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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关键词”正当程序侦查机关技术侦查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

技术侦查手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随着20世纪60年代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犯罪现象也日益复杂起来,在传统的犯罪方式之外,出现了各种新的犯罪方式。白领阶层犯罪增长,把犯罪行为带入许多新的、从前有免疫力的领域,而且其犯罪手段技术化程度高、隐秘性强;同时,有组织犯罪也在新的形势下得到发展。“有组织犯罪早对社会肌体的大破坏,它几乎对个人、集体和机构等社会组成单元都产生影响,但它同时也是无视法律的一种狡猾形式,它毒辣地利用公民的权利和宪法的保障来减少被侦破的危险,尽最大可能逍遥于法外”。1]总之,新的犯罪方式日益向组织化、技术化、隐秘化发展,给侦查机关的侦查带来重重困难,严重影响到了侦查的效果,同时也就“提出了对这些新型犯罪最适合的法律与司法工具问题。”2]为应付犯罪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是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开始日益向技术化、高隐秘性方向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许多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被用于侦查之中,如窃听视听装置与技术、红外线望远镜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等,这就使得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丰富起来,技术侦查措施由此产生并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俗称窃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手段。技术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为对付技术化、高隐秘性的犯罪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在于不经当事人知晓而运用技术装备秘密调查、秘密取证,因而是典型的秘密侦查措施,《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称之为“不经当事人知晓的措施”。但是,技术侦查措施又不能等同于秘密侦查措施,因为秘密侦查措施除了技术侦查手段之外,还包括邮检、情报员(即线人)、诱捕等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的概念在外延上广于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因其高隐秘性而难免与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相冲突。隐私的概念和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于1890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论隐私权》一文中提出:“紧张而又复杂的社会生活曾经推动过人类文明,但经过文明熏陶的人们,对于公开化变得更为敏感,因而隐私对人们来说变得更为重要。”3]代表社会公益的技术侦查措施与代表个人私益的公民隐私权之间便存在着“善与善的价值冲突”而只能进行价值选择。各国均认为,在对上述“善与善的冲突”进行价值衡量时,应作有利于具有高度公益性质一方的判断,即为了维护法律和秩序,国家侦查机关得在一定条件下限制公民隐私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技术侦查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成本或代价。

二、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从近代以来,大力倡导“正当程序”(Dueproess)观念,认为政府在处理有关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问题时,必须遵守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由于电子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的采用往往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因而其采用受到更为严格的程序控制。大陆法系各国在传统上虽无“正当程序”观念,在侦查的模式上也采用强化侦查机关职权,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职权式侦查模式而与英美法系的对抗式侦查模式有别,但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程序设计上却与英美法系各国有诸多共同之处。其根本指导思想均是:技术侦查措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代价,其采用应受严格的程序控制。总体地看,两大法系为技术侦查措施设计了以下共同的程序原则。

1、重罪原则。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针对特定犯罪类型而采用。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规定,电子监控只能针对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犯罪侦查。《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lOO条规定,“在重罪或轻罪案件中,如果可能判处的刑罚为2年或2年以上监禁,预审法官为了侦查的必需,可以决定截留、登记和抄录邮电通讯。”《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98条a第1款规定,“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表明:1.在麻醉物品、武器非法交易领域内以及

伪造货币、有价证券领域内;2.在涉及国家安全(《法院组织法》第74条a,第120条)领域内;3.在公共危险罪领域内;4.对人身体、生命、性交自主或者人身自由;5.职业性、常业性地,等等;6.由团伙成员,以其他方式有组织地实施了重大犯罪行为的时候……允许对具备估计是行为人所具有的特定审查要件之人员,采用技术设备,将他们的个人情况数据与其他数据一起排查,以便排除无嫌疑人员,确定出对于侦查具有意义的进一步审查要件的人员。”《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266条也有类似规定。由此可见,技术侦查措施主要适用于两类犯罪:一是重罪,即处罚较重的犯罪;二是组织化、技术化、隐秘化的特殊类型的犯罪。前者反映出被害权益的重大性,针对这类犯罪采用技术侦查措施足以抵消因侵害公民隐私权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后者由于其犯罪行为的特点,给侦查机关的侦查带来重重困难,侦查机关采用一般侦查措施常常无济于事,不采用技侦措施,实难以发现犯罪、侦破罪案。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采用一般侦查措施收效甚微甚或无收效时,才可使用技术侦查措施。也就是说,在考虑采用侦查措施时,技术侦查措施具有补充性,应在最后作考虑。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98条a针对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措施规定,“对此项措旃,只能在以其他方式调查案情、侦查行为人居所是十分困难、难以奏效的情况下,才允许采取。”同法第100条a针对监视电讯措施规定,“在以其他方式不能或者难以查明案情、侦查被指控人居所的条件下,允许命令监视、录制电讯往来。”同法第100条c规定,“在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侦查将成果甚微或者难以取得成果的情形下,可以采用不经当事人知晓的措施。”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规定,审问法官在批准电子监控命令之前必须认定:有合理的原因使人相信只有使用某种专门的窃听装置才能从某种犯罪中获得需要的信息,以及对某一案件来说一般的侦查方法都已经试过,并且是不成功的,或者一旦执行起来一般地说有很大的危险性。确立最后选择原则的法理在于:国家权力的行使,以仅达目的为已足,不可过度侵害人民的自由权利,当国家权力机关为达同一目的有多种适合的手段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对当事人损害最少的手段。如前所述,技术侦查措施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属于一种成本或曰代价较高的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与一般侦查措施相比,其对公民自由权利侵害较大,在采用技侦措施和一般侦查措施均能达到同样的侦查目的的情况下,当然应选择对公民自由权利侵害较小的一般侦查措施;只有在采用一般侦查措施无法达到侦查目的的情况下,侦查机关迫不得已才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3、相关性原则。又具体包括人的相关性原则和物的相关性原则两项。(1)人的相关性原则。指一般情况下,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针对被指控人及其相关人员。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凹条a5项规定,“命令监视、录制电讯往来时,只允许针对被指控人,或者针对基于一定事实可以推断他们在为被指控人代收或者转送他所发出信息的人员,或者针对被指控人在使用他们的电话线的人员作出命令”。同法第100条c第2款规定,“对前款措施只允许用来针对被指控人。针对其他人员,在采用其他方式侦查案情、被指控人居所只能取得微小成效或者难以进行的前提下,准许采用第1款第1项字母a的措施。对于第1款第1项字母b和第2项的措施,只有在基于一定事实可以推断其他人员与行为人有联系或者可以建立这种联系,使得措施将导致查清案情、侦查出被指控人居所,并且采用其他方式很难或者不可能取得这种成果的时候,才允许针对其他人员采用。”可见,在迫于侦查需要而不得已要对被措控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德国法从对象的范围以及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强度等都作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

(2)物的相关性原则。即指技术侦查的范围应尽量限制在与侦查目的有关的内容上。美国司法实务中称之为最低限度要求,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在实行监控时要尽量减少对与侦察无关的通讯的监听。《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笫98条a第3款规定,“如果应予传送的数据只能以不相称的耗费才能与其他的数据分别开来的,依命令也要:降其他数据一并传送,对这些其他数据不准许使用。”同法第98条b第1款规定,法

官决定排查、传送数据,必须写明负有数据传送义务的部门,必须限制在具体案件所需的数据与审查要件之内。这就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的只能使用与侦查有关的数据,对其他数据不得使用。

4、司法审查原则。即侦查机关采用技侦措施必须向有侦查控制权的司法机关报批,在司法机关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00条规定,电讯截留措施由预审法官采取并监督。《德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技侦措施只允许由法院决定,在延误就有危险的时候也可以由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决定后,应当不迟延地提请法官确认。在3日内未得到法官确认的,决定失去效力。《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267条规定,“公诉人要求负责初期侦查的法官决定进行第266条规定的活动。当存在重大犯罪嫌疑并且为进行侦查工作必须实行窃听时,采用附理由命令的形式给予批准”。同时,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必须贯彻书面原则。如德国法规定,法官作出决定要用书面形式;法国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电讯截留的决定以书面形式。贯彻书面原则的目的在于:法官或预审法官以决定书和批准命令的形式载明了采取技侦措施的对象、时间等,侦查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即使法官或预审法官决定或批准采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也是附有期限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00条2规定,“此项决定规定的截留期限最长为四个月。继续截留必须按同样的条件方式和期限重新作出决定。”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规定,“命令的执行期间是获得窃听所需要的唯一的时间周期,并且如果超过30天就会自动失效。在该法令的实施中不能添改,如需要添改,必须重新申请。”若不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采用限制期限,则等于是将决定权交给了侦查机关,因为侦查机关只要获得了审批,即可自行决定随时采用,而当事人的隐私权则长时间、不定期地笼罩在国家权力的阴影之下,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之中。

如前所述,技术侦查措施是以侵害公民隐私权为必要成本或曰代价的,为减少这种成本或曰代价,西方各国在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程序设计的同时还规定了一系列补救措施以对公民隐私权进行救济。

补救措施之一:告知当事人。即在采用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侦查后,应当将采取措施的有关情况通知当事人,使其知情。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01条第1款规定:一旦对侦查目的、公共安全、他人人身或者生命以及派遣的侦查员的继续使用不会构成危险的时候,应当将采取的措施通知当事人。《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268条也规定对窃听的执行情况应立即通知当事人的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得到有关材料的副本,并且要求转录磁带上的录音。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也规定:在监听结束后的至少90天内,在诉讼申请上被指名的人必须被告之有关诉讼申请的情况,以及通讯是否受到窃听。另外,在法庭使用通过窃听获得的证据之前的10天,有关案件的各方都必须得到有关授权监听的信息。各国作此规定,一是因为当事人的知情权,即当事人有权知道其应该知道的信息资料,包括其权利被国家侵害的消息;二是因为若采用技侦措施所获之资料将用作证据在法庭上指控当事人,让当事人(包括其辩护人)知晓有关情况也有利于其充分行使辩护职能。

中西方思维方式差异的影响

受到自然、社会、人文等因素的影响,中西方思维模式存在显著差异。这些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在跨文化交流中会造成不同的表达和言语方式、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同的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 (一)思维方式的差异形成不同的表达和言语方式 思维方式的差异首先造成的就是言语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在信息传达上,中国人习惯于形象思维和联想,为了使文章生动、形象,经常使用丰富的形容词和比喻,而且,在切入正题之前往往还要进行很多铺垫。而对于西方人来讲,这种做法只会减弱信息传播的效果,而且往往被认为是空洞和夸大其词。因为西方的写作风格,特别是英语的写作,比较注重逻辑的紧密和事实的陈述,一般来讲比较低调,即使是一些名人的著名演讲,也没有很多华丽的词藻。 (二)思维方式的差异形成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中西方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上最明显的不同就是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区别。中国人由于采取整体优先与和谐至上的思维定势,因而认同集体主义,在中国人的社会氛围中,祥和、安宁、合作、顺从始终占主导地位。西方人由于主要采取分析思维与求异思维来看待事物,因而往往看到的是事物的对立面,他们更注重个人的存在,个人的价值和自我的实现。西方的民主思想就是建立在这样的思维基础上,人们不崇信集体也不崇信任何权威,而认为不论是集体还是权威都是由契约形成的,个人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别人对自己的关心爱护有可能被认为是对自己自由的干涉。此外,中西方在对待科学的态度也是不同的,西方人从总体来说相信那些经过分析方法证明的东西,他们相信科学实验、相信问卷调查结果,而不轻易相信经验和直觉,对于中医学他们可能感到比较神奇,出于冒险和刺激心理,有些人可能会接受如针灸和汤药等中医疗法,但是多数人并不认同中医。 (三)思维方式的差异形成不同的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 中西方由于思维方式的差异而导致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差异。西方人习惯于竞争,喜欢表现白我,崇尚冒险、刺激、新颖、花哨,而中国人则往往觉得西方人的这些表现过于张扬,为人肤浅。中国人由于注重整体优先的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时往往不分你我,工作一起干,吃饭付费往往是抢着付钱,而西方人则是明确地分清是非和你我,彼此之问保密隐私并不认为是不信任,相反,像中国人那样随便打听别人的收入、年龄和私生活,反而会被认为是极不礼貌的行为。总之,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上的差异,中西方人在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上的差异比比皆是,不一而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西方交流的逐渐增多,中国人和西方人之问的差距也在逐步减少,中国文化正在大量吸收外来文化和西方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而西方人到中国来之后也能“入乡随俗”。

刑事科学技术

刑事科学技术 讲 稿 西南政法大学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刑事案件与刑事科学技术 一、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又叫刑事犯罪案件。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国安、检察等)立案侦查处理或被害人自诉的,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 刑案构成两个基本条件: 所发生事件必须是犯罪事实。即必须存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事实(作为和不作为),这些事实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事实必须经过有侦查管辖权的国家侦查机关审查、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 根据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行为过程,刑案存在的形式有三种: 1,预谋犯罪案件。 2,现行犯罪案件。 3,既遂犯罪案件。 根据诉讼程序,刑案可以分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 二、刑事侦查 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缉犯罪人,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总称。又被称为侦查、犯罪侦查。 1,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行使。 《宪法》、《刑诉法》规定三机关:国安、公安、检察的侦查部门和海关反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分别行使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侦察权,对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并侦查。 2,它是侦查机关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专门调查工作主要指:勘验、检查、搜查、侦查实验、侦查辨认、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其目的、方法、程序、结果都与一般性调查工作有严格区别。 侦查行为中的强制性措施仅限于刑诉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只有侦察机关有权使用的措施。 1、侦查行为是一项法律行为,侦查活动只能依法进行。 《宪法》、《刑诉法》、《刑法》和部门法规。

中西方教育观念的对比

中西方教育观念的对比: 一、我国高考之类的选拔型考试,以其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表达了特定的人才偏好:脑子快,思维敏捷,语言机巧,对细微之处的觉察度高。与中国更注重人才的精细性所不同的是,西方人对人才更多地讲究眼光、视野、对事物的综合把握、思考角度新颖、有创意等等。 二、中国教育所推崇的聪明更多地体现在猜度他人的思绪,揭开层层谜团,西方教育更推崇于自我潜力的开掘,以产生有别他人思路的创意。西方人比较注重人的发展潜质,中国人判断人的聪明与否,是当场显示的机智,而不是以后的发展潜力。中西方对智力的判断,前者更接近于小聪明,后者可属于大智慧。 三、西方人认为人类最高的智慧体现在对宇宙自然的理解和控制,中国人则认为人类最高的智慧体现在对人的理解和控制。 四、西方的智慧标准更注重从无到有的发明创造,中国的智慧标准则是赞赏从直到曲的机智谋略。 五、西方所推崇的聪明人多是深刻揭示自然法则的理论家和巧妙利用自然力量的发明家,中国所推崇的聪明人多是精于处世且深谋远虑并随机应变的精明者。 六、西方人的智慧更多的是体现在理性思维上,而中国人的智慧多体现在感性思维上。 七、西方人更注重把文字作为思想情感交流的工具,而中国人更注重把文字作为文采学识展示的门面。“表达思想情感”自然是越简单越清晰越好,而“展示文采学识”却是越曲折越绕弯越显得精深。 八、中国的考试历来注重知识的复述、背诵、记忆,能够在大脑中大量储备书本知识,并在被提问时快速提取的人就被视作是高智力水平的聪明人。我国的学校教育总是鼓励学生饱读书本,并将熟悉书本知识视作学识渊博,而西方的价值观是,知识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体现其价值,所以学校教育鼓励学生在解决问题中边思考边学习边创造。 九、长期以来,我国学校的教学内容都集中在书本知识的灌输,以及系统学科知识的传授,而科技实验和社会实践方面的课程即使在大学也很少,更不用说中小学。相比较,美国的中小学就已开设大量贴近生活、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园艺、电脑、缝纫、烹饪、木工、机械、摄影、绘画、乐器等丰富多彩的实用专业课程。这些课程通过对学生实行各种基础的技术培训,在提高动手能力的同时,也让他们了解了职业、行业与谋生,并使他们从中积累和发展了隐性知识。 中西方大学课堂教学比较 一、授课形式上。中国的大学以教师讲授知识为主,课堂是教师为主导;西方大学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主,课堂是学生为主导。这样概括也许有以偏概全之嫌,因为中国大学的课堂教学同样也要强调学生能力的培养,也不是所有的老师都一味“把持”讲台而无师生互动,但就总体情况而言,中西方大学的教学确实存在上述区别。毫无疑问,除了实验课、实践课,中国大学的课堂教师讲授占了相当的份量,尤其是理论教学;而西方大学教师的讲授占课堂的比重十分有限,有的仅三分之一。在欧美大学中,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多种多样,除通常意义的讲授外,还有专题讨论会、小组学习(合作学习)、个人陈述、实验、讲座、实地调查、案例分析、辩论、个别辅导等,其中以课堂讨论为最,也是很受学生欢迎的形式。学生们认为最精彩的课不是教授的讲授课,而是师生共同的讨论课。 二、在教学方法上。西方大学论辩占据主导地位。在对研习作品进行分析、拆解、揭示关系的基础上,教师从书中抽取出所有富于争议的命题,让学生进行直接考察, 然后展开辩论,使真理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2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 区队____专业____学号____姓名____ 一、名词解释(共2题计6分) 1、侦查程序 侦查程序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2、销案 销案,是指侦查部门经过侦查,发现所立刑事案件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依法撤销案件的一项侦查活动。 二、判断改错题(你认为对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你认为错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并改正。共7题计14分) 1、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请示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2、搜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时,必须由女性侦查人员进行。但如果没有女侦查员在场,那么可以邀请女性群众协助搜查。(×) 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应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由侦查人员持有,另一份交给见证人。(×) 4、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5、侦查的目的就是揭露犯罪,最终实现对犯罪的打击。(×) 6、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诉讼卷》和《主卷》。(×) 7、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而未被接受后,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重新核查案件。(√) 三、多项选择题(共6题计12分) 1、犯罪情报搜集的方法有:( ABCD ) A.调查访问法 B.秘密力量搜集 C.技侦手段获取 D.情报交流 2.特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ABC ) A.接敌条件 B.一定的活动能力 C.愿意为我工作或能被我控制 D.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 3.刑嫌调控管理中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三位指的是:( ABC ) A.派出所 B.公安局 C.刑警中队 D.侦查情报部门

东西方思维模式比较之中西生死观的比较

东西方思维模式的比较 ————中西生死观的比较 东西方思维模式的内容丰富,本文将对其中一个微小组成部分即中西生死观进行比较分析。生死观是人们对生与死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如何对待生命,生命是目的还是手段,是权利还是义务,是快乐还是痛苦等,其次是如何对待死亡,是直面死亡还是惧怕死亡,是把死亡当作人生的必然,还是对人的惩罚。研究中西生死观的比较对于我们拓宽在生死问题上的视野有极大的作用,有利于我们对传统生死观的扬弃,也有利于我们引进西方的优秀思想,为我所用。 一、中西生死观的共同点:重生敬死 中西方虽然有着很大的文化历史差异,但在生死观上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二者都重视生的价值,人们都期望能够好好活着,延年益寿。二者也都很敬畏死亡,把人生彼岸看作是一个神秘而充满希望的地方,对死寄予最后的希望。 1.重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 中西方的生死观都重生,爱惜人的生命。从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可以看出,他重视的是人而不是鬼神。重的是生,而不是死。道家学派把重生理论发挥到了极致。早期道家学者厌恶世人为名为利为权势而进行的复仇,提倡一种重生至上主义。中国古代还有着很多渴望长生不死的迷信做法,如修炼、求长生不老药等。这些寻求长生的做法,都体现了人们对生的重视,对生的渴望。 西方思想家也重生,他们注重人生的幸福,注重合理的,高效率的,充分的享受人生。 在《荷马史诗》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阿喀琉斯是死后说:“我宁愿在人间当一个帮工,也不愿在阴间当冥王。”因为在他看来人世问是幸福的,有战争,有荣誉,有美色,什么样的欲望都可以去追求,在阴间,什么都没有。在伟大的死和平凡的生中他选择了平凡的生。自由主义幸福论者特别强调肉体的无痛苦

比较中西方教育模式

比较中西方教育模式 时下,人们常用“只闻鼓声响,不见人出台”形容我们的教育改革,“减轻学生负担”、“实施素质教育”喊了多少年,结果却是学生书包变本加厉地越来越重,小升初、中考、高考对孩子对家长对学校的压力越来越重,择校现象也愈演愈烈。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最近刚从日本访问归来的南京十三中学余和建书记和上半年访问了澳大利亚的游府西街小学校长林慧敏、副校长孙桂英,访问了欧洲数国的玄武区教育局局长刘水等,回国谈起访问感受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借鉴”这个话题。 课堂教学与标准答案 我们眼下的小学课程一般设有语文、数学、科技、音乐、美术、自然、体育、劳动、思想品德、健康教育等十多门,而在澳大利亚,小学只设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第二语言和涵盖政治、历史、地理的社会课共8门。在教学中,我们有着统一规定的教材,有着几乎一致的教学进度,更有判断对错的标准答案;澳大利亚的学生就没这么“幸运”了,游府西街小学的林慧敏和孙桂英访问了澳大利亚后发现,他们的小学生没有统一的教科书,学什么教什么由学校老师指定课本,而且除了音体美和第二语言(外语)有专门老师外,其它课程老师均在校外聘请,一年四个季度分成四个学期,每学期均由学校制定一个教育主题,如l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学校的教育主题就是奥林匹克精神,各学科所教导的内容均与奥运有关。学生们要了解奥运的由来、变迁和发展,要了解各参赛国的国旗、地理位置、种族、历史等全方位的知识,尤其是要掌握在奥运赛场,澳大利亚哪个项目是强项,哪个项目是短处。至于作业,也没个标准答案,或让学生设计一个运动场,或让学生去找出某个运动项目的历届冠军与现澳大利亚选手之间的差距。这种由一点散开渗透到各个方面的教学,虽然有知识不系统的弊端,但学习参与性强,学生积极性高,不可能出现我国目前这种从小考到大考,一直到高考,试题的答案只能按书本规定,稍有偏离便扣分的局面。 难怪国外有个教育代表团访问我们的一所小学后,对我们的试卷中出现过的:“雪化了以后是什么?”学生作答“雪化以后是春天”却被判错大惑不解,我们的老师告诉来访者:“标准答案应该是‘水’。”来访者表示异议:学生作答“雪化以后是春天”更说明这个学生想象力丰富,要是在我们学校,肯定会得到更多的表扬。然而,在我们的中小学里,孩子是不允许有这种丰富的想象力的。哪怕是作文,也同样不允许。 语文教学与作文 汉语言方块文字,在学习过程中相对于拼音文字而言,难度要大些,在拼音文字国度,小学二年级就能开始阅读报纸,而在中国,则要到小学四年级。 在语文教学中,作文占了很大的比重,在美国,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少而精,与其出三个题目写三篇报告(作文),不如同一题目,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回修改,重做3次远比一次完美。 当然,人们会说,美国语言不像中国这么丰富,文体也没中国这么细致。但看看我们现在的学生作文内容,或许就能发现点什么。高级教师胡小林,就该校高一新生所写的作文《变化》评价说,近一半的学生写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变化,从国际形势到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生活乃至于计划生育,几乎无所不包。透过文章,你难以想象这是那些充满青春活力朝气的学生所写,而觉得这应该是政府官员、新闻记者所为。试想,写出这些如出一辙作文的学生在思维上将来还会有个性,说自己的话吗?前不久,上海出台中考重大改革举措:语文只考一篇作文。经媒体披露,相当多的叫好文章见诸报端,似乎此举一经推广,立即可使目前的语文教学弊端消除殆尽。 然而,也有相当多的教育界人士对上海此举持否定态度。他们直言不讳地说,一旦推广上海的做法,培养“文章嫁接高手”将成为中学语文教学的主要任务,新一代的“八股热”

浅析中西思维方式差异的原因及主要表现说课讲解

浅析中西思维方式差异的原因及主要表现

浅析中西思维方式差异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摘要:中西民族的思维方式,由于受不同的自然和人文条件影响,客观上存在差异。东方民族的思维方式呈圆形,以直觉体验为工具,强调整体性;西方民族的思维方式呈线形,以逻辑实证为手段,强调部分分析。了解这些差异对我们的英语学习大有裨益。关键词:思维方式差异原因表现 1. 了解思维方式的必要性 人类的思维是在生产实践活动作用下人脑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机能,是人类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思维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观察和反映客观世界,也对客观世界进行分析和综合。某个民族将长期以来对现实的认识凝聚成经验和习惯,借助语言形成思想,又赋予思想以一定的方式,就形成了这一民族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其深层的表现有情感、意志等暗流及更深的以潜意识存在的观物态度,而其浅层的表现则为语言。 思维方式是沟通文化和语言的桥梁(连淑能,2002:39),与两者都密切相关:一方面思维方式体现于民族文化的所有领域,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和交际文化,尤其体现于哲学、科技、文学、美学、艺术以及宗教、政治、法律等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思维方式的差异,正是造成文化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思维方式又是语言生成和发展的深层机制,语言又促使思维方式得以形成和发展。语言是思维的主要工具,是思维方式的构成要素。思维以一定的方式体现出来,表现于某种语言形式中。

思维方式的差异,也正是造成语言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研究语言的特征及其转换,要研究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要研究不同民族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就必须深入研究与语言和文化均有密切关系的思维方式。 2. 中西思维方式差异的原因 从地理和文化的角度看,全世界可以分为东方和西方两大区域。导致它们思维方式差异的原因很多,本文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 2.1 我们认为首先是东方西方哲学对语言的态度截然不同的缘故。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明走上了“受指主义”的轨道。中国的第一位大思想家老子在他的著作《道德经》中不遗余力地否定语言的终极表达功能:“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他甚至否定语言是知识的来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最后用反诘的形式做出判断:“名与身孰亲?”答案当然是“身” (受指)高于“名” (能指)。“名实之辨”更是儒家的看家本领,它的思维立足点是“实” (受指),用“循名以责实”的方法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儒家否定语言的客观真理性,要看说话者本人的道德修养,即“道德”高于“文章”。尽量用超分析性、超逻辑演绎性的思维方式,很少论证和说明,文字向内凝缩,意义朝外涨溢,强调“言不尽意”、“得意忘言”。超越语言符号的限制,“事实胜于雄辩”,中国人对语言和能指的高度不信任和怀疑,直接导致了精神生活方面的内省传统,社会制度方面的人治传统以及知识艺术领域的寓言(传授技术后就把语言忘掉)。

刑事侦查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侦查学 一、填空题 1、国际公认意大利的汉斯·格罗斯于________年出版的________一书标志着刑事侦查学的诞生。 2、硝酸银溶液法对显现________、________上的陈旧汗垢手印特别有效。 3、笔迹检验的科学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二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 4、枪弹痕迹主要包括弹头、弹壳上的________以及________。 5、左右脚印跟部中心点垂直于________的间距叫步幅宽度。 6、在犯罪现场上留下自身物体反映形象的客体叫________。 7、________系统位于内部花纹系统的下部。 8、按箕口朝向划分,箕口朝向小指方向的箕型纹为________。 9、对发射后擦拭过的枪支,如果发现有亚硝酸盐存在,即可判断发射时间约在________天以内。 10、在进行综合评断时,一般是从解释________开始的。 11、手掌内侧部没有________纹。 12、在我国的法制体系里,________与________是两种在本质上具有质的差异的行为,因而在查处过程中适用不同的法律和程序。 13、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阶段,其最根本的目的是________。 14、刑事侦查学是________________及其________的一门应用科学。 15、刑事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侦查活动系统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要素构成。 17、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18、保护现场的共同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种。 20、侦查办案的核心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正确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环境()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 A.重要基础 B.根本任务 C.奋斗目标 D.基本方针() 3.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 A.派出所以上的 B.县级以上的 C.地级以上的 D.省级以上的() 4.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

刑侦物证技术实验心得

刑侦物证技术实验心得 刑侦物证技术实验心得1 基层刑事科学技术部门担负着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现场的勘 查工作,其勘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的成败。但是长期以来,基层刑事案件勘查的质量不容乐观,很多工作仅停留在表面,甚至很多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基层公安刑事现场勘查质量的制约 一,现场保护不到位制约现场勘查质量。 ⑴案件当事人现场保护意识淡薄,使现场遭受毁灭性破坏。如发现案件现场的当事人一般都急匆匆,慌乱乱,到处乱翻乱摸,不亚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动作,盲目寻找被盗物品是否还在,严重破坏现场。 ⑵先期到达的民警缺乏保护现场的意识或想保护现场却不 知如何保护。如民警盲目进入现场留下自己的足迹、手印;先期到达的民警在制止当事人进入现场的同时自己帮助当事人寻找 物品、抢救人员而留下痕迹,甚至破坏现场。技术人员从现场提取的指印经比对为现场保护人员所遗留的事情时有发生。

⑶技术员在勘查现场过程中保护现场意识不够。如技术员抽烟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破坏现场。或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只重视大要案现场,忽视普通案件现场;只重视主体现场,忽视关联现场;只重视原始、真实现场;忽视变动现场。或在勘查下班、吃饭时间发现的案件现场急于求成、马虎了事而破坏现场等。 二,技术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制约现场勘查质量。 刑事案件发案数连年增加,甚至成倍增长,可勘查现场的技术人员数量几乎没有增加,甚至逐渐减少。据调查显示,某县公安局刑警队技术人员2人,要负责全县近几十个乡镇的现场勘查任务,造成技术人员疲于奔命,更不用说坐下来进行业务学习了。在基层民警中,要挑选一名自愿干技术工作的民警非常困难。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严重制约着现场勘查质量,使勘查现场成为走马观花“看”现场,只能疲于应付。 此外,技术员在勘查现场时往往单兵作战,既要照相、绘图、记录,又要寻找、提取痕迹物证。其时,实地勘查现场才做了现场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的现场资料后期制作工作也要等技术人员去完成,如案件现场勘查登记、现场勘查信息系统录入、痕迹物证的保存和检验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完成。在这样的状态下,强调质量是不现实的事。 三、技术队伍的管理制约现场勘查质量。

中西方教育差异原因

中西方教育差异的原因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社会经济文化的日新月异, 教育已日渐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不同的地域以及不同的文化造就了教育的不同形式,中国由传统发展出来的应试教育和西方看中培养个人能力的素质教育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下面就从产生中西方教育差异的文化土壤、词源角度、教育概念、教学过程的角度做一下探讨。 关键词:中西方教育差异 一、产生中西方教育差异的文化土壤 教育是文化的重要部分,考察教育的差异必究其文化土壤的差异。西周灭殷,建立了以农业为主、以血缘为纽带、结构稳定的社会。这种社会结构等级森严,上下相维,整齐严密;心理上追求稳定,畏惧变化,内向克制;统治者以“礼仪”、“人伦”解释社会与人际,要求人们各安其位,无须知命运之所以然。梁漱溟先生曾说,中国人的心思都用到人与人之间去了,用在人伦关系上去了,诚如是。因此,与之相适应的中国古代教育,就必然是一种完美的伦理道德教育,也只有这样的教育才有可能成为封建王朝的正统,孔子的道德理想主义不正是几千年来中国人为人处世的至高标准吗? 西方文化是从古希腊及地中海的文化发源而来,海洋文化是它的源头。海洋,意味着丰富的物产与自由的贸易,由自由贸易而产生互动的异域异质文化,以及互动文化下必须的民主法制的组织行为;海洋,使人们开放而非保守、冒险而非稳定、多元而非单一、交流而非封锁。茫茫无定、浩浩无际、渺渺无限的海洋使人们为了生存必须具有更多的实际能力,并在内心中具有不断提升能力的要求,正如黑格尔说的那样“在大海的无限里感到自己的无限”,“被激起了勇气,要去超越那有限的一切。”由上述分析可知,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不同的教育果实是理之所然,问题在于当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比较和评价两者的不同时,则似乎别有一种滋味于喉难咽了。 二、从词源的角度看中西方教育差异 从词源学的角度解读中西方教育的差异,能够从影响教育发展的认识论源头发现,二者一开始便有了重要的分歧。在中国,“教”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为左右结构的会意字。它的左边是个孩子,左上方是被鞭打的象征符号( 也有解释为经典作品的),右边是个拿鞭子的人,合起来的意思可以解释为用鞭打的手段迫使孩子学习文化知识。育字篆书为“禽”,其上部如倒“子”,义为不顺不孝之子也。于是,在我国关于古汉字释义最权威的工具书《说文解字》中称,“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在西方,教育一词源于拉丁语“EduiSre”。拉丁文的EduiSre.又是从动词E -ducere变成的。“E”在拉丁语中有“出”的意思,“ducere”有“引”的意思。拉丁语EduiSre 作为一个合成词,便含有“引出”的意思,用指教育活动即引导儿童固有能力得到完美发展。中西方分别把教育定位在“上所施下所效”与“引出”,对中西方教育的走向就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三、中西方教育概念的差异 中西方对教育的原初性定义,是人类在长期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理性认识成果。人类关于“教育是什么”的理念大厦一旦建立,必将反作用于人类社会的教育实践,充分体现出教育认识的能动作用。在随后的教育发展进程中,由于教育实践的动态性、发展性,人们对教育的认识也不断得到修正而日趋完善。总的说来,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养成的因循守旧的思想惰性,在“教育是什么”这一核心概念的传承上有较充分的体现。先秦时期对教

10月自学考试刑事侦查学试题及答案解析.doc

??????????????????????精品自学考料推荐?????????????????? 全国 2018 年 10 月自学考试刑事侦查学试题 课程代码: 0035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中,对具有代表性的刑事侦查中人、事、物进行的调查称之为() A .典型刑事调查法 B .综合调查法 C.总结调查法 D .抽样刑事调查法 2.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准确执法的基础是() A .侦技结合的原则 B .因案施策的原则 C.专群结合的原则 D .实事求是的原则 3.构成犯罪的最基本因素是() A .犯罪行为人 B .犯罪工具 C.犯罪地点 D .犯罪时间 4.按照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将现场分为() A .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 B .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 C.室外现场与室内现场 D .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 5.现场勘查的前提和基础是() A .现场记录 B .现场保护 C.现场搜索 D .现场分析 6.下列属于刑事案件侦查中最基本、最常见措施的是() A .并案侦查 B .控制销赃 C.调查访问 D .侦查实验 7.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期限为() A . 3 个月 B . 6 个月 C. 9 个月 D . 12 个月 8.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A .知情条件 B .赃物条件 C.时空条件 D .结伙条件 9.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最后一道工序是() A .刑事案件破案 B .刑事讯问结束 C.证据审查完毕 D .侦查终结 10.抢劫犯罪的犯罪人在犯罪手法上多有() A .普遍性特点 B .多变性特点 C.秘密性特点 D .习惯性特点 1

刑事侦查技术试题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刑事侦查技术》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环境()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 A.重要基础 B.根本任务 C.奋斗目标 D.基本方针() 3、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 A.派出所以上的 B.县级以上的 C.地级以上的 D.省级以上的() 4、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 A.上级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当地政法委员会()5、在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时,应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A.一份 B.一式二份 C.一式三份 D.一式四份() 6、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在 A.8小时内安排 B.12小时内安排 C.24小时内安排 D.48小时内安排() 7、侦办绑架案件中,侦查工作的第一原则是 A.制服犯罪嫌疑人 B.保护人质安全 C.保护财产安全 D.保证警察安全 () 8、构成奸淫幼女罪的被害人年龄应是不满 A.12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9、认定贩毒案件犯罪事实最关键的证据之一是 A.有犯罪嫌疑人可查 B.有毒品可查 C.有犯罪线索可查 D.有犯罪地点可查 () 10、系列盗窃案件作案人的作案手法一般具有() A.多样性 B.复杂性 C.习惯性 D.可靠性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中西方教育模式的对比折射出中国教育的弊端

中西方教育模式的对比折射出中国教育的弊端 今天坐地铁回家,在地铁上来一个妈妈带了一个也就4,5岁的小孩,可是那个小孩却带了一个厚厚的近视镜,顿时我的心很难过,为什么呢,这么小的孩子就成了近视眼,是家长眼中所谓的家庭幼儿教育导致的吗?这无不是一种对孩子的幼小心灵的伤害,也许是中国的教育体制出现了问题,也许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已经根深柢固的教育观念。现在看看人家欧美国家的教育体制,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小学玩,对,孩子们还小,正是玩的年龄,是要释放的,而不是被强加很多学习的东西,你得顺应这个人的正常发育规律。 2,初中混,也是啊,正是青春期发育期的孩子们,也正是叛逆期的到来,也正是告别孩童,正在成长,接近成熟的时候。孩子们心理难免会有很多不切合实际的想法,青春嘛,谁的青春没放纵过。 3,高中学,嗯,是的,高中时候孩子们差不多都长大了,该玩的时候也玩够了,该混的时候也混够了,都懂得学习了,开始逐渐进入学习的状态,注意,这可不是家长老师用教鞭打出来的,这可全是自觉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有些没有经过高中的洗礼就来上大学的孩子想法和上过的就是不一样)。

4,大学拼,到了大学,更得为自己的将来着想了,把从小到大的学习劲头全用上了,这样出来的学生,那个个都是精英,因为人家欧美的高等教育可是世界一流的。 而中国的教育则恰恰相反,唉,也分为四个阶段: 1,小学拼,"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口号于当今时代是如此响亮,也正是这种态度的影响导致很多家长,从孩子刚断奶(甚至还没出生就开始胎教)就给孩子报了好多种培训班啊,特长班啊什么的,就这样,孩子们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得到了一副厚厚的眼镜。到最后,会发现孩子们不是赢在起跑线上,而是趴在了起跑线上。 2,初中玩,孩子的童年被无情的学习所剥夺,而在中国孩子们的青春叛逆期,开始玩了,因为孩子觉得小时候失去那么多快乐,现在得玩。 3,高中学,现在才知道开始学了,因为要进大学的,得努力进个好大学。 4,大学呢?混,所以现在所有的大学生都是在混日子,无论成绩好坏,到毕业就给个毕业证,一毕业就失业了。

侦查学名词解释

侦查学名词解释 1.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互相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学科。 2.比较研究法:是拿本身研究的课题、项目以及相关内容,与古今中外相类似的对象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批判借鉴、取长补短,达到完善、发展自身的目的。 3.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侦查活动的方法、对策和规律,以及犯罪行为与侦查活动相互作用这一特殊矛盾。 4.逻辑证明:是运用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必然性推理论证某一命题为真的思维方式 5.侦查假设:是指根据案件已有的事实材料,借助于逻辑推理、逻辑证明和逻辑规律,对案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给予假定说明。 6.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某物质分解或分离的部分、形成的痕迹和遗留的映像,一定时间内,在本物质特征上与某物质保持一致的理论。 7.犯罪现场访问: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员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8.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9.刑事侦查工作基本原则: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刑事侦查人员履行职务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对业务思想和业务行为的规范。 10.犯罪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中有关的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观察、显现、记录、提取、分析和检验,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一项侦查活动。 11.个体勘验:是勘查人员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行为有关或可能有关的痕迹、物证,逐一进行勘验和检查。 12.局部观察:是指勘查人员在现场整天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犯罪现场勘验范围、重点和顺序,将现场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组织现场勘察人员分工负责或集中力量逐一对犯罪现场上客体的特点、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等进行观察研究和记录 13.整体巡视:勘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的周围环境、现场外部和内部状态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14.动态勘验:是在静态勘验的基础上,在移动翻转勘验客体的情况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观察、记录、检验客体非暴露部分的特征和变化,寻找、发现较为隐蔽的和微量的痕迹、物证,研究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15.静态勘验:是在不触动勘查客体的情况下,观察、记录、检验其位置、状态、特征,研究其暴露部分的结构特征与形态变化,以及与其他客体及犯罪行为的关系,寻找、发现较为明显的痕迹、物证。 16.犯罪现场勘查: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人、事、物进行的现场勘验检查和现场调查的侦查措施。 17.犯罪现场临场讨论:是指侦查人员在对各种现场材料进行汇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对相关的问题做出推断,为深入开展侦查奠定基础的一项活动。 18.刑事侦查信息工作:是公安机关通过收集、整理、传输、储存、检索利用等工作环节处理刑事侦查信息的有机过程。 19.刑事侦查信息系统:是指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为完成刑事侦查工作目标服务的侦查信息流的有组织的程序。 20.并案侦查:是刑事侦查部门将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作的一系列案件并联起来,统一实施侦查的侦查措施。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关键词”正当程序侦查机关技术侦查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 技术侦查手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随着20世纪60年代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犯罪现象也日益复杂起来,在传统的犯罪方式之外,出现了各种新的犯罪方式。白领阶层犯罪增长,把犯罪行为带入许多新的、从前有免疫力的领域,而且其犯罪手段技术化程度高、隐秘性强;同时,有组织犯罪也在新的形势下得到发展。“有组织犯罪早对社会肌体的大破坏,它几乎对个人、集体和机构等社会组成单元都产生影响,但它同时也是无视法律的一种狡猾形式,它毒辣地利用公民的权利和宪法的保障来减少被侦破的危险,尽最大可能逍遥于法外”。1]总之,新的犯罪方式日益向组织化、技术化、隐秘化发展,给侦查机关的侦查带来重重困难,严重影响到了侦查的效果,同时也就“提出了对这些新型犯罪最适合的法律与司法工具问题。”2]为应付犯罪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是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开始日益向技术化、高隐秘性方向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许多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被用于侦查之中,如窃听视听装置与技术、红外线望远镜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等,这就使得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丰富起来,技术侦查措施由此产生并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俗称窃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手段。技术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为对付技术化、高隐秘性的犯罪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在于不经当事人知晓而运用技术装备秘密调查、秘密取证,因而是典型的秘密侦查措施,《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称之为“不经当事人知晓的措施”。但是,技术侦查措施又不能等同于秘密侦查措施,因为秘密侦查措施除了技术侦查手段之外,还包括邮检、情报员(即线人)、诱捕等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的概念在外延上广于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因其高隐秘性而难免与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相冲突。隐私的概念和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于1890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论隐私权》一文中提出:“紧张而又复杂的社会生活曾经推动过人类文明,但经过文明熏陶的人们,对于公开化变得更为敏感,因而隐私对人们来说变得更为重要。”3]代表社会公益的技术侦查措施与代表个人私益的公民隐私权之间便存在着“善与善的价值冲突”而只能进行价值选择。各国均认为,在对上述“善与善的冲突”进行价值衡量时,应作有利于具有高度公益性质一方的判断,即为了维护法律和秩序,国家侦查机关得在一定条件下限制公民隐私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技术侦查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成本或代价。 二、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从近代以来,大力倡导“正当程序”(Dueproess)观念,认为政府在处理有关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问题时,必须遵守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由于电子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的采用往往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因而其采用受到更为严格的程序控制。大陆法系各国在传统上虽无“正当程序”观念,在侦查的模式上也采用强化侦查机关职权,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职权式侦查模式而与英美法系的对抗式侦查模式有别,但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程序设计上却与英美法系各国有诸多共同之处。其根本指导思想均是:技术侦查措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代价,其采用应受严格的程序控制。总体地看,两大法系为技术侦查措施设计了以下共同的程序原则。 1、重罪原则。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针对特定犯罪类型而采用。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规定,电子监控只能针对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犯罪侦查。《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lOO条规定,“在重罪或轻罪案件中,如果可能判处的刑罚为2年或2年以上监禁,预审法官为了侦查的必需,可以决定截留、登记和抄录邮电通讯。”《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98条a第1款规定,“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表明:1.在麻醉物品、武器非法交易领域内以及

中西教育差别

西方教育基本上照顾到了这些自然规律。在初中(15岁)以前基本上不给学生施加任何压力。学生学得很放松。既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还可以让各种兴趣自由的生长,各种思想自由地发展。让学生的心理和生理有一个十分健全的发育。但一过15岁进入高中阶段,学习迅速变得严格起来,而且学习负担和压力都有显著的增加。这种状态将持续增强直到大学毕业。结果到大学毕业时学过的总内容比中国的大学生有多无少。换句话说,在校学习强度与人的理解能力及智力发育保持同步增长。这是值得中国教育界好好借鉴的。 我想,遵从教育自然规律与否才是中西方教育的根本差异,也是中国现行的教育方式中最深层次的,最实质性的,最难被人们注意到的要害问题。其实西方教育也没有什么高妙之处,只不过比较顺从客观规律而已。中国教育系统无视这种客观规律,即有主观决策的错误,也有现实中的无奈(人多学校少)。现实一时无法改变,但人们至少可以在主观决策中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来有效地减少偏差的程度和确定未来的正确发展方向,而不要自我陶醉于“中国的初级教育很棒”的海市蜃楼之中,把歪了中国教育界的舵把子,在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误导亿万炎黄子弟。一个“剑桥女孩”眼中的中西教育差异 现年19岁的姜岫云曾经是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高二那年转入英国罗婷女子中学就读A-level。不久前,这位留英两年的女孩收到了剑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比较我在中英两国中学的学习经历,我感触最深的是到了国外后我不再认为老师讲的东西一定是对的,我会很理智、很主动地思考老师传授的知识,真正积极思考,主动发言表达自己的理解,甚至对老师说…不?。”对于中西中学教育差别,姜岫云如是说。 “在国内,提问挺傻的” 姜岫云介绍,在英国的课堂上,老师通常采取的教学手段是分组讨论和案例分析,老师的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而向老师说“不”在英国中学也很常见,一方面是因为那里的老师从来不会批评哪位学生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此学生永远不用担心由于问题很“愚蠢”而受到老师的责备或同学的取笑。另一方面,老师会不断问“你们懂了吗?”直到学生提出问题。因此学生们都很主动地发言,谈论自己对于问题的看法,甚至推翻老师的观点。“在英国,没有人会认为老师讲的一定就是正确的。但在国内,我就很少主动提问,因为环境如此,提问会让人觉得挺…傻?的。”姜岫云说。 跟国内教育有很大差异的是,在英国,如果学生认为老师布置的作业负担太重,可以向自己的导师(相当于中国的班主任)和学校提出意见,经过考察,如果确实难以完成,老师需要减免学生作业的负担。而在中国的学校里,按时按量地完成各个老师布置的作业是学生的“本职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There are big differences between eastern and western societies,both the cultures and the customs are different.Certainly in the education field,they are not the same ,either. The education in China may put the students' marks a very important place.If a teenager who always gets high grades, he'll be regarded as a good student,on the contray, the children who usually don't do well always are treated as bad students.While in western ,people always pay more attention to other more fields,such as one's personality ,if he could get on well with the people around him,the ability of learning 。.And they also pay much attention to more thinking and make themselves creative.Also,there's another obvious difference is about the colleges.In our country ,entering universities is far harder than in western countries.But graduating is much easier.That led to many Chinese students learned rather hard when they were in middle and high schools,but once t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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