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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条例、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收优惠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税收优惠的数量偏多,覆盖面过宽;基础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税收优惠形式单一;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设计不当。

关键词:税收优惠免税期税收减免出口退税

我国税收优惠的现状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条例、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投资优惠、产业优惠、区域优惠、技术优惠、环保优惠等优惠内容,包括免税期、降低税率、直接减免、再投资退税等直接税收优惠和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税收抵免、费用扣除、延期纳税、提取特定准备金等间接税收优惠等税收优惠方式,涉及了流转税、所得税

和财产税等比较全面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 年6 月,行23 个税种中,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船舶吨税暂未列入政府税收体系管以及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管理权限已明确下放地方管理外,其余19 个税种的优惠政策

共有409 项,其中,税法、税收条例及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50 项,即税法规定的52 项,税收条例规定的84 项,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14 项;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有259 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格局是:

一、按税种划分:增值税164 项,消费税22 项,营业税178 项,关税及进口环节税67 项,企业所得税181 项,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96 项,个人所得税82 项,契税30项,耕地占用税9 项,城镇土地使用税62 项,土地增值税14 项,房产税54 项,城市房地产税4 项,车船使用税24 项,车辆购置税15 项,资源税12 项,土地增值税14

项,印花税47 项,城市维护建设税35 项。

二、按税收优惠政策属性划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特定产业、行业及产品实行的扶持性税收优惠政策有109项,其中,体现基础产业、鼓励性行业、发展高新技术及鼓励实施科研开发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有38 项,对有关产品体现鼓励和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71 项;涉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少、边、穷”地区及其他特定区域

的税收优惠政策57 项;促进劳动就业、实现社会福利、照顾特定困难等体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税收优惠政策共271 项。

三、按税收优惠的方式划分:现行税收优惠主要采取了减税、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共有368 项,采取先征后返、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方式的有29 项,采取税前扣除等间接优惠方的有12 项。

四、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待遇的主体划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适用十三个税种,相应的优惠政策有179 项;内资企业及中国公民适用16 个税种,相应的优惠政策有359 项。其中,内外资企业、中外籍人员共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29

项,单独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50 项,单独为国有企业制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84 项。

我国税收优惠存在的问题

1、税收优惠的数量偏多,覆盖面过宽

由于层层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的省级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都有权出台一些税收优惠规定,几乎涉及所有的税种、税制要素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使得我国现行税制的税收优惠十分庞杂。不仅如此,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出台时缺乏总体的规划和设计,方向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有些税收优惠交叉,重复;有些不适当的税收优惠被清理了,有些还没有被清理,有些还在陆续出台,有些省以下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越权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优惠的实施过程中,有关项目的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项目最终成本与效益的考核、有关数据的统计和公布,都没有统一的制度和规范,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审计部门、各级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对此的监督因此受到限制。国目前实行的全面优惠型的税收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矛盾。优惠政策并未体现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的特殊倾斜,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导致了企业与企业不公平,进一步导致外资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

2、基础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

即使是在社会总供求由短缺走向过剩的今天,能源、交通产业的发展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运行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中,除了在经济特区从商业文化·财金视点2007年10月16日,事能源、交通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税额豁免等优惠政策外,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税收优惠政策并未体现对这些产业的政策支持。究其原因,应当与政府对这些产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有关。由于能源、交通产业都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产业,在过去很长时期内是不允许民间投资涉足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民间部门要求开放这些投资领域的呼声日益提高,但由于这些产业普遍存在着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的自然垄断特征,因此,在开放过程中,迫切需要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引导和鼓励。

3、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历史。去年12 月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改变了以往外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而内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局面。在稍后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将纳税人的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该税种上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统一。以上这些新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在加速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公平税收待遇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步伐。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内外资企业的税制尚未彻底统一,现行税法在部分税种方面,依然存在对外资企业偏松、内资企业偏紧的问题。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税种,依然没有包括外资企业。此外,外资企业还享有出口优惠、再投资退税、预提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

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4、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措施数量很多,但税收优惠形式过于单一,采用低税率和减免税等直接优惠多,而很少采用加速折旧、延期纳税、投资抵免等做法。直接优惠是财政收入的直接减少,且易转化为消费基金,而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只改变了财政收入的时期而不影响财政收入总量,对于收入的影响相对要小得多。目前我国外资税收优惠的形式主要是优惠税率和税额豁免等直接优惠,而像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则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由此产生的问题:一是外商投资者并未真正受益。税额豁免和优惠税率的好处能为外商投资者所享受,是以其东道国同意进行税收饶让为前提的。由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而且不给予税收饶让,来自这些国家的投资者所得到的减免税优惠,就转化为东道国税收的增加,投资者并未真正受益。二是直接优惠主要是针对企业利润给予优惠。从实际情况看,只有那些投资规模小、经营期限短、见效快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才能在投资前期开始获利并享受优惠利益。因此,这种税收优惠形式无形之中造成了对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港、澳、台资本的吸引和对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美、日、欧资本的排斥。这也是导致外商投资规模偏小,技术含量偏低,产业分布不合理的重要原因。三是减免税优惠过多,会诱发外商投资者采取人为措施,推迟获利年度或者在优惠期结束时将企业关闭、另建新厂,以便再次享受税收优惠也使得外商投资的流动性增大,投机性增

5、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设计不当

我国目前针对高新技术的税收优惠侧重于对应用科研成果的企业的优惠,而对具体的开发研究项目的优惠较少,重应用而轻开发,不利于调动科研单位的研发积极性;对高新技术产业科研人员的创新发明收入没有相应的税收激励,仅限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和政府特别津贴,对高科技人才利用技术入股、获得股票期权的收益没有得力的税收措施,不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对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公司没有明确的税收优惠,不利于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科研开发资金不足,直接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行的优惠政策依然局限于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和外企,覆盖面太窄;税前列支不合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计税工资、无形资产摊销、生产设备折旧都和一般企业的标准一致,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力度够。以上这些不足都阻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不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应对税收优惠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税收优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树立税收法律权威

针对目前我国税收优惠过多、过杂的现状,一方面应明确税收优惠范围,调整税收优惠的规模,整合零散的税收优惠规定,统一相冲突的优惠条例,废止不合理的优惠政策,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提高税收优惠的立法层次,树立税收法律权威,防止优惠政策被滥用,以免对政策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有悖于政策颁布的初衷。

(二)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税收优惠的透明度

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宣传,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化社会效益。一方面积极开展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最新动态,让纳税人掌握

税法常识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防范涉税违法风险;另一方面加大政务公开,落实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优惠政策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深入调查和研究,完善税式支出制度

在税收优惠政策颁布前,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深入的研究、反复的论证,以确保政策的合理性,避免盲目出台优惠政策,不利于引导经济健康发展。为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目标的实现,最有效的办法是构建税式支出制度,将税收优惠纳入财政预算。

(四)客观看待税收优惠,合理制定优惠措施

无论税收优惠政策有着怎样充分的理论意义或现实必要性,终究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税制的统一性和公平性,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负社会经济效应的产生。因此,税收优惠政策的推行必须确定一个合理的界限,包括广度与深度、时间与空间。此外,必须正确客观看待和运用税收优惠,有助于税收优惠的优越性的发挥,从而强化税收杠杆作用。

(五)借鉴外国税收优惠方式,优化我国税收优惠形式

借鉴发达国家“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以间接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方式,减少直接优惠的使用,增加间接形式的税收优惠,将直接优惠为主转为间接优惠为主,优化税收优惠形式,使税收优惠富有弹性。

(六)在税收优惠结构上实现三个“统一”

首先,统一内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平等使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影响了我国工业特别是幼稚工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应按照公平原则,尽快统一内外企业税制,对外商投资者实行同等国民待遇,为所有企业创造法制健全、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其次,统一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配合国家区域经济政策,除保留海南等经济特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特殊政策外,其他地区一律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严禁各级政府自行制定优惠政策。再次,统一港、澳、台商和外商的优惠政策,对外商一视同仁,基本上消除地域歧视和国别歧视。

参考文献:

[1] 张文春、郭庆旺,“鼓励投资和创新的税收优惠:理论与实践”,《税务研究》,2000 年第3 期

[2] 张文春,“税收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种的作用及其机理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 年第1期

[3] 刘荣、朱彩婕、陈洪仕,“调整现行主要税种税收优惠制度的设想”,《税务研究》,2005 年第11 期

[4] 刘蓉,“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应与优化思路”,《税务研究》,2005 年第11 期

[5] 王选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方式”,《涉外税务》,2004 年第4 期

[6] 岳树民、孟庆涌,“构建税收激励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动力”,《税务研究》,2006 年第6 期

[7] 马国强,“中国现行税收优惠:问题与建议”,《税务研究》,2003 年第3 期

金融行业现状

金融业(银行机构)猎头市场调查报告 目录 一、我国银行业市场现状 二、金融业人才供需情况 三、银行机构紧缺职位 四、金融从业人员薪资水平 五、金融业猎头市场份额 六、金融猎头机构(竞争对手)分析 七、银行与猎头公司的交互 八、SWOT分析 九、尚待解决的问题 十、附录

金融业(银行机构)猎头市场调查报告 一、我国银行业市场现状 我国银行业的机构数量较多,除了3家政策性银行以外(开发行、农业发展、进出口),还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11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上千家城市信用社以及一大批农村信用社。在华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达到191家(如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汇丰银行、英国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等),其中已有84家获准从事人民币业务。 图1 中国各银行营业网点分布图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197560个。4家大型商业银行营业网点68 180个;政策性银行营业网点2188个;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3696个;城市

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营业网点7187个;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80692个;邮政储蓄营业网点35617个。 二、金融业人才供需情况 1、需求量大 目前,上海、北京、广东和江苏这几个省市对金融行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尤其是对金融行业的中高端专业人才需求量非常大。从金融行业特性来说,一个企业的高端人才或者说高端服务,决定着这个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同时,从金融行业人才求职活跃度来看,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活跃程度比较高,1/3以上的人员会主动出击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 综合来看,金融人才需求量明显增加的原因有三: (1)从银行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使国内金融人才,尤其是与业务密切相关的中高端本地金融人才极为抢手,人才之战越演越烈; (2)国内外众多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在内地、海外拓展投资业务,使投行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加; (3)股市回暖,对理财顾问、理财分析、规划师等专业人才的需求迅猛。 2、人才匮乏 国内外资金融机构中,华人高级职员如总监、副总裁等的年薪普遍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高者可达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令人头疼的是,目前国内符合这些要求的高级人才少之又少,猎头找起来也很费劲。 (1)银行业: 一方面,国有银行大多数人才缺乏境外培训和工作的经验,虽然目前大陆国有金融系统有很多优秀的人才,但他们适应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作方式,对本行业之外的金融业务关注比较少,这与国外当前金融运作模式有不少距离。这使得许多企业不得已从海外引进高级金融人才。 另一方面,那些高薪引进的人才又对国内经济市场运行机制不熟悉,国外这类人才一旦被挖进来,他们的通病就是“严重的水土不服”。

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专业 班级 二级学院 年月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意义 1 第二章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1 2.1税收优惠概念 1 2.2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现状 1 2.2.1发达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1 2.2.2发展中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1 第三章我国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2 3.1税收优惠政策缺少统一性 2 3.2造成纳税人的不平等竞争 2 3.3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2 3.4部分优惠政策操作难度较大 2 3.5部分优惠政策未落实 3 第四章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3 4.1保障纳税人公平竞争 3 4.2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目标 3 4.3统一操作难度和风险 3 4.4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 4 4.5缩小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和规模 4 结语 4 参考文献 5

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一直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日益发展的今天,高新技术产业越来越成为引领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领导力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高度重视。本部分就当前我国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的高峰期。 1.2研究意义 优惠政策的实施,为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扩大吸引外资,优化外商投资质量与结构,完善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使之既满足效率与公平、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原则,又能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率,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借鉴国外经验,改善我国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2.1税收优惠概念 所谓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税收优惠不仅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优惠税率,以及先征后返,税额抵扣、税收抵免、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税项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其他实际减除或减轻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收负担的鼓励性和照顾性规定。 2.2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现状 2.2.1发达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经济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主要特点是:第一、税收优惠纳入预算管理。经济发达国家特别崇尚法制,把税收优惠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损失列入预算。1968年,美国联邦财政部将税式支出概念应用于财政预算分析,公布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税式支出预算,从那以后,税式支出概念便在经济发达国家予以运用,其应用范围和影响程度越来越大。法国(1980年)、葡萄牙(1980年)、澳大利亚(1980年)、爱尔兰(1981年)等国都先后编制并公布了本国的税式支出预算或者税式支出一览表。第二、税收优惠注重普遍调节。西方国家普遍运用了税收优惠的宏观调节作用,通常采取一般税收调节。一般税收调节是指税收支出对私人投资所作的普遍调节。在需要鼓励私人投资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般调节方法有:一是投资抵免和投资扣除。如美国政府对私人企业的生产设备投资,允许以它的购置成本的6%——10%去抵免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二是投资储备与借款投资的利息扣除。如德国等国家政府允许企业将相当于投资年份投资额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应税所得额中提取储备金,将不纳税。三是扩大投资和再投资免税。对私人投资所获得的红利所得,规定可按较低的税率征税,以示鼓励。四是亏损结转。为了消除投资者对风险投资的顾虑,对于事业经营发生的亏损,允许向前或向后结转到盈利年度,给予轧抵以后,再计算纳税。第三、税收优惠鼓励公民储蓄。西方国家除了可以运用金融手段,由中央银行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影响利息率,借以发挥作用外,还运用税式支出杆杠调节的替代效应,以间接作用于储蓄。主要做法是通过对利息所得减少课税,将会提高净利息率,从而刺激储蓄倾向。 2.2.2发展中国家的收优惠政策 主要特点有:第一、税收优惠突出吸引外资。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振兴民族经济, 1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最新-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 精品

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各个角度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格局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和建议,为内蒙古自治区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提供了有正面意义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对策近年来,在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政策的引导下,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突飞猛进发展,形成了区域发展新格局。 十八大以后,在新的北部丝绸之路规划之下,我国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贸关系进一步深化,西部大开发进入新的阶段,在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区域经济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内蒙古自治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上坚持适度收缩、相对集中的原则,首先实现呼包鄂地区发展,紧接着在国家振兴东北经济的规划下,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塑造东西互动、内外结合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增强了国内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内蒙古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地域差异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之间的自然资源禀赋与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各有不同优劣势,充分了解各地区之间的差异和发展前景有利于内蒙古区域经济的协调和区域要素的优化配置。 1各地区资源分布不均衡、产业结构存在差异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是我国资源禀赋最好的地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分为蒙东、蒙中和蒙西地区。 蒙东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蒙中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蒙西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 近几年,各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有了明显的差异,其中经济增长最快的是蒙中地区呼包鄂,相比之下蒙东地区相对慢一些。 由于各地区间自然资源禀赋不同,每个地区都形成了优势特色产业。 比如,蒙中地区的包头市以钢铁产业为主,鄂尔多斯是以煤炭和羊绒产业为特色产业,为本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蒙东地区中呼伦贝尔地区形成了乳制品产业群,通辽、赤峰地区牛羊肉产品加工产业具有了一定的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大型企业主要集中在呼包鄂地区,有27家,而蒙东地区总共

最新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二、中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 国内金融证券业近年来的发展前景较为客观,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困扰着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 1.国内证券业发展市场波动较大,致使研究方法失效,估值体系紊乱,投资者无所适从,整个市场处于非理性的状态。中国证券投资者只有在指数和股价上涨时才能盈利,在只能做多的交易制度下,市场参与主体无法回避系统性风险,券商的业务也具有明显的牛熊周期特征,市场下跌,交易清淡,投资收入减少甚至亏损,业绩波动性较大,证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2.中国证券业积极推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壮大,希冀其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然而实证表明,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当前的基金行为没有起到稳定股票市场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造成了券商业务单一,收入结构失衡 3. “有标识”性的金融证劵业的发展,也是国内证劵业未来的发展防线之一。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基本处于经营模式单一、盈利模式同质化竞争阶段,还没有形成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证劵企业需要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渠道创新,做出自己的特色,做大做强,形成独特的竞争力 三、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趋势 1.我国《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指出:“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

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金融证劵公司的发展规范化,势在必行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正是为了加强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 2.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与此相比,我国的金融证券业虽然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我国证券业的发展,需要实现多元化的趋势,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等)。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税收优惠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条例、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收优惠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税收优惠的数量偏多,覆盖面过宽;基础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内外资企业税制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平等;税收优惠形式单一;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设计不当。 关键词:税收优惠免税期税收减免出口退税 我国税收优惠的现状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条例、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投资优惠、产业优惠、区域优惠、技术优惠、环保优惠等优惠内容,包括免税期、降低税率、直接减免、再投资退税等直接税收优惠和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税收抵免、费用扣除、延期纳税、提取特定准备金等间接税收优惠等税收优惠方式,涉及了流转税、所得税 和财产税等比较全面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 年6 月,行23 个税种中,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船舶吨税暂未列入政府税收体系管以及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管理权限已明确下放地方管理外,其余19 个税种的优惠政策 共有409 项,其中,税法、税收条例及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50 项,即税法规定的52 项,税收条例规定的84 项,国务院其它行政法规规定的14 项;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有259 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格局是: 一、按税种划分:增值税164 项,消费税22 项,营业税178 项,关税及进口环节税67 项,企业所得税181 项,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96 项,个人所得税82 项,契税30项,耕地占用税9 项,城镇土地使用税62 项,土地增值税14 项,房产税54 项,城市房地产税4 项,车船使用税24 项,车辆购置税15 项,资源税12 项,土地增值税14 项,印花税47 项,城市维护建设税35 项。 二、按税收优惠政策属性划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特定产业、行业及产品实行的扶持性税收优惠政策有109项,其中,体现基础产业、鼓励性行业、发展高新技术及鼓励实施科研开发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有38 项,对有关产品体现鼓励和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71 项;涉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少、边、穷”地区及其他特定区域 的税收优惠政策57 项;促进劳动就业、实现社会福利、照顾特定困难等体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税收优惠政策共271 项。 三、按税收优惠的方式划分:现行税收优惠主要采取了减税、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共有368 项,采取先征后返、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方式的有29 项,采取税前扣除等间接优惠方的有12 项。 四、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待遇的主体划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适用十三个税种,相应的优惠政策有179 项;内资企业及中国公民适用16 个税种,相应的优惠政策有359 项。其中,内外资企业、中外籍人员共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29 项,单独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50 项,单独为国有企业制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84 项。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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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俞广霄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系05级 摘 要: 除了台湾,我国领土在广义上可以分为四大板块,即西部12省(市,自治区),东北3省,中部6省和东部沿海10省。随着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不断演变,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是相当滞后的。本文通过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自身资源优势和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从而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扬长避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一定的依据。 关键词:西部地区 人口 资源优势 问题 引 言 中国西部地区包括12个省市及自治区,即西南五省区市(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和内蒙古、广西。[1]总面积约68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72%。同时,西部地区与蒙古、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阿富汗、不丹、锡金、尼泊尔、印度、缅甸、老挝、越南等14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达1.8万余公里,约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91%;与东南亚许多国家隔海相望,有大陆海岸线1595公里,约占全国海岸线的1/10。 1. 西部地区人口 中国西部地区的人口总数约为3.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9%左右。该地区虽然地域相当辽阔,但是人口密度却相对稀疏。这是由于西部地区的地形条件和气候条件比较差,其中土地资源中平原,盆地面积不到10%,约有48%的土地资源是沙漠、戈壁、石山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且年平均气温偏低,大部分省区市在10摄氏度以下,有近一半地区年降水量在200毫米以下,使得西部地区的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有50多人,远远低于全国每平方公里人数的平均水平,而这一规律与胡焕庸当年提出的黑河-腾冲人口分界理论相符。 除汉族以外,西部地区有44个少数民族,是中国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包括: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满、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傈僳、佤、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羌、布朗、撒拉、仡佬 、锡伯族、裕固、保安、俄罗斯、塔塔尔、乌孜别克、普米、怒、阿昌、崩龙、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各地区对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一、 【区域】江苏南京 【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 【优惠政策】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2、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8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40%给予补助。 4、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 5、对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40%给予补贴。 二、 【区域】广东深圳 【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府金发〔2011〕5号) 【适用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2018这10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享受你就亏大了

2018,这10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享受,你就亏大了! 时间不等人,很快,我们就要和2017说再见了,展望2018,有没有什么让你期待的事情呢,其他的管家不清楚,但下面这10项税收的优惠政策,你不能不知道! 优惠政策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提醒1: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也就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 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相当于月销售额6万元(按季纳税18万元)以下免征了增值税! 提醒2:

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相应地减免了。 提醒3: 小微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只缴纳城建税。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优惠政策2: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政策3: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跨界融合 1.支持企业改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单位(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15]5号)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财税[2015]37号)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执行以下税收政策:(1)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

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3)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4)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财税[2003]183号) 2.支持企业重组。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财税[2009]59号)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15]5号)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公司依照法律规定、

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现状析

一、金融行业特点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数据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政府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巨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高负债经营性是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其自有资金比率较低。[文秘家园-www,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9650543.html,,找范文请到文秘家园]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固有特点,使得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此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过去我国金融业发展既缓慢又不规范,经过十几年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 二、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1.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结构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仍属于要素投入型增长,经济增长长期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储蓄率和投资率偏高,消费率偏低。这种高消耗、高投资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一方面使得能源、资源供给瓶颈依然突出,与以提高增长质量为重点的经济增长方式相比,更易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另一方面,使得经济的增长过分依赖贷款的投放,如果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出口环境恶化、房地产业等行业出现过热,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最终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增加,威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从经济结构来看,投资区域与投资产业的不平衡以及金融资源在市场主体间的配置效率不高或者“错配”现象,也将影响金融稳定。 2.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应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关联度不断加深,金融稳定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参与国际生产、贸易和资金循环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大,与全球化收益相伴而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在相应增加。 3.汇率制度、国际收支与资本流动 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方向在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面向市场、更加具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在(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9650543.html,,请保留此标记。)这一改革进程中,汇率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若改革力度与调整时机出现偏差,则有可能刺激资本大规模流动,导致汇率大幅波动,并有可能造成国内信贷过度膨胀,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一方面,现行汇率制度下的国际收支“双顺差”带来外汇储备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其负面影响表现在,中央银行的对冲操作和相应货币政策选择面临着巨大压力;同时,过多的短期资本特别是纯粹的投机资本流入所形成的外汇储备增加容易导致经济的泡沫化,隐含着经济危机。另一方面,国际“热钱”的大量流动,不仅使得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加,还容易造成资本来源与国内投资在期限结构上的“错配”,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4.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嫁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按上一条规定执行。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按征收增值税(视同销售软件产品,执行16%税率),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现应视同销售软件开发服务,执行6%税率,该条款为营业税时代条款);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现应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执行6%税率,营业税时代条款)。 (二)软件产品的界定和分类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软件产品满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1.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2017-01-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 金融科技(Fintech)是当前金融界十分关注的话题。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到一个阶段性的调整时期,在这样的氛围下讨论金融科技,能提供一个反思和总结的机会,客观分析一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金融科技通常被界定为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就是把科技应用到金融领域,通过技术工具的变革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对金融科技的界定是,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形成非常大的影响。金融科技的外延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顾、智能合同等领域,正在对银行、保险和支付这些领域的核心功能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三个发展阶段 如果从IT技术对金融行业推动变革的角度看,目前可以把它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界定为金融IT阶段,或者说是金融科技1.0版。在这个阶段,金融行业通过传统IT的软硬件的应用来实现办公和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从而提高业务效率。这时候IT公司通常并没有直接参与公司的业务环节,IT系统在金融体系内部是一个很典型的成本部门,现在银行等机构中还经常会讨论核心系统、信贷系统、清算系统等,就是这个阶段的代表。 第二个阶段可以界定为互联网金融阶段,或者叫金融科技2.0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是金融业搭建在线业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终端的渠道来汇集海量的用户和信息,实现金融业务中的资产端、交易端、支付端、资金端的任意组合的互联互通,本质上是对传统金融渠道的变革,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括互联网的基金销售、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 第三个阶段是金融科技3.0阶段。在这个阶段,金融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这些新的IT技术来改变传统的金融信息采集来源、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过程、信用中介角色,因此可以大幅提升传统金融的效率,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代表技术就是大数据征信、智能投顾、供应链金融。

国家关于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营业税 1.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摘自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精神,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2号)第三条的规定免征营业税。——摘自苏地税发[2001]72号通知 3.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转让的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摘自国税函[2002]700号批复(二)企业所得税 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符合

贵州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方略

贵州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方略 摘要:贵州省是西南地区一个落后的省份,其经济水平始终处于全国最低层。其独特的自然条件与地理状况,使当地的经济格局具有地域特色,经济发展同时面临机遇与困难。本文根据区域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贵州经济水平落后的原因,并提出了几点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办法。 关键词: 贵州区域经济地理条件发展方略 1.贵州经济现状 贵州省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省份,位于云贵高原东部,省会是贵阳,东毗湖南、南邻广西、西连云南、北接四川和重庆。面积约万平方千米,占中国国土面积的%,共有9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8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1,2]。 大多数人对贵州的认识是“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人无三分银”。改革开放以来,贵州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能源、原材料加工业等重化工业,极大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增长,改善了地区人民的生活,贵州的经济面貌也因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与周边省区乃至西部省区的平均水平相比,贵州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差距却在不断拉大。与此同时,贵州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矛盾与问题却更加突出,如: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三农”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水平低,经济结构不合理,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等等[3-5]。 总体来说,贵州一直处于一个经济欠发达、欠开发的状态。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社会发展滞后,人均水平低;二三产业不发达,结构产业低;区域发展不平衡[6,7]。但是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发展,贵州特渐渐形成了自己的区域经济特色,即,以贵阳为中心的“中心——外围”的空间结构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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