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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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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of detailed rules for graduate student status management of Sun Yat sen University

编订:JinTai College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文档2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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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完整版全文文档

2、篇章2:学位基本介绍文档

xxx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呢?下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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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1:xxx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完整版全文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全

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

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培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

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通过院系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

宜在校学习并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患有疾病的以及怀孕的新生,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

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本人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每年六月份)向研究生院提出已加具院系意见的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户口和档案关系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注册按规定的时间、持本

人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需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临床

训练、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年论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方面。研究生学业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研究生学业必须以一定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一)课程学习、临床训练、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

年论文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重修、重考或者补考等,按《xxx大学研究

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期考核,按《xxx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安排由学位评

议组会同院系、教研室与指导教师共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按《xxx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第八条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

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九条研究生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

修读课程或选修校内其他专业课程,所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经审核后予以承认。相关事宜按《xxx大学研究生跨校、院、

系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对于在考试中作弊的研究生,该课程的成绩以零

分登记,并注明作弊,不许正常补考,视其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研究生违反考试纪律按《xxx大学

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和《xxx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处理。

第十一条研究生不能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和培

养单位统一组织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按旷课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有关请假的手续如下:

(一)事假在学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一般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4天。研究生

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指导教师批准;超过3天

以上,7天以内的(含7天)由所在院系领导批准,7天以上

的填写《xxx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报研究生院批准。

(二)病假在学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经校

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报告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完成请假手续后按病假证明的时限休息。一学期内病假达一个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

(三)研究生因学习需要离校,或执行学校安排任务不

能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二条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

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所学专业调整、原指导教师变动及健康等原因在本专业无法继续培养的;

(二)研究生入学后因患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研究生确有其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十三条研究生校内转专业,需向导师和院系提出申请,征得拟转入专业的导师和院系考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转专业的研究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研究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所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批次低于我校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六条研究生转学,经两校同意,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转学手续。本校研究生转学,由本人提出申请,院系同意,经研究生院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批件抄送转入培养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七条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研究生在校基本

修业年限(学制),硕士生一般为二至三年,博士生一般为三年,硕博连读生一般为五年(从第三学年起享受博士生待遇),在职人员可增加一年的学习时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能延长。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应由导师在学期结束的三个月前提出报告,经院系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硕士生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硕博连读生和博士生不超过七年(含休学)。延长的学习时间不计入学制。延长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

用。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如需延长学习时间,还须提交其定向或委托单位的同意证明。

第十八条研究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休学:

(1)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因患某些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周围同学健康的;

(2)怀孕的;

(3)在职生因所在单位工作需要的;

(4)在校期间,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的;

(5)因其他特殊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的。

第十九条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累计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条研究生休学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研究生休学期间其医疗费用按学校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研究生休学期间所发生的行为,由其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因病休学者须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间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硕士生有两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博士生有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三)培养单位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

(四)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休学期满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五)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六)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的;

(七)超过注册规定期限(两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八)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前,应听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陈述和申辩。退学的学生,由所在院系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批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后,出具退学决定书并由所在院系送交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退学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后的有关事项,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入学前属在职人员的,退回有关单位;

(二)入学前属非在职人员的,按已有毕业学历及相关就业政策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三)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其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按照《x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办理。

第七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及格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审核,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研究生成绩优秀,达到提前毕业要求者,可提前毕业。但应在提前毕业时间的前一个学期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院系考核同意,研究生院批准。提前毕业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第二十八条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研究生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但毕业论文未能通过者准予结业。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xxx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满一学年或以上退学的研究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凡学习不满一年的,发给学习证明。

第三十二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研究生,学校不

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将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

损坏,经本人申请,由研究生院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经考试入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人员有关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校内

文件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xxx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篇章2:学位基本介绍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

定标准的学术称号。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

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历史上不同时期学位制度不同。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

标准的学术称号,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指的是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它不是一种学位,将博士后看成是一种高于博士的学位,是对我国学位制度的一种误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士学位,

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学位和学历不能划等号,学位是学术称号,学历是学习

经历。有某种学位,不一定有某种相应的学历;同样,有某种

学历,并不一定有相应的学位。例如,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不一定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仅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者的学历仍为原

学历。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和在职研究生教育也是有区别的。在

职人员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有学位但无学历。而在职研究

生尽管是在职人员身份,但与脱产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和培养方案是相同的,属于学历教育。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

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

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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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山大学考研

2011中山大学考研

241 英语:①《新编英语教程》(1-3册),李观仪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445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依据《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参照教指委公布的考试大纲。 610 民俗学概论: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俗的基本特征,民俗的类别及其特征(如物质生产民俗、物质生活民俗、社会组织民俗等等不同类别及其特征),中外民俗学 史、民俗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考察学生对民俗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中外民俗学学术动态的了解、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对民俗文化的经验、感受以及描写能力;③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的考察,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知识、理论、方法,解读、分析、阐释民俗现象以及中外民俗学文献的能力。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611 文学评论写作:主要考察对具体文学作品的评论赏鉴,兼及对众多批评方法与文学流派的理论把握和应用。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612 语言学概论:①《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编,北大出版社 613 现代汉语与语言学概论:①《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编,北大出版社;②《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教出版社 614 文献释读:主要考察考生对古代文献的标点与翻译,阅读与理解,分析与评论的能力 615 文学基础:本课目考察考生对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以及古代汉语的基础知识,包括文学史现象、作家作品、流派和思潮等;古代汉语的常识,例如字词的释义、古文断句等,也在考察范围之内。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616 世界文学:①郑克鲁主编:《外国文学史》(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 803 民间文学概论: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民间文学的类别及其特征(如神话、传说、故事等不同类别及其特征),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的关系,民间文学的多民族交流关系,民间文学的田野作业及其科学写定,中国民间文学史 略,民间文学的鉴赏与研究等等。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804 文学理论(含中西文论):本课程以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所含内容为主要范围,另需考察中国历代文论及西方文论。 805 汉语言学基础:①《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②《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教出版社 806 古汉语与古文字:①《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②《古文字学纲要》,陈炜湛、唐钰明编著,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07 中国古代文学与批评:考试范围包括从先秦到清代中国各体文学(诗、文、小说、戏曲)及中国古代文学批评。考试内容包括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对考生分析能力的考察。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7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约25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约2200人。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医学临床各专业(学术型)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生)报考。 5.成人高校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6、7、8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及“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临床型方向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往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本科专业为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授医学学位的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中山大学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学科方向: (1)本科专业为授医学学位的康复治疗学,只能报考“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方向; (2)本科专业为医学影像学,只能报考“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中山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用户手册(学生)

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V1.0 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5﹒10

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V1.0用户手册 印刷时间:2005年4月20日 版权所有: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348-2350房间电话:(010)82826777,82826888,82826999 传真:(010)82826777,82826888,82826999-616 服务热线:82826777,82826888,82826999-602 电子邮箱:heer@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7596231.html,

版权声明 《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V1.0用户手册》的版权归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本手册仅供中山大学使用,未经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书面准许,不得将本规范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采用任何手段(电子的或机械的,包括照相复制或录制)、或为任何目的,进行复制或扩散。 ?Copyright 2004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翻制必究。 是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Microsoft、word是Microsoft Corporation的注册商标。

阅读指南 手册构成: 该用户手册主要面向研院学生,用于帮助学生进行各院系培养业务系统的管理及配置。本用户手册将详细介绍研究生院系统培养管理各部分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其中: 第1章系统的启动与进入 第2章培养方案管理 第3章培养计划管理 第4章教学计划管理 第5章考试申请管理 第6章成绩查询 第7章研究生中期考核 第8章硕士生开题 第9章硕博连读管理 第10章基金项目申请管理 手册约定: 以下列出在本用户手册中出现的标示性符号: 【注意】:由于某些功能比较隐蔽,或者在操作上存在某些约束和限制,所以增加此术语进行标注,并在其后表述需要注意的内容。 【警告】: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错误操作进行提示,并在其后表述错误操作的过程、造成的结果以及预防的措施等内容。 【说明】:对容易引起歧义的地方或者包含特殊含义的内容进行详细地解释。

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应届本科生 中山大学考研应届本科生报考中大,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爱国,爱党,爱人民,体检达标,个人信息真实,有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都可以报考的,除去一些特殊专业(最后一点会进行说明)不能报考外,没有其他限制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二、往届生 往届生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刚毕业的本科生,还有一种是毕业多年的在职考生;报考的条件和和应届的差不多,毕业3年以上的在职考生还能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 四、专科生 15年的招生简章并没有提到专科生可以报考中大,不过专科生考研会有比较多的障碍,不如说考试加试,毕业年限,导师不看好的情况,最终是否有报考资格,可以电话联系中山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请点击“院系通讯录”。 五、其他 在校国防生,这些考生首先得征得学校或者是部队的同意,审核通过后才能有资格报考,少数名族骨干计划,每个学校都有少数名族骨干计划的指标,但是不归中大招生范畴,由教育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具体细节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看。 六、特殊说明 (一)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中山大学化学专业考研范围及参考书目

中山大学化学专业考研范围 及参考书目 1.参考书目 (1)657化学(A)科目考研参考书目: ①《无机化学》(上、下册)(第三版)武汉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有机化学》古练权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第一版; ③《高分子科学基础》梁晖,卢江主编,化学工业版社,2006,或国内高等学校通用教材。 (2)861化学(B)科目考研参考书目: ①《分析化学》(上册,第五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②《分析化学》(下册,第五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③《仪器分析》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物理化学》刘冠昆,车冠全,陈六平,童叶翔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⑤《结构化学基础》周公度,段连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四版。 2、核心考点解析 化学A 《有机化学》 第一章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基础 第二章饱和碳氢化合物 第三章不饱和碳氢化合物 第四章含杂原子官能团化合物和有机酸碱理论 第五章分子的手性与旋光异构 第六章色谱和波普 第七章有机化学反应的基本问题 第八章sp3杂化碳原子的亲核取代反应 第九章消去反应 第十章不饱和碳-碳键的加成反应 第十一章氧化还原反应 第十二章芳环的亲电取代、亲核取代反应及芳环取代基的反应 第十三章羰基化合物的亲核加成和亲和取代反应 第十四章羰基化合物α-取代反应和缩合反应 第十五章分子骨架重排反应和周环反应 第十六章多步骤有机合成 第十七章酯类 《无机化学》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物质的状态 第三章原子结构 第四章化学键与分子结构 第五章氢和稀有气体 第六章化学热力学初步 第七章化学反应的速率 第九章溶液 第十章电解质溶液 第十一章氧化还原反应 第十二章卤素 第十三章氧族元素 第十四章氮族元素 第十五章碳族元素 第十六章硼族元素 第十七章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第十八章铜、锌副族 第十九章配位化合物 第二十章过渡金属(Ⅰ) 第二十一章过渡金属(Ⅱ) 第二十二章镧系元素和锕系元素

中山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考书目) 说明:此处列出的为部分科目,没有列出的请参考祖国大陆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或参考书目,或者不提供参考书目。 109 翻译硕士英语翻译硕士英语考试是一种测试应试者单项和综合语言能力的尺度参照性水平考试。考试范围包括翻译硕士考生入学应具备的外语词汇量、外语语法知识以及外语阅读与写作等方面的技能。考试采取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202 管理类综合能力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 205 基础中医综合参考大陆 217 法学理论A卷不列参考书目。法学理论A卷(含宪法、民法、刑法、中国法制史)218 法律史A卷不列参考书目。法律史A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 219 宪法与行政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宪法与行政法学A卷(含法理、民法、刑法、国际公法) 220 刑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刑法学A卷(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中国法制史) 221 民商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民商法学A卷(含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222 诉讼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诉讼法学A卷(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 223 经济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经济法学A卷(含法理、宪法、刑法总论、国际经济法) 22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A卷(含法理学、宪法、民法、国际公法) 225 国际法学A卷不列参考书目。国际法学A卷(含法理、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28 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基础知识、经典与前沿理论、学科发展史、中国公共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城市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现实热点、难点问题分析。 233 信息管理基础本科目涵盖“信息管理学基础”、“图书馆学基础(概论)”和“档案学概论”三门专业基础核心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信息相关概念、信息管理、信息交流、信息分布、信息评价、信息检索、信息用户、信息系统、信息机构管理、信息政策与法律;(二)图书馆学的研究体系和方法、图书馆及其社会职能、图书馆的类型、图书馆事业、图书馆工作、图书馆管理、图书馆职业、数字图书馆;(三)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档案法律、档案职业道德、档案学理论研究。

中山大学考研历年真题下载

中山大学考研历年真题下载 关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豆瓣小组,人人小站【名称都为:鸿儒中大考研网】。以上四种方式任选两种,并截图给官网右侧“售后老师”,老师收到截图即可获得下载密码及订购资料和辅导班的优惠权限!如有考研疑问,请联系右侧的咨询老师! 注意:如果考生所报考专业的真题,并没有在以下目录中,请把你报考专业的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发给官网老师,老师核对后会第一时间补全!链接之前,请加上: , 例如:政治真题的下载链接为 真题链接/密码 03-15中大考研:政治真题1nuyVc 00-15中大考研:英语一真题及考研英语资料1c0Hc8Li 00-15中大考研:英语二真题及考研英语资料1bnqGn1P 1987-2015中大考研:数学一真题1eQGY8BC 03-15中大考研:数学二真题1gdlixQ7 04-15中大考研:数学三真题1c0k85G0 07-15中大考研:管理类联考199真题及答案1qW0ziY4 08-15年中大:885 水文学1nty3xEh 08-15中大考研:353卫生综合1ntlCjlJ 08-15中大考研:601 高等数学(A)1mg07qgK 08-15中大考研:602 高等数学(B)1o6j8nGm 08-15中大考研:610民俗学概论1kT4DcOn 08-15中大考研:611文学评论写作1o63lcFo 08-15中大考研:612 语言学概论1pJBW4vp 08-15中大考研:613 现代汉语与语言学概论1gdxtEAf 08-15中大考研:614 文献释读1mg7sTni 08-15中大考研:615 文学基础1qW64KNy 08-15中大考研:616 作品评论1c00N6Go 08-15中大考研:618 考古学基础(A)1oayAi 08-15中大考研:620 西方哲学史1g8TnK 08-15中大考研:621 逻辑哲学与逻辑史基础知识1bnjoDX1 08-15中大考研:623 中西哲学史1mg9uIXq 08-15中大考研:624 中国美学1o6MhVCY 08-15中大考研:625 中外哲学史基础知识1c0vxTpI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保证 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培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 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通过院系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 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 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并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患有疾病的以及怀孕的新生,经研究生院 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 入学资格期满,本人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每年六月份)向研究生院提 出已加具院系意见的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 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凡

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户口和档案关系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 原单位。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注册按规定的时间、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需事先向所在院系 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 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临床训练、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年论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方面。研究 生学业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研究生学业必须以一定方式 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一)课程学习、临床训练、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年论文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 程重修、重考或者补考等,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期考核,按《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安排由学位评议组会同院系、教研室与指导教师共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学位论文答 辩的相关事宜按《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第八条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九条研究生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或选修校内其他专业课程,所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经审核后予以 承认。相关事宜按《中山大学研究生跨校、院、系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对于在考试中作弊的研究生,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登记,并注明作弊,不许正常补考,视其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

中山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制

中山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制 单位 代码 单位名称学位类型学制校区 111中国语言文学系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112历史学系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113哲学系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南校园 230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242博雅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南校园 100岭南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103岭南学院(MBA中心)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非全日制3年(EMBA为2年) 广州南校园 150外国语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年广州南校园250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年广州南校园090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年广州南校园 340数学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743物理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南校园 310化学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370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330生命科学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163体育部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711艺术学院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为3年广州南校园120法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东校园 123法学院(法律硕士)035101法律 (非法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为3年 广州东校园035102法律 (法学)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130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 院 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东校园 133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 院(MPA中心)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3年广州东校园 140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东校园 143管理学院(MBA中心)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非全日制3年(EMBA为2年) 广州东校园 260心理学系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170传播与设计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200资讯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29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76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670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38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771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 360药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东校园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3年 全日制工程硕士2年 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3年 500中山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广州北校园 520光华口腔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3年 510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为3年 广州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530护理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北校园专业学位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 800附属第一医院(含非直属 医院) 学术学位全日制3年 广州北校园 专业学位全日制3年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系统规定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年7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b5E2RGbCAP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规定施行。p1EanqFDPw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日之前通过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DXDiTa9E3d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RTCrpUDGiT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研究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者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六)与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其他需要复查的事项。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送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PCzVD7HxA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六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jLBHrnAILg 第六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 (一)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并证明所患疾病短期内可治愈的; (二)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已经怀孕的; (三)参加团中央批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 (四)国防生按规定到部队工作的; (五)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励、资助体系

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励、资助体系 中山大学建立了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等多元化的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 一、研究生教育奖助金 2006年,中山大学与全国其他16所研究生教育最好的高校一起,被教育部列为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从2007级开始,中山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培养中全面试行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了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设立“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研究生,均须履行导师“助研”以及“住院医师”等工作职责,完成导师和有关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并接受相关考核。 “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实行每年一评的动态管理。 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类别学费生活津贴资助率 全体非在职全日制攻读学术型学位和临床医学学位(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免400元/月 第一学年为 50%,第二学年 为60%,实行动 态管理 硕博连读生全免 其硕士阶段第二 学年600元/月 博士研究生全免 第一学年: 600元/月 第二、三学年: 800元/月 100%,实行动 态管理

二、社会捐赠校级奖学金 设奖名称奖励范围金额(元/人) 宝钢奖学金全校研究生5000 南方都市报奖学金各文科学院研究生5000 邹鲁奖学金历史系研究生5000 商承祚奖学金中文系、人类学系 资讯管理系研究生 2000 三星奖学金岭南学院、法学院、管理学 院、数计学院、理工学院、化 工学院、生命科学院、信息 学院研究生 硕士7000 博士10000 杜邦奖学金化学院、生科院研究生3000 彭瑞安归侨及归侨子女奖学金归侨、归侨子女研究生二等1800 三等1200 光华奖学金全校研究生1500 广州赛莱拉生物基因工程优秀学生奖学金从事基础医学研究的研究生1700 千金药业奖学金临床医学、药学女研究生5000 柯麟医学教育基金奖学金医学研究生硕士2300 博士2500 日本第一制药奖学金医学研究生硕士2000 博士3000 新鸿基助学金全校研究生24000 美国岭南基金会医学助学金泌尿外科专业研究生美金500 刘焯霖教授神经病学奖学金附属第一医院神经病学专业 研究生 1500 IBM奖学金计算机专业研究生8000 IBM自强奖学金计算机专业残疾研究生8000 惠普奖学金计算机专业、生命科学专业研 究生 4000 特别奖:10000

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2009年7月修订)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包括中心、医院、直属系,以下简称院系)管理的奖学金参照本办法评定。 一、优秀奖学金的种类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二)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捐赠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捐赠奖学金) 二、参评资格 (一)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获一项奖学金。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1.参评学年度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1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3.参评学年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三、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 有良好的学风医德医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 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 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者。 (二)评定程序 1. 参评者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 院系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委员会应由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研究生导师和本单位院系领导等组成,委员会负责人由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领导担任。 3. 院系公示初评名单,征求公议。经公议后,再次确定并公示上报名单。 4. 各院系向研究生管理处上报评定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发文公布。 (三)评定比例及金额 评定比例为在校有资格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500元。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研究生只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定时间 奖学金评定一般于每年9月中旬开始。11月份公布评审结果、进行表彰。

中山大学2020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

中山大学2020年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单位招生专业招生方向 备注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00岭南学院020200应用经济学71财政学(税务)单独考试,只招非全日制 103岭南学院(MBA)125100工商管理02国际工商管理只招非全日制103岭南学院(MBA)125100工商管理04工商管理只招非全日制 103岭南学院(MBA)125100工商管理0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EMBA) 只招非全日制 123法学院(法律硕士)035101法律(非法学)02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非全日制123法学院(法律硕士)035102法律(法学)02法律硕士(法学)只招非全日制 130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 院 120400公共管理71行政管理(单考) 单独考试, 只招非全日制 133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 院(MPA) 125200公共管理69不分方向只招非全日制 143管理学院(MBA)125100工商管理04工商管理只招非全日制 143管理学院(MBA)125100工商管理0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EMBA) 只招非全日制 143管理学院(MBA)125300会计02会计硕士只招非全日制170传播与设计学院055200新闻与传播04数字媒体只招非全日制200资讯管理学院125500图书情报02图书情报硕士只招非全日制230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035200社会工作02社会工作只招非全日制230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2文物与博物馆只招非全日制260心理学系045400应用心理02应用心理只招非全日制360药学院105500药学02药学只招非全日制400旅游学院125400旅游管理69不分方向只招非全日制410国际金融学院025100金融02金融硕士只招非全日制 510公共卫生学院100400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 7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单考) 单独考试, 只招非全日制 510公共卫生学院105300公共卫生02公共卫生只招非全日制530护理学院105400护理02护理只招非全日制670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085400电子信息06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只招非全日制 741大气科学学院070600大气科学71气象学(单考)单独考试,只招非全日制 751药学院(深圳)105500药学02药学只招非全日制 38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85700资源与环境01环境工程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711艺术学院135100艺术01音乐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711艺术学院135100艺术04电影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711艺术学院135100艺术07美术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764土木工程学院085900土木水利69不分方向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

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 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研究生了解学科的国际前沿动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该计划主要资助我校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参加本学科或交叉学科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加强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同领域研究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原则 1. 申请人应为在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该会议所规定使用的官方语言表达能力;特别优秀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学术论文被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接收,获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或邀请函,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宣读论文。 2. 资助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是与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紧密相关的在境外举行的有重要影响、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 3.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应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受资助人应在会议结束后三天内返校。 二、资助经费及管理

1. 该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5000~30000元,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在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的交通费、会议注册费、签证及相关生活费用等。获批准的申请人在资助额度内的经费可于出国前领取,回国报到后凭票据按有关审批程序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补办报销手续。 2. 导师应积极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交流,同时应严格把关。导师应根据会议级别等情况承担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人应在出行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论文录用函或大会邀请函; (3)拟发表论文全文(或会议摘要); (4)会议有关背景资料; (5)外语水平证明。 2.院系对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将拟资助名单及相关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经过院系审核的拟资助名单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额度,并定期予以公示。 四、项目的约束与保证 1. 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应认真选拔并推荐具有优良学术潜质的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与在境外的研究生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其参加国际会议的情况。 2.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与研究生院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

2017中大考研各专业考试科目汇总

2017中大考研各专业考试科目汇总1001 基础医学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01病理学 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2 临床医学 方向(02)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02儿科学 方向(04)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3神经病学 方向(06)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2皮肤病与性病学 方向(07)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方向(11)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05妇产科学 方向(13)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03耳鼻咽喉科学 方向(15)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08康复医学 方向(17)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0麻醉学 方向(20)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9重症医学 方向(31、32、33、35、36、37、38)(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1内科学 方向(41、42、43、45)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6西医综合 复试专业课: F8214外科学 02儿科学 04神经病学 06皮肤病与性病学 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1妇产科学 13耳鼻咽喉科学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08年7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硕士生的培养以高级课程训练和科研训练并重,其培养目标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1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口径 培养方案按二级学科制定,可按三级学科或更宽的口径设置若干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学位论文题目应属所在的专业学科范围。 三、招生及导师 硕士生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生在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末),以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和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调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论文导师。 四、学制与学分 硕士生学制为2—3年。已按教学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须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实行学分制,要求硕士生至少修满30个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五、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不少于19学分 1.公共必修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4学分 (2)第一外国语5学分 2.专业必修课 不少于10学分。包括该专业各方向共同的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每门课程一般为3-4学分。 (二)选修课 包括按专业方向分组列出的课程、跨学科选修课程等,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要求和学位论文需要选修。 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设置要体现研究生层次学习的要求,开课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讨班、实验、系列讲座、学年论文等均可列入课程范围并给出合适的学分;教学实践、业务实习、社会实践等由院系根据学习需要列入选修课程中,学分视情况而定,一般为1-2学分,或不计算学分而列入学位论文工作之中。 六、考核 必修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达到70分者可获得学分;选修课程可以是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学分,考查成绩按及格、不及格登记,及格者可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情况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情 况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2014年起新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立足学校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水平。充分发挥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的调节作用,推动和激励各培养单位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国家财政投入、学校投入和导师配套投入等各类资金,参考国内同类高校的奖助水平,适度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 2.整合各类奖助项目,合理设定奖助标准、比例,构建以奖学金和助学金为主体,层次合理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3.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导师配套投入机制和标准。 4.继续实行“优生优培”资助计划,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立中山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鼓励和支持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 5.建立以教育质量为基础,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中按参评学科总数百分位排序前10%的优势学科倾斜,支持优秀导师的奖助金名额分配机制。分批次对学校近期拟重点培育的专业学位进行培育,在培育期内获得倾斜支持的专业学位点须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努力打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和品牌。健全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按培养周期对各培养单位的教育质量进行绩效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奖助金名额分配实行动态调整。 6.建立以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潜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奖助金评选机制,同时,对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实行定期考核、动态调整,激励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对品行与学业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研究生,可取消其参评奖助金资格或终止资助。 二、学费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的学费政策按学校公布的有关文件实施。 三、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 (一)博士研究生奖助金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培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通过院系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并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患有疾病的以及怀孕的新生,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本人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每年六月份)向研究生院提出已加具院系意见的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户口和档案关系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注册按规定的时间、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需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临床训练、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年论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方面。研究生学业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研究生学业必须以一定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一)课程学习、临床训练、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年论文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重修、重考或者补考等,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期考核,按《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安排由学位评议组会同院系、教研室与指导教师共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按《中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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