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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篇一:xxx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汇报

xxx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汇报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相关职能部们,密切协作,共同努力,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严格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不断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增强了我县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水平。

一、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概况

我县城区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21户,从业人员938 人,其中住宿场所52户、美容美发场所24户、洗浴场所10户、茶座30户、游泳馆1户、音乐厅4户。城区生活饮用水均由华容县第一自来水公司供水,该水厂供水设施完善,设有检验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按规定每月开展自检。根据湖南省城市饮用水监测方案,县卫生监督中心在城区设立5个未梢水监测点,每季度定期对市政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并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开展一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一)强化指导,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

我们按照“监管与指导结合,指导为主”的原则,牢记“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意识。

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为企业指导服务的关系,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在技术上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积极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三年共开展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8户,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在每年卫生许可证复核年审过程中,对各类公共场所按卫生要求分类指导,经审查达到办证要求的立即办证,对经整改可达办证要求的,下达切实可行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其整改合格后办证。

(二)加强监督,开展卫生质量监测

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日常性卫生监督,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执法力度。每年年初,县卫生监督中心公共场所科工作人员对各自管辖片区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摸底建档,对经营户概况、硬件设施状况和软件管理水平等进行统计,并按照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分类汇总,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三年来累计监督检查6600余户次,限期整改120余户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每年开展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工作。20XX年共监测476户次,合格率达%;

20XX年共监测427户次,合格率达%;20XX年共监测697户次,合格率达%,合格率逐年稳步提高。

(三)狠抓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在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每年都针对重点行业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洗浴业专项检

查,对洗浴业卫生管理、功能区卫生要求、公共用品、通风系统、池水消毒、强制性淋浴、浸脚消毒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大型宾馆、超市等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检查,完善了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卫生管理档案;三是开展歌舞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现场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吸烟室的设置和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了歌舞场所的卫生管理;四是开展美容美发场所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持有效证经营和执业服务情况、卫生设施设备运转情况。经过几年来不断的强化监督,我县公共场所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四)创新模式,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卫生部要求,我们在城区公共场所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召开各类公共场所业主专题会议,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认真学习和培训各项卫生要求,要求各业主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大力推行量

化分级管理制度,20XX年以来我们选择旅店业作为突破口,已完成旅店业65%以上量化评审,20XX年来逐步推进对洗浴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

(五)广泛宣传,加强学习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业主的卫生管理意识,我们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三年来我们相继分行业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班6期,有近120个

经营单位约6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了印有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938份,培训内容重点在于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并进行书面考试,使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增强,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我们还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将各行业卫生标准、知识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逐步提高公共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六)完善设备,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为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公共场所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先后配备了智能气体检测仪、温湿度计、声级计等仪器设备。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做到卫生执法与技术指导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湖南省城县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加强对生对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多年来未发生一例饮用水污染事故,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

1、城区自来水普及情况:根据我县统计局年鉴及自来水

公司供水情况显示:20XX年城区年末人口数为43848人,饮用自来水人口数约为63987人即城区的供水人口数为43848人,城区自来水普及率100%; 20XX年城区年末人口数为44148人,饮用自来水人口数约为68088人即城区的供水人口数为46939人,城区自来水普及率100%;20XX年城区年末人口数为44442人, 城区的供水人口数为72156人即城区的供水人口数为50442人,城区自来水普及率100%。

2、加强卫生监督,发放饮水卫生许可证。依据建设部、

卫生部联合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县水厂卫生许可证进行了复核,20XX年进行了换证。加强对县第一自来水公司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审评,对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强化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一是对供、管、制水

人员每年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法律知识培训,对查出的职业禁忌人员严格做到100%调离。20XX-20XX 年体检和培训132人次,体检合格率达100%,体检中未发现“五病”人员。二是加强县自来水公司的卫生管理,要求自来水公司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水厂净水生产工序的重点环节设

立质量控制点,进行质量控制,从中间环节保障水质安全。

4、加强水质监测,保证供水质量。根据湖南省城市饮

用水监测方案,由县卫生监督中心布点,在城区设立5个监

篇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小结

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苏卫监督[20xx]14号)和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二次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苏卫监督所便函[20xx]20号),及《南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所加强了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滨江临海,辖有金沙镇城区和18个建制镇,全区现有人口1256366,其中农村人口1119800,城区人口136566,

全区有市政供水单位1家,农村自来水厂18家。在城区现有二次供水单位10家,辖区内无学校自备水厂。

二、市政水厂检查

7月29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城区市政水厂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组织管理:有卫生许可证;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齐全;水源卫生防护区有明显的标志;

2、工作档案:比较完整地收集了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报告完整;并能做到定期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3、设施:水质消毒、水质净化、水质检验等设施齐全,并能正常运行。

4、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采样监测,采集出厂水1份,末梢水3份,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三、二次供水检查

8月2日开展了城区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组织与管理:卫生管理主体单位明确,都能配备管水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都能做到定期消毒和管理,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基本到位。

2、工作档案:都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3、设施:有两家单位水箱没有上锁,有1家单位水箱容积不符合要求,下水管和溢、饮用水箱都能专用,泄水管不与市政供水相连。

4、管水人员:都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对其中3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样品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测。

四、检测结果:

末梢水3份和出厂水1份,检测31个项目,水箱水检测16个项目。所检项目全部符合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

1、一些新、改、扩建的二次水箱基本没有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部门对城区的一些新建二次水箱单位不了解,筹建单位和管理单位交接不到位,所以影响了物业管理部门对二次水箱的材料的索证工作,同时也给卫生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

2、我区生活饮用水大都是区域供水,所供自来水都是由南通市1到2家大自来水公司生产,现在的水厂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来水厂,而是供水站,面对新的情况,需不需要领取卫生许可证,要不要建立化验室等给我们日常监督管理带来了难度和困惑。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我们将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尤其是让农村广大群众了解饮用安全卫生自来水对健康的好处,切实提高全民健康卫生意识。

2、加大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管力度。我们将对不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提供不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篇三:【卫生监督工作简报】认真履职,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工作简报

认真履职,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涉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XX年1月21日,石马镇卫

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项卫生全面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由卫生监督协管员龙小

军带队,重点对饮用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取水点是否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水源保护区有明显的严禁事项的

告示牌、厂区环境、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卫生状况、消毒设施运转、消毒记录、各类制水、蓄水设施洗消毒、涉水产品是否索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

1

(批准文件)、水质自检设施设备和日常检验记录、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检验报告等内容进行详细检查。

通过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绵阳市鸿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查中发现,大多数检查内容符合要求,但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未上

墙,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软件资料未进行统一归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发了监督指导意见书,并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到位,要求经营单位提高自律性,加强自身管理,切实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工作。

石马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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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2016)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第31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4.2.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2。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6.1)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原建设部原卫生部令第53号,2010年2月12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予以修改,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7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予以修改,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做好饮用水的安全工作,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问题的大事,不能出现一点差错。中国文库-教育资源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和《**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省卫生厅2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今年**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一、检查范围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净化、消毒措施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水质检测以及饮用水水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饮用水水质情况的检测指标应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

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二)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完成汇总表。 三、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3月)。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培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4-6月)。各县区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在去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去年未检查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对无或未健全分户档案的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完成汇总表。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各县区要对本辖区

生活饮用水监督档案

生活饮用水监督档案 单位(盖章)地址 电话

目录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 3、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4、许可材料内容:(按年度排列以下许可材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经营场所平面图; ⑷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认可书(限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 ⑸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⑹卫生管理体系或制度; ⑺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一览表(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⑻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⑼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⑽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报告书, ⑾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审查意见书; 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5、基础卫生设施 6、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7、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表 8、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9、卫生监督处罚情况 10、生活饮用水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单位基本情况表

饮用水卫生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饮用水单位:地址: 饮用水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卫生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从业人员数:取得健康证明人数: 二、供水方式 1、集中式供水:市政□乡镇□自建□ 2、二次供水□ 3、分质供水□ 4、分散式供水□ 5、其他□自建集中式供水与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无□ 自建集中式供水:⑴水源类型:井水□河水□水库水□泉水□ ⑵水源防护措施:井房□围墙/栏□水池□ ⑶饮水消毒:①消毒方式: 氯化消毒□二氧化氯 消毒□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 ②投药方式:机械投加□人工投加□ 三、水质监测 本年度是否开展水质监测:是□否□频次: 水质监测结果: 四、饮用水事件 本年度是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是□否□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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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校“护苗行动”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用版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年学校“护苗行动”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用版 ——Summaring Experience, Carrying Over To Go Forward Striving for More Achievement 。

2020年学校“护苗行动”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 总结 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介水性传染病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对县辖区内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沅陵县饮用水供应慨况 我县生活饮用水供应主要为市政供水及农村集中式供水两种方式,其中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人口41.5万人,全县共有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408家(涉及到63所学校及403个村居),其中: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日供水量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单位91家,日供水量100 吨以下水厂289家。 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情况 2020年15月日至31日,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抽调9名卫生监督员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 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408家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都系水利工程改水项目,乡镇农村水利工程改水项目的供水单位制水工艺绝大多数未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制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试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3.0分,共30.0分) 第1 题. 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的供水方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2 题. 对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包括依法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3 题. 从事饮用水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单位称为供水单位,包括市政自来水厂、自建供水单位、农村自来水厂、分质供水单位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4 题. 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制水工艺与分质供水基本相同,也是将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进行进一步处理,但不是通过管道送到用户,而是由用户自己到供水站购得饮用水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5 题. 所有的涉水产品可以通过卫生安全检测防止其对污染饮用水;部分有净化或消毒作用的涉水产品可以通过功能检测验证其效果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6 题. 分质供水的制水工艺的膜过滤可选用砂滤、精滤、微滤、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技术方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7 题. 有一种二次供水的基本形式是将水贮存到低位水池或水箱中,再通过水泵加压后,送到高位水箱,最后送给用户。一般用于有多幢多层建筑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8 题. 由于饮用水安全涉及水源水的资源选择与调配、水源保护与污染控制、水厂处理、管网建设与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以及用水点水质监测等多个环节,在我国,监管职能涉及政府多部门。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9 题. 自来水水厂通过制水、输配水过程,将饮用水送到用户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总结

篇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资料准备指引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部分工作指引 一、卫生监督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档案资料要求 ◆公共场所部分 ㈠公共场所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应创卫标准5.1) 内容: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2001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分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6. 各类型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gb/t17220-1998,ws205-2001) 7.国家标准《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19085-2003)㈡××市、区政府相关的工作规划、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文件(2003-2005年)参考样板: 1.《关于印发××市农村2004—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市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市卫生局 3.*副市长在2005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通知――××市卫生监督所 ㈢××市**区三年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应创卫标准5.1) 内容: 1.××市**区近三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2.200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3.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4.2005年上半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近三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撰写要求 题目:“××市**区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 内容包括: a.基本情况概述 b.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项创卫指标的完成情况,注意采用的数据与《国家卫生城市信息报表》一致; c.采取的主要措施(突出亮点,如基层建设、专项整治等); d.采取措施取得的成效; e.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要包含以下内容:7类28种公共场所的体检率、茶具、用品用具、空气质量监测及达标情况等。 参考资料:××市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市卫生局) ㈣每年上级布置和自己制订的公共场所专项检查计划和总结(对应创卫标准5.1)参考样板: 1.2005年××市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和总结 2.2003年**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和总结 ㈤各类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指导规范。(对应创卫标准5.1)参考样板: 1.××市**类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最新医疗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保障工作总结

医疗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和生活饮 用水等卫生保障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前期工作总结为第做好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召开期间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保障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目前前期保障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卫生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年会”卫生保障工作任务,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保障组、疾病预防控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和卫生监督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制定了**市《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卫生保障工作进行了分解,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有序开展前期卫生保障工作 1.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要求,对各自发证的接待单位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培训,并对存在问题的接待单位开出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并计划5月21日和22日对重点接待单位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

现场快速检测。 2.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一是对接待单位分别落实了义务报病员;二是对定点接待单位义务报病员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知识培训,明确报告方式、内容及时限;三是明确疫情报告电话号码及报告方式,由市疾控中心和接待单位双方共同负责宾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四是对全市县区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进行疫情报告管理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五是对接待单进行了指导消毒,并培训了相关工作人员。 3指定市延安医院、市一院、市三院和市中医院为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安排了市延安医院、市一院、市三院和市中医院共7组医护人员将于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召开期间入驻7所酒店进行医疗保障。

2019年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水是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生活物资,那么它的安全性保障是很重要的,开展这个整治工作,你有什么工作总结呢?以下由出国为大家精心的“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详请关注出国!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和《**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省卫生厅2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今年**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 (一)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净化、消毒措施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水质检测以及饮用水水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饮用水水质情况的检测指标应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二)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

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完成汇总表。 (一)培训准备阶段(3月)。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 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培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4-6月)。各县区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在去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去年未检查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对无或未健全分户档案的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完成汇总表。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 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半 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汇总 表及时报市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 (三)整改审核阶段(7-9月)。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 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许可条件且提出卫生许可申请的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或要求不予发证的,

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 1、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来水厂和自建水厂; 2、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3、学校生活饮用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继续开展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供水的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水处理工艺、消毒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档案。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水质检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指导和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 (三)加强供水单位水质监测

一是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水质监测工作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监测,按时报送监测结果。二是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做好出厂水水质的快速监测,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自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广大人们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接受卫生指导,养成饮用水良好卫生习惯。

上半生活饮用水工作总结

2011上半年度***生活饮用水工作总结 生活饮用水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为保障我县生活饮用水安全,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我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饮用水集中式单位监督监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集中式供水单位8家,其中县政府所在地的市政供水1 家,乡镇供水8家;8家供水单位均持有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卫生许可证。 二、工作开展情况 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都按照有关要求,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 指导下,认真整改、加强管理,总体卫生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具体表现在: 1、有完善的卫生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与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 2、有完整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卫生档案,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度与技术操作规程等。 3、建筑设计与卫生布局合理,如:厂房的选址,水源的选择均合乎卫生要求,厂区环境洁净,有水源保护的警示牌。 4、有完善的实验室设备,检验人员具备检验培训合格证。 5、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卫生合乎要求,净化消毒设施,输、蓄 、配水管网等原始记录完善。 也有部分单位缺少完善的水质净化消毒处理工艺和设施,制供水单位设施

破旧得不到及时改造。 今年按抽检计划对8家发证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监测出厂水水样数8份,合格6份,合格率75%;监测末梢水水样数162份,合格134份,合格率82.72%。出厂水不合格的主要指标是菌落总数、浑浊度;末梢水不合格的主要指标是耐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二氧化氯。我们对检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均及时提出了限期整治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 城乡供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的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卫生监督所 二O—一年七月十九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概述试卷试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概述试卷试题 单位:姓名:考试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3.0分,共30.0分) 第 1 题. 分质供水是对市政供水或水源水(也包括二次供水)作进一步净化处理和消毒处理后,由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供水,目的是调节市政供水水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2 题. 在屋顶设置水箱,夜间市政水压高时靠管网自身压力向屋顶水箱贮水,白天水压低时供给高楼层用户,低楼层用户直接使用市政水。这种情况在高层建筑中比较普遍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 3 题. 由于水源存在的问题,水处理工艺存在的问题,供水管网、设施及其设计存在的问题,造成不同城市的饮用水供水水质参差不齐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 4 题. 地下水源水的无机盐类超标,需要在水质消毒处理前增加特殊处理工艺,如高氟水源的除氟工艺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5 题. 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的供水方式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6 题. 由于饮用水安全涉及水源水的资源选择与调配、水源保护与污染控制、水厂处理、管网建设与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以及用水点水质监测等多个环节,在我国,监管职能涉及政府多部门。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7 题. 采用无负压供水设备直接接入市政供水管网,以连续密闭接力加压方式供水。主要由无负压稳流调节罐、水泵、智能控制系统等组成,通常无需设置水箱或水池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8 题. 南方一些城市的供水源水和出厂水分别检出微囊藻毒素,同样情况在北方城市地也有出现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第9 题. 自来水水厂通过制水、输配水过程,将饮用水送到用户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B 第10 题. 对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包括依法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标准答案:A

201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1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工作总结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11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臵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 2012年4月28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 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XX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为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饮水卫生管理水平,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任务,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全国爱卫办《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常规卫生监测,及时了解水质及经水传播疾病的动态变化,建立并完善监测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监测信息;掌握农村高氟高砷地区和淮河流域农村饮用水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了解降氟降砷工程情况;开展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为供水水质卫生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 二、组织结构 行政网络体系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负责审查和确定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各级参加单位,落实工作所需经费,审查总结报告,发布监测公报等。 技术网络体系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省疾控中心负责监测网络的技术工作,负责制订监测方案,编制监测工作中的计算机数据库,组织各市疾控中心建立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进行质量保证,技术指导,编写总结报告等。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负责本区域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指导,组织、实施辖区所有市县的农村饮水监测、上报,并进行总结、分析。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具体承担农村饮用水卫

生监测任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反馈。 三、农村饮用水常规卫生监测 (一)监测围 全省个县(市、区)监测点分配数见附件。监测对象: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和末梢水。 (二)监测点数量 、省级监测点:各监测县(市、区)应根据当地情况,监测集中式供水水厂的水质情况,不同水源类型(地面水、地下水)各占一定比例。农村水厂数量不足的地区,可以增加乡镇加压供水站作为监测点(出厂水),要求每个监测点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比例为:,每个水厂共采集份水样(枯、丰水期各份)。 、市、县级监测点:在省级监测点的基础上,各地应对辖区的农村水厂实行卫生监测全覆盖。 (三)监测容和方法 、监测点基本情况 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围、覆盖人口、水处理工艺等。 ()按网络直报系统中调查表格的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填写全国统一的调查表。 ()建立覆盖所有农村水厂的基本档案(见附件、、、)。 、饮用水水质监测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在枯水期(月)和丰水期(月)各检测次,每次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份;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文档

2020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文 档 Job Summary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对前一时间的工作学习活动等以书面形式形成的文字材料. 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

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Z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GB 5749-85 1985-08-05批准1985-08-06实施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 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 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 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 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2.6 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7 分散式给水应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经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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