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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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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规委” )是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据《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设立的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议事机构。市城规委主要负责审议城市规划建设重大问题的对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规划设计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批准、公布或上报。

工作宗旨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注公众利益,重视专家意见,鼓励市民参与监督规划实施,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和法制化水平,不断促进青岛城市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职责

(一)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港口及特定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审议重大专

项规划方案、城市规划未确定或待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审议各

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所有对原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变更、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

(四)审议重大、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建筑设

计方案; (五) 审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划; (六) 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 机构和人员组成 市城规委由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城规委办公 室(以下简称规委办)组成。规划委员会设 主任1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副主任 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设秘书长 50名委员:设 4名, 1名, 府副秘书长担任;设副秘书长兼市城规委办公室主任 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可聘请国内外 权威专家、部分大城市城规委委员担任市城规委顾问。 市政府聘请驻青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代 表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内设城市发展与保 护、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交通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与环 境设计四个专业组, 事项进行技术论证,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 超过二分之一以上 城规委主任兼任) 副主任委员4名, 由市人 由市政 1名, 对提交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的 提供专业咨询,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80名委员,其 中非公务员委员的比例应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 1名(市 ,主任委员1名(市城规委副秘书长兼任): 秘书长1名。 三、 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调整 市城规委委员及委员的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可与政府 换届同步调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公务员委员 市城规委公务员委员实行部门资格制度,由市政府相关 部门主

要负责人担任。在公务员委员任期期间,如出现不再

担任市城规委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一般由其继任者接聘,可根据市政府相关任命,由规委办发文确认;因其它原因需进行调整时,由规委办提出意见,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二)非公务员委员

市城规委非公务人员委员的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专家、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市民代表,应面向社会、公开推选。按照单位推荐、本人自愿,部门审查、政府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资格条件和推选程序由市政府确定。

非公务员委员在任期期间如出现缺额或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整:接受被审议审查单位不当利益,违反本章程,在一年内连续2次以上或累计3次以上无故缺席会议。经市城规委主任办公会议核准后,撤销委员资格,且5年内

不得聘任。

非公务员委员的递补由市城规委主任办公会根据人员构成情况确定资格条件,由市城规委办公室提出候选人员名单,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特邀顾问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调整程序基本与市城规委非公务员委员程序相同;特邀顾问由市城规委主要相关部门推荐,由市城规委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确定。

四、会议制度

市城规委实行全体大会、主任办公会议、全委工作会议、专家咨询会议制度。其中,市城规委全体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市城规委主任决定随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和全委工作会议为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审议事项

或内容交替召开。参会范围和审议内容原则上界定为:

(一)城规委全体大会

参会范围:主任、畐q主任、秘书长、畐?书长以及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委员,并特邀部分专家和顾问参加。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议内容:通报市城规委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审议市城规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规划建设事项和市城规委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城规委主任办公会议

参会范围: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审议事项涉及的区政府和主要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审议内容:城规委工作章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相关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调整和变更;相对独立的重大项目,城市海岸线沿线、市内重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以及其它重要地段的规划选址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全市的规划编制计划;前期会议审议确定事项的督察、落实情况反馈。

(三)城规委全委工作会议

参会范围:主任、畐q主任、秘书长、畐?书长以及规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审议内容:涉及面广、事关全市、影响较大、需要各部门共同把握和协同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专业或专项规划。其中,由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牵头编制的市域范围内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可由组织规划编制的单位在完成部门会签和专家评审后,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由规委办协助办理,提交市城规委审议。

(四)专家咨询会议

参会范围:由城规委副主任、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决定召开。可根据审议事项需要,召开综合论证会或以专业组为主召开,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一般由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审议内容:主要根据市城规委工作和规划建设事项需要,咨询、评议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概念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及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方案,对初步确定的规划提供专业咨询,进行技术论证,为市城规委审议和市政府审批规划进行前期论证,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

五、议事规则

(一)公开规则。提交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的重大、重要事项一般应提前向社会公示,由市政府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发布等方式及时发布审议审查结果。市城规委可根据审议工作需要,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及市民代表出席工作例会。

(二)协调规则。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各项审议意见,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城市规划成果体系的其他规划协调一致。根据审议工作需要,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可邀请相关区(市)、部门代表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工作会议,对审议事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

(三)回避规则。为确保审议结果的公平公正,凡审议事项与市城规委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本人或其所在单位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人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

(四)表决规则。须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表决决定的事项,经与会委员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可通过;表决结果应由会议支持人签署。不须表决决定的事项,经与会委员讨论后,由会议支持人归纳总结,提出审议意见。

(五)连续规则。市城规委及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审议工作具有

内在连续性。重大重要规划建设事项在提交城规委审议前,一般应先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凡市城规委会议审议确定事项的调整,在提请复议时,必须充分说明规划实施情况及对原批准规划进行调整的理由。

(六)保留规则。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对与会委员关于重大规划建设项目所持的不同观点,应在会议纪要中予以保留,允许不同意见存在,并作为今后规划工作的参考。

(七)保密规则。与会人员应严格按会议要求,妥善保

管会议文件和资料(或在会后将资料交回规委办)。如会议

资料被列为机密文件,应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凡对有关会议资料或审议意见的查询,均由规委办负责统一答复。未经市城规委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或向他人传送有关资

料,也不得擅自发布或传递会议内容。

(八)廉洁规则。市城规委及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要

保持清正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确保各项审议审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审议审查意见的完整、合理。

六、工作程序

(一)受理和初审。规委办负责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议事项的材料,负责对报送材料初审。对材料不完备的,由申请人补正;对不应由市城规委审议的,说明情况后按程序退回。

(二)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由规委办对提交审议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报请副主任(或副主任指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研究,确定应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和应进行社会公示的议题和内容。

对需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论证的事项,由规委办根据市城规委要求做好专家咨询会的会议准备,收集与会专家的书面意见,并做好会议纪要,报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签署;对需进行社会公示的事项,由规委办会同审议事项报送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汇总核查和确定议题。由规委办将初审意见和专家咨询、

社会公示意见汇总、核查,报市城规委全委工作会议或直接报市城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必要时,由市城规委主任确定,报市城规委全体大会审议。

(四)审议准备。规委办根据本章程和有关要求,安排

会议日程,做好各项会议准备工作。应提前3—5个工作日

将拟审议事项的有关材料、初审结果以及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意见及会议通知等送达与会委员(特殊情况下可在会议现场送达)。与会委员须履行签到手续。

(五)审议实施。会议召集人按照会议议程主持会议。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规划建

2、审议后由会议主持

设事项的审议:1、审议后投票表决;

人归纳总结与会委员意见议决。审议表决结果及会议纪要由 规委办负责整理草拟,按程序审核,报会议主持人签署。

(六)确定事项的办理。对于不需要市政府批准、公布 或上报的事

项,由市规划行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通报并组 织实施;对于需要市政府批准、公布或上报的事项,经市城 规委(或城规委委托专家咨询委员会)审定后,由市规划行 政部门或项目提报部门按程序上报批复后组织实施。

七、日常办事机构

规委办是市城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委办由市城规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共同 负责,处理市城规委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各项会议的组织 准备工

作;

(二) 负责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意见、会议 纪要及其

他各种文件的起草、整理工作;

(三)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审议内容的公示,协助处理

责市城规委日常工作和对外联系工作; 履行市城规委授予的其他职责。

规委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相

关 部门,及时完成规划建设事项的初审、论证和提报,并参照 市政府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市城规委会议的会议纪要以 及社会公示和规划审批相关工作。

八、工作经费

为确保开展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审议工作,市 城规委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审 批。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主要用途为 专家咨询、工作调研、会议组织、规委办日公众意见;

(四) (五)

常事务工作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开支。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年度计划由市城规委办公室负责编制,报市城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并报市长专题办公会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核发。

九、附则

市城规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可依据本章程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市城规委备案。

本章程经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需

要修改时,应经市城规委全体大会与会委员2/3以上通过方

可生效,并报市政府备案。

本章程由市城规委负责解释。

附: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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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流程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 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香港城市规划条例中文.pdf

章:131 《城市規劃條例》憲報編號版本日期 詳題 30/06/1997 本條例旨在為有系統地擬備和核准香港各地區的布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以及為擬備和核准某些在內發展須有許可的地區的圖則而訂定條文,以促進社區的衞 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 (由1991年第4號第2條修訂) [1939年6月23日] (本為1939年第20號(第131章,1950年版)) 條: 1 簡稱 30/06/1997 本條例可引稱為《城市規劃條例》。 條:1A 釋義L.N. 50 of 2005 10/06/2005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實質改變”(material change in the use of land or buildings) 包括在任何土地上放置物料,而不論該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是否已經用作放置物料,只要放置物在面積、高度或數量上 有所增加; “土地擁有人”(land owner) 的涵義與《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1)條中“擁有人”的涵義相同; “上訴委員會”(Appeal Board) 指根據第17A條組成的上訴委員會; (由1991年第101號第2條增補) “中期發展審批地區”(interim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指在根據第26條擬備的圖則中指定為中期發展審批地區的地區; “佔用人”(occupier) 包括任何土地擁有人的租客(不論該租客有否繳付租金)、居於任何建築物內的人,以及於任何建築物內作持續全時間佔用的人; “訂明費用”(prescribed fee) 就任何事宜而言,指根據第14(2)條訂立的規例就該事宜而訂明的費用; (由2004年第25號第2條增補) “建築物”(building) 包括任何構築物或構築物的部分; “財產”(property) 包括載於任何車輛或貨櫃內的任何東西,但不包括不動產; (由1994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現有用途”(existing use) 就某發展審批地區而言,指緊接該發展審批地區的草圖的公告在憲報刊登前已存在的建築物用途或土地用途; “貨櫃”(container) 包括改作居停地方或貯物之用或改作任何其他用途的貨櫃; (由1994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發展”(development) 指在任何土地之內、其上、其上空或其下進行建築、工程、採礦或其他作業,或作出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實質改變; “發展審批地區”(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指在根據第3(1)(b)及20條擬備的圖則中指定為發展審批地區的地區,但不包括中期發展審批地區的圖則中所包括的土地; “違例發展”(unauthorized development)─ (a) 就發展審批地區的圖則中所包括的土地或第20(7)條所描述的土地而言,指違反本條例 的發展;及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doc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 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附件: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规委” )是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据《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设立的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议事机构。市城规委主要负责审议城市规划建设重大问题的对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规划设计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批准、公布或上报。 工作宗旨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注公众利益,重视专家意见,鼓励市民参与监督规划实施,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和法制化水平,不断促进青岛城市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职责 (一)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港口及特定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审议重大专 项规划方案、城市规划未确定或待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审议各 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所有对原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变更、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 (四)审议重大、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建筑设

计方案; (五) 审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划; (六) 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 机构和人员组成 市城规委由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城规委办公 室(以下简称规委办)组成。规划委员会设 主任1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副主任 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设秘书长 50名委员:设 4名, 1名, 府副秘书长担任;设副秘书长兼市城规委办公室主任 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可聘请国内外 权威专家、部分大城市城规委委员担任市城规委顾问。 市政府聘请驻青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代 表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内设城市发展与保 护、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交通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与环 境设计四个专业组, 事项进行技术论证,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 超过二分之一以上 城规委主任兼任) 副主任委员4名, 由市人 由市政 1名, 对提交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的 提供专业咨询,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80名委员,其 中非公务员委员的比例应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 1名(市 ,主任委员1名(市城规委副秘书长兼任): 秘书长1名。 三、 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调整 市城规委委员及委员的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可与政府 换届同步调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公务员委员 市城规委公务员委员实行部门资格制度,由市政府相关 部门主 要负责人担任。在公务员委员任期期间,如出现不再

青岛城市规划发展史

1.1城市发展历程 1.1.1历史沿革 青岛地区昔称胶澳。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1897年11月,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强占胶澳,并强迫清政府于1898年3月6日签订《胶澳租界条约》。从此,胶澳沦为殖民地,山东也划入了德国的势力范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侵占胶澳,进行军事殖民统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人民为收回青岛进行了英勇斗争。1919年,由于青岛主权问题,引发了著名的“五四”运动,迫使日本于1922年2月4日同中国政府签订了《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同年12月10日,中国收回胶澳,开为商埠,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其行政区域与德胶澳租界地相同。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同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在美国支持下接收青岛,仍为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解放后,改属山东省省辖市。1981年被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1984年4月,被列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6年10月15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2月,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1.1.2城市建设历程 1、德占时期青岛的城市空间演化(1887-1914) 青岛城市发展是188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从最南 端的港口开始。自1898年始德国人将原沿海一带 的中国居民迁移,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相 继建成小港码头、胶济铁路、青岛火车站、四方 机车厂,具备了一定的城市规模和雏形。1910年

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4)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城镇发展战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城镇发展功能定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预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旅游业发展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分区发展策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4) 第一节用地空间布局与城市分区 (4) 第二节重要用地空间规划布局 (6)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7) 第七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9) 第一节工业区整治及工业用地规划 (9) 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1) 第九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保护目标和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I

青岛城市规划(2006-2020)

青岛新城市规划 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凝聚了大批城市规划设计师历时5年智慧与心血的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开始向市民公示。规划显示,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5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扩容:七镇及胶南市区纳入新规划 本次规划,将区域研究范围扩大至整个山东半岛。市域为青岛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胶州市的营海等环胶州湾地区,以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城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组成,总面积约287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区组成,总面积1408平方公里。 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相比,新增了一市七镇,新增面积约870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达到2870平方公里。 城市框架: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 规划确立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全新空间发展战略,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为目标,以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崂山及黄岛副中心为重点,全面增强主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2020年人口1200万 2050年经济达发达国城市水平 本次规划勾画出一幅宏大绚丽的未来城市蓝图: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跨海大桥引桥

城市规划文本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年至2010年)                      信息发布、资料查询  投资青岛、置业安居  请到请到房地产咨询网  http://www.qdask.com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应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整,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根据建设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青岛市人民政府1994年第29 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一九八四年一月五日国务院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年-2000年)》进行修订。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8、《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9、《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年-2000年)》及其调整补充意见  10、《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5年-2010年)》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重视自然人文环境、节约土地淡水资源、优化用地布局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效能,按照"追求现代功能、鲜明地方特色、保护自然风貌、建设国际名城"的原则,把青岛市建设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的吸引辐射能力、较高的环境质量、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深刻的文化内涵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四条 规划期限为1995年-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至2000年,远景规划展望至二十一世纪中叶。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的范围确定为青岛市市区和青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城市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总面积为1946.2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市区面积1316.27平方公里,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面积为629.95平方公里。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 事程序 一、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县政府的审议(查)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查),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查)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审查专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审查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四)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和机构设置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聘任33位委员组成,任期5年。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和专家组。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的职能是受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县政府审批的依据(建设项目出让后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强制

性内容调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或调整等重大项目按规定须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的职能是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其论证意见作为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依据,其成员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组织规则和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必须坚持回避的原则,凡所审议(查)的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员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城乡规划委员会认为如有必要,可邀请有关主管部门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代表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向委员介绍有关审议(查)项目的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解答委员的提问。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议事程序是: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拟审议(查)的项目向城乡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同时将审议(查)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送秘书处。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如接受申请,即由会议召集人责成秘书处安排会议日程。

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向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其英文名称是:***,简称***。 第三条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市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规划委员会的宗旨是:依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审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建设成为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 第二章主要职能与构成 第五条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 (二)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及其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四)审议年度城市规划编制计划; (五)审议重要的建筑设计方案; (六)需要审议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共设29名委员。其中公务人员委员14名,非公务人员委员15名。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换届工作与政府同步,在政府换届后的3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名,由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担任,其余公务人员委员包括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发改、交通、环保、国安、财政、公用事业、水利、文化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市规划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担任。非公务人员委员由有关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第八条市规划委员会中的专家和公众代表由市规划委员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 第九条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业务副局长担(兼)任,办公地点在市规划建设局,配备4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各项章程、工作规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二)负责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审议意见的起草以及会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

城市设计文本

规划设计03.01规划理念诠释了城市休闲绿道创意产业黄金廊道建筑景观廊道规划理念的延续,强化了通过基地东西海上通道建立的上层城市设计结构,并提出了一个完整的设计轴。休闲、工业和景观。城市休闲绿道:北京路商住中心核心开放空间,旨在为整个新城区提供一个生态休闲公园。创意产业黄金走廊:与西部文化中心功能形成互动态势。日照市通过创意产业集群的概念,将创意空间引入创意产业集群。建筑景观廊道:与设计轴线平行的超高层地标群建筑,集SOHO、酒店公寓、商务展览、休闲会所等功能于一体,成为北京路商住中心的城市地标。第三部分根据03.01规划设计中提出的TOD规划结构发展战略研究,将枣庄路作为北京路商住中心发展动力的极轴进行城市中心设计。面积。结合上级规划的城市海上通道,构建中心区复合功能核心区。核心开放空间布局的核心是中心区的多种综合功能。因此,中心区的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交通战略导向、四区、三轴、一核”。三轴:沿枣庄路的TOD公交战略发展轴、城市休闲绿色轴和两条贯穿东西的横向交通连接轴。A核心区:枣庄路与城市休闲绿轴交汇处的核心创意文化广场。综合商务功能区:建议核心塔楼作为中小企业的商务中心和总部。

其他高层建筑应配备商务酒店和酒店公寓,一楼裙楼应构成完整的商业步行街。创意文化产业园:继续发挥西部文化中心的部分功能,以文化、体育、休闲为催化剂,结合核心开放空间,打造日照创意文化产业中心。该塔主要开发与SOHO兼容。酒店式公寓SOHO 区:以酒店式公寓和SOHO功能为主要功能的街区,强调住宅与商业办公空间的兼容,是商住中心区的重要功能区。传奇城市居住区:体现现代城市风貌的高品质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第三部分是03.01道路坡度规划和路段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道路规划的基础上,构建了北京路商住中心的路网体系和相应道路坡度的路段规划。规划区由上平面图中确定的道路包围。位于中部地区东部的北京东路是连接新城南北的主干道。道路规划红线宽100米。北邻山东路,南至济南路,是连接老城区和新城的主干道,是重要的城市功能连接轴。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m,西侧临沂路为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40m,规划区公共交通主干道为枣庄路。根据上级规划,枣庄路红线宽度为30m,同时该区域内有两条横向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邻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2M,各空地由放射状人行交通网络串联连接。第三部分图例规划设计03.01高度分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试行) 青岛市规划局 2010年5月

青岛市规划局 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编制说明 青岛市规划局曾于2007年编制了《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试行)》,并作为控规及相关规划编制、管理的参考资料,对强化新区、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更加突出,节约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问题获得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市又不断出台了一些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标准、规定等。为了使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系统、均衡,更加符合青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局对现行相关标准、规划进行了综合研究,编制完成《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及城市发展要求,并参考国内相关城市做法研究制定。本标准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执笔起草。在起草和修改完善过程中,市规划局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论证,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汲纳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本标准在合法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本标准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建议或疑问,请及时向青岛市规划局反映。市规划局将适时组织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不断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完善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条文及条文说明两部分,均由青岛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浅谈青岛城市的规划与发展

浅谈青岛城市的规划与发展 摘要现代城市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青岛市在获得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后,创城已经成为青岛市一直以来的目标。青岛市规划确定“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空间发展战略。 关键词城市规划、生态、科学发展 前言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市域空间发展战略图规划显示,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5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本次规划,将区域研究范围扩大至整个山东半岛。市域为青岛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间署,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它与很多学科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规划没有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落实,使城市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城市环境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规划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青岛城市的规划 1、依托主城 主城,即青岛市的中心城区,是青岛市行政中心,是青岛市文化教育、科技研发、金融商贸、商务会展、旅游度假、产业综合服务等城市功能的聚集区,是青岛市未来发展的重要依托,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规划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为目标,在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发展崂山及黄岛。全面增强主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加快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城乡规划。以提升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完善设施配套、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城市的发展带动小城市的发展,实现共同发展,也满足当前国情的需要。 2、拥湾发展 全面贯彻“环湾保护”的理念,以胶州湾为生态保护核心,以崂山风景名胜区、小珠山风景名胜区为生态保护重点,科学规划利用并有效保护好胶州湾的生态岸线与港口岸线,合理有序的引导工业岸线转换为城市经济与生活岸线,确保环胶州湾地区的生态安全。 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科学引导城市空间拓展,重点强化环胶州湾地区团岛-老港区、四方李沧西部地区、临空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胶州沿海地区、红石崖地区、石化产业区、前湾港地区、海西湾地区等中心组团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发展,切实增强环胶州湾地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对外辐射能力。依托环胶州湾地区,积极辐射和带动外围地区,构建以环胶州湾地区为核心圈层,以即墨、胶州、胶南为内圈层,以莱西、平度及邻近区域为外圈层的多圈层拥湾发展格局,积极促进各圈层的合理分工与有机协作。 3、组团布局 严格保护海湾、山体、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地区,有效保护和控制农业生态地区及各类重大市政、交通走廊,合理控制城镇发展规模,严禁城镇空间的随意扩张和无序蔓延。依托综合交通走廊,着重强化城镇的集聚化、紧凑型发展,积极完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结构,全面推进青岛市各规模等级城镇的组团式布局、网络化发展。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和胶南、胶州、即墨城区以及外围的平度城区、莱西城区,科学规划建设滨海沿线的琅琊组团、鳌山组团、田横组团,合理引导城镇组团的有序发展,积极发展重点镇。 4、轴向辐射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内容概要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统筹城乡。优化人口、城镇、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郊区城镇在人口、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集聚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4、坚持集约发展。合理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臵,调整、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努力构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空间格局。 5、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于山东半岛、沿黄流域乃至黄海西岸与东北亚等更广阔区域,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加强区域合作,增强集聚辐射效应,实现共赢发展。 二、城市性质 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滨海旅游度假城市。 三、城市职能 中国东部沿海的区域经济中心、现代化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国家海洋科研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四、城市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将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开放度高、信息通畅、服务便捷、辐射力强、城市功能完善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城市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主要城市前列,成为全国最有活力、最有吸引力、最有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以富民和谐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文化强市”战略,优化公共资源配臵,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质量,建设滨海宜居城市。 以培育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加快建设滨海现代文化名城。 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增强城市创新活力。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视并加强行业关键性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提高科技综合实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立完善城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现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本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群众就医条件。 积极构筑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调整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建立事业单位全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发展。 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及议事制度doc

精选资料 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及议事制度 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 可修改编辑

目录 一、组织构成 (3) 二、委员的产生 (5) 三、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的职责 (7) 四、议事规则及会议程序 (11) 五、审议议题的公众参与 (13) 六、委员的责任及工作要求 (14) 七、其它议事及工作要求 (16) 八、附则 (16) - 2 -

精选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为切实发挥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简称“市规委会”)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的作用,完善市规委会审议制度,特制定市规委会组成及议事制度。 一、组织构成 (一)市规委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主任委员会、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小组构成。 (二)市规委会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组成。 (三)城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市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分管城市规划的副市长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市规划局局长担任。委员总数应为不少于二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发改、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林业和园林、法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水务、 可修改编辑

交通、财政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四)主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市长兼任;副主任一名,由分管城市规划的副市长兼任;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与发改、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林业和园林、水务、财政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五)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城市规划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一名,由广州市规划局局长兼任;副主任一名,由市规划局副局长担任。委员总数应为不少于十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发改、建设、规划、国土、交通、环保、城市管理、水务、林业和园林、交警等部门的分管副局级领导担任。 (六)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城市规划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一名,由市规划局局长担任;副主任两名,由市规划局副局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管副局级领导担任。委员总数应为不少于十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建设、水务、国土等部门的分管副局级领导担任,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由城市- 4 -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前言 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

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 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利弊

社会实践报告 —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利弊 班级:环艺一班 姓名:陆传坤 学号:20091004207

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利弊调查报告 一座建置仅百余年的城市得以跻身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列,是青岛历史令人瞩目之处。1897年以来,青岛先后遭到德、日、美三个帝国主义国家的入侵,历史发展可谓跌宕起伏、历经沧桑,城市性质既有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色彩,又有封建半封建旧中国的印记;城市发展既有技术先进的工贸基础,又有独具风韵的城市文化;城市建设既有合理长远的规划引领,又有各具风情的多元化建筑——这就使青岛这座城市具备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特有的城市风貌,孕育了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 调查目的: 掌握青岛城市规划目的法,以及青岛市规划后的新城所带来的利弊影响 一、调查对象: 青岛市公职人员,农民,农民工及其家属,学生等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是在青岛市区,青岛李沧区,市南区等。共发出调查问卷40份,收回40份,回收率达100%;其中:公职人员10人。农民10人,农民工及其家属10份,学生10份。 三、调查时间: 2012年1月22日 五、调查内容: (1)青岛市规划后的的交通问题 (2)青岛市规划后带来的社会问题现状及其环境等问题 (3)青岛规划能否结局用工荒,缓解就业压力

六、结果: 从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总体情况看来,青岛新城建设存在的很大的问题,他们的问题不被政府重视,并且他们存在着不负责现象严重,施工设计质量低下等问题。社会及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青岛新城改造问题来自政府和施工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的失职,使新城面临一个错误的决定市;另一方面,黑心的施工设计者错误的设计,会导致交通一塌糊涂,社会问题暴漏,环境急速恶化。 调查体会: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青岛的新城建设仍然存在着问题。为此,本人特提出以下看法:青岛市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新城布局,加大政府及其民众监管质量,政府决策尽量透明化,让市民完全了解政府的意图。 建立多种形式的新城建设意见征求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当地市民为主体的市民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外来农民工人为主体的工农帮护网络等,对青岛的新城建设提供对口的帮助。

青岛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附件2: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文本主要内容摘选 总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拓展提升,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全域统筹、海陆统筹、城乡一体、集约紧凑发展的要求,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和平度市,陆域面积1128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240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指市区的环胶州湾沿岸地区,包括胶州湾东岸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胶州湾北岸的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

胶州湾西岸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面积为1408平方公里,其中胶州湾东岸面积为581平方公里,胶州湾北岸面积为553平方公里,胶州湾西岸面积为27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6143平方公里,包括陆域面积4360平方公里,近岸海域面积1783平方公里。陆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面积为3230平方公里;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田横镇、金口镇,面积为510平方公里;胶州市毗邻胶州湾的九龙街道办事处相应区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胶东街道办事处、李哥庄镇(青岛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面积为150平方公里;大沽河地下水源地保护区,面积为420平方公里。近岸海域包括:胶州湾,面积365平方公里;自海岸线向海15米水深线所围合的区域,面积1418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城市发展目标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围绕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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