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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验收标准(精)

【DOC】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验收标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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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验收标准

1、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验收标准项目共17条,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7项,一般项目10项。

2、现场检查验收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属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属一般缺陷。

3、结果评定:

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验收标准

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7年修订)

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7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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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验收记录; (3)药品陈列检查记录 (4)药品养护记录; (5)药品销售记录; (6)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记录; (7)中药饮片清斗装斗记录; (8)药品拆零销售记录; (9)温湿度监测记录; (10)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 (12)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13)首营企业审核记录; (14)首营品种审核记录。 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的,应设立特殊药品专用账册。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记录格式由总部统一制定,按相关规定实施。 说明: 1.本标准所指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市。 2.《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7年修订)》共27项。现场验收时,应逐项进行检查,并逐项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除合理缺项外,所有项目全部合格,评定结果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例如:企业仅申请经营非处方药的,经营处方药所需条件为合理缺项等情况。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5 / 6

3.仅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在非珠三角地区乡镇以下(含乡镇)设立的药品零售企业的验收实施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参照本标准制定,并报省局备案。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4.本实施标准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年修订)》同时废止。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6 / 6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知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知识问答 l、什么是药品分类管理?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2、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非处方药英语称Nonprescription Drug,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此已成为全球通用的俗称。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本质的属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是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处方药主要是用于治疗各种消费者容易自我诊

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 3、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其核心目的就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概括起来说,重大意义有以下三个: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它有一个合理使用问题,否则不仅浪费药品资源,还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有的还会产生机体耐药性或耐受性而导致以后治疗的困难。②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为医药行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医药工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③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4、什么是自我保健、自我药疗?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前提和关键是要有非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在线考试 单选题、(由一个题干和两个以上的备选答案组成,其中只有一个为正确答案。选出正确答案。) 1、全球第一个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国家是:(A) A.英国 B.日本 C.美国 D. 德国 2、不属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依据的是:(C) A.规格 B.剂量 C.标识物 D.给药途径 3、可翻译为处方药的是:(A) A.legend drugs B.OTC drugs C.proprietary drugs D.nonprescription drugs 4、属于全国范围内不得由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是:(D) A.诊断药品 B.中药饮片 C.肿瘤治疗药 D.疫苗 5、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凭处方即可销售的是:(A) A.抗结核类药 B.放射性药品 C.终止妊娠药品 D.蛋白同化制剂 6、可申请转化为非处方药的是:(D) A.注射剂 B.药用辅料 C.中药饮片 D.消化系统用药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对转换非处方药申请执行审查的部门是:(B) A.政策法规司

B.安全监管司 C.药品注册司 D.市场监督司 8、有关处方药描述正确的是:(C) A.可以由经营企业采用互联网向公众销售 B.可以以买药品赠药品的形式向公众销售 C.应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D.可采用开架自选销售 9、对乙类非处方药描述正确的是:(D) A.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B.乙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为红底白字的“OTC”字样 C.普通商业企业须配备药师方可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D.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OTC药需获得乙类非处方药准销标志 10、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对处方应至少保存:(B)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1、不属于药品广告中必须标识的项目是:(D) A.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B.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C.药品通用名称 D.药品商品名称 12、有关药品广告描述正确的是:(C) A.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作为处方药进行广告宣传 B.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可以进行广告宣传 C.企业不得以赠送药学专业期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D.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应为“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13、抗生素类药品作为处方药销售的规定起始于:(B) A.2000年01月01日 B.2004年07月01日 C.2005年07月01日 D.2006年01月01日 14、我国目前非处方药目录中,中成药品种数量大约是化学药品品种数量的:(D) A.2倍 B.2.5倍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关于印发《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对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第六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第七条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八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国家非处方药目录.doc

国家非处方药目录 维铁片七水硫酸铁525mg,维生素C500mg,烟酰胺 30mg,甲泛酸钙10mg,维生素B1 6mg,维生素B2 6mg, 维生素B6 5mg,维生素B12 0.025mg (第一批)遴选说明 1.遴选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2.范围与依据:西药遴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1996 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新药品种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药典》1995 年版第二部《临床用药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目录》,共计5600 余个品种。中成药遴选自《药典》1995 年版一部、《标准》中药方制剂1-13册,《标准》中药保护一分册、《标准》新药转正准确1-12 册,共计3500 余个品种。3.遴选分类:西药非处方药分类是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根据非处方药遴选原则与特点,划分23 类。中成药非处方药分类是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将其中符合非处方药遴选原则的38 个治疗科,即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4.遴选结果:西药为23 类165 个品种(每个品种含有不同剂型)。其中“活性成分”121 既可单独制成制剂,也可作为复方制剂成分;“限复方制剂活性成分”25个,仅限作为复方制剂成分,而不能单独使用;“复方制剂”19 个,其中属《药典》与部颁标准的11 个品种:阿苯片、氢氧化铝复方制剂、三硅酸镁复方制剂、开塞露、口服补液盐、复方维生素B、十一烯酸复方制剂、四环素醋酸处方组成可含的成分范围,如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碱式硝酸铋复方制剂、盐酸苯丙醇胺复方制剂、盐酸伪麻黄碱复方制剂、多种维生素、复方碳酸钙、苯甲酸复方制剂、甲硝唑复方制剂。中成药160 个品种(每个品种含有不同剂型)。5.特殊药品的处理:根据非处方药遴选原则,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以及精神药品原则上不能作为非处方药,但根据国际惯例和治疗需要,个别麻醉药品与少数精神药品可作为“限复方制剂活性成分”使用。因此,第一批目录中有3 个精神药品:苯巴比妥、盐酸苯丙醇胺、咖啡因。6.药品名称:西药名称采用通用名,个别品种在通用名后注有常用名。中成药用国家规定的名称。7.药品剂型:遴选确定的剂型,以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方便为原则,故以口服和外用的常用剂型为主。8.“受限”:目录中,注解项下的“受限”是根据《药典》、《须知》、《标准》、《汇编》等定范围,对该药适应症、剂量及疗程进行了调整与限制。9.使用注意:因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即可按药品说明书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为此,对部分品种规定了使用时间、疗程,突出强调“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一、解热、镇痛药活性成分片剂、缓释片、缓释胶囊受限 Ibuprofen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脲、锌、赖氨酸阿司匹林)缓释片、泡腾片、胶囊剂、 Aspirin 栓剂、散剂吲哚美辛(消炎痛)软膏剂、搽剂、乳膏剂、受限 Indometacin栓剂、贴膏剂 Paracetamol泡腾片、分散片、胶囊剂、注:代表已在前面目录中出现过,不再编号。复方制剂 PhenobarbitalTablets CompoundPreparation 囊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 Paracetamol滴剂注:本类药物用于解热服用3日,

江西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 (试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二○○七年十二月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说明 一、为规范江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精神,特制定《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开办一、二、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四、本《标准》分三个部分:一、机构与人员;二、设施与设备;三、制度与管理。 五、本《标准》共45项,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级别及经营范围,允许有合理缺项。其中,如申办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6、 7、26、32、33、34、45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店的,则第42项为合理缺项。 六、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严格按照企业级别对照本《标准》所列相应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分别执行。 七、本《标准》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0号) 1999年06月18日发布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开办申请程序 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7]299号 2007年05月2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局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的经营企业,可同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体外诊断试剂。 上述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的规定,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附件:1.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 2.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 3.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申请审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诊断试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诊断试剂的知识。 第二条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对诊断试剂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质量管理人员2人。1人为执业药师;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四条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企业保管、销售等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质量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制度与管理 第六条应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工作程序。 (一)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内部评审的规定;质量否决的规定; 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的管理;诊断试剂有效期的管理; 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管理;退货诊断试剂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人员培训的管理;人员健 康状况的管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连锁药店验收标准

连锁药店验收标准 河北省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 第二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应设置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等组织。 第四条质量领导组织、质量管理机构及药品验收、养护等组织应有明确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八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九条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 1 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定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三条连锁门店(以下简称门店)应设置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门店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的学历。并应在职,不得在其他门店或企业兼职。 第十四条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有中药配方的应具有中药专业的执业药师或中药师以上的专业药学人员,并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十五条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门店,以及农村乡镇(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下地区设立门店的,应当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 第十六条门店从事质量管理、验收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由设区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七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办公、辅助用房。营业场所明亮、整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考试答案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考试试题(后附答案)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 1、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的依据是() A 药品品种、规格 B 药品适应症 C 药品剂量 D 药品给药途径 E 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 正确答案:E 2、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 A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 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 C 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 D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E 国家审计署批准 正确答案:B 3、消费者对非处方药有() A 选购权 B 判断能力 C 识别能力 D 有权自主选购,并需要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E 看懂非处方药说明书 正确答案:D 第4-8题 A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B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C 两者均需 D 两者均不需 4、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 5、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必须具有() 6、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具有() 7、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

8、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必须具有() 正确答案:ABDBB 二、填空题: 1、OTC药物的遴选原则是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应用方便。 2、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3、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4、包装印有中文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的一面,其右上角是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固定位置。 三、简答题: 1、什么是处方药?什么是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不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简称OTC. 2、OTC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1)产品易于使用,使用时不需要医务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2)标签或说明书的指导使用,文字通俗易懂; (3)适应症有限制,并是能自我诊断的疾病,药品起效快、疗效确切,易于判断效果; (4)减轻疾病的初始症状或防止恶化,减轻或缓解已确诊疾病的症状和发展,不掩盖严疾病; (5)高度的安全性,毒副作用极低,无依赖性; (6)成人、儿童用药包装规范,存储质量稳定.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现状

我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现状浅析 摘要:本文对我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现状做了分析,主要从药品分类的意义、原则、指导思想、政策支持、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做了分析。因本文参考的文献是从中国知网上下载来的,发表日期多为2005年以前,故参考价值不大。 关键词:药品分类管理,意义,原则,指导思想,政策支持,问题,对策 药品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的疾病的特殊商品。不合理使用不仅浪费医药资源,更给消费者带来许多危害。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可增强人们自我保健意识,规范药品监管,强化用药咨询,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促进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建立相应法规并实施监督管理,是国际普遍采用的药品管理模式。目前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药品实行了分类管理。我国是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 我国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一直遵循“结合国情、慎重从严、中西并重、突出特色”的指导思想和“积极稳妥,分步实,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工作方针。在全国范围内,药品分类管理已初见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和医药人员从思想上、观念上已经接受了这一新鲜事物。 药品分类管理意义重大 药品分[1]类管理是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 依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使用, 非处方药则由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我国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大事, 对促进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 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 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资源产生重大作用。 对药品实施分类管理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同性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2]。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是本世界六十年代西方国家出于对毒性、成瘾性药品的销售、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而产生的。随着医药行业和卫生保健的发展,现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接受。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已成为国际上药品管理普遍应用的有效方法。世界卫生组织也向发展中国家推荐了这一管理模式。并在1989年建议各国将这一管理制度作为药品政策立法议题。 对药品实施分类管理有利于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据统计,我国药品社会零售额已由八十年代初期占药品市场总额的5%增加到目前的15%以上,沿海城市达到了30%以上。在相关方面[3],这强调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生产销售、批发销售业务必须由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其次,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必须按照分类管理、分类销售的原则和规定向相应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药品和非处方药药品,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销售记录备查。再次,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药品。这是有效地严格和规范对处方药的监督,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药物滥用和危机健康。通过规范并加强对非处方药的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原则及指导思想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第六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第七条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八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

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计划。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一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办公、辅助用房。营业场所明亮、整洁。 第十二条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第十三条库区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粉尘、有害气体等污染源。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第十五条企业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其中常温库温度为0~30℃,阴凉库温度0~20℃,冷库温度为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第十六条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入库、传递、分检、上架、出库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专营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除外。 第十七条具有专用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中央数据处理系统,并运用该系统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存放和相关信息的检索以及对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第十八条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第十九条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_百度文库

A、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B、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C、代替领导决策 D、积极参与管理 126、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 A、树立服务意识 B、提高服务质量 C、维护会计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D、提升会计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127、普及会计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的目的,就是使广大会计人员(),从而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A、普及会计法基本知识 B、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 C、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D、了解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仅受到良心和道义上的遣责,还会受到行业惩戒和处 罚 128、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监督检查的途径有()。 A、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B、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C、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D、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分离 第三部分:判断题 (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你选定的信息点。答案错误倒扣0.5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度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2、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5、《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制度的依据,是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 ()6、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必须以各单位指定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依据。 ()7、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的随意更改。 ()8、“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句话体现的是客观公正。 ()9、在会计记录文字上可以并用中文或其他通用文字。 ()10、在我国,会计核算只能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11、根据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48小时。 ()1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是由财政部指定的。 ()1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条件。 ()14、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5、为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经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出纳人员可以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6、.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不再申报缴纳税款。 ()17、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是一种违法行为。 ()18、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全套药品批发企业培训试题及答案1

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测试题 部门:_______ 姓名:_______ 分数:_______ 一、填空题(每空2分) 1、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_______项,其中关键项目_______项,一般 项目________项。 2、企业质量领导组成的主要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公司的质量领导组织是___________,组长是____________。 3、标准规定,企业应定期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我公司规定质量管理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每_______年检查考核一次。 4、企业发现患有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____,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 药品的岗位,我公司每年一次员工的健康体检是由___________部门组织的。5、标准规定,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 常温库温度为_____;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______之间;冷库温度为_______;阴凉库温度_____。 6、企业编制购货计划应以_________为重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进 货时应签订有____________的购货合同。 7、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______和______的审核;对首营品种应填写 _______________-。 8、验收药品记录应记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内容。

药店验收标准

药店验收标准 1 企业的名称、地址、人员与所批准的一致。合格企业名称、地址、人员与批准的名称、地址、人员一致。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2 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李鹏飞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合格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已制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应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3 合格范》规定的质量管理工作职责。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 申报材料已提交无违规证明合格 76条规定的情形。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 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应配备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验收、养护、计量工作人员、营5 称,营业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合格业员,经营处方药的必须配备处方审核人员。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处方审核员李鹏飞) 质量负责人李鹏飞,经询问具有一年以上的药品经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一年以上6 合格 (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有中药配方的药品 7 处方审核员李鹏飞为执业药师合格零售企业应是具有中药专业的执业药师或中药师以上的专业药 学人员。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 8 合理缺项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 现场验收时,上述人员均在岗,经询问无其他兼职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不9 合格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 10 企业制定了培训计划且有岗前培训记录合格训,并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后方 可上岗。 11 执业药师李鹏飞注册证已悬挂合格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应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企业已对直接接触的的工作人员制定了健康体检12 合格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计划,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13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均进行了体检,且体检合格合格接触药品的工作 营业场所和仓储使用面积应符合要求: 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市区不得少于120平方米,县城不得少于 80平方米,县城以下不得少于40平方米(要求在同一面,下同); 仓储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有中药配方经营范围的营业企业的营业场所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14 场所使用面积县城以下不得少于60平方米,仓储使用面积不得合格应面积60平方米少于30平方米。 营业场所、仓储面积不包括办公、生活场所面积。如与合法的药 品批发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有固定供货渠道,可 以不设置仓库,但店内药品必须按规定要求存放。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培训试题和答案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培训试题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4分) A型题:(1-5题) 1、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依据是() A 药品品种、规格; B 药品适应症; C 药品剂量; D 药品给药途径; E 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不同; 2、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 A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 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 C 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 D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E 国家审计署批准; 3、消费者对非处方药有() A 选购权; B 判断能力; C 识别能力; D 有权自主选购,并需要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E 看懂非处方说明书; 4、包装上不须印有规定标志的() A 处方药; B 精神药品; C 医疗用毒性药品; D 放射性药品; E 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 5、非处方药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 A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B 国家卫计委; C 国家药典委员会; D 国家技术监督委员会; E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B型题:(6-10题)

A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B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C 两者均需; D 两者均不需; 6、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 7、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必须具有() 8、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具有() 9、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 10、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必须具有() 二、多选题:(每题5分) 1、OTC药物的遴选原则是() A 应用安全; B 疗效确切; C 质量稳定; D 经济效益; E 应用方便; 2、关于药品广告宣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处方药不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 B 处方药只能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 C 非处方药不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D 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3、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 A 医疗用毒性药品; B 麻醉药品; C 二类精神药品; D 处方药; E 放射性药品; 4、非处方药的专有标志为() A 椭圆图案中印有OTC字样; B 红底白字; C 蓝底红字; D 绿底红字; E 绿底白字; 三、简答题:(每题20分)

药品分类管理

药品分类管理 SFDA Fengxian 张磊 bifxzl@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10932484.html, 什么是药品分类管理?为何要实施药品分类管理? 简单地说,药品分类管理就是根据药品品种、规格、剂型、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的不同,对药品储存和陈列等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的管理。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同时也是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的重要一步。 那究竟该如何进行药品分类管理呢? 首先药品经营企业要明确本店经营范围都有哪些。国家规定药品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11类。如果药店经营范围中只有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等,就不能经营生物制品等其他各类药品,否则就形成超范围经营。 其次,药店在对药品进行分类时要把握8大原则: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2.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分开;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4.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5.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6.危险品不能陈列;7.药品包装相近的或不同批号的要分开;8.特殊药品要单独存放。

药店在执行这些原则时要注意原则相互兼顾。 在实际操作中,药店分类时首先要将药品和非药品分开,然后再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 项 目 处方药 非处方药 疾病诊断者 医生 患者自我诊断 疾病类型 病情较重,需经医生诊断治疗 小伤小病解除症状,慢性病维持治疗 取药凭据 医生处方 不需处方 取药地点 医院调剂室、药店(凭医生处方) 医院调剂室、药店、超市(乙类) 服药天数 长 短 给药途径 根据病情和医嘱执行 口服、外用为主 品牌保护方 式 新药保护、专利保护期 品牌 宣传对象 医生 消费者 广告范围 专业性医药报刊 大众传播媒介 专有标示 无 有 非处方药在常见的药店中品种数量要占到80%左右。这些药品分类也是关乎一个药店实施GSP 的关键所在。从国家局1999年公布第一批非处药目录到现在共公布了7批非处药目录共涵盖3000余种 非处方药。具体品种可登陆 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10932484.html, 查询。要做好非处方药分类首先要研究制定出本店的非处方药目录,然后将非处方药分为化学药及中成药也就是有OTC 标识的国药准字H 和国药准字Z 。 国药准字Z 是按照科别分的,分为内、外、妇、儿、五官、皮肤科、骨伤科7类,而占数量最大是内科用药,几乎达到70%以上,所以对内科用药要再向下相对集中存放,以甲类非处方药标识 乙类非处方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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