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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梅州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梅州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梅州中心城区东部,三面环江,北靠东山教育基地和客家文化产业基地,东与东升生态工业园隔江相望,通过秀兰大桥西接江南东片,广州大桥南接江南新城,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图1区位

二、规划原则

(1)尊重自然、传承人文

梅州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与极具特色的人文环境。在规划布局、空间关系与建筑色彩等方面,应充分结合原有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区位,创建自然景观资源丰富的田园居住环境。同时,重视客家人文环境,在规划、建筑与景观多方面体现客家人文精神,创建传承独特文脉的人文居住环境。

(2)立足梅州,展望世界

在规划建设中,要立足于梅州的客家资源,汇聚全世界客家人的力量,以国际化的标准,将芹洋半岛战略发展区打造成为世界客都梅州市的新标杆,成为梅州市筑巢引凤,吸引高端投资的良好平台。

(3)因地制宜、统筹布局

芹洋半岛所在区域,属于低丘缓坡荒滩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区允许开发范围,在规划建设中应当尊重现状地形,充分利用现状条件进行道路建设和功能区划分,在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大型市政设施安排等方面与周边地区远期发展规划综合统筹考虑,形成具有客家特色文化的综合性城市地标性区域。

(4)市场导向、弹性发展

市场是最终裁决产品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而在市场经济下,开发市场需求的变化较难把握,在用地规划上应当留有足够的弹性空间,一定范围内地块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确定应留有一定余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三、功能定位

一个以“世界客都”为背景,以低碳生活为亮点,以自然人文为灵魂的,集住宅、商业、办公、产业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活力新区、新客家风貌展示区。

四、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心两轴一带多组团”的整体空间结构。

一心:结合中央公园绿色生态产业平台,形成商业、娱乐、休闲、酒店、办公为一体的半岛活力中心。

两轴:从北侧的自然山林到南侧的梅江水岸,形成南北向连接山水之间的纵深到滨江的山水景观轴。通过内环路连接社区主要服务功能体,形成半岛的社区活力动线轴。

一带:地块的东南西三面环水,整个环形的景观带沿江布局,在保留原有湿地环境的基础上,形成滨江休闲景观带,成为人与自然共享的景观空间。

多组团:结合现状建设特征及片区道路布局,规划区分为多个功能组团。

图2 功能结构图

五、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一)人口规模:规划区居住人口约4.79万人。

(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区总建设用地规模为299.35公顷。

六、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37-2011)为依据,根据规划控制的实际要求,将用地分为六大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规划用地总面积299.3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17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8.4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1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56.7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 4.38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46.09公顷。

规划采用三级图则控制体系,分别为片区总图则、管理单元图则、地块图则。控制内容主要包括:

(1)强制性控制内容: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三类)。

(2)除以上内容外,其余为指导性内容,是参照执行的指标。主要包括地块面积、建筑面积、人口数、停车位、土地使用兼容性等。

图3 土地利用规划图

七、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衔接

规划区通过落实外环路及新中环,在广州大桥、秀兰大桥、罗乐大桥(在建)的基础上,增加丽都东桥,加强片区与其他片区的交通联系,实现与江南新城、江北片区以及东升西阳方向的高效联系。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的道路布置形式顺应地形,采用双环加放射性路网形式,形成“双环放射”的道路路网结构。其中,双环分别为内环路和滨江路。

规划区道路分为三级:交通性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根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优先考虑设置独立的车道分离的自行车道,预留港湾式公交车站的空间,同时考虑到现状建设以及营造道路景观的需要,适当确定道路新建和改造的红线宽度。城市道路红线宽度,严格按照规划所确定的宽度控制。

规划交通干道红线宽度40—50米,双向6—10车道设置,设计车速40-50公里/小时。主要为内环路、丽都东桥引道、广州大桥引道、省道S223线、横一路罗乐桥引道段等。

次干道规划道路红线30米,双向4—6车道设置,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主要为横一路、滨江路等,其中横一路设置有独立的摩托车道,滨江路设置辅助车道及临时停车带。

图4 道路交通规划图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构建分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世界客商中心,提升规划区服务功能;配套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服务中心,建设生态宜居示范住区。依据规范标准,充分考虑各级设施的服务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配套设施、丰富公共设施层次。同时,结合公共交通联系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便捷高效,布局完善”的设施体系。

(1)教育设施

幼儿园:规划共设7处幼儿园,分布在规划区的居住用地之中,根据不同的用地条件,占地在3200-5800平方米之间,结合居住(小)区设置时应独立用地建设。

规划在规划区东部、内环路东侧设置一所小学,占地面积约1.66公顷,为30班制小学。

规划在规划区中部设置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约8.5公顷,小学为30班制,初中为24班制。

(2)文化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结合行政服务用地、公园绿地进行设置,不单独设置。

区域性文化设施结合客商中心及阳东岩寺南侧的祠堂用地进行设置。在规划区中部居住用地内设置一处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则结合或靠近小区中心安排,也可结合会所设置。

居民健身场所宜结合小区及组团绿地设置,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游泳池、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和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活动场所等。

(3)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8处,要求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应设在首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

(4)商业商务服务设施

主要分布在规划区南部广州大桥引道两端用地和部分滨江区域。广州大桥引道两端主要布置体量较大的商业综合设施,滨江路重点打造商业风情街;此外,规划区通过布局商住混合用地,服务周边居民。

(5)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

规划设置社区服务中心5处,居委会2处,老年人服务站3处,派出所1处,社区警务室2处,物业管理11处等。

图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九、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强化“山、水、城”相融的开敞空间格局,建立“公共—地块”两级绿化开敞空间体系。由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滨水绿地、道路绿带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完善现有良好的生态格局。保证绿地、公园在空间上的分布均匀,达到”100m见绿,800m见园“的规划标准。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46.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4%,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3.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30%,人均公

园绿地面积约7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12.26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10%。

十、市政工程系统规划

1、竖向规划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以节省土方,和现状保留区充分衔接为原则,本次规划所有道路坡度控制在3.5%以下,大部分道路坡度控制在2.0%以下,满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竖向设计中综合考虑跨河区域规划防洪堤标高。

2、市政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设置一处220KV变电站,一处110KV变电站,4处垃圾转运站,9个公共厕所,一处消防站,3个邮政服务网点。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图标准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NJGBBC 03-2005)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05年9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二、支撑系统 三、制图精度 四、坐标系 ………………………………………… ………………………………………… ………………………………………… ………………………………………… ………………………………………… ………………………………………… ………………………………………… ………………………………………… ………………………………………… ………………………………………… ………………………………………… ………………………………………… ………………………………………… ………………………………………… ………………………………………… ………………………………………… 1 1 1 1 五、地形图1 六、图层管理2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八、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格式 十、文字标注 39 33 33 35 35 37 37 38 38 40十一、图形规则 十二、图纸版式 十三、出图设置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一、文件存储标准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5年)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2005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64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2000及其以上;AutoCAD R14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0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2012年12月 该通则已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地分类与空间布局 (1) 2.1用地分类 (1) 2.2混合用地混合使用 (11) 2.3用地规划与布局 (14) 2.4 居住用地布局 (15) 2.5 工业用地布局 (15) 2.6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16) 2.7 基本生态空间 (17) 2.8 城市绿地与广场 (18) 2.9 公共空间布局 (21) 第三章规划控制 (22) 3.1城市密度分区 (22) 3.2地块容积率 (22) 3.3建筑间距 (23) 3.4建筑退让 (27) 第四章建筑与景观风貌 (31) 4.1建筑空间与环境 (31) 4.2建筑单体 (33) 4.3建筑附属物 (33) 4.4建筑色彩、材质与照明 (33) 4.5绿色建筑 (34) 4.6组团风貌 (35) 4.7城市景观分区 (36) 4.8街区控制 (36) 第五章公共设施 (38) 5.1分级分类标准 (38) 5.2布局准则 (38)

5.3市级(含省市共建)、区级(含市区共建)公共设施 (39) 5.4社区级公共设施 (40) 5.5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 (40) 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 (46) 6.1一般规定 (46) 6.2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47) 6.3地下空间附属设施 (48) 第七章交通设施 (49) 7.1城市道路 (49) 7.2公共交通 (52) 7.3停车场(库) (54) 7.4公共自行车 (57) 7.5交通综合体 (58) 7.6交通影响评价 (58) 第八章市政设施 (58) 8.1给水工程 (58) 8.2排水工程 (62) 8.3燃气工程 (68) 8.4电力工程 (73) 8.5热力工程 (78) 8.6通信工程 (78) 8.7环境卫生 (83) 8.8加油加气、公共充电站 (90) 8.9用地竖向 (91) 8.10 管线综合 (92) 8.11 综合防灾 (94) 第九章文化遗产保护 (95) 9.1历史文化保护区 (95) 9.2文物保护单位 (96)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论文关键词: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指标体系 论文摘要: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保护旅游资源,统筹土地使用,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完善旅游区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文以丽江宝山石头城旅游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划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为其他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1.问题的提出 1.1.旅游区控规编制方法缺失 我国现阶段旅游区控规的基本依据《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该通则对旅游区控规的规定过于参考城市控制,对旅游区的控制过于笼统、模糊,未对规划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未制订相应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对旅游区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建设特征缺乏针对性的思考,对旅游区的要素控制不够。 1.2.旅游区控规缺乏明确控制内容和合理的指标体系 《旅游规划通则》(2003)中旅游区控规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控制内容完全效仿城市控规2]。目前少量的旅游区控规及其相关研究大多都是停留在对旅游区单个因素进行研究控制,没有落到具体的空间或者仅对旅游区单个片区进行规划控制,难以指导整个旅游区控规的编制。 1.3.旅游区开发和管理混乱 旅游区开发之所以杂乱无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旅游区管理的乏力,缺少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控制旅游开发的一系列措施,缺乏明确的管理尺度。编制合理有效地旅游区控规,引导旅游区合理的开发建设,是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开发和高效管理的关键。 2.旅游区控规的重点 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旅游区控规的控制重点主要围绕旅游及相关因素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保护旅游资源 随着旅游区开发建设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破坏的现象也日趋严重。本文认为如何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的保障,自然就成为旅游区控规的首要问题。 2.2.引导和控制旅游开发建设 旅游区总体规划缺乏对具体开发建设项目控制,使得旅游区具体的开发建设往往脱离了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初衷。旅游区控规应具体的旅游开发建设提出具体指导实施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引导和控制旅游区开发建设。 2.3.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旅游开发的最终目的是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是旅游区控规实施的重要保障。旅游相关利益者包括当地政府、旅游投资商、当地居民等。旅游区控规应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关注当地居民的利益,提高当地居民的旅游参与程度,为旅游区控规实施提供保障。 3.宝山石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3.1.宝山石头城旅游区概况 宝山石头城旅游区距丽江市区132km,交通极不发达。整个旅游区以宝山石头城为核心景点,集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一体,旅游价值极高的综合旅游区。 宝山石头城包括内城和外城,内城建于金沙江边一块独立的蘑菇状岩石,三面均是悬崖绝壁,一面紧临金沙江,整个石头城只有南门和东门可供出入。宝山石头城是纳西族发展的重要节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名称和规划范围 1、项目名称 樟树市閤皂山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的原则:旅游区的界线范围,是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和区域旅游发展构想,确定合理的旅游区管辖范围而划定的,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景观完整性是划定旅游区范围的主要依据,首先考虑到以自然的地貌、水文、植被等环境单元为基础,同时,为方便于管理,适当参考行政界线,并尽量少包括村镇建成区。 (2)閤皂山旅游区的边界与面积:閤皂山旅游区规划范围为樟树市京九铁路线以东,含福地景区、梦湖景区(店下水库)和玉华景区三个景区,面积约6860公顷,以福地景区为规划重点。涉及到閤山乡(含閤山林场)、店下乡、店下水库管理局,共20 个行政村,总人口35275人。其界线范围为:北以京九铁路为界,东部与丰城市接壤,西南与新干县交界。 二、规划编制依据 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 2、《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旅游局);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GB/T17775—20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1、《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12、《江西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4、《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府(2003)60号); 15、《樟树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6、樟树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托閤皂山深厚的道教文化底蕴、绝佳的生态环境和山水灵气,将閤皂山建设成为樟树市的龙头景区,全国一流的养生保健旅游、生态旅游、疗养旅游的著名旅游区。 2、旅游发展目标 全面构筑环境资源保护系统、游览服务系统和经济支持系统。 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31万人,旅游收入18600万元。 中远期目标:到远期末(202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40万人,旅游收入40000万元。 3、总体形象目标: 药都福地,养生佳境。 閤皂山是一座集道教文化与中药文化为一体的古代名山,是“药都”的奠基之山。道教关于天人相符的观点,促进了我国中医药学和人体科学的发展。以閤皂山和“药都”为依托,道教养生健身和中医药有机结合,为樟树发展养生健身保健旅游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4、资源保护目标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根据旅游区的发展目标,旅游区的功能定位包括目标市场定位、接待功能定位、“旅游产品”档次定位和旅游区特色定位等。 (2)旅游区形象规划是在特色定位条件下的营销口号策划、风格选择及视觉体系规划。形象应反映主题,惟我独有的内容和形式、鲜明独特的个性和服务风格是提高旅游区吸引力、保持旅游地生命力的关键因素。修建性详细规划层次的形象规划主要是针对视觉形象而言,强化旅游吸引物体系的差异性、服务设施体系的地域性。对重点地段的吸引物场地及设施应在平面布局、立面、剖面等方面做一些意象性的设计,如果仅靠文字说明,其视觉形象是很难控制的。 (3)旅游项目规划要对旅游项目的活动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具体安排。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托旅游资源进行规划;二是依托现代技术进行规划。前一种规划是在对旅游区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对人文资源进行挖掘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组织和活动秩序的编排,为游客创造特殊的旅游经历。这样的旅游项目丰富多彩、优势明显,就体验程度而言有观赏型、参与型两种类型,就项目性质而言有生态型、文化型两种类型。后一种规划则主要依托现代技术和资金,创造一系列“新、奇、特”的旅游项目,一般出现在主题游乐园。 (4)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是为旅游者的游憩、观光以外的活动提供服务所需的物质条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确定用地规模、建筑面积、空间布局、立面风格等要素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应配合游览线路的组织、土地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因地制宜,坚持特色原则及和谐统一的原则,并努力达到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目标,尽量应用环保技术、洁净能源技术、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本土化材料技术、生态建筑技术,将建筑工程设施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5)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规划。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设施决定着旅游者进入旅游区的方式,规划应因地制宜地运用进而不入原则、安全可识别性原则、游旅结合原则、地方特色原则和自然美原则。在旅游区内,游览线路发挥着纽带功能,将各旅游项目、娱乐设施和服务点连接并形成一个整体。每条游览线路应有效地组织第一印象场域、最后印象场域、光环效应场域、主题场域等,并根据旅游项目和环境的不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技术标准 (试行) 南京市规划局 2013年12月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对《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宁规字〔2013〕431号)明确的需提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地块。在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城市设计)阶段,以及单独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已编制的上位规划中尚未明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遵守本规定。 3、本技术标准作为地块规划条件的组成部分,强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简明有效、便于操作,并能确保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本图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在满足地块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秩序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因地制宜,图则内容和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各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以控制城市空间秩序中不利情况的发生为基本目的,同时为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留出空间。 4、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及其他一般地区的地块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地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内容与要求 1、地块城市设计及其图则是对各层次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落实和表达,是对

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具体地块编制本图则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本技术标准所列的地块城市设计内容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增补表述内容。 2、图则的具体要求在“图则说明”中以文字形式归类表述,包含对各大类问题进行综述的“控制引导意图”和对各分项提出要求的具体“说明”两个部分。 3、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控制性要求”与“引导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控制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引导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图则内容的分类、图则说明的要求、图件的内容与形式等,如表1所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1: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任务书 一、工作背景和编制目的 溧水是南京的南大门,距南京45公里,是百里秦淮的发源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和上海经济区的西缘。溧水区位优势明显,周边方圆20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等40多个大中型城市。距禄口国际机场、南京南站、新生圩港分别为14公里、28公里、59公里,是沟通苏、沪、浙、皖的重要交通节点。溧水境内丘陵起伏,河湖纵横,青山绿水,生态环境优良,是江苏省目前环境保护最好的地区之一。全县总面积1067平方公里。 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为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改善城市面貌,现我局组织编制《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东至秦淮路,西至宁高高速,南至金蛙路,北至中山河,总面积约为10.6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应适当放大。 三、主要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南京市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3)《南京市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4)《溧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溧水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溧水永阳新城防洪规划》 (7)《溧水县城区道路专项规划》 (8)《溧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9)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四、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溧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规划应充分解读老城区在永阳新城中的定位,分析其与永阳城南新城、城北开发区、城东片区的关系,明确自身的地区特色,统筹考虑老城区的功能定位与布局。 3、应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对老城区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布点、用地规模与形态及可实施性进行评价和分析,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配套要求,并促进现状工业的外迁,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应加强规划的经济性分析。结合用地权属,建设现状,发展时序等因素,重视对地块规划指标的经济测算,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 5、规划应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宝塔公园地块予以保护和控制,明确紫线控制范围。 6、规划应对老城交通系统进行梳理和调整,实现道路网的系统化、规整化和功能明确化。充分挖掘现有路网的潜力,结合旧城改造完善次干道和支路系统,明确道路功能,提高运行效率,形成多元化的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系统,改善整体交通环境,以减轻老城环境和交通的压力。 7、规划应加强对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研究,针对日益紧张的用地形势,超前预控和规范管理地下空间资源,促进老城区空间资源集约利用。 8、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对规划范围内空间特色的分析和研究(如天际线、建筑色彩、建筑形态、重要道路界面等),充分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讲解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12年12月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地分类与空间布局 (1) 2.1用地分类 (1) 2.2混合用地混合使用 (11) 2.3用地规划与布局 (14) 2.4 居住用地布局 (15) 2.5 工业用地布局 (15) 2.6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16) 2.7 基本生态空间 (17) 2.8 城市绿地与广场 (18) 2.9 公共空间布局 (21) 第三章规划控制 (22) 3.1城市密度分区 (22) 3.2地块容积率 (22) 3.3建筑间距 (23) 3.4建筑退让 (27) 第四章建筑与景观风貌 (31) 4.1建筑空间与环境 (31) 4.2建筑单体 (33) 4.3建筑附属物 (33) 4.4建筑色彩、材质与照明 (33) 4.5绿色建筑 (34) 4.6组团风貌 (35) 4.7城市景观分区 (36) 4.8街区控制 (36) 第五章公共设施 (38) 5.1分级分类标准 (38) --

5.2布局准则 (38) 5.3市级(含省市共建)、区级(含市区共建)公共设施 (39) 5.4社区级公共设施 (40) 5.5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 (40) 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 (46) 6.1一般规定 (46) 6.2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47) 6.3地下空间附属设施 (48) 第七章交通设施 (49) 7.1城市道路 (49) 7.2公共交通 (52) 7.3停车场(库) (54) 7.4公共自行车 (57) 7.5交通综合体 (58) 7.6交通影响评价 (58) 第八章市政设施 (58) 8.1给水工程 (58) 8.2排水工程 (62) 8.3燃气工程 (68) 8.4电力工程 (73) 8.5热力工程 (78) 8.6通信工程 (78) 8.7环境卫生 (83) 8.8加油加气、公共充电站 (90) 8.9用地竖向 (91) 8.10 管线综合 (92) 8.11 综合防灾 (94) 第九章文化遗产保护 (95) 9.1历史文化保护区 (95) 9.2文物保护单位 (96) --

旅游区控制性规划编制要求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4.1规划编制的依据、范围与技术指标 4.1.1规划编制的依据 在旅游区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参照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划技术依据。 4.1.2规划范围的确定 根据旅游区实际情况,确定旅游设施与建筑重点布置的区块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 4.1.3规划技术指标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旅游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三个方面。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须明确旅游区内各地块的利用功能、规模与具体位置,必须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性即明确地块的使用方向,定量即确定旅游项目与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量,定位即确定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即限定建设地块的建筑规模与容量,以减少对旅游区内良好自然环境的破坏,使旅游区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 旅游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内外道路关系控制、环境景观控制、工程管线控制。 主要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建筑间距、建筑体量、尺度、色彩、风格、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等。 4.2规划文本的表达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主要以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形式反映规划说明的各项控制指标与控制要求。 4.3规划图则的内容与要求 431规划图则的基本要素

规划图以地形图为底图,现状地形图比例为1/2000。规划图纸要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规划期限、规划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规划图纸应与规划内容相一致,要素表示必须明确无误。 4.3.2基本图件及要求 规划用地区位图:表示规划用地与周围环境、城市及主要交通干道的关系。规划用地现状图:展示现状地物要素,比例 1: 2000。 规划总平面图:标注各类建设项目与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等,比例为1:2000~1: 5000。 道路交通规划图:表示旅游区内的路网结构,标注道路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形式,比例为 1: 2000~1: 5000。 绿化规划图:特色景观的展示与培育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比例为1:2000~1:5000。 工程管线规划图:标注各类工程管线的管径、平面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比例为1:2000~1: 5000。 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注土地使用性质与使用强度,包括使用密度与容积率,比例 为 1: 2000~1: 5000。 局部效果图:形象展示主要建筑与设施的空间关系。 4.3.3备选图件 旅游资源评价图、市场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游览线路组织图、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图、景观分析图、景象构思图、环境小品示意图、建筑方案选样图等。 4.4规划附件的内容与要求 4.4.1规划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主要应反映以下内容: (一)旅游区现状 (二)规划依据、性质、范围 规划构思与空间布局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报审稿) 南京市规划局 2005 年5 月

1. 总则 1.0.1 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南京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该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在南京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2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张图管理” 1.0.3 为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合理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重要强制性控制内容;分则是具体技术图则。 规划采取分级审批和分级调整的办法,由市政府负责总则的审批,市规划局负责分则的审批,规划调整也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在相应的权限内进行。 1.0.4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六线” 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高度控制、特色塑造特定意图区范围及控制引导。 1.0.5 为突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南京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划定了规划编制单元(以下简称“规划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规划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的相邻规划单元边界应同时 作调整并备案。规划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划分为“规划次单元” ,次单元应是规划单元的子单元。 规划编制单元的划分详见《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1.0.6 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除专家参与规划的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

合肥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改汇总

合肥市规划审查相关补充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建设水平,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依据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政策文件及《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市政府令183号),结合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临时建设、个人自建房除外。本市行政区内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筑控制 第三条居住类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3.6米,商务办公、行政办公、研发用房、酒店等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4.2米,商业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4.5米。超出部分在核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时按其层高折算增加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但许可证建筑面积不计其增加值。 以下内容如超过上述层高控制,不按其层高折算增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具体包括建筑门厅、中庭、内廊、采光庭、大型会议室、宴会厅、影剧院等公共空间,单一空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结构层高不超过6米的商业建筑。单一空间是指在单栋建筑单层内,不设置墙体、门、窗等围护结构分割的连续建筑空间。 第四条商业办公类建筑(酒店等除外)不得按住宅套型设计,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利用层高、构件、上下水等预留改造空间。各类管线应集中设置。如确需设置食堂(厨房),

每栋建筑可在低层部分(含地下室)集中设置一处。分割单元内如确需设置卫生间的,其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50平方米。 高层商业办公类建筑标准层单层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高层商业办公类项目标准层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分割单元面积,应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30%,且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 第五条公共建筑除有住宿功能的酒店、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之外,其他设置的阳台需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第六条住宅建筑设备平台应设置在主体结构外,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每套住宅用于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的设备平台的数量不得超过居室(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厅等独立的室内居住房间)个数,每个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应大于1平方米,每套住宅其他各类形式的设备平台、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设计内容均按《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附录B计算规则中的阳台条款进行控制。 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少于3小时。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旧城改造中独立新建、改扩建的除外。 第三章空间环境 第八条加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500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一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1000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一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游园;2000至3000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一处综合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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