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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案例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案例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案例研究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短,且发展较不完善,加上外部竞争激烈,许多企业由于治理结构不合理和经营不善等问题而负债累累,从而选择债务重组来使企业摆脱沉重的负债,实现更好的发展。因此,如何正确、有效地运用债务重组,使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重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债务双方的利益,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2012年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为案例,采用多种研究方法详细地分析了债务重组的方式、债务重组的方案、债务重组的过程、债务重组的特点和债务重组的必要性。再通过比较分析法对案例公司债务重组前后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主要对重组后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能力、成长能力和同行业对比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债务重组的实施效应。

通过分析,最终得到债务重组能够改善案例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综合能力的结论。我国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行业风险的预测能力等,在债务重组时应当积极寻求政府的帮助,以提高重组的成功率和重组效果;同时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机构应当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强制度层面的探索,填补债务重组方面制度的真空区,避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利用,改善市场经济大环境,帮助真正需要发展的企业。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126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 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为了借鉴国外企业债务重组的经验,我们赴瑞典、芬兰考察了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瑞典、芬兰两国都很重视企业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企业债务危机防范机制和债务重组机制,对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工作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一、瑞典、芬兰两国企业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一)两国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都曾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pdf

企业债务重组契约(示范契约) Corporate debt restructuring agreement (契约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6903

企业债务重组契约(示范契约) 说明:以下契约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磋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 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契约及本契约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本契约及各担保契约)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基准日”是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契约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第 2 页

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 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 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重组债务的利息总额。8.“债务重组期间”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9.“全部债务”是指重组债务与重组债务利息之和。 10.“全部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与全部债务等值的债权。 11.“原贷款债权担保”是指债权人从银行受让贷款债权时受让的与原贷款债权担保相关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 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3.“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确认,各方向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各方按本契约进行债务重组 的重要前提条件,各方依赖下述陈述与保证签署本契约。 1.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尽各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债务 重组顺利完成。 2.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从事任何对债务重组造成损害的行为。 3.各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契约_不对签署及履行本契约组成不利影响。 4.严格保守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 5.在本契约中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 第 3 页

概述企业债务重组-总结报告模板

概述企业债务重组 概述债务重组为避免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刚性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实践中,负债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申请破产。其二就是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在理论上可以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上下的债务重组两种。本文中的债力重组是指前者,其目的是减轻的债务负担,成化的资本结构。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债务重组方式有以下几种:(1)债转股。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之间的债转股,而且,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2)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3)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5)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原则上不属于直接的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有异曲同工之效。主要是负债在资本市场中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紧缺的状况,使经营活动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直接融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6)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间的债务一般是根据合同产生的,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

主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债务重组存在较大重组风险,或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重组风险和重组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的估值风险、权属风险、重组债务审批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重组概述 1.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重组各方当事人名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债务和资产概况及相关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债务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债务重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3.如债务重组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债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应作出详细说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该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如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偿债、减免债务、停息或减息、改变债务条件等)、条款和相关金额。 3.涉及债务豁免或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以及是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审批等。 4.债务重组存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披露相关标的资产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 3.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的,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涉及款项支付的,应当披露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如适用) 主要介绍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等情况。 六、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实际应用研究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实际应用研究 在现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周边的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着,其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着。这一系列巨大的变化都要归功于国内经济发展方面上。然而,最近几年,国内经济发展虽然表面非常正常,但是内部竞争却非常的激烈。在这种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企业内部的财务调整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企业内部财务方面出现问题而导致企业债务重组的案例也经常发生。这已经成为了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所要面临的最为主要的一个问题。企业自身债务重组最终结果如何,将会直接地对企业接下来的发展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标签: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应用研究 如今国内市场发展情况越来越好,这与国内竞争激烈的市场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各大企业只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住脚步,才能够实现企业内长期发展的目标,这也就促使了国内市场不断改革进步的良性循环现象出现。但是,有一些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其竞争压力并不大,从而导致其内部财务方面逐渐出现漏洞,国有企业中出现债务重组的情况也很常见。本文针对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对我国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方面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 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相关模式的比较和评价 最近几年,经济理论领域逐渐地提出了一些债务重组相关模式,根据重组主体不同一般能够分成以下三种: 1.1 将银行作为主体 将银行作为主体的这种债务重组相关模式中心思路主要是通过将银行在各个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方面产生的作用进行应用,然后把银行中的呆账准备金以及银行自身资本金作为冲销破产企业中债务的款项。 这种将银行作为主体来进行债务重组的相关模式虽然在操作上比较简单并且与企业以及银行的需求也相互适应,但是其实际收效却非常小。在无法保证这种模式不会再形成其他的不良债务这一前提下,这种模式还无法具备将原有债务进行解决的能力。并且,假如企业出现了借钱不还或者进一步发生了其他情况,那么双方的状况就会更糟糕。所以,在对减免不良债务这方面进行研究的时候,应该建立起新的机制。不管是全部将企业中存在的债务免除,还是只免除一部分,其共同的前提条件都是通过将债务免除来对企业内部相关的整顿和结构调整以及竞争能力进行促进和提升。同时免除债务仅能在涉及具体企业这一基础之下进行,也就是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决定,并不能笼统进行。 1.2 将财政作为主体 将财政作为主体的这种债务重组相关模式其核心是将企业中的财务通过举

ST华龙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ST华龙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提要本文描述了ST华龙通过债务重组确认巨额收益而实现扭亏达到避免退市的案例。该案例说明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又一次成为亏损上市公司扭亏的重要手段,监管机构应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关键词:债务重组;恢复上市;营业外收入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辽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绩效评价与预测研究”(2008523)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龙)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自该公司上市后围绕它的是不断的出局和重组、债务和抵押、拍卖和收购,连续多年没有任何利润分配、送配股,每股亏损最高达3.04元。经过2007年和2008年的一番重组后,2008年确定的每股收益高达1.09元,成为备受关注的复牌ST股。ST华龙在长达1年半的停牌后于2009年首个交易日再度“复出”,该公司完成的神奇蜕变与我国2006年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密切相关。 一、ST华龙的特别处理、停牌和复牌历程 由于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ST华龙股票于2006年5月8日停牌一天,自2006年5月9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华龙”。由于公司2006年继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5日起暂停上市交易。2008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20.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46.42万元。该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结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于2009年1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Corporate debt restructuring agreement (协议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06903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说明:以下协议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债权人: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债务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各担保协议)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基准日”是指年月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协议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 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 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重组债务的利息总额。8.“债务重组期间”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年月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9.“全部债务”是指重组债务与重组债务利息之和。 10.“全部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与全部债务等值的债权。 11.“原贷款债权担保”是指债权人从银行受让贷款债权时受让的与原贷款债权担 保相关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 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3.“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确认,各方向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各方按本协议进行债务重组的重要前提条件,各方依赖下述陈述与保证签署本协议。 1.将依据 诚实信用原则,尽各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债务重组顺利完成。2.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从事任何对债务重组造成损害的行为。 3.各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_不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构成不利影响。 4.严格保守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 5.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江山易主的无奈与双料冠军的沦陷 ——揭开债务重组的神秘面纱 1.进行债务重组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债务重组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入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债务重组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二、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当期损益。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即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在这种方式下,债务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以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减值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郑百文债务重组案例

郑百文债务重组案例 谢德仁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0084) 一、案例背景 1987.06 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由郑州市百货公司与郑州市钟表文化用品公司合并而成) 1988.12 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制试点企业)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00万元(20000股,每股200元) 1992.07 更名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1992.12 增资扩股(详细情况不明) 1993.02 由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认定为“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试点企业” 1996.04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代号:600898,发行价格:2.50元)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时,郑百文公布的一些数字无不让人称奇: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间,其销售收入增长45倍,利润增长36倍;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元。按照郑百文公布的数字,1997年其主营规模和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深沪上市的所有商业公司中均排序第一,成为国内上市企业100强之一。而且,郑百文还是郑州市的第一家上市企业和河南省首家商业股票上市公司。这些数字和这些第一,使郑百文在当时的证券市场声名大噪,股价也从刚上市时的6.50元左右上涨至1997年5月12日的22.70元。不仅如此,当时的郑百文还被塑造成为当地企业界耀眼的改革新星和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1997年7月,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会,把郑百文树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面红旗。河南省有关部门把它定为全省商业企业学习的榜样。同年10月,郑百文经验被大张旗鼓地推向全国。 继1997年郑百文宣称每股盈利0.448元以后的第二年,郑百文在中国创下净亏2.54亿元的最高纪录。根据公司年报,1999年郑百文一年亏损达9.6亿元,每股收益(摊薄)-4.8435元,再创深沪股市亏损之最,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拒绝发表意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193558.4万元的郑州百文债权。中国信达此次申请债权共计人民币213021万元。2000年2月23日,郑百文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各担保协议)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基准日”是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协议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

之间的时间间隔。 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重组债务的利息总额。 8.“债务重组期间”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_____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_____月_____年. 9.“全部债务”是指重组债务与重组债务利息之和。10.“全部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与全部债务等值的债权。11.“原贷款债权担保”是指债权人从银行受让贷款债权时受让的与原贷款债权担保相关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3.“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确认,各方向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各方按本协议进行债务重组的重要前提条件,各方依赖下述陈述与保证签署本协议。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4243915.html,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者:毕云龙 来源:《商情》2014年第03期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左右。国有企业在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国企累计负债达到16万亿,如何化解国企债务危机,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债务重组国有企业问题对策 一、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其发展趋势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近几年,国有经济贡献水平大概维持在国民经济总值的30%左右。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为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使公有制经济发挥在宏观经济的稳定方面、经济结构的调整方面、保障社会公平的保障方面、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国有企业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然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明显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一是在经营管理能力较 弱。与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许多国有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够理想,经济规模未形成气候,绝大多数未超过盈亏平衡点,规模效益较低。二是盈利能力不强。由于息税前盈利率太低,在实际负担的利息水平方面国有企业与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差不多相当,所以在负债率相当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可想而知。 二、三九集团债务重组案例分析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九集团债务重组的背景 三九集团从刚开始的小企业,历经十多年的发展,到重新整合,再到上市,一直到2000年,在中医药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业务的拓展,三九集团规模迅速扩张。在过去的几年中,三九着手吞并了130多家地方企业,平均每一个月就可以达到2家的并购率。在这种看似有些疯狂的并购中,同时在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中,也让三九集团的财务风险不断地呈上升趋势,并最终陷入了必须进行债务重组的困境。在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前,三九集团已经严重资产不抵足债务,已经没有流动资金来清偿对上市公司三九医药的债务。根据现代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不失为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方法,这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这种改革,一定的基础上可以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经过集团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最终决定,企业最终采用混合债务重组的方式。2004年11月,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领导下,拥有债权的多家银行都各自派代表组成三九债权人委员会,参与三九集团清产核算与重组谈判。经过多方商议,《三九集团债务重组协议》确定三九总体偿债比例60%,并放宽了政

佳兆业债务重组财务案例分析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李亚光李析航王传璞沈乐天 苏洁靳腾蔓 一、案例目标 3 二、案例介绍 3 (一)公司简介 3 (二)公司问题披露 4 三、案例分析 4 (一)债务重组的作用 4 (二)公司债务危机解决方案 5 一、案例目标 通过本案例的分析,我们将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进行剖析。进而了解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双方如何实现利益均衡、互利共赢的问题。

二、案例介绍 (一)公司简介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性地产企业,并于2009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1638.HK)。公司成立以来,集团坚持“佳居乐业”的企业理念,秉承“专业、创新、价值、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城市运营,业务领域涉及地产开发、商业运营、酒店管理和物业服务四大板块,产品覆盖普通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综合商业及大型城市综合体。 佳兆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无数荣誉,2010“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价值中资港股TOP 10”、“2010中国蓝筹地产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2010年中国最佳雇主企业”、“201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地产上市公司” 2005年-2010年,连续六年获得中国华南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2007年-2011年,连续五年获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并于2011年3月以卓越的表现荣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第30名;2012年跻身全国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20强——在“2012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位列第17名。 (二)公司问题披露 2016年12月19日深夜,佳兆业公告发布富事高对于审核其2014年财报的调查报告,此报告由佳兆业董事会主席郭英成签发。 富事高以擅长处理财务丑闻、恢复公司声誉为业内所知,如达进东方照明(00515.HK)就曾为复牌而聘请富事高为其独立法证专家进行财务调查。2015年10月,富事高正式进入佳兆业进行年报审计调查。此前一个月,时任佳兆业核数师的普华永道曝光了佳兆业“明股实债”及关联交易的6大问题。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整理稿)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系列之一:破产重整助S*ST兰宝重生 负债累累被暂停上市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宝公司”)原名长春兰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本为2.4亿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为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发展初期,兰宝公司始终处于一个稳步前进的状态。然而,由于兰宝公司投资失败,致使其下属企业被迫停产,大量外债无力偿还。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亏损数额达12亿元以上,2006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兰宝公司的股票暂停上市。依据2006年兰宝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兰宝公司的总资产为5亿余元,总负债为11亿余元,净资产为-6亿余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兰宝公司若不能实现转亏为盈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2007年4月28日,兰宝公司的债权人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宣告兰宝公司破产,此举将本已债务缠身的兰宝公司逼到了破产与退市的死角。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高院”)批准,2007年6月14日,长春中院受理了兰宝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兰宝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至此,兰宝公司破产案成为了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我国首例上市公司破产案件。 破产程序有条不紊 2007年6月15日,长春中院在兰宝公司主持召开了破产管理人会议。2007年6 月18日,长春中院组织债权人申报债权事宜。2007年7月25日,长春中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了已确认债权。其中,职工债权约为152.3万元,税务债权约为130.3万元,普通债权为17.23亿元。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2007年11月5日,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兰宝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向长春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兰宝公司进行重整。长春中院于2007年11月16 日,作出准予兰宝公司重整的民事裁定。2007年11月19日,兰宝公司破产管理人向长春中院递交了《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兰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5日,长春中院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兰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通过。重整计划中关于债权调整的基本内容为:职工债权不做调整,按确认债权数额全额清偿;税务债权不做调整,按确认债权数额全额清偿;对于普通债权,一律按确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6903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各担保协议)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基准日”是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协议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 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 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2号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债务重组存在较大重组风险,或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重组风险和重组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的估值风险、权属风险、重组债务审批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重组概述 1.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重组各方当事人名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债务和资产概况及相关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债务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债务重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3.如债务重组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债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应作出详细说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该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如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偿债、减免债务、停息或减息、改变债务条件等)、条款和相关金额。 3.涉及债务豁免或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以及是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审批等。 4.债务重组存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披露相关标的资产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 3.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的,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涉及款项支付的,应当披露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如适用) 主要介绍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等情况。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ST中福 ST中福前身为*ST昌源,于2006年4月28日暂停上市,停市时股价0.68元。公司股票于今年4月14日恢复上市,复牌首日最高见8.99元,收盘8.60元,创下暴涨11.6倍的惊人纪录。 2008年3月,ST中福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资抵债,向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定向增发2.58亿股,以购买山田林业相关资产。年报显示,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18.93万元,为房地产租赁业务收入和物业管理收入,净利润却达3.78亿元,每股收益1.29元,净利润的主要来源就是债务重组。“这样的交易公允性存在一定问题,操纵利润变得直接和容易。”业内人士分析说。 浪莎股份

浪莎股份曾被喻为“牛市第一股”。公司原名*ST长控,经重组后更名浪莎股份。 公司股票曾因重组而于2006年12月20日开始停牌,停牌时的收盘价为7.80元。4个月后复牌,复牌当天股价最高冲击85元天价,收盘68.16元,收盘价涨幅达773%。2007年5月30日起更名*ST浪莎,此后经涨涨跌跌,昨日收盘8.83元。 重组后该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28694.04万元;每股收益4.73元,同比增长6756.34%。而当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仅为455.36万元。 很明显,公司盈利大增,主要是因为所豁免的公司债务28536.83万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按照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但该部分利润不会给公司带来实际的现金收入。 虽然重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恢复到正常水平,又有新东家股改承诺(2008年和2009年若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5%,则差额部分将由新东家补足),但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还要经受考验,公司今年上半年每股收益0.18元。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XX投资公司债务重组合同 精品

合同编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 (债权人) 与 成都xx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 之间 债务重组合同 2014年6月

债务重组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2014年6月【】日(“签署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签订地”)签订: 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或“信达”) 负责人:xxx 住所地:xx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xx号xx层 邮编: 电话: 债务人:成都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成都市xx县xx街道xx号 邮编:【】 电话:【】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双方”。 鉴于: 1.债权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相关主管部 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可在其授权范围内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2.根据原债权人xx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信达于 2014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债权收购协议》,信达应按《债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原债权人支付债权收购款项。自付款日起,债务人欠信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零壹佰万元(小写:¥50,100万元)(下称“重组债务”)。

3.为帮助债务人缓解流动性困难,盘活企业资产,促进经营发展,双方同意, 依托信达的不良资产专业化管理能力,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社会风险救助作用,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债务重组。 为此,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债务重组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债务重组宽限期、还款计划 1.1债务重组宽限期为36个月,自付款日起算(下称“重组宽限期”)。在重组 宽限期内,债务人同意向信达支付重组利息。重组利率为14.5%/年,重 组利息以重组债务本金余额、重组利息年率和重组宽限期为基础按日计 提(日利息率=14%÷360)。 1.2重组宽限期内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债务人应于结息日次日 (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向信达支付当期重组利息。首次 支付日为自付款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次日。重组宽限期届满之日,债务 人向信达偿还全部重组贷款本金,利随本清。 1.3债务人应于重组宽限期届满之日向信达偿还全部重组债务本金人民币大 写人民币伍亿零壹佰万元(小写:¥50,100万元)。 2.抵押物的销售 2.1在重组宽限期内,如债务人拟对抵押物上所开发的“中信〃万锦城”项目 进行销售或置换抵押物,则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债务人在本项目的动态抵押率不高于50%,动态抵押率=(本协议约定的债权本金余额+编号为【】的《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 约定的债权本金余额)/(未售抵押物评估价值+置换抵押物价值) (2)取得信达同意销售抵押物上所开发的“中信〃万锦城”项目相关房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全程指引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全程指引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具体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现状和特点,对上市公司重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上市公司的市场活动和经济竞争日趋复杂激烈,债务重组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降低财务风险,整合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近些年来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比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经济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一、债务重组的现状和特点 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在近些年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不少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但债务重组活动的日趋频繁所反映出的问题是一些上市公司面对新的经营形式和自身资产质量下降等问题。债务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但通过债务重组,是否真的能实现上市公司的扭亏为盈,是否真正能使一些面临财政问题的上市公司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还有待商榷。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不少上市公司往往只注重利润突击,忽视整合主营业务的进行,权衡债务重组的利弊得失,规范债务重组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首先大量的关联交易存在,即公司同自己的控股人、参股人、子公司或它们的下属企业进行交易,通俗来说是自己跟自己交易;其次股权转让中换股方式已经逐渐取代了现金购买的方式,但我国的股权转让多是通过现金来进行,这一定程度上对债务重组进行了限制。在下文中所介绍的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及对策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现状和特点。 二、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1.财务困难的界定标准存在模糊 债务重组进行的前提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在我国的债务准则中,这一前提的判定很难有量化的标准进行衡量,所以在没有清晰标准的判断基础下,上市公司自身情况的差异性很难准确划分出财务困难的界限。 针对这一问题,首要工作还是集中在债务重组的准则制度规范和完善上,明确债务重组的适用范围,遵循以实际情况出发为原则的概念界定。例如,对那些有能力摆脱公司的困境,只是暂时性陷入财务问题的公司不支持债务重组;而对于那些表面上虽然在盈利,但公司制度和技术已跟不上市场要求的公司,则应通过债务重组寻求改变。 2.资产公允值的确定存在难度 我国对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缺乏具体的规定,而资产公允值又是在不断变化之中,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所制定的资产公允值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在完善阶段,资产公允值的确定存在难度,且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与客观要求上的差距使大部分公司并未对公允值进行相关处理。 针对这一问题,根本上还是要完善会计准则制度,让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明确化,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完善市场监管,将其他计量属性结合到公允价值的计算当中,使公允价值的确定更为清晰合理。 3.债务重组的理解还不够深入 我国上市公司在进行债务重组时,由于对债务重组的内涵缺乏深刻的理解,往往会有部分的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方式不合理,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内部的财政危机。具体表现在:在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中仅仅通过一些关联企业或其它形式的资源帮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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