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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企业组建专利联盟的一般方法

专利-企业组建专利联盟的一般方法
专利-企业组建专利联盟的一般方法

专利联盟也称专利池或专利联营,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所有人之间的协定,用以相互间或向第三方授权他们的一个或多个专利。专利池被普遍认为具有消除障碍专利、加强技术互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专利纠纷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易于导致竞争厂商之间共谋垄断。

专利池一般分为开放式以及封闭式两种。

开放式专利池成员间可以各自专利相互交叉许可,对外则由专利池统一进行使用许可。封闭式专利池的专利只在内部成员间交又许可,不允许对外许可。

通常所说的专利池是开放式专利池,其对外许可方式为“一站式许可”,即将所有的专利捆绑在一起对外许可,并且采用统一的许可费标准,许可费收入按照各成员所持专利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

(1)围绕标准构建专利池

技术标准是由一定的技术规范组成的。一个新的技术标准代表了某一技术领域的新技术,而新技术一般都是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客体。当前技术标准的形成,无论是法定标准还是事实标准,大都先由部分企业结成技术联盟,共同研发推出候选的技术标准,然后由政府或标准化组织采纳为法定标准或者由行业联盟接纳为事实标准。这种技术联盟可以说是专利池的雏形,且技术联盟共同研发的技术成为技术标准,专利池也就以此为基础而形成。总之,走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道路,围绕标准构建专利池,通过开发专利池逐步创建和完善新的工业标准,已经成为某些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

(2)评估必要专利

按照标准化组织的政策和各国反垄断法的要求,纳入专利池的专利技术必须是必要专利。因此,在构建专利池之前都要进行专利评估,以确定哪些专利是可以放入专利池中的必要专利。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估工作一般交由独立的第三方执行。

从目前主要的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标准以及某些行业标准制定的实践看,专利池中必要专利的认定需要满足有效性、不可替代性、时间性和互补性4个基本条件

①有效性。必要专利必须是有效专利,无效专利的使用许可构成滥用知识产权的商业欺诈行为,不能纳入技术标准。

②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该专利技术必须与要生产的产品或要使用的方法有直接的联系;二是被许可人开发产品实施相应技术时必然用到该专利,而不能用其他技术或专利替代。

③时间性。必要专利一方面要受到专利有效期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受到技术本身创造性的制约。当出现新的技术或专利能够替代时,相应必要专利的资格应该取消。因此,必要专利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内存在具有时间性的特征。

④互补性。核心专利组成专利池,专利之间还必须满足互补性,否则这种专利池的联合授权就会形成垄断。为了不形成垄断,专利池应遵循最小原则,这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假如标准的某项技术要求可以由两项独立的专利实现,则两项专利都不能进入专利池,否则将影响竞争,形成垄断。极端情况下,如果标准的所有技术要求都可以由一个以上的专利技术或公开技术满足的话,则不能形成专利池。

二是专利池只能分解,不能合并。假如存在两种产品,都只需要专利池的一部分专利就能实现,则该专利池应该分为两个专利池分别授权,否则就可能产生“搭售”行为,这同样是限制竞争的。

(3)建立有效的许可机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专利池在本质上是大量许可协议的集合。专利池许可协议是多数专利权人相互结合其专利权,以打包授权的方式相互许可或对外许可的协议。有效的许可机制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专利池内部许可原则。通常遵循平等原则,无论成员专利数量多少,其地位平等。每一项必要专利无论作用大小,也平等对待。

(2)专利池对外许可原则。一般由池中企业自由地进行谈判并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及每项专利应分得的使用费。使用费和其他许可条件应该是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并且许可应该是非排他性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对不同的用途收取不同的使用费。公平原则要求专利池不得无故拒绝许可以限制新的厂商进入。合理原则主要体现在许可费的设定上,并没有权威的定义,但是也应遵守一些一般的要求,例如合理的许可费应当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以及同一专利只能在产业链的一个环节而非多个环节上收取许可费。非歧视原则要求专利池对任一被许可厂商一视同仁,不得因为所属国别、规模大小等原因而厚此薄彼或拒绝许可。

专利许可收费标准:实践中,许可费率通常不超过专利产品净售价的3%~5%。如上所述,企业一般也会采取成本累积法、市场比价法、所得估算法等确定许可费的收取和分配。在标准化组织越来越强势的今天,专利池的知识产权许可收费标准常常被标准化组织事先限定。

为了实现统一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许可,专利池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相关事务。管理机构不仅全权代表专利池统一对外发放许可,通常还负责处理有关专利纠纷谈判和诉讼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立有两种模式:一是成立专门对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独立实体,专利池成员首先与该独立实体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再由该独立实体统一负责知识产权许可事务。另一种方式是不另设独立机构,而是委托专利池内某一成员代表专利池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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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2011)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与企业 从法律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① ,即是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并且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这项权利的取得也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版权两大类。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科技成果不受侵犯,同时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扩大财源。众所周知,美国的微软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是靠收取专利技术许可费获得的,由于其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美国政府也不得不下令对其进行分拆。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研究本行业及相关行业专利的状态来制定本企业技术、经营投资等发展战略目标以求得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另外,企业也可通过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打击假冒本企业的伪劣商品、保护市场;对本企业商标权进行使用许可,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收入。 ?目前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态度 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态度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企业为特别注重发展本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将对知识产权的研究与发展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甚至制定企业的专利发展战略,并将该战略作为经营决策的依据。通常这类企业有两种极端,一种是本身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并从中获得大量利益。另一种企业恰好与前一种相反,这些企业往往因不重视知识产权而遭受过重大损失,惨痛的教训使这些企业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因此纷纷制定了自身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第二类企业为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的企业。这类企业既没有从知识产权中尝到过甜头亦没有因知识产权遭受过巨大损失,领导集团的认知能力、知识更新较差,因此对此并不感兴趣,其发展也必将受到限制。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1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目录 第一章概 述 ..................................................................... ................................... 1 第二章专利联盟的发展历史与趋 势 (3) 一、自由发展阶 段 ..................................................................... ............................... 3 二、限制发展阶 段 ..................................................................... ............................... 4 三、规范发展阶 段 ..................................................................... ............................... 5 四、国内发展趋势与现 状 ..................................................................... ................... 5 第三章专利联盟组建的目的和意 义 (6) 一、目 的 .....................................................................

产学联盟组建方案

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的要求、《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提出的“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工作思路,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教产结合和校企合作,发挥湘潭农林行业、企业、学校各自的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和功能整合,深化农业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农业职业教育对接产业、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满足需求,为湘潭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结合湘潭实际,特就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振兴发展农业教育 通过产学联盟的组建和运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湘潭涉农职校与行业、企业之间更紧密地合作,形成校企双方人才资源集聚和优化机制;在产学联盟内部,积极探索确保运行、发挥实效的机制和措施,建立以联盟理事会为决策层、以办公室为协调层、以项目中心为实施层的三层组织机构,着力构建日常运行、对话协商、项目合作、激励约束四种机制;以多法人联合体形式创新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平台,深化农业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发展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新格局,振兴发展农业教育。 (二)有利于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集聚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拓展 联盟内职业院校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努力拓展公共服务职能,为联盟内企业职工培训、为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社会上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优质的服务,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有利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途径优化 参照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构建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推进项目课程开发、任务驱动和项目导向教学模式改革;突出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促进联盟内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标准,紧贴产业和行业发展水、企业和岗位实际需求,共同开发地方特色教材和校本教材,促进联盟内涉农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优化农业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途径,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化生产的双重目标,为湘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更多更好的后备人才。

企业专利侵权之应对策略

企业专利侵权之应对策略 —从SigmaTel与XX矩力专利纠纷案分析美国337条款 周兴芳律师 XX名仕律师事务所本文完成于2007年03月 任何一个企业,如果需要长期立足于社会,就必然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一个企业要想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间的竞争,就必须更多地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作为中国最重要贸易伙伴的美国,对我国企业惯用的手法是利用反倾销诉讼等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出口产品开始向技术密集型产品转型,美国337条款已经成为一种更严厉的打击手段开始出现。SigmaTel与XX炬力专利纠纷案就是一典型案例。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 2005年1月4日,SigmaTel向美国XX奥斯汀市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企业XX炬力(Actions Semiconductor)侵犯了有关便携式MP3播放器用系统级芯片(SOC)控制器的数项专利(分别是6137279号专利、6366522号专利、6633187号专利),请求法院禁止那些使用XX炬力主控芯片的MP3播放器出口到美国。 3月14日,SigmaTel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对XX炬力进行投诉,并停止了在XX法院的诉讼。SigmaTel的诉讼请求:一是请求法庭禁止那些使用了XX炬力芯片的产品出口到美国;二是请求法庭裁决XX炬力赔偿经济损失;三是请求法庭禁止XX炬力在美国设计、制造和销售侵权芯片;四是请求ITC利用337条款对XX炬力进行其他制裁。诉讼状中,SigmaTel的事实与理由是:SigmaTel之前已进行详细调查并与炬力的技术进行对比发现炬力侵犯SigmaTel的多项专利,侵犯其有关便携式MP3播放器用系统级芯片SOC控制器源保护,以及系统芯片启动序列。虽然,炬力已向第三者支付了费,但并不包括半导体芯片的功能,因此,请求裁决颁布排除令,并要求炬力赔偿损失。4月13日,ITC发表了接受SigmaTel的337调查声明,并要求炬力在20天内回应。 XX炬力随后作出了反应,其代理机构Finnegan Henderson律师事务所对上述SigmaTel专利进行调查,通过专利文献、出版物、销售图册等方式审查该专利是否具有专利权,是否具备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权是否超过了有效期、是否使用了SigmaTel专利的全部技术要素。经调查,发现SigmaTel的《Adjustable power control module and applications therelf》(6137279号专利)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应当被撤销,并提出了许多异议。SigmaTel 由于害怕6137279号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于是向ITC申请停止并撤销第6137279号专利的侵权调查。12月ITC同意了原告SigmaTel的申请。 2006年3月21日早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审法官作出初步裁决,XX炬力几个数字芯片产品侵犯了SigmaTel的6366522号专利和6633187号专利并建议作出排除令。随后不久,做出救济措施的建议方案,提交ITC的委员审议。ITC 将在6月19日作出终局裁定。就终局裁定,美国总统拥有最终决定权,有权在60天内做出维持或者否决的决定。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什么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什么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由多个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抱团形成的团体,其中最常见的是专利联盟,也称专利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所有人之间的协定,用以相互间或向第三方授权他们的一个或多个专利。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大型且具有相当科研实力的企业,由其主导推动并吸引相关企业加入,形成联盟。 专利联盟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 封闭式专利联盟的专利只在内部成员间进行交叉许可,不允许对外许可;通常遵循平等原则,无论成员专利数量多少,其地位一律平等,每一项必要专利无论作用大小,也平等对待,不得无故拒绝许可,以限制新的厂商进入联盟。封闭式许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减少不必要的开发造成的资金及时间浪费,更可以增强联盟专利诉讼的抗风险能力。 开放式专利联盟成员间的专利可以相互交叉许可,对外则由专利联盟统一进行使用许可。一般由联盟中企业自由地进行谈判并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及每项专利应分得的使用费,使用费率和其他许可条件应该是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不得因为所属国别、规模大小等原因而厚此薄彼或拒绝许可,并且许可应该是非排他性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对不同的用途收取不同的使用费。 通常所说的专利联盟是指开放式专利联盟,其对外许可方式为“一站式许可”,即将所有的专利捆绑在一起对外许可,并且采用统一许可费标准,许可费率通常不超过专利产品净

售价的3%~5%,许可费收入按照各成员所持专利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企业一般也会采取成本累积法、市场比价法、所得估算法等确定许可费的收取和分配。联盟可以大规模地采用许可的方式,以扩大此技术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促进相关技术向标准化发展,通过向采用该标准的其他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获得垄断利润。 目前我国已有大量的专利联盟,例如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中国彩电联盟、LED专利联盟以及AVS专利联盟。但是大多是出于应对国外专利联盟或跨国公司专利挑战的需要,由于种种原因,联盟成立后,成员之间较少进行内部许可,也很少对外开展专利许可业务,专利联盟的运营效果并不理想。在知识产权联盟的运营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1)制定联盟发展战略规划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应针对产业技术演进特点、全球知识产权布局态势、国际竞争格局以及发展重点等,结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各成员单位所处发展阶段,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布局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联盟发展战略规划。规划应明确联盟的发展方向,确定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规划具有前瞻性与可操行性的战略路线图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应建立健全联盟工作联络员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加强联盟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完善联盟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发布研究报告,为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前沿和知识产权动向提供支撑。建立联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合理的经费分担和正常的经费增长制度,保障联盟持续健康发展。

浅析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浅析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近年来,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诸多案例表明,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往往是由一些潜在的干扰企业和谐发展的负面因素导致,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原因 (一)普遍存在“贴牌”生产 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较少,大多数产品定位在初级产品,普遍存在着“贴牌”生产的情况,这势必给某些恶意侵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有些企业想有自己的产品,但是市场难以预测,于是就想用贴牌产品来检验市场;销售贴牌产品的企业的经营主动权操于他人之手,往往在发展势头正好之时与合作方产生纠纷,不仅会因此而蒙受损失,还会由于失去了主打产品,自身的商品被淡化,以及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逐渐丧失,制约自身的长远发展。 (二)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在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而民营企业的比例更低。尽管近两年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大幅度上升,但是大多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且在国际市场获得的专利数很低,与发达国家以及与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相比,存在着分布面不宽,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三)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 据专项调查表明,建立了知识产权内部制度的企业有244家,占有效样本的近五成的企业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更没有把行之有效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些企业虽然有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但多为其他部门兼职,不少企业重视对职工生产技能的培训,而忽视对职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对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四)缺乏有效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目前,我国企业面对频繁发生的专利被非法滥用的案件、争端,都明显表现出准备不足,缺乏有效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等问题。例如,一些企业认为自己开发的新成果只要通过了鉴定,就自然享有专有权利,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也缺乏其他法律保护手段,等大量的仿冒产品出现时,才想到要追查,结果费时费力,效果不佳。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形势下,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企业知识产权都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手段也明显表现出不够充分。以防御商标为例,一般而言,较多的大型企业具有防御意识,也有足够的财力来注册防御商标,而大量的中小企业往往从眼前的需要出发申请注册商标,只有较少的中小企业为防止抢注与日后业务扩展而使用保护性注册。 (五)不具有足够的行政和法律威慑力 由于国内外不法分子以及某些跨国集团专利操作“老手”,利用目前我国专利法律漏洞,假借专利侵权之名,掠夺专利科技成果,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使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扼杀我国创新成长型企业。因此,尽管恶意侵权诉讼蕴藏着风险,假专利侵权与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还是不断发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在政府及司法方面对恶意侵权的企业和个人,还不具有足够的行政和法律威慑力;另一方面,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司法利用率偏低。由于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耗时长,法律援助成本高,导致企业对通过行政及司法途径讨回公道缺乏信心。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策略 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直接涉及到的是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利益,也暴露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

安徽省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方案

“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方案(草案) 一、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必要性 第一、国际上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经成为产学研合作的主要形式 1、不断调整研发机构,形成新的风险分担机制 2、合作创新成为主流 3、技术外源化要求建立更为广泛的产学研创新联盟 第二、我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第三、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我国茶叶行业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 1、产业集中度较低,研发力量相对分散 2、在产业技术发展上缺乏有效的产学研合作组织模式 3、源头技术创新及共性技术创新已成为影响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战略联盟组建目的 战略联盟将作为实施国家技术创新战略中政府与企业联系的纽带,国家政策倾斜及资金支持的主要载体,持续承担茶叶科技领域关键、共性及重大前沿技术的开发。 以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契机,依托政府引导资金及政策,进一步实现茶产业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瞄准国家战略目标,以茶叶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为重点,大力提高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行业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开发茶叶生产和精深加工重大技术和若干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保证茶产业持续健康跨越发展。 促进茶叶科技领域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资源共享,形成

在茶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基础上的合作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联盟成员为骨干,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为原则,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对联盟形成的知识产权,制定合理的保护原则和技术转移机制。 形成面向茶叶行业的、开放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共性技术平台,探索提升茶叶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以对其它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三、战略联盟组织形式 联盟首批发起单位有: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安徽农业大学等。 战略联盟的管理组织由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联盟秘书处组成。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联盟重大决策事宜。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商议有关事宜和做出有关决策。 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项目,对项目进行论证、监督、评审,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制定项目滚动计划。 联盟秘书处主要职责是: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和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设理事长一名,由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茶叶行业专家领导?人组成,由理事会聘任。联盟专家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副主任成员

企业专利申请的策略是什么

企业专利申请的策略是什么 专利在企业在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企业的专利可以保证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的、智慧的财产不被其他人盗用占用。在企业发现其他公司的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法律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企业要积极主动的申请专利保护自身的权益。在申请专利时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项目,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保证专利安全快速的申请。 商业机密方式和文献公开方式是企业常用的两种专利的保护办法。企业确信自身有能力保护该项技术时可以采用商业机密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实现行业内技术的垄断,但这种方式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一旦机密泄露企业将面临危机。企业对于一些不重要不想申请专利又不想对手取得的专利会采用文献公开方式,让这项专利不再是秘密。 企业在专利申请中应用最多的是综合的方式。针对一项自主研发的技术将外延部分申请为技术专利,核心技术作为商业机密保护。这种综合的专利保护方式是企业保护自主研发成果的最有利选择。 企业在专利申请时,从竞争战略的角度考虑,为防止竞争对手洞悉自己的战略意图,或者为防止被竞争对手实施反控制手段,需要讲究一些策略。例如集中申请策略和分散申请策略就是两种值得考虑的方式。就集中申请策略而言,企业在面对竞争对手基本专利包围时,为给对手实施反包围或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专利范围,可以根据情况集中申请大量专利。

分散专利申请策略 就分散专利申请策略而言,企业在出现开拓性的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改进性发明创造时,可以先在总方向上申请基本专利,然后将基本专利派生出的不同分支的发明创造以隐蔽形式申请专利,使竞争对手难以收集到自己的情报。如实施申请人变换策略、申请撰写的隐蔽策略,如在专利申请的整体写法上避免将其与作为源头的基本专利申请联系在一起,从而起到分散隐蔽的作用。 这两种专利申请策略互相补充,前者适合于包围对手的基本专利申请,以及短线产品的专利申请,后者适合于对企业未来发展关系重大的基本专利或者重大改进性专利申请,以及长线产品专利申请。 收费门策略 “收费门策略”也是申请专利的一种策略。根据国外学者StephenC.Glazier的介绍,这一策略的具体做法是:先对包含竞争对手技术在内的技术作~综合分析研究,从中发现以后的研究方向。然后再具体研究、预测以后的发展趋势。最后,“跳过”目前的研究阶段,抢先提交专利申请,将下一研究阶段可能出现的新技术以非常宽的权利要求加以覆盖——即使对采用这些新技术的产品结构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对与自己获得的专利相关的工业领域来说就可以像是高速公路收费门一样,当实际的产品发展到自己的专利水平时,要求“路过”自己的专利时交纳“过路费”。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基础研究能力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方面存在着不足,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因此,企业可以成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来提升和扩大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 案例: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 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在微电子、半导体、存储器等电子领域超越美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日本采取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来进行关键战略技术研发。为在计算机制造领域赶超美国,在1976~1979年,富士通、日立、三菱机电、日本电气和东芝5家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共同研究开发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 在4年内,该项目的研究经费总额达737亿日元,政府预算内补助291亿日元,约占总金额的40%。结果,1980年,日本比美国提早半年公布研制成64K集成电路,1981年占领了70%的电子领域世界市场。1980年日本比美国早两年公布研制成功256K动态存储器。1986年,日本半导体产品占世界市场的45.5%,成为世界最大的半导体生产国。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重要性

一般说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战略高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能够加快一个甚至多个产业的技术升级的步伐,具有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这类技术往往有很强的外部性,表现出市场失灵程度高,市场供给严重不足的特点,其庞大的投入往往是单个企业无法独力承受的。所以,在这一领域不能仅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而需要一个有效的组织来支持。 但是,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部门对重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产业化的组织和投入功能弱化,而市场却未能及时承接上述功能。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各有自己的专长,但是它们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模式,基本上也是依靠单个企业投入研发的方式跟踪和追赶先进的技术。 因此,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联盟,开展联合创新能够推进产业化进程,解决重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产业化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支持和资金支持的问题。这对保证我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通过成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不仅可以整合和协调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实现行业自律,而且可以提升成员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制造水平,促进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面出现的两个问题。

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策略

浅析网络环境下的隐私与隐私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并且因特网已经将人类社会的各种信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因特网用户都可以从网上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电子商务等各种活动。然而,网络也为非法侵犯隐私权提供了一个大平台。隐私泄露、滥用隐私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造成了对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的侵害。而在我国也同样存在着一些网络隐私的问题,并且我国也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本文通过对网络隐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且对我国的网络隐私的相关内容、泄露隐私的方式及保护网络隐私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和说明。 【关键字】网络隐私我国网络隐私策略 【正文】因特网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前途最为广阔的领域,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极其丰富的信息资源。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并且因特网已经将人类社会的各种信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因特网用户都可以从网上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电子商务等各种活动。然而,网络也为非法侵犯隐私权提供了一个大平台。隐私泄露、滥用隐私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造成了对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的侵害。而在我国也同

样存在着一些网络隐私的问题,并且我国也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1. 知识产权的性质与内容 知识产权就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在民法中,公民与法人的民事权利共有四类,即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和债券。知识产权是同物权相并列的财产权,因其不像房屋、货币、器物那样占有一定空间,知识产权又被称为知识权、无形权利或无形产权。然而完全无形的东西无法保护,因此它总是通过一定得手段,物化在有形财产之中。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也要通过其物化的有形财产而进行。只不过对于有形财产的侵权通常表现为毁损或强占,比较容易察知或追查责任;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剽窃与仿冒,固然这种侵权也会物于一定得有形物件之上,但察知与追查责任的难度较大,加以知识形态的智力成果具有与有形财产类商品不完全相同的法律特征和属性,因此,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承认与保护,需要另作直接的、具体的规定,并须经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经专门的机构鉴定后,才予实施。 显然,由于知识之类的智力劳动成果在问世后,人人有权享用,属于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知识并不是必然构成产权的。若按照自然法的基本思想,凡经由劳动或所有权而产生的财物,其产权自然属于劳动者或所有权权利人,则知识形态成果同样应自然地形成产权。但知识产权作为法权,只有在承认和实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才实际存在和受到保护。各国由于情况和目的不同,说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也有差异,从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方案

附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为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工作,促进联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把评估作为引导联盟健康发展的政策工具,实现以下政策目标: 1.考核联盟建设和运行绩效,根据评估结果对联盟进行动态调整和择优支持,形成竞争机制,激发联盟发展活力。 2.总结联盟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试点的示X效应,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社会环境。 3.了解联盟发展的政策需求,研究完善政策措施,探索有效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宏观管理方式。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 1 / 33

评估对象是经科技部审核发布的试点联盟。 对联盟重点评估以下方面内容:(1)创新活动,包括履行合作协议、承担重大项目、开展合作创新等情况;(2)创新绩效,包括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3)服务产业,包括制定产业规划、提供行业服务、扩散创新成果等情况;(4)运行管理,包括组织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5)利益保障,包括反映成员需求、保障成员利益等情况。(评价指标体系见材料一) 三、评估信息的获取 联盟评估从5个渠道采集信息,以力求所需信息全面客观:一是联盟自评估报告:由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代表联盟填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评估报告》(见材料二);二是成员单位问卷调查:随机选取若干成员单位填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调查问卷》(见材料三);三是部门评价意见调查:由相关领域管理部门填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领域主管部门评价意见表》(见材料四);四是舆情调查:委托专业机构通过网络调查联盟 2 / 33

浅谈企业专利战略(一)

浅谈企业专利战略(一) 内容摘要:“产品未到,专利先行”。由于专利的排他性特征,拥有一项专利就等于拥有了一方市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都力求将专利变为标准,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国内企业似乎尚未完全了解专利申请、实施及保护的重要性。在企业的管理战略中专利权的保护是非常薄弱的环节。本文将从企业专利的申请、实施、保护及救济等战略进行简要分析,以期有所收效。 关键词:企业专利战略外围专利网专利诉讼ShallowDiscussesofTheEnterprisePatentStrategy Abstract:Producthavenotcomeyet,patentarrivedfirst".Asaresultofthepatentexclusivecharacteristic ,apatenttobeequaltohadasidemarket.Thedevelopedcountryandth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allma keeveryeffortthepatenttobecomethestandard,byobtainsthebiggesteconomic.However,thedomesti centerpriseasifnotyetcompletelyunderstandstheimportanceofpatentedclaim,implementationand protection.Inenterprise'smanagementstrategy,theprotectionofpatentistheextremelyweaklink.This articlewillanalysisbrieflyfromtheapplication,implementation,protectionandreliefofenterprisepate nt.Ihopeitwillhavetheusetoenterprisepatentstrategy. Keyword:EnterprisepatentstrategyPeripherypatentnetworkPatentlawsuit 现在流行着一种说法:“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买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拥有专利权的企业,不仅可以合理地占有某一特定领域的市场,还可以通过专利权的有偿转让和许可,获得更大的收益。发达国家和跨国企业都力求将专利变为标准,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已成为一种趋势。无疑,这种趋势是非常成功的企业专利战略反映。 一、企业专利战略的概念及内容 企业专利战略是指企业运用专利保护来占有一方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谋求本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的措施和策略。 企业专利战略所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广泛,它包括专利调查策略、专利申请策略、专利实施策略、专利诉讼策略等。有些策略具有进攻性,有些则是防御性的战略,但不管如何专利战略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重要尖兵利器。 二、企业调查战略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企业专利战略的确定来说,专利调查是一项基础工程,它有助于决定企业专利申请的方向及价值,也有助于企业专利保护的资料收集。具体包括以下以几点: 1、技术动向调查 指在大量收集和分析过去及近年新出现的技术信息的基础上,对今后技术发展方向进行的预测性的调查,旨在为企业的研究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提供参考资料。简单的说就是对一项专利技术进行评定,究竟是“有利可图”还是“无益可取”,为企业的开发研究提供课题和指导。 2、专利性调查 在申请专利前对该专利有无专利性即专利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的判断。 3、法律状态调查 所谓法律状态,是指某项特定技术是否是专利、是何种专利技术、是否是有效的专利、专利的期限是否届满,以及特定技术和特定专利之间的关系等情况。这种调查,对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进出口、技术价值评估十分重要。1] 4、同族专利调查 这是指特定国家的特定专利是否在其他国家取得专利而进行的一种调查。这种调查、对于该技术的商业价值评估、技术和产品的进出口是非常重要的。2] 5、竞争对手专利跟踪调查

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筹建方案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和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太阳能学会编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目录 1.筹建背景 (3) 2.建设的必要性 (4) 2.1.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 (5) 2.2.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 (6) 3.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 (7) 3.1.建设目标 (7) 3.2主要功能和任务 (9) 4.组建方案 (11) 4.1联盟重点领域 (11) 4.2联盟组织架构 (11) 4.3联盟发起单位 (13) 4.4.联盟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 (14) 4.5.联盟成立时间进度 (14) 4.6.联盟章程 (15) 附件一.国内新能源领域联盟概况 (16) 附件二.新能源企业名单 (21)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1.筹建背景 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高强度消费和价格的持续上涨,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新能源产业越来越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焦点和战略制高点。目前,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已出台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为了争取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赢得竞争优势,各国纷纷抓紧新能源产业的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以期通过标准和知识产权掌握国际话语权和产业制高点。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全国各地已将新能源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大幅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积极引导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北京新能源产业联盟、上海新能源产业园联盟等新能源产业联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长春、武汉、广东、吉林、江苏等地的新能源汽车联盟等先后成立,以期帮助各区域企业在产学研推动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有所突破。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已呈百舸争流之势,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国内联盟概况见附件一。 深圳市以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在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产业服务等方面

企业专利与技术秘密保护的策略及技巧

企业专利与技术秘密保护的策略及技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研发的新技术如何得到有效的保护,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总体来说,企业对新技术的知识保护主要有两种手段:专利和技术秘密。那么,是通过专利进行保护而公开该技术,还是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留,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专利和技术秘密各自的特点,专利和技术秘密保护的策略,以及专利申请中技术秘密的保留技巧,并提示了其中的风险。 一、技术秘密的特点 技术秘密也称为”Know-how”,它是指未被合法持有人所公开的、处于保密状态下的技术。对于企业来说,技术秘密属于商业秘密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可见,技术只要符合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就能够成为技术秘密而获得保护。技术秘密的范畴是广泛的,包括技术情报、客户数据、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等。技术拥有人自主采用有力的保密措施,使技术处于保密状态,无需行政机构的审批,就能够实现保护目的,相对高效、简便。 但是采用技术秘密对企业的创新成果进行保护存在很大的风险: 1、泄密是技术秘密最大的风险。技术秘密一旦遭遇泄露,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对于他人侵权行为造成的泄密,尽管技术拥有人可以提起诉讼,但技术秘密的合法性归属、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通常难以自证,维权的难度很大。司法实践中,技术秘密案件胜诉率非常低。且即使胜诉,泄密的技术进入公共领

域,造成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如果泄密仅是个人行为,尽管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获得的经济补偿往往非常有限。 2、第三方独立研发的风险,如果第三方通过独立研发或反向工程开发了技术秘密中的技术方案,技术秘密持有人不能阻止其实施或公开该技术。而且,第三方如果获得专利权,原技术秘密持有人仅能根据先用权而在原始的规模内进行生产,而无法扩大再生产,从而陷入被动局面。 基于以上风险的存在,很多情况下专利保护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二、专利保护的特点 专利最大的特点就是法定独占性:专利权受专利法的保护,是法定专有权或垄断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能对抗第三方独立研发或反向工程获得的技术方案。专利权获得授权后,第三方只要实施的技术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第三方自己独立研发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专利申请提交后,还可以对抗其他人获得同样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与技术秘密相比,获得专利保护的程序要复杂很多。专利权的获得要经过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查,专利申请文件不仅需要满足各种形式要求,也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充分公开等实质性要求。专利权的获得程序复杂、专业性强,还会产生各种费用,例如申请费、实审费、代理费、授权后的维持费等。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 编写参考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1-

鉴于: a.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b.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2-

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与保护创新策略

价值工程 0引言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具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开展,各行业对科技创新工作日益重视起来,现今企事业单位拥有的专利数量增幅显著。作为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专利”的管理与保护创新策略,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管理者日益重视的管理内容。本文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一种专利全过程管理模式,同时提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三条专利保护创新策略。 1专利全过程管理 1.1专利管理部门的设置现今很多企事业单位都在开展专利管理工作,可是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单独的专利管理部门的却相对较少。但是,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是设立专利管理部门,同时配备既懂得专业技术又知晓专利法律的专职专利管理人员。由该专利管理部门制定、完善及落实专利管理制度,有序进行专利申请布局、专利授权、专利保护、专利利用、专利奖励等工作,从而更好地体现企事业单位技术水平,更有利于企事业单位技术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1.2专利全过程管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开发工作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一种专利全过程管理模式。该专利全过程管理模式,就是将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落实到企事业单位科研开发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依次分为项目立项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关键技术研发阶段和项目推广应用阶段四个阶段,具体解释如下: 1.2.1项目立项阶段: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立项确定前,就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自身技术实力的特点与内容,先期进行全面的专利情况调研,对项目涉及技术领域内的国内外专利文献进行系统分析,确定专利技术现状,专利技术未来发展趋势,以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同时还需要对项目可能形成的专利及专利的转移、转化前景进行预测,为进一步明确项目技术研发目标提供参考信息。 1.2.2项目实施阶段: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实施工作一般需要持续很长时期,在此阶段应当做好两个方面的专利管理工作,一个方面应当确定项目申请专利策略,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定期开展专利申请工作,及时对科技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避免在项目接近结束时集中大批量申请专利;另一个方面,应当跟踪同期国内外技术研发进展与专利信息,尤其是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情况,定期发布项目专利跟踪预警报告。 1.2.3关键技术研发阶段:企事业单位的关键技术研发工作会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对此在专利管理工作也要做好两方面;一方面是要全面分析国内已有专利申请的技术保护内容,深入剖析他人(尤其是竞争对手)的 探讨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与保护创新策略Exploration on the Paten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trategy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莫丹MO Dan;吕岩甲LV Yan-jia;高安娜GAO An-na;李东斌LI Dong-bin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北京100048) (China Nuclea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and Economy Research Institute,Beijing100048,China) 摘要:专利权是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事业单位能够有效发挥专利权作用的前提是建立起恰当的专利管理模式与专利保护创新策略。本文针对当前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专利全过程管理模式以及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发展的专利保护创新策略。 Abstract:Paten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tangible assets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The premise which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can effectively play the role of the patent is to establish the appropriate patent management mode and patent protection innovation strategies.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patent whole process management model and patent protection innovation strategies which are suitabl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in view of the current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actual situation. 关键词:专利;全过程管理;保护;创新;策略 Key words:patent;whole process management;protection;innovation;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1-0158-02—— —— —— —— —— —— —— —— —— —— —— — 作者简介:莫丹(1978-),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国核科技信息与 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 金配合其他投资,给予优惠政策的办法,吸引各种民间资本;对道路、消防、环境卫生公益性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仍然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 参考文献: [1]王丽娅.关于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3. [2]尹竹.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化变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王守清,柯永健.特许经营项目融资[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4]郭鹰.民间资本参与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路径与策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5]王丽杰,张建.BOT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J].辽宁经济,2011:(03).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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