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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畜禽养殖的排污系数

最全畜禽养殖的排污系数
最全畜禽养殖的排污系数

畜禽养殖的排污系数

不同畜禽养殖类型,其排泄量有较大差异。对畜禽粪便排泄指数,

我国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农业技术经济手册》较全面地介绍了这方面的数据,一些单位也进行了研究。不同畜禽其生长周期也有一定差异,根据畜禽的生产周期以及其排泄指数,可以计算出畜禽每年废弃物的排放量(附件表2-1 )。从表中可以看出,就个体而言,牛的排泄量最大,其次是猪、羊,家禽排泄量最小。

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物质,对此,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在对太湖地区畜禽粪便污染的研究时,测定了各种类型畜禽粪便中的COD、BOD、NH4-N、总氮及总磷的含量(见附件表

2-2),这一结果同农业部的有关研究基本一致。

附件表2-2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

根据畜禽的排泄指数(附件表2-1)和畜禽粪便中污染物的浓度

(附件表2-2),可以计算出每只畜禽一年中污染物的排泄量(见表附件2-3)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及排污费计算系数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白酒制造行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白酒制造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2 注意事项 2.1系数表中未涉及产品的产排污系数 1)《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白酒分类目录: 固态法白酒(152111)包括:40-51度(15211101) 52-53度(15211102) 54度以上(15211103) 半固态法白酒(152131)包括:40-51度(15213101) 52-53度(15213102) 54度以上(15213103) 液态法白酒(152151)包括:40-51度(15215101) 52-53度(15215102) 54度以上(15215103) 其他白酒(152199) 2)半固态法白酒生产总量不足白酒生产总量的百分之一,因此不同规模等级企业的产污及排污系数均使用同一组数据。 3)所有固态法白酒(152111)、半固态法白酒(152131)、液态法白酒(152151)和其他白酒(152199)的产量均折算成酒度65%(v/v)计。 4)液态法白酒(152151)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取值分两种情况: 若企业通过外购食用酒精勾兑生产白酒则污染较少,将液态法白酒年产量以酒度65%(v/v)进行折算,按此折算量查找“1521白酒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中相同规模等级的浓香型固态法白酒的相应数据,将所选择的产排污系数乘以10%,得到液态法白酒的产排污系数; 若企业本身带有酒精生产车间,将白酒年产量以酒度为96%(v/v)进行折算,按此折算量查找“1510酒精制造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相同原料和规模等级的酒精产品的相应数据,以此作为液态法白酒的产排污系数。 5)固态法清香型白酒的大、小型企业,产污系数及排污系数分别参照浓香型白酒的大、小型企业的数据进行计算。 6)其他类型的白酒生产企业,产污系数及排污系数参照同等规模浓香型白酒企业的数据。 7)对于存在多种原料或不同生产工艺的企业,例如,同一白酒企业既生产

污染物排放系数

污染物排放系数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 (一)燃料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 3 若锅炉尾部的实际过剩空气系数a值与表内数值不同时,并要将排烟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排烟量,可按下式计算: GNm=a/a'V D273/273+t' 式中: GNm——标准状态下实际排烟量(标米3/时); a'——表中过剩空气系数; V’——表中排烟温度t'时的烟气量(米3/时) t'——表中的排烟度(o c) a——实际过剩空气系数; D——锅炉蒸发量(吨/时)。 注:S指煤的含硫量(%)。若煤的含硫量为2%,则1吨煤然烧排SO2为16.0×2=32千克。 统计固体、液体和气体等燃料排放的各种污染物量时,如公式法和查表法计算的结果不同时,以公式计算的结果数为准。

3) 注:S*指燃料含硫量( %),计算方法与燃煤同,油类含硫量:原油0.1%-3.3%,汽油<0.25%, 轻油0.5%-0.75%,重油0.5-3.5% (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 1、轻工业 食品工业

11、其它 1)医疗卫生 医院的用水量和污水量可按下表数值选用。 各类型医院污水.用水量表 医院污水中含大肠菌群96-230×10个/升,细菌总数1.3-1.5×105个/毫升,BOD520-4760毫克/升(BOD5量与耗水量成反比)。悬浮物50-60克(床.日),氨氮15克(床.日)。污水中尚含氯化物、酚、如北京某医院污水含酚达1.28毫克/升,武汉某医院高达3.25克/升。 2)城市人口生活废弃物 平均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60-120千克(不包括社会上配套的饮食服务行业用水)。生活污水量,可按用水量,可按用水量的60%-70%计算,一般取65%生活污水量,也可按每人每日约50-100公斤(考虑流动人员因素)计。BOD50.05-0.1千克/(人.日)。平均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垃圾约0.8-1.2千克。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内部资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写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年2月

说明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环境保护部指导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牵头主持,会同地方农业部门、农业和环保领域的科研单位和大学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核算,历时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在地方农业和环保部门、科研、检测中心、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完成了这一核算项目,并以此为基础编写了本手册,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为此,在手册付印之际,向一切参加这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 三、使用方法 (2) 四、系数表 (3) (一)畜禽养殖产污系数 (3) (二)畜禽养殖场排污系数 (15) (三)畜禽养殖小区排污系数 (34) (四)畜禽养殖专业户排污系数 (53)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手册给出了全国大陆范围内规模化饲养的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在不同区域的产排放系数,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计算,也可供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工作参考。 2.本手册给出的畜禽养殖业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涉及粪便产生量、尿液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锌。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畜禽养殖产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本手册中以“天”为单位),单个畜禽所产生的原始污染物量。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单个畜禽产生的原始污染物经处理设施消减或利用后,或未经处理利用而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 3、规模化养殖场:指具有一定规模,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合理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4、畜禽养殖小区: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5、畜禽养殖专业户: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手册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0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

4411火力发电行业

1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4411火力发电行业电能、电能+热能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火力发电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本手册产、排污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消耗单位燃料的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 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包括: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 2注意事项 2.1 在本《4411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原料均指燃料。 2.2 系数表单中未涉及的燃料、工艺及末端治理技术的产排污系数 (1)燃料为生物质类,采用燃料为垃圾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2)燃料为高焦炉混合煤气,参照燃料为天然气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下的产、排污系数。 高炉煤气的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除以15,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焦炉煤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除以6,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3)燃料为煤炭+高、焦炉煤气,与第(2)步高焦炉混合煤气系数取值方法相同; (4)燃料为“油页岩”类,采用燃料为煤矸石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5)当燃煤矸石机组所用锅炉不是循环流化床锅炉时,采用燃料为煤炭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6)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过滤式除尘法或电、过滤式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排污系数乘以0.3取得;此时,粉煤灰的产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粉煤灰产污系数加上0.5取得; (7)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斜棒栅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文丘里水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及排 污费计算系数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白酒制造行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白酒制造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2 注意事项 系数表中未涉及产品的产排污系数 1)《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白酒分类目录: 固态法白酒(152111)包括:40-51度() 52-53度() 54度以上() 半固态法白酒(152131)包括:40-51度() 52-53度() 54度以上() 液态法白酒(152151)包括:40-51度() 52-53度() 54度以上() 其他白酒(152199) 2)半固态法白酒生产总量不足白酒生产总量的百分之一,因此不同规模等级企业的产污及排污系数均使用同一组数据。 3)所有固态法白酒(152111)、半固态法白酒(152131)、液态法白酒(152151)和其他白酒(152199)的产量均折算成酒度65%(v/v)计。 4)液态法白酒(152151)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取值分两种情况: 若企业通过外购食用酒精勾兑生产白酒则污染较少,将液态法白酒年产量以

酒度65%(v/v)进行折算,按此折算量查找“1521白酒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中相同规模等级的浓香型固态法白酒的相应数据,将所选择的产排污系数乘以10%,得到液态法白酒的产排污系数; 若企业本身带有酒精生产车间,将白酒年产量以酒度为96%(v/v)进行折算,按此折算量查找“1510酒精制造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相同原料和规模等级的酒精产品的相应数据,以此作为液态法白酒的产排污系数。 5)固态法清香型白酒的大、小型企业,产污系数及排污系数分别参照浓香型白酒的大、小型企业的数据进行计算。 6)其他类型的白酒生产企业,产污系数及排污系数参照同等规模浓香型白酒企业的数据。 7)对于存在多种原料或不同生产工艺的企业,例如,同一白酒企业既生产浓香型固态法白酒、清香型半固态法白酒,又生产液态法白酒。普查时应以生产工艺为依据,然后按照生产规模分别统计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该企业产排污量为各种生产工艺产排污量之和。 本使用手册中,将白酒企业按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等级进行分类:产品:白酒; 原料:高粱、稻米等; 生产工艺:清香型(固态法白酒及半固态法白酒)、浓香型(固态法白酒); 规模等级:不同工况下,按企业实际年产千升65%(v/v)原酒量划分(白酒密度约为×103千克/千升): 大型≥5000千升/年 中型 2000-5000千升/年 小型≤2000千升/年 本手册中,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锅底水(包括黄水)、冷却水、洗涤水及湿酒糟水分中含有的污染物(湿酒糟水分中含有的污染物约占总污染物产生量的50%以上),不包括发酵固体糟渣中的污染物。 工业废水量包括锅底水(包括黄水)、冷却水、洗涤水和洗瓶水等水量。 末端治理技术的说明,具体见生物处理技术说明表及组合工艺处理技术表。

畜禽养殖排放系数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一、定义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常年栏存量为500头以下的养猪场,3万羽以下的养鸡(鸭)场和100头以下的养牛场,以及其他同等规模的畜禽养殖。 二、技术模式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包括“厌氧+还田”模式、“堆肥+废水处理”模式和发酵床养殖模式(养殖200-500头)。 “厌氧+还田”模式是指粪污以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所产生的沼气再利用,产生的沼液沼渣还田的过程。适用于对沼气能源有需求且有足够沼液沼渣消纳面积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格栅加沼气池回农田) “堆肥+废水处理”模式是指以好氧发酵和生态处理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畜禽粪便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废水经过生态处理的过程。适用于一定区域内对肥料有需求且有稳定市场销售途径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适用于垫料易于获得的、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①当存栏生猪当量≤50头,采用庭院式畜禽散养时,宜采用农村户用沼气池。 ②当存栏生猪当量50~100头时,可采用“上山下乡”技术方案,即粪尿全部排入传统的沤粪池、沼气池发酵,发酵后变成液态肥,到山上浇灌果树、茶园、油茶园等,下乡则浇灌菜地等,实现污染物减量排放。 ③当存栏生猪当量为100~200头时,将种植专业与养猪专业以经济联系起来,实行种养结合。应采用“粪尿(水)分离、固废堆肥、废水沼气池处理、沼气供养殖场和农户使用、沼液贮存并生态还田”技术。 ④当存栏生猪当量为300~500头时,若畜禽养殖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时,应采用“粪污机械固液分离、固废制有机肥、废水沼气池处理、沼气供养殖场和周边农户使用、沼液贮存并通过管网生态还田”技术。也可在肉猪栏舍全面铺设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生猪粪尿在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发酵降解消化,变成有机肥,从而达到免冲洗栏舍,粪尿变成有机肥,实现源头污染物减排的目标。 三、排污量计算、 畜禽养殖主要固体污染物产生量及其性质 排污量的折算标准为:30只蛋鸡、30只鸭、30只兔、3只羊、15只鹅或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四、投资估算指标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xx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xx40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布 吸滤工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对xx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xxxx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4.xxxx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5.xx21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6.xx22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7.xx23毛染整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8.xx30麻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9.xx41缫丝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10.xx42绢纺和丝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11.xx43丝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2.xx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3.xx52毛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4.xx53麻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5.xx54丝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6.xx55绳、索、缆的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7.xx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8.xx57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9.xx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 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0.xx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几个常用的系数供参考

几个常用的系数供参考(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污水处理厂产排污系数

附录三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产排污系数 1.一级处理(含一级强化处理):C k Q k S 31+= S :污水处理厂含水率80%的污泥产生量,吨/年; k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吨/万吨-污水处理量,系数取值见表1; k3: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污泥产生系数,吨/吨-絮凝剂使用量; Q :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污(废)水处理量,万吨/年; C :污水处理厂的无机絮凝剂使用总量,吨/年。有机絮凝剂忽略不计。 2.二级处理(含深度处理) 无初沉池情况:C k P rk S 32+= 有初沉池情况:C k P k Q k S 3217.0++= S :污水处理厂含水率80%的污泥产生量,吨/年; k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吨/万吨-污水处理量,系数取值见表1; k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 k3: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污泥产生系数,吨/吨-絮凝剂使用量; Q :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污(废)水处理量,万吨/年; P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去除总量,吨/年; C :污水处理厂的无机絮凝剂使用总量,吨/年。有机絮凝剂忽略不计。 r :进水悬浮物浓度修正系数,无量纲。 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较低时(<100mg/L ),取值为1.0; 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中等时(≥100mg/L ,且<200mg/L ),取值为1.3; 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较高时(≥200mg/L ),取值为1.6。 如果缺乏进水悬浮物浓度参考数据,可按中等浓度条件取值,即取为1.3。 在异常数据核查中,应重点核对污水处理厂的监测记录,并根据实际进水悬浮物浓度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该参数进行重新校核或核算。 表1物理污泥产生系数( k1 )

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附件2 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畜禽粪便排泄系数 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单位:公斤/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4]43号 关于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和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财综明电〔2004〕1号),做好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工作,加强对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防止其他突发性疫病的传播,现就畜禽养殖、加工行业减免排污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开展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排污情况。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提出2004年2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减免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排污费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帮助有关单位做好防治禽流感的环境保护工作,不得因减免排污费而放松对禽畜养殖、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由污染引发的疫情传播。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及附表以书面形式报我局。 附件:1.畜禽养殖加工业户排污情况与排污费减免汇总表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畜禽养殖加工业排污情况与排污费减免汇总表 填报单位:环境保护局(厅) 填报日期: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此表填写畜禽养殖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数据。 2、规模养殖农户指未经工商登记、养殖规模在表中所列数量以上的农户。 3、排污数据无法通过监测取得的,可以按照附件2排污系数计算。 4、填报数据中的存栏数以调查月平均值计。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白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及排 污费计算系数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白酒制造行业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白酒制造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2 注意事项 系数表中未涉及产品的产排污系数 1)《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白酒分类目录: 固态法白酒(152111)包括:40-51度() 52-53度() 54度以上() 半固态法白酒(152131)包括:40-51度() 52-53度() 54度以上() 液态法白酒(152151)包括:40-51度() 52-53度() 54度以上() 其他白酒(152199) 2)半固态法白酒生产总量不足白酒生产总量的百分之一,因此不同规模等级企业的产污及排污系数均使用同一组数据。 3)所有固态法白酒(152111)、半固态法白酒(152131)、液态法白酒(152151)和其他白酒(152199)的产量均折算成酒度65%(v/v)计。 4)液态法白酒(152151)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取值分两种情况:

若企业通过外购食用酒精勾兑生产白酒则污染较少,将液态法白酒年产量以酒度65%(v/v)进行折算,按此折算量查找“1521白酒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中相同规模等级的浓香型固态法白酒的相应数据,将所选择的产排污系数乘以10%,得到液态法白酒的产排污系数; 若企业本身带有酒精生产车间,将白酒年产量以酒度为96%(v/v)进行折算,按此折算量查找“1510酒精制造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相同原料和规模等级的酒精产品的相应数据,以此作为液态法白酒的产排污系数。 5)固态法清香型白酒的大、小型企业,产污系数及排污系数分别参照浓香型白酒的大、小型企业的数据进行计算。 6)其他类型的白酒生产企业,产污系数及排污系数参照同等规模浓香型白酒企业的数据。 7)对于存在多种原料或不同生产工艺的企业,例如,同一白酒企业既生产浓香型固态法白酒、清香型半固态法白酒,又生产液态法白酒。普查时应以生产工艺为依据,然后按照生产规模分别统计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该企业产排污量为各种生产工艺产排污量之和。 本使用手册中,将白酒企业按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等级进行分类:产品:白酒; 原料:高粱、稻米等; 生产工艺:清香型(固态法白酒及半固态法白酒)、浓香型(固态法白酒); 规模等级:不同工况下,按企业实际年产千升65%(v/v)原酒量划分(白酒密度约为×103千克/千升): 大型≥5000千升/年 中型 2000-5000千升/年 小型≤2000千升/年 本手册中,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锅底水(包括黄水)、冷却水、洗涤水及湿酒糟水分中含有的污染物(湿酒糟水分中含有的污染物约占总污染物产生量的50%以上),不包括发酵固体糟渣中的污染物。 工业废水量包括锅底水(包括黄水)、冷却水、洗涤水和洗瓶水等水量。 末端治理技术的说明,具体见生物处理技术说明表及组合工艺处理技术表。

常用的排污系数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

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排污系数文档

1.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新鲜用水量×80% 2.燃煤废气量计算公式∶ V=(α+b)×K×Q低×B÷10000 式中:V—燃煤废气量(万标立方米) α—炉膛空气过剩系数(见表1) b—燃料系数(见表2) K=1.1 Q低—煤的低位发热值,取Q低=5200大卡 B—锅炉耗煤量(吨) 3.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 G=2×0.8×B×S×(1-η) 式中:G—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B—锅炉耗煤量(吨) S—煤中全硫分含量。 η—二氧化硫脱除率。 4.煤粉炉、沸腾炉和抛煤机炉燃煤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 ( B×A×dfh ) / ( 1-Cfh ) × 1000 其他炉型燃煤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B×A×dfh×1000 燃煤烟尘排放量=G×(1-η)

燃煤烟尘排放量=G×η 式中:G—燃煤烟尘产生量(千克) B—锅炉耗煤量(吨) A—煤的灰份,有化验的取实测值、无化验的取A=26.99% dfh—烟气中烟尘占灰份量的百分数(见表3),取中间值 Cfh—烟尘中可燃物的百分含量,煤粉炉取4~8%、沸腾炉取15~25% η—除尘器的除尘效率。 5.燃煤氮氧化物产生量计算公式∶ GNOX=1630×B(β×n+10-6×Vy×CNOX) 式中:GNOX—燃煤氮氧化物产生量(千克) B—锅炉耗煤量(吨) β—燃料氮向燃料型NO的转变率(%);与燃料含氮量n有关。普通燃烧条件下,燃煤层燃炉为25~50%,燃油锅炉32~40%,煤粉炉20~25%。 n—燃料中氮的含量(%),见表4 Vy—1千克燃料生成的烟气量(标米3/千克),取7.8936标米3/千克。 CNOX—燃烧时生成的温度温度型NO的浓度(毫克/标米3),通常可取70ppm, 即93.8毫克/标米3。 6.燃煤炉渣产生量≈耗煤量÷3 7.对于一般锅炉燃烧一吨煤,约产生下列污染物: Ⅰ产生0.78936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

产排污系数目录及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涵盖了占我国工业污染物产排量绝大部分的351个小类行业。其中、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 本使用手册共十册。 第一分册内容包括: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0褐煤的开采洗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0710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90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0810铁矿采选、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911铜矿采选、0912铅锌矿采选、0913镍钴矿采选、0914锡矿采选、0915锑矿采选、0916铝矿采选、0917镁矿采选、0921金矿采选、0931钨钼矿采选、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1011石灰石和石膏开采、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3耐火土石开采、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020化学矿采选、1030采盐、1091石棉和云母矿采选、1092石墨和滑石采选、1093宝石和玉石开采行业等26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二分册内容包括:1310谷物磨制、1320饲料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40制糖、1351畜禽屠宰、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水产饲料制造、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2豆制品制造、1393蛋品加工、1411糕点、面包制造、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2蜜饯制造、1431米、面制品制造、1432速冻食品制造、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1461味精制造、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等33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三分册内容包括:1510酒精制造、1521白酒制造、1522啤酒制造、1523黄酒制造、1524葡萄酒制造、1531碳酸饮料制造、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1535固体饮料制造、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21毛条加工、1722毛纺织、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0麻纺织、1741缫丝加工、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1752毛制品制造、1753麻制品制造、1755绳、索、缆的制造业、1754丝制品制造、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1757无纺布制造、1761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2

常用排放系数

常用排污系数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

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常用产污系数

常用的系数(排污系数) 2009-10-13 19:43 类型:网摘来源:启文教育点击:183 编辑:黄英 常用的系数(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Q时×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QL/1000 0.278[m3/kg) b.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QL/1000 2[m3/kg或m3/m3;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示例3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示例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培训试题一、填空题(15分,每空1分) 1.《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完全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的32项重点污染物(指标),涵盖了其中全部工业污染源的重点污染物(指标),共计27项,各行业可结合自己行业特点增加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27项污染物(指标)涉及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三种污染物。 2.锅炉包括生产锅炉、生活锅炉和商业锅炉。鉴于锅炉是各行业的通用设施,为便于填表,《手册》中单独提供了锅炉设备的产排污系数。普查中企业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填表及普查员核定时,涉及锅炉运行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量的核算,需使用《手册》第十分册“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包括工业锅炉)”中的产排污系数。 3.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要求,工业窑炉和生产工艺废气分别填表。《手册》中分别给出了工业窑炉和生产工艺过程工业废气和相关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普查中企业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填表及普查员核定时,难以界定废气种类且以工业窑炉废气为主的生产工艺过程,其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按相关工业窑炉的产排污系数计。 二、简答题(5分) 1.对于拥有多个生产过程的企业,如何运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企业污染物产排量。 [答案]: 对于有一个以上产品生产的企业,普查中企业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填表及普查员核定时,按照每种产品生产过程的产排污系数依次核算再加合汇总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总量。 对于有一个以上产品生产线的企业,如果《手册》中该种产品生产过程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是按生产线核算,普查中企业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填表及普查员核定

时,按照每条产品生产线依次核算再加合汇总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总量。 对于主要生产过程涉及一个以上小类行业的企业,普查中企业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填表及普查员核定时,按照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行业分别核算再加合汇总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总量。 三、计算题(80分) 试题1(20分) 某自行车生产企业,产品为脚踏自行车,生产工艺为“冲剪压/成形-焊接-机加工-热处理-表面处理(电镀)-涂装-装配”,年产量为80万辆,年镀锌件面积为300平方米。废水末端处理采用“物理法+化学法”,工业废气采用“吸收法”。请根据《系数手册》计算该企业污染物的产排污量,写出基本计算步骤,并将其结果填入表G105-1和表G109-1。 [答案]: 第一步:计算企业脚踏自行车的产排污量 1、根据已知条件确定的脚踏自行车产品、工艺、生产规模,找到“3741 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业”相应的产排污系数表。 2、根据企业2007年脚踏自行车实际产量80万辆,计算相应的产污量和排污量。 工业废水量产生量= 0.027×800000 = 21600吨/年 工业废水量排放量 =0.027×800000 = 21600吨/年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 5.7×800000= 4560000克/年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2.1×800000 = 1580000克/年 废水中石油类产生量 =0.5×800000= 400000克/年 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 =0.1×800000 = 80000克/年 工业废气(工艺)产生量=770×800000= 616000000立方米/年 工业废气(工艺)排放量=770×800000= 616000000立方米/年 危险废物产生量=0.059×800000 = 47200千克/年 第二步:计算企业镀锌件的产排污量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2010年修订)讲解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1.13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 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 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 SO2:Q=G×2×R×S 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 煤种(或分区)全国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 平均硫含量,% 1.08 0.54 0.92 1.12 1.18 2.13 1.42 表2 中国各省分区 区域省份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

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 (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 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 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 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 Q=G×f 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 能源类型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 石油液化气 烟气量标立方米/吨-气17000 烟尘克/吨-气 4.7 二氧化硫千克/吨-气0.0068 氮氧化物 千克/吨-气 1.2 千克/万立方米-气29.9 管道煤气 烟气量标立方米/万立方米-气54800 烟尘克/万立方米-气15 二氧化硫千克/万立方米-气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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