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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侧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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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22.03.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陆应急管理部网站“互动-征求意见”栏目下载有关材料(见附件1、2),于2022年4月11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后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传真反馈。传真号:************。 (二)电子邮件反馈。邮箱账号:****************,并请在主题上注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三)邮寄反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邮编:100054;联系方式833936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3.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附件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5.24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 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需要,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19040585.html,、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19040585.html,),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19040585.html,),进入网站首页左侧的“互动”中“征求意见”栏,点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信地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来信请注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 附件:1.《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4日附件1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根据《中华

《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吉林省其他机关,吉林省其他机关,吉林省其他机关 •【公布日期】2016.01.08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文件精神,省质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省质监局将在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省政府审定。 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连同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质监局征求意见信箱*****************。征求意见从2016年1月8日开始,到2016年1月18日结束。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加快完善全省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服务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培育发展联盟标准和团体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地方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成都市温江区知识产权强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知识产权强区示范单位培育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3+6”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全区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组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温江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O 一、培育目的 牢固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保护创新、服务创新的制度优势,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运用成效佳、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组织,为深化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对象或范围 温江区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组织。 三、活动时限及评估周期 2023年至2025年,每年一次。

四、认定形式及创建数量 温江区知识产权强区示范单位以通报或授牌的方式认定,每年共认定20个。 五、考评指标 (一)基本条件 1.在成都市温江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属于我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高校、科研组织在产业或技术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运用。 4.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需按以下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1.知识产权管理 (1)制定并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经营管理整体架构。 (2)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及专项工作经费等保障。 (3)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近3年管理层、技术研发等核心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平均达80%以上。

2023年度XX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度XX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工程”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是我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的开局起步之年,重在建机制、树典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度 X江市实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工作,根据《XX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X百千万指发(2023)1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价依据 L《中共XX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X发(2022)20号,以下简称《决定》); 2.《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 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3.《中共XX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X改委发(2023)5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4.《中共XX市委XX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 (X发(2023)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5.XX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领导同志关于“百千万工程”的指示批示; 6.XX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召开“百千万工程”相关会议作出的工作要求。 二、考核评价对象 考核评价对象包括10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122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街道办)及市有关单位(包括39个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5个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和2个重点任务配合单位)。其中,考核乡镇(街道)按照住建部门分类确定的31个普通镇、43个城区镇、20个中心镇、18个特色镇、10专业镇五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价组织实施 考核评价工作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组织开展,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参与。 四、考核评价项目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实绩实效,聚焦“百千万工程”的目标任务,考核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县(市、区) L基础指标:选取核心评价指标,考评县域经济、城镇建设、乡村振

工信部就《工业和信息化部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就《工业和信息化部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9月18日 方案全文 工信部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 2023年10月元宇宙概念提出以来,各国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加快布局,在技 术研究、产业推广、标准研制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23年6月,国际上成 立元宇宙标准论坛,开展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推动以标准化助力元宇宙产业发展。为加快我国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紧跟国际元宇宙发展步伐,现提出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组申请,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展元宇宙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系列政策关于加强元宇宙领域标准研 究的决策部署。202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合四部门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明确在元宇 宙等9大未来产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前瞻布局。2023年9月,工信部印发《元宇宙 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明确要开展元宇宙标准化路 线图研究,建设元宇宙产业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梳理元宇宙产业链标准化需求,分级分类推动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政府已相继出台支持政策,将元宇宙纳入未来产业规划,通过新建产业园区、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培育等方式,布局元宇宙技术和产业发展。元宇宙是诸多前沿技术的综合集成创新,将会在数字环境下催生大量创新商业模式,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带来新机遇。加快开展元宇宙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元宇宙行业标准需求研究和重点标准研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元宇宙产业创新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重要举措。 (二)凝聚行业共识,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有效管控风险的重要保障。当前,元宇宙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面临认识不统一、应用不规范、伦理问题突出等挑战,亟需通过标准规范和引导元宇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概念滥用频发,亟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公开征求对《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公开征求对《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 稿)》的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2.11.07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公开征求对《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 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网络安全和金融服务创新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网络安全保险新业态,促进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反馈。 传真:************ 邮箱:********************.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附件 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网络安全保险是为网络安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新兴险种,已日益成为转移、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工具,在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和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培育网络安全保险新业态,促进企业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政策标准体系 (一)完善网络安全保险政策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产业政策对网络安全保险的支持,推动网络安全技术服务赋能网络安全保险发展,引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新兴融合领域网络安全保障等充分运用网络安全保险。加强保险业政策对网络安全保险的支持,指导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发展,引导开发符合网络安全特点规律的保险产品。推动健全完善财政政策,鼓励提供保险减税、保险购买补贴等政策。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绿色机场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绿色机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 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2.01.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绿色机场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在机场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绿色机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部环评司,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唐亚平、吕金鹏 电话:(010)65646220、65646183 电子邮箱:*******************.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绿色机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 2022年1月10日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绿色机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在机场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各方面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进运输机场政策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制定机场发展或区域机场布局等政策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要求,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0.09.07 •【字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便函〔2020〕1271号 •【施行日期】2020.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 《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稿)》修改意见的函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精神,强化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270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0〕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

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市级相关单位、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电子文档请同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并于2020年9月16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市级相关单位名单 2.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一、市级相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商委、市国资委。 附件2 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嵊州市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州市推进全域旅游高质■发展的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建设现代化网络型山水城市过程中,进一步提升竦州市全域旅游发展品质、丰富业态、打响品牌,实现竦州市全域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 33号文件精神,结合竦州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文旅活市” 发展战略,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旺”的带动作用,不断丰富文旅融合业态,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旅游服务环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通过3年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实现旅游投资IOe)亿元,旅游招商50亿元,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达到10%以上,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年游客接待人次逐年增长,实现“百村成景、百业增效、百姓致富”的美好愿景。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精品工程,打造全域旅游新高地。着力塑造特色,打造品牌,以出成果、出亮点、出形象为目标,统筹推进项

目建设,力促项目早出形象早见成效。 1.越剧小镇景区创建有新提升。紧抓新颖优质业态布局和高端精品项目谋划,实施高等级景区培育工程和景区创A 升级计划,持续推进景区环境和服务质量提升,以“国内标杆,省内样板”为目标,把越剧小镇打造成为以越剧文化为特色的4A景区。(责任单位:越剧小镇指挥部、商旅集团、文广旅游局、甘霖镇)2•魏晋风度文旅板块有新亮点。梳理厚重的魏晋文化资源,把握重点展现唐诗之路刻溪段的特色,以独有的人文、历史底蕴,结合景区镇创建提升和始宁古城复兴工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修复,充分利用谢家文化与三界至仙岩段的诗画荆溪意境,依据历史记载,打造沿荆溪水上游线和沿蜉山登山游线,将文化遗产转变为旅游产品。进一步打造好以书圣归隐地、书圣后裔聚集地、羲之文化村、千年古村古寺留存地为资源依托的金庭书圣文旅版块。(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商旅集团、相关乡镇) 3.温泉旅游度假区有新突破。以“长三角乃至全国温泉旅游度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打造为目标,通过实施温泉+ N 的策略,打造温泉+疗愈、温泉+养颜、温泉+康养、温泉+民宿、温泉+游乐、温泉+亲子、温泉+越剧等温泉度假产品,通过环境优先策略,打造美好的视觉环境,通过融合发展策略,开发度假区发展动能,通过盘活存量策略,寻求发展突破口,形成“越温泉、越有戏”品牌效益,做强温泉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自然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关于征求《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关于征求《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22.11.22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减灾司关于征求《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南(试行)(征 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 为推进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规范化发展,我司组织山东省气象局编制了《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 现征求各单位对《指南》的意见,并于11月28日下班前将花脸稿或修改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晓萍,*************,薛晓萍/气候中心/山东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附件: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 2022年11月22日附件 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特色农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规范特色农业气象业务与服务,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特色农业是指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凭借各具特色的农业与气候资源,产业化生产具有区域特色和较高市场竞争力的种植、养殖农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第三条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是指根据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对环境气象条件的需求,为不同区域特色农业生产提供有针对性的气象保障服务。 第四条本指南适用于全国、省、市、县各级特色农业气象服务。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特色农产品确定。所服务的农产品需具有区域性、独有性和市场竞争性,通过开展气象服务可提升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服务承担主体。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宜由气象部门为主体,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 第七条需求调研。开展服务前,需进行特色农业生产实地考察和多方了解,充分掌握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的生产特点和对环境气象条件的要求,明确气象服务的具体需求。 第八条方案制定与资料收集。制定特色农产品全生产过程的气象服务方案;收集特色农产品基本信息包括分布区域与规模、关键发育期、产量与品质以及气象灾害等相关数据,构建基础数据库。 第三章观测与指标 第九条制定特色农业气象观测规范或方案。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由自动观测和人工观测两部分组成。 自动观测。是指特色农业小气候和长势观测,包括特色农产品观测场所、观测要素、设备选用、设备安装、数据采样与算法、生产实景观测以及数据存储规范等内容,并将其标准化。(注:特色农业小气候自动观测规范参考附录1,特色农业小气候自动观测数据文件规范参考附录2)

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大力推进企业电能管理系统建设

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大力推进企业电能管理系统建设 10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细则提到,需求响应分为约定需求响应和实时需求响应两种方式。1.约定需求响应在响应日或响应时段前,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将收到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手机APP、电话等多种方式发出的响应执行通知,告知响应时间段及响应量。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在确定参与响应后,可协商确定计划响应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调整用电负荷完成响应过程。参与约定需求响应的用电设备须实现用电信息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周期为15分钟,包括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调度系统、调度一体化电量系统),并接入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2.实时需求响应参与实时需求响应的设备应具备可立即中断或快速中断的负荷特性,响应方式以自动需求响应为主。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通过江苏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或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以完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方式内与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电能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系统)、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等完成指令发送、响应量确认和负荷下降全过程,响应速度应至少达到分钟级。原文如下: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绿色、高效运行,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

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定版)》、《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江苏省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价格〔2015〕1028号)《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实际和市场化改革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实施需求响应的意义需求响应是指电力市场价格明显升高(降低)或系统安全可靠性存在风险时,电力用户根据价格信号或激励措施,改变其用电行为,减少(增加)用电,从而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网稳定运行。近年来,受电力需求刚性增长和近年来省内大型支撑性电源投产不足影响,全省电力供需总体趋紧。叠加冬季极端寒潮天气、夏季持续高温等因素影响,电力保供压力不断增大。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电力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硬缺口”态势。近两年迎峰度夏(冬)用电高峰时期,我省电力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硬缺口”态势,局部短时段“缺电力”的现象频发,对保障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快速应急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尖峰负荷供需矛盾突出。江苏电网近5年最高负荷95%以上尖峰负荷平均持续时间仅有35.6小时左右,为解决不足50小时的电网尖峰负荷缺口配置发供电资源既不经济也不科学,尖峰负荷供需矛盾凸显。三是新能源出力具有较强的波动性和间歇性。目前省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比例显著提高,总装机容量达到4370万千瓦。其出力与天气变化耦合紧密,风电出力最大时可达1924万千瓦,最小时仅有4.5万千瓦;光伏出力白天最大时可达1376万千瓦(全口径),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南征求意见稿(3)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南征求意见稿(3)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南征求意见稿 6.1.2.2 策划组 负责制定综合演练活动工作方案,编制综合演练实施方案;负责演练前、中、后的宣传报道,编写演练总结报告和后续改进计划。 6.1.2.3 执行组 负责应急演练活动筹备及实施过程中与相关单位和工作组内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情景事件要素设置及应急演练过程中的场景布置;负责调度参演人员、控制演练进程。 6.1.2.4 保障组 负责应急演练筹备及实施过程中安全保障方案的制定与执行;负责所需物资的准备,以及应急演练结束后上述物资的清理归库;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及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应急演练过程中通信的畅通。 6.1.2.5 技术组 负责监控演练现场环境参数及其变化,制定应急演练过程中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保障其正确实施。 6.1.2.6 评估组 负责应急演练的评估工作,撰写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1.3 应急演练的策划 6.1.3.1 确定应急演练要素 应急演练策划就是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应急演练需求分析,明确应急演练目的和目标,确定应急演练范围,对应急演练的规模、参演单位和人员、情景事件及发生顺序、响应程序、评估标准和方法等进行的总体策划。 6.1.3.2 分析应急演练需求 在对现有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当前面临的主要和次要风险、存在的问题、需要训练的技能、需要检验或测试的设施和装备、需要检验和加强的应急功能和需要演练

的机构和人员。 6.1.3.3 明确应急演练目的 根据应急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应急演练目的,明确需要检验和改进的应急功能。 6.1.3.4 确定应急演练目标 根据应急演练目的确定应急演练目标,提出应急演练期望达到的标准或要求。 6.1.3.5 确定应急演练规模 根据应急演练目标确定演练规模。演练规模通常包括:演练区域、参演人员以及涉及的应急功能。 6.1.3.6 设置情景事件 一般情况下设置单一情景事件。 有时,为增加难度,也可以设置复合情景事件。即在前一个情景事件应急演练的过程中,诱发次生情景事件,以不断提出新问题考验演练人员,锻炼参演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在设置情景事件时,应按照突发事件的内在变化规律,设置情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状态特征、波及范围以及变化趋势等要素,并进行情景描述。 6.1.3.7 应急行动与应对措施 根据情景描述,对应急演练过程中应当采取的预警、应急响应、决策与指挥、处置与救援、保障与恢复、信息发布等应急行动与应对措施应预先设定和描述。 6.1.3.8 需要注意的问题 1)策划人员应熟悉本部门(单位)的工艺与流程、设备状况、场地分布、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 2)情景事件的时间应使用北京时间。如因其他原因,应在应急演练前予以说明; 3)应急演练中应尽量使用当时当地的气象条件或环境参数; 4)应充分考虑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生真实事故的可能性,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安全。 6.1.4 编写应急演练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表完整

服务要求响应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

服务要求响应表 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正文自行补充完整。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拟定服务方案,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针对本项目制定出服务保障的目标及整体设想。 2.科学合理的制定管理服务体系。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日常管理标准及制度措施。 5.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 6.投标人有针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注:服务方案至少包括以上内容,其他内容投标人自行增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物资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注:1、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报价中; 2、上表中“数量”为整个服务期需要投入的数量。 3、对于总服务期内需要多次、多量购置的工具设备,须科学评估购置次数和数量,并分摊计入费用; 4、对于一次购置,长期使用的工具设备,应依照设备折旧标准计提月使用费和合计费用; 5、上表可自行延长,并可横排。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22.03.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部拟对《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内容进行修改,合并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就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与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对照表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2年3月10日附件1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灾后处置。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工作方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层面管理体制】国家设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该机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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