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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

内容提要: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对企业的发展与生存起着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各企业为赢得市场,增强竞争力和企业发展的后劲,不断加大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力度,研究与开发费占企业所用资金份额呈不断增长趋势。本人就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谈谈个人观点。关键词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费用化;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往往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以期改善工艺、改进现有产品、开拓新产品或发现新材料、新配方、新知识。对于研究与开发费用应该如何处理?是费用化好?还是资本化好?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界争论的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额资本化,第二、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额费用化,第三、研究与开发费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本文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定义及性质《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指出,研究与开发是两个阶段,研究活动是为预期获得新的科学知识和任务而进行的具有创造性和有计划的调查,而开发活动是在开始商业生产或使用前,把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与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工艺、系统或服务。[2](P35)由此可见,研究是一个技术可行性的探索阶段,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不具有确定性,风险性大,而开发活动是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将技术转化为产品的阶段,因而带来经济效益的确定性高。二、研究与开发费用单一的费用化和单一的资本化处理的做法及利弊分析。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额费用化,是我国和大多数国家目前均采用的一种做法。我国2001年出台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的注册费、聘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6814201.html, 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P36)这种处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也可以让企业最早得到税收优惠好处,及时收回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投资。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1)不符合一致性原则。[3]企业从外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价款入帐,然后在受益期间内进行分摊,而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全部进行费用化,这显然不符合会计上的一致性原则,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比性。(2)容易导致短期行为的产生。我国长期以来采用某些指标体系评价企业领导的业绩,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企业领导者为个人利益,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而大量削减研究开发经费,这样不利于企业创新,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3)无法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准则规定,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资本化,计入成本,而将自行开发与研究费用进行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造成大量的开发费用摒弃在外,明显低估了资产的价值。因为注册费与律师聘请费的金额相对研究与开发费用来说,是微乎其微的。(4)不符合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原则。[4]如果企业开发成功,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支出所产生的收益,不仅与本期有关,而且与以后几个年度相关,应作为资本性支出,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费用化,显然违背了资本性与收益性划分原则。(5)企业的筹资渠道受阻。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筹资方式逐渐由银行借款转向资本市场。在当前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投资者进行各项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利润、赢利能力等指标,如果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额费用化,势必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指标,使得企业在资本市场上无法顺利地筹集所需的资金。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额费用化不妥,那么,将其全额资本化列为无形资产,在受益期摊销就合理吗?也不尽其然。这种做法虽然核算简单,便于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企业的短期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明显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所谓谨慎性原则,是指在确认资产及收益时,若有两种以上的方法可供选择时,会计人员应选择不高估资产和收入,也不低估费用和损失的方法。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产品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研究与开发费用就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开支,如果全部资本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增大企业的经营风险。三、研究与开发费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思考。

(一)研究与开发费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理由。本人认为一定条件资本化比单一的费用化、单一的资本化更合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理由有以下几点:(1)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研究与开发是两个相互联系的阶段,研究活动是一种初步的探索性工作,是一个基础阶段,能否带来经济效益非常不确定,而且受益对象不明显,而开发活动是将研究成果付诸于实践,比研究阶段更进一步,带来经济效益的确定性高,并且受益对象是特定的产品,所以将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在开发成功时进行将其资本化,不成功还是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比单一的费用化或单一的资本化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2)更好地协调谨慎性与相关性原则。单一的费用化能很好地遵循谨慎性原则,但损害了相关性原则,而单一的资本化能很好地遵循相关性原则,但又忽视了谨慎性原则。一定条件下资本化能很好地协调谨慎性与相关性原则,既可以避免费用化带来的资产低估,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本化所带来的风险。(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6814201.html,/accounting/2007/0827/lw200708271237465519.html3)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当然是一项过去的事项,它不是为了取得本期的利益,而是为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当研究开发成功时,就可以成为企业的一项资源,也能够被企业控制,并且在开发过程中的成本也可以可靠计量,显然符合资产的定义。(4)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经济紧密地与世界经济融合起来,世界各国间的投资和对外贸易更加自由化,环境的变化就必然要求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接轨,采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及英国会计准则规定的做法一致,这样,可以缩小与国际之间的差异,因此,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选择具有现实的意义。(二)研究与开发费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处理研究与开发费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标准的界定,目前可借鉴有主要有国际会计准则和英国会计准则两号公告。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并且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也不能确认为资产。[2](P37)一个项目的开发费用,如果满足以下标准时,就应确认为资产,即:(1)能够清楚地确定产品或工艺,并且应计入产品或工艺费用能单独地辨认和可靠的计量。(2)产品或工艺的技术可行性能够论证。(3)企业计划生产和销售(或利用)该产品或工艺。(4)该产品或工艺的市场的存在或其对企业有用性能够被论证。(5)拥有为完成该项目并销售或使用该产品、工艺所需的足够的资源,或能论证它们的可用性。[2](P38)可见,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化的条件是相当严格的,从资源、生产技术、商业、经济效益等方面都作了限制。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3规定:自行开发过程应分为三个阶段,即纯理论阶段、运用阶段和开发阶段。前两个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予费用化,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

原则上也应费用化,但若符合以下条件,则可资本化:(1)对应着确定的项目;(2)这些支出是可以单独分辨的;(3)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以及最终的商业效用等可以合理地预期;(4)如果为项目的完成尚需要发生开发支出,那么这些支出连同相关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的支出应预期不超过项目产生的未来仅仅利益;(5)为使项目能够完成,存在或可以合理地预期能够得到适当的资源,也即在资源方面能够得到保证。[1](P64)对比两个准则,虽然在阶段的划分、文字叙述上有些差异,但确认为资产的标准基本一致。但本人认为如果没有研发所需的资源,研发就失去了基础,因此,资本化的条件只要从生产技术、商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研究与开发过程的费用较难划分,容易被当作利润的调节器等问题。要解决这两个问题,我认为,可以对每个研究项目,安排专门会计人员设置备查簿来登记每个项目研究过程所发生的支出,设置“开发成本”帐户来系统地归集开发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同时,企业可以成立一个评估小组,针对具体项目特点,根据研究项目的盈利性,所处经济环境、项目潜在的风险,有效期间等因素,采用适当的方

法(如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取得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区间。如果企业“开发成本”归集的各项费用落在区间内,开发成功时,将其全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如果超过最高限度,企业应该对研发过程中的每项支出进行进一步分析,剔除不合理开支后结转入成本,其余部分作为当期损益。当研究与开发费用数额较小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其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研究与开发费用数额较大时,按一定条件进行资本化,即当研究开发获得成功时,将其发生的费用进行资本化,开发不成功,就将其发生的费用进行费用化。但研究与开发活动是一个复无忧论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6814201.html,/accounting/2007/0827/lw200708271237465519-2.html杂的过程,要对其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进行处理,就必须对各项支出进行系统地归集,建议设置“开发成本”帐户,用以核算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处理:(1)在研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时,作借:管理费用贷:应付工资(原材料等)(2)在开发过程中发生各项支出时,作借:开发成本贷: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3)当开发成功时,将“开发成本”所归集到的费用全部转入成本,作借:无形资产贷:开发成本(4)若开发不成功,将“开发成本”所归集到的费用全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作借:长期待摊费用贷:开发成本然后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分摊。(三)研究与开发费用在报表中的披露。研究开发活动一旦成功,就将发生的开发费用进行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帐,考虑到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议在会计报表中按类别分别列示;如果在期末开发还未成功,则将“开发成本”帐户所归集到的数额列入其他资产,单独设置开发成本项目反映,并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1)企业研发过程发生的费用金额。(2)发费用予以资本化金额及摊销方法。(3)研发费用予以费用化金额。这样,有利于与企业利润相关的集团能正确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了解企业的发展潜力及竞争能力,方便于债权人、投资人进行决策,避免某些企业人为调节费用与资产。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5第一版[2]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编国际会计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修订[3]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代表队研究开发支出:费用化比资本化好财会通讯2002(9)[4]吴金海无形资产会计计量若干问题探讨上海会计2002

研究与开发费用测定原则

研究与开发费用测定原则 测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首先应评估企业是否发生了研究开发活动;其次,围绕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并且按照费用归集要求,核算出企业执行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支出。 地方科技部门或其认定的科技中介应通过组织专家等方式对企业是否 发生了研究开发活动予以确认。由科技、财政、税务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科技中介机构确认的研究开发活动的基础上,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支出的金额出具审计报告,并作为申报认定的依据。 1.研究开发活动 可以测定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应是那些能够取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类、社会学和文化方面)的新知识或重大改进的活动,以及可以消除科学和技术改进运用到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不确定性的活动。这些活动是系统的,一般都分为不同目标或不同阶段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实施、核算和评估。 ◆对“新知识的或重大改进”的理解 研发必须产生新知识或新的有重大改进的产品、工艺、服务或材料。在这里“新”或“重大改进”是指“至少对全国、对行业部门来说是新的、具有显著改进的”,而不是指“对本企业是新的或显著改进的”;而企业自身知识或能力状态改进,只要不属于对该领域知识或能力的提高,就不能算是本定义中的重大改进。 所谓科学或技术重大改进是指,其所取得的改进应是对科技领域知识或能力的全面提高。 ◆对“新的或重大改进的”的判断依据 企业所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是否为科学或技术领域的重大改进的应由 某个领域的已有公共知识和技术基础储备的专家进行判断。如果行业协会或类似的组织提供了测定“新的”或“重大改进”等技术参数,则按照这一参数来判断企业所进行的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重大改进不应是较小的或常规的升级,而应当被领域内具备公共知识和技术基础储备的专家认为是真正的、有价值的进步。 仅对某项科技的应用活动,包括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不能算作重大改进,因而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在本领域内运用其它科学和技术领域的知识或能力,能够被所运用领域内专家视为真正的、有价值的进步,才是重大改进。 ◆对“不确定性”的理解 科技的不确定性指在某一科技领域内的某项科技活动的可行性(结果)或某项科技成果转化为成本可行、质量可靠和可以工业重复的工艺、产品、

开发成本明细表资料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最全面) 2017-06-24 一、土地费用1.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等 2.拆迁补偿费: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前期工程费(一)勘察设计费 1.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竣工面积丈量费等 2.规划设计费 (1)规化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2)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3)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3.建筑研究用房材料及施工费 (二)报建费 1.报批报建费 (1)项目报批报建费: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环境评测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增容费:水、电、煤气增容费 3.三通一平费 (1)临时道路:施工用的临时道路设计、建造费用 (2)临时用电: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3)临时用水: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 (4)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前的场地平整、场地清运、旧房拆除等费用 4.临时设施费

(1)临时围墙:围墙、围栏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2)临时办公室:租金、建造及装饰费用 (3)临时场地占用费:施工用临时占道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 (4)临时围板:临时围板的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基 础设施费 2.室外采暖系统费:管道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费用 3.室外燃气系统费:管道系统、调压站 4.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高压线路工程、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箱式变压设备 5.室外消防系统费:消防水、电 6.室外智能化系统费:电信网络系统、小区停车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围墙监控照明系统 7.环境设计费 8.绿化建设费:公共绿化、宅间绿化、一楼私家花园、小区周边绿化 9.建筑小品:雕塑、水景、环廊、假山等 10.道路、广场建造费:道路广场铺设、开设路口工程及补偿费等

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享受国 家有关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研发费用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1.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 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 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1.2、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 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 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 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 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 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研发费用 2.1、研发费用指从事上述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发 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领域指南( 2007 年度)》规定项。 2.2、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2.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 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 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 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2.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 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 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 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 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发生的租赁费 2.2.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 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 待摊费用。 2.2.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 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2.2.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 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 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 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2.2.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 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 摊销。 2.2.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 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2.2.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 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研究开发费用的计提及相关政策

企业研发费用帐务处理讲解 前言 文件依据 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务税收政策的实施意见》甬科计[2006]131号 印发日期:2006年11月22日二、《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印发日期:2007年9月11日 一、研发费用定义 ?财194号文定义: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科131号文定义:企业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 定义比较 ?与原技术开发费相比: ?1、与国际接轨,便于统计、研究之用; ?2、淡化“新”概念,更有利于鼓励各类企业的研发活动; ?3、包涵范围更加细化。 范围比较

?科131号文: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费用,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财194号文:对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更加细化,共分为八大类,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对直接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研发成果评审认定费用、外包合作费用、研发人员费用等进行细化,并囊括其中。?范围更大、使财务人员的操作性更强 二、帐务处理 ?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二级科目研发费用进行帐务核算 ?技改项目可以在在建工程项目下设二级科目研发费用进行帐务核算 ?在二级科目研发费用下可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帐务处理举例:A公司在B项目开发中消耗直接材料原钢500元。?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B项目)500

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的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

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的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 为准确核算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和加强经费支出的管理,结合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进一步建立项目研究开发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管理体系做好基础工作,下面提供一种典型的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的核算管理模式。该核算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项目费用辅助帐和相对完善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来实现。 1.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的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 企业在核算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时,结合财政部的有关财税规定,可以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三级科目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进行核算,对于一些管理比较完善的企业,可以参照表1进行科目设置和规范核算。 表1 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核算管理模式科目设置及核算范围表

对于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由于二者的收益的不确定性,只有部分专利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只把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专利,从管理费用中转出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予以本金化;对其他专利和专有技术,一般不从管理费用中转出作本金化处理。 2.项目核算辅助帐的管理方法 为加强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明晰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结构,配合经费预算的执行,逐步在企业内建立起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可操作的研究开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管理体系和模型,建议企业以“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科目明细子目为经脉,以研究开发项目为纵纬,建立“经费支出子目-项目”管理模式。对于财务管理比较先进的企业,也可直接引入研究开发机构的部门管理模式,建立“经费支出子目-项目-部门”的三维管理模式。 对于实施计算机集成化管理系统(或者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在“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科目的子目的基础上,通过设置辅助管理的部门核算和项目辅助帐核算的方法,实现对企业技术中心的经费支出的准确核算和有效管理,为进一步建立起完善的研究开发项目的评估管理体系和评估模型做好基础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益阳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总结如下: (一)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会计的计量总是依托于会计确认,确认的不同也决定了计量的差异。可以看出,企业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进行处理时,有以下三种方法:(1)全额费用法,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期间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全额资本法,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待开发成功并投入使用时列作无形资产,分期摊销。(3)成果决定法,即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期内,设置多栏式账户专门记录其相关支出,最后按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成果来决定采用何种处理方法。倘若已经取得成果并预计能够产生收益时,就将相关支出全部资本化;反之则将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笔者认为,就我国来说,各类企业应该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法,但需强调的是同行业应该采取大致相同的方法,在不同行业,则可以酌情选择:(1)若研发费用支出较小,可以采取全额费用法。这一般应用于传统产业,它遵照了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即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适当简化核算并反映。(2)研发费用比重较大的企业,则采取成果决定法。这主要应用于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宣告失败的开发活动,由于时间长且成本大,采用全额费用法使得当期利润的波动过于剧烈时,可以考虑列作“待摊费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分期摊销,并在会计报表中如实披露该项目的有关内容、失败成本处理方法及其对利润的影响程度等,以便有关方面详细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3)目前,有的企业专门以研究开发或是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为主,在这些以研究开发为主要业务活动的单位,可以采用全额资本法,将研发费用全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如果研究开发活动失败,则应将失败成本全部、及时地转入管理费用。 由于全额费用法是传统的记账方法,且在会计制度上与会计准则上有明确的规范,本文不作更多的阐述。而全额资本法,其实质就是把研发时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列作资产,这种方法简单且适用面不广。所以,下文将重点讨论成果决定法。 成果决定法,笔者认为当今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用此方法。高科技产业其本身的制造费用相对较低,间接费用相对较高,所以,包含在间接费用内的研发费用就有必要按照相关的作业分别进行归集,然后,再根据最后的研发结果,来决定费用的分配。这是作业成本思想的体现。 由于研究开发并不一定能最终取得成果,所以,在处理研发费用时,应该分别对待开发不成功与开发成功两种可能。当然,不管研究开发是否成功,在最初的研发期间并不能知道未来的结果,但是研究开发费却发生了,所以需要有一个过渡账户来登记这笔费用。笔者认为较为合适的账户是“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即在费用发生期,作会计分录: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贷记相应科目。 这里应注意一个问题:企业研究开发某项产品、技术、设备,初衷是认为会成功的,会获得收益的,而不是相反,而且,企业毕竟是一个营利性的组织,所以预期研发收益高于成本是我们继续讨论的前提。 研发是否取得成功,在最初阶段无法确知。此时可以设置一个类似于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坏账准备”一样的备抵账户,建立一个“研发费用备抵”与研发的“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相对应,期末以技术分析其失败的可能性有多大,来决定各期应该提取和实际提取的“研发费用备抵”(以下简称费用备抵)。企业每期期末应该计提的费用备抵=总的投资额×(1-期望成功率),而每期实际计提费用备抵应为当期应该计提的减去其账户的贷方余额(或加上借方余额)。当期计提的费用备抵,计入管理费用,予以费用化,待研发成功时,计提的费用备抵一次转回。 (二)研发费用的信息披露 基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和对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的要求,企业应将研究开发费用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单独披露。“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备抵”的期末余额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以向报表使用者明示企业在研究开发的投资力度,提示报表使用者对研发进程的关注。对于自

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

合肥中科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合肥中科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 号 A座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研发楼,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公司主营产品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产品--- 汽车自动驾驶仪。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金500 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16 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 人,中高级职称4 人,科技人员13 人,100%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司直接从事研究开发人员有9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56.25%,他们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质和丰富的研发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为项目研发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同时,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是公司的参股单位,为公司研发中心提供了必要的研发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 汽车自动驾驶仪面向客户对象群体主要是:有无人驾驶汽车应用需求的科研院所,有无人作战平台需求的军事部门和有代替人做危险任务的特种行业。其通过对车辆的转向、制动、油门、档位以及灯光、喇叭的自动控制,无需对现有车辆做大的改造,就能使得普通车辆升级成具有自动驾驶能力的智能车辆,实现车辆的自动驾驶。该项目的主要创新点:①围绕复杂未知路况下的车辆建模和轨迹跟踪控制技术开展研究;②通过建立适用于无人驾驶车辆的非线性时变动力学模型,采用自上而下的分层控制方法,由上层路径跟踪器针对不同路况、车况动态规划出预瞄路径,交由底层控制器实时执行车辆操控动作序列,项目预期将解决车辆行驶时面临的鲁棒性和跟踪精度的难点,形成一整套满足车辆自动驾驶控制理论方法。目前,本项目共有发明专利2项,其中1项已授权,一项公开。本项目符合国家“十二五”战略规划,是与“产、学、研、用”结合的研究成果,有坚实的科技依托和企业依托,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将会对地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本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研究开发费用。 二、公司采用的原则和方法 (1)人员人工。人员人工经费17.98 万元,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开发人员,包括公司技术中心全体研发人员、质量检测人员以及与研发有关的人员等)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开发成本明细表

1.政府地 二、前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最全面) 2017-06-24 一、土地费用价及市政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等 2.拆迁补偿费: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一)勘察设计费期工 程费 1.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 费、竣工面积丈量费等 2.规划设计费 (1)规化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2)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3)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3.建筑研究用房材料及施工费 (二)报建费 1.报批报建费 (1)项目报批报建费: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环境评测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增容费:水、电、煤气增容费 3.三通一平费 (1)临时道路:施工用的临时道路设计、建造费用 (2)临时用电: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3)临时用水: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 (4)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前的场地平整、场地清运、旧房拆除等费用 4.临时设施费 (1)临时围墙:围墙、围栏设计、建造、装饰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包括的内容

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两大部分,具体如下: 一、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一)人员人工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积金补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不包括股权激励)。 (二)直接投入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工装及检验费。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设备调整检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仪器设备维护费和租赁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简单维护费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以经营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除仪器、设备外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及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 (三)折旧费用和长期费用摊销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研发仪器、设备在改装、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应当归集到此科目。 (四)设计费 设计制定费。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 工装准备过程中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六)无形资产摊销 为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研发软件、、专利权、非专利发明(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专用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七)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企业委托境内的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研究开发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0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研究和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研究和开发费用在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这类费用是否应确认为资产或费用。 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的确认标准来决定研究和开发费用何时应确认为费用,以及何时应确认为资产。同时也为这些标准的运用提供了实务指南。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研究和开发费用的会计。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一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会计”。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开采行业中石油、天然气、矿藏的勘探和开发费用,但适用于这类行业中的其他研究和开发活动的费用。 根据合同为他人进行的研究和开发活动 4.某个企业可能根据合同为其他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活动。如果合同条款的实质是,与该项研究和开发活动有关的风险和利益转移或将会转移给其他企业,那么,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企业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或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对研究和开发费用进行会计核算。而风险和利益的接受方则应按本号准则核算其费用。 5.如果与其他企业的合同条款的实质是,与该项研究和开发活动有关的风险和利益没有或将不会转移给其他企业,那么,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企业也应按本号准则对研究和开发费用进行会计核算。表明不会将研究和开发活动的风险和利益转移给其他企业的因素有: (l)无论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果如何,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企业均有向其他企业偿还其提供的任何资金的契约性义务; (2)尽管合同未要求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企业向其他企业偿还其提供的任何资金,但是一旦其他企业提出或是环境条件表明偿还资金是可能的,便需偿付。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费用预算表

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费用预算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

企业研发费用预算方法 一、人工费用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具体应包括哪些内容在文件中没有明确界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可以将下列费用作为人员人工进行列支: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二、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四、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对于该条内容,重点是区分两项内容:即凡是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调试费不能计入;凡是研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费用就可以直接归入。

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核算研究梅红/文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日益成为经常性的支出。由于研发项目的预期收益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而当前的会计核算只能反映过去发生的、确定的事项,对带有未来利益和不确定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一直争议较大。本文针对我国目前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个人意见和改进方法。一、研究与开发费用内涵解析 国际会计准则第09号《研究与开发费用》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材料;为研究与开发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工资及其他人工成本;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部分研究与开发工作所支付的费用;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成本等。 随着市场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提高,高新技术企业需不断投入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以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籍此保持其技术领先优势。据一些科技类上市公司反映,目前研究与开发支出已高达企业总费用的50%以上。二、我国现行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问题与不足 (一)费用化

我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在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无形资产入账,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由此可见,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比较倾向于费用化处理,无论研发结果成功与否,其依法取得前发生的全部支出费用化处理。如果研发成功,予以资本化的也只是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这笔支出相对于总体研发过程中的花费来说,是微不足道的。这种处理方法主要是遵循会计政策稳健性原则,但是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 1.有违配比原则,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助长企业削减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短期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成熟前投入很大,包括调研、开发、测试等各方面,如果把研究与开发支出全部费用化,造成当期费用大起大落,为正确认定企业的盈利带来问题。假如企业实力不强,总经理的任期不固定,为了保持近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短期账面高额利润,企业就有可能做出少投入或不投入研发经费的决策,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影响。 2.未能体现重要性原则 随着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越来越大,信息使用者必将关注企业的科研活动。而现行的费用化

关于统一规范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是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薪酬:系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日常核算研发费用的人员人工费用时,可以包含在职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但在申请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时,不得列入。中介机构出具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审计报告时,对在职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包含在内。 2、直接投入:系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系指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中,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可以包含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长期待摊费用,但在申请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时,不得列入。中介机构出具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项审计报告时,对测算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时,可以包含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系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设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系指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财税[2006]88号规定了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7、委外研发费用:系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日常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中介机构出具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项目审计报告时,对测算研发费用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时,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系指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四、集团公司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全集团所有会计核算单位,凡是发生上述科技研发相关费用的,均应按本通知要求核算,尤其是列入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科研项目的单位,更应做好科研费用的管理与核算工作。 五、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无形资

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健全及研究开发经费的科学管理,加速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财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编造安排,节约使用; 第三条国家、部委、省、市等有关政府机构(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四条公司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第五条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对于公司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工艺试制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七条公司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九条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研究开发费用核算体系制度.讲述

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费用核算体系制度 ( 004)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放部门:技术部 2014-10-25发布 2014-11-24实施

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费用核算体系制度 004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正常归集研发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开发费的核算。 3、职责 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是研究开发项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制造部门配合实施。A 4、开发项目管理及费用核算的内容 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预算、申报; 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规定;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核算; 研究开发项目的验收与总结。 5、过程要求 5.1 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预算、申报 5.1.1 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企业自行或委托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项目。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提供及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部负责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提供及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部负责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提供,并负责备案。 5.1.2 研究开发项目应立足于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品质,从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竞争力。

5.1.3 公司内立项:各部门每年向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书面申报年度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须有详细的项目立项书、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研发计划、项目经费预算、项目人员,由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归口审查并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对于跨部门的大型重点研究开发项目,项目由总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提出,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人员,项目组对项目进行调研、可行性分析,制订项目研发计划、项目经费预算并形成书面报告,经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项目立项。 5.1.4 项目立项申报:对公司准予立项的项目,由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预期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析,并依据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筛选后,将项目立项书、经费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送财务部,而后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将研究开发项目按要求上报经贸或科技部门申请立项。 5.1.5 项目立项确认: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经发局对研究开发项目的审核,在立项并取得经贸或科技部门下达的《项目确认书》或《科技部门立项文件》后,把《项目确认书》或《立项文件》及相关信息和资料抄送公司相关部门。 5.1.6 在取得经贸《项目确认书》或科技部门立项文件后,财务部办税员凭经贸下达的《项目确认书》、立项书、技术开发费预算、研发机构编制情况及专业研发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及时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申请,并取得主管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准予立项加计扣除的书面批复。 5.2 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5.2.1 项目研发人员负责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调查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对产品的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预期目标(明确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时根据公司现有研究基础和条件,制订实施方案(包括技术路线、研究开发进度安排等)、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等,最后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经审批程序后立项。 5.2.2 项目组必须严格按项目研发计划推进研发工作,各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好。 5.2.3 技术部(技术研发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研发计划定期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程,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

(一)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会计的计量总是依托于会计确认,确认的不同也决定了计量的差异。可以看出,企业 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进行处理时,有以下三种方法:(1)全额费用法,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期间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全额资本法,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待开发成功并投入使用时列作无形资产,分期摊销。(3)成果决定法,即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期内,设置多栏式账户专门记录其相关支出,最后按研究与开 发活动的成果来决定采用何种处理方法。倘若已经取得成果并预计能够产生收益时,就将 相关支出全部资本化;反之则将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笔者认为,就我国来说,各类企业应该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法,但需强调的是同行业应该采取大致相同的方法,在不同行业,则可以酌情选择:(1)研发费用支出较小,可以采取全额费用法。这一般应用于传统产业,它遵照了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即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适当简化核算并反映。(2)研发费用比重较大的企业,则采取成果决定法。这主要应用于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宣告失败的开发 活动,由于时间长且成本大,采用全额费用法使得当期利润的波动过于剧烈时,可以考虑 列作“待摊费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分期摊销,并在会计报表中如实披露该项目的有 关内容、失败成本处理方法及其对利润的影响程度等,以便有关方面详细了解企业的真实 财务状况。(3)目前,有的企业专门以研究开发或是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为主,在这些以研究开发为主要业务活动的单位,可以采用全额资本法,将研发费用全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如果研究开发活动失败,则应将失败成本全部、及时地转入管理费用。 由于全额费用法是传统的记账方法,且在会计制度上与会计准则上有明确的规范,本 文不作更多的阐述。而全额资本法,其实质就是把研发时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列作资产,这 种方法简单且适用面不广。所以,下文将重点讨论成果决定法。 成果决定法,笔者认为当今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用此方法。高科技产业其本身 的制造费用相对较低,间接费用相对较高,所以,包含在间接费用内的研发费用就有必要 按照相关的作业分别进行归集,然后,再根据最后的研发结果,来决定费用的分配。这是 作业成本思想的体现。 由于研究开发并不一定能最终取得成果,所以,在处理研发费用时,应该分别对待开 发不成功与开发成功两种可能。当然,不管研究开发是否成功,在最初的研发期间并不能 知道未来的结果,但是研究开发费却发生了,所以需要有一个过渡账户来登记这笔费用。 笔者认为较为合适的账户是“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即在费用发生期,作会计分录: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费用”,贷记相应科目。

探讨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

探讨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 黄茵 摘要:本文在分析现阶段高新技术企业重视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必要性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处理建议,希望可以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处理的科学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建议 一、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必要性 现阶段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条件上存在较强的主观性,要想真正实现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相对比较困难。对于面临2014 年高新认定(包括重新认定)以及复审的企业来说,形式十分复杂和严峻,企业要想申请高新资格并将其维持下去具有一定难度,风险系数也越来越高。2013年年初,随着三部委对《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2012]1220 号)的联合发布,我国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检查行动,到目前为止,仅北京地区就已经出现数百家高新技术企业被撤销高新资格,企业在被撤销高新资格以后不能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还要将以前年度的税款以及滞纳金补缴,同时,在五年期限内不得重

新申请高新资格。2013 年12 月31 日,北京市国、地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第27 号),文件明确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如无法做到以上规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此次颁布的文件第一次明确地表明高新技术企业要想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就必须要设立研发费用辅助项目。另外,在实际操作上,因为无形资产研究开发业务具有一定复杂性,存在较大的风险,高新企业要想对整个研究开发活动进行有效分类,将其划分为研究阶段以及开发阶段很难。再加上很多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于科学技术并不是特别精通,企业要将研究开发工作进行分阶段处理更为困难,在实际操作上并不易完成。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建议 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类型确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方式 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投入上都比较大,综合考虑企业对于高新技术的依赖程度,建议将高新技术企业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开发型高新技术,另一类是普通高新技术企业。针对研究和开发费用投入相对较大,无形资产数额较高的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在会计处理上,通常选择将企业研究和开发支出进行全部资本化,以便促进企业价值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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