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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流程

医疗机构校验流程

医疗机构校验流程是一种由专业人员对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的过程,以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校验流程的第一步是对医疗机构的整体诊断和审核。在这一步中,专业人员会评估医疗机构的管理架构、运作流程、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及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接下来,专业人员会详细审核医疗机构的日常运营情况,包括收费管理、医护人员管理、设备使用情况等。专业人员会根据诊所的实际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经营管理办法》等。同时,专业人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特定需求,评估其人员、设备、药品等资源的分配是否达到合理的水平。

此外,专业人员还会进行风险评估,具体来说,就是评估医疗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以及它们存在的重大风险。例如,评估医疗机构管理团队是否熟悉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医疗机构的资金管理是否有效,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等等。

最后,专业人员会提出建议,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可行的改进措施。一般来说,这些改进措施包括改善医疗机构的管理结构、落实合规要求、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等。

总之,医疗机构校验流程可以帮助医疗机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此外,通过医疗机构校验流程,也可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地运营,从而提升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 (一)法定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审批范围 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中医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三)办理流程(时限:1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

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详见附表1);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6.成都市行政审批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 (五)前置条件 在校验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对卫生监督处罚意见进行了整改。 (六)表格下载

附表1: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Array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表1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办发[2002]117号文件《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分类代码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1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表1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表1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表1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7、表2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8、表2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9、表2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0、表3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1、表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 12、表4平均每一门诊诊闻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13、表4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住院收入。 14、表4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流程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年度绩效评估和审核的过程。这一过程旨在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保障患者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执行过程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流程。 一、准备工作 1.明确校验目标和要求:医疗机构需要明确年度校验的目标和要求,包括法规及政策的要求、机构内部设定的规章制度等。 2.组织验审人员:医疗机构需要组织校验小组或聘请专业机构的专家来负责校验的执行和评估工作。 3.制定校验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年度校验的具体计划,确定时间节点和校验内容。 4.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医疗机构需要准备校验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设置、医疗技术、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执行过程 1.会前准备:校验小组根据校验计划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校验标准、评估指标、调查问卷等。 2.现场调查:校验小组按照校验计划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人员的访谈以及观察医疗过程等。 3.文件审查:校验小组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包括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数据分析和评估:校验小组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 5.问题汇总和意见反馈:校验小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形成意见反馈报告,指出问题的性质、原因和整改建议。 三、整改措施 1.整改计划:医疗机构需要根据意见反馈报告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目标、时间和责任人。 2.整改落实:医疗机构按照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完善。 3.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需要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长效性。 4.复校验:医疗机构需要在整改后进行复校验,校验小组将重新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定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医疗机构的绩效。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流程包括准备工作、执行过程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工作,执行过程中根据校验计划进行现场调查和文件审查,并对数据进行评估,最后整改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问题的解决和医疗机构绩效的提升。同时,医疗机构需要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进行复校验,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长效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是指对医疗机构的合法性进行核实和验证。在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审核、批准后,医疗机构才能获得执业 许可证书,并获准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的目的是保障医 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并对医疗机构的规范运营、管理水平进行监督和 评估。 1.合法性的校验:包括对医疗机构的相关证照、执照、许可证书等文 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验。如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是否合法注册,是 否获得了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和许可,以及医疗机构的设立和变更手续是 否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等。 2.资质的校验:包括对医疗机构的医疗科目、技术设备、人员配置等 方面的资质进行核实。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医疗科目和技术设备,并且有足够的医疗人员配备,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规范性的校验:包括对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质量控制 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以确保 医疗服务的规范运作和质量。 4.安全性的校验:包括对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医疗废物 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具备合适的设施设备,保 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同时,医疗机构也要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废物的处理,确保环境卫生的安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的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相应的卫生监督机构。他们会派遣专业的人员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进行校验,并对校验结

果进行评估和决策。在校验过程中,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照和证明材料,协助校验人员进行工作。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是医疗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经过执业许可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才能正常运营,给患者提供安全、高效、规范的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是医疗机构合法性、资质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审核和评估。通过对医疗机构的合法性、资质、规范和安全等方面进行校验,可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运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年度工作总结; (四)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其中1. 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2.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3.从业人员的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核原件及交复印件各1份); (五)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七)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二、医疗机构申请换证 (一)《医疗机构校验(换证)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科目核定表原件及各交复印件1份; (三)年度工作总结; (四)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其中1. 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2.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3.从业人员的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核原件及交复印件各1份,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只需提供相应诊疗科目一名执业医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人员花名册); (五)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七)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八)负责人近期二寸彩照一张。

校验申请流程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步骤 1、登陆北京市卫生局放射诊疗许可信息管理系统: 2、用户类型选择“申请人”; 医疗机构登记号输入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上登记号; 校验码输入图片内数字; 点击登录。 3、左边栏——放射诊疗许可申请——校验, 点击校验申请, 将申 请编号前方框划勾, 点击校验。 4、出现《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填表说明, 仔细阅读后点击 下一页。 5、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放射诊疗设备变动情况说明”及 “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没有选择“无”; “提交材料清单”1-4项前方框均划勾。 6、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 将对应工作人员资料正确填写, 注 意: 上一年度个人剂量(年剂量mSv)要将单位换算 7、放射防护与之控设备清单: 分为放射人员防护、受检者防护、 剂量笔等; 规格及型号不得填写“不详”, 要求填写具体数据+单位, 单位为mmPb。 8、以上内容填写无误后选择提交, 出现提醒: 您已成功提交申请, 请记住您申请号200xxxxxxxxxx, 点击返回, 此时状态为“已提交”, 点击打印, 将打印后申请表逐页加盖公章。 注意: 变更和校验不能同时进行 申请校验填表注意事项通知(请仔细阅读)

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 上一年度个人剂量(年剂量mSv)一栏 注意单位是mSv, 个人剂量监测汇报上单位为μSv, 要换算单位, 1mSv=1000μSv, 填表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例1: 个人剂量监测汇报所给数据为1.38E+02μSv即1.38× 102=138μSv, 单位换算后为0.138mSv,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四舍五入, 最终结果为0.1mSv, 在表上填写0.1即可。 例2: 所给数据为1.83 E+02μSv即1.83×102=183μSv, 单位换算后为0.183mSv,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四舍五入, 最终结果为0.2 mSv, 在表上填写0.2即可。 例3: 个人剂量监测汇报所给数据为1.38E+03μSv即1.38× 103=1380μSv, 单位换算后为1.38mSv,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四舍五入, 最终结果为1.4mSv, 在表上填写1.4即可。 2.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 规格与型号一栏 注意单位为mmPb, P为大写字母, b为小写字母。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校验分为常规校验和专项校验两种方式。 第四条常规校验是指对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设备设施、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核实,以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专项校验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对其特定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检查,以便全面了解和评估医疗机构的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校验工作,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第二章校验内容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许可证书、医疗机构分类、经营范围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校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齐全性、功能性、有效性等。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包括医师资质、护士资质、技术人员资质等,校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期限的合规性、专业 技能的过硬程度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健全,校验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性、质量评估与监控的有效性、患者满意度的调查 和反馈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专项校验内容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 点确定,可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的水平、服务态度的优劣、患者隐私的 保护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校验人员应当具备 相关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第三章校验方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的常规校验应当定期进行,校验周期由医疗机构的 等级和规模等因素决定。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的专项校验可以由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也可以由相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校验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文件审核、数据分析等,根据校验内容的着重点和处理的难易程度不同,可以采取逐 级递进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并依法公开,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和跟踪整改情况。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 全文结束》》-02-22人阅读 登记与校验 第一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

第1页共1页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三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投资不到位; 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 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所有制形式; 注册资金; 服务方式; 诊疗科目; 第1页共1页

医疗机构效验流程

医疗机构效验流程 概述 医疗机构效验流程是指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的一系列程序和方法。通过对医疗机构的效验,可以确保其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从而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重要性 医疗机构效验流程的实施对于医疗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发现和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患者的信任感,促进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和改进。 效验流程 1. 准备阶段 1.确定效验目标:明确要效验的医疗机构类型、范围和对象。 2.制定效验计划:制定效验的时间安排、人员配备和任务分工等。 3.收集相关材料:收集和整理需要效验的医疗机构的资料和文件。 2. 应用阶段 1.环境检查:对医疗机构的环境进行检查,包括卫生、设备、消防等方面。 2.人员培训:检查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和有效。 4.服务效果评估: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对服务质量的评估,了解医疗机构的 服务效果。 5.文书工作:审查医疗机构的各类文件和记录,包括病历、医嘱等。 6.设备检验: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 使用。

3. 数据分析和报告 1.数据整理: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 2.数据分析: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和问 题。 3.问题发现: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4.编写报告:将数据分析的结果和问题发现的情况编写成正式的效验报告。 4. 效验结果反馈和跟进 1.效验结果反馈:将效验报告反馈给医疗机构,让其了解效验结果和存在的问 题。 2.效验结果讨论:与医疗机构进行讨论和沟通,解释和说明效验的结果,提供 改进建议。 3.效验结果跟进:监督和跟进医疗机构对效验报告的整改行动,确保改进措施 的落实和效果。 注意事项 1.效验人员的选择:效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效验的准确 性和可信度。 2.效验的周期性:医疗机构的效验应定期进行,以检查医疗机构的长期运营情 况和持续改进的效果。 3.效验结果的公开:医疗机构的效验结果应及时公开,并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 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结 医疗机构效验流程是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关键环节。通过全面、详细、深入的效验,可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医疗机构效验流程也是保护患者权益和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的效验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效验流程,以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示范文本

医疗机构校验 一、申报资料: 1、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 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4、工作总结(上一年医疗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医疗安全等各项统计信息资料);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公章,财务、门诊、诊断专用章及其它有关对外用章印模印; 7、医疗机构审核或者评审合格证书;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9、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 10、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业务科室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 11、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12、财务审计报告(验资证明)。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

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 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业务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4、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业务科室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校验期满未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登记机关应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逐级报设置 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四、受理条件:由市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五、公示流程: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设立或是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各类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时的校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应当遵循恰当性、有效性、公正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和具体服务项目及顾客需求等因素,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确定校验种类及校验频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第二章校验种类及校验频次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校验种类包括: (一)基础设施与医疗器械设备的校验

(二)医疗工作人员的校验 (三)医疗服务的校验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与医疗器械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校验。校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的安装、维护、使用、维修等。 第八条医疗工作人员的校验应当根据其职务、专业技能、工作 年限等因素确定,包括对医疗工作人员的资格评定、考核和培训等。 第九条医疗服务的校验应当根据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包括病历记录、门诊急诊、住院护理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校验频次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服务项目 和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校验工作。 第三章校验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其组成应当 包括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实际情 况设计校验方案。校验方案应当经医疗机构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工作应当由专职或兼职有校验经 验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规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校验是指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认证和评估的过程,用于评估医疗机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以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规范运行。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应依据医疗机构的性质、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同,采取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核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应注重透明和公开,对外公布校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医疗机构校验由医疗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校验。 第六条医疗机构校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机构的法定资质和许可证照的审核; (二)医疗机构的基本设施和装备的审核; (三)医疗机构的人员组成和人员管理的审核; (四)医疗机构的医疗诊疗流程和质量管理的审核; (五)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审核; (六)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处理和投诉处理的审核; (七)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审核。 第七条医疗机构校验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类别,制定相应的校验标准和评价指标。

第八条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的医疗机 构应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校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校验应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条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应及时告知医疗机构,同时向社会公布,并 留存相关资料备案。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校验结果作为医疗机构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 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暂停医疗服务、撤销许可证照等措施。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校验应当公正、客观、真实,不得歧视、不公正对 待任何医疗机构。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机构校验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应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相互 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审批主体县卫计局 审批权限决定同意权 1.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审批依照 2.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3.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方法(试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的医疗机构。 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联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及专科医院、休养院、痊愈医院、妇幼保健院、抢救中心、临床检 申请条件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 3 年; 其余医疗机构校验期为 1 年;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 1 年; 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医疗机构应该于校验期满前 3 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副来源件及复印 件; 3、执业人员花名册; 4、诊断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 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施更改 申报资料状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 及整顿状况; 6、年度工作总结(个体诊所不供给); 7、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赔偿)状 况(包含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纪违规 执业及其办理状况; 8、特别医疗技术项目展开状况; 9、当年度医疗废物处理收费依照(与同兴医疗

废物办理企业签合同和发票)和下年度处理合同复印件。 申请—受理—审察—审批 1、申请:申请校验单位或个人提交校验申请资料; 2、受理:受理齐备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审批程序 3、审察:书面审察和现场审察; 4、审批:审批通事后达成信息录入及校验盖章,如校验不合格,卫计委将下达整顿通知书,并依据状况赐予 1-6 个月暂缓校验期,再次校验合格的,同意持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撤消其《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 审批时限30 日内 承诺时限申请资料交托齐备后21 日内 收费依照不收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颁发证件 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名????称 审批方式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生委员会独自审批 审批类型行政同意审批 能否已进 入 是 行政审批 大厅 能否已纳 入 是 电子督查 系统 备????注受权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年度工作总结; (四)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其中1. 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2.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3.从业人员的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核原件及交复印件各1份); (五)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七)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二、医疗机构申请换证 (一)《医疗机构校验(换证)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科目核定表原件及各交复印件1份; (三)年度工作总结; (四)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其中1. 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2.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3.从业人员的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核原件及交复印件各1份,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只需提供相应诊疗科目一名执业医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人员花名册); (五)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七)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八)负责人近期二寸彩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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