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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章传家)

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章传家)
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章传家)

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

章传家

任何文化都是所蕴含的精神价值与承载其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的有机统一。文化的精神价值是文化的“魂”,是文化思想性的根本体现;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是文化的“体”,是文化实现教育功能、以文化人的基本途径。毫无疑问,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的辩证关系,更好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解决好的一个时代性课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文化天经地义的“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价值的集中反映和体现,理所当然成为了当代中国文化之“魂”。它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价值理念的集大成,它对当代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发展前途,始终起着具有决定意义的灵魂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着当代中国文化的性质。一种文化的质的规定性,是该文化存在和发展最基本的内在根据。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文化的性质与国家的性质应当而且必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足和体现这种一致性,它内在规定着当代中国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文化,而不是以其他主义为指

导的文化;是社会主义形态的文化,而不是资本主义形态的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而不是属于极少数人的文化;是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文化,而不是有碍于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文化。当代中国文化的先进性、合理性和优越性,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规定的文化性质。而这个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当代中国文化之“魂”的首要意义,也正在于此。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着当代中国文化的方向。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既关系到文化自身的兴衰,也影响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文化的运行方向是同文化的价值取向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后者对前者往往起着支配作用。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从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强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高度给文化指明了方向,而且从传承民族精神与弘扬时代精神、提倡真善美与抵制假恶丑的有机结合上为文化标示了方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下,当代中国文化将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始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发展方向,始终坚持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前进方向。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当代中国文化必将愈益繁荣,愈益有利于国家富强和民族兴盛。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当代中国文化之“魂”的应有贡献。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着当代中国文化的目的。一种文化坚持实现什么样的目的,是该文化的性质在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上的集中反映。当代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人民大众的文化,它的目的具有厚重的人民性,而这种人民性恰恰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着的。

在这个核心价值体系中,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无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还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它们都蕴含着深刻的人民性,都着眼于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都以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坚持实现这个目的,当代中国文化就会具有无比强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就能不断激发全体人民投身其中的创造热情,从而实现可持续性大发展大繁荣。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当代中国文化之“魂”的重要意义所在。

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着当代中国文化的功能。当代中国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当具备并有效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而先进文化的这种功能,从根本上说是以它的精神价值为基点的。当代中国文化要真正具备和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功能,关键取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支撑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崇和倡导一切有利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和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精神和道德,一切有利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仁爱的精神和道德,一切有利于昂扬向上、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和道德,全方位铸塑了当代中国文化赖以充分发挥应有功能的精气神。离开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魂”,当代中国文化就会严重丧失其功能,就无法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甚至会导致思想混乱、信念动摇、精神懈怠、道德失范的恶果。

二、着力强化当代中国文化之“体”对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

当代中国文化有其“魂”必有其“体”,“魂”与“体”是相伴而生、相随而行的,二者谁也离不开谁,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一方面,文化之“魂”是文化之“体”的“主心骨”,它决定着文化之“体”的支撑力和生命力。离开了“魂”,“体”就缺失精神价值的统合和滋润,就会空洞无物、苍白无力,失去根基性和思想性,甚至偏离正确的方向。另一方面,文化之“体”是文化之“魂”的“承载器”,它决定着文化之“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离开了“体”,“魂”就无所依附,难以传扬,文化的精神价值就难以实现,从而也不可能真正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由此可见,文化的“魂”与“体”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统一体,前者无疑必须重视,后者同样不能轻视。“魂”强则“体”健,“体”健而“魂”愈强。无论现在和将来,客观形势越是要求看重文化的“魂”,就越要同时把强健文化的“体”摆在更加重要的位臵。

当代中国文化之“体”有多种形态,主要包括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这些“体”作为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具有广泛传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魂”的功能作用。拿国民教育体系来说,它具有以经常化、规范化和机制化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扬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团体、各个社区、各个乡镇、各个阶层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去的功能作用。这些年来,正是凭借当代中国文化之“体”,我们党大张旗鼓地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了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当代中国文化之“体”还远远不够强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扬因受某些条件制约展开得还不够充分,甚至还面临着挑战。因此,大力强化文化之“体”对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这个问题,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

首先,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之“体”难以适应文化之“魂”需求的现实矛盾来看,强化当代中国文化之“体”对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是不可回避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这个阶段文化领域比较突出的矛盾之一,就是文化之“体”相对落后,离文化之“魂”对它的现实要求还有明显差距。由于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还存在这样那样不合理的环节,因而文化之“体”建设发展难免受到掣肘,由此导致国民教育体系还不够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文化产业体系还不够成熟,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还不够充裕,等等。特别是在中西部广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尚处在起步阶段,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客观需求。类似情况,必然会使当代中国文化之“魂”的广泛传扬受到影响制约。而这个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完全解决的。也正因如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大做强文化之“体”,从而使它愈加发挥好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

其次,从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文化之“体”强势加紧对我实施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渗透侵蚀来看,强化当代中国文化之“体”对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是势所必为的应对之策。一个时期以来,开放的中国遭遇了这样的现实:落后陈腐的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念乘隙涌入国门,甚至招摇过市,对我国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弘扬构成一定威胁和挑战。究其原因,除了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以外,很重要的就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之“体”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比如,当下全世界每100本图书,85本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全世界每100小时音像制品,74小时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还拿不出一个名扬世界的优势品牌,全国500多家出版社年收入总和还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的年收入。如今我国虽已牢牢占据物质产品输出大国地位,但同时却又无奈地扮演着文化产品输入大国的角色。在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锋交融日趋频繁的国际背景下,与文化产品逆差同时而来的,必然是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价值观念的侵入。面对这种情势,我们只有结合国情着力强健文化之“体”,使它能够以强劲态势传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构筑起坚不可摧的精神高地,打好抵御西方价值观念渗透侵蚀的主动仗。

再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价值取向的选择性不断增强的发展趋势来看,强化当代中国文化之“体”对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是因势利导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日趋明显日趋突出。多样化的存在,意味着选择性增强了。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大变革时期,价值取向的选择性将越来越强。而人们对价值取向的主动选择,既同他们的切身利益有

关,也同他们的情趣爱好有关,同他们基于情趣爱好所自觉接受的价值理念及相关信息有关。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和弘扬,必须在关注人们利益问题的同时,更加倚重于文化之“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事实上,现在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了解、领悟和认同,除了借助于有关教科书以外,更多的是通过深入接触为自己所喜闻乐见的文化之“体”来实现的。可以说,没有文化之“体”的强健多姿,文化之“魂”再崇高再伟大,也难以走进社会大众。特别是在我国文化市场日益开放的情况下,承载异邦价值理念的外来文化之“体”实际上已经参与了同我们争夺受众对象的竞争,如果我们的文化之“体”不强健,那就很有可能“败走麦城”。所以,人们价值取向的选择性越强,社会上可供人们选择的蕴含不同价值理念的文化之“体”越多,我们就越要把自己的文化之“体”打造得更加出色,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当代中国文化之“魂”得以广泛传扬,不断深入人心。

三、坚持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实践中更好实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

文化之“魂”与文化之“体”的有机统一是动态的、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二者统一的基础,是不断发展着的文化建设实践。新形势下,我们要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努力谱写更好实现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有机统一的崭新篇章。

要通过增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人民性来更好实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属性,也是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有机统一的价值纽带。事实上,当代中国文化之“魂”

是靠人民性赋予文化之“体”以强大吸引力和聚合力的;而当代中国文化之“体”也是靠人民性为文化之“魂”提供最大化传扬路径和平台的。着力增进人民性,应当作为更好实现它们二者有机统一的根本点来抓。一方面,当代中国文化之“魂”建设必须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注重反映民众愿望、民众期待、民众诉求,更加注重引导和帮助全体人民丰富精神世界、提高人生价值、实现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当代中国文化之“体”建设,必须更加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更加深入地贯彻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更加充分地关照人民大众在文化上的消费心理、审美习惯和情趣爱好。只要坚持这样做了,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的有机统一就必定会提升到更高水平。

要通过增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时代性来更好实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时代性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特征,是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有机统一的重要基础。经验告诉我们,有了时代性这个共同音符,“魂”与“体”的统一才是牢固的。在文化建设实践中,它们二者应当也完全能够以增进时代性来为深化相互统一开辟道路。众所周知,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都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前者注重从精神价值层面顺应时代潮流,集聚时代精华,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后者注重从传播形态层面反映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特征,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扬始终充满时代魅力。在未来征途上,文化之“魂”建设要更加立足于新的时代条件,进一步关切各种涉及精神价值的重大时代课题,进一步推崇现实实践所孕育培植的先进价值理念,进一步吸收当代人类社会所创造的各种优

秀思想文化成果,等等。文化之“体”建设要更加着眼于新的时代特点,进一步利用当代世界不断涌现的高新技术成果,并借鉴发达国家传输其精神价值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着力创塑更富时代气息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系统,等等。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越是有了契合时代脉搏的共频共振,彼此就越能达到内在的高度统一。

要通过增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创新性来更好实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决定》指出:“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创新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也是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有机统一的重要条件。实践表明,我们文化的“魂”要通过不断创新来引领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从而为“体”的丰富拓展提供强大引擎;而我们文化的“体”也要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优化或跃升,从而为“魂”的传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把创新精神贯彻于文化建设全过程,尤其要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为更好实现“魂”与“体”的统一提供有力保证。目前在我国文化领域,影响妨碍“魂”与“体”统一的体制机制因素还较为突出,必须通过改革创新来加以消除化解。要在继续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完善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等。要结合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在文化内容和形式上大胆进行探索,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样式,催生新的文化业态,不断增强文化表现力和传播力。文化创新的力度越大,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的统一就越有希望进入更高境界。

要通过增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科学性来更好实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推动文化建设科学发展,是实现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

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魂”与“体”作为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其内在统一不仅有赖于它们自身的相互协调,同时也有赖于它们具体展开所关涉的诸多矛盾方面的相互协调,如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文化目的与文化手段、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等等的相互协调。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从更好实现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的内在统一着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为有机整体来科学运筹,进一步做到坚持文化“二为”方向与贯彻文化“双百”方针协调并举,坚持先进文化引领主导与尊重社会多样文化需求协调并举,创新丰富文化思想内涵与创新改进文化方法手段协调并举,增强文化的教育功能与增进文化的娱乐功能协调并举,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与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协调并举,注重文化的社会效益与讲求文化的经济效益协调并举,崇尚弘扬社会主流文化与扶持活跃各具特色的通俗文化协调并举,等等。可以坚信,只要科学发展理念在文化领域得到贯彻落实,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必将铸就相得益彰的更大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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