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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

篇一: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

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b.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适用于本项目的专用条款。

c.建立合同资料档案库,储存完整的合同管理资料备查,同时建立合同条款索引,将合同条款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对应的各类相关事项联系起来,高效合理地使用合同管理。

2、施工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的内容和目标,分析项目施工合同的主要构成因素,确定项目工程施工目标,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总工期,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准备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施工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

b.签订施工合同时需明确说明:

a)工期和合同价格

b)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c)标准和规范

d)代建单位和承包人的工作

e)担保和保险

f)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g)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c.会同监理单位对施工合同进行结构分析,将合同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及各自所涉及的责权范围用合同条款对照表单的方式进行陈述和罗列,由合同双方

确认,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为考核合同执行情况和合同纠纷处理作预先准备和控制。

d.督促监理单位按施工合同的分析结果,编制对应的合同管理计划,划分监理单位与代建单位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权限。建立合同资料档案库,储存完整的合同管理资料备查,同时建立合同条款索引,将合同条款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对应的各类相关事项联系起来,高效合理地使用合同管理。

二、项目部在公司产品运营中心、技术与品质部的支持与配合下,待监理、施工合同签订后,到市建管部门办理报建、报监手续,并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三、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由技术与品质部和项目管理事业部对设计图纸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建议,及时与设计方协商解决。在施工承包单位完成自审的基础上,由代建项目管理部主持,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各方图纸会审。由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等向施工单位做出明确的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就图纸问题提出疑义并请设计院予以明确解决。

四、开工准备

1、为做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及对周边人文环境的协调,业主单位组织由区建设局、城管局、供电局、交管局、质监站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

2、代建项目部现场项目经理督促监理方进行开工准备落实到位情况审核:(1)施工方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证书。(2)机械设备、安全和文明施工准备。

(3)临时设施建设,平面布置规划。

(4)主要材料是否进场、质量证明资料是否齐全。

(5)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

3、由项目管理部经理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参加单位:

业主、项目管理部、监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

(2)参加人员:

业主代表、项目管理部全体人员;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专业工程师,总工、项目经理、项目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3)会议内容:

a.项目经理通告《项目管理计划书》纲要;

b.项目经理代表业主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c.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人通告《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要求;

d.监理部总监通报对施工单位资源配置、生产要素组织情况的验证结果;

e.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通报施工准备情况,介绍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划分。

f.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通报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和改进情况;

g.监理部总监宣布对改进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过程,并提示执行的相关注意事项;

h.确定工地例会制度,研究规定例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和通常议题。

(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起草和组织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会签。

五、审核监理质量体系和与本项目相关文件

对受托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资源配置和管理体系进行核查,项目经理对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安全方案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议和认证后实施。

1、调阅监理服务机构受控质量体系文件。

2、审议《监理规划》。

3、验证监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计划资源配置。

4、监理机构监理规划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重点服务提供质量验证。

(1)图纸会审过程和纪要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审议过程和改进意见

(3)现场平面布置的设计和实施成果

(4)开工必要条件的确定和准备以及实现状态的检验

(5)开工报告内容和审批过程

(6)信息传输、反馈的速度和环节手续

第三章:项目实施阶段目标管理

一、合同管理

项目经理主持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履行和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各类合同管理。

1、代建单位对监理合同的管理

(1) 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a.代建单位负责满足工程正常进行和开展监理工作所需外部环境条件的协调工作。

b.代建方将项目实施的意图和想法通知监理单位并与其协商,由监理单位在协调管理过程中贯彻实施。

c.对监理单位提交的各种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2)对监理单位授权范围之外事件的决策

a.工程设计变更及索赔处理,必须报代建方审核,并报业主认可。

b.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的建议,要向代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c.监理单位与参建单位的重要协商事项应事先向代建单位报告。

d.监理单位须报经代建单位同意,才能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e.监理单位对代建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提出变更,须报告代建方,并经过业主批准。

f.监理单位对工期和投资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做出决定前须事先报告代建单位,并征得业主的批准。

(3)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a.代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对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资质进行核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承诺派遣监理人员,组成监理机构。

b.代建单位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等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监理单位进行相应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

c.代建单位通过监理机构提供的监理工作月报和有关事项的专项报告,监督工程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项目管理部对施工现场情况不定期抽查,监理周工作情况每周定期检查一次,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行为每月检查一次。

d.代建单位必要时可要求撤换不称职总监。当监理单位严重违约使得监理合同已无法顺利实施,代建方将中止监理合同。

2、代建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代建方及监理方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

(2)协同监理方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a.进度管理方面:

a)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阶段施工的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

b)按照计划进行实际进度检查,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及时解决;

c)审核修改的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延期等。

b.投资管理方面:

a)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管理;

b)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c)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d)对施工中涉及的其它费用进行管理;

e)办理竣工结算,对保修金进行管理。

c.质量管理方面:

a)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半成品及构件质量;

b)按合同规定的要求、程序,监督检验施工质量;

c)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验收隐蔽工程和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质量;

d)验收单项工程和参与验收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3)代建方督促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后,将全部合同文件加以系统整理、建档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文件,包括有关签证、记录、补充协议等都做好系统分类、认真管理。

3、合同的处置和结算:

(1)代建项目管理部负责合同分解和落实执行责任人,对各类合同执行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掌握合同相关内容的进展状况。

(2)项目管理部在检查合同执行状况时,发现合同相对方有违约等状况时,应报告业主和代建公司领导,力求采取缔约过失责任索赔等经济合同手段以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及时按合同约定和相关程序验收和交接合同标的物。

(4)根据验收(接收)情况与合同约定条款的比对分析,符合合同条件的按约定进行合同结算。

二、进度管理

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管理工程师建立工程进度计划控制系统:实施计划目标实现时间控制,以《项目管理计划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监理规划》为依据、建立以控制网络技术为主的工程进度计划控制系统。

1、监理公司审核进度计划的原则:

(1)必须保持与建设项目管理总流程及总进度计划时间网络(一级网络)的符合性,并按相关监理程序控制。

(2)对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条件和时机进行控制。

a、代建项目管理部根据本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或业主意图作出的指令性调整,由项目管理经理确认;

b、监理部根据潜在风险预控、综合平衡和责任事故处理需要,作出调整建议,经与代建单位项目经理达成共识后所作的调整。

c、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并有利于工程进展的调整请求,经监理部同意与代建项目管理部沟通后,取得同意所作的调整;

d、调整进度计划应保证合同工期;

e、调整进度计划应尽量避免工期索赔;

f、调整进度计划应尽量不影响造价基准和资金调度;

g、批准调整进度计划应考虑各执行单位的利益兼顾。

2、进度控制措施

进度监测

进度监测系统图

(1)监理方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收集反映工程实际进度的有关数据,作为进度分析和调整的依据。

(2)监理方在项目进度监测过程中,当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必须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其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采取合理的调整措施,取得与代建单位的共识,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项目进度调整系统图

3、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1)施工队在与代建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必须依照合同工期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完整详细的施工网络图,提出总的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及机械台班计划。

(2)项目管理部负责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网络图,在七天内进行审核确定,施工队必须按监理、代建方审定的施工网络图来组织劳动力,材料以及施工机械,由监理人员现场查验落实到位情况,确保生产按计划进行。

(3)施工队必须将施工网络图细分成每月、每周(或每旬)工作计划,每周日(或每旬末)上交下周生(或下旬)产计划,每月25日前交下月生产计划,监理方审核后上报项目管理部。

(4)监理公司负责检查每周(或旬)、每月计划完成情况并报项目管理部。(5)总包方应对分包方进度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分包方进度应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

(6)若发生重大进度偏差,项目管理部要分析发生进度偏差的原因,提出改进要求,发函给监理公司指令施工队调整。

(7)将进度完成情况与进度款拨付挂上钩,对工期提前予以奖励,对工期延误进行处罚,进度严重滞后,拒付进度款,具体办法参照相关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管理

1、投资控制流程

由代建项目管理部造价管理师及时对工程进展做出评估,收集实际数据,将投资目标的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按下图流程控制执行,每两周或一个月循环

2、投资控制措施

(1)对不定因素干扰和风险提出充分的预测和预控。严格控制重复投资和无谓投资。

(2)对合同条款进行拟议和控制,把握有利于建设项目目标实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不受侵害的原则。

(3)将建设项目各责任单位所持有的造价管理系统进行科学的专业化整合,组成特定项目适用于整体目标实现的管理系统,保证管理运作和项目发展最佳状态。顺利完成总体目标。

(4)确定项目实施阶段的控制要点:

a.拟定付款的基本条件和制约条件:

满足合同支付条件、拒付条件、再分期条件、扣款条件。

b.通过过程阶段分解、阶段验收和付款制约条件:

区别验收一次性通过无缺陷、缺陷整改、不合格返工等各种情况下采取不同的付款方式。

c.竣工验收阶段的付款制约条件:

质量目标满足程度、整改、成品保护、资料档案备案,决算通过的时间、处理争议、审计时间、协商时间。

d.中间过程的付款制约条件

子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计划工期、文明施工、执行缺陷、不认真记录、不服从监理管理、不执行制约程序和环节。

(6)质保期前后对尾款和质保金的制约条件

a.清退场条件的制约

b.试运行过程的正常配合制约

c.投诉的分析和处理的制约

d.质保期的成品保护和质保书承诺的检验制约。

(7)工程变更的控制措施

a.建立严格的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前,都须报代建方审批,造价管理师协同监理工程师合理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价款和工期延长的期限,并经过项目管理经理确认,确保把投资控制在总概算内。

b.造价管理师会同设计管理师对设计变更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对变更方案作优化分析,及时与业主及设计单位沟通。

c.严格控制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使其不对未完工程投资支出和工期造成太大影响。

a)工程变更程序Array

b)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造价管理师负责变更价款的审核和申报文件的编制,经项目管理经理确认。

①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协商后确定变更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承包单位提出变更价格,审计部门认可,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代建单位监督。如不能与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则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8)索赔控制

项目管理经理主持处理索赔事宜,造价管理师负责索赔的具体事务。

a.控制索赔的措施

a) 当遇到索赔事件时,督促监理工程师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

益纠纷。

b) 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监理工程师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c) 督促监理工程师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尽量将单项陆续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d)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采取预防措施。

b.施工索赔的处理程

3、资金控制流程和手段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管理

遵照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按工程进度和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结算限

额办理支付。

(1)由施工单位按月填报《建设项目进度和用款申请表》,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对工作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书等相关资料审核后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一并报送项目部审核。

(2)项目管理部填写《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审批表》报公司审核。

4、项目整体财务状况监督和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向有关部门申报建设资金需求计划,并按批准的资金计划和工程进度申请建设资金。项目管理部认真审核进度,不能虚报,使每月进度和资金安排能够同步,不发生大的差距。

四、质量管理

1、在代建单位项目管理部督导和支持下,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的全面组织部署控制和协调,代建单位以月报、工程质量问题报告单、现场不定期检查形式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2、监理公司根据代建单位的授权范围,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现场管理工程师督促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并对上述质量控制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4、对工程用材和施工成果的技术核定和内在质量控制:由监理机构主控,项目管理部监督。

5、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督程序的规定,接受和服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由监理公司进行全过程控制,项目管理部随机抽查。

(2)项目管理部坚持不定期地对《监理日志》、《施工日志》进行抽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能满足工程结构及技术性能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3)实行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监控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监理规范用表,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申报、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施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

(4)所有工程用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按规定抽样送检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5)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班组要进行技术交底。

(6)对工程质量优劣实行奖罚制度,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检、抽查,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进行质量控制。对明显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达到合格标准,再支付相应工程款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对监理方进行连带经济处罚。(7)若连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不服从监管,责令施工队暂停施工,直至退场。

五、过程管理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项当前期管理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 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 创造外部协作条件, 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 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 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 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 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 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 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 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 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 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理的许可。

第二章: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 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 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 1) 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 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 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 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 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 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 2) 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 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明确: 监理工程的概况; 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晋建建字[2005]10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已经4月22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代建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分阶段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代建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方可承揽建设项目代建业务。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改组或者改造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第六条设立工程项目代建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应当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一项甲级资质;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应当具有工程勘察(只限岩土)、设计、监理(从业5 年以上)一项甲级资质或者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一级资质; (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类注册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

工程代建工作实施方案

余杭街道中南社区农居点二期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代建制) 编制: 审批: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目录 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机构…………………………………………………1.组织结构图…………………………………………………………………2.项目代建机构的设置………………………………………………………3.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人员汇总表……………………………… 4.各阶段具体工作事项及管理人员分工…………………………………… 二、代建计划………………………………………………………………… 1.工作目标…………………………………………………………………… 2.质量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3.进度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4.费用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三、管理制度………………………………………………………………… 1.项目组岗位责任制………………………………………………………… 2.项目办公会议制度………………………………………………………… 3.工程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4.签证制度…………………………………………………………………… 四、资金分配表………………………………………………………………

五、项目部考核表…………………………………………………………… 六、合作须知告知表………………………………………………………… 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机构 1.组织结构图 2.项目代建机构的设置 工程驻地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是我公司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代建)组织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在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实施代建。驻地项目管理(代建)办公室实行项目管理(代建)经理负责制,项目管理(代建)经理作为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的全权代理人,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要求展开工作。各专业工

精编【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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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b.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适用于本项目的专用条款。

代建项目部管理手册

代建项目部管理手册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代建项目部管理手册 一、概论 1.目的: 为便于规范管理项目,提高管理效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提高公司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手册。 2.机构设置原则 便于执行、便于管理、便于公司督促。 简单高效、节约管理成本、便于回款。 二、前期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本公司第一个或前两个项目时,采取下列方式。 2.1.代建项目部职责: 1、代表业主方行使代建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服务(具体按合同约定),实现业主方的各项管理目标。 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代建项目进行代建管理服务。受业主方委托,其职责和义务是: 2.1、协助代建项目建设方案功能策划及论证、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和审核、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呈报专业审图单位审查、施工管理、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移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2、协助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配合业主方依法对其合同进

行审查、签订、履行和跟踪管理等,并代表业主方执行上述合同下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2.3、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2.4、代表业主方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 2.5、会同使用单位申报办理规划、环保、土地、施工、消防、供电、绿化和城管等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2.6、依据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审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 2.7、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合同管理,督促按合同的相关条款落实、执行。 2.8、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 2.9、造价控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处理合同协议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审核项目进度用款申请报告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工程进度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综合验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接受审计监督。 2.10、进度控制:审核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

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发改委(局): 现将《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代建制实施细则通知 抄送:自治区有关部门。 委领导。 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秩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代建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建办”),其日常工作由发展改革部门承办。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 (二)组织通过招标、比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代建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三)与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签订《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以下简称《代建合同》); (四)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制止或者纠正有关违规、违约行为,或者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五)负责协调代建项目的重大事项;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代建制工作的开展,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做到专业管理、注重实效。 第二章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项目代建方案

项目代建方案一、组织机构 二、代建方案

1、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采用A型单喇叭+T型设计方案,匝道上跨开州路,下穿濮范高速,互通形式与工可推荐方案一致,互通新增用地约21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线改建长度为1050m,被交道开州路改建长度为1080m,匝道长度为3482m (其中单向匝道长2551m,对向匝道长931m)。桥梁474.6/6座(加宽濮范高速113.6米/1座),涵洞通道11道(濮范高速2道加长),4进6出收费站1处,其中ETC车道为2进2出。 1.2本项目开州路设计速度为6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公路(兼顾城市主干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35m;濮范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m;本项目互通式立交匝道设计速度40 km/h,路基宽度分别采用9.0m单向单车道、10.5m单向双车道、18m对向分隔式三车道及23.5m对向分隔式四车道。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5g。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等中的规定。路面面层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2、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 2.1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 对本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周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期交付。 2.1.1现场管线迁移及三通一平等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 2.1.2授采购人委托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相关合同,并监督中标人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2.1.3协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2.1.4进行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在工作中回避由利益关系的单位,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招标人及管理部门备案;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_________________ 项目 编制: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 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 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 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 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 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 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 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 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 代建人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第三章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 第八条计划管理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 细则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当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

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理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的

建设工程代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2 、项目建议书或 建设工程代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代建制 1代建制定义:是指投资方通过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代理投资人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 2,代建制的优点: 管理团队专业化,促进了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提高了决策的准确性,同时也有了责任追究对象;同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3、代建单位的工作内容: 1)、前期报批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及报批、规划、施工、土地、环保等许可证和消防、人防、市政等) 2)、设计优化管理(组织施工图设计,协调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设计变更的报批) 3)、招标合约管理(会同使用单位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和签订合同) 4)、投资资金管理(设计变更、现场洽商项目造价的审核、工程索赔管理、审核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概算调整报批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5)、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项目投资、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组织施工,协助监理单位组织中间验收,组织竣工验收) 6)、文档信息管理(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档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7)、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与业主、承包人及政府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

2 、项目建议书或 协调沟通有关问题。 4,代建单位服务费的计取:代建取费至今尚没有统一标准,按照财建2004年300号文第 四项(项目代建管理费标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一般取投资额的2%,由于此取费较低,现在一般采取代建费加结余奖励的收费模式。 5,项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会同发展改革委确定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 2)、负责项目建议书报批 3)、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可研、规划、土地、环保、节能、消防、人防、投资计划、施工、园林、绿化及市政接用等审批手续提出项目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并选定设计方案,参与施工、监理招标的监督工作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4)、监督代建单位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自筹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代建项目的接收、移交、使用和保管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是以投资的建设单位为主体,聘请的项目管理公司根据签订的管理合同服务范围,协助业主完成工程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提供专业化的建议和管理服务。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________________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 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 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日期:2013-08-30 来源:省发改委稽察办浏览次数:183 字号:[ 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对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代建制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出资人”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托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项目代理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理行使项目建设期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四条【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界定】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是指使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含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间接融资资金以及纳入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采用代建制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 第五条【管理程序一般要求】代建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目规定。 第六条【实施原则、项目范围】实施代建制遵循“积极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首先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中推行,并逐步推广到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其中省本级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市、区)项目总投资限额可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均应依照本办法实施代建制: (一)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审判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培训教育中心及其它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某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某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

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是指从事项目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项目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开展全过程或分阶段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条件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其中一项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满足该项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主持完成2项(含2项)以上,投资额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上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执业资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 (一)被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二)承接的建设项目在近一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三)近一年内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或信用评价为最低级别的; (四)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代建单位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凡符合上述代建单位条件的,在天津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 第三章代建的委托

代建项目部管理手册

、概论 1. 目的: 为便于规范管理项目,提高管理效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提高公司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手册。 2.机构设置原则 便于执行、便于管理、便于公司督促。简单高效、节约管理成本、便于回款。 二、前期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本公司第一个或前两个项目时,采取下列方式。 . 代建项目部职责: 1、代表业主方行使代建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服务(具体按合同约定)管理目标。 ,实现业主方的各项 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代建项目进行代建管理服 务。受业主方委托,其职责和义务是: 、协助代建项目建设方案功能策划及论证、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和审核、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呈报专业审图单位审查、施工管理、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移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协助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配合业主方依法对其合同进行审查、签订、履行和跟踪管理等,并代表业主方执行上述合同下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代表业主方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 、会同使用单位申报办理规划、环保、土地、施工、消防、供电、绿化和城管等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依据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审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 、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合同管理,督促按合同的相关条款落实、执行。、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 、造价控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处理合同协议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审核项目进度用款申请报告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工程进度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综合验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接受审计监督。 、进度控制:审核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质量控制: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报告;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汇编和移交项目建设、竣工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按批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工程部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投资并经集团总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抢险抢修工程)。 第三条凡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报集团审批,确定是否实行代建以及代建方式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第二章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向代建人核拨工程建设 资金和代建管理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 (二)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土地等前期事项; (三)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要求,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 (四)协助代建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参与评审工程设计方 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参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

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五)参与代建单位组织的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负责审查代建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的合同; (六)督促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七)负责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土地证、立项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规划手续、环保、消防、园林、施工等前期手续; (二)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组织工程勘察、设 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 (三)负责代建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 签订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的管理; (五)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及支付管理,处理工程索赔等; 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六)负责组织中间验收、总体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 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代建项目的管理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二、管理机构 1、公建中心:作为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专门管理机构, 负责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在中心统一领导下设立项目工作小组,协助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协同业主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严格合同管理。 2、业主单位:项目的实际受益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前的立 项申请,办理各规划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立业主项目代表机构参与项目部分采购、实施以及验收等。授权1名以上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 3、工程联席会议:项目实施过程由代建方主持,项目各参与方参 加的定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和合同协调、共同管理。 三、项目前期管理 1、审批阶段管理:明确本项目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制定手续办 理流程图,落实相关手续办理责任人。 2、施工图设计阶段管理:严格执行概算限额设计原则。施工图必

须经业主主管单位、业主以及公建中心三方认真讨论后才能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 3、采购管理:纳入项目总投资的招标内容必须根据镇海区发展和 改革局发布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表》制定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落实采购责任单位、采购时间、进场时间和采购额度计划。 四、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1、质量控制 1)认真审核施工和监理制定的实现质量目标的措施和方法,对施工和监理制定的文本找出切入点,做到既不影响施工又能随时介入。对关键工序、关键材料提出质量控制点,建立检查台帐。 2)对属于质量控制点范围的关键工序,必须经过工程联席会议成员3人以上验收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参加验收人员并及时在保证资料上签字。对于属于质量控制点范围内的关键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先填报《材料(设备)选定表》,提供不少于2种的品牌并注明厂家、规格型号以及使用案例等详细情况,经工程联席会议确定通过才能进场。进场后,经监理验收,代建和业主抽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检查台帐作为结算依据; 3)定期根据“PDCA”过程偏差控制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材料投入、工序和阶段性成果与合同所界定的工作范围进行比较;根据确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图及设计总说明与实际工作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比较;根据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序与实际工序进行比较;运用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37页)

项目 编制: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b.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适用于本项目的专用条款。 c.建立合同资料档案库,储存完整的合同管理资料备查,同时建立合同条款索引,将合同条款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对应的各类相关事项联系起来,高效合理地使用合同管理。 2、施工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的内容和目标,分析项目施工合同的主要构成因素,确定项目工程施工目标,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总工期,确定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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