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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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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廊绿道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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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绿廊标识单色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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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墙引导图

信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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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立型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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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廊绿道标识标准色范围

标识系统标准色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教学文案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 3.1 绿道功能 (3) 3.2 绿道组成 (3)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5) 4.1 绿道分级 (5) 4.2 绿道分类 (5)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6) 5.1 规划设计原则 (6) 5.2 规划设计成果 (6) 6绿道选线 (9) 6.1 基本要求 (9) 6.2 分类选线 (10)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11) 7.1 绿道游径系统 (11) 7.2 绿道绿化 (14) 7.3 绿道设施 (15) 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20) 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21)

1 总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为适应我省绿道规划设计需求,有效指导、规范和协调全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我省新型城市化战略、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规范我省绿道规划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或具体化。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编制人员:顾浩陈桂秋赵栋胡智清 高黑孙鹏周俊马敏 马浩杨永康周伊峰黄勤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 年12月12日 1

目次 1 总则 (3) 2 绿道定义 (4) 2.1 绿道的定义 (4) 2.2 绿道的构成 (4) 3 绿道的分级与分类 (8) 3.1 绿道分级 (8) 3.2 绿道分类 (9)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10) 4.1绿道规划类型 (10)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10)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11)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11)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12) 5.1 绿道选线原则 (12) 5.2 绿廊 (13) 5.3 慢行道 (15) 5.4 驿站 (18) 5.5 标识 (22) 5.6 节点 (23) 2

1 总则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北京健康绿道设计规范

北京市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根据国内外绿道建设经验及相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市情况,特提出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一、建设范围 百万亩森林建设范围内适宜建设绿道的区域。 二、建设原则 保护原有植被,尽量减少对现有植物和景观资源的破坏;注重绿道的便捷性、舒适性,充分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打造形式多样、特色多样的绿道;倡导并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打造精品;坚持绿道建设与沿线整体发展相结合,通过绿道建设惠及民生;整体规划、分区实施,鼓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绿道的建设和维护任务。 三、建设模式 在绿道选线范围内铺设慢行道路系统,配备照明、通讯、座椅、厕所等基础设施,设立停车场、交通接驳站点和具备综合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并布设统一的标示系统。 四、主要技术要求 (一)道路系统建设要求 1.宽度标准 根据绿道的不同使用功能和所在地区,规定步行道宽度为1.5-2m,自行车道宽度为1.5-3m,综合型绿道宽度为3-5m。 2.路面材料选择 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强度的基础上,鼓励使用环保活性材料,尽量多采用软性铺装材料,同时考虑与环境的一致性。步行道一般用透水砖、混凝土、砾石、石块等材料;自行车道可采用沥青、透水地坪、混凝土等材料;综合型绿道可采用沥青、透水地坪、混凝土、透水砖等材料。 3.路面颜色选择 步行道颜色可因地制宜,容易辨认;自行车道统一用白线标识,路面颜色选用暗红色、黑色等深色调;都市综合绿道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统一,美观大方即可;郊野型绿道可视其所用材料而定。 4.坡度设计

绿道的坡度应与自然条件下的横坡、纵坡坡度相一致。 各类绿道坡度参考标准 5.入口设计 路道入口应有醒目的标识牌和无障碍通道。 6.盲道与无障碍设施 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等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置。(二)绿化景观控制原则 在最大限度保护、合理利用现有植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完善,注重整体效果,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多选用乡土树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体现绿道的线性特征,使植物景观具有较好的延续性;充分考虑步行者、骑行者的遮荫需求及视觉效果;营造丰富的群落景观,把握绿道的整体节奏和季相变化,体现植物多样性,提升绿道的游赏乐趣。 (三)配套设施 1.基础设施 1)市政设施 (1)照明设施 城市绿道中可结合城市路灯系统,照明范围和强度不应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城市外围绿道仅在游径和重要节点使用固定照明设施。 (2)给排水设施 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供给应分布在重要的节点系统和绿道附近。道路的排水设施如暗沟和路面排水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防火设施 以预防为主,建立预测预报、巡逻检查、通信、防火站等安全防火设施,根据地区的不同特点和保护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 (4)通讯设施 应配备完善的通讯系统(公用电话)、应急呼叫系统以及道路报警系统;完善道路通讯网络,

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 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 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 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与生态绿道建设标准

健身步道 一、概念 登山健身步道:以登山为基本方式,在山地上修建的、以健身为目的的步道,为登山健身步道。 二、分类 (一)依据步道形状(形态)分类 线状步道(相互不重合)、环形步道(闭合的环形)、网状步道。 注意:线状步道、环形步道在设计上,必须重点考虑步道的出入口不能是唯一的 (二)依据步道功能分类 山野步道、探险步道、亲子步道、自然科普教育步道。 山野步道,融山地、丛林等为一体。探险步道有不同探险主题,如:原始森林探险步道、喀斯特探险步道等。亲子步道,步道难度级别低,富有趣味性。自然科普教育步道,可结合动植物环境设计不同的区域,如:科普游览区和科普试验区等,成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旅游休闲、丰富知识、增长技能的教育基地。 三、步道及设备要求 (一)步道设计要求 1、登山步道系统中每条道路应与其它道路、景点相连接,形成环路,无断路,无死路。 2、以成人正常步行速度行进约40分钟为一距离段,设置观景休憩站。

(二)步道建设要求 1、登山步道路面由主步道与两侧的缓冲带构成。主步道路面宽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小于等于150厘米;两侧缓冲带每侧宽度不小于20厘米。缓冲带应有植被覆盖。路面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辅助类道路。 ●原地土石道是步道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原有道路经简单修整而成。 ●木栈道使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材 修建,用于山中湿地部分。 ●砾石道由砾石呈轨道状铺设,厚 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路心部分主要 用直径范围在6厘米至10厘米的砾石 铺建,两侧用直径范围在6厘米以下的砾石铺建。多用于有水处较平缓地面。 ●间隔石道采用长度为50厘米以 上的条状石板或石块呈间隔状分布架 设。用于泥泞潮湿的步道路段,或应用 在树根裸露处。 ●桥梁采用石板、原木或竹子等天

交通道路标识牌

道路交通标志是显示交通规则和道路信息的图形符号。能生动、具体、简洁地表达交通法规。同时,它也表达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内容。用于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保证行车平稳、安全。适用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各种专用道路。它具有法律法规的性质,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 结构编辑 道路交通标志一般由标志底板、标志面、立柱、扣件、基础等组成。 标牌材料加工简述: 1材料采用优质铝合金板、工程级或高强度反光膜制成,具有良好的夜间反射效果。 2按国家标准尺寸切割铝板和反光膜(方形和圆形)。 三。清洗铝板,用白布擦拭铝板使其表面粗糙,用水冲洗后晾干。 4使用液压机将反光膜粘贴到干净的铝板上。 5电脑排版图案和文字,并直接用电脑雕刻机在反光膜上画字。 6将刻花图案和丝网印刷图案刮压粘贴在基膜铝板上。

在出入口、停车场和道路上设置标志,引导车辆正确行驶。交通标志应设置禁止标志、指示标志等标志。 主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场所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 (2)禁止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些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和行人移动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达道路方向、位置和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的方向和距离。 (6)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告知道路施工区域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在主标记上的标记可作为辅助说明。 技术要求编辑器 设置 1要综合考虑交通标志的设置,合理布置,防止信息不足或超载。信息要连接起来,重要信息要反复展示。 2一般来说,交通标志应设置在道路右侧或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两侧。 三。为保证能见度,当需要在同一位置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将其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架)上,但最多可安装四个标志;单独设置的标志应符合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空间。 4原则上应避免使用各种标志。提升限速和超车标志应分别设置,交叉口优先、第一交叉口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条件限制不能单独设置的,在支撑结构(支架)上设置的标志不得超过两个。支撑结构(支架)中的标志 此外,还应按照禁止、指示、警告的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排列。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 总则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绿道规划设计

目次 1 总则 (2) 2 绿道定义 (5) 2.1 绿道的定义 (5) 2.2 绿道的构成 (5) 3 绿道的分级与分类 (6) 3.1 绿道分级 (6) 3.2 绿道分类 (7)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7) 4.1绿道规划类型 (7)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8)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8)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9)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13) 5.1 绿道选线原则 (13) 5.2 绿廊 (14) 5.3 慢行道 (16) 5.4 驿站 (19) 5.5 标识 (23)

5.6 节点 (24) 1 总则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表2-1 绿道组成要素表

2 绿道定义 2.1 绿道的定义 2.1.1绿道是以自然要素为基础,以自然人文景观和休闲设施为串联节点,由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组成的绿色开敞空间廊道系统。 2.1.2绿道主要功能是我省生态空间的保护系统、历史文化的展示系统、健康生活的活动系统、旅游网络的支撑系统和城乡统筹的连接系统。 2.2 绿道的构成 2.2.1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大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绿廊、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五个部分。 2.2.2绿廊系统是慢行道两侧由植物群落、水体等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生态廊道。 2.2.3 人工系统由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等四个部分构成。 2.2.4绿道组成的具体要素见表2-1。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1总则 1.0.1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2.0.2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2.0.3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2.0.4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2.0.5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根据国内外绿道建设经验及相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市情况,特提出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一、建设范围 百万亩森林建设范围内适宜建设绿道的区域。 二、建设原则 保护原有植被,尽量减少对现有植物和景观资源的破坏;注重绿道的便捷性、舒适性,充分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打造形式多样、特色多样的绿道;倡导并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打造精品;坚持绿道建设与沿线整体发展相结合,通过绿道建设惠及民生;整体规划、分区实施,鼓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绿道的建设和维护任务。 三、建设模式 在绿道选线范围内铺设慢行道路系统,配备照明、通讯、座椅、厕所等基础设施,设立停车场、交通接驳站点和具备综合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并布设统一的标示系统。 四、主要技术要求 (一)道路系统建设要求 1.宽度标准 根据绿道的不同使用功能和所在地区,规定步行道宽度为 1.5-2m,自行车道宽度为 1.5-3m,综合型绿道宽度为3-5m。 2.路面材料选择 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强度的基础上,鼓励使用环保活性材料,尽量多采用软性铺装材料,同时考虑与环境的一致性。步行道一般用透水砖、混凝土、砾石、石块等材料;自行车道可采用沥青、透水地坪、混凝土等材料;综合型绿道可采用沥青、

透水地坪、混凝土、透水砖等材料。 3.路面颜色选择 步行道颜色可因地制宜,容易辨认;自行车道统一用白线标识,路面颜色选用暗红色、黑色等深色调;都市综合绿道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统一,美观大方即可;郊野型绿道可视其所用材料而定。 4.坡度设计 绿道的坡度应与自然条件下的横坡、纵坡坡度相一致。 各类绿道坡度参考标准 类型 人行道 自行车道 综合型绿道纵坡坡度参考值 3%为xx,不超过8% 不超过12% 3%为宜,不超过8%横坡坡度参考值2%为宜,不超过4%不超过4% 2%为xx,不超过4% 5.xx 设计 路道xx 应有醒目的标识牌和无障碍通道。 6.盲道与无障碍设施 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等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置。 (二)绿化景观控制原则 在最大限度保护、合理利用现有植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完善,注重整体效

最新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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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35 36 37 1 总则 (1) 38 2 术语 (2) 39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 40 3.1 绿道功能 (3) 41 3.2 绿道组成 (3) 42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6) 43 4.1 绿道分级 (6) 44 4.2 绿道分类 (6)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7) 45 46 5.1 规划设计原则 (7) 47 5.2 规划设计成果 (8) 48 6绿道选线 (13) 49 6.1 基本要求 (13) 50 6.2 分类选线 (14) 51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17) 52 7.1 绿道游径系统 (17)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94-2014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2814-2014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Greenwa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Fujian Province 2014-09-01发布2014-10-30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Greenwa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Fujian Province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94-2014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2814-2014 主编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14]2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公用局、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共同编制的《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94-2014,自2014年10月30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日

关于同意福建省《烧结煤矸石多孔砖(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等三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147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4]73号、74号、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三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 J12813-2014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 J12814-2014 《烧结煤矸石多孔砖(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J12815-2014 该三项标准的备案号,将刊登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定额司 2014年9月28日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Planning Guidelines of Urban Greenway in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7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涵义及构成 (2) 3 目标和原则 (3) 4 选线方法 (6) 5 基本要求 (8) 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 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

1 总则 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 2.1涵义 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构成 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绿廊系统 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人工系统 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 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1.总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 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2.0.2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2.0.3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2.0.4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2.0.5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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