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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井工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最新井工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最新井工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井工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200×

井工煤矿初步设计

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

200× -×-× 发布 200×-×-× 实施

ICS:

ID

备案号: AQ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2)

2 术语和定义 (2)

3 基本规定 (2)

4编制内容 (2)

前言

本标准是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基础上, 根据新近颁布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要求,对《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煤安监监一字〔2002〕65号)修改完善后形成的新安全行业标准。该标准认真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经验,具体地规定了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范围和应达到的深度,是各煤矿设计单位编制安全专篇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的全部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参与起草人: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煤矿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2.2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3 基本规定

3.1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

a)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b)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

c)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d)安全预评价报告。

3.2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3.3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4编制内容

4.1概况

4.1.1 矿区开发情况。包括矿区总体规划,现有生产、在建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属于非新建项目的,要介绍其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4.1.2 项目设计依据。包括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和目标、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与审批文件,设计编制的主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4.1.3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的组成、主营业务、煤炭建设与生产业绩、近年安全生产状况。

4.1.4设计概况

4.1.

5.1地理概况。矿区、矿井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地形地貌、水系河流、气象与地震、环境状况等情况。附:交通位置图。

4.1.

5.2主要自然灾害。井田所在区域洪水、泥石流、滑坡、岩崩、不良工程地质、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4.1.

5.2 工程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4.1.

5.3 井田开拓与开采。井田境界、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采区布置、采煤工艺及主要设备,建设工期等。

附:井筒特征表。

附插图:开拓方式平、剖面图。

4.1.

5.4 提升、排水、压缩空气系统。主要设备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

4.1.

5.5 井上下主要运输设备。地面铁路、公路及其它运输方式,井下主要、辅助运输方式及设备。

4.1.

5.6供电及通讯。供电电源、电压、电力负荷、送变电方式、地面供配电、井下供配电、安全监控与计算机管理,通讯及铁路信号等。

4.1.

5.7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原煤进仓装车、洗选加工、矸石排放,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井口降温采暖等系统。

4.1.

5.8地面设施。工业场地及周边用于生产生活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附: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4.1.

5.9 技术经济。劳动定员汇总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2 矿井开拓与开采

4.2.1 煤层埋藏及开采条件

初设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1.2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3 其他设计依据,如地质勘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报告、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2. 工程概述 2.1 建设工程基本概况 简明叙述矿山地理位置、设计范围、开采方式、设计规模、采选工艺,开拓、提升、运输、排水、通风系统、矿区总平面布置、工程概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 工程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新科研成果、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2.3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防范措施。 2.4 对矿山安全状况及周边安全环境的影响进行总体评价。 2.5 存在问题和建议。 3. 地质安全影响因素 3.1 简述区域地质特点,主要构造带(断层、破碎带)的分布,矿区发生地面塌陷、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3.2 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赋存状况、喀斯特地貌(溶洞)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3.3 高硫矿床和其它有自燃、自爆倾向的矿床对矿山安全的影响。 3.4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3.4.1地质条件复杂、地压大、岩层破碎、水害严重的矿床。 3.4.2开采深度大,有岩爆发生的矿床。 3.4.3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矿床(如氡气等)。 3.4.4有放射性元素的矿床。 3.4.5矿区老硐、采空区、塌陷区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3.5 特殊灾害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3.5.1地震。 3.5.2雷电。 3.5.3海啸。 3.5.4台风。 3.5.5暴风雪(雨)。 4. 矿床开采安全评述 4.1 选用的采矿方法安全可靠性分析 矿块构成要素,采场整体稳定性,顶板管理,充填及采空区处理等。 4.2 露天矿最终边坡角,工作帮坡角选择、防止边坡坍塌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4.3 坑内通风系统设计特点,矿井风量计算与分配原则,矿井风流和风量的控制方法,风门、风墙、风桥等通风建筑物配置的安全可靠性分析;矿井防尘措施:入风质量、凿岩防尘、爆破防尘、装卸矿时防尘、井下破碎防尘、水帘降尘、风量和风速排尘等安全可靠性分析;深凹露天矿爆破通风及防尘措施的可靠性分析。 4.4 露天矿和坑内矿排水系统特点、水泵排水能力、防水闸门设置

安全生产技术资料与规章制度台帐之二

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之二 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及规章制度台帐 年度 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说明 1、“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情况”填写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情况(或开采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编制情况,具体的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另行归档。 2、图纸绘制情况登记表:“成图时间”指本图初次绘制时间,各类图纸一般要求每年重新绘制一次;“填图时间”指本年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已经绘制的图纸实时进行补充完善,使图纸即时反映实际情况,一般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填图一次。 3、露天矿山应绘制:A地形地质图;B采场工程平面布置图;C采场主要边坡剖面图;D矿山总平面布置图;E供电系统图等。情况简单的小型矿山可以将有关内容合并,但必须绘制采场工程和矿山总平面布置图。 3.1、地下矿山应绘制:A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B 矿山总平面布置图;C采掘工程平面图(立面投影图);D井上和井下对照图;E通风系统图;F提升运输系统图;G供配电系统图;H防排水系统图;I避灾线路图等。情况简单小型矿山可以将有关内容合并,但必须绘制采矿工程平面图(立面投影图)、通风系统图以及井上和井下对照图。 4、图纸资料另行归档或附在本台帐之后。矿山主要图纸还应在矿山安全生产指挥调度场所悬挂。 5、本台帐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具体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有关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另行归档或附在本台帐之后。

目录 1、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情况 (1)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 3、安全评价报告 (3) 4、图纸绘制情况登记表 (4)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5) 6、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6) 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样本) (7)

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1 目标制定 3.1.1 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2 参见各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3 安全生产目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6 应急管理目标;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等。 3.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里部门的要求; 3 实力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 4、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 3.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 发布 3.2 目标实施

3.2.1 各参见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值、保证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到各个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保证措施应力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3.2.2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2.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硬景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同意,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2.4 勘察、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法人同意,并与项目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5 各参见单位应加强内部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管控。 3.2.6 个参见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工程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管理计划,并重新备案或报批。 3.3 目标考核 3.3.1 项目法人应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各参见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各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由项目主管部门制订。 3.3.2 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项目法人自查报告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勘察、设计等参见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3.3.3 项目法人每半年应组织对有关参见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参见单位每季度应对内部各部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 成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考核。 3.3.4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排土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排土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第一章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采矿许可证; 2、企业营业执照。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6、《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7、《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3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07); 2、《机械防护安全规程》(GB12265-90); 3、《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70); 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GBJ16-87);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1年修订版,GB50057-94); 9、《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10、《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L52-83); 11、《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83);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3、《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 1.4 其他设计依据 1、南矿排土场设计任务书; 2、《南矿排土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矿山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二章工程概述 2.1 建设工程基本概况 2.2排土场附近的气象及自然条件 区内属大陆性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由于地势较高,表现为雾多、霜季较长,冬季较寒冷、夏季较凉爽。据冷水江市气象局1949~2002年气象统计资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81.6mm,最大年降水量2125mm(1996年)、最小降水量为1047.3mm(1978年),月最大降水量425.8 mm(1990.6),日最大降水量156.8 mm(1974.7.12)短时间最大降雨量65.3 mm(1986.6.26),一次过程降雨量最大值327.4 mm,暴雨主要集中在6月;年蒸发量1136.9~1687.6 mm,多年平均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35号文)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 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3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必须严格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的要求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 (一)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三同时”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企业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尾矿库建设立项批文后,请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评价机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3.企业将安全预评价报告提供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4.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发证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企业方可组织施工建设;5.项目建成后,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6.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组织整改验收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7.整改完成后,写出整改报告,向有发证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8.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后,企业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

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08〕86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准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逐级上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直接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企业必须请安全评价机构以初步设计为依据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再反馈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修改初步设计,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并在提交给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的安全专篇中详细说明修改的情况。 (三)企业在履行安全“三同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和安全评价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四)末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就开始建设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08〕86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企业的申请书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完整、不缺项,并加盖与申请取证单位名称一致的印章。 三、当前一些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现状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不相符,滥采乱挖,给安全生产埋下了严重隐患。因此,中介机构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必须对生产现状与开采设计的吻合

安全专篇编制依据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规程》(2016); 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4.《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GB50536-2009); 5.《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 6.《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8.《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GB50533-2009); 9.《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50431-2008); 10.《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 11.《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 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3.《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 14.《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15.《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规范》(AQ1020-2006); 17.《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标准》(AQ1021-2006); 18.《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19.《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2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安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1.《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 2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23.《井工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AQ1097-2014); 24.《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25.《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 26.《煤矿防治水细则》; 2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8.《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10号)”; 30.其他国家关于煤炭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等。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附件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1 设计依据 (1)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1) 1.2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 (1) 1.3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1) 1.4 其他设计依据 (1) 2 工程概述 (1) 2.1 矿山概况 (1) 2.2 设计概况 (1) 2.3 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 2.4 初步设计对安全预评价提出主要意见的落实情况 (2) 3 矿区地质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分析 (2) 3.1 矿区地质特征 (2) 3.2 矿区水文地质特征 (2) 3.3 岩土工程特征 (2) 3.4 矿区地质灾害 (2) 4 矿床开采安全可靠性分析 (2) 4.1 矿山开拓系统 (2) 4.2 选用的采矿方法 (2) 4.3 通风与防尘系统 (3) 4.4 井下排水及排泥系统 (3) 4.5 矿山运输系统 (3) 4.6 矿山充填系统 (3) 4.7 爆破作业 (4) 4.8 井下爆破器材分库 (4) 4.9 联合开采矿山安全对策措施 (4) 4.10 特殊开采条件下的安全对策措施 (4) 5 矿山安全避险系统 (4) 5.1 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4) 5.2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4) 5.3 紧急避险系统 (5)

5.4 压风自救系统 (5) 5.5 供水施救系统 (5) 5.6 通信联络系统 (5) 6 总平面布置安全可靠性分析 (5) 6.1 矿床开采错动范围圈定 (5) 6.2 工业场地选址及布置 (5) 6.3 建(构)筑物防火距离 (5) 6.4 排土场 (5) 7 矿山机械安全可靠性分析 (6) 7.1 提升系统 (6) 7.2 带式运输机 (6) 7.3 其它设备 (6) 8 矿山供配电安全可靠性分析 (7) 8.1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7) 8.2 电气安全保护措施 (7) 8.3 提升机控制系统 (7) 9 矿山供排水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 (7) 9.1 井下及地表供水系统 (7) 9.2 地表防排水系统 (7) 10 矿山安全管理 (8) 10.1 矿山安全机构及安全教育培训 (8) 10.2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8) 10.3 矿山保健辅助设施 (8) 10.4 矿山救护 (8) 10.5 矿山安全设施投资 (8) 11 存在问题和建议 (8) 12 附图 (8)

地下矿山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新大纲完整版

地下矿山坑探工程安全 专篇新大纲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xxxxx矿业有限公司 xxxxx矿勘查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 xxxxxxxxxxxxx 二〇一六年x月 xxxxx矿业有限公司 xxxxx矿勘查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

目录

1.设计依据 勘查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合同和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1、xxx省xxxxx矿业有限公司xxx金矿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委托书; 2、xxxxxxxxx矿业勘察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xxx省x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xxx 矿生产勘查实施方案》; 3、x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对历史形成的不符合国家最低生产规模非煤矿山办理矿业权审批登记手续征求意见函的复函》(黑安监函字〔2015〕147号); 4、xxx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2015年12月18日《关于x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原矿区范围内进行生产勘查的通知》; 5、xxx省xx勘查院于2011年12月提交了《xxx省xx县xxx矿业有限公司xxxxx矿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年度报告(2011年度)》;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自1997年1月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9年8月27日修改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自1996年10月30日起施行);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24日起施行); 1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2014年7月29日);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2014年7月29日);

危化安全专篇导则

危化安全专篇导则 (2013-3-8) 适用范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操纵、减少与排除事故阻碍采纳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置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2)新设置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

更新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 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危险化 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健康损害、财产缺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形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 可对人造成伤亡、阻碍人的躯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2.9作业场所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编制内容 3.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要紧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判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冶金企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冶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或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1.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 1.3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1.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备案文书。 1.5其他设计依据及有关说明文件等。 2.建设项目概述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2建设项目性质、任务及范围 建设项目性质,是指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 2.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主要技术方案及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选址,项目用地,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功能分区; (3)建设项目主要原料、辅助料的数量与来源,主要产品、副产品数量; (4)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污水处理、供配电、供汽、供气、供冷、消防、防雷、采暖通风、仓

库、堆场、厂内运输等工程,特别是涉及到项目安全保障的工程)的能力及来源; (5)建设项目厂内外运输方式及运输量; (6)建设项目总投资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施工队伍要求等。 (7)建设项目其他特殊要求。 2.4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设施的情况 (1)简述原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与流程、总平面布置、运输等情况; (2)简要说明利用原有场地、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的情况,并对其是否满足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要求进行分析说明。 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以及安全预评价的结果,对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分析。 3.1主要物料危险、有害因素、有害程度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贮存的主要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贮存、输送、使用情况,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有害程度,如高温液态金属、燃气、酸碱、放射源等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 3.2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 对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包括正常操作、控制,以及故障、检修等情况

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前言 绿水洞井田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的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绿水洞煤矿矿部设在华蓥市天池镇。井田位于华蓥山背脊脊部地带,南北长9.7~6.6km,东西宽3.2~2.2km,面积23.5km2。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井田范围内还有剩余地质资源量57.086Mt,可采储量39.96Mt。 绿水洞矿井划分为+790m、+6 60m、+528m、+350m等水平,开采标高为+999~±0m,自1981年底建成投产以来,初期投产的+790m生产水平现已开采结束,+660m水平仅剩643、615两个采区。+528m水平打锣湾背斜区域的工作面亦只能采5年左右,目前已延深部分工作面到+528m水平以下开采,+528m西翼南已经采完,西翼北急倾斜采区受开采技术限制暂未布置采区,+528m东翼南北适合综采,已布置两个采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2Mt/a,现有两个综采工作面,一个炮采工作面,两个综采工作面均采大倾角煤层,炮采工作面为残采,根据矿井生产安排,预计5~6年后,+528m水平适合进行综采的区域将全部采完,+528m水平只能作为辅助生产水平,矿井急需进行+350m水平延深工作。受业主委托,我院编制了矿井+350m水平延深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一、编制设计的依据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监—字[2002]65号文“关于印发《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7月4日第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9、《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 1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政法字[2001]第14号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1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安全专篇新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13-3-8)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 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 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 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 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 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 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 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 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 危险和有害因素 2

冶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

冶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 提纲 1.设计依据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或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 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备案文书。 其他设计依据及有关说明文件等。 2.建设项目概述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性质、任务及范围 建设项目性质,是指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主要技术方案及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选址,项目用地,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功能分区; (3)建设项目主要原料、辅助料的数量与来源,主要产品、副产品数量; (4)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污水处理、供配电、供汽、供气、供冷、消防、防雷、采暖通风、仓库、堆场、厂内运输等工程,特别是涉及到项目安全保障的工程)的能力及来源; (5)建设项目厂内外运输方式及运输量;

(6)建设项目总投资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施工队伍要求等。 (7)建设项目其他特殊要求。 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设施的情况 (1)简述原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与流程、总平面布置、运输等情况; (2)扼要说明利用原有场地、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的情况,并对其是否满足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要求进行分析说明。 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无益因素和危险、无益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以及安全预评价的结果,对建设项目的危险、无益因素以及危险、无益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分析。 主要物料危险、无益因素、无益程度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贮存的主要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贮存、输送、使用情况,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无益因素及危险、无益程度,如高温液态金属、燃气、酸碱、放射源等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 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 对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存在的各类危险、无益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包括正常操作、控制,以及故障、检修等情况存在的危险、无益因素,并列出危险、无益因素的类别及存在的部位。 (1)主体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无益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2)辅助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无益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 公用和辅助设施 生产性公用和辅助设施是否与主体生产工艺相配套,发生异常时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析。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_

附件 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列出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件。 1.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1.3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列出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标注其标准号。注意引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适用范围。 1.4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并标注提交单位和时间。 2. 工程概述 2.1矿山概况 包括建设单位简介、矿区自然概况(含历史最高洪水位、矿山交通位置(给出交通位置图、矿山开采现状等。 2.2设计概况 包括设计范围(给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勘探线及开采深度、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矿山开拓、采矿方法、

矿井提升、矿井通风、矿山供排水、矿岩运输、压气、供配电、通讯及信号、矿区总平面布置、矿山基建、工程概算、利旧工程等。 2.3安全设施投资 说明矿山安全设施投资总额及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比例, 列出安全设施明细表。 3. 矿区地质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分析 3.1矿区地质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简述矿区地质特征,说明矿区地层、主要构造带(断层、褶皱、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特征等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 3.2矿区水文地质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或水文地质勘探报告, 简述矿区水文地质特征,说明矿区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赋存状况、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涌水量等对矿床开采 安全的影响。 3.3矿区工程地质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 简述岩石物理力学特征、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岩体分类特征等, 分析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对矿床开采安全的影响。 3.4矿区地质灾害 依据地质勘探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分析在自然条件下,矿区发生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可能性。 4. 矿床开采安全可靠性分析

修改初设方案的申请报告

XXX 煤矿 报告第00X 号修改初设方案申请报告 编制人;杨正明 编制日期;2013年7月9日 修改初设方案申请报告

四川华宇矿山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泸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2号)附件中“叙永县大窝坑煤矿整合小窝坑煤矿,批准能力由原3万吨/a扩能为6万吨/a”、“大堰煤矿为独立扩能矿井,批准能力由原3万吨/a扩能为6万吨/a”。2007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筠连、古叙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07〕727号)的附件中“叙3号矿”即由原大堰、小窝坑、大窝坑煤矿整合而成,整合生产能力为9万吨/a,由1-9个拐点圈闭,矿区的走向长约2.31km,倾斜宽约1.025km,面积1.472km2;批准开采、C20、C24、C25煤层,开采标高由+980m~+650m标高。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叙永县大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堰煤矿)。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根据此批复,特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三地质队(以下简称“一一三队”)承担整合后矿区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工作。2009年9月,一一三队提交了《四川省叙永县海坝井田大堰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9年10月10日储量核实报告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川评审[2009]562号),送交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备案,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源储备字[2009]542号文同意备案,矿区平面内、采深内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368.6万吨;平面内,采深外煤炭保有资源/储量(333)11.4万吨。目前矿方已办理两年期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021120056415),允许开采C25、C24、煤层,开采标高+1000~+550m,生产规模9万吨/年。本次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380万吨,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叙

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30618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1目标制定 3.1.1 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2 参见各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3 安全生产目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6 应急管理目标;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等。 3.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里部门的要求; 3 实力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 4、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 3.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3.2 目标实施 3.2.1 各参见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其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目标值、保证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到各个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保证措施应力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3.2.2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2.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硬景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同意,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4 勘察、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列出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件。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证明项目合法的相关文件。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的前提。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自主投资的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矿山建设项目已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其他矿山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所以,项目实施之前应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取得相关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10号)规定: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1.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分层次列出。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国家主席令、国务院令、地方人大公告或地方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发布,有明确的施行日期,引用时应标注施行日期,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发布,发布时标有唯一的公文文号,引用时应标注其文号。 所列法规文件应与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具有针对性,并为现行有效。 1.3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列出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标注其标准号。注意引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适用范围。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设计依据的技术性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注其标准代号,所列标准应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生产相关,并为现行有效。 1.4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并标注提交单位和时间。 【说明】 其他设计依据指安全专篇所依据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还可包括相关的经省、部级以上鉴定的试验、研究成果、安全论证报告等。 2. 工程概述 2.1矿山概况 包括建设单位简介、矿区自然概况(含历史最高洪水位)、

项目取消批复

项目取消批复 XXX各监察分局(站),局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煤矿企业: 为严格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中“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后,1年未进行施工的,施工前建 设单位必须重新申请审查”的规定,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对2015 年5月1日前两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已批复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篇 及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但未开工的煤矿建设项 目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鄂托克旗巴音乌素煤矿等26处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予以撤销(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此次被撤销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煤矿建设项目如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向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待批复后按有关规定向内蒙古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履行开工备案手续 方可开工建设。煤矿建设项目施工时,必须按重新批复的安全设施 设计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如受资金短缺、煤炭市场 低迷以及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停止建设时,应书面告 知驻地监察分局(站)。 二、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批复工作,适时开展煤矿建 设项目专项监察。督促已开工的煤矿建设项目对照法律法规标准和 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自查,当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和变更,并提请内蒙古煤矿安 监局审查和批复。安全设施设计未修改或变更,以及修改或变更但 未经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审查批复的,不得在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办理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核查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内蒙古煤矿 安监局将通过网站及时发布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范文

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模板一: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百H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组织 领导,并对“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进行了安排,抓好活动的发动、组织、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有总结,确保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同时,学校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奖惩分明。 活动期间我们根据学校不同地方的不同特点,深入到班级按照安全等级对每一个班级,建立各类清单和分析记录,逐步学校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得我们的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时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重点地点安全责任制、基层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等五项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活动的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BP: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三、加大力度,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强化“三个教育”(即: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安全质量教育),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百H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当前,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处于年底收矢阶段,同时也是全年总体工作承前启后的矢键时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今年以来,我们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方而一直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方而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仞此我们向教职工大力宣传开展“百F1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

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广大职工参加百H安全竞赛活动的积极性,营造竞赛活动的热潮,同时也是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然大家意识到安全问题应时刻小心注意,不仅行课期间注重安全,课后及放假期间也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百日安全活动期间,我们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学校的各个班级进行安全普查,共检查了6项 24次,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 见,能执行整改的当场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有尖部门进行汇报。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 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期间,我们积极开展了 安全大讨论活动,针对教 室、运动场以及学校处于林区等几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习惯性不良行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让每一名教职工都参与到讨论当中发表自己的意见,指出大家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让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不良行为,用正确的行为来保证工作的平稳顺利运行° 模板二:百H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部门的大力支 持和密切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稳定了我乡安全生产形勢,现将我乡开展百H安全生产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站在“安全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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