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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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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类型:

1、二次供水

2、自建设施供水

3、分质供水

4、饮水机等供水

5、分散式供水

一、二次供水

(一)二次供水定义

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形式。指接受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的用水单位,因水压不够,建低位或高位蓄水设施与配水管网连接,通过水泵加压或水处理设备处理,将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供应到高层建筑或配水管网末梢地区用户的用水。

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储水设备:高、中、低位水箱和地上、地下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二)二次供水的形式:

1、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中、高位水箱,然后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2、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加压至中、高位水箱,再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3、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直接加压至用户(目前以变频调速供水为宜)。

(三)二次供水预防性卫生监督

1、二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3、二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应符合卫生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参加。

4、二次供水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

从事供、管水工作。

(3)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制水车间,不得进行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6、设施周围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7、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8、通过设施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9、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

(四)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1、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

2、蓄水池、水箱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透气管一般宜采用内径100-200mm的管子2根,进气管高1m,出气管高1.5m。进、出透气管出口及溢水管均应用沙网罩住,以防昆虫等侵入。

3、蓄水池、水箱应设有人孔位置,人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蓄水池和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人孔应有盖(或门),并高出蓄水池和水箱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

4、地上蓄水池、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地下蓄水池内设有爬梯。

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

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相通。

5、蓄水池、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

6、蓄水池、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7、设施所采用的管道宜采用无毒塑料管。

8、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联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作业程序和方法

1、清淤除垢释放泄水闸阀或用水泵抽吸储水设施内积水,用冷水高压冲洗机或除垢铲、垃圾储运铲清除储水设施内淤泥及表面积垢。

2、洗刷去污用压力喷雾器喷洒洗涤剂或除垢剂于储水设施内表面,作用一定时间后辅以清洁剂、磨光机、清洁机等工具进行机械刷洗去污。

3、清洗消毒对已刷洗去污的部位用冷水高压冲洗机进行界面冲洗保洁,尔后用压力喷雾器喷洒消毒药剂进行界面及空气消毒。

4、储水消毒用过量的消毒液投加入储水设施中,浸泡12-24小时,如急需用水,则加大消毒液投放量,浸泡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

5、风干防腐对需要作内外防腐处理的设施,在进行清洗消毒程序后,用强力吹风机风干设施内外表面,然后用涂料喷雾机喷洒内外防腐涂料,尔后再作风干和消毒处理。

二、自建设施供水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以自行建设的地下水取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或者附带向周边单位、城镇居民提供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一)自建式供水卫生要求

1、自建设施周边30米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2、泵房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堆放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地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设,且有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排水,室内地面应设有集水坑;墙壁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有有效的机械排风设施;供水泵房必须加装防护门窗。

3、储水设备如贮水池、清水池等观察孔的孔盖应加锁,透气管加罩并密闭完好。储水设施内壁无污垢,底部无异物,水中无肉眼可见物。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运转正常。

三、分质供水

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一)分质供水的形式:

1、管道饮用纯净水是通过反渗透、蒸馏等净化处理方法(脱盐率>95%)制成的管道直饮水

2、管道饮用净水是通过微滤、超滤、纳滤等净化处理方法制成的管道直饮水

(二)分质供水的卫生要求(分质供水的卫生要求同集中式供水单位)

1、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卫生管理制度;

3、水源为市政自来水;

4、水处理装置应取得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装置内各处理单元至少每年应更换一次;

6、制水间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排水条件;墙壁应做到防水、防霉,易冲洗、易消毒;门窗应严密,采用不变性、耐腐蚀的材料制作;有有效的机械排风设施;

7、供水管线应为自动环状循环设计,并且设置人工排水阀门;

8、储水设备出水端应安装自动消毒装置。净化后的净水储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9、处理设备(含净化、软化、消毒设备)运转正常。

四、饮水机等供水

桶装饮用水饮水机、净水器、现制现售饮用水等

监督内容:

1、检查桶装水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尤其是桶装水桶的瓶口是否密封完好;

2、饮水机的放置位置是否远离阳光直射(特别是矿泉水长时间阳光直射易长霉菌);

3、是否定期对饮水机管道进行清洗消毒,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4、饮水机、净水器和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是否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是否定期更换滤芯滤材并记录。

五、分散式供水

自备井、水窖等

监督内容:

1、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对水质进行消毒。

2、周围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

1、符合发证条件的学校自建供水、二次供水是否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是否制订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4、是否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5、针对学校不同生活饮用水类型进行分类监管。

涉水产品(包括水箱、供水管材和管件、饮用水消毒剂和絮凝剂、饮水机、净水器、现制现售饮用水机、饮用水消毒设备等)是否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6、学校饮用水是否按规定进行水质卫生检验;水质检验采样点、检验频次、检验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质卫生指标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7、推荐学校采用开水作为学生饮用水主渠道。对供应开水的学校,现场检查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检查开水供应是否足量(单纯供应开水的以4-6个班有一个50kg 保温桶为足量)和方便学生饮用。

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2016)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第31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类型: 1、二次供水 2、自建设施供水 3、分质供水 4、饮水机等供水 5、分散式供水 一、二次供水 (一)二次供水定义 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形式。指接受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的用水单位,因水压不够,建低位或高位蓄水设施与配水管网连接,通过水泵加压或水处理设备处理,将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供应到高层建筑或配水管网末梢地区用户的用水。 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储水设备:高、中、低位水箱和地上、地下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二)二次供水的形式: 1、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中、高位水箱,然后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2、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加压至中、高位水箱,再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3、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直接加压至用户(目前以变频调速供水为宜)。 (三)二次供水预防性卫生监督 1、二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3、二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应符合卫生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参加。 4、二次供水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4.2.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2。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6.1)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原建设部原卫生部令第53号,2010年2月12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予以修改,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7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予以修改,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生活饮用水监督档案

生活饮用水监督档案 单位(盖章)地址 电话

目录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 3、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4、许可材料内容:(按年度排列以下许可材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经营场所平面图; ⑷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认可书(限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 ⑸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⑹卫生管理体系或制度; ⑺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一览表(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⑻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⑼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⑽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报告书, ⑾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审查意见书; 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5、基础卫生设施 6、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7、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表 8、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9、卫生监督处罚情况 10、生活饮用水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单位基本情况表

饮用水卫生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饮用水单位:地址: 饮用水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卫生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从业人员数:取得健康证明人数: 二、供水方式 1、集中式供水:市政□乡镇□自建□ 2、二次供水□ 3、分质供水□ 4、分散式供水□ 5、其他□自建集中式供水与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无□ 自建集中式供水:⑴水源类型:井水□河水□水库水□泉水□ ⑵水源防护措施:井房□围墙/栏□水池□ ⑶饮水消毒:①消毒方式: 氯化消毒□二氧化氯 消毒□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 ②投药方式:机械投加□人工投加□ 三、水质监测 本年度是否开展水质监测:是□否□频次: 水质监测结果: 四、饮用水事件 本年度是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是□否□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消毒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 (五) 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后勤)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教师饮用的开

须保证达到100℃。 (九)饮用水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用水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合格证复印件 。 工作岗位,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从事该工作。 (四)供、管水人员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统一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办证。 (五)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须每天对供、管水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六)待聘供、管水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七)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 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八)每年对供、管水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 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干净和卫生。 相关信息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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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试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3.0分,共30.0分) 第1 题. 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的供水方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2 题. 对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包括依法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3 题. 从事饮用水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单位称为供水单位,包括市政自来水厂、自建供水单位、农村自来水厂、分质供水单位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4 题. 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制水工艺与分质供水基本相同,也是将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进行进一步处理,但不是通过管道送到用户,而是由用户自己到供水站购得饮用水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5 题. 所有的涉水产品可以通过卫生安全检测防止其对污染饮用水;部分有净化或消毒作用的涉水产品可以通过功能检测验证其效果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6 题. 分质供水的制水工艺的膜过滤可选用砂滤、精滤、微滤、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技术方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7 题. 有一种二次供水的基本形式是将水贮存到低位水池或水箱中,再通过水泵加压后,送到高位水箱,最后送给用户。一般用于有多幢多层建筑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8 题. 由于饮用水安全涉及水源水的资源选择与调配、水源保护与污染控制、水厂处理、管网建设与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以及用水点水质监测等多个环节,在我国,监管职能涉及政府多部门。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9 题. 自来水水厂通过制水、输配水过程,将饮用水送到用户

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及管理要求

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卫生 监督要点及管理要求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及管理要求》。 一、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一)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二)范畴 1、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 2、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 3、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4、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 5、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6、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7、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

导工作;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任务。8 (三)许可 1、禹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内的二次供水许可,并对未经许可擅自供水的行为予以处罚,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申请提出换发新证。 ①未经预防性卫生审核擅自供水 违法条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处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责令改进,并可以处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②未经许可擅自供水 违法条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处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日常监督 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 1、学校是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 2、学校是否任命一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类型: 1、二次供水 2、自建设施供水 3、分质供水 4、饮水机等供水 5、分散式供水 一、二次供水 (一)二次供水定义 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形式。指接受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的用水单位,因水压不够,建低位或高位蓄水设施与配水管网连接,通过水泵加压或水处理设备处理,将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供应到高层建筑或配水管网末梢地区用户的用水。 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储水设备:高、中、低位水箱和地上、地下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二)二次供水的形式: 1、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中、高位水箱,然后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2、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加压至中、高位水箱,再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3、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直接加压至用户(目前以变频调速供水为宜)。 (三)二次供水预防性卫生监督 1、二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3、二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应符合卫生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参加。 4、二次供水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

学校饮用水工作总结

折苴么小学学校饮水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祥云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祥云县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校饮用水安全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把学校饮水卫生安全教育工作抓落实,学校建立相关的监测、消毒管理制度。我们把安全工作管理刚性化,安全整治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部门饮水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汇报。同时,我们经常性地利用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符合小学生特点、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三、按照祥云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祥云县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学校认真开展饮用水专项检查工作。 1、学校饮用水水源水样送到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根据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我校的饮用水水源符合饮用水标准,可以饮用。 2、检查学校水源及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措施和消毒情况。因为学校所在地区没有集体自来水供水设施,学校也没有自己的水源,因此学校和村组的农户协商,由村组农户供水,学校要求农户做好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措施和消毒。学校内的水池及水管由学校做好安全防护和消毒工作,做到定期检查消毒清洗。 3、我校没有采购使用瓶(桶)装的饮用水。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校饮水卫生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精神,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饮水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折苴么小学 2014年11月11日 折苴么小学 学校饮水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2014年11月11日篇二:周永福学校饮用水安全自查总结 泸州市周永福第一实验学校饮用水安全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江阳区教育局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校建立和落实了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负责,定期检查。 二、学校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者严格登记,不明身份人员、无正当理由要求进校人员严禁入内。 三、学校加强了学生饮水安全的管理。专人负责对饮水源定期查看有无污染现象,并及时消毒。学校专门准备了饮水设备,并对饮水设备定期检查,查验有无漏电及污染现象。 四、为防止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还进行了专门的饮用水安全讲座,要求全体师生严把“饮水关”。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篇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资料准备指引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部分工作指引 一、卫生监督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档案资料要求 ◆公共场所部分 ㈠公共场所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应创卫标准5.1) 内容: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2001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分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6. 各类型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gb/t17220-1998,ws205-2001) 7.国家标准《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19085-2003)㈡××市、区政府相关的工作规划、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文件(2003-2005年)参考样板: 1.《关于印发××市农村2004—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市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市卫生局 3.*副市长在2005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通知――××市卫生监督所 ㈢××市**区三年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应创卫标准5.1) 内容: 1.××市**区近三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2.200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3.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4.2005年上半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近三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撰写要求 题目:“××市**区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 内容包括: a.基本情况概述 b.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项创卫指标的完成情况,注意采用的数据与《国家卫生城市信息报表》一致; c.采取的主要措施(突出亮点,如基层建设、专项整治等); d.采取措施取得的成效; e.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要包含以下内容:7类28种公共场所的体检率、茶具、用品用具、空气质量监测及达标情况等。 参考资料:××市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市卫生局) ㈣每年上级布置和自己制订的公共场所专项检查计划和总结(对应创卫标准5.1)参考样板: 1.2005年××市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和总结 2.2003年**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和总结 ㈤各类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指导规范。(对应创卫标准5.1)参考样板: 1.××市**类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 1、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来水厂和自建水厂; 2、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3、学校生活饮用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继续开展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供水的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水处理工艺、消毒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档案。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水质检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指导和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 (三)加强供水单位水质监测

一是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水质监测工作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监测,按时报送监测结果。二是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做好出厂水水质的快速监测,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自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广大人们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接受卫生指导,养成饮用水良好卫生习惯。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xx09)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6、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管理组织

学校饮用水管理组织 为认真落实学校生活用水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饮用水管理组织。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 组长:汪大周 副组长:石荣光 组员:侯瑞黄飞飞石洪疆 定期消毒员:石洪疆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校园内发生疑似水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园内发生疑似水污染后的应急预案》。如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阻断污染源,并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确定专职的管水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健康证,从而做到专人管理。同时学校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的饮用水卫生的自查工作。 三、饮用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四、桶装饮用水的规范存放 设立独立的能闭密的桶装水储藏室,有防鼠防蝇措施,桶装水离地隔墙存放。 五、饮水机的规范放置 设置在各楼层的饮水机都配有电源插座,并做好通风防尘,保持环境整洁,避免阳光照射。 六、由供水单位的专业消毒人员定期对饮水机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进行清洗消毒(每月一次),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每次清洗消毒由学校学校总务处监督,并留有详细的消毒记录。 七、各班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并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校内指定专人(学生干部)做好饮水机保洁工作。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报告。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概述试卷试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概述试卷试题 单位:姓名:考试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3.0分,共30.0分) 第 1 题. 分质供水是对市政供水或水源水(也包括二次供水)作进一步净化处理和消毒处理后,由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供水,目的是调节市政供水水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2 题. 在屋顶设置水箱,夜间市政水压高时靠管网自身压力向屋顶水箱贮水,白天水压低时供给高楼层用户,低楼层用户直接使用市政水。这种情况在高层建筑中比较普遍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3 题. 由于水源存在的问题,水处理工艺存在的问题,供水管网、设施及其设计存在的问题,造成不同城市的饮用水供水水质参差不齐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4 题. 地下水源水的无机盐类超标,需要在水质消毒处理前增加特殊处理工艺,如高氟水源的除氟工艺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5 题. 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的供水方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6 题. 由于饮用水安全涉及水源水的资源选择与调配、水源保护与污染控制、水厂处理、管网建设与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以及用水点水质监测等多个环节,在我国,监管职能涉及政府多部门。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7 题. 采用无负压供水设备直接接入市政供水管网,以连续密闭接力加压方式供水。主要由无负压稳流调节罐、水泵、智能控制系统等组成,通常无需设置水箱或水池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8 题. 南方一些城市的供水源水和出厂水分别检出微囊藻毒素,同样情况在北方城市地也有出现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9 题. 自来水水厂通过制水、输配水过程,将饮用水送到用户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10 题. 对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包括依法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 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完整版)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学校分管后勤工作领导) 副组长:(学校后勤科室负责人) 成员:(供管水人员)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完善水源卫生防护,确保水质安全。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2、供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3、每天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水质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4、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清洗消毒1-2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5、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6、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水质送检与自检制度 1、市政供水学校每年送水样监测1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等学校每年送水样监测2次,即每学期开学前各监测1次。 2、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或有监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水质检测结果,要及时在单位公开栏里公开,并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XX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为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饮水卫生管理水平,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任务,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全国爱卫办《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常规卫生监测,及时了解水质及经水传播疾病的动态变化,建立并完善监测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监测信息;掌握农村高氟高砷地区和淮河流域农村饮用水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了解降氟降砷工程情况;开展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为供水水质卫生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 二、组织结构 行政网络体系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负责审查和确定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各级参加单位,落实工作所需经费,审查总结报告,发布监测公报等。 技术网络体系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省疾控中心负责监测网络的技术工作,负责制订监测方案,编制监测工作中的计算机数据库,组织各市疾控中心建立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进行质量保证,技术指导,编写总结报告等。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负责本区域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指导,组织、实施辖区所有市县的农村饮水监测、上报,并进行总结、分析。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具体承担农村饮用水卫

生监测任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反馈。 三、农村饮用水常规卫生监测 (一)监测围 全省个县(市、区)监测点分配数见附件。监测对象: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和末梢水。 (二)监测点数量 、省级监测点:各监测县(市、区)应根据当地情况,监测集中式供水水厂的水质情况,不同水源类型(地面水、地下水)各占一定比例。农村水厂数量不足的地区,可以增加乡镇加压供水站作为监测点(出厂水),要求每个监测点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比例为:,每个水厂共采集份水样(枯、丰水期各份)。 、市、县级监测点:在省级监测点的基础上,各地应对辖区的农村水厂实行卫生监测全覆盖。 (三)监测容和方法 、监测点基本情况 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围、覆盖人口、水处理工艺等。 ()按网络直报系统中调查表格的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填写全国统一的调查表。 ()建立覆盖所有农村水厂的基本档案(见附件、、、)。 、饮用水水质监测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在枯水期(月)和丰水期(月)各检测次,每次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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