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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对民间非盈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非营利组织本身,中国税法规定了比较丰富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涵盖了向非营利组织征收的各个税种。??????

?1.1.?企业所得税??

????中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法规定,在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总额中,一部分收入项目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具体是:??????(?1?)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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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取得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这里所称的纪念馆等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5?)财政性收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

(?6?)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

1.3.?增值税??

????中国税法规定,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进口的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因此,进口上述规定产品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1.4.?消费税??

????中国对达到低污染排放的小汽车实行了普遍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组织并没有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1.5.关税

中国税法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以免税。

1.6.房产税

中国对非营利组织制定了比较优惠的房产税税收减免政策。《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三类非营利组织可以免缴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其中,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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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这里的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这里的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另外,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是否免税,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部门确定。??????(?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其中,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宗教寺庙包括寺、庙、宫、观、教堂等各种宗教活动场所。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同时,中国税法还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比如,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使用的土地,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1.9.?土地增值税??

????中国对非营利组织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主要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也就是说,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1.10.?耕地占用税??

????中国税法规定,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非营利组织的用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的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

????教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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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青年自愿者协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的相关活动。??

????(?3?)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

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5?)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

????(?6?)为了支持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下列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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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扣除。纳税人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专业 班级 二级学院 年月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意义 1 第二章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1 2.1税收优惠概念 1 2.2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现状 1 2.2.1发达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1 2.2.2发展中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1 第三章我国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2 3.1税收优惠政策缺少统一性 2 3.2造成纳税人的不平等竞争 2 3.3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2 3.4部分优惠政策操作难度较大 2 3.5部分优惠政策未落实 3 第四章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3 4.1保障纳税人公平竞争 3 4.2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目标 3 4.3统一操作难度和风险 3 4.4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 4 4.5缩小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和规模 4 结语 4 参考文献 5

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一直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日益发展的今天,高新技术产业越来越成为引领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领导力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高度重视。本部分就当前我国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的高峰期。 1.2研究意义 优惠政策的实施,为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扩大吸引外资,优化外商投资质量与结构,完善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使之既满足效率与公平、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原则,又能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率,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借鉴国外经验,改善我国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2.1税收优惠概念 所谓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税收优惠不仅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优惠税率,以及先征后返,税额抵扣、税收抵免、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税项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其他实际减除或减轻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收负担的鼓励性和照顾性规定。 2.2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现状 2.2.1发达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经济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主要特点是:第一、税收优惠纳入预算管理。经济发达国家特别崇尚法制,把税收优惠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损失列入预算。1968年,美国联邦财政部将税式支出概念应用于财政预算分析,公布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税式支出预算,从那以后,税式支出概念便在经济发达国家予以运用,其应用范围和影响程度越来越大。法国(1980年)、葡萄牙(1980年)、澳大利亚(1980年)、爱尔兰(1981年)等国都先后编制并公布了本国的税式支出预算或者税式支出一览表。第二、税收优惠注重普遍调节。西方国家普遍运用了税收优惠的宏观调节作用,通常采取一般税收调节。一般税收调节是指税收支出对私人投资所作的普遍调节。在需要鼓励私人投资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般调节方法有:一是投资抵免和投资扣除。如美国政府对私人企业的生产设备投资,允许以它的购置成本的6%——10%去抵免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二是投资储备与借款投资的利息扣除。如德国等国家政府允许企业将相当于投资年份投资额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应税所得额中提取储备金,将不纳税。三是扩大投资和再投资免税。对私人投资所获得的红利所得,规定可按较低的税率征税,以示鼓励。四是亏损结转。为了消除投资者对风险投资的顾虑,对于事业经营发生的亏损,允许向前或向后结转到盈利年度,给予轧抵以后,再计算纳税。第三、税收优惠鼓励公民储蓄。西方国家除了可以运用金融手段,由中央银行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影响利息率,借以发挥作用外,还运用税式支出杆杠调节的替代效应,以间接作用于储蓄。主要做法是通过对利息所得减少课税,将会提高净利息率,从而刺激储蓄倾向。 2.2.2发展中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主要特点有:第一、税收优惠突出吸引外资。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振兴民族经济, 1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条例、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收优惠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税收优惠的数量偏多,覆盖面过宽;基础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税收优惠形式单一;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设计不当。 关键词:税收优惠免税期税收减免出口退税 我国税收优惠的现状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条例、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投资优惠、产业优惠、区域优惠、技术优惠、环保优惠等优惠内容,包括免税期、降低税率、直接减免、再投资退税等直接税收优惠和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税收抵免、费用扣除、延期纳税、提取特定准备金等间接税收优惠等税收优惠方式,涉及了流转税、所得税 和财产税等比较全面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 年6 月,行23 个税种中,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船舶吨税暂未列入政府税收体系管以及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管理权限已明确下放地方管理外,其余19 个税种的优惠政策 共有409 项,其中,税法、税收条例及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50 项,即税法规定的52 项,税收条例规定的84 项,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14 项;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有259 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格局是: 一、按税种划分:增值税164 项,消费税22 项,营业税178 项,关税及进口环节税67 项,企业所得税181 项,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96 项,个人所得税82 项,契税30项,耕地占用税9 项,城镇土地使用税62 项,土地增值税14 项,房产税54 项,城市房地产税4 项,车船使用税24 项,车辆购置税15 项,资源税12 项,土地增值税14 项,印花税47 项,城市维护建设税35 项。 二、按税收优惠政策属性划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特定产业、行业及产品实行的扶持性税收优惠政策有109项,其中,体现基础产业、鼓励性行业、发展高新技术及鼓励实施科研开发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有38 项,对有关产品体现鼓励和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71 项;涉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少、边、穷”地区及其他特定区域 的税收优惠政策57 项;促进劳动就业、实现社会福利、照顾特定困难等体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税收优惠政策共271 项。 三、按税收优惠的方式划分:现行税收优惠主要采取了减税、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共有368 项,采取先征后返、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方式的有29 项,采取税前扣除等间接优惠方的有12 项。 四、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待遇的主体划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适用十三个税种,相应的优惠政策有179 项;内资企业及中国公民适用16 个税种,相应的优惠政策有359 项。其中,内外资企业、中外籍人员共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29 项,单独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50 项,单独为国有企业制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84 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会[2004]7号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组织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两个相关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编号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账款 8 1122 其他应收款 9 1131 坏账准备 10 1141 预付账款 11 1201 存货 12 1202 存货跌价准备 13 1301 待摊费用 14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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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各地区对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一、 【区域】江苏南京 【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 【优惠政策】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2、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8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40%给予补助。 4、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 5、对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40%给予补贴。 二、 【区域】广东深圳 【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府金发〔2011〕5号) 【适用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2017民间非营利组织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10月6日,某基金会收到甲公司100万元的现金捐赠,甲公司要求该基金会在2012年内使用90万元用于资助大学生,剩余10万元用于基金会日常管理。2012年,该基金会使用甲公司捐赠的款项形成的基金100万元,其中支付1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管理费用,支付9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则该基金会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2011年10月6日收到甲公司现金捐赠,贷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100万元 B、2011年12月31日,将捐赠收入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C、2012年捐赠时,借记“管理费用”10万元、“业务活动成本”90万元 D、2012年重分类时,借记“限定性净资产”100万元,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100万元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B不正确,应该将捐赠收入转为限定性净资产。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2011年10月6日收到甲公司现金捐赠 借:银行存款 100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 2011年12月31日,将捐赠收入转为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 贷:限定性净资产 100 2012年使用甲公司捐赠的款项及重分类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 业务活动成本 9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限定性净资产 1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100 2、2010年甲基金会共确认捐赠收入540万元,其中的300万元甲基金会可以自由支配,剩余款项必须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当年甲基金会将150万元转赠给某贫困地区的数所小学,假设不考虑期初余额的影响,则2010年末甲基金会的限定性净资产为()万元。 A、540 B、240 C、90 D、390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C 解析:2010年末限定性净资产=(540-300)-150=90(万元)。 3、北京图书情报资料研究会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规定每位会员需缴纳年费100元且无限定用途,2012年1月2日实际收到2012年度会费120万元,假定按月确认收入。则2012年该研究会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2012年1月2日实际收到2012年度会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120万元,贷记“预收账款”科目120万元 B、2012年1月末确认会费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10万元,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10万元 C、2012年年末,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120万元,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120万元 D、2012年年末,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120万元,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120万元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D 解析: 4、下列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般会计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B、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C、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会计要素 D、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项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解析:所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5、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跨界融合 1.支持企业改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单位(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15]5号)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财税[2015]37号)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执行以下税收政策:(1)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

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3)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4)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财税[2003]183号) 2.支持企业重组。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财税[2009]59号)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15]5号)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公司依照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考点清单: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知识点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1.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引入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活动所决定的,如通过接受捐赠等业务取得的资产,可能很难或者根本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此时以历史成本原则就无法满足对资产计量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则可以解决资产计量问题。 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4.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例·判断题】(2015年考题)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划分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 1.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其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考点清单: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知识点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1.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引入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活动所决定的,如通过接受捐赠等业务取得的资产,可能很难或者根本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此时以历史成本原则就无法满足对资产计量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则可以解决资产计量问题。 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4.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例·判断题】(2015年考题)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划分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 1.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其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2.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包括收入和费用,其会计等式为: 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知识点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一)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国家关于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营业税 1.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摘自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精神,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2号)第三条的规定免征营业税。——摘自苏地税发[2001]72号通知 3.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转让的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摘自国税函[2002]700号批复(二)企业所得税 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符合

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

各位学员朋友,你们好!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制度 包括八章七十六条,并同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这一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实现 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以及对于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完善我国会计 标准建设均具有积极意义和重大作用。 该制度与原来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在会计核 算原则、核算基础、计量属性、会计要素的含义和构成、会计科目的设置、经济业务的处理、会计报表 体系的构成等很多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充分参考了我国企业会计规范的改革成果,并借鉴了国际 惯例和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最新进展,引入了一些新的会计理念和会计表述方式,填补了我国会 计规范的一项空白。 我们后面的学习,以该制度为依据,从实际应用出发,全面理解制度规定及新的变化,重点掌握其 实务操作,达到准确理解、熟练运用的目的。 我给大家进行讲解的主要有:概述、收入费用的核算、净资产的核算、资产的核算、负债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等六讲内容。 第一讲概述 本讲主要内容: 分两节。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 本讲学习要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三项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与十二项核算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五大会计要素的概念和构成;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通用会计科目。 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练习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一、单选题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施时间是()。 A.2004年8月18日 B.2005年1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7年1月1日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2、某企业在2008年10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在2008年10月24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元。 A.11 466B.11 500C.11 583D.11 600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3、某企业“坏账准备”科目的年初余额为8000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年初余额分别为60000元和20000元。当年,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4000元确认为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分别为100000元和40000元。假定该企业年末确定的坏账提取比例为10%。该企业年末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元。 A.2000B.6000 C.10000D.14000 A B C D 【正确答案】C 4、某企业2008年12月31日,A存货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企业持有A存货是用于直接对外出售,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2万元,估计该存货的售价110万元。假定A存货12月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2万元,2008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 -2 B. 0 C. 8 D. 2 A B C D 【正确答案】A 5、某企业于20×6年12月3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其原价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8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7年度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为()万元。 A.39.84 B.66.4 C.79.68 D.80 A B C D 【正确答案】D 6、某企业以一张期限为4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票面价值为3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8%。该票据到期时,企业应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A.200B.308 C.204D.240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7、企业交纳应交的增值税时,应借记的科目是()。 A.银行存款 B.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最新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

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 二、各国税收优惠政策及借鉴分析 综观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引进外资,但其做法和侧重点以及所实施的政策方案不尽相同,最终实施效率也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区域性优惠 区域性优惠不仅被发展中国家广泛用于吸引外资发展地区经济,而且也被发达国家采用,作为发展地区经济的有效措施,所不同的是发达国家实施区域优惠相对较少,而发展中国家实施区域优惠居多。 (二)产业性优惠(三)税收优惠操作形式的多样化 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很多国家都不局限于一种形式,比较普遍的做法有两大类:一是实行直接优惠操作方式,通常表现为定期减免所得税、适用低税率、税额扣除等,多为发展中国家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所采用。二是实行间接优惠操作方式,通常表现为:(l)加速折旧;(2)投资抵扣,即对资本投资按其投入额依照规定比例计算的金额抵扣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3)亏损结转,企业亏损可以通过以后或以前年度的盈利抵补;(4)费用扣除,规定特定范围费用开支的应纳税额扣除,如加拿大规定,科技开发费用可在当期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等;(5)特定准备金,为减轻企业投资风险而设置的资金准备,如德国税法允许建立可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包括折旧准备金、呆账准备金、亏损准备金等。 实行直接、间接减免优惠操作运行的结果是不一样的。直接减免优惠方式的特

点是对税收直接免除,这不但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还容易造成钻政策空子逃避税收。间接减免优惠的特点是对税收的间接减免,表现为延迟纳税行为,是对资金使用在一定时期内的让度,这种形式是允许企业在合乎规定的年限内,分期缴纳或延迟缴纳税款,其税收主权没有放弃,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障税收收入。 (四)依投资规模制定区别优惠 如罗马尼亚对外资企业按照投资额的大小。可免征所得税1年至7年;马来西亚的《投资法》规定对超过一定数目的大额投资或与经济有重大关系的投资,可视情况给予全额免税优惠。 (五)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适时调整税收优惠 为保持优惠政策的实施效率,须依据客观经济发展状况对税收优惠做及时修正、调整,无限度实施只能导致税收优惠调控方向与经济发展目标相扭曲。如日本在战后初期,因国内经济实力薄弱,经济秩序混乱,为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改善,采用限制的方式,把利用外资的重点放在利用外国贷款和吸引外国的证券投资方面,也就是利用外国的间接投资。当时日本的产业技术和设备十分落后,但考虑到外汇承受能力和技术消化能力,对引进技术也严格控制,坚持循序渐进,使之适应国内经济的发展现状和承受能力。到60年代后,随着本国经济发展和国际收支状况好转,从1967年到1973年的6年里,实施资本自由化,逐步解除了引资和引进技术的限制。进入80年代,日本经济进一步向开放体制转化,明确提出要积极地、多方位地采取措施引进外国的直接投资。日本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政策从限制到开放的演变过程表明,税收优惠要符合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

高新技术企业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 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 以下四个方面: 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 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 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②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③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 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 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 否同时申请所得税 15% 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 [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 策的通知》(国税发 [2007]39 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 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 15%税率,但不能享受 15%税率的减半征税。 3、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 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 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 [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 4、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①自 2000年 6月24日起至 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 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培训一 会计继续教育2010-11-17 18:03:36 阅读13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前言 1.《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6.1起施行,1988.9.27《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起施行,1989.10.25的《条例》同时废止。 3.《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10.25起施行 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4.1起施行。 这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构建了一个指导和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 据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03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县以上社会团体已经发展到14.2万个,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近12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2.4万个。 ●但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一直没有单独制定规范,使得现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一直执行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甚至是企业会计制度,既不统一,也不切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有效的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财政部于2004年8月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会【2004】7号 ●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共八章76条 ●《企业会计制度》2001.1.1起财会【2000】25号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1.1财会【2004】2号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8.1.1财预字[1997]288号 ●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调账的依据: 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论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税收的优惠政策决定着中小企业的成长,而其在我国的实行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缺陷。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状及问题的分析,从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实施灵活多变的税收优惠方式、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严格税收优惠管理等对策入手进行分析,以促使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标签: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策 1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状及问题 1.1 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系统、规范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体系。现有的相关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受惠主体较窄。2011年新出台的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使国家年税收收入减少290亿元左右,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将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但该政策只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而中小企业没有资格使用这一政策。二是资格认定程序复杂。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要享受优惠政策,必须先进行申请和认定,而资格认定更新滞后且目前的大多数规定形式僵化,漏洞颇多。 1.2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灵活 目前,我国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局限在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手段一般包括税率调整和减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如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减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新政策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好处,但适用这一优惠的应税所得额标准仍然较低,相当多的中小企业仍不能享受此优惠,且20%的税率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仍然很高。 1.3 税收优惠力度不足 我国税制体系主要由流转税、所得税和一些小税种构成,但是这些政策对促进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发展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根据企业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在2011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于我国大量存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能享受到应有的优惠,且我国对中小企业中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优惠力度也非常有限。 1.4 税收优惠管理缺乏规范性 由于我国经济主体的多样性和经济活动形式的复杂性,我国在制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8]172号)被有权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服务优惠政策 1、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苏国税发[2006]107号) 2、社会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许可证贸易代收缴的各类国家规费,可在计算营业税技术时予以扣除。(苏国税发〔2006〕107号)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其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 (苏政发[2009]1号) 4、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资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273号) 5、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属于“服务业”税

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2007]121号) 6、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条例第九十条) 三、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条例第九十五条) 四、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条例第九十七条) 五、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条例第九十八条)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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