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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为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等)(13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查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职责分

工,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

第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诉。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受理的投诉和举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组织核查处理或者转请地方发展和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稽查人员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检查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等资料和文件;

(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三)监督开标、评标,并可以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公证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有关文件;

(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根据需要,可以联合国务院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地方发

展和改革部门开展工作,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

稽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得泄露知悉的保密事项,不得作为评标委员成员直接参与评标。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8.《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不得下放。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9.《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具体管理职责。

10.《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包括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第二条国家制定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12.《甘肃省招标投标条列》第二条

第二条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有关招标投标配套规章和综合性政策,对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市、州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13.《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信、财政、水利、交通运输、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三、行政执法职权(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复议、行政管理、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监督、行政指导、行政备案、行政决定、行政调解、拟定行政补偿方案、组织调查登记、书面通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

(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

1.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法律依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信、财政、水利、交通运输、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2.限额以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审查

法律依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备案实行分级管理。总投资在3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和涉及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享受减免关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3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3.限额以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审查

法律依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的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项目的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二)行政处罚(7项)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

处罚种类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违法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

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处罚种类: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违法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

必须进行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法律依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违法本条例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4.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处罚种类:不予立项、备案或核准

法律依据:(1)《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项目核准机关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国家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

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合理开发利用有效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四)地区布局合理,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2)《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四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管理机关在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查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出具《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不予备案,并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5.擅自变更项目设计规模和建设内容的

处罚种类: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整改

法律依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第八条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向原项目备案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条项目备案管理机关应定期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公告。

6.未批先建,违反项目建设程序的

处罚种类:勒令停工,限期整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五条

第五条(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

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求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7.国债、国省投项目未能按期竣工,影响工程验收和项目效益的

处罚种类:暂停下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调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五条

第五条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行政行为(2项)

1.在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2.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与执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

第二条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核

准制;健全备案制;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鼓励社会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2019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9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9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度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发改委的指导下,全局上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xx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发展战略”,和打造“实力**、魅力**、和谐**”的奋斗目标。积极进取,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有序推进。 一、一年的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监测预测工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我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编制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下达,并认真搞好国民经济运行监测、预测,根据调研情况按时完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4期。通过努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到年底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38亿元,能确保15.5%的增速。其中:第一产业预计完成9.8亿元,占计划的100%,同比增长8.38%;第二产业预计完成15.6亿元,占计划的100%,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预计完成12.6亿元,占计

划的100.9%,同比增长7%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12.5亿元,占计划的100%,同比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5亿元,为预算100%,同比增长14%。 (二)积极争取建设项目 通过努力,共为我县争取建设项目56个,总投资2453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11352万元。 (三)加强在建国债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管理 1、认真组织实施XX年度的以工代赈项目。 XX年我县获得以工代赈项目47个,总投资82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587万元,省财配套35万元,省交通配套30万元,省水利配套5万元,自筹169万元。验收30个,在建17个,完成国家投资587万元。 2、实施XX和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我县实施X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50户625人,项目总投资494.7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300万元,省财政配套13.5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81万元,截止到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580万元,已搬迁入住70户。X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100户/401人,总投资380.6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省财资金60万元,自筹120.6万元,分别在醒民镇、回龙镇、桃林乡、东皇镇四个乡镇实施。目前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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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地方大部制改革运行成效跟踪调查 ———来自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经验 黄冬娅陈川慜* 【摘要】对顺德大部制改革的跟踪调查发现,大部制改革后顺德党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得到优化,窗口服务得到改善,资源得到整合,管理层级扁平化,行政效率提高,决策执行的监督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事权得到比较合理的配置。与此同时,问卷调查也发现多数顺德民众对顺德的大部制改革予以了支持和肯定。而受访者在政府部门办理业务时对业务办理过程及其变化的评价是影响他们对大部制改革成效评价的重要因素。然而,我们的调查也发现,顺德大部制改革在职能职责调整、上下级对接协调、事权划分等方面也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顺德民众对大部制改革的了解程度比较低,其对大部制改革的评价仍有提升的空间。 【关键词】大部制顺德成效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486(2012)06-0024-24 2009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佛山市委、市政府,同意佛山市顺德区继续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综合改革试验工作,进行大部制改革,顺德区党政机构从41个减为16个,直接减去了近三分之二,被称为 *黄冬娅,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川慜,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博士研究生。感谢匿名评审人的意见。感谢华野等同学的问卷派发和数据录入工作。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0AZZ007)、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

地方大部制改革运行成效跟踪调查◆中国“最大胆”的“党政大部制”改革。随后,2010年11月25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顺德经验在全省部分县(市、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以外的所有地级以上市共25个县(市、区)参照佛山市顺德区经验全面铺开地方大部制改革。可以说,广东省是地方大部制改革推行得最早和最广泛的地区之一,而佛山市顺德区的大部制改革又是广东省地方大部制改革的主要模式,并且也是建立“大部门”力度最大的地方。鉴于此,本研究追踪调查佛山市顺德区大部制改革推行后两年半的运行情况,以一窥地方大部制改革的成效和面对的困境。 一、研究的缘起 在政府运作过程中,需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合理的职能划分,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三定”方案,确定各个部门的机构、职能和编制设置,在此基础之上,各个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合作,共同履行所承担的公共职责,使用公共权力,维护公共利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各个部门之间同心协作,不相互推诿、扯皮、卸责和争利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就指出,“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部门职权利益化的倾向,造成一些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分割,加剧了部门、行业和地区的保护主义”。改革开放之前“块块”之间的关系就已经是历次行政改革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市场经济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使得部门利益问题出现了新的发展,各部门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部门利益结构平衡不断被打破的过程,也是部门之间争取部门利益的过程。对于这种情况,一些西方学者曾经用“碎片化权威主义”(Fragmental Authoritarianism)的概念来形容。所谓“碎片化权威主义”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随着官僚体制层级的完善和扩张,各部门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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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定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定方案 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文件精神,将县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提出拟订全县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审批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县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能源交通发展战略的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按照分工对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拟订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部门、行业纠纷进行调整和仲裁。负责组织、参与、协调重要文件的起草、论证和信息发布;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研究分析县内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提出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方企业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及年度调控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审查和转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走向,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

司法局行政执法公开管理制度

司法局行政执法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要的政务信息。 第四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局属各股室按各自的职责负责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实施。局办公室协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以及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下列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 (一)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工作流程; (三)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股室、内容、依据、

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以及救济途径。(四)其它应当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政务公开信息采取下列方式予以公开,其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一)本局公告、文件; (二)公告栏、区政府电子屏幕、社区服务中心触摸屏等; (三)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 (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五)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七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局目标管理,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负责实施。 第八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本局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旅游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 攸县旅游局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攸县旅游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3、《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4《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5、《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序号 1 行政 法规2 3 4 部门 规章5 6

7 地方 法规8名称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制定机关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生效时间 2009.5.1 1999.10.1 2002.7.1 2009.5.3 2001.9.1 2002.1.1国家旅游局2002.10.28省人大常委会2009.3.1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2、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共40项) 1、旅行社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未制作和保存业务档案 2、旅行社无理拒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3天至15天的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3、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 4、旅行社未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5、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需要,致使旅游者人身、财物受到损害 6、旅行社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 —2—

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务公开半年工作总结

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务公开半年工作总结2020上半年市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改局各科室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领导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王豫杰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对政务信息进行更新,我局还制定了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和具体内容。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报,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二是公开部门动态、发展规划、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项目审批、项目介绍、建设资讯、民生项目、项目进展等信息,截止6月底共发布相关信息62篇,其中包括总结计划2篇、发展规划8篇、预算及三公经费1篇、项目审批8篇、项目介绍4篇、建设资讯9篇、民生项目18篇、项目进展11篇、年报1篇;二是做好重点公开工作。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登记表,及时受理群众申请2项,做到能当场答复的直接答复申请人,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已依照法定程序公开。 三、政务工作存在问题 我局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务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及时更新信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2020)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2020) 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补充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请参加本批申报的企业(上一批申报的企业如已提交可不重复提交)对照《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附件1)的“二、建设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填写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申报表自查情况简述中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事项、佐证材料清单,提交对应申报条件的校企合作协议书、产教融合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0年5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区发展改革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请各区发展改革局会同教育、人社、经促、国资等部门积极组织初审并出具企业信用情况核查情况和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方案外增设条件,对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三、请各市直单位对各自联系企业或业务关联企业进行广泛推荐(企业报送资料要求见第一点),汇总意向企业名单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 请各市直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于2020年5月6日前将申报企业清单及初审意见(加盖公章)、企业申报材料通过OA 或电子邮箱反馈。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2.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doc 3.关于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各区联系方式.xls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在人大会上的任职表态发言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在人大会上的任职表态发言 5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对县长***提名我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与厚望。如果我被正式任命,我将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个角色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好职责,尽心尽责干好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主动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和改革工作。牢

记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稳定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责任。在工作中做到坚持一个统领、实施两大战略、强化三大职能、把握四大重点。坚持一个统领:就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发展和改革工作;实施两大战略:就是要深入贯彻实施县委提出的“五五举措”战略和建设“平安宁海”战略;强化三大职能:就是要切实强化重大课题研究、规划综合管理、发展状况监测分析三大职能;把握四大重点:就是要牢牢把握重点实事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城乡和社会经济统筹、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四大重点。 三、勤(本文权属*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3282405.html,查看)政廉政,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标准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努力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清清白白从政,修身从俭,省身从严,执政从廉,做好表率。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人大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总之,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本人

统计行政执法依据

统计行政执法职能及法律依据 一、行政监督(共四项) (一)部署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 (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国民经济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四)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 查方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

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队负责查处。” 4、《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是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5、《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

试卷提交时间:2016-05-11 21:40:33.31 试卷得分:93.0 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规的制定是一种从属的立法行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5、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6、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档案馆报送各种地方政策、法规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反映地方特色的出版物。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7、题型:判断题分值:1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复议在审查具体档案行政行为的同时,可以附带审查部分抽象档案行政行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题型:判断题分值:1 涉及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题型:判断题分值:1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档案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1、题型:判断题分值:1 10号令明确了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收集档案范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2、题型:判断题分值:1 对档案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严格遵循罪行法定原则。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题型:判断题分值:1 制定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4、题型:判断题分值:1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17年08月22日至08月23日就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TC2017(SZ)XZ003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TC2017(SZ)XZ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投标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不通过理由 1 佛山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7 佛山市南海九江卓恒商行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8 佛山市煜禾科技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7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荣嘉办公设备商行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1 佛山市三钻科技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47 佛山市三十六行贸易有限公司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57 佛山市迅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95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君阳办公设备商行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98 佛山市博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10 佛山创想优品贸易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13 佛山市同文纸品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为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等)(13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查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职责分

工,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 第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诉。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受理的投诉和举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组织核查处理或者转请地方发展和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稽查人员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检查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等资料和文件; (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三)监督开标、评标,并可以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公证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有关文件; (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根据需要,可以联合国务院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地方发

浅论行政执法依据适用问题

浅论行政执法依据适用问题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一个合法、合理的执法行为(本文讨论的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因此,行政执法中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是决定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关键之一。 一、行政执法依据适用的含义 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同具体的行为和事实联系起来并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断和决定的活动。行政执法依据适用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定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行政执法依据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当然的行政执法依据,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家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以法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另一类则是间接的行政执法依据,主要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发布的除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能否成为行政执法的适用依据?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在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内,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制定依据,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且不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立法精神相抵触,而是上位法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应成为行政执法适用的依据。 二、行政执法依据适用中的问题 行政执法中适用依据应当正确,这就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了应当适用的依据和具体条款,而且处理的性质、程序和程度等,符合依据有关要求。适用执法依据错误,直接带来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带来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的结果,而且会损害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权威。笔者多次参加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依据适用上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适用了无权适用的执法依据。这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超越本机关的法定职权,适用了本机关无权适用的执法依据。如文化市场行政主管部门适用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依据,作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职权法定是行政执法中一条重要原则,适用了无权适用的依据,属于典型的适用依据错误。同时,这也是行政越权的一种表现。 (二)适用执法依据性质错误。主要表现为:应适用甲依据却适用了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题目及答案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各种档案。 错误 2、档案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正确 3、修改后的《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一次提出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规定。 正确 4、档案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对等。 错误 5、涉及国家机密和特殊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正确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正确 7、禁止出卖属于公民所有的档案。 错误 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7年9月5日起施行。 错误 9、档案行政规章是指由有制定权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正确 10、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正确 11、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个人。 正确

错误 13、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应当移交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错误 1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错误 15、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正确 16、档案行政法规的制定是一种从属的立法行为。正确 17、《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正确 18、档案法规是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有效保护档案资源的有力武器。正确 19、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正确 20、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正确 21、地方性档案法规的效力低于本级政府制定的档案行政规章。错误 2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行政法律关系必须的当事人。正确 23、对档案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严格遵循罪行法定原则。正确 24、制定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正确 25、档案行政法规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不仅包含我国的公民,而且包括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正确 26、我国对抽象档案行政行为监督的要点着重于它的合法性、现实性、协调性、合理性和严肃性五个方面。正确 27、档案工作标准是一种业务规范,均具有强制性。错误 28、档案法规的效力是指其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主体和行为具有的规制力和约束力。正确 29、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错误

2020年发展和改革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晋强再进位、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围绕“打造蓝色经济先行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区”和建设幸福东港的目标,全局认真开展“三力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全局各项工作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期的进度目标。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谋划求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1、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坚持“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年度报告”的工作机制,组织搞好月度经济运行形势分析,认真做好监测、预警,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会同区统计局深入基层,认真做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提报、审核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新动向,重视研究一些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增强了经济运行分析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推进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晋强再进位,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蓝色经济强区的目标,深入调研、强化措施、重点推进,并发挥综合协调、规划引导的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使我区在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第一季度,我区蓝色经济区规划编制已初步完成,目前已进入调研阶段。 3、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继续进行工程化、项目化、具体化管理,实行首席领导负责制,分管区级领导“全力、全权”协调服务推进项目建设,每个项目都按照“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区级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方案”的“五个一”的工作要求落实了分工和责任,全力推动以我区为主推进的12个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涉及东港区的大项目共12个,计划投资2334亿元(静态投资),XX年计划投资1249亿元。其中以我区为主的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972亿元(含城中村改造安置和日照市碑廓镇至东港区输气管道),XX年计划投资761亿元。截止到3月2日,以我区为主的大项目累计实现投资52亿元。其中,12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95亿元,2个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42亿元,拟开工项目完成前期准备投资.15亿元。 (二)拓思路简流程,敢为人先出亮招 一是全力推行“零障碍、零收费绿色通道”。对权限内的非政府投资类项目,只要手续齐备,由窗口负责人直接办理,不需要任何请示汇报,局长定期到窗口集中审阅;对要件不齐项目,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内产业布局,可当场办理缺件申请,先通关后补手续,XX万元以下的,由窗口贴心服务,XX-5万元,由分管局长跟办,5万元以上的,由局长亲自跟踪服务;对所有立项项目一律实行零收费。对争引扶持资金项目,做到广通信息渠道,不压制、不截留、不戴帽,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最大优惠政策、最大资金份额。

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粤机编〔2009〕21号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职能转变,加大推行大部门体制力度,创新运行机制,建立机构精干、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党政管理体制,为顺德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区、综合改革先行区、区域合作创新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对内放宽,对外开放,对下放权”的原则,全方位优化政府职能结构,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推动政府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主,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由以提供经济性公共物品为主,向以提供经济性公共物品和社会性公共物品并重转变;由以政府管理为主,向以吸纳社会全面参与的公共治理转变。 (二)优化整合组织机构。 强化党的领导,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在现行大部门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职能相近机构的整合力度,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经济建设、市场监管、群团工作、政务监察等更多领域综合设置机构,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权责明确清晰的党政组织架构。 改革后,区综合设置16个党政机构,其中: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党委工作部门5个,政府工作部门10个。 区委机构: 1.保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组建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

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按照5月10日县委主要领导在《州2020年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方案》的同时上的批示精神,2020年,我县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责任机制,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县纳入州级重点项目共计3个,项目总投资1037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个,分别为县城镇管道燃气利用项目和县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1个,即:县格萨尔文化旅游示范项目。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进。按照州委、州政府《2020年州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方案》总体要求,全县项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实际,科学决策,统筹安排,成立县县级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和各县级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各重大项目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挂点,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管理、安全施工,攻坚克难、狠抓进度,不遗余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坚持服务协调。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制定了《县2020年县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列出了全县2020年重点项目清单,要求全县重大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两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实施主体、一个倒排工期时间表”工作机制,明确了各业主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按照“日解决、周协调、月调度、季推进”总要求,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从项目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提供全程服务,做到情况及时掌握,问题及时解决,困难及时上报。 (三)坚持调度督查。疫情期间全面复工复产后,全县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按照项目清单要求,实行每月集中对各个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和办公,督促施工进度,县委、县政府启动了2020年县重点项目日常性督查督导工作,两办督查室具体负责全县重大项目推进、问题化解、领导交办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4月6日和5月8日,召开“县2020年州县重点项目推进会”“县2020年州县重点项目第二次推进会”,专题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会商解决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三、建议意见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科室 名称 科室职责职责类别岗位职责法 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法律服 务所和法律 服务工作者 执业证的呈 报和注册。 行政许可 1.受理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 法部令第59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基层法律服务 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依据《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 十七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办理的初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遗失或者损坏的补发或更换初审。 2.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 变更、初审,接收申请材料,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 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填写审批表,与申请材料一 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 不予受理,将申请人的相关权利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对拟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初审,并出 具审查意见,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准。对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补 发或更换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后上 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或更换。 3、决定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4、送达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送达。 5、事后监督岗:加强对准予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 情况监督检查。 1、立案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 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二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 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 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二十一条:对《法律服 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收回。 2、调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 件,承办人员要及时、合法的搜集证据,查明事实, 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 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 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进 行审查核实。

档案局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档案局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档案法》和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县“依法治档”,使档案事业不断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绥办发(2016)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档案局《关于开展2016年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绥档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县档案局组织人员,于8月30日至9月27日对全县各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准备。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档案局成立了“**县档案局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了档案局依法治档的行政管理职能。 2.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六月初县档案局印发了绥档发〔2016〕18号文件通知,确定了列入本次档案执法检查的范围,明确了执法检查的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法和步骤。 3.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这

次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1)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并以自查报告形式报县档案局办公室。通过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认真对待,按要求及时开展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指出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并制订整改措施,使自查工作落到实处;(2)抽查阶段:在结合前阶段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确定了重点抽查单位,列入重点抽查的单位有县委办、政府办、人事、组织等44个县直部门(其中14个站所),南岸镇、新滩镇、会仪镇、中城镇4个乡镇、3个社区、11村委会,供电公司、人行、农行3个企业。从抽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加强《档案法》和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的宣传、学习、教育以及《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修订工作的贯彻落实。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档案人员,并投入一定经费用于档案工作。能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基本上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但在档案管理的“十防”措施、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贯彻实施《档案法》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情况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县在贯彻落实《档案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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