选的工党作为议会大党,也希望选择对大党有利的投票法,但同时提出,由全民公开投票决定下议院的选举制度改革。各自根据自身的利益进行博弈,使得下院选举制改革前路迷雾团团。

1997年之后的下院改革还具体包括改变立法与行政权力关系的措施:一是改革首相质询制度。首相答复口头质询的时间原来是每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每次15分钟,改为每周三下午的半个小时,旨在将其原来“剑拔弩张”的冲突气氛,转变为首相与反对党领袖之间更为审慎和深思熟虑的交换意见过程。②有批评者对此项改革的效果表示怀疑,认为质询次数的减少会降低议会对首相的问责,以及使得首相更少参加议会活动。二是把对欧盟相关的立法审查安排在议会会期之间开展,但“极少政府愿意对那些可能助长议会对自身工作有效审查的改革举措持默许态度,或是为了保障议会事务的顺畅开展而削减自身的能力。”③此外还有下议院自身提出的改革。2002年10月,下院通过改革议会工作日,缩短夏季休会时间,使议员更加关心议会事务。这些改革并不能实质上改变立法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

2010年,保守党与自民党联合执政,结束工党连续13的执政生涯。副首相①比尔·考克瑟、林顿·罗宾斯、罗伯特·里奇:《当代英国政治》(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版,第382页

②比尔·考克瑟、林顿·罗宾斯、罗伯特·里奇:《当代英国政治》(第四版),第382页

克莱格(自民党党魁)就任后不久发布关于英国政府改革方案的演讲。针对下议院改革,他提出建立5年任期制的议会,但是政党可以在对自己有利时建议女王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固定议会任期的目的在使政党不能根据自身利益来随意解散议会,操纵大选。针对下议院议员的虚报费用和腐败行为,他提出实行下议院议员罢免制度。选民如果要求议会罢免不称职的议员,他们只要征集一万个请愿签名即可。同时,他还主张透明公开所有游说,使之得到法律的规范和控制。

在20世纪中叶已有改革上议院的很多呼声,其中,工党的改革立场最为坚决。工党在1964-1970年执政期间,提出要取消上院的世袭成分并将其改造为新型的第二院。1994年竞选工党党魁的布莱尔说:“我们将废除古老而根本站不住脚的由世袭贵族制定国家法律的做法,在这一点上,我们将创造历史。”①1997年,布莱尔上台执政,开始兑现他的诺言,揭开了上院改革的序幕。工党提出改革上院的原因在于:一是上院议员的世袭制在20世纪末的民主社会里显得很不协调,有损英国“现代民主制度发源地”的称号。民主的基本原则是自由、平等,而竞选是民主的表现形式。因此,未经过选举的上议院议员缺乏民主的成分,不具有代表性,“未经民选的机构不应拥有挫败经广泛选举产生的下院意志的权力。”②二是基于上议院在政党分布上的不平衡。保守党势力在上院占绝对的优势,工党和其他政党力量较弱。在1165名议员中,保守党有476人,而工党只有175人。③

在1998年议会开幕典礼上,英国女王宣读由内阁拟定的演讲稿,其中提到对上议院的改革计划。保守党议员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因为他们意识到,长期享有的高额津贴和福利即将结束,贵族凭借其世袭身份参政议政的权力即将失去。社会大众对上议院改革持赞成态度,但是对改革的内容有不同的看法。看法之一是是否废除上议院。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议会采用一院制,但英国的上议院能够限制下议院的行为和补充下议院的不足,纠正下议院的立法错误。看法之二是,是否成立一个完全或部分选举产生的上议院,通过选举改变议院的议员结构,改变其世袭成分,但由此带来的新问题是,这种民主选举产生的上议院对下院的正当

①布莱尔:《新英国:我对一个年轻国家的展望》,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②阮宗泽:《第三条道路与新英国》,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

性与优先性构成挑战。①如何改革上议院呢?工党政府倾向于改造而不是废除上议院,第一步主要是讨论政府提出的改革议案,取消上议院世袭贵族议员;第二步更深入的改革是重组上议院。

上院改革的第一步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即取消世袭贵族上议院议员的资格。在取消上议院世袭贵族议员资格过程中,政府与上议院僵持了将近一年,包括成立委员会设计改革方案和提出建议,咨询相关各方的意见,发布改革白皮书,提交“改革法案”,上议院就政府的改革提议进行了多次的辩论。最终在1999年11月通过一项重要法案《1999年改革法》。它规定,在改革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的过渡时期保留92名世袭贵族议员,取消其余世袭贵族的议员资格。虽然上议院议员伯福德伯爵在上议院准备对改革议案进行三读的前几天,不顾形象地跳上上议院议长的座位,歇斯底里、声泪俱下地谴责政府的议案是一种背叛行为,②但是全过程并没有出现其他的过激反应。经过第一步改革之后,上院的去世袭化已经启动,上议院的议员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下图表所示:

(图表来源:《当代英国政治》(第四版),第390页)

重组上议院的改革走得比较艰辛,直至今日仍未有实质进展。争议较大的是通过选举还是任命产生上议院议员。2000年的韦克汉报告提议,把上议院议员缩减为550名,大部分由一个独立委员会来任命,只有97-195名议员才由选举产生;20001年11月上院议长欧文勋爵起草一份白皮书,主张上议院将由少量

①比尔·考克瑟、林顿·罗宾斯、罗伯特·里奇:《当代英国政治》(第四版),第388页

选举议员(20%)、由一个独立委任委员会任命的议员(20%)以及有各政党委派的议员(60%)组成。①2002年,政府委任一个独立的联合委员会,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一份报告,提出了7种方案。在2003年2月4日两院对这7种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见表一)。但这次表决的几乎全部方案遭到否决。直到2007年2月8日,工党政府再次发布改革白皮书,重新调整上议院议员的产生方式。 2007年3月,两院再次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表二)。两次投票结果反映出对上议院议员产生方式的问题分歧不小,两院议员、各党之间,甚至一党之内的分歧都很大。布朗接任首相之后,上议院改革在他任期内没有多少进展。直至2011年重新大选后,新上任的首相卡梅伦才重提上议院改革计划。前景如何,现在依然未知,但是正如罗伯特?哈泽尔(Robert Hazell,1999:114)所见,“如果不能首先确定上院议员们究竟代表何种利益的话,要想设计一种令人满意的上院议员资格体系是不可能的。”②

比尔·考克瑟、林顿·罗宾斯、罗伯特·里奇:《当代英国政治》(第四版),第391页

(资料改编于英国议会官方网站提供的House of Lords Reform 1997–2010:A Chronology )

上议院改革在议员的产生方式问题上搁浅,但是在其他方面却取得成果。其一是选举产生上议院议长。在2006年之前,上院议长是由英国大法官和内阁法务部大臣来代理,一人身兼三职,却没有什么职权。2006年上议院首次通过选举产生议长,由原工党政府大臣海林??海曼担任。新议长不再具有大法官和内阁法务部大臣的权力,仅仅主持上院会议、维持秩序和作为代言人;其二是剥离上议院原有的司法权力。2005年议会通过《宪政改革法》,成立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来取代上院,成为最高上诉法院,并成立一个独立的法官任命委员会,向法务部推荐法官人选。2009年7月上院法官宣布完最后7件案件的判决后,10月新成立的最高法院开始运作,从而结束了上院作为立法机构又是司法机构的传统。从此,英国的宪政体制呈现议会两院、国王及政府、最高法院三方并立的新格局。

这一场为实现上议院民主化和现代化的改革仍在进行,而“议会之母”继续为各国政治制度的改革提供可以借鉴之处。

4.2 英国议会的基本运作

英国议会像一架运行良好的机器,并且在修理中不断地完善自我,在漫长的

历史中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这架机器由哪些零部件(机构)组成呢? 作为核心零部件的议员如何工作的呢?机器是如何运转起来的呢?各类事关国计民生的法案是如何出炉的呢?

英国议会大厦(图片来源:英国议会官方网站)

4.2.1 下议院

白哲特说“我们是被平民院所统治的”。①议院作为议会的第一议院,在英国政治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处理国内外各项重要事务。走入下议院议厅,它不同于美国众议院的马蹄形建筑,而是一个长方形的大厅。其中左右两边各有绿色长条椅,中间是议长和书记员座位。议员并不像美国议会一样随意而坐,而是根据议院形成党派归属的惯例。一般来说,议长正面右手边第一排分别坐首相和内阁成员,后排是执政党的议员(也被称为“后座议员”)。议长的左手边第一排反对党领袖和“影子内阁”成员,后座是反对党议员和其他政党议员。2010年大选出现“联合政府”,这使下议院的座位安排发生新的变化,作为第三党的自民党坐上属于内阁成员的位置。下议院只能容纳大概364位议员,因此,迟来的议员要站在过道上。不过,很少出现议员爆棚的现象,议院议员一般是稀稀拉拉的,少数议员参与议院的日常辩论,只有在质询时间和表决财政议案等重大和社会反

响较大的议案时才会有大多数议员出席。

(图片来源:英国议会官方网站)

下议院在2010年举行大选之后,现有650名议员(数据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议员的工作主要是参与立法,对各项议案进行辩论然后投票表决,通过质询首相和内阁大臣的方式来监督政府,审议来自欧盟的建议。他们每周有4到5天要按照议程安排开会,每天从下午2:30到晚上10:30。星期五则是从上午11:00到下午4:30。①周末还要到各自选区去回访选民,了解所在选区的情况和选民的意见。议员在议院中审议各项议案时进行的辩论是最受关注的,他们在辩论时慷慨激昂,彼此之间争锋相对,以幽默的语言反驳对方。但彼此又是以礼相待,

在发言反驳对方时尊称对方为“尊敬的先生(女士)”或是“代表某某选区的尊贵的议员”,而对内阁成员则称“尊敬的阁下”。辩论成为议会处理大多数事项的形式。在审议法案的时候,议会无不采用辩论形式,如在二读、委员会报告、三读时都通过辩论进行。为了确保议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议会赋予议员一些特权,比如,在议院中的言行免受追究;参加议会工作期间,人身安全受保护;在会期前后40天内不得因民事诉讼而逮捕等。

下院的议员不同于上院议员是凭其身份获得议员资格,而是经民选产生的;上院议员是终身任职的,就算议会解散也只是解散下院,因而下院议员的任期随着议会任期结束而结束。在1694年《三年任期法》规定议会任期为三年。下院议员在议会三年任期到期之后要进行重新选举。在1715年《七年任期法》中将议会任期改为七年,而后又改为五年任期。但是当政府的政策受到议会的“不信任”时,议会根据民意解散议会提前进行大选或者首相可以选择对其有利的时间请求国王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在议会任期内,下院议员如果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也可能被撤销议员资格,“平民院议员之身份可因下述原因而终止:死亡,本院宣布其丧失神志的决定,成为外国人或贵族,担任圣职,被确认犯有贿赂或其他罪行(我们已讨论过这些不合资格的缘由),破产达6个月,接受公职①。

(数据来源:英国议会官方网站)

议员聚集在一起开会辩论时难免会出现秩序混乱的场面。这时需要一位主持会议者——议长。上议院议员出身贵族,拥有良好的礼仪和素质,其象征意义大于维持秩序的实质意义,而下院议员受礼仪的规范较少,在开会时常出现混乱情况,需要由议长来维持秩序。下议院的议长是由全体议员共同选举投票决定,一旦当选为代表公平和公正的议长,无论他以前是属于哪个党派,都要退出该党,目的是使他保持观点中立。下院的议长职责繁重,他既是下院的发言人,在中世纪时代表下院议员觐见国王,呈述平民院的决定和要求,如今,他主要是代表下院参加有关的国际会议。同时又是下院全院大会的主持人,决定哪位议员发言。议员只有获得议长的同意才能起身发言。议长既要考虑各方的利益,兼顾多数党与小党,各党前座议员与后座议员,还要维持会议的秩序。议长拥有的权力不可忽视,他能够对议员的预约质询和紧急动议进行裁决,一般不参加全院大会的投票,但是当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他投出决定性的一票打破全院表决僵局。①下议院的组织机构还包括各种委员会及其行政部门。议会中大部分的实质工作由委员会承担,专家们审查议案的具体内容,并邀请院外专家一同论证。②委员会数目繁多,主要包括:一是常任委员会,如公议案常任委员会、委任立法常任委员会、欧洲常任委员会和地方事务委员会等。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下院的常任委员会并不像美国众议院的常任委员会拥有那么大的权限,它只能审议经过全院大会通过二读的议案,并对其作些许修改,但不能修改议案的基本原则和否决议案等。二是部门委员会,它作为监督类的委员会。如国防委员会是监督国防部门的;教育部是监督教育部门的;三是特设委员会,针对特定事项而设立的委员会。其中又包括下院院务类,向下院管理委员会和议长提请有关为下院提供服务的建议,如,设施和建筑委员会、饮食委员会等;还有就是监察类的(国家账目

①蔡定剑、杜定刚编:《国外议会及其立法程序》,第26-27页

委员会、议会行政专员委员会),地区类的(威尔士大委员会、北爱尔兰大委员会、苏格兰大委员会),立法类的(行政法规委员会、欧共体立法委员会、废除管理委员会、修订法案委员会)。议院的行政部门主要是下院事务处,下设有六个办公室分管下院重要事务;议长办事处是为议长服务的行政机构,除了有议长法律顾问和牧师外,还下设四个办公室;财政与行政管理部,负责下院的各项支出,还有人员编制等;议院图书馆,保存议会的各类文件和汇编等;警卫处,负责安保;茶点部,负责供应会议休息期间的茶点①。

政党力量在议会运作中起主导作用。虽然议会规则不承认党派,但议会程序却为政党精神所支配。②政党各自在议会中建立议会党团,主要是安排政党在下议院中的一切活动。它又主要包括几个机构:一是内阁或者影子内阁。内阁由首相和政府部门的主要大臣组成;影子内阁是政党在野时由政党的骨干构成,与执政党的内阁相对抗,也成为内阁倒台时的替补。二是督导员,又称为党鞭。督导员是纪律监督者、组织者、考察者,其工作最为繁重,既要维持党内纪律,确保议员在辩论和投票不违反党的纪律和违背党的意志,又要组织本党议员出席会议和投票,安排会议的各项事宜,还作为前座和后座议员之间的沟通者、信息传递者,了解议员们对议案的想法,同时还要在投票前说服持不同意见的议员,使其放弃自己的观点,服从党的纪律和意志。此外,他负责考察本党议员,根据议员的投票记录看议员多少次站在党的对立面,决定是否予以晋升。三是各党设立的委员会,但除了两大党,像自民党这个第三党和其他小党没有设立委员会,他们的党团结构也比较简单。

下议院的职能是在上述运行架构表现出来的。其一是立法职能。这是上下两院的主要职能。从议会立法套语中来看,“(该法)由无上圣明之国王陛下依本届议会僧俗两界贵族与平民之建议,并经过其同意而制定颁布,其权威、效力亦源于上述三者。”③议会立法不仅需要得到下院的通过还需得到上院的同意和国王的批准,方能生效。下院议会议案可以分为公议案、私议案和混合议案。公议案是指涉及到全国、全社会,与政府政策有关的议案。公议案既可以由政府提交,也可以由下院或上院议员提出。私议案是指仅涉及某个地方、单位、团体或个人的

①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59-60页

②詹宁斯:《英国议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5页

议案,经常由经授权的当事者的代理人提出。混合议案就是兼有公议案和私议案特点的议案,其内容既涉及全国,又会影响到某个具体地方、单位、团体或个人。

①议会立法活动,不仅仅是议会两院中进行。在1832年议会改革之前,议会立法都是一些地方性的具体事务。这样,议会需要处理的事务越来越繁重,也须要“对王国的法律全面修订——刑法、财产法、程序法,法律的每一个部门”②。因而1832年《改革法》之后,议会“放弃了‘管理’这个国家的努力,不再说哪块公用地应被圈占、什么道路应被拓宽、什么自治市应有领薪的警务长,等等。它开始制定有关这些事务的一般性规则,并将其工作部分委托给法院、部分委托给官员、国务大臣和专门的委员会——这些个人或机构因此而被授予新的制定法上的权力。”这种立法形式称为委托立法。为了议会对委托立法进行监控,1946年颁布了授权立法证书条例。同时两院也设立了联合委员会来报告制定中的法令的进度情况。③

政府在提交议案到下议院之前,要广泛征求意见,从中获取大量的信息。然后,政府起草立法议案,再交给相关部门审阅和征询外部利益的意见。最后将议案交给上议院或者下议院。一般来说,政府的立法议案不会遭受太多的阻碍,因为政府内阁在下议院中占有多数优势。而反对党如果要反对这项议案,只能在委员会审查时提出修正案以拖延进程,或者在辩论中发表冗长的言论来阻挠议事。

议员也可以向议院提交议案,有三条途径:一是抽签法。议员在周四抽签,获取提交议案的机会,但要考虑他们提出的议案是否值得优先于政府议案。周五就议员提出的议案进行审议;二是“十分钟原则”。每次年会从第7个周起,每周二、三在全院大会质询议程完毕后,可由一名议员起立,提出一项议案,他还可以就通过该议案的必要性等作10分钟的说明;之后,可由反对该议案的一名议员予以反驳,时间也是10分钟左右。④这种议案一般不需辩论就能通过。三是议员事先通知,在全院大会上随时提出议案。议员们提出议案虽然受到较多限制,但议案涉及面比较广,对政府议案形成互补,更能产生社会影响。如20世纪60年代关于死刑、同性恋、离婚与堕胎法律;20世纪90年代取缔虐待野生动物行

①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英国议会》,第70页

②梅特兰:《英格兰宪政史》,第247页

③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英国议会》,第76页

为等。①

下院的第二项职能是监督政府。按照议会长久以来的惯例,政府由下院的多数党组成内阁,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因此内阁要对议会负责。每周三下午有半个小时的首相质询时间,首相要接受下议院议员的质询,作出合理的解释。除此之外,还有议员对各部大臣的质询时间。议会质询是议员们能够监督政府行政事务的直接窗口。虽然不能对政府产生直接影响,但是议员们的质询和辩论能够在社会中获得支持,对政府施加压力。如,布莱尔在2004年接受议会对其关于伊拉克战争问题上是否有说谎的质询,而布莱尔对战争的不悔态度当时在社会掀起轩然大波。公众对首相的满意度也有所下降。下院中也存在一些委员会专门审查行政行为。比如公共责任委员会和国家审计委员会,两者联合每年向下院提交审查报告。

议会的第三项职能是监督和控制政府的财政收支。这是下议院审议表决所有的财政议案,如下议院每年要审议政府提交的财政预算法案。政府征税时也要提交议案经由下院讨论,审议通过后交由上院通过和女王批准成为法案以后才可以开征。所有的财政议案只有得到下议院的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议会职能还包括代表国民和作为国民辩论的舞台。议会中的议员就是代表国民的载体,他们是由各个选区的选民选举出来。他们要经常反映选民的意见,在议会中为选民争取各种利益。但是议会的代表性仍然是不够的,像是妇女和少数种族在下议院中鲜有议员代表他们。议会对全国性事务进行辩论。议会开会是有新闻媒体现场直播,公众可以观看到代表自己的议员在会议中雄词大辩。议员们或者根据所在党的利益或是代表选民的利益,在一个特定的议题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选民的意见。议会这个辩论的舞台既为议员们提供了个人才能的展示,又使公众了解议会中各党的意见,使选民感受到他们的利益被表达了,也使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国家事务。

议会议案要经过三个阶段(如下图)。如果议案是向下院提出,那么要在下院经过如下步骤:一读——二读——委员会审查——报告——三读。一读是指议员或者政府大臣向议会提交议案之后,向议员们宣读议案的标题,在这一步不作辩论。通常两周后进入二读,这是议案最关键的一步。在这一步,提出议案的议

浅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影响

浅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摘要:英国是首创议会制的国家,其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之母”,因此,了解英国议会制度的产生形成过程,分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英国议会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产物,不仅对英国意义非凡,也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采用和借鉴,在世界民主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英国议会制度;发展历程;影响 一、英国议会制度的产生形成过程 (一)英国议会制度的开端 自11世纪以后,英国国王的权力不断加强。13世纪,约翰王统治时期经常增加额外的捐税,对外战争接连失败,还干涉封建法庭的权力,使国王与贵族的关系日趋紧张,并与教皇发生了冲突,被教皇革除了教籍。分离倾向日益明显的强大贵族势力乘机联合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开始了反对国王的斗争。1215年,约翰王被迫接受了他们所拟的《大宪章》。大宪章保证贵族和骑士的领地继承权,由贵族和骑士组成王国的“大会议”,只有得到这个会议的同意,国王才能向封建主征收额外的税金。这就意味着在英国长期以来至高无上的专制王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 《大宪章》虽然是封建的法律文献,但具有进步意义,它的整个精神是限制王权,置王权于封建法律的约束下。因此它被称之为“英国自由的奠基石”,是英国第一部“宪法”。到了17世纪,资产阶级为了适应反封建的要求,对它赋予了新的解释,成为资产阶级法治的主要依据。 但约翰王并未实行这个宪章,并且准备对贵族进行新的战争。1258年,亨利因为干预意大利战争,不顾农业歉收和饥荒,要求贵族缴纳三分之一的收入作为军费,激起了贵族的不满。贵族武装冲入王宫,亨利无奈,被迫于当年6月在牛津召开了贵族大会,制定了《牛津条例》,把国家权力交给贵族操纵的十五人会议,国王非经同意,不得做任何决定。 《牛津条例》是继《大宪章》之后又一重要的政治和法律文献,首次提出政府主要大臣要对委员会而非国王负责以及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公开宣布王权处

议会制度形成

议会制度形成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英国议会制度的形成(1) 作者 : 梁功平 《自由大宪章》和英国议会制度的形成 诺曼征服之初,诺曼王朝在政治、军事和财政上都曾居于优势,但 威廉死后,特别是其子亨利一世死后,诺曼王朝陷入长达20年的内战,王权受到削弱。 1154年,威廉一世的孙女玛提尔达的儿子———法国安茹伯爵亨利 继承英国王位,史称亨利二世(1154—1189年),开始了英国史上的安 茹王朝(1154—1399年),或称金雀花王朝(得名于杰弗利所喜欢戴的 金雀花)。 亨利当政时期,实行改革,重振王权。政治上,他整顿中央行政机构,恢复诺曼王朝的御前贵族会议,作为国王的咨询机构。他重建国王 宫廷和财政部,设置枢密大臣和财政大臣等官职。军事上,允许一部分 骑士缴纳“盾牌钱”后免服兵役,这部分钱则用来雇佣骑士服役,自由 民必须按财产状况自备装备为国王服军役。亨利二世也在司法上扩大了 王权。他任用一批法律专家,参照罗马法律、法国(诺曼底)法律和英 国各地的习惯法,统一英国法律,并将亨利一世时期的巡回法官改成巡 回法庭。巡回法庭按期巡游各地,接受民间诉讼,加强中央的司法权和 对地方的控制。审判方式上则采用陪审团制度和宣誓作证法代替原始落 后的“神命裁判法”和决斗。这样就削弱了领主法庭的传统影响,而国

王法庭对骑士、市民和自由农民的保护则提高了国王的威望。 亨利二世的一系列改革大大强化了王权,但在“狮心王”理查(1189—1199年在位)和无地王约翰(1199—1216年在位)统治时期,英国王权却有所弱化。“狮心王”理查残暴无道,而且长年征战在外,毫无建树。无地王约翰则丧失了英国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从而加剧了国内的不满情绪。他任意没收附庸的领地,干涉领主法庭的审判权力,激起大封建主的愤怒。为筹措对法作战军费,他加征额外捐税,兵役免除税从1154到1199年间增加11倍,而到1216年又增加了11倍,使过去一向支持国王的骑士和市民倒向诸侯。教会也因国王干涉其选举、增加税收而站在诸侯一边。在对法作战上,无地王约翰也是连遭败绩。 1213年8月25日,在圣保罗教堂召开的贵族会议上,坎特伯雷大主教斯提芬·朗顿宣读了亨利一世加冕时颁布的缓和教俗矛盾的《特权令》。1214年,北方贵族拒绝交付约翰王勒索的兵役免除税。1215年初,他们在斯坦福集会,并向伦敦武装进军。教会、小封建主和市民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在各阶层的联合行动压力下,约翰王同意在兰尼米德草地举行会谈。1215年6月中旬,约翰王被迫在朗顿和贵族们拟定的“自由大宪章”上签字。 大宪章是一个典型的封建法律文献,全文共63条,旨在限制王权,保障教俗封建主的特权不受侵犯。大宪章宣称,英国教会享有自由,其权利不受干扰,其自由不受侵犯。不经大贵族会议同意,国王不得向领主征派赋税。国王承认教会的选举自由,对自由人不得任意逮捕、监禁和放逐。

英国政体的演变

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封建君主制 时间:449——1215 内容:1、封臣对封君的义务:“效忠”、“帮助”、“劝告”; 2、封君对封臣的义务:“保护”和维持“封臣”。 特征:“义务性”、“直属性”、“权力分散性”、“世袭性”。二、等级君主制 形成:1215年,《大宪章》的颁布,维护封君封臣的既定原则,维护教俗封建贵族的特权。 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 标志着英国等级君主制 的初步形成。 时间:1215——1485 内容:1、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 2、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 分摊权。 特征:君主的权力相对受到约束。 作用: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 一步发展。 三、专制君主制 时间:1485——1649 内容:统治者君主(皇帝或国王王)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

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程序的制约。 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作用: 四、共和制 时间:1649——1653 内容: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 民主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而共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五、君主立宪制 时间:1689——至今 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发展: 1、责任内阁制: 起源:16——18世纪,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当时即有内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 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内阁,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 完善:19世纪上半期,两党制度建立而完善。

英国福利制度改革

英國福利制度改革 關鍵字: 學習時報 改革福利制度的直接原因 1.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財政負擔越來越重,支出結構越來越不合理。1949年,社會保障支出在英國政府財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僅為13.5,到1997年已經上升到32,成為英國財政支出中比例最大的一項,幾乎等於教育支出的三倍。從1978年到l997年,英國社會保障的實際支出水準平均每年增長4,其增長速度高於其他任何一項政府支出。 英國的社會保障支出主要分為三種:一是根據經濟狀況調查支出的福利金,它是為收入和儲蓄低於某一最低限度的人提供的救助,主要包括收入補助金和住房福利金。二是繳費性福利金,主要包括退休養老金和工傷保險金。三是既不需要接受經濟狀況調查也不需要繳費就可申請的福利金,主要是殘疾福利金和兒童福利金。到了1990年代末,原有的福利制度使得不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福利項目的支出比重越來越大,而這顯然會使政府的財政負擔越來越重。不僅如此,由於這種支出結構還在客觀上打擊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那些人的積極性,同時對公民的儲蓄動機產生了負激勵,其長期結果將是進一步惡化政府財政狀況。 2.“福利陷阱”導致社會保障制度成為一種消極的收入補償制度,而沒有起到鼓勵公民通過工作和儲蓄來實現自立的積極作用。“福利陷阱”是指由於非工作狀態時的福利水準較高,領取的資格條件要求較松以及工作時的收入過低所引起的一種對福利的過度依賴現象。由於對一部分人來說,他們從領取福利狀態轉變到工作狀態時收入增加幅度很小甚至為負值,因此,這些福利享受者就沒有足夠的動力擺脫對福利的依賴。福利制度本身缺乏強制性激勵也是導致福利陷阱形成的一個重要原因。英國福利專案基本上都沒有要求適齡福利申請者積極地接觸勞動力市場,接受培訓或者從事志願性工作。另外,英國傷殘鑒定制度的不合理也導致一批人落入福利陷阱。由於傷殘鑒定的結果只有全部殘疾和無殘疾兩種,所以只要是通過了全殘鑒定,那些即使還能夠從事一定工作的勞動者也不用再去尋找任何工作,從而可以心安理得地靠福利度日。 3.欺詐現象普遍,福利基金損失嚴重。根據英國政府的估計,英國每年的福利支出中大約有40億英鎊因欺詐而白白損失。參與福利欺詐活動的不僅有一些福利金領取者,而且還包括一些不誠實的雇主和房東,有時還涉及政府官員,更為嚴重的是存在有組織的犯罪活動。這種情況無疑既不符合福利制度本身的宗旨,也會對納稅人支援社會福利系統的積極性產生不利的影響。

历史趣谈英国议会改革时间 英国议会改革主要有哪些特点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英国议会改革时间英国议会改革主要有哪些特点 导语:英国议会改革是指的十九世纪英国议会进行的三次重大的改革,英国议会改革时间分别是:1832年议会改革、1867年议会改革和1884年议会改革,三 英国议会改革是指的十九世纪英国议会进行的三次重大的改革,英国议会改革时间分别是:1832年议会改革、1867年议会改革和1884年议会改革,三次议会改革不仅仅大大的提升了工业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而且扩大了选民的范围,使得更多的人拥有了选举权,使得资本主义民主获得了很大的进步。 英国议会改革时间一:1832年,这一年的议会改革提升了资产阶级在英国议会中的议席,使得资产阶级获得了比较大多的议席,提升了资产阶级在国家管理中的地位,这次改革使得英国人看到了采用和平的温和的方式获得制度变革的可能性,使得资产阶级意识到完全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方式获得国家管理权的可能性。也可以说这次改革开辟了英国非暴力革命的先河,直接的促进了以后两次改革的发生。 英国议会改革时间二:1867年,这一年的议会改革使得资产阶级成为了最高权利机关议会中的主导力量,基本上实现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由于选举权范围的扩大,使得之后的政党在选举中要关注选民的意见,极大的推动了政党政治的发展,使得争取选民成为政党活动的核心内容,这个时候的工人拥有了选举权。 英国议会改革时间三:1884年,这次改革再次扩大了选民资格,但是选民的选举权仍然受到财产资格的限制,妇女这个时候还没有选举权,农业工人在这次改革中获得了选举的权利。 通过以上英国议会改革时间可以看出,英国议会的改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逐渐的进行的渐进式的改革,这 生活常识分享

浅析英国的分权制度

简介:在新课改下,我们用教材来教知识,而不是教教材上的死知识。教师对教材的灵活运用以及对教材内容的拓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是一篇教学反思,短小精悍,在学完近代英国政体后,对开阔学生的视野和能力的提高,将会发挥很好的作用,同时也可作为教师教学反思的范例。 浅析英国的分权制度 许炳贤 18世纪启蒙运动在法国进入高潮时期,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强调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主张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以防止专制,这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利器。但在实践中,真正将孟德斯鸠思想付诸实施的首先是在美国,先进制度的创立也造就了美国的繁荣与强大。 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政体,立法权赋予国会,行政权赋予总统,司法权赋予联邦法院。与美国相比,英国的分权体制似乎不太清晰。尽管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对当时英国的宪政大加赞赏:认为三权分立是英国公民自由的保障。但事实上,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凸显的是二权分立——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内阁首相,其原则体现了集体负责的精神,本质上是给内阁与议会制定的一个游戏规则。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英国的司法权跑到哪里去了?这也是学生在学完美国后不断在思索的问题。 数百年来,英国两权混合,司法权归于立法机关议会,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构成英国的历史传统。英国议会分上议院(贵族院)和下议院(平民院),由上议院中的法律贵族行使最高司法权。理论上,上议员(除司法议员)有权参与审案,司法议员有权参加立法。但实践中,司法议员不参加立法,其他议员不参与审案,这两部分议

员分工明确。所有的司法议员都经过独立机构的遴选,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司法议员一经任命,终身任职,非经两院联合弹劾不受罢免。因此,英国的司法机制在制度层面也具有很大的独立性。 但历年来,英国这种隐形的三权分立模式,备受抨击,在不折不扣贯彻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美国人看来,这简直是难以理喻的“怪癖”。近年英国在政体上也追随美国,自2003年,英国启动宪政改革,2009年正式设立最高法院,这个被孟德斯鸠认为权力制衡最彻底的国家,终于在形式上实现了三权分立。

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是什么

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是什么 英国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英国最高的立法机关,是由早期为君主提出治国建议的政务会发展而来的,以下是本人为你整理的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希望能帮到你。 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 英国议会改革在十九世纪一共进行了三次,这三次分别是1832年议会改革、1867年议会改革和1884年议会改革。通过这三次议会改革资产阶级逐渐的获得了管理国家的权利,并且地位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逐步的获得了提升,直至达到资产阶级在最高国家权力机构议会中占据主要地位。下面介绍一下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 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一:英国议会改革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旧贵族掌权时代逐渐的渐进式的演化成为资产阶级掌权的三次变革。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就是提升资产阶级在英国议会中的地位,削弱和限制已经在逐渐的退出历史舞台的旧贵族的权利,通过三次议会改革,旧贵族在议会中所拥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利逐渐的被资产阶级夺取,旧贵族权利的削弱和资产阶级权利的增强是三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二:英国议会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逐渐的放宽了选民的条件,使得选民从一开始的以身份地位决定选举权,逐步的发展成为依靠财产的多寡来决定选举权,这种改变使得更多的人拥有了选举权,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三:英国议会改革改变了下议院由保守派占据的形势,加入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力量,使得资产阶级在管理国家的权利机构内拥有了自己的权利,同时使得

英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从此之后各个政党想要执政就需要得到广大的选民的支持,可以说奠定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 英国议会改革的背景 英国议会改革是英国政治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事情,其效果不亚于暴力革命所起的作用,他使得新兴的资产阶级在国家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是资产阶级与旧贵族互相妥协达成的协议。英国议会改革一共进行了三次:1832年议会改革、1867年议会改革和1884年议会改革,不同时期的改革具有不同的背景。下面介绍一下英国议会改革的背景。 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的背景一: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资本主义工业革命迅速的在英国的各地展开,工业革命造就了大量的工业资产阶级,工业资产阶级的力量强大起来之后自然会争取自己的利益,要求参与国家的管理,于是工业资产阶级与旧贵族达成了妥协,对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议会进行了改革。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国际形势是法国在1830年爆发了七月革命,这让英国的当权者看到了资产阶级的巨大力量,如果不能通过改革给与资产阶级一定的权利,那么就可能面临着暴力革命,正是出于对暴力革命的忌惮,所以当权者与资产阶级实现了妥协。 1867年英国议会改革的背景二: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更加充分的发展,资产阶级已经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也要求在国家的权利机构议会中占有相应的地位,提高自己参与国家管理的话语权,这个时候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的队伍也壮大起来,无产阶级也要求积极的参与到国家事务中来,于是资产阶级要求对议会重新进行改革。

英国议会的历史演变

英国议会的历史演变 摘要:英文议会Parliament一词,源于法文Parler(原意为谈话),它的拉丁文形式为Parliamentum(意为会谈) 。英国议会的开端一般认为始于1263年,英王亨利三世无视大宪章,以亲信取代具有否决权的15人会议。在国王与贵族的冲突中,S.de孟福尔为首的贵族反对派在内战中获胜。1265年在威斯特敏斯特宫召集会议,出席者有僧俗贵族和每个郡两名骑士代表,每个大城镇两名市民代表,史称“孟福尔议会”.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费召集议会,史称“模范议会”。“模范议会”的召开,标志着议会的最终诞生。中世纪的议会在国王与贵族的冲突中不断增长其限制王权的重要作用,并在日后长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和完善自身体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议会制的国家,其制度不仅对英国自身的民主政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美国等西方国家民主政治体系,甚至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具有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文系统详细地介绍了英国议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并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其对美中两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影响。 关键词: 资本主义君主政治议会弹劾贵族 Abstract:The word “Parliament”in English came from the French word “Parler”(means conversation) and is written as “Parliamentum”(means discussion) in Latin . It is generally believed that the parliament was started in 1263 when Henry Ⅲ, the king ,replaced the 15 person meeting which had the veto with his trusted followers , ignoring the great completely .In the clash between the king and the aristocracy , the aristocratic opposition faction led by Simon de Monfort , won the civil war finally . A meeting , was held in Westminster Abbey palace in 1265 ,with the attendants consisting of religion aristocrats , two knights from every county and two citizens from every big town . In 1295 , a Parliament “ Model Parliament ” was called by Edward Ⅰfor collecting war funds . During the Middle Ages , the Parliament wa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restrain the power of the sovereign in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king and the aristocracy . The Parliament system was first established in Britain . It is not only meaningful to 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of Britain itself , but also to some western countries , such as the system of US . And it even has extensive and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China . This thesis elaborat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the origin of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n history , and also talk briefly about its influence on 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of both US and China . Key words: capitalism monarchy parliament impeach noble 1. 引言 英国议会是资产阶级议会的鼻祖,它起源于中世纪,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议会制度形成。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上议院由贵族和教会代表组成,又称贵族院;下议院由乡绅和市民代表组成,又称平民院。国王是议会的召集人。即由英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共同构成英国的议会政体。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并最终发展成为近代史上的代议制议会。 那么,英国议会制度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它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又是怎样的呢?以及议会对当今世界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下面,我将把全文分为五节来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2、3、4节将着重分析前两个问题,第5节具体阐述第三个问题。 2. 英国议会产生的历史背景 与大多数国家一样,英国曾经有过较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和与之相伴随的封建君主制。可以说,议会就是在同封建君主不断地抗争,夺权的背景下产生的。 2.1 英国的贤人议会

浅谈19世纪英国三次议会改革

浅谈19世纪英国三次议会改革(三) (2007-01-03 15:22:00) 转载▼ 三1867年议会改革 1867年议会改革是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反对贵族寡头统治,争取扩大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治改良运动。 1832年议会改革虽然为工业资产阶级开辟了执掌政权的道路,但英国选举制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民主现象仍然很突出。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仍然没有选举权,“腐败选区”仅仅缩小了数目,仍然存在部分工业资产阶级也被排斥在选举权之外。 英国在19世纪50—60年代,资产阶级发展更为迅速,已经取得政治地位的关于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结成更为紧密的联盟,采用自由主义政策,借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自己的统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工业资产阶级为核心的中产阶级力量日益壮大,必然要求增强他们在议会中的权力以制定符合自己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然而在资产阶级为自己的利益浴血奋战的同时,日益壮大的工人阶级也在争取自己的权利。1836—1848年英国宪章运动就是突出的一例。虽然总体上来看,这次运动以失败告终,但是迫使资产阶级作出了一定的让步。1842年议会通过“矿工法”;1844年通过了“工厂法”;1847年又通过了“十小时工作法”。工业阶级势必继续奋斗。

但当时无论是自由党上台,还是保守党执政,均是只做表面文章。仅仅口头上承认选举制度确实已有改革的必要性,但未做任何实质性的举动。 1857年,英国爆发了新一轮的经济危机后,工人运动在1859—1860年伦敦建筑工人罢工以后开始复苏,工人阶级作为有组织的力量又表现出来,工人群众要求实现普选权的运动又逐渐恢复。 自由党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极力主张新的议会改革,以拉拢选民,保守党却坚持改革,以限制选举,借以避免威胁到其在议会中的席位。但是却遭到群众的极力抵制。在工业运动不断高涨的形势下,保守党内阁为保有统治地位,争取在下届议会选举中不至于失去议会多数,不得不表示同意支持改革。1867年7月15日,议会下院通过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8月15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 1867年改革法案规定:重新调整选区,取消四十六个“腐败选区”的议会席位,分配给新兴城市。进一步降低了选举资格限制,扩大了选民范围。在城市中凡缴纳贫困救济金的房主和年缴纳十镑以上房租和居住期不少于一年的房客享有选举权;乡村居民凡每年有无镑以上收入的土地所有者和年付十二镑地租的佃户均享有选举权。这次改革,使选举人数由135万增加到250万。但英国广大劳动人民仍被剥夺了选举权,广大妇女都没有选举权。 1867年议会改革虽然没有第一次议会改革那样激烈,但是仍具有重要意义:(一)工业资产阶级从此具有主宰地位,进一步消除了英国议会制度中的积弊和腐败之风,彻底打破了以前贵族在议会中一

简述英国议会的形成

简述英国议会的形成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它的形成反映了英国民主进程。 英国民主化进程中重要的一步是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宪法性的《大宪章》。《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基础,创造了“法治”这一理念。时至今日,《大宪章》中的3个条款目前仍然有效,包括保证英国教会的自由,确认伦敦金融城及其他城镇的特权,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有合法的审判才能被监禁。1215年大宪章中最为重要的条文是第六十一条,即所谓“安全法”。根据该条的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这种权力是出自中古时期的一种法律程序,但加之于国王却是史无前例。它所最为关注的是对贵族、自由民的财产保障和人身保障。这是它的核心,也即为,它以明文的方式对自由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作出了规定。《自由大宪章》共63条,其中就有21条论述财产权。自此之后,无论是《权利请愿书》还是《权利法案》都未忽略这一点,就是排斥国王对于私人财产权的可能的侵害。“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谚语体现了财产权首先应该使不受政治权力侵犯的权利“普遍的、平等的、个人化的财产权与专横的政治权力是完全对立的。承认每个人的财产权就意味着统治者的权力要从根本上受到节制。” 1258年,约翰儿子亨利三世再次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即《牛津条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郡法庭设4名骑士组成陪审小组;由贵族组成一个永久性的15人会议,参与国家管理,国王在处理国务的时候必须遵从劝导,大会有权利指定首席法官、秘书长和财政大臣;每年举行三次大会议,没有大会议同意,国王不得增加新税,不得没收、分配、监护土地。亨利三世不得不接受条例,向教会屈服,1260年以后他基本

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与演进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与演进-权威资料 本文档格式为WORD,若不是word文档,则说明不是原文档。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 英国是西方议会制度的发源地,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议会制度的国家,议会制度对英国乃至西方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的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英国议会被称为“议会之母”。 英国议会由上院(贵族院)、下院(贫民院)和国王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上院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教会大主教和主教组成,共669名议员,没有任期限制。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共659名议员,任期5年。国王虽然被看成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和“国家的化身”,但在英国政治生活中却处于“临朝而不理政”的地位,仅具有国家的象征意义。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的特点,议会曾经拥有几乎是无限的立法权,法国人瑞洛姆曾有一句名言来说明英国议会的万能:“在法律上它什么都可以做,除了把女人变成男人外。” 一、议会的萌芽与产生 宪政史学家罗·巴特认为:英国“议会根源的最深处藏于盎格鲁——萨克逊人进入英格兰之初即有的协商习惯”。盎格鲁——萨克逊部落的原始民主制对国王的权力有一定的约束:国王处理大事须先征得民众的意见和同意,国王必须服从习俗。公元5世纪中叶,盎格鲁——萨克逊人乘乱入侵不列颠,随之产生了由少数有影响的权贵要人组成的“贤人会议”,由于参加会议的成员都是有身份和地位的社会贤哲,故称为“贤人会议”。“贤人会议”有五大职能:一是选举、废黜国王;二是审判大案;三是表达民情;四是协商国务;五是协商立法。据历史学家考证,整个盎格鲁——萨克逊时期,国王在做任何决定前都要征得贤人会议的同意,没有一位国王是在未先征得贤人会议的意见和同意时就独自决断一件大事的。

浅析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政治文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97391739.html, 浅析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政治文化 作者:贺文涛 来源:《现代交际》2016年第16期 [摘要]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其独特的君主立宪制的政治制度,并且英国政治制度有它自身的特点,这种政治制度的形成也有其特殊的政治文化的影响。本文是在简述英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分析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促使它政治制度产生的文化因素。 [关键词]英国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保守主义自由主义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6-0150-02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用它的科技和文化给全球带来了原子弹爆炸般的冲击。英国是独立的岛屿,与其他大陆有大海这道天然的屏障,为英国创造了一个优越的地理环境,避免了频繁的战乱,让其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壮大自己。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大幅提高,与此同时英国拥有一支强大海军,国内市场的狭小迫使它走上殖民扩张的道路。“当欧洲宗教机构和封建割据势力肆虐之际,他们已经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司法陪审制和地方管理体制;当欧洲封建专制主义普遍加强时,他们又发动资产阶级革命,摧毁封建主义根基”。① 要了解英国的君主立宪体制,首先就要了解英国的宪法。大部分学者都承认英国有宪法,只是有自己的特点,不像大多数国家那样汇编成一部法律文件,而是由分散的宪法性法律、惯例等组成。国外学者称之为“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只有在认识宪法的的基础上才能更深刻地认识英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国议会 议会作为英国的重要组织机构在长时间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议会至上”的原则。英国议会由英王、上议院、下议院共同组成。议会和内阁虽掌握实权,但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②英王无实权,代表贵族制的上议院和代表共和制的下议院经过了长时间的争斗,权力逐渐从上议院转移到下议院。英国议会的权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立法权、财政监督权、行政监督权和司法权。其中司法权由上议院独有,它可以审理贵族的案件,也可以审理下议院的弹劾案。根据法律,立法权、监督政府财政和行政的权力归属于下议院。1911年《议会法》确认了下议院 的政治优势地位,作为一个惯例,首相必须来自下议院,内阁成员也很少由贵族担任。③ (一)立法权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

世界史英国议会改革

【1832议会改革】 【1867议会改革】 论述19世纪中后期三次议会改革【17湖南师范大学、15陕西师范大学13川大、统考18材料题】 简述1832年议会改革06东北 论述19世纪英国三次议会改革的最终成果 英国议会制度发展的特点 论述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 英国发展的领先地位在17、18两个世纪中是如何逐渐形成的 论述19世纪后期以来英国国力衰退的原因。【16苏州大学】 【1832议会改革】 【1867议会改革】 见下论述题 论述19世纪中后期三次议会改革【17湖南师范大学、15陕西师范大学13川大、统考18材料题】 18世纪的发展,改革不大,特别是议会选举制度不仅没有改革,反而因为工业革命的发展和工业布局的变化而显得更加腐败,由于议会的选举是在公开的方式下进行的,所以出卖选票,收买选民,以及威胁利诱等,司空见惯。每当选举来临的时候,就展开了收买选民的竞争。议会议员的选举操纵在少数人手中,因此,如何扩大选区和增加选民,议会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1832年议会改革 英国下议院自从1688年后再也没有新的市镇取得议会代表权,而随着工业革命后,一些新兴城市迅速崛起,他们为了获得议会的席位,极力要求改革议会。此次改革方案有两个原则:一是向“衰败选区”开刀。56个衰败选区被废除,30个小的选区失掉席位。在伦敦和其他新兴城市新设立了40多个新选区;二是确定选民的财产资格。规定地主或房主年收入达10镑者、租地经营达50镑者才有选举权。全国选民大约增加了30万,即从1831年51万增加到81万。选民在全国成年居民中的比例由5%提高到8%。 本次议会改革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土地贵族的优势地位,秘密投票,每年选举议会等没有实现,但是改革的意义还是重大的,是英国民主制度改革的重要起点,工业资产阶级代表进入议会。责任内阁迅速崛起,文官制度在英国建立,两党制度迅速形成,司法制度等一些列的具有当代民主形式的相关制度迅速建立并得到快速发展,与1832年议会改革是分不开的。 2.1867年议会改革 由于第一次议会改革不彻底,英国上层的贵族特征还没有消除,下院还是被土地贵族控制。当时国际环境是工人运动在马克思、恩格斯领导下,迅速在英国扩展。在内外交加的情况下,保守党提出了改革议会方案,在多方协调之下,终于通过了1867年改革方案。1867年议会法规定:凡缴纳济贫税的房主和定居一年缴纳10镑以上年租的房客,可获得选举权;在各郡,凡每年土地收入达5镑的农户或缴纳5镑租金的佃农可成为选民。46个“腐败选区”被清除,曼彻斯特、利物浦、伯明翰和利兹等大城市拥有3个席位,伦敦有4个席位。 此次议会改革的意义:第一,工业资产阶级从此居于主宰地位,旧的贵族政治为新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选举权的扩大,基本上实现了资产阶级民主。第二,由于选民扩大,政党要站住脚,必须成为群众性的党,也给政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争取选民成为政党的核

英国议会制

英国议会制的上下两院分别有什么作用及权利?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 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英国全国被划分为多个选民人数基本相同的选区(选区的划分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决定),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下议院议员。大多数选区议员是一个政党的成员,但是没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参加选举。 通常情况下,英国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君主立宪的民主国家,它的政府体系(即所谓威斯敏斯特体系)直接影响了许多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和牙买加等国。 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但宪法惯例具有宪法的作用;各种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组成了所谓的英国宪法。 英国的国家元首和理论上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英国君主,目前为伊丽莎白二世。实际上,女王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其权力的形式受到惯例与民意的约束,但是君主基本上还是可以行使三个重要的权利:被咨询的权利、提供意见的权利和警告的权利;一个君主在位的时间越长,经验与学识越丰富,他的意见就越会受到内阁和首相本人的重视,而这种君主与内阁之间的交流是在每周例行的秘密会议中进行的;事实上在英国,拥有最高政治权力的人是内阁首相(现任首相托尼·布莱尔于1997年5月2日起执政),他必须得到下议院的支持,“君临议会”(Crown in Parliament)代表了英国的国家主权。 政府对议会负责,回答议会质询。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如果未获议会通过,就将可能面临议会的不信任动议,而这项不信任投票一旦通过则将迫使首相或宣布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实践中,各政党指任一名“党鞭”,以保证所有该党的议员根据党的政策投票;这确保了一个在下议院中有较大比例优势的政党能够组成一个稳定的政府,但是一个只在下议院拥有微弱多数的政党组成政府,甚或是一个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就会比较脆弱,有时为了保持政府不垮台必须诉诸极端的措施,例如将生病的议员“抬进”(wheeling in)议会投票来确保取得多数。 1

英国福利制度改革

英国福利制度改革 改革福利制度的直接原因 1.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支出结构越来越不合理。1949年,社会保障支出在英国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仅为13.5%,到1997年已经上升到32%,成为英国财政支出中比例最大的一项,几乎等于教育支出的三倍。从1978年到1997年,英国社会保障的实际支出水平平均每年增长4%,其增长速度高于其他任何一项政府支出。 英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根据经济状况调查支出的福利金,它是为收入和储蓄低于某一最低限度的人提供的救助,主要包括收入补助金和住房福利金。二是缴费性福利金,主要包括退休养老金和工伤保险金。三是既不需要接受经济状况调查也不需要缴费就可申请的福利金,主要是残疾福利金和儿童福利金。到了1990年代末,原有的福利制度使得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福利项目的支出比重越来越大,而这显然会使政府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不仅如此,由于这种支出结构还在客观上打击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些人的积极性,同时对公民的储蓄动机产生了负激励,其长期结果将是进一步恶化政府财政状况。 2.“福利陷阱”导致社会保障制度成为一种消极的收入补偿制度,而没有起到鼓励公民通过工作和储蓄来实现自立的积极作用。“福利陷阱”是指由于非工作状态时的福利水平较高,领取的资格条件要求较松以及工作时的收入过低所引起的一种对福利的过度依赖现象。由于对一部分人来说,他们从领取福利状态转变到工作状态时收入增加幅度很小甚至为负值,因此,这些福利享受者就没有足够的动力摆脱对福利的依赖。福利制度本身缺乏强制性激励也是导致福利陷阱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英国福利项目基本上都没有要求适龄福利申请者积极地接触劳动力市场,接受培训或者从事志愿性工作。另外,英国伤残鉴定制度的不合理也导致一批人落入福利陷阱。由于伤残鉴定的结果只有全部残疾和无残疾两种,所以只要是通过了全残鉴定,那些即使还能够从事一定工作的劳动者也不用再去寻找任何工作,从而可以心安理得地靠福利度日。

19世纪英国议会改革

19世纪英国议会改革 英国是世界近代历史上第一个完成现代化的国家。在英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十九世纪是一个关键的时期。在这一阶段,经济的现代化推动了政治民主化的进展,工业革命的完成带来生产力的巨大飞跃,整个英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力量的变化催生了新兴阶级的出现,他们迫切要求在政治领域享有发言权。虽然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度,但此时的英国议会仍旧掌握在贵族寡头手中,新兴阶级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于是他们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议会改革运动。 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政治发展的主要体现,它发端于18世纪,延伸到20世纪。其中19世纪三次大的议会改革(1832年议会改革,1867年议会改革,1884年议会改革)具有与时俱进的鲜明特色,反映了英国社会变革的基本特征:适时而变,和平渐进的模式。 19世纪20—30年代随着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英国工业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英国人口大量由传统聚居的东南地区北移,使得一些如曼彻斯特、利物浦等新工工业城市崛起,人口大量增加。但英国下议院1688年后再没有新的市镇取得议会代表权,而一些衰败选区,仅有数户居住、无人居住、甚至在地理上消失的地方竟拥有在下议院市镇代议士;反之新工业城市往往聚居数以万计人口却无代议士代表。而且议席代表市民数亦失衡,康沃尔在议会有四十四席,而苏格兰有45席,但苏格兰人口却有康沃尔八倍之多。除议会议席分配失衡外,议员的民意代表性也不充分,在英格兰及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成年男性选举权,苏格兰200万人口中更仅有3000人有选举权。而且选举方式上采取公开投票法,选民无法对自己的投票取向保密,很多时候屈服于有势力人士的威迫利诱,被迫投票给他们。 面对这种国内形势,英国国内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1832年议会改革主要包括两项重要内容:(1)重新分配议席。取消许多已经衰败的选区,减少一些选区的议席;人口增加的郡的议席增多,新兴工业城市取得较多议席。具体规定:人口不足2000人的56个城市被取消了下院议席,人口在2000~4000人之间的32个城市只能保留一个议席。空余下来的席位给予人口增多的郡和新兴工业城市,新兴工业城市得到65个席位。(2)更改选举资格,扩大选民范围。降低选民的财产和身份要求,工业资产阶级和农村中的富裕农民得到选举权,选民人数大大增加。 1832年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它是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取同土地贵族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及扩大选举权的改良运动。1832年改革的结果,使英国的选民人数从48.8万增加到了80.8万,有选举权的人口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比率也从大约2%增加到3.3%。这次议会改革以和平的方式削弱了贵族保守势力,工业资产阶级得以更多地分享政权,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资产阶级的要求。但是广大工人、雇农和妇女仍被排斥于政治之外,掌权的仍然是贵族;选举资格的限制也仅仅从身份资格转为财产资格,身份歧视变为财产歧视,工人和贫困农民等社会绝大多数成员仍然在受歧视之列。 1832年议会改革后,选举权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英国社会要求扩大民主的呼声日益高涨,广大中、下层人民迫切要求进行新一次的议会改革。在宪章运动和资产阶级激进组织“全国改革同盟”的推动下,保守党德尔比内阁的改革方案获得议会通过,并在1867年8月15日经维多利亚女王签署生效。

英国的福利制度介绍

英国的福利制度介绍 在英国福利制度中,英国移民福利大致分为七类:儿童和孕妇福利,伤残或者疾病福利,退休福利,寡妇福利,失业福利,低收入人士福利和社会基金。 英国福利制度详解:儿童和孕妇福利 1)儿童福利金:福利金为16岁以下的儿童而设,如果16岁到18的儿童仍在非高等教育机构就读,也有资格领取。 2)家庭津贴:假如你每星期至少工作16小时,收入低微,又需要照顾至少一名儿童的话,便有资格申请。津贴视家庭的收入和儿童的数目而定。 3)监护人津贴:负责照顾双亲去世儿童的监护人,便有资格申请监护人津贴及儿童福利金。 4)法定怀孕雇员工资:当雇员怀孕,雇主每星期要缴付工资,数目视雇员的收入和金额定。 5)单亲津贴:单亲又要独自照顾子女的人士可以领取单亲津贴。除儿童福利金外,这个津贴只支付给首名子女。 6)孕妇津贴:为没有资格领取法定怀孕雇员工资的人士设定。每周44英镑55便士。 7)社会基金孕妇补贴金:为那些接受收入补助金,家庭津贴,伤残工作津贴的,存款低于500英镑的人设。金额为100英镑。 8)子女赡养费:为你向已经分开居住的伴侣索取适当的赡养费,以照顾子女的生活。 英国福利制度详解:伤残和患病福利 1)照料津贴:65岁以上,需要经常照料的伤残人士。如果申请人患有绝症,可以特别安排迅速获得津贴。

2)工作意外伤残福利:为因工伤或工业性疾病不能工作的人士设立。 3)伤残生活津贴:因患病和需要人照料的人士,如果申请人需要协助才能行走也有资格申请。 4)伤残工作津贴:为每星期可至少工作16小时的人设定。他们 可能因为患病或者伤残使就业机会受到影响,申请人必须要超过16 周岁。 5)严重伤残津贴:必须超过16岁,不能工作达到28个星期。 6)伤残照料着津贴:16岁至65岁。每星期花至少35个小时照 料一名严重伤残人士,该名人士有资格接受伤残生活津贴的中等或 者最高等款项或者照料津贴。申请人每周除去合理开支后,收入不 能超过50英镑或者正在全职就业。 7)不宜工作福利:没有资格从他们雇主处领取法定患病工资的员工,从事自雇工作,失业人士。申请人必须缴付足够的国民保险金。 8)法定患病工资:患病一连4天或者以上。为期不超过28个星期。申请雇员每周收入必须超过58英镑。可以获得的法定患病工资 为每周52英镑50便士。 英国福利制度详解:退休福利 基本退休福利,为超过退休年龄,(女60以上,男65以上)及符合国民保险金条件的人士设定。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人可以获得其 他福利。 英国福利制度详解:寡妇福利 1)寡妇金,丈夫去世时没有资格领取退休金的寡妇,寡妇的年龄低过60岁,金额为1000英镑。 2)寡妇母亲津贴:要照顾至少一个小孩的寡妇有资格领取儿童福利金;或者丈夫去时已怀有身孕的寡妇。津贴是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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