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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水系规划滨水区城市设计导则

佛山水系规划滨水区城市设计导则
佛山水系规划滨水区城市设计导则

第一章滨水区域城市设计总则

第一章滨水区域城市设计总则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97)

5.《防洪标准》(GB50201-94)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

8.《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9.《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0.《佛山市围内主干河涌管理暂行规定》

1.2目标

1.2.1充分兼顾水体、驳岸和滨水空间三个层面的功能协调,使三层面的功能配置相得益彰,形成完善合

理的水系空间体系。

1.2.2体现生态优先的理念,尊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充分结合城市的水文、地质、地貌、气候、生

态特征,因地制宜,确保水系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2.3体现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城市空间景观形象的展现和塑造,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空间景观。

1.3原则

1.3.1生态保护优先原则

城市中的河流与其它自然水体,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所不可缺少的元素。在城市设计中首先必须遵循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原则,充分发挥河流对城市环境的生态功效。

1)保护现有河网,适当恢复被覆盖的河流,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基础上实现河网水体的互通性,

减少盲端式河涌,并与城市绿网形成整体连续的生态廊道。全市域范围内宜保证10%水面率,

重点区域河网密度宜更高。

2)采用有效方式保证水质与水量,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

3)保持多类型的复合生境,维持滨水地区植物生境与动物栖息地的质量,尤其是关注水生动植物的

生存环境;

4)采用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的建设方式,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破坏;

5)加强生态系统的循环与再生功能,加强雨水的收集循环再用;

6)保护水面斑块,建立人造湿地。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改造,结合环境工程技术,综合利用不同湿

地单元的净化功能,形成具有高效净化功能和适应性的人造湿地。

1.3.2人性化设计原则

滨水区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开敞空间,应得到充分利用,以满足市民丰富多样的使用需求。

1)保证城市滨水区的“公共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侵占河岸空间;市区内的河流应至少在河

道的一侧设立安全、连续的沿河步行系统;

2)满足市民亲水性需求,保证通向河边的道路有足够的密度,尤其是对于市区内的重要河流,宜保

持间隔300米左右设与河流垂直的道路,并增强道路的引导性;保证足够的视线通廊使人们在城

市中容易看到水体;

3)宜控制平行并紧贴河流的机动车道宽度,以保证车速不会过快,方便前往水边的行人穿越,且与

河流的宽度不会形成太大的悬殊;

4)合理的组织水上公共交通和游览,可在适当的河段恢复轮渡。

1.3.3景观多样性设计原则

1)沿河展开的城市界面,在一定范围内应有连贯性,同时有一定的高低变化,防止长距离内过于单

调统一。

2)保护滨水的传统聚落、历史建筑,深入挖掘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将其整合到城市设计中,充分

展示具有岭南传统水乡特色的人文景观。

3)充分利用桥梁、沿河绿带、滨水广场、河流拐弯或交汇处等重要节点空间,创造形式优美的,具

有地标意义的公共空间。

1.4对象及分类

1.4.1在佛山市域内进行与河流及其滨水区相关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时应遵

循本设计指引。

1.4.2本指引主要是对佛山市内的内河涌及指定的外江河段制定的详细规划设计指引。其它河段与水

体可参考本指引的规定。

1.4.3根据河流的流经地带的规划功能和宽度,把本城市设计指引所针对的河流进行分类,如表1-1。

对不同类型的河段,应采取各自不同的对策和设计方法,以加强指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表1-1:滨水区分类

备注:外江流经城市的河段,包括:东平水道“澜石——-登洲头”,容桂水道“容奇——板沙尾”,西江“官棠——高明河口”,北江“老鸦洲——南沙洲”,西江“河清船闸——甘竹岛”,雅瑶水道/水口水道“大冲——广州珠江西桥”,佛山水道,顺德水道“西樵——南庄”,吉利涌,平洲水道,其设计指引均宜参照

内河涌城市段的设计指引进行规划设计;其它河段可视具体情况,参考各分类指引进行设计。

1.4.4在对《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划定的水系重点区域及节点进行滨水区设计时,参考第三章《佛

山市水系重点区域滨水区城市设计指引》。

1.5术语

1.5.1“河涌”:根据《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佛山市内的河流分为“外江”与“内河涌”两大类。根据《佛

山市主干内河涌综合整治规划》中的统计所得,本指引将重点针对内河涌中的245条主干内河涌、

492条支干河涌、和2065条支涌的滨水地区给予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

1.5.2“滨水区”:一般是指水域与陆域相接的具有一定范围的区域,其特点是水与陆地共同构成环境的

主导因素。本指引主要针对从内河流边缘起,至沿河的第一条城市道路(不包括河堤路)范围内的陆域空间,给予较详尽的城市设计指引和要求,其它地表水体可以此为参考。

1.5.3“水系重点区域”主要包括:“2+5”组团新的毗邻外江的中心区、重要湿地、基塘农业和生态农业区

域、重要水库、流经组团和镇区中心的生活性主干内河涌和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河段六大类型。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佛山城市中轴线规划研究

《佛山城市中轴线规划设计研究》成果公示 一、项目背景 从2002年撤市设区至今已十年,佛山却仍缺少一个真正的城市中心。佛山目前的发展受困于这种多中心组团、无强中心的格局,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凝聚各区的强中心迫在眉睫。 因此,强中心成为佛山发展的必然选择。而整合禅城传统中心和佛山新城创新中心的重要空间战略就是建构中轴线。 二、项目概况 佛山中轴线南北长约14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南至三乐路,北至海八路;东至文华路,西至汾江路。 三、规划理念 方案着重于轴线地带在“整合”基础上的强化与提升,改变佛山偏心、离心的城市发展趋势与结构松散的现状城市格局,打造与佛山城市能级相匹配的复合功能轴,使佛山成为真正具有凝聚力的城市。 四、功能划分 结合设计范围内的地块自身禀赋以及交通区位,对功能进行划分,将整个轴线分为5个区段,每个区段包括若干项的主导功能。5个区段分别为:北部门户区段、佛山老城区段、两园深村区段、佛山北园区段、佛山新城区段。

五、土地利用 中轴线范围内的用地上,在满足商务、办公、居住功能的同时,增加科技研发、商务会展、休闲娱乐等功能,并在轴线上统筹布置对城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用地,在结构上起到凝聚的作用。 在对新的城市建设中,北部门户段,着重将旧的仓储用地更新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在历史文化街区段,着重保留历史区段的文物古迹用地,局部进行城市更新;佛山北园段应重点将公共空间沿岭南大道纵向 展开,提升中轴线地区的土地区位价值。

六、景观系统规划 挖掘岭南水乡特点,以灵动水系与绿廊串联各大功能组团。 恢复祖庙涌等历史水系,结合现有南北向河涌形成联通汾江河与东平水道的 水网结构。

--市--城区水系专项规划

南通市通州城区水系专项规划

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论 0 1.1 规划目的意义 0 1.2 规划指导思想 0 1.3 规划原则 0 1.4 规划依据 0 1.5 规划范围 (1) 1.6 规划基准和水平年 (1) 1.7 城市水系规划的技术工作程序 (1) 1.8 规划主要成果 (2) 2 城市水系规划区域概况 (3) 2.1 自然条件 (3) 2.2 经济社会发展 (3) 2.3 污染源分析 (3) 2.4 水污染防治 (4) 2.5 河道水环境质量状况 (4) 2.6 已有控制性详规 (4) 3 城市水系现状及分析 (12) 3.1 现状水系 (12) 3.2 水系历史演变 (12) 3.3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系布局的要求 (12) 3.4 水系存在问题分析 (13) 4 城市水系布局和水面规划 (14) 4.1 城市水系布局 (14) 4.2 城市水面规划 (21) 5 城市河道生态水量的控制和保障 (22) 5.1 河道生态水量确定方法 (22) 5.2 河道生态水量计算 (22) 5.3 河道生态水量保障措施 (22) 6 城市河道水质控制和工程措施 (23) 6.1 河道水污染与水质现状 (23) 6.2 河道功能划分与水质目标 (23) 6.3 改善河道水质的水系整治方案 (24) 6.4 河道生态修复方案 (25) 7 城市水景观与水文化 (26) 7.1 城市水景观 (26) 7.2 城市水文化 (29) 8 城市河道生态型护岸 (32) 8.1 堤防护岸现状 (32) 8.2 生态型护岸规划方案 (32) 8.3 典型护岸工程分析 (33) 9 城市水系管理 (35) 9.1 水系管理范围划定 (35) 9.2 水系管理内容 (37) 9.3 水系管理法规 (37) 10 城市水系规划工程建设意见 (38) 10.1 水系规划工程系统 (38) 10.2 规划工程投资 (38) 10.3 近期工程建设计划 (40) 11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分析 (42) 1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2) 11.2 宏观效益分析 (43)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041019151003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背景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更新推进及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上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及动态调整项目(2012-2015)》已于2015年底到期,需要编制新一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同时,我市现状建设强度已高达38.2%,城市更新和减量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通过高品质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因此,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 二、目标与基本原则 1.远期目标: 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用地高效利用,全面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人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把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 2.近期目标: (1)2016至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

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km2的居住用地、5.25km2的工业用地、3km2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3.75km2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 (2)2016至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3)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片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城镇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4)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 (5)完成2-3条成片岭南建筑的风貌街区;借助历史街区的文化符号、内涵和集体记忆,规划引导公共文化综合体建设,促进文化相关和物质空间的有效保护,提升城市形象品质。 三、城市更新规模 本次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标图建库的基础上,在综合分析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现状容积率、建筑质量、建设年代、设施水平等因素的背景下,全面梳理了佛山城市更新图斑,总规模约为586KM2,约占现状建设用地比例的41.5%。 其中,已经纳入标图建库的图斑规模约为367.61 KM2,标图建库之外图斑规模约为218.42 KM2。具体详见下表: 佛山市更新对象规模一览表(ha) 图斑类型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市域旧厂房3536.2 13011.7 4389.3 1163 963.1 23063.3 旧厂房旧厂房 299.1 3783.4 3847.1 2310 3558.1 13797.7 (库外) 旧城镇1239.4 2890.1 880.3 1106.9 499.8 6616.6 旧城镇旧城镇 240.6 1829.8 3239.5 552.7 718.1 6580.7 (库外) 旧村居982.4 4347.5 1209.7 211.8 330 7081.4 旧村居旧村居 408.6 376.4 679.4 0 0 1464.3 (库外)

城市公共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

城市公共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城市公共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 摘要: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河流往往是其发展的起点,是构成城市开放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城市滨水区的景观规划不再满足于简单的绿化建设,现代城市的滨水区绿化更不能仅仅满足于简单的防洪水利工程建设,城市滨水区的复兴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被许多国家和地区作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的重点。 关键词: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 一、城市公共滨水区景观设计背景 城市滨水区是城市中一个特定的空间地段,是城市中陆与水接壤的区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公众对于自身生存环境的关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的意识逐步增强。回归自然,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解相处,已经得到了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公民的共识。 世界城市滨水区开发都大概经历了繁华到衰退,衰退到再开发的过程。这样的过程主要的原因有四点;一是社会需要转型。另一个原因可以说是因为城市滨水区存在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一个成功的城市滨水区设计可以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带;第三个原因是建造城市形象的需要,滨水区是重要的城市空间组成部分,成功的滨水区可以成为一个城市建造的点睛之笔;第四个原因是这也是城市居民们的需要,高节奏的压力工作加重了居民对自然地向往,对水体绿化等自然要素渴望日益加重,有水有植物的滨水区自然就成为了人

们的首选。 二、城市公共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的理论基础 1、滨水区的公共性 公共空间概念在建筑学中是一个很重要并且十分基础的概念。城市滨水区所拥有的“公共性”最终将带来公共性活动,它是激发城市活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一个成功的滨水区景观设计要使滨水区“开放空间”能够成为市民喜爱的公共场所,成为市民的共同财富,使公民可以在其中自由的,连续的活动。 2、滨水区的整体延续性 整体的“延续性”主要包括滨水区空间的延续性和绿地的延续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空间的延续是指滨水空间自身独有的条件,动态的河流直接引导了空间的延续性,而绿地是滨水区景观中不可缺少也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在人的视觉范围内,考虑到绿地的连接性,形成无形中的连接体系,不仅能够创造良好的城市生环境,更能有效地激发城市活力。 3、滨水区的空间不确定性 滨水区空间的不确性主要体现在与城市之间的不确定性和滨水区自身空间的不确定性。城市滨水区依赖于城市而存在,但是又相对独立的拥有自己的范围。它与城市之间就存在着空间上的不确定行。城市滨水区自身的空间形态也具有不确定性,滨水区是一个生态系统非常丰富的地带,水体的流动以及大面的空旷空间导致气流的变化,四季的变化以及降水降雪的影响,水体的变化还会导致水体和岸线的

城市水系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促进城市水系及滨水空间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范城市水系规划的编制,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水系专项规划及以城市水系为主要规划对象的相关专业规划。 1.0.3 城市水系规划的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构成城市水系的各类地表水体及其岸线和滨水地带。 1.0.4 城市水系规划应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尊重水系自然条件,切实保护城市水系及其空间环境。 1.0.5 城市水系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对水系安全和永续利用等重要内容还应有长远谋划。 1.0.6 城市水系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有关的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2 术语 2.0.1 城市水系 urban water system 城市规划区内各种水体构成脉络相通系统的总称。 2.0.2 岸线 shoreline 指水体与陆地交接地带的总称。有季节性涨落变化或者潮汐现象的水体,其岸线一般是指最高水位线与常水位线之间的范围。 2.0.3 生态性岸线 shoreline for ecology 指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而保留的自然岸线。 2.0.4 生产性岸线 shoreline for production 指工程设施和工业生产使用的岸线。

2.0.5 生活性岸线 shoreline for activity 指提供城市游憩、居住、商业、文化等日常活动的岸线。 2.0.6 滨水区 waterfront 在空间上与水体有紧密联系的城市建设用地的总称。 2.0.7 水域控制线 controlling line for waters 水域的边界界限。 2.0.8 滨水绿化控制线 controlling line for waterfront greening 水域控制线外滨水绿化区域的界限。 2.0.9 滨水建筑控制线 controlling line for waterfront architecture 滨水绿化控制线外滨水建筑区域界限,是保证滨水城市环境景观的共享性与异质性的控制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水系规划的水系保护、水系利用和涉水工程设施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立城市水系保护的目标体系,提出水域、水质、水生态和滨水景观环境保护的规划措施和要求; 2 完善城市水系布局,科学确定水体功能,合理分配水系岸线,提出滨水区规划布局要求; 3 协调各项涉水工程设施之间以及与城市水系的关系,优化各类设施布局。 3.0.2 编制缄市水系规划时,应坚持下列原则: 1 安全性原则。充分发挥水系在城市给水、排水和防洪排涝中的作用,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和防洪排涝安全; 2 生态性原则。维护水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 公共性原则。水系是城市公共资源,城市水系规划应确保水系空间的公共属性,提高水系空间的可达性和共享性; 4 系统性原则。城市水系规划应将水体、岸线和滨水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空间、功能的协调,合理布局各类工程设施,形成完善的水系空间系统。城市水系空间系统应与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开放空间系统等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正文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 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 的要求。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

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 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上海市外滩滨水区城市设计方案

上海市外滩滨水区城市设计方案 上海市外滩滨水区城市设计方案 项目名称:上海市外滩滨水区城市设计 设计单位:美国 北京都市筑景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 设计类别:城市设计 建设地点:上海 场地面积:15公顷 委托单位:上海市规划局 设计时间: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 外滩滨水区无疑是上海最具代表性的城市空间之一。为了迎接2010年世博会的召开,改善外滩地区浦江沿岸的交通状况,上海市政府决定将目前外滩沿岸繁忙的过境交通引入地下,将地面道路改造为双向四车道,以释放地面城市空间,并以此为契机对外滩滨水区进行一次较高标准的改造,营造标志性的城市空间形象,使之符合上海外滩的国际地位。为此,上海市规划局及相关领导单位组织了十家单位参加的国际竞赛,为上海外滩滨水区的改造集思广益,提供思路。在两轮的评选中,由美国波士顿建筑事务所与北京都市筑景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组成的设计联合体提交的方案均获得了甲方和评审专家一致评选的一等奖方案。 在外滩沿江步行道上缓步徐行是如此令人难忘。越来越多的上海本地居民和来自全国以及世界各地的游人享受着这种经历。沿着整条步道,我们看到的不但是20世纪初期上海最动人的部分,而且见证了新上海的崛起——在发展中的世界级大都会,一个代表21世纪都市面貌的城市。但是,目前在这1.8长的滨水步道上的沿江游览似乎基本上只是在观望:游人可以回望外滩的历史建筑,或是隔江远眺浦东的雄伟。但是在整条步行道上,几乎没有途径可以直接地参与到城市的动感和活力中去。因此目前的外滩更多的是“供游客游览的外滩”,而缺乏“供上海市民日常享用的外滩”的性质。随着外滩成为日益重要的公共空间,这里呼唤更多更丰富的城市与水岸边缘之间的垂直联系。 外滩旧时的图片展示了昔日水滨和城市间的这种“垂直联系”, 有时是船坞和码头,有时是桥梁和跳板。我们规划理念的核心就是唤回这种城市与水域之间强烈的动感。实现这一理念的基础是对交通空间的改造,过境交通的地下化可以释放出城市空间,也使得外滩区域的交通更本地化,减少了繁忙交通对城市空间的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国家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12稿 二零零五年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一般规定 (2) 2.1 分类 2.2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2.3 任务 3. 综合利用规划 (4) 3.1 水体功能确定 3.2 岸线分配和利用 3.3 滨水区控制 3.4 水系改造 4.保护规划 (7) 4.1 三线界定 4.2 形态保护 4.3 水质保护 5. 基础工程规划 (10) 5.1 水源工程 5.2 防洪排涝工程 5.3 水运及路桥工程 6. 术语 (13)

1 总则 1.0.1(编制目的)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利用和保护城市水系的行为,确保城市水系综合功能持续高效的发挥,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0.2(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及以城市水系为主要规划对象的专业规划。 1.0.3(规划对象)城市水系规划的对象主要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种地表水体,但不包括仅用于工业企业内部生产过程的人工水体,不同的城市可根据其水系资源条件确定需要纳入城市水系规划的最小水体规模。对于新编或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其水系规划的范围应在充分考虑水系的区域关系之后,根据各城市水系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一个适宜的规划范围。 1.0.4(基本原则)城市水系规划必须符合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尊重水系自然条件,正确处理水系保护与综合利用的关系,体现城市规划对水系功能的引导和控制,实现社会、环境与经济并重的综合效益。并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1. 城市水系规划布局,应充分协调城市与水系的关系,处理好与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城市绿化景观系统、城市环境保护系统以及城市市政工程系统的关系。 2. 城市水系规划必须充分兼顾水体、岸线和滨水空间三个层面的功能协调,使三层面的功能配置相得益彰,形成完善合理的水系空间体系。 3. 城市水系规划必须体现生态优先的理念。尊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充分结合城市的水文、地质、地貌、气候、生态特征,因地制宜,确保水系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4. 城市水系规划必须体现共享性。滨水空间是城市宝贵、甚至是稀有的空间资源,水系规划应确保水系空间在土地权属、功能特性等多方面的公共性。 5.城市水系规划必须体现地方特色。必须充分考虑城市空间景观形象的展现和塑造,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空间景观。 1.0.5(期限)城市水系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对水系的重要功能和组成部分还应进行永久性谋划和控制。 1.0.6(与其他规范的衔接)城市水系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城市规划、河流水系技术规定等行业规范与管理法规,以及已批准的有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 2 一般规定 2.1 分类 2.1.1 水体宜以形态和水质进行分类,并符合如下规定: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 赵红红 阎 瑾 ■ Zhao Honghong Yan Jin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 验室(广州 · 510006) 收稿日期:2010-01-03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Yundonghai Center Area in Foshan Sanshui District and Urban Design of Key Sections 项目概况 2005年7月,佛山市规划局、三水区政府决定开展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中心区规划设计国际竞赛,以指导云东海中心区建设。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德国S +P 景观设计公司组成的设计联合体,吸取国内外相关规划设计经验,使用GIS 地理信息技术进行量化分析,为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提供了依据,最终在参赛的六家方案中脱颖而出获得优胜。随后设计联合体对此方案进行了一年的反复修改,完成了本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本次规划竞赛的用地面积为18km 2,设计要求以生态系统为基础,将生态效益放在首位,提高云东海中心区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确保云东海整体可持续性发展,打造黄金品牌,带动云东海旅游经济区乃至整个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 云东海中心区位于北江南侧生态保育区,属生态环境敏感的地段,本项设计提出了必须投入资源进行生态技术研究及生态建设以形成地区生态增量的基本思路。本次规划的工作重点如下:在旅游经济方面,注重以“游客”为核心的群体行为规划和项目经营;在环境景观方面,注重以“生态”和“景观”规划为核心的环境生态保护与旅游景观环境形象创造;在城市设计方面,注重以“空间”土地利用和建筑控制为核心的低密度开发、高质量城市景观环境设计。规划目标定位 云东海中心区的发展目标如下:以创造珠三角郊野公园为休闲目标、以人工与自然景观的完美结合为景观目标、以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塑造为社会目标、以珠江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示范区为生态目标。至2020年,将云东海中心区建设成以生态保育为基础,突出后发优势与生态优势,以旅游观光、休闲娱乐运动、生态居住、商务会议为支撑,珠江三角洲集特色旅游和最佳人居环境于一体 1 三水区与珠三角的关系 2 云东海与三水区的关系 3 云东海与佛山2+5组团的关系 4 云东海外部交通分析 5 云东海中心区生态系统分析

城市水系景观规划研究进展

城市水系景观规划研究进展 张伟利,贺水林 河海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南京(210098) E-mail:211714@https://www.wendangku.net/doc/bc8170127.html,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自然生态的渴求也愈加强烈。因此,城市水系景观规划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从大尺度水系景观规划和小尺度的河流景观规划设计两方面系统地综述了目前国内外城市水系景观规划的研究理论及方法,以期为城市水系景观规划的研究开拓思路。 关键词:城市水系,景观规划,尺度 中图分类号:X321 1.引言 水是万物之源,是一切生物的生存基础,城市的水系在城市的运转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具有排涝、防洪、供水、涵养生态和防御、运输等功能,又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载体、城市灵气的所在、居民精神的依托[1]。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水系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许多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另外,在城市美化运动的影响下,城市水系被填之、盖之、断之、堤之衬之,使城市水系失去了生态、自然的本色,也将城市中最具灵气的自然景观元素糟蹋了[2]。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自然生态的渴求也愈加强烈。城市水系景观规划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将近年来国内外对水系景观规划的研究概况进行了系统的综述,以期为城市水系景观规划的研究开拓思路和提供材料。 2.国内外城市水系景观规划的研究进展 目前城市水系的景观规划研究主要分两大部分:大尺度上的水系规划研究和小尺度上的河流景观规划设计。大尺度水系景观规划可以是整个城市范围内甚至流域范围内所有河流的分布格局及生态效应。小尺度的河流景观主要是由河道、堤防和河畔植被所组成[3]。通常小尺度的河流景观规划主要集中在以生态为主的近自然河道规划,集合生态、建筑以及人文为主的滨水区景观规划。 2.1 大尺度上的城市水系景观规划 目前,国内外在大尺度上的城市水系规划主要有城市水系景观生态规划、城市水绿生态体系建设、结合城市绿道网络规划等。 2.1.1城市水系景观生态规划 作为生态学的重要分支,景观生态学是由德国学者C.Troll于1939年首先提出,被广泛应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景观与区域规划等方面[4]。而景观规划则以景观生态学为理论基础,在时间、空间上对区域景观格局做出合理安排,以实现整体景观的持续利用[5]。目前已经将景观生态学理论引入到城市水系的景观规划中。 岳隽等[6]从景观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城市河流的特点,提出了更为综合的、景观水平上的城市河流研究的概念框架。特别针对景观生态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对城市河流的研究尺度、格局分析、干扰程度等重要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以期在景观水平上构建城市河流的

佛山水系规划滨水区城市设计导则

佛山水系规划滨水区城市设计导则 佛山市滨水区域城市设计指引 Urban Design Guideline of Waterfront, Foshan 2019-01 第一章滨水区域城市设计总则 1.1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1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97) 5. 《防洪标准》(GB50201-94) 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 《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 8.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9.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0. 《佛山市围内主干河涌管理暂行规定》 1.2 目标 1.2.1 充分兼顾水体、驳岸和滨水空间三个层面的功能协调,使三层面的功能配臵相 得益彰,形成完善合 理的水系空间体系。 1.2.2 体现生态优先的理念,尊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充分结合城市的水文、地质、地貌、气候、生 态特征,因地制宜,确保水系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2.3 体现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城市空间景观形象的展现和塑造,形成有地方特色的 滨水空间景观。 1.3 原则 1.3.1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

城市中的河流与其它自然水体,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所不可缺少的元素。在城市设计中首先必须遵循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原则,充分发挥河流对城市环境的生态功效。 佛山市滨水区域城市设计指引 Urban Design Guideline of Waterfront, Foshan 2019-01 1) 保护现有河网,适当恢复被覆盖的河流,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基础上实现河网水体的互通性,减少盲端式河涌,并与城市绿网形成整体连续的生态廊道。全市域范围内宜保证10%水面率,重点区域河网密度宜更高。 2) 采用有效方式保证水质与水量,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 3) 保持多类型的复合生境,维持滨水地区植物生境与动物栖息地的质量,尤其是关注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4) 采用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的建设方式,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破坏; 5) 加强生态系统的循环与再生功能,加强雨水的收集循环再用; 6) 保护水面斑块,建立人造湿地。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改造,结合环境工程技术,综合利用不同湿地单元的净化功能,形成具有高效净化功能和适应性的人造湿地。 1.3.2 人性化设计原则 滨水区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开敞空间,应得到充分利用,以满足市民丰富多样的使用需求。 1) 保证城市滨水区的“公共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侵占河岸空间;市区内的河流应至少在河道的一侧设立安全、连续的沿河步行系统; 2) 满足市民亲水性需求,保证通向河边的道路有足够的密度,尤其是对于市区内的重要河流,宜保持间隔300米左右设与河流垂直的道路,并增强道路的引导性;保证足够的视线通廊使人们在城市中容易看到水体; 3) 宜控制平行并紧贴河流的机动车道宽度,以保证车速不会过快,方便前往水边的行人穿越,且与河流的宽度不会形成太大的悬殊; 4) 合理的组织水上公共交通和游览,可在适当的河段恢复轮渡。 1.3.3 景观多样性设计原则 1) 沿河展开的城市界面,在一定范围内应有连贯性,同时有一定的高低变化,防止长距离内过于单调统一。

城市滨水住宅区设计探析

城市滨水住宅区设计探析 摘要:本文以我国城市滨水区建设的热潮为背景,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分析滨水住宅区与城市滨水区的关系、设计原则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滨水区;滨水住宅区;城市设计;整合 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建设的高潮时期,由于过度开发和污染排放的叠加影响,许多城市滨水区的环境容量和生态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一味地追求功利的开发,侵吞着城市仅有的水空间,优美的生活岸线受到污浊的工业区的排挤,造成了人与水的疏离,滨水区的特色景观丧失殆尽。随着环境时代的到来,在城市滨水区对水体的简单利用,渐进为高层次的开发,形成了人口、经济向沿江、沿海聚集的倾向。为充实与更新城市风貌特色,滨水区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并重新成为今日城市设计的重点。 滨水区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及技术等多个层面,也就是说从策划、规划、城市设计到项目的技术经济等问题要统筹考虑,这已经远远超出“设计”这一层面,虽然设计也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从设计的内容来讲,滨水区的开发也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娱乐设施、绿地景观及滨水住宅区等。在漫长的滨水区开发中,住宅的建设是最大量的,也是最贴近市民生活的城市要素之一,更是影响城市空间形态、环境特色的要素之一。但是,在国内滨

水住宅区建设的局限性凸显无遗,比如说住宅区建设各自为政,缺乏对滨水地区的整体性研究;过分强调自身的小环境建设,而无视城市其它区域对滨水环境的共享性等等。 作为城市中最大量的建设内容,住宅的建设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滨水区的住宅开发更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而具有独特的魅力。 1、我国滨水住宅区历史概述 自古以来,水与人类的居住生活息息相关。由于生存、生活、生产的需要,原始的定居点一般都靠近自然水系。如黄河流域的原始居民点多在靠近河流的较高台地上;长江中下游由于地势较低,水道纵横,居民点多在靠近水的墩上。居民点沿水岸发展的情况,国外也是这样,如埃及的尼罗河两岸及巴比伦的两河流域。 这些地域的自然生态条件及其要素(如气候、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对人类聚居环境建设具有重要影响。滨水聚落不断发展演化形成了古代的城市及城市居住区,富有特色的滨水居住文化及建筑风格源远流长。如在江南,沿河的住宅区表现为网状的前街后河的布局特点,形成特殊的“小桥、流水、人家”的水乡居住风貌。 八十年代以前,我国滨水居住区规划与设计多着眼于满足居民一般性生活需求。滨水居住区不能充分利用滨水地区景观、生态、气候等多方面优势,使滨水居住区丧失了地域文化特点。并且由于滨水区的工业发展、建设失控、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建设性的破坏因素,失去了往日的风采,成了人们不愿接近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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